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836.10-9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气密型电气设备“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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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气密型电气设备 具有气密外壳的电气设备。 3.2气密外壳 用熔化、挤压或胶粘的方法进行密封的外壳。这种外壳能防止壳外部气体进入壳内。 3.3气密部件
4.1.1气密外壳各部分间必须用熔化(如软钎焊、硬钎焊、熔接)、挤压或胶粘的方法进行密封,不许采 用衬垫密封方式。 4.1.2气密外壳的结构应保证在使用期内都保持气密。经过气密试验合格的外壳,在使用过程中不许 打开。如打开外壳则认为外壳的气密性被破坏,须重新密封并重新做气密试验。 4.1.3金属外壳如果使用了法兰连接,必须将法兰周围熔接或胶粘,胶粘宽度须不小于6mm,以保证 其气密性。
4.1.1气密外壳各部分间必须用熔化(如软钎焊、硬钎焊、熔接)、挤压或胶粘的方法进行密封,不 用衬垫密封方式。
4.1.4外壳应尽量减少接缝。
度及气候的影响,并应来取措施保护电缆及引 线免受机械损伤。典型结构如下图。图中1须不小于GB3836.3表1中电气间隙值的20%,最小为 2mm密封填料的量小厚度为2mm/浇注时须防止固化密封填料中积鉴气泡
气密型电气设备或气密部件须按下列方法之一做气密试验。 5.1.1将样品全部浸入水中。样品顶部位于水面以下至少1m,然后将水面上部的压力减少到0.2× 105Pa(绝对值),持续200s,以无可见气泡为合格。 5.1.2将初始温度为25士2℃的样品,快速浸入50士2℃的水中,样品顶部位于水面以下至少25 mm,持续60s,以无可见气泡为合格。 5.2如果气密型电气设备或气密部件无损检测标准规范范本,在密封时使用了胶粘剂,则须先按GB3836.1中24.2条做热 稳定性试验,然后再做气密试验,
6.1按本标准制造的气密型电气设备或 密部件的检验程序须符合GB3836.1第31章的规定。 6.2气密型电气设备和气密部件的型式试验除须按GB3836.1第四篇的有关规定进行外,还须按本 标准5.1条和5.2条的规定进行试验,
均按照5.1条进行气密试验。制造厂应保证每一
气密型电气设备或气密部件的标志符合GB3836.1第30章的规定,其防爆型式的标志为"h 示志举例“hI”“hIT3”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佳木斯防爆电机研究所、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棕准主要起草人章平谊、梅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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