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B 194-2017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移动通信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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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DB1942017

    4.2.6产品质量、安全、性能以及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水平玩具标准,应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要求。 4.2.7产品在进行绿色设计产品评价之前,应确认其基本性能是否满足设计、使用要求。基本性能包 括但不仅限于物理参数,只有在产品基本性能要求前提下,方可对其进行绿色设计产品评价。

    移动通信终端的评价指标包括环境属性指标、资源属性指标、产品属性指标和能源属性指标。 通信终端评价指标要求见表1。

    表1移动通信终端评价指标要求

    YDB194—2017

    5产品评价报告编制方法

    依据GB/T24040、GB/T24044和GB/T32161给出的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学框架及总体要求编制移动通 信终端的生命周期评价报告。 本标准的评价内容主要为产品的碳足迹,根据产品和企业情况,也可以增加其他的内容进行评价。 本标准针对的移动通信终端,属于通信终端产品,可参照标准YD3048.1编制生命周期评价报告

    YDB 194—2017

    应包括对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符合性情况的

    5.3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的评价

    5.4.1评价内容、对象及工具

    报告中应详细描述评估的对象、 功能单位和产品主要功能,提供产品的材料构成及主要技术参数表, 年说明产品的系统边界,披露所使用的基于实际数据的生命周期数据库的软件工具。 太标准以“1台移动通信终端"为功能单位来表示

    5.4.2生命周期清单分析

    报告中应提供考虑的生命周期阶段,说明每个阶段所考虑的清单因子及收集到的现场数据或青 据,涉及到数据分配的情况应说明分配方法和结果。

    5.4.3生命周期影响评价

    报告中应提供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的不同影响类型的特征化值,并对不同影响类型在各生命月 段的分布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5.4.4绿色设计改进方案

    在分析指标的符合性评价结果以及生命周期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提出产品移动通信终端绿色计 进的具体方案。

    5.4.5评价报告主要结论

    应说明该产品对评价指标的符合性结论、生命周期评价结果、提出的改进方案,并根据评价结论初 步判断该产品是否为绿色设计产品

    报告中应在附件中提供: a)产品原始包装图; b)产品零部件及材料清单; c)产品工艺表(产品生产工艺过程示意图等): d)各单元过程的数据收集表; e) 其他。

    报告中应在附件中提供: a)产品原始包装图; b)产品零部件及材料清单; c)产品工艺表(产品生产工艺过程示意图等); d)各单元过程的数据收集表; e) 其他。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移动通信终端可称为绿色设计产品 a)满足基本要求(见4.2)和评价指标要求(见4.3); b提供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的生命周期评价报告。

    纺织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移动通信终端可称为绿色设计产品: a)满足基本要求(见4.2)和评价指标要求(见4.3); b)提供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的生命周期评价报告。

    为加强企业标准的管理,确保企业标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贯彻实 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与提供通信服务相关的企业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工程 建设标准、维护标准和服务标准。其他需统一技术要求的产品,在与 有关方面达成一致后其相关规范纳入本办法管理。 技术标准是对业务、网络、系统及设备提出的技术要求,可分为技术 体制、业务规范、技术规范等三类。用于采购的技术规范书,产品白 皮书或定制规范等技术类文件若有相关的企业标准,应与企业标准的 内容保持一致。 (一)技术体制类:包括网络、系统或业务实现的总体框架性文件以 及通信资源的规划文件。技术体制或总体技术要求主要对网络、系统 或业务的总体技术方案(如网络结构、系统架构、接口要求等)做出 规定。 通信资源规划主要对码号、IP地址、域名及频率等基础通信资源的使用 原则做出规定, (二)业务规范类:业务规范主要对业务的特征、功能、流程及计费要 求等进行描述。 (三)技术规范类:包括设备及其接口、协议、软件,数据模型,信息 模型等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测试规范。技术规范是依据技术体制和业务规 范,对设备及其接口、协议、软件,数据模型,信息模型的功能、性能 及安全等提出具体技术要求的文件;测试规范是依据技术规范,对设 备、接口、协议及软件的测试方法和要求进行描述的文件。 工程建设标准是对通信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环节的统 一要求进行描述的文件。中国移动的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工程设计规范、 工程验收规范、工程监理规范等。 维护标准是对网络、系统和设备在维护过程中需要统一规定的技术要求 进行描述的文件。中国移动的维护标准包括网络资源编码命名规范、维 护操作要求、流程规范等。 服务标准主要指通信服务活动中所应达到的服务质量标准。****的服务 标准包括客户界面服务质量承诺、基础服务规范、业务服务规范、渠道 服务规范等。 根据执行要求不同,企业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参考性标准两类。强 制性标准是在集团范围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执行的标准。参考性标准

    是集团范围内推荐采用的标准,针对技术或市场尚未成熟,文需要相应 的技术文件予以规范,但不宜作为强制性要求的领域,可制定参考性标 准。待市场、技术发展等条件成熟后,确定作为集团范围内实施要求的 参考性标准可按程序转化为强制性标准。 根据适用范围不同,企业标准可分为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企业 标准(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标准)和适用于某一省(区、市)公司内部 的企业标准(以下简称:省内标准)两类。集团公司标准是由集团公司 统一编制并发布,在****范围内统一实施的标准;省内标准是由省 (区、市)公司编制并发布,仅在本省(区、市)公司范围内实施的标 准。 企业标准的管理环节包括立项、编写、评审、报批、发布、实施、评估 及反馈等。 职责分工 企业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是集团公司技术部,主要负责: (一)依据业务和网络发展需要,制定和修订集团公司标准的工作计 划。 (二)组织集团公司标准的评审工作,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评审。 (三)组织集团公司标准的制定(修订)、发布和复审工作,负责对集 团公司标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完备性进行审核 (四)组织对集团公司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质量进行评估。 (五)负责企业标准的文档管理和知识共享工作,组织企业标准的宣贯 和培训。 (六)负责指导、评估各省公司的企业标准制定和管理工作。 各省(区、市)公司是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应设置专职管 理员负责本公司的企业标准管理工作。各省(区、市)公司的企业标准 管理职责为: (一)依据集团公司要求,开展集团公司标准的需求收集、制定(修 订)、评审、实施工作,配合集团公司组织的标准评估工作,对标准实 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 (二)制定(修订)省内标准工作计划,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三)依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组织省内标准的立项、制定、评审、 发布、修订、复审、实施及评估工作。 (四)按集团公司要求进行企业标准相关的文档管理,以及省内标准文 档的报备。 (五)按集团公司要求组织省内企业标准的培训。 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直属单位的企业标准相关职责为:

    (一)集团公司标准制定需求的提出。 (二)依据集团公司标准工作计划开展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三)受集团公司技术部委托,组织集团公司标准的评审。 (四)配合集团公司技术部对集团公司标准进行评估。 集团公司标准的立项 集团公司标准立项的形式以企业标准工作计划为主,也可根据需求采取 单独立项的形式。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工作计划以公司网络和业务发展需 要、标准化发展策略等为依据进行编制,是年度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的指 导性文件。 集团公司技术部每年年底提出编制下年度集团公司标准工作计划的要 求,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直属单位、各省(区、市)公司根据集团公 司标准工作计划的编制原则和要求提出相关建议。 集团公司技术部对收到的企业标准计划建议统一评估、整合后形成集团 公司标准工作计划,经审核通过后印发。 集团公司标准工作计划每季度更新调整一次,更新调整的原则为: (一)确属急需制定的标准,可以增补。 (二)确属特殊情况,可以对标准内容、编制进度、项目相关人员等进 行调整。 (三)确属不具备制定条件的标准,应予撤销。 介于两次集团公司标准工作计划调整之间的标准制定需求,须由标准提 出单位通过办公系统提交标准立项申请,经技术部同意后,开展相关标 准制定工作。 省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每年一季度将当年度省内标准工作计划报集团公 司,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企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直属单位,各省(区、市)公司根据企业标准工作 计划开展编制工作。标准提出单位与承担单位应通力配合,确保按计划 完成标准研究及编制工作。 企业标准文本须文字简洁、表达准确、条理清晰,满足一定的格式要求 (集团公司标准见附件1,省内标准见附件2)。正文及附录中均不充许 出现文件嵌套。在前言中必须说明本标准所属的企业标准系列,明确说 明本标准与其它相关企业标准的关系,修订的企业标准还需描述本次修 订要点。 技术体制类标准须同时编写编制说明(集团公司标准编制说明的内容及 格式要求见附件3,省内企业标准编制说明的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

    企业标准发布后,需要补充新的技术要求,或发现部分技术内容有问 题,必须作修改或补充时园林养护管理,应对企业标准进行修订。涉及标准内容重大 变化或主要变更的修订(更新版本号Vs1.s2.s3中的s1或s2,详见附件5) 均应列入企业标准工作计划。标准修订时应按规定(见附件1、5的相关 内容)调整标准的前言、编制历史和版本号,经评审通过后报集团公司 技术部发布。 省内标准的技术要求应优于集团公司标准。如集团公司发布了同一技术 内容的集团公司标准,省(区、市)公司应依据集团公司标准相关内容 修订或废止省内标准。 企业技术标准(除测试规范以外)在初次编制和涉及方案调整的修订过 程中均须开展标准内容的专利风险分析工作,并撰写专利侵权风险分析 报告(专利侵权风险分析报告的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6)。 企业标准的审核 企业标准的审核包括征求意见、评审及报批等三个环节,也可视制定情 况将征求意见和评审环节合并。 集团公司标准送审稿应由标准承担单位(多个承担单位时由牵头单位) 通过正式公文提交技术部。提交标准送审稿时应同时提供专利侵权风险 分析报告、承担单位内部对标准送审稿及专利侵权风险分析报告的评审 意见扫描件(须有承担单位三级经理或对应级别签字)。技术部对专利 侵权风险分析报告初步评估通过后,统一组织标准评审工作。 集团公司标准的评审要求 (一)评审可采取会议评审和函审两种形式,组织评审单位可以根据项 目特点及人员情况选择采用。但对技术难点及争议较多的标准,应采用 会议形式评审。 (二)评审专家组由相关领域专家6人以上(含6人)组成,原则上从技术 评审专家库中选取。标准承担单位人员、参与标准编写的人员不得入选 评审专家组。 (三)会议评审时,业务规范和技术规范类标准评审应指定一名高级专 家(高级工程师、总部三级经理及省公司对应级别)担任评审组组长, 技术体制的评审应指定一名特级专家(总部二级或以上经理及省公司对 应级别)担任评审组组长。 (四)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可以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有权向标准承 担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做出答复。对最终结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声明 保留并记录在案。 (五)会议评审应提供“会议纪要”,并附参加评审会的单位和人员名 单:函审应出具“函审意见”,并附参加函审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六)评审结论须经评审专家组不少于四分之三同意为通过。会议评审 时可由组长代表在评审意见上签字;函审时,所有专家应在评审意见上 签字。 集团公司技术部应及时将集团公司标准的送审稿上载至科技创新管理平 台/知识共享平台,便于各省(区、市)公司及时了解和反馈意见。 集团公司标准承担单位(多个承担单位时由牵头单位)将企业标准报抵 稿通过正式公文(含办公系统“企标报批”流程)提交给集团公司标准提 出单位和技术部,技术部征得标准提出单位同意后将尽快发布。标准报 批时应提供标准报批稿、体制类标准的编制说明、专利风险评估报告、 评审意见扫描件以及对评审意见的处理情况说明(包括对专利风险相关 意见的处理情况)。 省内标准的审核由省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企业标准的发布 集团公司标准由集团公司技术部统一审批、编号(编号原则见附件5) 后以公司文件形式发布。未立项的规范原则上不予发布。 集团公司技术部应及时将发布的标准上载至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知识共 享平台,便于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直属单位和各省(区、市)公司使 用。 省内标准由省(区、市)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审核、编号(编号 原则见附件5)后以省公司文件形式发布,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技术部定期对已发布的集团公司标准进行复审,周期不超过3 年,经复审确定其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省内标准的复审工作由省公 同技术管理部门负责。 企业标准的对外提供 外部单位须与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签订保密协议,由相关部门通过办公 系统正式通知技术部(附保密协议签订情况、外部单位联系人等信 息),技术部方可提供企业标准的查阅下载。 集团公司标准文本原则上应由技术部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统一对外提 供,公司认定的需大范围推介的企业标准除外。 各单位/部门与外部单位合作编制企业标准时,应提前签署保密条款或 协议。 采购部门在公开招投标阶段需现场提供企业标准时,应采取必要的防范 措施,并在提供文档后补充签署保密协议。所提供的标准文本至少应为 PDF版本,且每贞加有外部单位名称水印及文档打开密码(其他安全措 施不限)。 省内标准的对外提供由省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

    企业标准的评估 企业标准评估包括标准制定质量的评估和实施质量的评估。评估工作由 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定期进行。 企业标准制定质量的评估包括过程管理的评估和内容质量评估两部分。 标准制定过程管理的评估针对当年发布的企业标准进行,由集团公司技 术部负责。企业标准内容质量评估针对颁布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企业标 准进行,由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与省(区、市)公司共同完成。技术部 负责将内容质量评估意见与标准承担部门、提出部门沟通后形成标准修 订意见。评估细则另文规定。 企业标准实施质量的评估以各省(区、市)公司为基础开展,初期采取 集团公司抽查为主的方式。实施质量的评估结果将反馈给各省(区、 市)公司,以促进标准的有效执行。评估细则另文规定。 省内标准的评估工作由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在集团公司技术部。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通信企业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同 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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