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6282-2018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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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电磁辐射抗扰度要
4.2.2沿电源线的瞬态传导抗扰度
道路标准规范范本仅对12V或24V的LV模块进行试验。 对于沿电源线传导的瞬态骚扰的抗扰试验等级及功 要求至少应满足表4的规定。试验等级定义见附录B
表4对沿电源线瞬态传导的抗扰度
4.2.3静电放电抗扰度
在EUT不通电和仅ILV供电的2种情况下分别进行直接接触放电和空气放电试验时,EUT项 态要求应满足表5的规定。
表5静电放电抗扰度要求
5.1电磁辐射发射试验
5.1.1宽带电磁辐射发射试验
5.1.1.1试验方法
本方法用于测试EUT产生的宽带电磁辐射发射。若无其他规定,在30MHz~1000MHz频率 内.则按GB/T18655一201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1.1.2 试验状态
EUT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且转速为额定转速的50%,扭矩为额定扭矩的50%,机械输出负载达 到持续功率的25%。 当转速或扭矩达不到EUT试验状态时,可调整扭矩或转速以达到持续功率的25%,并在试验报告 中注明。 注:当无法满足功率要求时,可在试验报告中详细说明EUT的工作状态。 如EUT包含多个单元,单元之间的连接线宜使用原车上使用的连接线束;如果无法实现,电子控 制单元和人工电源网络(AN)间的连接线长度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线束应按实际情况端接,并带实际 负载和激励。
5.1.1.3试验布置
试验布置图见图3。 屏蔽配置应按照车辆的实际情况布置。通常所有屏蔽的HV部件应低阻抗正常接地(例如AN、电 缆、连接器等状态)。EUT和负载均应接地。室外的HV电源应经由馈通滤波连接。 LV负载模拟器按照GB/T18655一2010中6.4.2.5的规定进行布置和接地连接,或者按照车上的 实际接地状况接地。 除非另有指定,否则与接地平面前端平行的LV线束、HV线束的长度应分别为1500mm土 75mm。LV线束和HV线束的长度(包括连接器)应分别为1700+3°mm。HV试验线束应与LV试 验线束间距100+10mm。 所有线束应放置在无导电性、低相对介电常数(e,≤1.4)材料上,距接地平面上方50mm土5mm的 位置。 HV正极电源线和HV负极电源线可以是单根的同轴屏蔽线缆,或共用同一个屏蔽层。推荐使用 车辆原装HV线束。电机三相线同样适用于本条规定。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EUT壳体应直接或通过指定阻抗连接到接地平面。 为避免环境噪声的影响.应在试验之前进行环境噪声测试。环境噪声电平应比限值低6B
使用双锥天线进行的辐射发射试验布置示例
5.1.1.4试验要求
应在半电波暗室中进行测量,频率范围为30MHz~1000MHz。 应该分别在天线垂直极化和水平极化下进行测量, 可以使用频谱分析仪或扫描接收机进行测量,测量参数应按照GB/T18655一2010中规定来设置。 为加快测试进度,可以使用峰值检波器进行扫描,但是当峰值测量结果超过4.1.1限值要求时,应 更用准峰值检波器进行量最终测试
5.1.2窄带电磁辐射发射试验
5.1.2.1试验方法
本方法用于测试EUT(例如以微处理器 的窄带电磁辐射发射。若无其他说 80MHz~1000MHz频率范围内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1.2.2试验状态
与5.1.1.3的试验布置要求相同,见图3,
5.1.2.4试验要求
应在半电波暗室中进行测量,频率范围为30MHz~1000MHz。 应该分别在天线垂直极化和水平极化下进行测量。 可以使用频谱分析仪或扫描接收机进行测量,测量参数应按照GB/T18655一2010中规定来设置
半电波暗室中进行测量,频率范围为30MHz~1000MHz。 分别在天线垂直极化和水平极化下进行测量。 使用频谱分析仪或扫描接收机进行测量,测量参数应按照GB/T18655一2010中规定来设置
5.2.1电磁辐射抗扰度
5.2.1.1一般要求
采用电波暗室法和大电流注入(BCI)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试验。其中,在20MHz~200MHz频率 范围内,采用大电流注入(BCI)法,抗扰试验强度应不低于60mA;在200MHz~2000MHz频率范围 内,采用电波暗室(AISE)法,抗扰试验强度应不低于30V/m。 所有试验的频率步长(对数或线性)不得大于表6规定。每个测试频点的驻留时间不得小于2$。 如检测机构与EUT供应商没有特殊规定,则试验信号的调制应满足: a)调幅(AM):适用频率范围为20MHz800MHz,调制频率为1kHz,调制深度为80%; b)脉冲调制(PM):适用频率范围为800MHz~2000MHz,脉宽为577μs,周期为4600μs。 其他试验条件应符合GB/T33014.1的规定
按照GB/T33014.4采用“替代法”,使用电流注入探头将电流直接感应到L.V连接线束上进行抗扰 度试验。电流注入探头应分别放置在与EUT连接器距离150mm、450mm和750mm处。 应按GB/T33014.2使用“替代法”建立试验场强,在天线垂直极化的情况下进行抗扰度试验。测 试频率低于1000MHz时,测试天线应正对线束的中间;测试频率大于或等于1000MHz时,测试天线 应正对EUT的控制器。
5.2.1.2试验状态
EUT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且转速为额定转速的50%,扭矩为额定扭矩的50%,机械输出负载达 到持续功率的25%。 当转速或扭矩达不到EUT试验状态时,可调整扭矩或转速以达到持续功率的25%,并在试验报告 中注明。 告中详细说明EUT的工作状态
5.2.1.3试验布置
天电流注入(BCI)法试验布置图见图4;电波暗室(AISE)法试验布置图见图5。 图5仅给出EUT使用频率在1GHz以上时喇叭天线的试验布置示例200MHz~1GHz频率范 围可以使用如双锥天线进行试验。 屏蔽配置应按照车辆的系列配置。通常所有屏蔽的HV部件应低阻抗正常接地(例如AN、电缆 连接器等)。EUT和负载应接地。室外的HV电源应经由馈通滤波连接。 除非另有指定,否则与接地平面前端平行的ILV线束和HV线束的长度应分别为1500mm士 75mm。LV线束和HV线束的长度(包括连接器)应分别为1700+°mm。HV试验线束应与LV试 验线束间距100+1mm。车辆使用的原装HV线束可以选择使用。 所有线束应放置在无导电性、低相对介电常数材料(e,≤1.4)上、距接地平面上方50mm土5mm的 位置。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EUT壳体应直接连接到接地平面上。当通过指定阻抗连接到接地平面上时, 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注人探头仅置于LV线束上进行试验
图4采用BCI法的辐射抗扰度试验布置示例
5.2.2电源线瞬态传导的抗扰度试验
按GB/T21437.2一2008规定,应在LV电源线以及可能连接到LV电源线的其他连接线上施加 脉冲1,2a,2b,3a,3b和4。EUT应处于待机状态,HV和LV正常供电。试验过程中应对EUT的 器实时进行监控。如有必要,应采取措施对辅助监控装置进行隔离,
GB/T362822018
5.2.3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按GB/T19951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应依次进行EUT不通电状态和仅ILV供电情况下的测试。 在EUT不通电状态时,模拟在装配过程中或维修时人体对EUT的直接放电,对EUT搬运时容易 触及的(但不限于)凹形连接管脚、壳体、按钮、开关、显示屏、壳体上的螺母和开口施加放电。使用截面 积为0.5mm~2mm、长度不大于25mm的绝缘实心金属丝引出凹形连接管脚。 如果一个连接器内有多个密集管脚,难以逐个施加放电时,要像凹形管脚一样,使用横截面积为 0.5mm2mm、长度不大于25mm的绝缘实心金属丝引出。 在EUT仅IV供电的情况下,不对EUT的连接器针脚及针座进行直接放电测试。对车内成员容 易触及的表面、按键、开关、缝隙等位置进行试验。 各放电试验点在每种电压等级下承受至少3次正电压放电和3次负电压放电,放电间隔至少为 5S。在每种电压等级下,EUT的放电试验点先承受一种极性的放电试验,再承受相反极性的放电试验。 在每连续3次放电期间和放电之后.检验EUT是否符合4.2.3的判据要求
记录到试验报告中的内容外,试验报告的其他要
本附录规定了EUT的功能状态分类方法。所描述的状态仅适用于本标准给出的EUT抗扰性能 则试,
A.2EUT的功能状态分
EUT的功能状态分类如下: A类:EUT在施加骚扰期间和之后,能执行其预先设计的所有功能。 B类:EUT在施加骚扰期间,能执行其预先设计的所有功能:其中,除存储功能之外,可以有一项或 多项的功能指标超出规定的偏差。在停止施加骚扰之后,所有功能自动恢复到正常工作范围内。 C类:EUT在施加骚扰期间,不执行其预先设计的一项或多项功能,但在停止施加骚扰之后能自动 灰复到正常操作状态。 D类:EUT在施加骚扰期间,不执行其预先设计的一项或多项功能,在停止施加骚扰之后,需要通 过简单的“操作或使用”复位动作,才能恢复到正常操作状态, E类:EUT在施加骚扰期间和之后,不执行其预先设计的一项或多项功能,且如果不修理或不替换 装置或系统,则不能恢复其正常操作。 注:此处的“功能”系指电气/电子系统执行的功能
档案标准GB/T362822018
本附录规定了EUT对沿电源线传导的瞬态骚扰的抗扰试验等级,
全了EUT对沿电源线传导的瞬态骚扰的抗扰试事
和表B.2中规定的试验等级出进行 选择
表B.112V系统的抗扰试验等级
表B.224V系统的抗扰试验等级
为了保证上述试验的可重复性,试验报告宜包括: 受试设备、辅助设备的信息,例如商标,型号,序列号等; 受试设备、辅助设备的典型工作状态; 试验设备的信息,例如制造商,型号,序列号等: 试验的一般要求,例如试验布置、频率范围、测试等级、性能判据等; 试验时采用的特殊条件或要求,例如屏蔽外壳、不同的试验等级以及环境条件等; 由制造商和需求方定义的性能水平; 在测试干扰施加过程中或之后,受试设备上观察到的任何现象,和该现象持续的时间; 合格/不合格判定的基本原则; 受试设备的特殊使用条件,例如,电缆的长度或类型,屏蔽或接地,或工作条件等: 任何其他需要在试验报告中说明的问题
为了保证上述试验的可重复性,试验报告宜包括: 受试设备、辅助设备的信息,例如商标住宅标准规范范本,型号,序列号等; 受试设备、辅助设备的典型工作状态; 试验设备的信息,例如制造商,型号,序列号等: 试验的一般要求,例如试验布置、频率范围、测试等级、性能判据等; 试验时采用的特殊条件或要求,例如屏蔽外壳、不同的试验等级以及环境条件等; 由制造商和需求方定义的性能水平; 在测试干扰施加过程中或之后,受试设备上观察到的任何现象,和该现象持续的时间 合格/不合格判定的基本原则; 受试设备的特殊使用条件,例如,电缆的长度或类型,屏蔽或接地,或工作条件等 任何其他需要在试验报告中说明的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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