T/CEC 156.5-2018 火力发电企业智能燃煤系统技术规范 第5部分:智能经管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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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1本模块对应的现场设备为安装在火车人厂、过衡、采样和翻车等各坏节的铁路车辆识别装置, 能实时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参数,远程启停设备,并具有漏读车厢车号自动提示的功能。 6.3.2.2本模块应与火车煤计量、采样、翻车机等管控模块建立接口,实现数据的相互交互。 6.3.2.3根据入厂燃煤信息自动生成相关批次号、编码等数据,完成车辆与供应商、矿别的匹配。 6.3.2.4本模块应能与视频联动自动截取计量、采样工作时的视频信号段,记录车辆称重、采样等瞬间 的图片和视频信息。
6.3.3船运识别管控
6.3.3.1船运来煤信息可从燃料管理信息系统接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完成船号与来 匹配。 6.3.3.2根据入厂燃煤信息自动生成相关批次号、编码等数据,为自动生成采样方案和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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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本模块对应的现场设备可包括轨道衡、汽车衡、皮带秤,应读取计量数据开实时上传,监视各 类计量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参数,还应监视皮带秤计量脉冲、瞬时流量、皮带瞬时速度。 6.4.2本模块应与车辆识别管控模块关联,完成燃煤计量数据与车辆、供应商信息的匹配,实现自动 计量。 6.4.3汽车煤计量应具有车重异常报警功能。 6.4.4汽车煤计量应结合称重结果生成计量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记录编号、矿别(供应商)、车号、票 重、毛重、皮重、净重、扣吨、时间等信息,能自动打印计量记录。按规定格式汇总生成计量报告。 6.4.5火车煤计量应结合称重结果生成计量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记录编号、车次、矿别(供应商)、发 站、到站、车号、票重、毛重、皮重、净重、盈亏、过衡速度、时间等信息,能汇总打印计量记录。 按规定格式生成计量报告。 6.4.6皮带秤计量应结合称重结果生成计量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记录编号、船号、矿别(供应商)、煤 种、开始底码、终止底码、净重、时间等信息,能汇总打印计量记录。按规定格式生成计量报告。 6.4.7采用水尺计量的,应接收相关视频信号以及水尺计量记录、计算过程和报告,
6.5.1本模块对应的现场设备可包括静止煤机械采样装置、煤流机械采样装置,能实时监控采样器、 给料皮带、破碎机、缩分器、斗式提升机、弃料装置、称重装置、集样容器位置等设备状态和参数, 能远程进行设备启停。 6.5.2本模块应与车辆识别管控进行关联,根据来煤量及相关数据和GB/T19494.1的要求自动生成采 样方案,内容应包含采样批次、采样编码、来煤量、采样单元量、采样子样数、采样分布(含采样坐 标、采样时间间隔)、缩分比、容器编号等信息,并传输给机械采样装置。 6.5.3根据来煤批次/供应商编号,自动执行系统生成的采样方案,并生成采样报告,内容应包括报告 编号、采样批次/供应商编号、采样编码、来煤量、采样单元煤量、来煤标称最大粒度,采样点布置、 采样子样数、子样质量、缩分比、共用煤样标称最大粒度、共用煤样质量、容器号,设备编号、采样 时间和值班人员等。 6.5.4可远程设置和修改机械采样装置的采样时间间隔、缩分比等运行参数,并保留相关记录。 6.5.5本模块应能实时监视采样装置子样质量和煤样质量,能统计抽取比(采样比)并制作质量控制 图,并具有报警提示功能。 6.5.6当不具备机械化采样条件时,应按规定要求采取煤样并将人工采样报告和视频信号上传管控 平台。
.6.1本模块对应的现场设备可包括全自动制样装置或其他满足智能化要求的制样装置,能远程启停 设备,实时监控称重装置、破碎机、缩分器、研磨装置、烘干装置、封装等设备运行状态、工作参数 等信息。 6.6.2本模块应与采样管控进行关联,能够自动生成对应的制样编码,并将制样编码自动写入或关联 对应的电子标签。 6.6.3根据共用煤样粒度、质量以及GB/T19494.2的要求自动生成并执行制样方案,生成制样报告, 内容至少包含报告编号、来煤批次、采样编码、制样编码、共用煤样标称最大粒度、共用煤样质量、 制样流程、全水分试样质量、存查煤样质量、一般分析试验煤样质量、弃样质量、制样时间、值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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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等信息。 6.6.4本模块应能实时监测一级、二级缩分器的缩分比,制作质量控制图并具有报警提示功能。 6.6.5可远程设置、修改制样装置运行参数,并保留相关记录。 6.6.6当不具备全自动制样条件时,应按规定要求制备煤样并将人工制样报告和视频信号上传管控 平台。
6.7煤样封装、传输与存储管控
1本模块对应的现场设备可包括采样、制样后煤样封装装置,能实时监控封装设备运行状态和 数,能远程进行设备启停。 2本模块应与采样管控、制样管控等模块进行关联,实现编码信息自动写入和读取电子标签 与标签信息进行匹配
6.7.2.1本模块对应现场设备可包括气动传输装置、轨道传输装置或其他样品传输装置。能实时监控设 备运行状态、工作参数、煤样所在位置等信息,能远程进行设备启停。 6.7.2.2本模块具有故障报警及提示功能,能查看传输记录及运行轨迹等运行日志。 6.7.2.3配置工作站终端的,应能实时显示工作站终端的煤样瓶数量及编码信息,
6.7.3.1本模块对应现场设备可包括智能存样柜等,应能够实时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工作参数,应能 够远程进行取样操作。 6.7.3.2本模块应与制样管控、传输管控等关联,实现自动存取样品;根据取存时间并结合结算情况 按照审批管理权限定期自动清理弃样。 6.7.3.3能够实时显示存样柜仓位总量、已存数量、空余数量、待弃样数量等信息。 6.7.3.4具有根据存样日期、矿点、供应商等多维度查询功能。 6.7.3.5具备视频联动功能,能自动截取存取样时视频信号。
6.7.4其他方式要求
不具备自动封装、传输以及存取条件时,应能够按规定要求对样品进行包装标识,并按规定方法 流转,按规定要求保存和销毁。煤样的包装、流转、保存位置和时间等信息应上传至管控平台
1本模块对应现场设备为入炉煤皮带秤,应能够监视皮带秤等设备的计量脉冲、瞬时流量、皮 速度等工作参数。 2能够按分炉、分仓和班次自动统计开始底码、终止底码、净重等计量数据,
本模块对应现场设备为煤流机械采样装置,能够实时监控采样器、给料皮带、破碎机、缩 斗式提升机、弃料装置、称重装置、集样桶位置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工作参数,能远程进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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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停。 6.8.2.2本模块应与燃煤接卸输送和掺配管控进行关联,根据当班次上煤量计划自动生成的采样方案, 采样方案包括采样时间间隔、缩分比、时间等信息。 6.8.2.3具有自动生成采样报告的功能,采样报告应至少包含报告编号、上煤量、采样时间间隔、缩分 比、共用煤样标称最大粒度、共用煤样质量、设备编号、采样时间、值班人员等信息。 6.8.2.4本模块应能实时监视采样机子样质量和煤样质量,能统计抽取比(采样比)并制作质量控制 图,并具有报警提示功能。 6.8.2.5可远程设置、修改采样机运行参数,应保留相关记录
6.9.1本模块对应现场设备可包括各种化验相关仪器设备,能实时显示化验设备仪器的工作运行状态 及参数,运行参数偏离设定值或标准规定时发出异常报警。 6.9.2具有化验仪器档案管理功能。 6.9.3具有化验室环境温度、湿度的连续监测、记录、统计及报警功能。 6.9.4具有自动分配试验任务、调派化验员的功能。 6.9.5具有将试样质量、编码信息和化验员信息等自动录入相应仪器的功能。 6.9.6具备化验原始数据自动采集、自动传输,化验结果自动计算、自动上传的功能,同时具有按照 GB/T483以及其他国家标准的要求,对试验数据结果自动修约的功能。 6.9.7具有自动判断试验结果重复性精密度是否合格,并具有超差报警功能。 6.9.8能按规定格式自动生成原始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记录编号、化验项目、样品编号、环境温湿度 数据、设备使用前后状态、使用标准方法、设备名称编码、化验结果、化验人员、化验时间等信息。 必要时,人工录入化验中发生的偏离等异常。 6.9.9能按规定格式自动生成煤质检测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报告编号、矿别、煤种、煤量,采制样编 码、化验编码、化验日期、化验项目、化验结果、依据标准,并注明车(船)号以及采样、制样报告 编号等信息。 6.9.10宜具有根据煤质特性、经验公式、历史数据以及化验结果等方式进行相关性检查,自动审核数 据准确性,提示异常检测信息的功能。 6.9.11具有将质控样品随机或按指定周期插入待检样品序列,并比较质控样品结果,制作质量控制图 和超差报警的功能。 6.9.12具有对已经分析过煤样再分析结果进行比对判断的功能,并按规定格式生成比对报告。 6.9.13具备化验仪器标定、检定/校准、期间核查的提醒,自动提取标定、核查等数据,按规定格式自 动生成标定及核查记录的功能。
6.10.1本模块对应储煤场和现场设备,这些设备可包括计量装置、盘煤装置、气体和温度检测装置 等,能监视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工作参数。 6.10.2本模块应与燃煤接卸输送和掺配、车辆识别管控、化验管控以及燃料管理信息系统等关联,实 现燃煤进、耗、存及其量、质、价信息自动更新。 6.10.3本模块应能显示煤场或煤场分区之间的转场动态,自动更新对应煤场或煤场分区的煤量与煤质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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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储煤场分区功能,实时显示分区或分层存煤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时间、煤种等信息 三维图形显示储煤场堆煤形状。 可显示储煤场风速、风向、粉尘、可燃气体、存煤温度等数据,并提示报警 具有储煤场的最低、最高库存量和存煤期限,具有超限和超期提示报警功能
6.11煤质在线(现场快速)分析管控
6.11.1本模块对应现场设备为煤质在线(现场快速)检测装置。 6.11.2能够实时管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工作参数,能远程进行设备启停。 6.11.3本模块应与管控平台建立数据接口,实现煤质检测数据自动提取、传输、统计分析。
现场快速)检测袋直。 6.11.2能够实时管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工作参数,能远程进行设备启停。 6.11.3本模块应与管控平台建立数据接口,实现煤质检测数据自动提取、传输、统计分析
6.12视频及门禁管控
.1本模块对应现场设备可包括各部位的摄像机,应能对球形摄像机、云台等部件进行远程操作。 .2门禁管理区域的视频可具备自动联动功能。 .3监视屏应能按需要实时显示视频,具备巡视切换的功能。 .4能查询、回放历史录像
6.12.2.1本模块对应现场设备可包括门禁管理系统以及各环节的门禁机,能实时显示门禁设备工作运 行状态。 6.12.2.2具有对工作现场进出人员实现识别和权限控制,并自动记录的功能;根据工作现场特性,进 行超时滞留预警。 6.12.2.3存样间门禁应具有断电常闭功能,其他区域门禁为断电常开功能
8.1管控平台的安全管理应符合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 8.2管控平台应按系统配置内容,分别对硬件、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服务、客户 端、接口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8.3硬件和环境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备份和灾难恢复、网络设备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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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网络操作系统的安全防范措施应包括系统的可靠性、系统间的访问控制、用户的访问控制等。 3.5数据库安全技术应符合GB/T20273的要求,具有对存储数据的全面保护功能。安全防范措施应至 少包括对数据安全及数据备份和恢复的要求、用户访问控制、数据一致性和保密性等。 3.6系统安全管理应符合GB/T20269的要求,安全防范措施应至少包括用户访问控制、身份识别、操 乍记录、防病毒、防黑客入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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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管控平台主要图元符号汇总表见表A.1。 A.2表征色值可采用如下参数: A.2.1运行状态(代号R):RGB:255,0,0;16进制:#ff0000CMYK:0,100,100,0; 色值:PANTONE485C。如R。 A.2.2待用状态(代号G):RGB:0,192,0;16进制:#00c000;CMYK:73,0,100,0; 色值:PANTONE361C。如R)。 A.2.3故障状态(代号Y):RGB:255,255,0;16进制:#fff00;CMYK:0,0,100,0; 色值:PANTONEProcessYellowC。如R。 A.2.4停用状态(代号S):RGB:192,192,192;16进制:#c0c0c0;CMYK:0,0,0,20 色值:PANTONECoolGray3C。如R。
表A.1管控平台主要图元符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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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标准规范范本T/CEC156.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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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标准T/CEC156.52018
[1]GB11920一2008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设备及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2]】GB/T14394一2008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3]】G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4]GB50660—2011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5】DL/T1083一2008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技术条件 [6]DL/T5187.3—2012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3部分:运煤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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