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758-2017 移动式电力能效检测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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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载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a)如移动载体为检测车辆,车辆应根据系统需求进行改装,改装内容应包括加装仪器存储柜、操 作平台等。车辆应有特种车辆上牌公告,车辆排放应符合GB18352.5一2013和国家、汽车行 业、地方政府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车辆噪声应符合GB1495一2002的规定,车辆额定载荷 设计应符合GB7258—2017中4.4的规定。 b)如移动载体为集装箱,则集装箱应根据系统进行改装,改装内容应包括加装仪器存储柜、操作 平台、温湿度控制设备、照明设备等。
5.3数据采集传输设备
5.3.1能效数据感知设备
能效数据感知设备分为环境参数感知设备和用能系统/设备相关运行参数感知设备。环境参数感知 类应包括大气压力、环境温度感知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照度、环境湿度等感知设备。用能系统 或设备相关运行参数类应根据检测现场要求配备电压、电流等电能量参数感知设备和温度、压力、流 量等非电量感知设备,其中非电量感知设备应选择数字式、模拟式等设备
验货标准5.3.2能效监测终端
能效监测终端应具有采集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谐波等电气参数功能,和采集温度、压 力、流量、湿度等非电气参数功能,并实现采集数据的存储、处理等功能和具备与能效信息集中交互 终端通信功能。 电压测量精度在土0.5%内;电流量程0~100A测量精度在土1.5%内,量程100A~2000A测量精 度在土1%内;直流模拟量测量准确度应在土1%内,交流模拟量采集要求应符合GB/T17215.321一2008 中2级交流电测量设备要求。终端应具备过压保护、电磁干扰保护功能。能效监测终端应符合GB/T 31960.7的规定
5.3.3能效信息集中交互终端
能效信息集中交互终端应具有按设定时间间隔采集能效监测终端数据的功能,并具有数据 处理等功能,并具备与系统主站无线、有线通信功能。应具备过压保护、电磁干扰保护功能 信息集中交互终端应符合GB/T31960.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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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设备应包括实现测量现场通信功能的交换机、通信线路等设备,可实现有线、无线 功能。数据采集设备、能效监测终端、能效集中交互终端、系统主站之间的通信协议应符 31960.3的规定。
应用服务器属于硬件设备,为系统软件提供正常运行环境,其中硬盘存储容量不应 、内1 存储容量不应小于4G,并具备容量扩充功能。 应用服务器应固定位置存放,存放环境应满足防震要求,并配置显示器、鼠标、键盘等配套设备
5.4.2前置采集管理
前置采集管理应具有下列功能: a)实现能效信息集中交互终端与数据管理软件之间数据传输。 b)查看能效监测终端、能效信息集中交互终端上传的报文。 c)查询能效监测终端、能效信息集中交互终端实时采集与历史存储的数据。 d)配置能效监测终端、能效信息集中交互终端参数。 e)补采能效监测终端存储数据。
数据管理应具有下列功能: a)实现与前置采集管理软件通信。 b)存储前置采集管理软件采集的能效数据。 c)具有分级授权的对数据删、增、改、查等功能。 d)具备与其他系统的数据交换功能。 e)应当对数据进行保密,保密应满足GB/T20273一2006中4.8的要求。
5.4.4基础集成管理
基础集成管理应具有下列功能: a)系统管理,应包括系统配置管理、用户机构管理、系统权限管理等功能。 b)项目管理,应包括项目配置管理、数据查看等功能。
5.4.5能效分析模型
系统可通过增加不同用能系统或设备等检测对象的能效分析模型扩展系统检测能力。能效分析模 应具备下列功能: a)实时显示在线监测能效参数。 b)能流图展示。 c)能量损失及能效分析。 d)能耗对标,并分析节能潜力。 e)根据节能潜力提出优化运行或节能改造建议。 f)报表输出及报告生成。 g)可实现在线、离线分析功能。
系统可通过增加不同用能系统或设备等检测对象 应具备下列功能: a)实时显示在线监测能效参数。 b)能流图展示。 c)能量损失及能效分析。 d)能耗对标,并分析节能潜力。 e)根据节能潜力提出优化运行或节能改造建议 f)报表输出及报告生成。 g)可实现在线、离线分析功能。
h)对于不适合设备采集的数据,具备人工录入数据功能
5.5.1.1视频监控设备
5.5.1.2音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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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设备实现现场测试沟通交流的功能, 一般包括功放机、麦克风、扬声器、无线对讲机等部分
照明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a)如移动载体为检测车辆,照明设备由车内照明设备、车外照明设备等组成。车内照明设备安装 位置及照明质量应符合GB26189一2010中第5章的规定。车外照明设备应包括车辆自身照明 设备与车辆外部测试场地照明设备,安装位置及照度质量应符合GB7258一2017中第8章的 相关规定。系统外部测试场地照明设备应安装在车辆两侧和尾部,照明质量应符合CIE129的 规定。 b)如移动载体为集装箱体,照明设备由箱体内照明设备、箱体外照明设备组成。箱体内照明设备 安装位置及照明质量应符合GB26189一2012中第5章的规定,箱体外照明设备应安装在箱体 两侧和尾部,照明质量应符合CIE129的规定。
5.5.3温湿度控制设备
系统应配置仪器储存柜,用于随系统携带的仪器固定位置存放,达到防振保护的目的。
5.5.5不间断电源及备用发电机
应配置不间断电源,保证市电供电中断(事故停电)时,实现不间断供电,保障系统主站正常工 作。无法实现外部供电时,可配置备用发电机
5.6安全用具和安全接地
应配备安全用具,具体包括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垫、验电器、灭火器等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 品,安全用具应符合GB26860的规定。为了预防触电,应配置安全接地装置
铭牌上应具有下列内容: a)车辆型号或集装箱型号。 b)出厂编号。
铭牌上应具有下列内容: a)车辆型号或集装箱型号。 b)出厂编号。
DL/T1758—2017 c)出厂日期。 d)车辆外尺寸或集装箱尺寸。 e)备用电源的名称和型号。
系统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外部应有移动式电力能效检测实验室标识。 b)应有产品铭牌、仪器设备及附件等定置图、安全操作流程和警示标识。 c)各仪器设备、附件的标识应一一对应。 d)标识牌应统一规格、固定安装。 e)应具有安全标识。
安全警示牌应配备用电安全警示牌、机械碰撞安全警示牌等,如果移动载体为车辆还应携带故障 车忠告标志牌、车辆行驶安全警示牌。
5.7.4系统技术资料
系统技术资料应包括能效采集设备、软件系统的使用手册,设备和附件清单及相应定置图等。
如移动载体为车辆,应符合本标准5.2中a)的规定;如移动载体为集装箱,应符合本标准5.2中 b)的规定。
6.3数据采集通信设备
数据采集设备检定/校准证书应齐全、有效。逐台检查数据采集设备,配套并确认其外双 件齐备。
6.3.2能效数据感知设备
能效数据感知设备的技术条件应满足本标雅5.3.1
6.3.3能效监测终端
能效监测终端的技术条件应满足本标准5.3.2的要求。具有国家法定或授权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 定/校准证书。
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技术条件应满足本标准5.3.3的要求。具有国家法定或授权计量技
构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
通信设备的技术条件应满足本标准5.3.4的要求。
用服务器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本标准5.4.1的要求。
6.4.2前置采集管理
数据管理的功能应满足本标准5.4.3的要求,检验流程应符合GB/T15532的规定
6.4.4基础集成管理
基础集成管理的功能应满足本标准5.4.4的要求,检验流程应符合
6.4.5能效分析模型
分析模型的功能应满足本标准5.4.5的要求,检验流程应符合GB/T15532的规定。
监控设备应满足本标准5.5.1的技术要求。在监控范围内监控功能应正常,图像清晰,不应有明显 的图像滞后现象。摄像头高度和角度应能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调节,调节范围内视频信号不应有死 角,监控效果应满足现场工作需要
照明设备应满足本标准5.5.2的技术要求。
6.5.3温湿度控制设备
温湿度控制设备应满足本标准5.5.3的技术要求,其制热、制冷及除湿功能应正常路桥设计、计算,温湿度计 检合格证。
安全用具配置应满足本标准5.6的要求。
6.7标识及技术文件检查
国家电网标准规范范本DL/T 1758 2017
DL/T 1758 2017
运输和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a)如移动载体为检测车辆,存放环境温度为一25℃~十55℃,注意避免风吹雨淋和阳光直晒。必 要时,应将冷却液和燃油放尽,并按规定对汽车本体、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定期保养。若必须 使用吊装方式时,应用专用吊具。 b)如移动载体为集装箱,存放环境温度一25℃~十55℃,注意避免风吹雨淋和阳光直晒。按规定 对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定期保养。若必须使用吊装方式时,应用专用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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