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T 0072-2019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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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引下线的安装布置应符合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 类防雷建筑物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周围均匀布设,其平均间距分别不应大于12m、 18m 和 25m。
防雷建筑物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周围均匀布设,其平均间距分别不应大于 m和25m 2明敷的专用引下线应分段固定,并应以最短路径敷设到接地体,敷设应平止顺直、无急弯。 定的焊缝应饱满无遗漏,螺栓固定应有防松零件(垫圈),焊接部分的防腐应完整。 3建筑物外的引下线敷设在人员可停留或经过的区域时,应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防止接 和旁侧闪络电压对人员造成伤害:
(垫圈)管道标准规范范本,焊接部分的防腐应元整。
a)外露引下线在高2.7m以下部分穿不小于3mm厚的交联聚乙烯管,交联聚乙烯管应能 100kV冲击电压(1.2/50μs波形)。 b)应设立阻止人员进入的护拦或警示牌。护拦与引下线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 4引下线两端应分别与接闪器和接地装置做可靠的电气连接,连接方式和接触面技术要求应符 7条款的规定,
5引下线上应无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在通信塔或其他高耸金属构架起接闪作用的金属物上敷 线路时,线路应采用直埋于土壤中的铠装电缆或穿金属管敷设的导线。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管 接地,埋入土壤中的长度不应小于10m
5.6引下线安装与易燃材料的墙壁或墙体保温层间距应大于0.1m。
5.7引下线固定支架应固定可靠,每个固定支架应能承受49N的垂直拉力。固定支架的高度不宜小于 150mm,固定支架应均匀,引下线和接闪导体固定支架的间距应符合表2的要求。 5.8引下线可利用建筑物的钢梁、钢柱、消防梯等金属构件作为自然引下线,金属构件之间应电气贯 通。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采用基础钢筋接地体时,不宜设置断接卡,但应在室 外墙体上留出供测量用的测接地电阻孔洞及与引下线相连的测试点接头。暗敷的自然引下线(柱内钢筋) 的施工应符合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第5章的的规定。混凝土柱内钢筋, 应按工程设计文件要求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螺丝扣连接等机械连接或对焊、搭焊等焊接连接。
5.12当采用柱内两根钢筋做防雷引下线时,为防止雷电流流过时引起柱内钢筋变形,宜采用柱内对角 钢筋做防雷引下线。利用建筑物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在柱内主钢筋绑扎或焊接连接后应做标志,并应 按设计要求施工,应经检查确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后再支模或浇捣混凝土。 5.13直接从基础接地体或人工接地体引出的专用引下线,应先按设计要求安装固定支架,并应经检查 确认后再敷设引下线。
3.1利用建筑物桩基、梁、柱内钢筋做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和为接地需要而专门理设的人工接地体, 应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的位置设置可供测量、接人工接地体和做等电位连接用的连接板。 6.2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或设计文件的要求。土壤电阻率 高的地区或者冲击接地电阻难以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时宜符合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4.2. 第8款或4.2.4第6款或4.3.6的规定,
a)铺设使地面电阻率不小于50kQ·m的5cm厚的沥青层或15cm厚的砾石层。 b)设立阻止人员进入的护栏或警示牌。
6.4当工程设计文件对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接地装置设计为独立接地时,独立接地体与建筑物基础地网 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间隔距离,应符合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4.2.1 的规定。
3.4当工程设计文件对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接地装置设计为独立接地时,独立接地体与建筑物基础地网 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间隔距离,应符合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4.2.1 的规定。 6.5当设计无要求时,接地装置顶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m。角钢、钢管、铜棒、铜管等接地体应垂 直配置。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2.5m,人工垂直接地体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m(或垂直接地体的 2倍)。人工接地体与建筑物外墙或基础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m。 6.6当接地装置仅用于防雷保护,且当地土壤电阻率较高,难以达到设计要求的接地电阻值时,可采 用GB/T21714.3《雷电防护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中5.4.2的规定。 6.7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要求应符合4.7规定, 6.8接地线连接要求及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应符合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 6.9敷设在土壤中的接地体与混凝土基础中的钢材相连接时,宜采用铜材或不锈钢材料 6.10自然接地体底板钢筋敷设完成,应按设计要求做接地施工,应经检查确认并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后再支模或浇捣混凝土。 6.11人工接地体应按设计要求位置开挖沟槽,打入人工垂直接地体或敷设金属接地模块(管)和使用 人工水平接地体进行电气连接,应经检查确认并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12接地装置隐蔽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再
8.1当工程设计文件要求为了防止雷击电磁脉冲对室内电子设备产生损害或干扰而需采取 时,屏蔽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GB50462《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8.2建筑物格栅形大空间屏蔽工程安装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按工程设计文件要求选用金属导体在建筑物六面体上敷设,对金属导体本身或其与建筑物内 的钢筋构成的网格尺寸,应经检查确认后再进行电气连接 支模或进行内装修时,应使屏蔽网格埋在混凝土或装修材料之中。
可仅在四壁进行敷设格栅形大空间屏蔽网格
8.3专用屏蔽室安装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将模块式的可拆式屏蔽室在房间内按设计要求安装,并应预留出等电位连接端子。 b 应将屏蔽室预留等电位连接端子与建筑物内等电位连接带进行电气连接,并应经检查确认后再 进行屏蔽室固定和外部装修。 c)应安装屏蔽门、屏蔽窗和滤波器,并应检查屏蔽焊缝的严密和牢固。
9.1低压配电线路(三相或单相)的单芯线缆不应单独穿于金属管内 9.2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的交流和直流电线不应穿于同一金属管中,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 同一金属管中,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9.3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电线(电缆)的额定耐受电压值不应低于750V,且必须穿在金属管中, 9.4建筑物内传输网络的综合布线施工应符合GB5031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9.2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的交流和直流电线不应穿于同一金属管中,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
a) 电缆布线系统的全部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按第7章“等电位连接”的要求进行等电位连接, b)由分线箱引出的信息技术电缆与供配电电缆平行敷设的长度大于35m时,从分线箱起的20r 内应采取隔离措施,也可保持两线缆之间有大于30mm的间距,或在槽盒中加金属板隔开。 c)在条件许可时,宜采用多层走线槽盒,强、弱电线路宜分层布设。 9.6低压配电系统的电线色标应符合相线采用黄、绿、红色,中性线用浅蓝色,保护线用绿/黄双色线 的要求。 9.7信息技术设备应按设计要求确认安装位置,并应按设备主次逐个安装机柜、机架。 9.8各类配线的额定电压值、色标应符合9.3、9.6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应经检查确认后备用。 9.9敷设各类配线的线槽(盒)、桥架或金属管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应经检查确认后,再按设 计文件规定的位置和走向安装固定。 9.10已安装固定的线槽(盒)、桥架或金属管应与建筑物内的等电位连接带进行电气连接,连接处的 过渡电阻不应大于0.24Q。 9.11各类配线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分别布设到线槽(盒)、桥架或金属管内,经检查确认后,再与低压 配电系统和信息技术设备相连接,
压电涌保护器第22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SPD)选择和使用导则》和GB50057《建筑 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10.3当建筑物上有外部防雷装置,或建筑物上虽未敷设外部防雷装置,但与之邻近的建筑物上有外部 防雷装置且两建筑物之间有电气联系时,有外部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和有电气联系的建筑物内总配电柜上 安装的SPD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当使用I级分类试验的SPD。 b) 低压配电系统的SPD的主要性能参数:冲击电流应不小于12.5kA(10/350μs),电压保护水平 不应大于2.5kV,最大持续运行电压应根据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选取。 10.4当SPD内部未设计热脱扣装置时,对失效状态为短路型的SPD,应在其前端安装熔丝、热熔线 圈或断路器进行后备过电流保护。
压电涌保护器第22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保护器(SPD)选择和使用导则》和GB50057《建筑 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10.3当建筑物上有外部防雷装置,或建筑物上虽未敷设外部防雷装置,但与之邻近的建筑物上有外部 防雷装置且两建筑物之间有电气联系时,有外部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和有电气联系的建筑物内总配电柜上 安装的SPD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当使用I级分类试验的SPD。 b) 低压配电系统的SPD的主要性能参数:冲击电流应不小于12.5kA(10/350μs),电压保护水平 不应大于2.5kV,最大持续运行电压应根据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选取。 10.4当SPD内部未设计热脱扣装置时,对失效状态为短路型的SPD,应在其前端安装熔丝、热熔线 圈或断路器进行后备过电流保护。 1O.5当低压配电系统申安装的第一级SPD与被保护设备之间关系无法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在靠近被保 护设备的分配电盘或设备前端安装第二级SPD: a)第一级SPD的有效电压保护水平低于设备的耐过电压额定值时。 b)第一级SPD与被保护设备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10m时。 c)在建筑物内部不存在雷击放电或内部干扰源产生的电磁场干扰时。 10.6第二级SPD无法满足10.5款的条件时,应安装第三级SPD, 10.7当在线路上多处安装SPD,无明确的产品安装指南时,开关型SPD与限压型SPD之间的线路长度 不宜小于10m,若SPD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10m应加装退耦的电感(或电阻)元件。限压型SPD之间的 线路长度不宜小于5m。若SPD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5m应加装退耦的电感(或电阻)元件。生产)明确 在其产品中已有能量配合的措施时,可不再接退耦元件。(具体设计或安装方法宜参考附录A)。 10.8在电子信号网络中安装的第一级SPD应安装在建筑物入户处的配线架上,当传输电缆直接接至被 保护设备的接口时,宜安装在设备接口上。 10.9在电子信号网络中安装第二级、第三级SPD的方法应符合10.5~10.7的规定。 10.10SPD两端连线的材料和最小截面要求应符合GB50601《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附录B中表B.2.2的规定。连线应短且直,总连线长度不宜大于0.5m,如有实际困难,可采用V型连 接。 10.11低压配电系统中的SPD安装,应在对配电系统接地型式、SPD安装位置、SPD的后备过电流保护 安装位置及SPD两端连线位置检查确认后,首先安装SPD,在确认安装牢固后,将SPD的接地线与等 电位连接带连接后再与带电导线进行连接。 10.12电信和信号网络中的SPD安装,应在SPD安装位置和SPD两端连接件及接地线位置检查确认后, 生广业
a)GB50601《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6)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174《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d) GB503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1.2在施工过程中,所有需要隐蔽的防雷装置,须经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跟踪检测,并做隐蔽工程 验收记录,工程完工后,持质量跟踪记录本到当地相关职能机构办理竣工相关手续。
2在施工过程中,所有需要隐蔽的防雷装置,须经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跟踪检测,并做隐蔽 收记录,工程完工后,持质量跟踪记录本到 职能机构办理竣工相关手续,
11.3防雷工程质量跟踪记录填写说明
a)封面必须填写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时间。 b) 分段、分项工程内容:按照施工程序从开始到竣工,做详细记录。分段分项工程按基础接地(桩、 承台、地梁与桩连接),引下线、均压环、等电位、网络、针、带等内容填写,基础接地和引 下线应采用经审核的设计图纸实际轴线位置填写,均压环、网格、等电位等须画出示意图,并 按实际测量结果填写。 C 检测结论: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以及检测数据,确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焊接质量、接 地电阻、过度电阻、用材规格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注:为了保证防雷工程质量跟踪记录的真实性和严肃性,施工方、监理方、防雷检测三方单位负责人必须在质量跟 踪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各单位保存一份, 1.4施工过程中防雷工程的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相关责任人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好
,4施工过程中防雷工程的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相关责任人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 录(或图片依据)后方可隐蔽
12.2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
a 新建(改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隐蔽工程分段质量跟踪检测验收资料; b) 防雷工程全套竣工图纸: c) 图纸审核部门的防雷工程设计评价意见书; d)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个! e) 由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验收报告; f)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g) 雷电风险评估报告(限需要进行雷电风险评估的项目)
12.3建筑物防雷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条件:
a)安装的防雷装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b)防雷设施系统及各分段验收结果合格
12.4防雷工程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限期整改
12.5建设单位在防雷装置验收后,
1SPD的主要技术参数
A.1.1电压保护水平Up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低压配电系统中采用多级SPD配合保护
表征SPD限制接线端子间电压的性能参数,其值可从优先值的列表中选择,该值应大于限制电 高值。对电压开关型SPD,Up是指规定雷电流波形下最大放电电压。对限压型SPD,Up指规定雷 的最大残压。
A.1.2箱位电压Uas
当SPD进入箱位状态时,浪涌电压达到的值。
是指放电电流流过SPD时,在其端子间的电压峰值。Ures与冲击电涌通过SPD时的波形和峰值电 用于表征SPD的性能,经常使用Ures/U=残压比这一概念。残压比一般应小于3。
A.1.4最大持续工作电压Uc
.1.5标称放电电流In
A.1.6最天放电电流Imax
通过SPD的8/20us电流波的峰值电流,用于II级分类试验,先用In做预处理试验后,再用Imax 2次,IEC是1次:
A.1.7冲击放电电流limp
A. 1. 8 泄漏电流Ic
A. 1.8泄漏电流Ic
指SPD在不导通下的泄漏电流,Ic<1mA。
A.2SPD级间能量配合目的及原则
A.3电源SPD的级间配合方式
A.3.1开关型SPD与限压型SPD的配合
开关型SPD与限压型SPD的配合等效电路如图A.1所示,第一级SPD.作为泄流环节,主要用于旁路泄 放暂态过电流,将大部分的暂态能量泄放掉;第二级SPD作为限压环节,第三级SPD(或末级SPD)进一步 箱位过电压,将暂态过电压限制到电子设备可以耐受的水平。配合原理是:由于开关型SPD,的启动电压 较高,存在延时,而后级限压型SPD,的启动电压低,响应快,当暂态过电压波入侵时,SPD,将首先达到 启动电压而导通。随着电涌电压继续上升,流过SPD,的电流增大使SPD,的残压增大并达到一定值时,使 SPD两端的电压达到放电电压,即SPD,导通。只要保证在通过限压型SPD2的电涌电流未超出其耐受能力 之前使SPD,触发导通,就实现了能量的配合。第一级开关型SPD,的启动取决于,SPD,两端的残压Ur以及 退耦元件两端(包括连接导线)的动态压降U品之和。 在触发放电之前,SPD间的电压分配如下式 Us=Ure+UME
A.3.2限压型SPD间的配合
A.1开关型SPD与限压型SPD的配合等效电路
均采用限压型SPD的配合等效电路如图A.2所示,从电路理论来分析纺织标准,均采用限压型SPD配合的特点 是:各级SPD的伏安特性都是连续的、残压相同或逐级递升(Ures1≤Ures2≤UreS末级)。因此,在两个 限压型SPD的能量合理配合时,当雷电波入侵后SPD首先导通,SPD2后导通,因为两个残压相同或递升的 SPD,其启动电压也基本相同或递升。当侵入的电涌电压上升达到SPD的启动电压并使之导通时,由于 串联支路有退偶元件或连接导线的自然阻抗,使SPD不可能与SPD,同时导通。只有当电涌电压继续上升, 使流过SPD,的电流增大,则SPD,的残压也随之增大,而SPD两端的电压也随之上升当达到SPD,的启动电压 时SPD,才能导通。以此类推逐级启动,只要通过各级SPD的电涌能量不超过各自的耐受能力,就实现了 能量配合。
A. 3. 3 开关型SPD间的配合
图A.2限压型SPD的配合等效电路图
该配合如图A.3所示。对放电间隙之间的配合,必须采用动态工作特性。当第二级SPD启动之后信息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范本, 配合将由退耦元件完成;为确定退耦元件的必须值,SPD因其放电电压(电弧电压即残压)较低,可用 短路代替。为触发SPD,退耦元件的动态压降必须高于SPD的放电间隙动作电压。采用作为电感退耦元 件时,必须考虑电流的波形。采用电阻作为退耦元件时,浪涌电流峰值决定了退耦元件所需的阻值。在 选择SPD的脉冲额定参量时则应考虑电涌电流峰值引起的电阻压降。在SPD,的放电间隙触发之后,全部 能量将按稳态伏安特性分配于个元件之间。第三级SPD,(或末级SPD)两端的动态电压必须小于设备电 源端口的冲击耐压安全水平,各级SPD泄放的雷电流应满足不超过每级SPD标称导通电流In的值。
图A.3开关型SPD间的配合等效电路图
a)当低压配电系统中,采用多级SPD防护过电压时,SPD级间能量配合的成败决定防护过电压的 成败。 b 当SPD级间线路长度足够(电压开关型SPD与限压型SPD之间的线路长度≥10m或限压型之间 的线路长度≥5m)时,优先考虑利用两级SPD间导线的分布电感来实现SPD级间能量配合。 C SPD,与SPD,的保护水平U.不宜相差太大,否则线路电感L必须足够大才能够限制流过SPD,的 电流,保证SPD的合理配合。 SPD的连接线必须保持尽可能的短(小于0.5m),避免导线的阻抗和感抗产生附加的残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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