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3001-2018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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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机按照车辆插头数量分类: a)一机一充式充电机,见图6: b)一机多充式充电机,见图7。
注:图中以落地、一体式为例
NB/T330012018
联轴器标准图6一机一充式充电机
注:图中以落地、一体式、两个车惩播头为例!
图7一机多充式充电机
充电机应具备自动充电控制功能, 充电机采用手动充电控制时,应具 的操作提示信息,仅限于专业人员在特殊情况下对
充电机应具有与电动汽车BMS或车辆控制器通信的功能,判断充电机是否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 正确连接;获得电动汽车BMS或车辆控制器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充电机与BMS或车辆控
器之间的通信协议应符合GB/T27930的规定。 充电机宜具有与上级监控系统或运营管理系统通信的功能。
充电机应具备对直流输出回路进行绝缘检测的功能,并且充电机的绝缘检测功能应与车辆绝缘检测 功能相配合。充电机的绝缘检测功能应符合GB/T18487.1一2015中B.4.1和B.4.2的规定。充电机在进 行绝缘检测前应检测直流输出接触器(K1、K2)的外侧电压,当此电压超过土10V时应停止绝缘检测流 程并发出告警信息
6.4直流输出回路短路检测功能
6.5车辆插头锁止功能
充电机车辆插头应具备锁正装置,其功能应符合: a)GB/T18487.1—2015中9.6的要求; b)GB/T20234.1—2015中6.3的要求; c)GB/T20234.3一2015中附录A的要求。 在出现下列情况时,锁止装置应能解锁且解锁前车辆插头端口电压不应超过60V: a)故障不能继续充电; h)充由完成
充电机应具备预充电功能。启动充电阶段,电动汽车闭合车辆侧直流接触器后,充电机应检测 并判断此电压是否正常。当充电机检测到电池电压正常后,将输出电压调整到当前电池端电压 10V,再闭合充电机侧的直流输出接触器,
充电机应显示下列状态信息: a)充电机的运行状态指示:待机、充电、告警; b)具有手动充电控制功能的充电机应显示人工输入信息。 充电机宜显示下列信息: a)电池当前荷电状态(stateofcharge,SOC)、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充电功率; b)已充电时间、已充电电量、已充电金额。
充电机宜具有手动输入和控制的功能。
一体式充电机应同时切断动力电源输入和直流输出
6.10.1充电机应具备电源输入侧的过电压保护、欠电压保护。 6.10.2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电压保护。 6.10.3充电机应能够提供车辆侧供电回路及电缆的短路电流保护,短路保护设备的Pt值不应超过 500000A*s。 6.10.4充电机应具备过温保护,当内部温度达到保护值时,采取降功率或停止输出。 6.10.5充电机应具备开门保护,当充电机门打开造成带电部分露出时,一体式充电机应同时切断动力 电源输入和直流输出;分体式充电机应切断相应部分的电源输入或输出。 6.10.6充电过程中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充电机应能在100ms内断开直流输出: a)充电机启动急停装置; b)充电机与电动汽车间的保护接地线断开; c)充电机与电动汽车间的连接检测信号线断开。 6.10.7充电机应具备限制输入电流过冲的能力,开机或启动充电时产生的输入电流过冲不应大于额定 输入电流峰值的10%。 6.10.8充电机直流输出接触器接通时发生的车辆到充电设备或充电设备到车辆的冲击电流(峰值)应 控制在20A以下。 6.10.9在启动充电阶段车辆侧接触器闭合后,充电机应对车辆电池电压进行检测,当出现下列情况时, 充电机应停止启动过程,并发出告警信息:
b)检测电压与通信报文电池电压之差的绝对值大于通信报文电池电压的5%: c)检测电压小于充电机的最低输出电压或大于充电机的额定输出电压。 6.10.10充电机应具备对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二重保护功能,在充电过程中,当检测到输出电压大于车 辆最高允许充电总电压,或检测到输出电流大于车辆当前需求电流,充电机应在1s内断开直流输出,并 发出告警信息。 注:充电机检测的输出电压或输出电流应考虑稳压精度或稳流精度范围加测量误差。 6.10.11充电机应具备防逆流功能(如输出加二极管等),防止蓄电池电流倒灌。 6.10.12充电机应在启动充电前进行供电回路直流接触器触点粘连检测,也可以在直流接触器断开后进 行触点粘连检测。当检测到任何一个直流接触器的主触点出现粘连情况时,充电机不应启动充电,并发 出告警信息。 6.10.13充电机在充电过程中,当检测到与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managementsystem,BMS) 或车辆控制器发生通信中断时,充电机应停止充电,并发出告警信息。 6.10.14充电机应在充电握手阶段判断电池管理系统BHM报文中的最高允许充电总电压值,当检测到 该值小于充电机最低输出电压时,应停止绝缘监测进程,并发出告警信息。 6.10.15充电机应在充电阶段实时判断电池管理系统BCL报文中的电压需求和电流需求值,当检测到该 值大于车辆最高允许充电总电压或最高允许充电电流时,充电机应停止充电,并发出告警信息。 6.10.16充电机的雷电防护应符合GB/T18487.1一2015中11.7的规定。
7.2.1电源电压和电流
充电机输入电压和电流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输入电压允许波动范围为额定电压土15%
表1输入电压和电流要求
充电机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T4208中下列的规定: a)IP54(室外使用); b)IP32(室内使用); c)IP54(室内暴露于污染的工业环境)。
7.3.2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部件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其中防霉变腐蚀试验参 考GB/T2423.16一2008中的试验方法1,长爵程度等级不低于标准中要求的2a;其中防盐雾腐蚀试验参 考GB/T2423.17一2008中第6章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时间48h,试验后在15℃~40℃流水中用柔软的
7.3.3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机铁质外壳和暴露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用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 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户外型充电机应具有防盗措施。
户外型充电机应具有防盗措施。
动力电源输入电流所流经的回路,如接线端子、输入断路器、输入接触器等;功率变换单元及其内 部元器件、输入输出端子;直流输出电流所流经的回路,如接线端子、直流熔断器、直流接触器、功率 电阻、电流采样分流器、车辆插头等。这些发热元器件及部件的最高温度小于等于元器件及部件最大耐 受温度的90%,且不应影响周围元器件的正常工作和无元器件损坏。 在正常试验条件下,输入为额定值,充电机在最大输出电流下长期运行,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 位连接端子处的温升不应大于表2的规定。
7.5.3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a)充电机金属壳体应设置接地端子(螺栓),其直径不应小于6mm,并应有接地标志; b)充电机金属材质的门板、盖板、覆板和类似部件,应采用铜质保护导体将这些部件和充电机的 结构主体框架连接,且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 c)所有作为隔离带电导体的金属外壳、隔板,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以及金属手柄等,均应有效等 电位连接,且接地连续性电阻不应大于0.12; d)充电机内的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应单独连接到接地导体(铜排)上,不应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按 多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7.5.5电气隔离要求
接口之间也应采取电气隔离防护措施
用开路电压为表3规定的直流电压等级的测试仪器,测量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 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Q。
电压应能 承受表3所规定历时1min的工频交流电压(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 试验过程中,试验部位不应出现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 承受表3所规定的标准雷电波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试验部位不应出现击穿放电。
表3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
7.7.1输出电压和电流
输出电压和电流符合下列要求: a)输出电压范围优选值:200V~500V,350V~700V,500V~950V,200V~750V,200V~950V; b)额定输出电流优选值:60A,80A,100A,125A,160A.200A.250A.320A400A500A
7.7.3低压辅助电源
公用型充电机应能为电动汽车提供低压辅助电源。低压辅助电源应具备输出过电压、过电流、短路 保护功能。 a)辅助电源电压:12V±0.6V; b)辅助电源额定电流:10A。
当输入电源电压在额定值土15%范围内变化、输出直流电压在7.7.1a)规定的相应调节范围内变化 时,输出直流电流在额定值的20%~最大输出电流值范围内任一数值上,充电机输出电流稳流精度不应 超过土1%。
7.7.6电压纹波因数
当输入电源电压在额定值士15%范围内变化、输出直流电流在0~最大输出电流值范围内变化 时,输出直流电压在7.7.1a)规定的相应调节范围内任一数值上,充电机输出电压纹波峰值因数不 应大于1%。
在恒流状态下,当输入电源电压为额定值,输出直流电压在7.7.1a)规定的相应调节范围内变化时: 输出直流电流设定为最大输出电流值,充电机输 不应大王裹4的规定
表4充电机输出电流纹波峰峰值要求
7.7.8输出电流设定误差
在恒流状态下,输出直流电流设定在额定值的20%~最大输出电流值范围内,在设定的输出直流电 流大于等于30A时,输出电流误差不应超过土1%;在设定的输出直流电流小于30A时,输出电流误差 不应超过+0.3A。
7.7.9输出电压设定误差
在恒压状态下,输出直流电压设定在7.7.1a)规定的相应调 过±0.5%。
7.7.10限压、限流特性
限压、限流符合下列要求: a) 充电机在恒流状态下运行时,当输出直流电压超过限压整定值时,应能自动限制其输出电压的 增加,转换为恒压充电状态; b) 充电机在恒压状态下运行时,当输出直流电流超过限流整定值时,应能立即进入限流充电状态, 自动限制其输出电流的增加。
7.7.11输出响应要求
7.7.11.1输出电流响应时间
在充电状态下,充电机应能快速响应电池管理系统的电流下降请求,响应时间不应低于表5的
表5输出电流控制要求
7.7.11.2输出电流停止速率
在充电状态下,当充电机达到正常充电结束条件或收到电池管理系统中正充电报文时,应能快速停 止充电,输出电流的停止速率不应小于100A/s。
7.7.12启动输出过冲
充电机应具备软启动功能,稳压工作开机启动过程中,输出电压过冲不应大于当前整定值的5%; 稳流工作开机启动过程中,在设定的输出直流电流大于等于30A时,输出电流过冲不应大于当前整定值 的5%:在设定的输出直流电流小于30A时,输出电流过冲不应大于1.5A。 当充电机从暂停状态恢复充电状态时,应同样满足上述要求。
充电机直流输出正、负极与地之间的电容耦合由Y电容器和寄生电容产生,用于实现电磁兼容 止人员触电危险,对于额定输出电压不大于500V的充电机,其每个充电接口直流输出正、负极 间的总电容均不应大于0.4uF:对于额定输出电压大于500V的充电机,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a)充电机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连接在一起的直流正、负极与地之间的总电容在其最大工作电 时所存储的能量均不应大于0.2J; b)充电机直流输出回路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措施。
在额定输入电压下,充电机的待机功耗不应大于NX50W 注:N表示充电接口数量。
7.10输出电压、电流测量误差
充电机输出电压测量误差不应超过土5V,输出电流测量误差不应超过士(1.5%×实际输出 A,测量值更新时间不大于1s。
7.11充电机效率、输入功率因数
电压下,充电机效率、输入功率因数应符合表6
充电机效率、输入功率因
7.12充电模式和连接方式
7.14充电控制时序与流程
根据不同的安装场所,充电机在使用时的噪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测值大于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充电机在安装时应加装额外的降低噪声的设备以满足使用要求。
.17机械开关设备特性
7.17.1开关和隔离开关
充电机的开关和隔离开关应符合GB/T18487.1一2015中10.2.1的规定。
充电机的接触器应符合GB/T18487.1一
7.18电缆管理及贮存要求
充电机的电缆管理及贮存方式应符合GB/T18487.1一2015中10.6的规定。
7.19高低温和湿热性能
按GB/T2423.1一2008中试验Ad规定的方法执行,试验温度为7.1.1规定的下限值施工安全资料,待达到证 2h后开机,充电机应能正常启动。试验温度持续工作2h后,测试充电机的稳流精度应符合7.7.4 试验前、试验期间、试验后,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注:正常工作是指充电机的充电、通信、显示及各项保护功能都应正常,不允许有功能丧失,下同。
按GB/T2423.2一2008中试验Bd规定的方法执行,试验温度为7.1.1 度后启动充电机,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试验温度持续2h后,测试充电机的稳流精度应符合7.7.4的规 定。试验前、试验期间、试验后,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7.19.3交变湿热性能
车库设计规范和图纸NB/T330012018
次,在试验结束前2h进行介电强度试验和测 色缘电阻,其中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2,介电 3规定值的75%施加测试电压。试验结束后,恢复至正常大气条件,通电后检查充电机应能正
设备制造商应按照GB/T18487.2一2017中6.3的规定,说明充电机的安装使用场所。当设备制造 定充电机的预期使用的环境时,应实施最严格的发射和抗扰度试验,即采用最低的发射限值和最 扰度试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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