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5033-2014 水电工程环境保护专项投资编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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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环境保护专项工程项目划分为枢纽工程环境保护专项工程、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专项工程、独立费用,如图3.1.1所示。
图3.1.1环境保护专项工程项目划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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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本项目划分设置一、二、三级项目。编制环境保护专项投 资时,可根据环境保护工程(或措施)设计方案合理划分部位(区 域),并分部位(区域)编制、汇总投资。二、三级项目可根据工 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减镀锌板标准,
3.2枢纽工程环境保护专项工程组成及项目划分
3.2.1枢纽工程坏境保护专项工程指枢纽工程建设区内采取的各 种环境保护工程,由水环境保护工程、大气环境保护工程、声环 境保护工程、固体废物处置工程、土壤环境保护工程、陆生生态 保护工程、水生生态保护工程、人群健康保护措施、景观保护工 程、环境监测(调查)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工程等项目组成。 3.2.2水环境保护工程指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环境功能、保护和 改善水环境、保证河道生态需水量等工程或措施。包括施工期生 产废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水温恢复、生态流量泄放措施及根 据工作需要进行的水环境保护专项研究等。 1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包括砂石料加工废水处理、修配系统 废水处理、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处理和地下洞室废水处理等。 2生活污水处理包括施工区生活营地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成 套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流动厕所等。 3水温恢复措施包括进水口叠梁闸门取水、多孔取水和前置 挡墙等。 4生态流量泄放措施包括生态泄水洞、泄水闸、泄水渠等。 3.2.3大气环境保护工程指针对大气环境敏感对象,维护工程地 区大气环境功能要求所采取的粉尘消减与控制措施。主要有洒水 降尘等。 · β.2.4,声环境保护工程指以维护工程影响区内敏感对象区域声环 镜功能要求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影响区内如医院、学校、疗养区、 居民区等建筑物设置的封闭阳台、双层窗、封闭外走廊等隔声降 噪设施,敏感点(区)防噪减噪设置的隔声屏障、隔声窗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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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陆生生态保护工程指水电工程建设对野生珍稀、濒
有生物物种及其栖息地和古树名木,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 态系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天然林等所采取的 保护措施。包括陆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珍稀植物和古树名木 保护、珍稀动物保护及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陆生生态保护专项研 究等。 1陆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包括库区消落带治理、特殊群落 保护(非珍稀植物)。 2珍稀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包括围栏保护、迁地移栽、引种 繁育、建立植物园等措施。 3珍稀动物保护包括驱赶野生动物、建立迁徙通道、建立野 生动物救护站等措施。 3.2.8水生生态保护工程指对珍稀、濒危和特有水生生物,具有 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和一定规模的野生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 冬场,洄游鱼类及洄游通道,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各类 保护区采取的保护措施。包括栖息地保护、过鱼设施、鱼类增殖
3.2.8水生生态保护工程指对珍稀、濒危和特有水生生物,具
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和一定规模的野生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 冬场,洄游鱼类及洄游通道,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各类 保护区采取的保护措施。包括栖息地保护、过鱼设施、鱼类增殖 放流站及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水生生态保护专项研究等。 1栖息地保护包括替代生境保护和生境修复或改造等。 2过鱼设施包括鱼道、仿自然旁通道、鱼闸、升鱼机、集运 鱼系统等。
3.2.9人群健康保护措施指为保护所有受工程影阐人员健康
消毒、备用药品及器材等卫生检疫工作。 3.2.10景观保护工程指对具有观赏、旅游、文化价值等特殊地理 区域和由地貌、岩石、河流、湖泊、森林等组成的自然、人文景 象,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采取的优化工程布置、 避让,景观恢复与再塑等保护措施。包括自然景观保护、人文景 观保护及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景观保护专项研究等。 受工程影响的古建筑、古桥梁、石刻、栈桥、古遗址、古墓 葬等文物采取的保护措施费用计入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相应 项目中。
消毒、备用药品及器材等卫生检疫工作。 3.2.10景观保护工程指对具有观赏、旅游、文化价值等特殊地理 区域和由地貌、岩石、河流、湖泊、森林等组成的自然、人文景 象,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采取的优化工程布置、 避让,景观恢复与再塑等保护措施。包括自然景观保护、人文景 观保护及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景观保护专项研究等。 受工程影响的古建筑、古桥梁、石刻、栈桥、古遗址、舌墓 葬等文物采取的保护措施费用计入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相应 项目中。 3.2.11环境监测(调查)指为掌握评价区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环境 要素的动态变化而建设的环境监测(调香)站网或开展的环境监 测(调查),包括废(污)水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监测、地下水 监测、大气环境监测、声环境监测、土壤环境(或底泥)监测、 生态流量监控、陆生生态调查、水生生态调查等监测工作。 3.2.1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指上述环境保护措施以外的其他环境 保护措施。 3.2.13枢纽工程环境保护专项工程项目划分见本细则附录A中
3.2.11环境监测(调查)指为掌握评价区施工期和试运行期
要素的动态变化而建设的环境监测(调查)站网或开展的环境监 测(调查),包括废(污)水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监测、地下水 监测、大气环境监测、声环境监测、土壤环境(或底泥)监测、 生态流量监控、陆生生态调查、水生生态调查等监测工作。 3.2.1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指上述环境保护措施以外的其他环境 保护措施。 3.2.13枢纽工程环境保护专项工程项目划分见本细则附录A中 丰
3.3.1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专项工程指农村移民安置区、 城市和集镇迁建区内所采取的各种环境保护工程,由水环境保护 工程、大气环境保护工程、声环境保护工程、固体废物处置工程、 土壤环境保护工程、陆生生态保护工程、人群健康保护措施、景 观保护工程、环境监测(调查)、其他环境保护工程等项目组成。 3.3.2水环境保护工程指农村移民安置区、迁建集镇和迁建城市 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和其他水质保护措施。生活 污水处理工程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厂、成套污水处理设施、户用沼 气池等措施。
3.3.3大气环境保护工程指农村移民安置区、迁建集镇
.3.3大气环境保护工程指农村移民安置区、迁建集镇和迁建城 市施工期为防治环境空气质量下降而采取的洒水降尘以及其他大 瓦污染防治措施。
3.3.4声环境保护工程指针对农村移民安置区、迁建集镇和
.3.4声环境保护工程指针对农村移民安置区、迁建集镇和迁建 成市施工期噪声污染源类型、源强、排放方式及敏感对象特点, 天取的噪声源控制、阻断传声途径和敏感对象保护等措施。
3.3.6土壤环境保护工程指农村移民安置区内对王壤环境采
保护措施。包括土壤浸没防治、土壤潜育化防治、土壤盐碱化防 台、土壤沙化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
3.3.7陆生生态保护工程指为保护移民安置区内的野生动物
.3.8人群健康保护措施指对移民安置区的传染病传播媒介及 主地进行治理等病媒防治措施,移民的卫生抽检和人群检疫传染 病预防等
3.3.9景观保护工程指移民安置区对具有观赏、旅游、文化价值
等特殊地理区域和由地貌、岩石、河流、湖泊、森林等组成的自 然、人文景象,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采取的优化 工程布置、避让,景观恢复与再塑等保护措施。 3.3.10环境监测(调查)指针对移民安置区主要环境要素的动 态变化而开展的环境监测工作。包括水质监测、陆生生物调查 和人群健康调查。水质监测划分为新址饮用水水源监测和废水 排放监测。
3.3.11其他环境保护工程指上述环境保护措施以外的其他环境
3.3.12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专项工程项目划分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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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独立费用组成及项目划分
3.4.1独立费用由项目建设管理费、科研勘察设计费和其他税费 组成。 3.4.2项目建设管理费指建设项自法人在工程建设期间开展环境 保护管理工作所需的费用。包括工程前期费、环境管理费、环境 监理费、咨询服务费、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项目验收费等。 1工程前期费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完成以前(或水电 工程筹建前),进行规划阶段、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保护评价工 作所发生的各种管理性费用及勘察设计费。 2环境管理费指项目法人负责组织、落实、管理和监督工 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发生的管理性质开支。包括从项目筹建到竣工 验收期间所发生的各种有关环境保护工程方面的管理性费用和技 术培训费用。 3环境监理费指工程筹建期开始,项自法人聘请监理单位 对环境保护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控制,进行环境保护工 程合同管理,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关系等所需的各项费用。 4咨询服务费指项目法人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和 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或聘请专家对环境 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以及建设管理等过程中有关技 术、经济和法律问题进行咨询服务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环境 影响报告书、验收调查报告和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等编制及咨询 所需的费用。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三通一平”(即水通、电 通、路通、场地平整)工程、主体工程和移民安置专项等环境影 响评价内容。 5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指项目法人依据国家颁布的法律 去规,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 专项报告等专项评审所发生的费用。 6项目验收费包括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和竣工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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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科研勘察设计费指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和 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计所发生的科研勘察设计费。包 括施工科研试验费和环境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费等。 1施工科研试验费指在环境保护工程建设过程中,为解 决工程技术问题而进行必要的科学研究试验所需的费用。 2环境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费指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招 标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发生的环境保护勘察设计费。勘察 设计的工作内容、范围和深度按照相应规程执行,超出规程要求 和特殊专项设计所需费用按实际情况计列。 A
3.4.4其他税费指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需交纳的各项税费。
3.4.4其他税费指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需交纳的
4.0.1环境保护专项投资编制采用的主要编制原则、依据、方法 及价格水平年等均应与主体工程概算相一致,并根据国家及行业 有关工程环境保护的规程、规范及相关标准,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进行编制。
4.0.2环境保护专项投资的主要编制依据有:
1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定额。 2水电工程环境保护专项投资编制细则。 3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颁 发的有关工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等。 4投资编制期人工、材料和设备等的价格信息资料及有关费 用标准。 5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保护设计报告、有关资料、 图纸及设计工程量和主要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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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专项投资编制
5.1.1环境保护专项投资由枢纽工程环境保护专项投资、建设征 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专项投资、独立费用和基本预备费组成,如 图5.1.1 所示。
图5.1.1环境保护专项投资组成图
5.1.2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专项投资包含建筑 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环境监测(调查)、环境保护专项研究及 施工期设施运行与维护等费用。
5.2.1建筑工程投资应根据设计工程量乘相应的工程单价(或单 位造价指标)计算。 5.2.2主要建筑工程单价包括土方开挖、石方开挖、土(石)方 回填、混凝土、钢筋制作安装、钻孔及灌浆等,应根据工程实际 情况及有关设计资料,按现行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的有关规定 和相关定额进行编制,在定额缺项的情况下,可结合类似工程单 价资料分析计算。 5.2.3对于道路、房屋、井(池)等建筑物,按干米、平方米
5.2.3对于道路、房屋、并(池)等建筑物,按于米、
座等为单位计量的工程量,可根据设计参数、规模、类型和市场 调查,分析确定单位造价指标。 5.2.4苗木、草皮、树籽、草籽植物移栽、引种、繁育等单价按 当地的市场价格和国家(行业)、地方(省级)相关工程定额以及 相应的取费标准编制分析计算。
5.3.1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应根据设备工程量乘工程单价计算。 5.3.2工程单价包括设备原价、设备到工地现场运杂综合费及设 备安装单价。 5.3.3设备安装单价按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相关 定额进行编制。在定额缺项的情况下,可根据设计参数、类似工 程资料分析,按安装费率计算。
4.1环境监测(调查)费用根据环境监测设计资料和省及地方 境监测收费标准分析计算。
5.5环境保护专项研究和施工期设施运行与维护
5.5.1环境保护专项研究费用根据工程所在地特殊的生态环境、 研究的类别和规模分析计算。 5.5.2施工期设施运行与维护费,根据水电工程建设期内环境保 护措施运行时间,按人工费、消耗性材料费、动力费、设施维护 及管理费等项目和实际资料分析计算。
施工发随运行 根诺尔电工程建设期内外悦保 措施运行时间,按人工费、消耗性材料费、动力费、设施维护 管理费等项目和实际资料分析计算。
5.6.1项目建设管理费
工程前期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分析计列。 2环境管理费、环境监理费、咨询服务费、项目技术经济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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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费、项目验收费等以枢纽工程环境保护专项投资、建设征地移 民安置的环境保护专项投资为基数乘以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相应的 费用标准分别计算。
5.6.2科研勘察设计费
1施工科研试验费按枢纽工程与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环 境保护专项投资之和为基数乘以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相应的费用标 准计算。 2环境保护勘察设计费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计算。超 出规程要求和特殊专项设计所需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计列。
按国家有关法规及省(自治区、辖市)颁发的有关文件,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计列。
5.7.1基本预备费在可行性研究设计范围内,为解决环境保护设 计变更,预防自然灾害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弥补一般自然 灾害所造成损失中工程保险未能补偿部分而预留的费用,按枢纽 工程环境保护专项投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专项投资和 独立费用三部分投资合计的百分率计算。基本预备费率应根据工 程环境问题的复杂程度以及环境保护设计深度分析确定。
5.8.1分年度投资应根据环境保护工程和措施实施进度计划安扫 进行编制。环境保护工程按二级项自各年度完成的投资比例计算, 独立费用根据费用的性质、发生的先后以及与施工时段的关系, 按相应施工年度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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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环境保护投资文件由封面、签字盖章靡页、编制说明、投 资计算表格以及投资计算附表组成。 6.0.2封面应按本细则附录B.1格式填写,主要编校审人员应在 本细则附录B.2所示靡页格式上签字并加盖国家注册造价师或水 电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专用章。 6.0.3编制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述,主要 技术经济指标,环境保护专项投资的编制原则、依据、方法,基 础价格、工程单价等的计算依据、标准和方法,各部分环境保护 专项投资和独立费用等的计算依据、标准和方法,以及其他需要 说明的问题等。 1工程概况和环境保护设计概述简述水电工程所在河系, 建设地点,开发任务,建设规模:枢纽建筑物组成,施工总工期;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指标;环境保护设计范围、任务,主要环境保 护措施及其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主要工程量和主要仪器设备数 量等。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说明环境保护专项静态投资、各部分 专项投资、基本预备费,环境保护专项投资占枢纽工程投资的比 例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说明环境保护专项投资编制采用的国 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 工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办法、标准、定额及价 格水平年。 4基础价格说明主要材料原价和预算价格,施工供电、水、 风及砂石料单价,建筑工程单价和主要苗木、草、籽等基础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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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环境保护专项投资与环境保护总投资及水电
意保护专项投资与环境保护总投
7.1.1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总投资包括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投资。 环境保护投资包括环境保护专项投资和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工程 投资。水土保持投资包含水土保持专项投资和具有水土保持功能 的投资。环境保护总投资组成如图7.1.1所示。
图7.1.1环境保护总投资组成图
7.1.2坏境保护专项投资执行本细则。 7.1.3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工程投资包括枢纽工程中具有环境保 护功能投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中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工程 投资。 7.1.4枢纽工程中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投资已包含在枢纽工程的 各项投资中,不应在环境保护专项投资中重复计列。 枢纽工程中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工程主要包括: 1大气环境保护工程中开挖与爆破粉尘的消减与控制、砂石 料生产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粉尘消减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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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控制。 3主体工程中已含的泄洪放水洞和放水闸,引水洞、引水明渠, 4地质环境保护工程中库岸及边坡稳定防护、水库渗漏及浸 没处理、泥石流防治、触发地震预测预防、河岸的冲淤防护等。 5枢纽工程中受工程影响的古建筑、古桥梁、石刻、栈道等 地面文物保护措施,古遗址、古墓葬等地下文物古迹保护措施。 6人群健康保护措施中人群健康检查。 7.1.5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中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工程投资已 包含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中,不应在环境保护专项投资 中重复计列。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中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工程主要包括 1水环境保护工程中的农村移民安置区排水管网工程等。 2固体废物处理工程中库底清理,包括建筑物清理、卫生清 理、林木清理、坟幕清理和其他清理等。 3地质环境保护工程中移民安置区边坡稳定防护、泥石流防 治等。 4入群健康保护措施中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区·一般卫生清理 5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区受工程影响的古建筑、古桥梁、石刻、 栈道等地面文物保护措施,古遗址、古墓葬等地下文物古迹保护 措施。 6供水工程、交通工程、输电线路工程、迁建企业、造地及 防护工程、复建水电站及配套水利工程等专项设施复建工程环境 保护措施。
7.1.6水士保持投资编制按相关规定执行
7.2环境保护专项投资与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的关系 7.2.1环境保护专项投资中的枢纽工程环境保护专项投资、建设 征地移民安置补偿环境保护专项投资纺织标准,分别汇入水电工程设计概 算枢纽工程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相应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投
其他施工辅助工程等投资,一一般已包括在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的 工辅助工程投资的相应项目内,如有特殊增加项目,可根据工 实际情况在环境保护专项投资中计列,
宝 时,应与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独立费用统一计算,不单独计列。 7.2.4环境保护工程专项投资中的基本预备费在汇入水电工程设 计概算时,应与水电工程设计概算基本预备费统一计算,不单独 计列。
应与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统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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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标准NB / T 3503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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