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2037-2017 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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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应对设计、施工、调试、设备厂家等单位形成的各类文件及案卷质量纳入工程质量管控范围。 5.3.2应对参建单位整理和移交的项目档案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5.3.3应对在监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向建设单位移交。 5.3.4监理单位项目文件形成示意图见图3。
NB/T320372017
图3监理单位项目文件形成示意图
稀土标准5.4施工、调试单位职责
5.4.1应收集、整理职责范围内形成的各类文件,经自查合格,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5.4.2应负责收集、整理施工、调试中已实施的设计变更及执行文件、各阶段质量验收不符合项及整改 闭环文件等,并提交监理单位审查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5.4.3施工、调试单位项目文件形成示意图见图4。
图4施工、调试单位项目文件形成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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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总承包范围,对项目档案实施管理。对各分包单位的项目档案实行监管、检查、 指导与协调。 5.5.2应负责承包范围内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5.5.3应汇总、审核各分包单位提交的项目文件,经监理审查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5.6.1应对生产运行、生产技术管理等各类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及归档。 5.6.2接收、保管建设单位移交的项目档案。
5.6.1应对生产运行、生产技术管理等各类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及归档。
6.1.1项目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验、检测、鉴定等方面的 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6.1.2施工技术表单填写内容应清晰整洁,编号、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1.3应采用耐久性强的印制、书写材料,并符合GB/T11822的规定。 6.1.4图纸折叠应符合GB/T10609.3的规定。 6.1.5应按原材料种类、进场顺序、使用部位等特征编制主要原材料使用跟踪记录
竣工图应真实反映工程实际,内容应与施工图会检、设计更改、材料变更、施工及质检记录相行 编制质量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
竣工图应真实反映工程实际,内容应与施工图会检、设计更改、材料变更、施工及质检记录相行 偏制质量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 设计单位编制峻工图应符合DL/T5229的规定; 未发生修改的施工图作为工图时,应在图标栏附近空白处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式样符合 图5要求。
未发生修改的施工图作为峻工图时,应在图标栏附近空白处加盖工图章。竣工图章式样符合 图5要求。
图5设计单位竣工图图章式样
重新绘制峻工图,图标栏改为峻工图标,监理单位应进行审查,并在竣工图卷册目录上加盖峻 工图审查章,竣工图审查章式样应符合图6要求。 2.3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应符合DA/T28的规定。 一应使用新蓝图或打印白图制作竣工图;
6.2.3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应符合DA/T28的
图6竣工图审查童式样
图7施工单位竣工图章式样
.2.4峻工图编制单位应编写峻工图总说明和各专业、卷册的编制说明,各级签署应完备。主要 活工程概况、编制单位、人员、时间,编制依据、方法,变更依据、部位,竣工图卷册数、张数 项目文件的收集
7.1.1项目文件收集应完整、系统,其内容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 7.1.2收集的所有项目文件应为原件或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 7.1.3易褪变的文件应复印一份与原件一并保存。 7.1.4已破损的文件应修裱后归档
7.2.1光伏发电项目在建设、生产、科研开发等工作中形成的 下同形式文字、图表、声像等具有保存价 值的项目文件应纳入归档范围。 7.2.2收集范围参见本标准附录B但不限于附录B
应按建设项目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且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建设项目特点、建设阶段、专业性质及项目文
按照光伏建设项目特点、建设阶段、专业性质及项目文件的来源进行分类
8.1.2.1项目档案设“6电力生产” “7科研开发”“8项自建设”“9设备仪器”四个一级类目, 3.1.2.2各二级类目及以下类目设置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标准附录A。 B.1.2.3分类中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参见本标准附录B.2。
档号由项目代号、分类号和案卷顺序号三组代号构成,一般用0~9阿拉伯数字标识。各 间用“二”分隔。档号组成见图8。
8.1.4档号各组成部分结构
3.1.4.1项目代号,一般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用0~9标识。前三位数为项目建设顺序号,第四位 数为工期号。新建工程工期号为“1”,扩建工程从“2”开始;第一位数也可由各单位自定义,第二、 三位数为项目建设顺序号,第四位数为工期号。 8.1.4.2分类号,由二至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用0~9标识,参见附录A、附录B。 8.1.4.3案卷顺序号,是最低一级类目下的案卷排列顺序号,用三位阿拉伯数字001~999标识。以“83 施工”类中“光伏发电单元土建施工”为例,见图9。
8.2.1.1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和案卷的成套、系统,便于保管和 利用。 8.2.1.2应根据文件的内容和数量组成一卷或多卷,卷内文件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 8.2.1.3项目文件避免重复归档,共用文件或附件应在备考表中说明。
1.1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和案卷的成套、系统,便于保管 1.2应根据文件的内容和数量组成一卷或多卷,卷内文件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 1.3项目文件避免重复归档,共用文件或附件应在备考表中说明。
8.2.1.4独立成册、成套的项目文件,应保持其原貌,不宜拆散重新组卷。
8.2.2.1项目前期、管理、生产准备、峻工验收等文件,应按阶段、问题、结合来源、时间组卷。 8.2.2.2设计文件应分阶段、专业按卷册顺序组卷,设计变更文件应按专业、时间组卷。 8.2.2.3 施工文件应按单位、分部工程组卷。 8.2.2.4 监理文件应按问题、文种、时间等特征组卷。 8.2.2.5 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种类和进场时间顺序组卷。 8.2.2.6设备仪器类文件应按功能系统,分台(套)组卷。
8.2.2.1项目前期、管理、生产准备、峻工验收等文件,应按阶段、问题、结合来源、时间组卷 8.2.2.2设计文件应分阶段、专业按卷册顺序组卷,设计变更文件应按专业、时间组卷。 8.2.2.3 施工文件应按单位、分部工程组卷。 8.2.2.4 监理文件应按问题、文种、时间等特征组卷。 8.2.2.5 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种类和进场时间顺序组卷。 8.2.2.6设备仪器类文件应按功能系统,分台(套)组卷
8.3.1案卷应按分类表类目设置顺序依次排列
8.3.2卷内文件应按文件的形成规律、问题、重要程度、时间及阶段等排列。 8.3.3项目前期、管理、竣工阶段等形成的文件,卷内文件应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 件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审批文件在前,报审文件在后;文字在前, 图纸在后。
8.3.4工程设计变更文件
8.3.4.1由施工单位组卷的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可分专业,按变更文件的流水号依次排列;卷内文 设计变更汇总表、设计变更通知单、执行记录依次排列。 8.3.4.2由设计单位组卷的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可分专业,按变更文件的流水号依次排列;卷内文 设计变更汇总表、设计变更通知单依次排列。
设计变更汇总表、设计变更通知单、执行记录依次排列。 8.3.4.2由设计单位组卷的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可分专业,按变更文件的流水号依次排列;卷内文件应按 设计变更汇总表、设计变更通知单依次排列。 8.3.5施工文件应按综合管理、原材料质量证明、施工记录及相关试验报告、质量验收顺序排列,并符 合下列要求: a)单位工程文件应按施工综合管理、施工记录、相关试验报告、质量验收等排列; b)施工记录应按施工工序排列,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排列在相关施工记录之后; c)施工质量验收文件应按质量验收项目划分表中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顺序 排列; d)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报验单、验收表、支持性记录顺序排列。 8.3.6主要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按材料种类和进场时间顺序排列,卷内文件按质量跟踪记录、原材料 进场报审表、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材料复试等顺序排列。 8.3.7监理文件应按管理文件、监理日志、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记录、月报、会议文件、总结等顺序排 列,卷内文件按问题、时间排列。 8.3.8调整试验文件应按管理文件、调试记录、报告、调试质量验收文件顺序排列。 8.3.9施工图、竣工图应分专业按卷册顺序排列;卷内文件按图号顺序排列。 8.3.10设备文件应分功能系统、台(套),按质量证明文件、设备技术文件及随机图纸顺序 排列。
8.4.1卷内文件页号编写
B.4.1.1应在有内容的页面上编写页号。页号位置:单面的在文件右下角;双面的正面在右下角 在左下角。
8.4.1.2应按装订形式分别编写页号。按“卷”装订的,卷内文件应从“1”开始连续编写页号;按“件” 装订的,每份文件从“1”编写页号,件与件之间页号不连续。 8.4.1.3装订成册的图样或印刷成册的项目文件,已有页号的不必另行编写页号。 8.4.1.4施工图、竣工图不另行编写页号
按“件”装订的文件,应依卷内文件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在每份文件首页上方的空白位置力 章,并填写档号和序号。档号章式样见图10
8.4.3案卷封面编制
8.4.3.1案卷封面可采取外封面和内封面两种形式,由建设单位或接收单位统一规定。案卷外 参见表C.1。
3.2案卷封面编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一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案卷题名主要包括:产品、科研课题、建设项目、设备仪器名称或代字(号)、结构、阶 段名称、文件类型名称等。 2)归档的外文资料的案卷题名应译成中文。 一立卷单位,应填写案卷整理单位的全称或规范的简称。 一起止日期,应填写卷内文件形成的最早和最晚的时间,年度应填写四位数字。 保管期限,应参照附录B.1的规定填写,同一案卷内文件保管期限不同的,应按卷内最长期限 填写。 一密级,应依据文件本身标识的密级填写,卷内文件无密级的不填写。 档号,应按本标准8.1.4的规定填写。
8.4.3.2案卷封面编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8.4.4案卷脊背编制
案卷脊背可根据需要选择填写档号、案卷题名、保管期限等内容。案卷脊背式样参见表C.2。
8.4.5卷内目录编制
8.4.5.1卷内目录填写要求如下:
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应依次标注卷内文件排列的顺序。 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字号、设备型号、合同号、图号或代字、代号等。 责任者,应填写文件形成者或第一责任者:合同文件宜填写主要责任者或合同双方;报验文
宜填写报验责任单位。 文件题名,应填写文件题名的全称。无题名的,立卷人应根据文件内容自拟题名。 日期,应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数字用8位表示。 页数/页号,页数为每份文件的总页数。页号为每份文件起始页号或起止页号。 1)按件装订的,应按件填写每份文件的总页数。 2)装订成卷的,应填写每份文件起始页号,最后一个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一备注,根据需要,注释文件需说明的情况。 1.5.2卷内目录应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前,不编写页号。卷内目录式样参见表C.3。 1.5.3竣工图或印刷成册的项目文件,卷册中有目录的,可不重新编写卷内目录,以原目录代替 中无目录的,应编制卷内目录。
8.4.6 备考表编制
B.4.6.1备考表应填写案卷(盒、册)内文件的总件数或总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情况,备考表式样参见 表C.4。 8.4.6.2备考表编制要求如下:
C.4。 4.6.2备考表编制要求如下: 说明,填写卷内、盒内或册内项目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 立卷人及日期,负责整理项目文件的责任人署名和完成立卷的日期; 检查人及日期,负责案卷质量的检查人签名和检查日期; 互见号,应填写反映同一内容不同载体的档号,同时应注明其载体形式。 4.6.3备考表应排列在卷(盒、册)内文件之后,不编写页号。
8.4.6.2备考表编制要求如下
8.4.7案卷目录编制
3.4.7.1案卷目录应包含序号、档号
案卷目录应包含序号、档号、案卷题名、 档号、案卷题名、保管期限的填写方法可参照本标准8.4.3。
B.5.1案卷装订应结实、整齐,载体及装订材料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8.5.2案卷装订可采用整卷装订,也可按件单份装订。按件装订的文件,应在每份文件首页上方空白处 加盖档号章,按GB/T11822规定填写。 8.5.3图纸可不装订,应在每张图纸的图标栏附近及原图目录的空白处加盖档号章。 8.5.4按卷装订应保持卷内文件内容的相对独立、完整,装订厚度应按实际情况确定。 8.5.5对有破损的文件,应先修补后再装订;超大幅面的图纸,宜折叠成A4幅面;小于A4尺寸的散 页文件,宜粘贴在A4纸上:外文材料可保持原有的装订形式。
8.6卷盒、表格规格及制成材料
8.7.1应采用档案管理系统软件, 8.7.2应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并根据需要编制纸质检索工具及归档说明等。
8.7.1应采用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库。 8.7.2应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并根据需要编制纸质检索工具及归档说明等。
3.7.1应采用档案管理系统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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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1应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各参建单位应及时收集,在工程峻工后与纸质档案起向建设单 位移交。 9.1.1.2照片应主题鲜明、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处理后的数码照片不得归档。 9.1.1.3反映同一主题内容的若干张照片,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照片进行收集。 9.1.1.4归档照片格式应为JPEG或TIFF,分辨率不应低于600dpi。 9.1.1.5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数码照片,应输出一套纸质照片同时归档,纸质照片应无污物、无破损、 无划痕、无花点、无黑边,裁剪应整齐。
应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反映地形原貌、重大事件、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缺陷处理、质 等工程照片进行收集,具体收集范围可参见附录D。
参见附录D的内容进行分类。
9.2.2.1建设单位形成的照片档案宜按事由、专题及时间顺序排列装册 9.2.2.2施工单位形成的照片档案宜按单位工程、分类号顺序排列装册 9.2.2.3监理单位形成的照片档案宜按专题、专项及时间顺序排列装册
9.2.3.1照片档号的编制
照片档号分为两段,包括照片册档号和册内照片档号。照片册档号由项目代号和册号组成,建设单 位统一给定;照片档号由分类号和照片号组成,分类号参见附录D,照片号为最低一级类目下的流水号。 照片档号标识见图11。
B.2照片应按张编目,在册内标签中填写题名、照片号、互见号、时间、摄影者、文字说明。 题名应填写本张照片的主题内容。同一组照片的题名,应反映同一事件、活动或工程进度、 量的主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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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档号是固定和反映每张照片的分类与排列顺序的数字代码; 互见号应填写与照片有对应联系的其他载体档案的档号; 时间为拍摄的具体时间,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摄影者应填写拍摄人的姓名: 文字说明应准确、简明揭示照片画面的内容,包括人物、时间、地点、事由等要素。纸质照片 应逐张编写文字说明。 9.2.3.3每册照片应编制册内目录、照片总说明、备考表等,格式参照GB/T11821规定编制。
9.2.4数码照片的整理
参照DA/T50的要求,对数码照片进行著录、标识
参照DA/T50的要求,对数码照片进行著录、标识
10电子文件的收集与整理
10.1.1参建单位应制定项目电子文件收集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收集需归档的电子文件。 10.1.2收集电子文件的同时应收集其形成的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元数据、 检测数据等相关信息。 10.1.3电子文件应脱机存储在耐久性好、可长期存储的光盘或硬盘。 10.1.4电子文件格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扫描电子文件宜为JPEG、TIFF或PDF格式 10.1.5建设单位保存电子文件光盘应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一套异地保管,一套提供利用。
11.1.1归档的项目文件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至第8章项目文件编制、收集、整理的要求。 11.1.2各单位归档前,应对归档的项目文件进行价值鉴定,判定是否归档,并确定保管期限。 11.1.3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定期保管的年限分为30年和10年。
归档范围可参照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D。
11.3.1电力生产文件,应在工作事项完成后,由文件形成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11.3.2科研开发文件,应在项目鉴定、评审结果公示期结束一个月内,由成果研发负责人或科技主管 部门及时收集、归档。后续获奖文件及时归档。 11.3.3技术改造、设备检修等文件,应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由项目承包单位收集整理完毕,经项 目负责人审查合格后移交归档。 11.3.4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应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由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 审查、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移交归档。
11.3.6照片应在工作结束后由形成单位或部门及时收集、整理、移交归档。 11.3.7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应实时 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应归档一份原件,另有需要的,可按合同约定执行。
12.1.1移交时间、份数按本标准11.3、11.4的规定。 2.1.2项目档案移交时,应填写“项目档案交接签证表”,格式参见本标准附录C表C.6.1~表C.6.3。 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进行三级审查并签署意见,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双方各留存一份。 12.1.3总承包单位应将形成的档案汇总整理,编制项目文件归档说明和“项目档案交接签证表”,一并 向建设单位移交。 12.1.4归档说明应简述项目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等过程管理情况,以及档案质量、数量及存在问 题的处理情况等。 12.1.5非纸质载体文件归档时,整理单位应编制文字说明与纸质载体一起移交,并在备考表中填写 互见号。
12.2.1合同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标准要求,对将移交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 准确性、系统性进行自查,并由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验收后办理移交手续。 12.2.2监理单位及其他单位形成的档案由建设单位审查验收后办理移交手续。 12.2.3·总包单位按合同承包范围负责检查、汇总分包单位项目档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验收 后办理玫交王续
12.2.4档案的审查分为技术审查和档案审查。
a)技术审查应对峻工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由建设、监理及各有关单 业技术 人员负责。审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依据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审查施工文件的用表、施工文件的签署程序; 按工程管理程序、施工工序审查施工文件形成的真实性、完整性; 依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审查施工记录内容的真实、可靠程度及竣工图的质量。 6 档案审查应对竣工档案的系统整理、归档文件的质量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由建设、监理及各有 关单位档案人员负责。审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参照归档范围审查移交竣工档案的准确、成套及归档文件质量; 按系统整理要求审查竣工档案分类的科学性,组卷、排列的合理性,编目的规范性,
阻燃标准光伏发电建设项直档案分类表(6类~9类)见表A,1
光伏发电建设项直档案分类表(6类9类)见表A.1。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档案分类表(6类~9类)
表A.1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档索分类表(6类9
国家标准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档案分类、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划分表及使用说明
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档案分类、主要文件归档范围、组卷单位、保管期限划分表及使用说明见表B.1
....- 档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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