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114-2018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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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地下通信管道和人(手)孔所使用器材的检查,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 的有 关规定。
2.3.2通信线缆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通信线缆包装应完整,外护套应无损伤,端头封装应完 好外墙外保温标准规范范本,各种随盘资料应齐全。 2光缆A、B端标识应正确明显。 3光缆的光纤传输特性、长度及电缆的电器特性、长度 应符合设计要求。 4尾纤应有明显的光纤类型标识,光纤连接器插头端面应 装配合适的防尘帽。
2.3.3光纤连接器应外观平滑、洁净,并应无油
2.3.4配线设备、光缆交接箱等设施的检查,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21的有关规定。 2.3.5工程中所使用的其他型材、管材与金属件的检查,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的 有关规定。
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有关规定。
3. 1. 1 地下通信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容量和敷设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管道出入口部位应采取封堵措施。 3 地下通信管道的理深与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4管道通过住宅区绿化带、景观、车行道等特殊地段时, 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3.1.2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数量、规格、材质、程式、管群断 面组合,人(手)孔的位置、类型、规格,以及住宅建筑室内 配线管网的竖井、导管、槽盒、梯架、托盘的位置、规格、材 质、安装方式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1.3隐蔽工程应进行随工检验并具有签证记录,并应在隐蔽 程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1.4通信管道应采取防火、防水、防蚀、防强电干扰等防护 错施。
3. 1. 1 地下通信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容量和敷设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管道出入口部位应采取封堵措施 3 地下通信管道的埋深与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管道通过住宅区绿化带、景观、车行道等特殊地段时 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工程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对地下通信官道的路由、位直、 坐标和标高进行核查,并应设置标记。 3.2.2地下通信管道场地的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等,应符合当 地市政、消防等部门的规定。
3.2.2地下通信管道场地的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等,应符合当
求进行处理。 2施工现场堆置土不应压埋消火栓、其他管线检查井、雨 水等设施。 3室外最低气温低于-5℃时,应对所挖沟(坑)底部采 取防冻措施。 4回填土前应先清除沟内积水、淤泥和杂物,管道两侧应 司时进行回填土,每回填土150mm厚应夯实:在管道两侧和顶 部300mm范围内,应采用细砂或过筛细土回填。 5管道沟回填后应将路面、绿化带及相应景观恢复。 3.2.4地下通信管道的埋设深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采用混 土包封或钢管保护。 3.2.5地下通信管道的地基处理、基础规格、包封规格、段落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2.6地下通信管道敷设应有坡度,坡度宜为3.0%o~4.0%o, 且不得小于2.5%o
1应根据所选择的塑料管的管材与管型,采取相应的固定 组群措施。 2多孔管组群时,多孔管间宜留 10mm ~20mm空隙,进人 人(手)孔处多孔管之间应留50mm空隙,空隙应分层填实。 3单孔管组群时,单孔管间宜留20mm空隙,空隙应分层 填实。 4两个相邻人(手)孔之间的管位应一致,且管群断面应 符合设计要求。 5管道基础进入建筑物或人(手)孔时,靠近建筑物或人 (手)孔处的基础和混凝土包封应符合设计要求。 6管道进入人(手)孔时,管口不应凸出人(手)孔内
壁,应终止在距墙体内侧100mm处,并应严密封堵,管口应做 成喇叭口。管道基础进入人(手)孔时,在墙体上的搭接长度 不应小于140mm。 7弯管道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10m。同一段管道不应有反 可弯曲或弯曲部分中心夹角小于90°的弯管道。 8各塑料管的接口宜纵向错开排列,相邻两管的接头之间 错开距离不宜小于300mm。 9 塑料管应由人工传递放入沟内,不得翻滚入沟。 10塑料管敷设和接续时,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 3.2.8塑料管的连接宜采用承插式粘接、承插弹性密封圈连接 和机械压紧管体连接。 3.2.9钢管管道的敷设、断面组合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管接 续宜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根钢管应分别旋入套管长度的1/3以上。 2/ 使用有缝管时应将管缝置于上方。 34 钢管在接续前应将管口磨圆或锉成坡边,并应保证光滑 无棱、无飞刺。 3. 2. 10 住宅建筑预埋的引入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7 弓人管不应穿越建筑物的沉降缝和伸缩缝。 2引管出口端应伸出外墙至少2m,并应向人(手)孔方 向下沉,坡度不应小于4.0%o。 3.2.11光缆交接箱安装基座的引上管的数量、位置及管径,应 符合设计要求。 3.2.12地下通信管道子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管道管孔内敷设子管时,多根子管的等效外径不应大
壁,应终止在距墙体内侧100mm处,并应严密封堵,管口应做 戎喇叭口。管道基础进入人(手)孔时,在墙体上的搭接长度 不应小于140mm。 7弯管道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10m。同一段管道不应有反 可弯曲或弯曲部分中心夹角小于90°的弯管道。 8各塑料管的接口宜纵向错开排列,相邻两管的接头之间 错开距离不宜小于300mm。 9 塑料管应由人工传递放入沟内,不得翻滚入沟。 10 塑料管敷设和接续时,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 3.2.8 塑料管的连接宜采用承插式粘接、承插弹性密封圈连接
3.2.12地下通信管道子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管道管孔内敷设子管时,多根子管的等效外径不应天 于管道孔内径的90%。 2子管宜采用不同颜色或在子管两端用永久性标记进行
区分。 3 多根聚乙烯子管同时敷设时,宜每隔5m用尼龙带捆扎。 4 子管不应跨人(手)孔散设,子管在管道内不应有 接头。 5子管在人(手)孔内伸出长度宜为100mm~200mm。
3.3.1人(手)孔的地基处理、外形、尺寸、净高等,应符合 设计要求,人(手)孔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手)孔应建在良好的地基上,土质松软、淤泥等地 文地基应进行加固处理。 2人(手)孔壁四周的回填土,不应有直径大于100mm的 石、碎砖等坚硬物:每回填土300mm厚应夯实。 3人(手)孔的回填,不得高出人(手)孔口圈的高度。 4砖、混凝土砌块在砌筑前应充分浸湿,砌体面应平整 美观,不应出现竖向通缝。 5砖砌砂浆饱满程度不应低于80%,砖缝宽度应为8mm 12mm,同一砖缝的宽度应一致。 6砌块砌体横缝应为15mm~20mm,竖缝应为10mm ~ 15mm,横缝砂浆饱满程度不应低于80%,竖缝灌浆应饱满、严 买,不得出现跑漏现象。 7砌体应垂直,砌体顶部四角应水平一致;砌体的形状、 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3.3.2管道进入人(手)孔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进入人孔处的管道基础顶部距人孔基础顶部不宜小于 400mm,管道顶部距人孔上覆底部的净距不应小于300mm,进入
手孔处的管道基础顶部距手孔基础顶部不宜小于200mm。 2弓引l上管进入人孔处宜在上覆顶下面200mm~400mm范围 内,并应与管道进入的位置错开。 3人(手)孔内相对管孔高差不宜大于500mm。 3.3.3人(手)孔的施工质量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 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的有关规定
3.3.3人(手)孔的施工质量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 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 的有关规定。
3.4建筑物内配线管网
3.4.1住宅建筑内配线管网和通信线缆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3.4.2梯架、托盘、槽盒和导管穿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做伸 缩处理。
3.4.3建筑物内预埋敷设的导管应便于线缆的布
下列规定: 1预埋导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 PVC 管。 2导管直线敷设路由较长时应加装过路箱(盒),过路箱 盒)间的首线距离不应天于30m,并应安装在住宅建筑物的公 共部位。 3导管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小于15m,且该段内不 导有S弯。连续弯曲超过两次时,应加装过路箱(盒)。 4导管的弯曲部位应安排在管路的端部,管路夹角不得小 于90°。 5引入线导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其他导 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10倍。 6导管管口应光滑,并应有管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不宜 短于25mm。 至电信间、设备间导管的管口应排列有序。 8 导管内应安置带线
9在墙壁内应按水平和垂直方向敷设导管,不得斜穿敷设。 10导管与其他设施管线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4.4导管明敷时,在距接线盒300mm处、弯头处两端和直线 段每隔3m处应采用管卡固定。 3. 4.5 各段金属梯架、托盘、槽盒和导管应进行电气连接 3. 4.6 金属梯架、托盘、槽盒和导管应良好接地。 3. 4.7 管内穿放主十光缆时,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不应大于 60%,弯曲管的管径利用率不应大于50%。 3.4.8 楼内梯架、托盘、槽盒、预埋导管等设施的安装和保护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的有关规定
4.1.1地下通信管道管孔的使用分配应符合设计翌
4.1.2线缆的规格、程式、数量、敷设路由、敷设方式及布放 间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览敷设安装的最小曲率半径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曲率半径
注:D为缆芯处圆形护套外径,H为缆芯处扁形护套短轴的高度
2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 4倍。 4.1.5在梯架、托盘及槽盒内线缆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 交叉、打圈等现象,不应有接头。 4.1.6线缆两端应贴有标签,并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 瑞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环的材料。 17线继敷设完比后左甘管孔早管子管或楠合两端出
4. 2. 1 地下通信管道的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缆在管道管孔内的占孔应符合设计要求。 人工敷设光缆的一次牵引「长度不得超过1000m。 3 光缆出管孔150mm以内不得做弯曲处理。 4 敷设后的光缆应平直、无扭转、无明显刮痕和损伤,并 应保持自然状态,不得拉紧受力。 5光缆在人(手)孔内应紧靠孔壁、排列整齐,并应采取 保护措施。 6人(手)孔内的光缆应设置醒目的识别标志。 7在管道出口处应采取避免损伤光缆外护层的保护措施。 8线缆在管道管孔内的敷设位置和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应按先下排后上排、先两侧后中间的原则排列。同一条线缆在管 道段所占孔位应一致,不应交叉占位。 9管道线缆布放后,管孔管径利用率不应大于80%。 4.2.2 弓入建筑物的光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缆引入建筑物时应设置标识并加装弓入保护管 2 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光缆宜采用钢管保护,钢管出士部 分不应小于2.5m。 37 引人保护管管径利用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4光缆敷设完成后,在引入管两端应采取封堵措施。 51 亏人线缆布放后,弓入保护管管径利用率不应天 于50%。 6外部电缆引入建筑物内,在终接的配线模块处应加装符 合设计要求的线路浪涌保护器。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21的有关规定。
:5.2在梯柔、托盈及槽盒中激设光缆应付合下列规定: 1在槽盒内布放光缆应顺直、不交叉,在光缆进出槽盒音 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 2光缆垂直敷设时,应在光缆上端和每隔1.5m处进行固 定;水平敷设时应在光缆的首、尾、转弯以及每隔5m~10m久 进行固定。 3在梯架、托盘中敷设光缆时,应对光缆进行分束绑扎 间距应均匀,不宜绑扎过紧或使光缆受到挤压。 4光缆在建筑物内易触及部分、易受外力损伤处、梯架人 托盘中绑扎固定段,应加装保护措施。
4.3.3在槽盒和导管中敷
4.3.3在槽盒和导管中敷设通信线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槽盒和导管的两端对敷设的线缆应进行标识。 2在导管中穿放光缆时应涂抹无机润滑剂或专用润 滑油。 3使用导管内的带线敷设光缆时,应将带线和光缆的加强 构件相连。
4.3.4通信线缆维护余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3.5住宅建筑内通信线缆敷设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
4.4通信线缆接续与成端
光缆之间的接续应符合下列规定: 接续前应核对光缆的端别、纤序,接续后不得出
4.4. 1光缆之间的接续应符合下列规定:
错接。 2切割光缆、剥除光缆外护套应使用专用工具,并应避免 损伤光纤。 3 线缆端别及纤序应做永久性标识。 4.4.2光缆(纤)接头的封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缆金属加强芯在接头盒内应固定牢固,金属加强芯在 接头处应呈电气断开状态。 2光纤预留在接头盒内时,应保证其曲率半径不小于30mm 且盘绕方向应一致,并应无挤压、松动。 3接头盒密封后应保持良好的水密性和气密性。 4管道光缆接头盒在人(手)孔内应采取保护和固定措 施,接续后的光缆余长应在人(手)孔内按设计要求盘放并固 定整齐。
1光缆的光纤连接方式和纤序分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室外光缆与室内光缆的金属加强芯不得电气连通,光缆 内金属加强芯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3光纤成端后应有标识,并应与用户标识相对应。 4 尾纤在机架内的盘绕应大于规定的曲率半径要求。 5未使用的光纤连接器插头应盖上防尘帽。 4.4.4 对绞电缆的终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电缆扭绞松开长度不应大 于 13mm。 2对绞线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图4.4.4)时, 应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A类和B类连接方式均可采 用,但在同一布线工程中A类和B类连接方式不应混合 使用。
图4.4.4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连接 G(Green)一绿;BL(Blue)一蓝;BR(Brown)一棕 W(White)一白;O(Orange)一橙
图4.4.4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连接 G(Green)一绿;BL(Blue)一蓝;BR(Brown)一棕; W(White)一白;O(Orange)一橙
3 线缆终接处应牢固、接触良好 标识内容应正确清晰。
5.0.1光缆交接箱、配线设备和家居配线箱的规 合设计要求。
5.0.2在搬运及开箱时应避免损坏设备和机箱
5.0.3光缆交接箱与配线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符
1 应平整端正,紧固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 机柜(箱)门锁的启闭应灵活可靠。 2 3 配线模块等部件应横平竖直。 4 应按抗震设计进行加固。 5. 0. 4 各类配线部件应完整并安装就位,标志应齐全、清晰 耐久可靠,安装螺丝应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 5.0.5配线模块的类型与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0.6机柜、光缆交接箱、配线设备应就近良好接地,联合接 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通性。 5.0.7配线箱应安装在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公共部位,安装 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在公共场所安装配线箱时,壁嵌式箱体底 边距地不宜小于1.5m,墙挂式箱体底面距地不宜小于1.8m。
5.0.8机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架空活动地板时,架空地板不应承受机柜重量,应按 设备机柜的底平面尺寸制作底座,底座应直接与地面固定,机租 应固定在底座上,底座水平误差每米不应大于2mm。 2 机柜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mm。 3 机柜的主要维护操作侧的净空不应小于800mm。 4 电源线与信号线在机柜(箱)内应分侧布放,不得布放
在同一线束内。 5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标识。 5.0.9光缆交接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缆交接箱应安装在水泥底座上,箱体与底座应用地 螺丝连接牢固,缝隙应用水泥抹八字。 2水泥底座的尺寸、高度、荷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泥底座与人(手)孔之间应采用管道连接。 4光缆交接箱应有接地装置,接地体及接地引入线的安装 立置、材料、规格、长度、间距、理深和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 要求。 5光缆交接箱应严格防潮,设备和光缆安装完毕后,应封 堵管孔缝隙和空管孔
在同一线束内。 5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标识。 5.0.9光缆交接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缆交接箱应安装在水泥底座上,箱体与底座应用地脚 螺丝连接牢固,缝隙应用水泥抹八字。 2水泥底座的尺寸、高度、荷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泥底座与人(手)孔之间应采用管道连接。 4光缆交接箱应有接地装置,接地体及接地引人线的安装 位置、材料、规格、长度、间距、埋深和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 要求。 5光缆交接箱应严格防潮,设备和光缆安装完毕后,应封 堵管孔缝隙和空管孔。 5.0.10家居配线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壁嵌式箱体应预装于墙体内,应在住宅房屋建造时同 完成;明装箱体安装时,应按设计要求的位置进行安装。 2壁挂式箱体应采用膨胀螺栓对墙固定,箱体安装应牢靠 不显动,并应无明显歪斜。 3箱体内的通信设备与配线模块应安装牢固。 4引入线缆应在家居配线箱终接,连接端子应标志清晰 准确。 5箱内应预留0.5m~1.0m的线缆盘留空间,线缆应排列 整齐、绑扎松紧适度。 6 箱体散热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7 家居配线箱的电源供给应符合设计要求。 5.0.11语音、数据插座模块的安装检验应符合《综合布线系统 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的有关规定
1壁嵌式箱体应预装于墙体内,应在住宅房屋建造时同步 完成;明装箱体安装时,应按设计要求的位置进行安装。 2壁挂式箱体应采用膨胀螺栓对墙固定,箱体安装应牢靠 不晃动,并应无明显定斜。 3箱体内的通信设备与配线模块应安装牢固。 4引人线缆应在家居配线箱终接,连接端子应标志清晰 准确。 5箱内应预留0.5m~1.0m 的线缆盘留空间,线缆应排列 整齐、绑扎松紧适度。 6 箱体散热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7 家居配线箱的电源供给应符合设计要求。 5.0.11语音、数据插座模块的安装检验应符合《综合布线系统 L程验收规范》GB/T50312的有关规定
6.1.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
6.1.2性能测试的各项测试结果应有详细记录,测试记录可
用自制表格、电子表格或仪表自动生成的报告文件等方式,测试 记录应作为竣工文档资料的一部分。 6.1.3测试项目及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及通信行业有关标准和 设计的要求。
6.2.1用户接人点至家居配线箱之间的光纤链路应全部检测 减北估主然合沉山西步
6.2.2光纤链路衰减指标宜采用插入损耗法进行测试(见
6.2.2光纤链路衰减指标
A、附录B)。光纤链路测试应分别在1310nm和1550nm波长进 行测试,将测得数据记录在案,作为配套设施系统工程验收白 依据。
6.2.3光纤链路的传输性能测试方法应符合《综
涅验收规范》GB/T50312和《光纤到户用户接入点到家居配线 箱光纤线路衰减测试方法》YD/T3116 的有关规定。
6.3户内水平对绞电缆链路测试
6.3.1户内水平对绞电缆的设备安装、缆线敷设和保护措施应 满足《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 的要求
6.3.2在进行户内水平对绞电缆系统测试之前,应确定布线系 统的等级和链路的连接方式,并按照《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 范》GB/T50312 工程电气测试方法进行测试
6.3.2在进行户内水平对绞电缆系统测试之前,应确定布线系
统的等级和链路的连接方式,并按照《综合布线系 范》GB/T50312工程电气测试方法进行测试。
竣工技术资料文件编制要
7.1.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
7.1.2竣工技术文件编制应符
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在工程验收前,将工程竣, 料提交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2竣工技术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装工程量; 2)工程施工说明; 3)设备、器材明细表; 4) 竣工图纸; 5) 随工测试记录; 6) 设备和主要器材检验记录; 7)工程变更、检查记录及施工过程中会议洽商记录; 8)随工验收记录; 9)隐蔽工程签证; 10)工程决算; 11)监理资料。 3竣工技术文件与施工实物相符,做到外观整洁、 全、资料准确。 4在验收中发现不合格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分清 出解决办法。不合格项目必须返修至合格,并将整改项 入竣工文件
7.2.1施工单位在工程中选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设计规定 在工程中对设备和器材检验的抽查量应按表7.2.1 执行。
2.1设备和主要器材检验的
注:1工程设备用量不大,应按100%全部进行检验。 2主要器材的检验经过常规抽查,如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加倍抽查检验,如再 发现问题应按不合格产品处理,检验不合格的器材严禁在工程中使用。 3设备和主要器材检验的结果和问题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归档保存
7.3管道质量检验要求
7.3. 1 通信管道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按竣工图纸核对管道、人(手)孔口圈高程及其他可见部
分:检查人(手)孔内的各种装置齐全、牢固,并符合规范要求。 2已签证的隐蔽工程如发现异常,应进行抽查复验。 3管孔试通。 7.3. 2 管道工程管孔试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线管道管孔试通,应用比被试管孔直径小5mm,长度 为900mm的拉棒试通。 2塑料管直线管道及弯曲管道在曲率半径大于40m时,用 比被试管孔直径小5mm,长度为900mm的拉棒试通。 3塑料弯曲管道曲率半径在20m~40m时,用比被试管孔 直径小5mm,长度为600mm的拉棒试通。 4塑料管和钢管组群的通信管道,每五孔抽一孔:五孔 下抽试二分之一;二孔试一孔;一孔则全试。 7.3.3通信管道工程管孔试通的评定标准,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管孔试通全部通过7.3.2的标准为“优良”。 2在试通总数5%以下的孔段,不能通过标准拉棒,但能 通过比标准拉棒直径小1mm的拉棒,也可定为“优良”。 3在试通总数6%~10%的孔段,不能通过标准拉棒,但 能通过比标准拉棒首径小1mm的拉棒,应定为“合格”。 4达不到上述规定的,应由施工单位返修至合格后,再进 行验收。
7.4.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质量评判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试通应符合7.3.2和7.3.3的有关 规定,竣工验收需抽验时,抽样比例应由验收小组确定。 2工程安装质量应按10%的比例抽查,符合设计要求时
被检项检查结果应为合格;被检项的合格率为100%时,工程安 装质量应判为合格。 3竣工验收需对光纤链路抽验时,抽样比例不应低于 0%。全部检测或抽样检测的结果为合格时,光纤链路质量应半 为合格。 4对绞电缆布线系统工程质量的评判标准,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的有关规定 5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检验项目全 部合格时,工程质量应判定为合格
A.1 插入损耗法可分为三跳纤法和两跳纤法。 1.2 当被测光纤链路两端均为插头时,应采用三跳纤法进行 测试。 A.2.1三跳纤法校准如图A.2.1所示,将测试设备光源与光功 率计经“光源侧光跳纤”“校准用适配器”“参考跳纤”“光功 率计侧光跳纤”相连,启动仪表校准(归零)按钮(或程序), 完成对仪表的校准。
A. 1 插人损耗法可分为三跳纤法和两跳纤法。 A. 2 当被测光纤链路两端均为插头时,应采用三跳纤法进行 测试。
图 A.2. 1 三跳纤法校准示意图
A2元成枚准后,应符枚准用 考跳纤取下,将参与校 准的带有光纤连接器的测试光跳纤分别保留在光源和光功率计 上,并用防尘帽保护。 A.2.3测试如图A.2.3所示,分别将用户接入点和家居配线箱 处被测光纤链路的插头与测试跳纤上的光纤连接器连接。启动仪 表测试,并记录读数。
图A.2.3测试两端为插头的光纤链路
A.3.1两跳纤法校准如图A.3.1所示,将测试设备光源与光I 率计经“光源侧光跳纤”“校准用适配器”“光功率计侧光跳纤 相连,启动仪表校准(归零)按钮(或程序)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完成对仪表白 校准。
图 A. 3. 1 两跳纤法校准示意图
A.3.2完成校准后,应将“校准用适配器”保留在后续与被测 插头相连接的仪表一侧,并用防尘帽对插头和连接器进行保护。 A.3.3测试如图A.3.3所示,在用户接入点一侧,将测试光跳 纤插头与被测光纤连接器连接;在家居配线箱一侧,通过校准用 适配器与被测光纤链路的插头连接。后动仪表测试,并记录 读数。
配器引入衰减的典型值),其结果不应大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 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DB37/T5113中8.0.1规定 的衰减值。
A.3.5当对两跳纤测试结果有疑义时,应将用户
光纤到户用户接人点到家居配线箱光纤链路减限值速查表 见表B。表中的限值计算方法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 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DB37/T 5113中8.0.1、8.0.2一致。表中 未列出的情况,衰减限值可按照《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 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DB37/T5113中8.0.2给出的计算公式进 计算。计算时,1310nm光纤衰减系数取0.4dB/km,1550nm光 纤衰减系数取0.3dB/km,限值结果保留到一位有效数字(即精 确到0.1dB),在取值时先修约到两位有效数字,再向上取整
表B光纤到户用户接入点到家居配线箱光纤链路衰减限位
中间接续点数包括光纤链路中间配线设备、光缆接头盒、引入光缆接点保护盒 等位置的接续点,不包括光纤链路两端位置处可能包含的用于连接光纤与插头 (或尾纤)的接续点。
环保标准表 C工程验收检验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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