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6558-2018 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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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初始充放电能量
按照GB/T36280一2018中A.3.3试验方法,铅炭电池簇初始充电能量不应小于额定充电能量,初 给放电能量不应小于额定放电能量,能量效率不应小于86%
7.1.3能量保持能力
石油天然气标准规范范本室温能量保持能力 电池单体在25℃士2℃温度下的保持能量不应小于初始放电能量的95% b) 高温能量保持能力 电池单体在45℃士2℃温度下的保持能量不应小于初始放电能量的90%
GB/T365582018
按照GB/T36280一2018中A.2.7试验方法,铅炭电池单体0.25倍的4h率额定充电功率连续充 电160h.电池不应鼓胀、起火、爆炸、漏液
按照GB/T36280一2018中A.2.8试验方法,铅炭电池单体0.8倍的4h率额定放电功率连续放 d,电池不应鼓胀、起火、爆炸、漏液
7.1.4.3阻燃能力
7.1.4.4耐接地短路能力
铅炭电池单体不应有腐蚀、烧灼迹象及槽盖的碳化
7.1.4.5抗机械破损能力
按照GB/T36280一2018中A.2.11试验方法,铅炭电池单体在规定的高度下跌落,电池槽体不应 有破损及漏液
7.1.4.6热失控敏感性
按照GB/T36280一2018中A.2.12试验方法,铅炭电池单体恒定电压充电168h过程中,电池单 4I≤50%
7.1.4.7气体析出量
下,电池单体平均对外释放出的气体量G。在标准状态下应不高于5.1mL/(Wh·h)
7.1.4.8大功率放电
接照GB/T36280—2018 单体24倍的4h率额定放电功率放电结 电池端子、极柱及汇流排不 熔化或变形
7.1.4.9防爆能力
按照GB/T36280一2018中A.2.16试验方法,铅炭电池单体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会出现燃烧或
7.2.1初始充放电能量
7.2.2.1能量型电池模块循环性能
按照GB/T36276一2018中A.3.12.1试验方法,能量型电池模块循环性能符合下列要求: a)循环次数达到500次时,充电能量保持率不应小于90%; b)循环次数达到500次时,放电能量保持率不应小于90%
2.2功率型电池模块循
按照GB/T36276一2018中A.3.12.2试验方法,功率型电池模块循环性能符合下列要求: a 循环次数达到1000次时,充电能量保持率不应小于80%; b)循环次数达到1000次时,放电能量保持率不应小于80%
7.2.3能量保持与能量恢复能力
按照GB/T36276一2018中A.3.8.1和A.3.8.2试验方法,电池模块室温和高温能量保持与能量恢 复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a)能量保持率不应小于90%; b)充电能量恢复率不应小于92%; C)放电能量恢复率不应小于 92%
按照GB/T36276一2018中A.3.13试验方法,将电池模块充电至任一电池单体电压达到电池单体 充电终止电压的1.5倍或时间达到1h,不应起火、不应爆炸
按照GB/T36276一2018中A.3.14试验方法,将电池模块放电至时间达到90min或任一电池单体 电压达到0V.不应起火、不应爆炸
接照GB/T36276一2018中A.3.15试验方法,将电池模块正、负极经外部短路10min,不应起火 不应爆炸。
按照GB/T36276一2018中A.3.16试验方法,将电池模块挤压至变形量达到30%或挤压力达
13kN土0.78kN.不应起火、不应爆炸
GB/T365582018
按照GB/T36276一2018中A.3.17试验方法,将电池模块的正极或负极端子朝下从1.2m高度 由跌落到水泥地面上1次,不应起火、不应爆炸。
7.2.4.6热失控扩散
按照GB/T36276一2018中A.3.19试验方法,将电池模块中特定位置的电池单体触发达到热失 判定条件,不应起火、不应爆炸,不应发生热失控扩散
分之间、电池模块负极与外部裸露可导电部分之间的绝缘电阻均不应小于1000Q/V
7.3.1单元电池系统电堆电压一致性
单元电池系统充满电后静置30min,测量单元电池系统各电堆的静态开路电压,各电堆之间静态 开路电压最大值、最小值与平均值的差值应分别不超过平均值的土2%
7.3.2单元电池系统能量效率
7.3.3单元电池系统能量保持能力
7.3.4单元电池系统安全性
全钒液流电池安全性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按照GB/T32509一2016中5.15试验方法,氢气的体积分数应低于2%; b) 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量电池系统正负极接口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α 具有过充电保护措施,按照GB/T32509一2016中5.12试验方法,电池系统可以正常运行; d) 具有过放电保护措施,按照GB/T32509一2016中5.13试验方法,电池系统可以正常运行 e GB/T34866中提及的相关要求
伏态进行优化控制及全面管理。 1.2电池管理系统各功能具体实现层级由电池管理系统的拓扑配置情况决定,宜分层就地实现
7.4.1.3电池管理系统除应具备7.4.2功能外,还应具备对时、时间记录、存储、故障录波、显示等功能。
7.4.2.1测量功能
电池管理系统应能实时测量电池的电和热相关的数据,应包括电池电压、电池温度、串联回路电流、 色缘电阻等参数。各状态参数测量精度符合下列规定: a)电流采样分辨率宜结合电池能量和充放电电流确定,测量误差应不大于士0.2%,采样周期应 不大于50ms; b)电池电压测量误差应不大于土0.3%,采样周期应不大于200ms:
7.4.2.2计算功能
电池管理系统应能够计算充放电能量(W·h),估算电池的能量状态。能量计算误差不应大于 %.计算更新周期不应大于3S
7.4.2.3信息交互功能
7.4.2.4故障诊断功能
电池管理系统应能够监测电池的运行状态,诊断电池或电池管理系统本体的异常运行状态,上送 告警信号至监控系统和储能变流器
7.4.2.5电池的保护功能
能发出告警信号或跳闸指令,实施就地故障隔离
无功功率调节功能和并离网切换功能。 主:并离网切换功能只针对具备并网和离网两种运行模式的储能变流器
按照GB/T34133一2017中6.3.2、6.3.3试验方法,在额定运行条件下,储能变流器的整流效率和 效率均应不低于94%。 注:计算以上效率时,不含隔离变压器损耗
按照GB/个34133一2017中6.3.4试验方法,储能变流器的待机损耗应不超过额定功率的0.5% 员耗应不超过额定功率的0.8%。 注:计算以上损耗时.不含隔离变压器损耗
7.5.2.3过载能力
7.5.2.4功率控制精度
7.5.2.5功率因数
GB/T365582018
按照GB/T34133一2017中6.6.3试验方法,并网运行模式下,不参与系统无功调节时,储能变济 出大于其额定输出的50%时,平均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98(超前或滞后)。
7.5.2.6绝缘耐压
7.5.2.6.1绝缘电阻
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储能变流器各独立电路与外露的可导电部分之间,以及与各独立电路之 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Q。试验电压按表2的规定进行
表2绝缘电阻试验电压等级
7.5.2.6.2介质强度
在止常试验天气条件下,储能变流器应能承受频率为50Hz,历时1min的工频交流电压或等效直 流电压,试验过程中要保证不击穿,不飞弧,漏电流<20mA;试验电压的均方根值见表3,试验过程中, 任一被试电路施加电压时,其余电路等电位互联接地
表3介质强度试验电压等级
7.5.2.6.3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储能变流器各带电电路之间以及带电部件、导电部件、接地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 GB/T7251.1的相关规定
在距离设备水平位置1m处,用声级计测量满载时的噪声,噪声应不大于80dB。
7.5.2.8外壳防护等级
应符合GB/T4208的规定。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7.6.1.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功能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速动性的要求 7.6.1.2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功能应满足电力网络结构、电化学储能系统电气主接线的要求,并考 虑电力系统和电化学储能系统运行方式的灵活性。 7.6.1.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功能,应符合GB/T14285的有关规定
7.6.2电池管理系统保
7.6.2.1电池管理系统应具备过充电/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温度保护、漏电保护。 7.6.2.2电池管理系统宜配置软/硬出口节点,当保护动作时,发出报警和/或跳闸信号
7.6.3储能变流器保护
7.6.3.1直流侧保护应包括过/欠压保护、过流保护、输入反接保护、短路保护、接地保护等。 7.6.3.2交流侧保护应包括过/欠压保护、过/欠频保护、交流相序反接保护、过流保护、过载保护、过温 保护、相位保护、直流分量超标保护、三相不平衡保护等。 7.6.3.3变流器应具备防孤岛保护功能,孤岛检测时间应不超过2s
.4.1储能系统涉网保护的配置及整定应与电网侧保护相适应,与电网侧重合闸策略相协调。 .4.2 通过380V电压等级接入且功率小于500kW的储能系统,应具备低电压和过电流保护功食 .4.3通过10(6)kV~35kV电压等级专线方式接人的储能系统宜配置光纤电流差动保护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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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作为主保护,配置电流电压保护作为后备保护。 7.6.4.4通过10(6)kV~35kV电压等级采用线变组方式接人的储能系统,应按照电压等级配置相应 的变压器保护装置, 7.6.4.5储能系统应配置防孤岛保护,非计划孤岛情况下,应在2s内动作,将储能系统与电网断开
接入10(6)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且功率为500kW及以上的储能系统,应配备故障录波设 录故障前10s到故障后60s的情况
7.6.6频率响应要求
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化学储能系统应满足表4的频率运行要求。
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的频率运行要
7.7.1.1监控系统应具备对储能系统内各种设备进行监视和控制的能力,以及接受远方调度的能力,且 应符合电力系统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7.7.1.2监控系统应根据储能系统的规模和应用需求等情况选择和配置软硬件,具备可靠性、可用性、 扩展性、开放性和安全性。 7.7.1.3监控系统应能接收并显示电池管理系统上传的电压、电流、荷电状态(SOC)、功率、温度及异常 告警等信息。 7.7.1.4监控系统应能接收并显示变流器上传的交直流侧电压、交直流侧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异 常告警及故障等信息
7.7.2.1基本功能
监控系统应具备对储能系统并网点的模拟量、状态量及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处理、显示、储存等功 能.满足DL/T5149要求
7.7.2.2控制操作
监控系统成具备对储能系统开网点 关以及对储能变流器的工作状态 进行控制的功能,支持选择控制和直接控制两种模式,符合DL/T634.5104的规定
光伏发电标准规范范本7.7.2.3数据统计分析
监控系统宜具备对储能系统内的关键部件(如电池单体、电池组、变流器等)的运行数据进行统计
7.7.2.4与外部系统互联
监控系统宜具备与配电管理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营销自动化系统等互联功能,实现储能系经 电功率、电量、运行状态等数据与信息的交互
7.7.2.5能量管理功能
监控系统宜具备削峰填谷、调频、调压等能量管理
7.9.2电量计量表计应具备四象限功率计量功能、事件记录功能
建筑CAD图纸.9.1电量计量系统应符合DL/T .9.2电量计量表计应具备四象限功率计量功能、事件记录功能 1.9.3交流电量计量表计通信规约应符合DL/T64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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