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5122.1-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用电力变流器 第1部分:特性和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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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载分布曲线loadprofile 用图说明在规定条件下电流/功率随时间的变化情况,例如 牵引变流器,车辆的启动和制动过程; 辅助变流器,运行辅助负载周期中的启动和稳态过程, 同时也应考虑网压

    设计过程应完整清晰。 如果用户在评标时需要设计过程的详细资料,应在招标书中规定

    GB/T 25122.12018

    变流器应装有铭牌排水标准规范范本,铭牌在变流器的使用寿命期内清晰可见,且至少包含下列信息: 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 型号; 出厂编号; 制造年月; 金口

    4.1.2.2 主端子

    主端子的标记应符合GB/T16859的规定

    4.1.3.1制造商提供的文件

    制造商应提供变流器的使用和维护文件,并且应包括如下内容

    设备描述(包括功能描述和技术数据); 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测试规范(试验一览表、试验方法、限值、允差、试验条件、验收准则); 详细的试验结果(检验报告); 调试说明; 操作说明; 维护说明; 修理说明; 维护和修理专用工具的描述(如有); 制造商和用户的协议中应详细说明培训项目和支持媒介; 维修时(单独或与变流器一起)更换的特殊废弃物的处置说明

    4.1.3.2用户提供的文

    用户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技术规范,主要用来说明附录B所列内容的详细情况,只有当与本部分 为内容要求不相同时才需要加入一项。此技术规范至少应包括: 般应用中的技术描述; 特殊使用条件; 供电系统的特性; 负载分布曲线和工作周期; 电磁兼容(EMC)要求; 冷却要求; 环境条件; 包括防火性能要求在内的安全措施; 电气和机械的性能; 可用于维护和修理的工具的说明。 要求应清晰明确。 例如,“设备不应干扰信号和通信设备”此类没有量化的语句不应存在

    4.1.4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

    ,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应协商确 算方法。 可靠性规范、计算方法和验证应符合GB/T21562

    4.1.4.2 可用性

    用户可以要求制造商预计产品的可用度或满足用户的可用性目标,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应 计算方法。 可用性规范、计算方法和验证应符合GB/T21562

    4.1.4.3可维修性

    用户应规定维修要求。设备制造商应规定哪些维修程序是必要的,哪些是禁止的。维修程序应 造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

    可维修性规范和验证应符合GB/T21562.

    GB/T 25122.12018

    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应协商确定安全性要求。 安全性规范和验证应符合GB/T21562

    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应协商确定安全性要求。 安全性规范和验证应符合GB/T21562

    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变流器的使用寿命。当变流器部件寿命比变流器整机寿命短时,这些 部件的用法和定期更换程序应由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 制造商应给出备用部件的建议

    除非另有规定,设备应在符合GB/T32347.1一2015规定的海拔等级下正常运行 注:海拔影响气压等级、冷却效果和绝缘隔热

    4.2.3.1环境温度

    除非另有规定,机车车辆和变流器及其部件所运行的环境温度等级应符合GB/T32347.1一2015 中表2的规定, 使用寿命计算用的温度柱状图,应由用户根据机车车辆所在外部大气环境或变流器的冷却介质确 定。否则应根据GB/T32347.1一2015中表3确定基准温度TR1。 基准温度是指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与材料老化经历的气候温度等价的稳定温度, 注:热力老化与温度呈指数相关(参见GB/T11026中与绝缘隔热材料相关的部分),也就是基准温度通常高于温 度的算术平均值。 对于海拔等级GX,用户应提供对应海拔范围(例如0m1400m和1400m~2500m)内的海拔 与温度关系的柱状图

    除非另有规定,机车车辆和变流器及其部件所运行的环境温度等级应符合GB/T32347.1一2015 中表2的规定。 使用寿命计算用的温度柱状图,应由用户根据机车车辆所在外部大气环境或变流器的冷却介质确 定。否则应根据GB/T32347.1一2015中表3确定基准温度TR1。 基准温度是指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与材料老化经历的气候温度等价的稳定温度 注:热力老化与温度呈指数相关(参见GB/T11026中与绝缘隔热材料相关的部分),也就是基准温度通常高于温 度的算术平均值。 对于海拔等级GX,用户应提供对应海拔范围(例如0m~1400m和1400m~2500m)内的海拨 与温度关系的柱状图

    4.2.3.2启动温度

    本条适用于不连接到任何电源的机车车辆。 直接暴露于外部环境的机车车辆变流器最高启动温度见4.2.3.1。 安装在车厢内部的变流器最高启动温度应为70℃。 注:最低启动温度可由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 表1给出了设备应按规定运行的启动负载特性的不同等级,这些等级中没有优先级;应根据变流器 的用途选用相匹配的等级。启动温度等级的选择应由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

    表1启动负载特性的常用等级

    4.2.4其他环境条件

    变流器应根据GB/T32347.1一2015规定的湿度和污染条件来设计

    4.2.5.1冲击和振动

    当变流器由其底座(包括安装的抗振动固定件)支承时,它应能承受GB/T21563规定的冲击和 振动。

    当机车车辆通过曲线区段时或停在曲线区段时,机车车辆横向和纵向充许的加速度分量不应超过 GB/T21563所规定的值。变流器(包括冷却系统)应能在GB/T21563规定的横向和纵向加速度下按 要求继续运行。这些要求应由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

    4.2.6负载分布曲线

    事实上,负载分布曲线特性可能影响变流器或变流器部件的工作特性,负载分布曲线应作规定。此 分布曲线应根据工作周期计算且由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 注1:此曲线用来计算包括部件在内的最恶劣环境条件和规定温升试验的环境条件(4.5.3.13) 注2:工作周期可以是典型的理论牵引周期(加速、恒速、制动和停车),也可以是装有变流器的机车车辆的指定周 期。通常,周期根据牵引标称输人电压来定义,有些情况下,也根据在指定电压下的制动来定义。 注3:对于辅助变流器,参见7.2.3.3。

    4.2.7供电系统特性

    用户应规定供电系统在牵引、制动和可能存在的故障条件下的特性

    4.2.7.2交流供电系统

    4.2.7.2交流供电系统

    4.2.7.2.1交流网压的主特性

    4.2.7.2.2交流网压跳变

    4.2.7.2.3交流网压畸变

    GB/T 25122.12018

    应由用户规定,变流器的相应性能应由制造商和

    通常假定牵引系统的网压波形是止弦曲线 当稳态交流网压含有不同阶次的谐波和间谐波电压小于或等于制造商和用户双方的商定值,设 能运行。

    4.2.7.2.4交流系统过电压

    与变压器和输人滤波器(如有)相连的变流器及其保护装置应能承受GB/T1402规定的输人过 和瞬态能量。用户应规定实际情况下可能存在的偏差

    4.2.7.2.5交流系统阻抗

    小值在内的特性应由用户规定 如果可行,交流系统的谐振频率应由用户根据系统建模确定或直接规定。 还应考虑其他机车车辆的存在对供电系统阻抗和谐振频率的影响

    4.2.7.3直流供电系统

    4.2.7.3.1直流网压的主

    不同直流供电系统的主特性应符合GB/T1402的规定,设备应能正常运行, 假定牵引系统网侧电压为三相正弦电压经过6脉波或更多脉波的全波整流电路输出的直流电压。 用户应对输入电源的配置条件进行说明,如脉波数不等于6、采用相控整流、系统存在再生制动的 机车车辆或在变电站中有谐波滤波器

    4.2.7.3.2直流网压跳变

    网压跳变条件应由用户规定,变流器的相应性能应由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

    4.2.7.3.3直流系统过电压

    变流器(包括输人滤波器和保护装置,如有)应能承受在GB/T1402规定的输人过电压和瞬态能 量。用户应规定任何实际上的偏差

    7.3.4直流系统的电感

    直流阻抗影响设备的运行特性,并且可能随机车车辆的位置而变化,所以包括阻抗的最大和最小值 在内的特性应由用户规定。 还应考虑其他机车车辆存在的影响

    4.2.7.3.5直流网压畸变

    当稳态直流网压畸变小于或等于制造商和用户双方的商定值时,设备应能运行。

    4.2.7.4车载供电系统

    当变流器由车载电源(例如蓄电池、发电机、库内电源或其他电源)供电时,用户应规定电源阻抗

    电压的额定值及限值,如果是交流供电电源,还应规定频率和波形

    变流器会产生传导与辐射干扰,会影响供电、通信、信号系统、机车车辆中的其他设备或相邻的运输 系统。通常变流器输入电流包含谐波和间谐波分量,它们由于牵引供电系统中存在的谐波或由变流器 产生。当变流器向列车上的其他设备供电时,应考虑对列车上其他设备(例如客车供暖电源)的干扰。 设备应符合GB/T24338.3和GB/T24338.4的规定

    4.2.8.2供电系统的于扰(辐射)

    变流器、机车车辆和供电系统间的兼容性责任由变流器制造商和用户共同承担。验证兼容性的流 呈应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整个系统允许的交流谐波含量应由用户规定

    4.2.8.3对无线电、电信系统的于扰

    变流器可能会对无线电和电信系统产生于扰。要采取有关的防护措施抑制对无线电网络和电信线 各的王扰.以满足GB/T24338.3和GB/T24338.4的要求

    4.2.8.4对信号系统的干扰

    变流器、机车车辆和供电系统间的兼容性责任由变流器制造商和用户共同承担。验证兼容性的流 程应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铁路主管部门应规定对信号系统干扰的详细要求并反映在用户的技术规范中。 例如: 供电系统中由变流器产生的在规定带宽、持续时间内信号发射频率的最大允许电流。信号发 射频率通常小于150kHz,开关瞬态的谐波含量可以在此范围内存在; 制造商应考虑线路上和机车车辆上总的十扰电流不能超过铁路主管部门和用户技术规范中规 定的等级; 机车车辆在信号发射频率时的最小输人阻抗; 如果机车车辆计划在几个铁路网中运行,协议应考虑每一个铁路网的应用需求; 最大允许轨旁磁场

    注:轨旁传感器在工作频率范围内可能会受磁场的量

    4.2.9输入电流限值

    用户应规定稳态电流、启动电流或开通电流的限值 用户还应规定供电系统的短时电流容量和保护系统的特性。

    4.2.10对环境的影响

    表2规定了噪声等级。变流器产生的噪声的最大等级应符合该表中的某一等级。 在技术规范中可规定较小的值(见4.1.3.2)

    GB/T 25122.12018

    噪声等级用LA(在距离基准发射面1m处的A计权的表面声压级)参数来定义。 试验方法在4.5.3.12中规定。 带分立冷却系统的变流器,如果该系统仅用于变流器冷却,则把它作为变流器的部件来定义噪声等 级。本部分不规定整个牵引系统或辅助设备的最大噪声等级。在变流器装车后,变流器的噪声等级由 其安装位置和其他防护措施(如有)来决定。只有在安装和运行方式会使噪声降低时才充许便用N6、 N7和N8的噪声等级。噪声等级的选取应由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当变流器装车时,噪声等级 由用户(整车厂)负责

    4.2.10.2易接近部件的温升

    部件的温升应符合GB/T21413.1一2008中表3

    部件的性能和物理参数应符合规定的技术规范,这些参数的精确度,能为产品的持续改进或供应商 的器件互换提供足够的支持

    4.3. 1.2质量体系

    部件供应商应有适合的质量管理体系

    4.3.2半导体器件的特性

    主电路的半导体器件应符合IEC60747 ,在用户规定标准的工作条件下,应功能正常

    4.3.3变压器、电抗器和电容器的特性

    变流器用牵引变压器和电抗器应符合GB/T25120的规定,电容器应符合GB/T25121和 GB/T5993的规定 当GB/T5993、GB/T25121和本部分规定的使用条件有冲突时,以本部分为准,尤其注意冲击、振 动、工作条件以及试验。

    4.3.4.1外形安装尺寸—图样的一致性

    GB/T25122.1—2018

    易接近性的要求; 吊装位; 电气连接和风道或冷却系统的连接; 尺寸与公差; 变流器装置(含冷却介质)的计算重量; 计算的重心位置。 以上规范与设计应由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

    4.3.4.2冷却系统的特性

    冷却系统的基本参数应在商定的规范中规定,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冷却介质的种类; 稳态和瞬态时的流量; 入口和出口温度; 工作压力(额定值和试验值); 压差; 耗散功率; 如果表面用作冷却用途时的附加信息(例如与邻近部件的间距、功耗); 闭环冷却系统的气密性(如采用); 过滤器类型及其维护要求(如有); 冷却介质的维护资料(例如用于水冷的添加剂)

    4.3.4.3防护等级

    如有要求.防护等级应在GB/T4208规定的等级中选取。

    4.3.4.4电气特性

    4.3.4.4.1输入量

    变流器应能连接到4.2.7中规定的一个或几个电源。变流器可以直接连接到电源,也可以通过中 间设备(例如变压器和输人滤波器)连接到电源。 根据4.2.7的要求,用户应规定供电特性。 变流器及其保护装置(如有)应能承受4.2.7.2.4和/或4.2.7.3.3的输入过电压而不受损害。用户应 规定使用的保护装置是否需要重置

    4.3.4.4.2输出量

    4.3.4.4.2.1概述

    额定值是指变流器的额定值,工作点的值是指应用时的值

    4.3.4.4.2.2额定值

    下列输出量的额定值应在规范中规定 电压(基波方均根值或平均值); 电流(基波方均根值或平均值); 关断电流:

    4.3.4.4.2.3工作点的值

    GB/T 25122.12018

    在含有符合4.2.7的特殊工作点的规范中 商应规定输出量。该规范应包括: (有功、无功)功率; 电压(基波方均根值或平均值); 电压波形; 电流(基波方均根值或平均值); 电流峰值; 每个特定工作点的允许运行时间; (基波、载波和调制)频率。 这些值应由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

    4.3.4.4.2.4特殊值

    路和升路工作特性应按。 用户的特殊要求也应按4.1.3.2的规定 这些值应由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

    4.3.4.4.3效率

    对于标称供电系统特性(见4.2.7),应确定在额定工作条件下至少工作于4.3.4.4.2.3中的一个工作 点的效率。 如果可行,应确定在变流器功率流的两个方向上的效率。 这些值应由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 注:效率的定义见GB/T3859.1。

    4.3.4.4.4电气隔离

    4.3.4.4.5变流器与控制单元的接口

    在变流器(功率部件)与控制单元分离的地方,应

    在变流器(功率部件)与控制单元分离的地方,应详

    最小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T32350.1一2015的规定。 最小间隙与冲击电压和环境有关, 海拔高于2000m时,修正系数见GB/T16935.1—2008中的表A.2和GB/T311.1—2012中的附 录B,可采用插值法。 最小爬电距离应与额定绝缘电压、环境和绝缘材料有关。 用户应提供定义绝缘配合所需的信息给制造商。

    4.4.2变流器的EMC要求

    GB/T24338.4规定了变流器的EMC要求。 用户应声明本设备可能的高骚扰和/或低敏感度(水平)

    4.4.2.2.1对轨旁设备的于扰

    机车车辆中变流器产生的能影响轨旁设备的磁场,应根据GB/T24338.4或单独的EMC方案加以 限制, 容许磁场是指轨旁通信电路和传感器可以承受的磁场

    4.4.2.2.2对人的影响

    司机室和旅客车厢(通常是旅客可能存在的任何环境)中容许的磁场与感应电压应由用户 户与制造商应就变流器的等级要求达成一致。 推荐值参见附录C

    以考变流器放隔对电动机、 电动机、变压器和滤波器等设备的故障对变流器的影响。故障影响应由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 除非另有规定,不进行失效模式分析

    试验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变流器的特性符合相应技术规范 宜商定应做的昂贵试验的次数。本部分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使大多数试验一般在制造商的工厂 进行。 如果不可能在制造商的工厂用规定的和商定的方法对设备进行试验,则这些试验应在特定试验室 或车辆上进行。试验主要涉及变流器的功率单元及其半导体驱动单元(SDU)。 试验程序和试验参数应由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 对于变流器来说,可以使用不同于生产设备的电子控制单元(车辆控制单元)

    4.5.1.2试验种类

    4.5.1.2.1概述

    试验包括以下三类: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研究性试验。 注:组合试验不包括在本部分之内。

    4.5.1.2.2型式检验

    食品添加剂标准GB/T 25122.12018

    设备在进行型式检验之前应经过出厂检验(见表3)。 应通过型式检验来检验产品是否满足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商定的要求。 型式检验应在一个按规定的设计和制造工艺生产的独立单元上进行。对于该试验,原则上变流器 的所有部件应与批量生产的相同,除非有与电子控制单元相关的限制条件(4.5.1.1)。 如果型式检验后变流器有很大的修改,制造商和用户应商定是否重复部分或全部试验。 如果试验方法需要使用一些不同于批量生产的部件或控制单元时,应由制造商与用户商定。 如果完整变流器或其某个部件与先前试验过的相同或相似,制造商应提供一份至少符合合同要求 的先前试验的有效检验报告。除非另有规定,在此情况下不需要重复进行试验。 根据先前制造商与用户的协议,在变流器大批量生产时,应在交付的或现有产品中抽取样品,重复 变流器或其某个部件的某些试验,用以证明产品的质量仍然满足规定的要求。 符合制造商与用户协议的型式检验只有在规范中规定时才进行,

    4.5.1.2.3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用于验证变流器的组装是否正确,所有的部件功能是否正常和安全。出厂检验应由制造 商在指定类型的每个产品上进行。制造商与用户可商定采用其他试验程序。这样,可以在所有变流器 上执行简化的出厂检验,或可以要求在生产的同类变流器中随机抽取一部分进行所有试验。 符合制造商与用户的协议的出厂检验只有在协议中规定时才进行

    线材标准4.5.1.2.4研究性试验

    研究性试验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有关变流器使用的附加信息,它受制造商与用户的协议制约。只有 当用户订货合同中明确规定时才要求进行这些试验 研究性试验的结果不作为设备拒收或罚款的依据。 注:研究性试验不在本部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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