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396-2017 压水堆核电厂核安全有关的钢结构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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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工字钢、槽钢在腰部取样。

    3.1性能等级为C级和A级、B级的普通螺栓,应采用符合GB/T700规定的Q235钢制成。 金GB/T5780和GB/T578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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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2性能等级为8.8级的高强度螺栓宜采用符合GB/T699规定的45号钢或35号钢制成。 5.3.3性能等级为10.9级的高强度螺栓宜采用GB/T122.8~GB/T1231规定的35VB钢制成,或采用 GB3077规定的20MnTiB钢制成。 5.3.4高强度螺母和垫圈宜采用45号钢、35号钢或Q345钢制成。 5.3.5锚栓采用GB/T700规定的Q235钢制成,或采用GB/T1591规定的Q345钢制成。 5.3.6钢结构连接用的紧固件进场检验,应全数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 等。 5.3.77 高强度螺母和垫圈宜采用45号钢、35号钢或Q345钢制成。 5.3.8高强度螺栓连接副进场验收检验批划分宜遵循下列原则 与螺栓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一致: 按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生产出厂检验批批号,宜以不超过2批为1个进场验收检验批,且不超过 6000套; c) 同一材料、炉号、螺纹规格、长度、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及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螺母、垫 圈为同批,分别由同批螺栓、螺母及垫圈组成的连接副为同批连接副。 5.3.9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螺 栓、螺母、垫圈外观表面应涂油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脏物,螺纹不应损伤。按包装箱数抽查5%, 且不应少于3箱进行外观检查。 5.3.10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应分别有扭矩系数和预拉力的出厂合格检验报告,并随箱带。尚高 强度螺栓连接副保管时间超过6个月后使用时,应重新进行扭矩系数或预拉力试验,并应在合格后再使 用。 5.3.11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应分别进行扭矩系数和预拉力复验,试验螺栓应从施T.现场待安装的 螺栓批中随机抽取,每批应抽取8套连接副进行复验。8套扭矩系数的平均值应在0.110~0.150范围 之内,其标准偏差小于或等于0.010。 5.3.12普通螺栓作为永久性连接螺栓,设计文件要求或对其质量有疑义时,应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 载荷复验,复验时每一规格螺栓应抽查8个。

    5.4.1制作完成的钢构件必须涂装防腐,防腐处理应符合GB50755一2012第13竞的规定,并参照 NB/T2.0133.6一2012.中3.2的相关规定执行。当采用镀锌防腐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外, 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对.T.作期间不暴露于海洋环境的钢结构或构件,镀锌量不低于0.40kg/m; b)对T.作期间暴露天海洋环境的钢结构或构件,镀锌基不低于0.735kg/m。 5.4.2涂料的订货、检验、包装、运输、存储及质量控制文件应符合NB/T20133.1一2012的要求。 5.4.3当钢结构处在有腐蚀介质环境或外露时园林施工组织设计 ,应进行涂层附着力测试,在检测处范围内,当涂层完 整程度达到70%以上时,涂层附养力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5.1所有焊接材料均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订货、进场验收、复验及存储管理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要 求并符合GB50755《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及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5.2选择的焊接材料应与母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

    对于5.2.2中由于承受窦然动态载荷而补充冲击性能要求的钢材,其相应焊接材料熔敷金属的 应满足表1的要求,试验温度不高于预期的最低工作温度

    冲击性能应满足表1的要求,试验温度不高于预期的最低工作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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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3.2对于设计确定的重要的焊接接头,其焊接材料熔敷金属在一29℃下冲击功最小值不小于27J。 当预期的最低工作温度大于10℃C时,焊接材料熔敷金属在室温的冲击功最小值不小于54J;当预期的 最低工作温度小于10℃C时,焊接材料熔敷金属在不高于预期的最低温度十11℃下的冲击功最小值不 小于54J。

    6.1钢结构零件及部件加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绘制加工图,编制加工工艺文件。 6.2钢结构的制作公差应符合GB50755一2.012的要求。 6.3钢构件的制作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6.1钢结构零件及部件加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绘制加工图,编制加工工艺文件。

    6.3钢构件的制作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钢材使用前应除污、矫直和整平; b) 切口要规整: c)产品焊缝的坡口可以通过机加工、磨削等机械方法或者热切割的方法,必要时应进行预热,最 低预热温度与产品焊接时的规定相同。 6.4钢结构零件的放样、号料和切割应符合GB50755一2012中8.2和8.3的有关规定。 6.5钢材的矫正、弯曲和边缘加工应符合GB50755一2012中8.4和8.5的有关规定。 6.6钢材的制孔应符合GB50755一2012中8.6的有关规定。制孔后,应清除孔周边的毛刺、切屑等 杂物,孔壁应圆滑,应无裂纹。在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一20℃的地区施工时,应采用钻成孔或先冲孔 后扩钻的孔。 6.7对于精制普通螺栓(A、B级),螺栓孔为I类孔,应具有H12的精度,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 大于12.5μm,为保证上述精度应钻孔成型。 6.8对于粗制普通螺栓(C级),螺栓孔为II类孔,孔壁衣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25μm,其允许偏差 应符合表3要求。

    表3普通螺栓孔允许偏差

    6.9高强度螺栓制孔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高强度螺栓孔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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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构件组装宜在组装平台上进行,组装平台应用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构件组装可采用地样法、胎膜 装配法等方法,组装是可采用立装、卧装等方式。 7.2钢构件的端部加工应符合GB50755一2012中9.4的有关规定。 7.3构件组装间隙应符合设计和工艺文件要求,当设计和工艺文件无规定时,组装间隙不应大于 2.0 mm。 7.4吊车梁组装、焊接完成后不应允许下挠。吊车梁的下翼缘和重要构件的受拉面不得焊接工装夹具、 临时定位板、临时连接板等。 7.5拆除临时工装夹具、临时定位板、临时连接板等,严禁用锤击落,应在距离构件表面3mm~5mm 处用气割切除,对残留的焊疤应打磨平整,且不得损伤母材。 7.6钢结构构件的组装除应符合GB50755一2012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组装前,应检查零件、部件的材质、规格、外观、尺寸、数量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b) 组装焊接处的连接接触面及边缘30mm~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污垢等,应在组装前清除 干净; c)板材、型材的拼接应在构件组装前进行;构件的组装应在部件组装、焊接、校正并经检验合格 后进行; d) 部件的组装不得挠曲或有其它损伤,如规定有曲度,则应按照规定进行加工; e) 所有管状构件均需封口; f) 构件应在组装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再进行焊接。 7.7钢结构的焊接和检验除符合GB50661和GB5075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条的规定: a) 焊缝等级:钢结构的焊缝质量等级根据设计文件确定。 b) 应按照相关钢结构施工图的要求进行焊接,在焊接工作开始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1)焊接工艺评定; 2)焊接工艺规程; 3)焊接材料的验收; 4)焊接及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7.8钢结构的螺栓连接应符合GB50755一2012第7章的有关规定,高强螺栓的连接应符合 JGJ82一2011第6章的要求,此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构件的紧固件连接节点和拼接接头,应在检验合格后进行紧固施工; b) 普通螺栓连接组装时,螺母必须完全拧紧。受剪截面不得位于螺栓的螺纹部分。螺纹超出螺 母不小于两个螺距; c) 高强螺栓连接组装前,应进行表面处理,处理后表面的抗滑移系数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d) 高强度螺栓连接组装时,必须分初拧和终拧两次拧紧,初拧扭矩值可取终拧扭矩值的50%。 对于大型节点,还应在初拧和终拧间增加复拧。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初拧、复和终拧,宜 在24h内完成

    7.1构件组装宜在组装平台上进行,组装平台应用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构件组装可采用地样法、胎膜 装配法等方法,组装是可采用立装、卧装等方式。 7.2钢构件的端部加工应符合GB50755一2012中9.4的有关规定。 7.3构件组装间隙应符合设计和工艺文件要求,当设计和工艺文件无规定时,组装间隙不应大于 2.0mm。 7.4吊车梁组装、焊接完成后不应允许下挠。吊车梁的下翼缘和重要构件的受拉面不得焊接工装夹具、 临时定位板、临时连接板等。 7.5拆除临时工装夹具、临时定位板、临时连接板等,严禁用锤击落,应在距离构件表面3mm~5mm 处用气割切除,对残留的焊疤应打磨平整,且不得损伤母材。 7.6钢结构构件的组装除应符合GB50755一2012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组装前,应检查零件、部件的材质、规格、外观、尺寸、数量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b)线 组装焊接处的连接接触面及边缘30mm~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污垢等,应在组装前清除 干净; c)板材、型材的拼接应在构件组装前进行;构件的组装应在部件组装、焊接、校正并经检验合格 后进行; d) 部件的组装不得挠曲或有其它损伤,如规定有曲度,则应按照规定进行加工; e) 所有管状构件均需封口; f)构件应在组装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再进行焊接。 7.7钢结构的焊接和检验除符合GB50661和GB5075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条的规定: a) 焊缝等级:钢结构的焊缝质量等级根据设计文件确定。 b) 应按照相关钢结构施工图的要求进行焊接,在焊接工作开始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1)焊接工艺评定; 2)焊接工艺规程; 3)焊接材料的验收; 4)焊接及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7.8钢结构的螺栓连接应符合GB50755一2012第7章的有关规定,高强螺栓的连接应符合 JGJ82一2011第6章的要求,此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构件的紧固件连接节点和拼接接头,应在检验合格后进行紧固施工; b) 普通螺栓连接组装时,螺母必须完全拧紧。受剪截面不得位于螺栓的螺纹部分。螺纹超出螺 母不小于两个螺距; c) 高强螺栓连接组装前,应进行表面处理,处理后表面的抗滑移系数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d) 高强度螺栓连接组装时,必须分初拧和终拧两次拧紧,初拧扭矩值可取终拧扭矩值的50%。 对于大型节点,还应在初拧和终拧间增加复。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初拧、复拧和终拧,宜 在24h内完成。

    8钢构件的矫正及预拼装

    8.1构件的外形矫正宜采取先总体后局部、先主要后次要、先下部后上部的顺序。 8.2构件外形矫正可采用冷矫正和热矫正。当设计有要求时,矫正方法和矫正温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 求;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矫正方法和矫正温度应符合GB50755一2012巾8.4的规定。 B.3需要进行预拼装的构件,在出厂前应进行自由状态预拼装。预拼装应符合GB507552012中10.2 和10.3的有关规定。根据GB50205—2001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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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钢结构的运输、现场装卸和购存

    9.1钢构件运输及贮存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损伤钢紧固件和油漆,同时应注意避免受损及产生永久变 形。 9.2钢构件贮存应考忠安装顺序,尽量避免钢构件产生不必要的装卸损伤。 9.3钢结构必须按认可的方式在现场正确贮存,避免外部因素引起的不利影响。 9.4贮存时,不应在钢结构内引起过大的应力。在开始安装之前,钢结构必须保持清洁(无油、油脂 等)。 9.5选择的装卸和贮存设备必须与已完成的油漆工程相协调。 9.6钢构件在运输、存放和安装过程中损坏的涂层,以及安装连接部位,应按照NB/T20133.6一2012 中第4章的规定补涂。对于已镀锌的钢构件,受损伤的镀锌层应涂刷富锌的油漆。 9.7紧固件的储运应符合本条规定。 9.7.1存放应防潮、防雨、防粉尘,并按类型和规格分类存放。 9.7.2使用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损坏包装和损伤螺纹。 9.7.3发放和回收应做记录,使用剩余的紧固件应当天向收保管。 9.7.4长期保管超过六个月或保管不善而造成螺栓生锈及沾染赃物等可能改变螺栓的扭矩系数或性能 的高强度螺栓,应视情况进行清洗、除锈和润滑等处理,并对螺栓,扭矩系数或预拉力检验,合格后方 可使用。 9.7.5高强度螺栓连接处钢板表处理方法及除锈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处钢板表面应平整、干燥, 表面不得有氧化皮、毛刺、焊疤、油漆和油污等。经处理后的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摩擦面抗滑移 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9.7.6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在安装使用前严禁随意开箱。 10钢结构的安装 10.1钢结构的安装应符合GB50755~2012第11章的规定。 10.2安装前,应按构件明细表核对进场的构件,查验产品合格证和设计文件;工厂预拼装过的构件在 现场组装时,应根据预拼装记录进行。 10.3钢构件吊装前应清除其表面上的油污、冰雪、泥沙和灰尘等杂物。 10.4钢结构构件安装过程中,未经设计方同意,钢构件不允许进行临时的切割、焊接或钻孔。 10.5钢结构安装前,应对钢构件的质量进行检查。钢构件的变形、缺陷超出允许偏差时,应进行处 理。 10.6钢结构安装矫正时应考虑温度、日照和焊接等因素对结构变形的影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宣 在相同的天气条件和时间段进行测量验收。 10.7钢结构吊装宜在构件上设置专门的吊装耳板或吊装孔。 设计文件无特殊要求时吊装耳板和吊装

    10钢结构的安装 10.1钢结构的安装应符合GB507552012第11章的规定。 10.2安装前,应按构件明细表核对进场的构件,查验产品合格证和设计文件:工厂预拼装过的构件在 现场组装时,应根据预拼装记录进行。 10.3钢构件吊装前应清除其表面上的油污、冰雪、泥沙和灰尘等杂物。 10.4钢结构构件安装过程中,未经设计方同意,钢构件不允许进行临时的切割、焊接或钻孔。 10.5钢结构安装前,应对钢构件的质量进行检查。钢构件的变形、缺陷超出允许偏差时,应进行处 理。 10.6钢结构安装矫正时应考虑温度、日照和接等因素对结构变形的影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宜 在相同的天气条件和时间段进行测量验收。 10.7钢结构吊装宜在构件上设置专门的吊装耳板或吊装孔。设计文件无特殊要求时吊装耳板和吊装 孔可保留在构件上,需要去除耳板时,可采用*(割或碳弧气刨的方式在离母材3mm5mm位置切除, 并打磨至与母材平齐,严禁采用锤击方式去除。

    NB/T2039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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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高强度螺栓安装应满足本条要求。 10.8.1安装高强度螺栓时,严禁强行穿入。当不能自由穿入时,该孔应用铰刀进行修,修整后孔 的最大直径不应大于1.2倍螺栓直径,且修孔数量不应超过该节点螺栓数量的25%。修孔前应将四周 螺栓全部拧紧,使板迭密贴后再进行铰孔。严禁气割扩孔。 10.8.2在螺栓安装过程中,不得使用螺纹损伤及沾染污物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不得用高强度螺栓兼 作临时螺栓。 10.8.3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摩擦面如采用喷砂(丸)后生赤锈处理方法时管件标准,安装前应以细钢丝刷除去摩 擦面上的浮绣。 10.8.4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的拧紧应分为初拧、终拧。初拧扭矩为终拧扭矩的50%左右。初 拧后的高强度螺栓应用颜色在螺母上标记,按JGJ82一2011的6.4.13规定的终拧扭矩值进行终拧。终 拧后的高强度螺栓应用另·种颜色在螺母上标记。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的初拧、终拧宜在·“天 内完成。 10.8.5高强度螺栓在初拧和终拧时,连接处的螺栓应按·定顺序施拧,确定施拧顺序的原则为由螺栓 群中央顺序向外拧紧,和从接头刚度大的部位向约束小的方向紧。 10.8.6安装高强度螺栓时,构件的摩擦面应保持下燥,不得在雨中作业。 10.8.7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批配套进场,并附有出厂质量保证书。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在同批内 配套使用。 10.8.8经处理后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摩擦面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沾染脏物和油污。严禁在高强度 螺栓连接处摩擦面上作标记。 10.9钢结构安装的测量和校正,应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相应的工艺。厚钢板或异种钢板的焊接、高强 度螺栓安装、栓钉焊和负温度下施工等主要工艺,应在安装前进行工艺试验,编制相应的施工工艺流程。 10.10钢结构安装前应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等进行检查, 并应办理交接验收。 10.11基础项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撑面、基础项面预埋钢板作为柱的支撑面时,其支撑面、地脚螺栓的 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支撑面、地脚螺栓的允许偏差

    10.12除施工文件中注明者外,钢结构构件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表11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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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8柱子安装允许偏筹

    表9钢梁安装允许偏差

    表10钢吊车梁安装允许偏

    取样标准NB/T2039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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