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150-2011 煤炭工业矿井防雷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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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埋地长度,单位为米(m); β一埋地电缆处的土壤电阻率,单位为欧姆米(α·m)。 d)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构)筑物处应就近与接地装置相连;无法连接时,架空管 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 e 瓦斯抽放的金属管道在站房和井口处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金属管道的壁厚不应小于4mm 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2时,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mm的金属 线跨接。 f 垂直敷设的金属管道等金属物应在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相连
5.3第三类防雷建(构)筑物的防雷措
1第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防侧击雷、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2接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接闪器宜采用接闪带(网)、接闪杆或由上述两者混合组成,保护范围按GB50057一2010附 录D确定,滚球半径取60m。接内带应装设在建(构)筑物易受雷击的屋角、屋脊、女儿墙及屋 檐等部位,接闪网格构成尺寸不大于20m×20m或24m×16m的网格无损检测标准规范范本,采用的圆钢直径不 应小于8mm。 b)装设在建(构)筑物上的所有接闪杆应采用接闪带或等效的环行导体相互连接。接闪杆的规格 应符合GB50057一2010中5.2.2的要求。 C 引出屋面的金属物体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与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d)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设接闪器,并应与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宜利用建(构)筑物的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金属板厚度不应小于0.5mm。
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2。 5.3.4防雷接地装置与其他接地装置共用时,接地电阻应以接入系统要求的最小值确定。进出建(构) 筑物的各种金属管线在进出口处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 5.3.5当建(构)筑物高度超过60m时,应采取下列防侧击雷措施: a) 建(构)筑物内钢构架和钢筋混凝土的钢筋应相互连接。 b 应利用钢柱或钢筋混凝土柱子内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结构圈梁中的钢筋应连成闭合回 路,并应与防雷弓!下线相连 将60m及其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预埋件与防雷装置相连。 5.3.6 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低压线路宜全长采用埋地电缆引入,在人户端应将电缆金属外皮、钢管接地。 b) 采用架空线直接引入时,应在入户端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地。当多回 路架空进出线时,可仅在母线或总配电箱处装设一组避雷器,绝缘子铁脚、金具应全部接地 靠近建(构)筑物的两基电杆上的绝缘子铁脚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2。 C 当架空线转换为电缆时,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 金具等应连接一起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2。 d 进出建(构)筑物的金属管道应就近与建(构)筑物接地装置相连;无法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 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2。 垂直敷设的金属管道等金属物应在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相连
5.4.1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自然接地体,不满足要求时,应增设人工接地体。 5.4.2垂直埋设的接地极,宜采用圆钢、钢管、角钢等。水平埋设的接地极宜采用扁钢、圆钢等。人工 接地装置的最小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人工接地装置的最小尺寸
6.1高压架空输电线路
6.1.1110kV的架空线路应全线架设避雷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平均年雷暴日数超过90d的地区及根据运行经验雷害特别严重的地区,保护角不应大于15°; b)平均年雷暴日数超过40d但不超过90d的地区,保护角不应大于20°; c)平均年雷暴日数超过15d但不超过40d的地区,保护角不应大于25°; d)平均年雷暴日数不超过15d的地区,保护角不应大于30°。 6.1.2有雷击史的线路,宜在线路下方架设耦合地线,其总长度不宜小于3km。 6.1.3有雷击史的杆塔,宜在易绕击相上装设线路避雷器和放电间隙。 6.1.4易遭受绕击的杆塔应采取提高绝缘子绝缘水平的措施。宜在横担上装设侧向接闪杆,水平伸出 边相绝缘子串不小于2m。杆塔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2。 6.1.5进线段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进线段3km的避雷线保护角不应大于15°; b)有雷击史的线路,宜在导线下方架设耦合地线,其总长度不宜小于3km; c)在终端杆塔线路并联放电间隙,其放电电压应小于绝缘子绝缘水平。 6.1.6杆塔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避雷器、耦合地线、放电间隙、侧向接闪杆、金具等应与杆塔连在一起接地; b 杆塔工频接地电阻一般情况下不应大于102,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2·m的地区不 应大于302。
6.235 kV配电线路
6.2.1在雷电活动特殊强烈的地区,35kV的配电线路宜全线架设避雷线。有雷击史杆塔的绝缘子并 联放电间隙,其放电电压应小于绝缘子绝缘水平。 5.2.2进线段1km2km的线路应设避雷线,保护角不应大于15° 23对王全线无避需线的版声链合下列要录
6.36kV~10kV配电线路
6.3.1有雷击史的线路应在进线段1km~2km的线路设避雷线,保护角不应大于15°。 6.3.2有雷击史的杆塔应装设避雷器或并联放电间隙,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2。 6.3.3有雷击史的线路宜采取提高绝缘等级至15kV或20kV的措施。 6.3.4在入户端应将架空线路改换为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埋地引入,电缆长度不应小 于50m。在架空线与电缆转换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 连在一起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前基杆塔线路应并联放电间隙。 6.3.5架空绝缘导线未采取防雷击断线措施前,不应装设自动重合闸
变配电所直击雷防护应采用接闪杆或接闪线,所内的建(构)筑物、构架均应 围宜按GB50057一2010附录D确定.滚球半径取45m,
QX/T150—20116.4.22一般情况下,宜装设独立接闪杆,接闪杆应设置环形接地,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但条件不允许时,可在构架上装设接闪杆,距离变压器不应小于15m。6.4.3接闪杆接地点与电缆沟最小距离不应小于3m。6.4.4变配电所6kV~10kV配电装置,应在每组母线和架空进线上装设避雷器。无所用变压器时,宜在每路架空进线上装设避雷器。6.5设备6.5.1变压器的高、低压侧均应装设避雷器,并符合下列规定:a)高、低压两侧分别装设相应等级的避雷器,避雷器装设位置应尽量靠近变压器,其接地点应与变压器的金属外壳及低压侧中性点连在一起后接地,当低压侧中性点对地绝缘时与击穿保险器的接地端连接;b)变压器容量为100kV·A以上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2,变压器容量为100kV·A以下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c)线路为10kV以上高等级线路时,在变压器前基杆塔并联保护间隙,放电电压值按变压器冲击耐受值确定。高、低压侧避雷器接地点、变压器外壳连在一起接地。6.5.2在各种运行状态下,开关和刀闸两侧都不应失去避雷器的保护。6.5.3柱上开关两侧应装设避雷器,两侧的避雷器和开关箱连在一起后接地,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2。6.5.4电缆分支箱应装设避雷器,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2。6.5.5当中性线装设避雷器时,应采用相线对中性线,然后中性线对地线的装设方式。6.6直配电机6.6.1在电机母线上装设避雷器,当直配电机的中性点能引出但不接地时,应在中性点上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的额定电压不应低于电机最高运行电压。6.6.2在每相母线上应装设与避雷器并联的对地电容,容量为1.5uF~2μF。6.6.3电缆与架空线转换处应装设避雷器。6.6.4无功补偿电容宜装设避雷器6.7避雷器6.7.1避雷器的持续运行电压和额定电压,不应低于表2要求。避雷器应能承受所在系统作用的暂时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能量。6.7.2使用有串联间隙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时,110kV、35kV、6kV~10kV系统的避雷器额定电压分别不低于系统最高电压Um的0.8倍、1.0倍、1.1倍。表2无间隙氧化锌避雷器的持续运行电压和额定电压持续运行电压额定电压系统接地方式相地中性点相地中性点6kV~10kV1. 1Um0.64Um1.38Um0.8U..不接地35 kV1. 0U.mU.m / /31. 25U.m0. 72U.m消弧线圈110 kV1. 0UmU. /31.25U.m0.72U.m高电阻110 kV1. 1Um1.1Um//31.38U.m0.8U.6
7.1电子系统的防雷应符合GB50057一2010的规定。 7.2矿井线缆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瓦斯、产量监控、人员定位等信息电缆不宜和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侧。受条件限制时,并筒 内同侧敷设的净距不应小于0.3m;巷道内同侧敷设的净距不应小于0.1m,电力电缆应敷设 在信息电缆的下方。 b)电缆与水管、风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位于管道的上方,净距不小于0.3m。 c)有电力机车的接触网区段,瓦斯、产量监控、人员定位的信息线路宜全线采用光缆或屏蔽电缆 .3电涌保护器在室内装设时,宜设置在便于检查的位置。电涌保护器在室外或并口装设时宜选用室 外型产品,选用室内型产品时应装设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的箱内
b)电缆与水管、风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位于管道的上方,净距不小于0.3m。 c)有电力机车的接触网区段,瓦斯、产量监控、人员定位的信息线路宜全线采用光缆或屏蔽电缆, 7.3电涌保护器在室内装设时,宜设置在便于检查的位置。电涌保护器在室外或并口装设时宜选用室 外型产品,选用室内型产品时应装设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的箱内
8.1.1进人井下电缆的金属外皮、接地芯线应和设备的金属外壳连在一起接地。 8.1.2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装置连在一起形成接地网,并符合下 列规定: 人m沉
3.1.2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装置连在一起形成接地网,并符合下 刻规定: a)主接地装置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在主、副水仓各埋设1块 b)局部接地装置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6m、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等效面积的钢管,可平放 在巷道水沟深处。局部接地装置设置在其他地点时,采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 m的钢管制成,管上均匀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 3.1.3 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2
主接地装置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在主、副 局部接地装置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6m、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等效面 在巷道水沟深处。局部接地装置设置在其他地点时,采用直径不小于35mm m的钢管制成,管上均匀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 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Q
建筑标准规范范本3.2并口等电位连接及接地
8.2.1井口外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应小于52。 8.2.2由地面直接引人、引出矿井的带式运输机支架、各种金属管道、架空人车支架、运输轨道、架空运 输索道、电缆的金属外层等金属设施,应在井口附近就近与接地装置相连,连接点不应少于两处。 8.2.3架空进入矿井的带式运输机支架、架空金属管道、架空人车支架、架空运输索道的支架及其他长 金属物,在距离井口200m内每隔25m做一次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天于202。宜利用金属支架 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 8.2.4平行敷设的管道、运输轨道、带式运输机支架、架空人车支架、电缆外皮等长金属物,当净距小于 0.1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当交叉净距小于0.1m时,其交叉处也应 跨接。 8.2.5钢丝绳的两端应做接地,中间部位可利用其支撑轮和绞盘做接地处理
8.3供配电线路的防雷
8.3.1经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配电线路应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方式。
8.3.1经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配电线路应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方式。 8.3.2引人井下的线路宜全线采用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敷设。 8.3.3架空引人井下的线路应改用铠装电缆埋地敷设,埋地长度应符合5.2.6c)的要求。采用架空线
接地电阻可不作要求。在架空线与电缆连接处装设与电缆绝缘水平相一致的 当矿井提升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空气压缩机、带式运输机等重要设施采月 用回路宜装设避雷器。
8.4.1引入井下的信息线路宜全线采用光缆,将光缆金属挡潮层、加强芯两端接地。在井口有线路分 线和转接时,两条光缆的金属挡潮层、加强芯均应接地, 8.4.2引入井下的信息线路采用电缆时,应全线采用屏蔽电缆埋地敷设。在架空线与电缆连接处,应 装设户外型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
L1 GB/T21714.2一2008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IEC62305一2:2006检测试验,IDT) [2] GB50215一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3] 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4] GB50399—2006 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 [5] 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厂61 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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