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 5009.1-2018 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 第1部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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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支持系统功能的扩展; b)应能支持系统规模的扩展。
扩展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支持系统功能的扩展; b)应能支持系统规模的扩展。
园区系统从逻辑上可分为电力需求侧资源层、数据采集层、数据集中层和主站层房地产项目,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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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系统逻辑层
图1园区系统逻辑架松
系统逻辑层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力需求侧资源层指园区系统监测和管理的对象,包括配电变压器、分布式电源设备、分散式 储能设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系统或设备等; b) 数据采集层应对电力需求侧资源层的数据进行采集,包括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电力需求响应终 端、智能电能表以及数据采集器等; 数据集中层应对数据采集层的数据进行汇集、分析和处理,包括工厂能量管理系统、楼宇能量 管理系统、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等: d)主站层应对数据集中层和上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等园区外部系统, 以及园区内分布式电源管理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管理系统等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系统的数据进 行汇集,面向不同用户提供能效管理、需求响应、决策支持、运行评估和增值(扩展)服务等 功能。
用户管理应包括用户注册、档案管理、信息查询等!
5.2.3数据监测与分析
数据监测与分析应监测园区电 数据和状态信息,并开展数据
能效管理应开展能效分析、能效对标、节能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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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支持应向用户发送运行管理和控制策略信息,应符合节约用电、环保用电、绿色用电、智 有序用电要求。
运行评估应包括节约电力、节约电量、需求响应综合效益、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消纳可 电量等的评估。
5.2.8增值(扩展)服务功能
型钢标准6实施、验收、运维和评份
园区系统实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结合园区产业结构特点及发展规划,对电力需求侧管理设计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具体功 能和指标要求; b)应对系统配置、终端布点、安装环境、主站机房环境等详细勘察; C 应制订施工与系统安装方案,并应结合新建、改建、扩建等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减小施工对 用户供能供电安全可靠的影响: d 建成后,应进行试运行,检查园区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信息传输的安全性,并应结合试运行建 立运维管理措施。
园区系统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试运行后,应组织开展园区系统验收,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验收; b)验收内容应涵盖设计方案、施工和安装方案、功能测试、试运行记录等。
园区系统运维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制订园区系统运维管理措施,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b)应建立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园区系统数据备份、故障、变更、升级、重置
园区系统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a)验收通过后,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园区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价,或委托第三方评价 b)评价范围和评价指标等可参照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确定。
同轴电缆标准[1」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2]GB/T15587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3]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4]发改办运行(2014)7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和 应用工作的通知 [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调节局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项目类型及计算方法 试行)(2014年11月) [6]工信厅运行函(2016】56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 行动计划(2016一2020年)的通知 [7]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 作的通知 「8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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