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A-G 0025-2019 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运行管理维护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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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4.8汇流箱内一次线路对地及一次线路对通信接口绝缘电阻应符合GB/T34936的有关规定 5.4.9汇流箱各部件的极限温升应符合GB/T34936的有关规定。 5.4.10若是带有通信功能的智能汇流箱,应能正常测量有关太阳电池组串的电参数数据且正常接收和 发送数据。 5.5配电柜 5.5.1机架组装有关零部件均应符合各自的技术要求,箱体应牢固,表面应光滑平整,无剥落、锈蚀 及裂痕等现象。 5.5.2箱体安装应牢固、平稳,连接构件和连接螺栓不应损坏、松动、焊缝不应开焊、虚焊,箱体应 密封良好,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5.5.3箱体内部不应出现锈蚀、积灰等现象,面板应平整,箱体内部应张贴配电系统图,文字和符号 应完整清晰,铭牌、警告标识、标记应完整清晰,箱体上的防水锁启闭应灵活。 5.5.4熔断器、防雷器、断路器等各元器件应处于正常状态,没有损坏痕迹,开关操作应灵活可靠。 5.5.5各种连接端子应连接牢靠、没有烧黑、烧熔等损坏痕迹,各母线及接地线应完好。 5.5.6配电柜内熔丝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处于有效状态,浪涌保护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处于有 效状态。 5.5.7配电柜应可靠连接保护地,其接地电阻应符合GB50797的规定。 5.5.8配电柜应能正常显示电流、电压、功率等数据,数据精度应不低于0.5级,若是带有通信功能 的智能配电柜,应能正常接收和发送数据。

    5.5.9直流配电柜的直流输入接口与直流汇流箱的

    5.6.1逆变器不应存在锈蚀、积灰等现象,散热环境应良好,逆变器运行时不应有较大振动和异常噪 声。 5.6.2逆变器上的警示标识应完整无破损。 5.6.3逆变器中模块、电抗器、变压器的散热风扇应能根据温度变化自动启动和停止;散热风扇运行 时不应有较大振动及异常噪声,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断电检查。 5.6.4应定期通过断开交流输出侧断路器,检查逆变器的工作情况电力标准,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断电检查。 5.6.5逆变器有高温报警时,应及时排查。 5.6.6逆变器的输出电能质量应符合电网并网或系统设计的要求,并定期对转换效率、并网电流谐波 功率因数、直流分量、电压不平衡度进行测试。

    5. 7 接地与防雷系统

    5.8.8当光伏系统中使用的双拼或多拼电缆时,应检查电流分配和电缆外皮的温度。 5.8.9电缆终端头接地应良好,绝缘套管应完好、清洁、无闪络放电痕迹;电缆相色应明显、准确。 5.8.10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应可靠接地;金属电缆桥架间应可靠连 接。 5.8.11桥架穿墙处防火封堵应严密、无脱落。 5.8.12电缆运行时,应无过热、无异味。

    5.8.9电缆终端头接地应良好,绝缘套管应完好、清洁、无闪络放电痕迹;电缆相色应明显、准确。 5.8.10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应可靠接地;金属电缆桥架间应可靠连 接。 5.8.11桥架穿墙处防火封堵应严密、无脱落。 5.8.12电缆运行时,应无过热、无异味。 5.9变压器 5.9.1变压器正常运行时声音、温度计指示、远方测控装置指示应正常。 5.9.2变压器两侧进出线无悬挂物,金具连接紧固,引线不应过松或过紧,接头接触良好。 5.9.3瓷瓶、套管清洁,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及其它异常现象。 5.9.4变压器外壳接地点接触良好,冷却系统运行正常。 5.9.5各控制箱及二次端子箱应关严,电缆穿孔封堵应严密、无受潮;警告牌悬挂正确,各种标志齐 全明显。 5.10静止无功发生器 5.10.1若电站静止无功发生器属调度调管设备,任何停送电操作和设备检修均须取得调度值班人员的 许可。 5.10.2静止无功发生器各支路线路保护要按规定投入,在运行中严禁分断静止无功发生器控制柜电 源。 5.10.3静止无功发生器运行中应监视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和处理。出现静止 无功发生器控制器保护动作后,应先记录监控软件上的内容再记录控制插卡箱和击穿插卡箱上故障指示 灯状态,后清除故障。 5.10.4设备室温度宜控制在5℃~40℃之间,通风状况应良好,温度过高应及时启动风机和空调。 5.10.5静止无功发生器设备检修时必须做好停电措施,设备在停电至少15分钟后方可装设接地线, 任何人不得在未经放电的电容器组上进行任何工作。电容器的两个电极用放电杆(专用)放电。 5.10.6设备正常运行过程中应无异响、振动、异味、发热、变色、污垢、裂纹及放电现象。电容器无 漏液、外壳无明显膨胀变形、外壳温度无异常升高及运行时无局部放电声。

    5.10静止无功发生器

    5.10.1若电站静止无功发生器属调度调管设备,任何停送电操作和设备检修均须取得调度值班人员的 许可。 5.10.2静止无功发生器各支路线路保护要按规定投入,在运行中严禁分断静止无功发生器控制柜电 源。 5.10.3静止无功发生器运行中应监视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和处理。出现静止 无功发生器控制器保护动作后,应先记录监控软件上的内容再记录控制插卡箱和击穿插卡箱上故障指示 灯状态,后清除故障。 5.10.4设备室温度宜控制在5℃~40℃之间,通风状况应良好,温度过高应及时启动风机和空调。 5.10.5静止无功发生器设备检修时必须做好停电措施,设备在停电至少15分钟后方可装设接地线, 任何人不得在未经放电的电容器组上进行任何工作。电容器的两个电极用放电杆(专用)放电。 5.10.6设备正常运行过程中应无异响、振动、异味、发热、变色、污垢、裂纹及放电现象。电容器无 漏液、外壳无明显膨胀变形、外壳温度无异常升高及运行时无局部放电声。 5.10.7设备正常运行过程中散热风机应运转正常,柜体滤尘网应保持通畅

    5.11.1适用于现场已配置储能装置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5.11.2特指应用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以电化学形式存储电能、接入10KV及以下电压等 级配电网的储能装置。

    5.11.3接入配电网的电化学储能装置,其运营管理方应对设备的运行维护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当发 生故障或异常时,应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5.11.4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接入配电网的电化学储能装置,应依据电网调度机构给定或认可的控制曲 线进行充放电功率控制,实际出力曲线与调度指令曲线偏差符合NB/T33014的规定;在电网调度机构 没有指定功率曲线的情况下,电化学储能系统宜根据负荷状况进行充放电功率控制。 5.11.5电能计量装置应对双向有功功率和四象限无功功率进行计量,对事件进行记录,且应定期向当 地电网运营管理部门上传电能量信息和时间信息。

    5.12.1蓄电池室温度宜控制在5℃~25℃之间,通风状况应良好;钠硫电池在绝热容器内部的运行温 度、升降温速率应符合要求,低于运行温度时不得放电;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的使用温度通常宜设定 在0℃~40℃范围内。 5.12.2在维护或更换蓄电池时,所用工具应带绝缘套,蓄电池单体间连接螺栓应保持紧固;更换电池 时,宜采用同品牌、同型号的电池。 5.12.3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过充电和过放电;当遇连续多日阴雨天,造成蓄电池充电不足时: 应停止或缩短对负载的供电时间。 5.12.4蓄电池叠层堆放时宜放置在分层的搁架上,并采取防止跌落、翻到或破损的措施,上方和周围 不得堆放杂物。 5.12.5蓄电池表面应保持清洁,当出现腐蚀漏液、凹或鼓胀现象时,应及时处理,并应查找原因。 5.12.6每季度宜对蓄电池进行2次~3次均衡充电,当蓄电池组中单体电池的电压异常时,应及时处 理;对停用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的蓄电池,应补充充电后再投入运行。 5.12.7蓄电池设备的安全评价周期不应超过两年。 5.12.8应按国家有关环保及危险品管理的要求,对废旧蓄电池进行再生、再利用或废弃处理,废弃蓄 电池应由供应商或专业机构按照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回收处理。

    5.12.5蓄电池表面应保持清洁,当出现腐蚀漏液、四癌或鼓胀现象时,应及时处理,并应查找原因。 5.12.6每季度宜对蓄电池进行2次3次均衡充电,当蓄电池组中单体电池的电压异常时,应及时处 理;对停用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的蓄电池,应补充充电后再投入运行。 5.12.7蓄电池设备的安全评价周期不应超过两年。 5.12.8应按国家有关环保及危险品管理的要求,对废旧蓄电池进行再生、再利用或废弃处理,废弃蓄 电池应由供应商或专业机构按照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回收处理。

    5.12.8应按国家有关环保及危险品管理的要求,对废旧蓄电池进行再生、再利用或废弃处理,废弃蓄 电池应由供应商或专业机构按照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回收处理。

    5.13电能质量补偿装

    5.13.1适用于现场已配置电能质量补偿装置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5.13.2特指以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为电源搭建微电网需配备的电能质量补偿装置。 5.13.3微电网并网点电能质量不满足要求时,其运营管理方应采取措施改善电能质量,在采取措施后 乃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转为离网运行或停运;离网运行时,微电网电能质量不能满足自身运行要求,应 停止运行。 5.13.4微电网电能质量超标后,应合理配置一定容量的电能质量补偿装置;微电网电能质量超标整改 后,应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再次投入运行。 5.13.5微电网运行时,应以能量管理系统为工具,在供求预测和调节能力评估基础上,通过各电源间 的能量互济来实现优化调度和能量管理的目标,确保供电可靠性与经济性。

    5.14监控及数据通信

    5.14.1监控及数据通信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扩展性,以应对分布式太阳能发电项目分批实施、数量较多、 位置分散的特点。 5.14.2在使用过程中,当电站数量、分布地域、系统数据等条件出现较大变化,应及时对设备硬件软 件进行升级、扩容,以满足大数据量的运算处理需要。 5.14.3监控及数据通信系统的设备应保持外观完好,螺栓和密封件应齐全,操作键应接触良好,显示 数字应清晰。 5.14.4对于无人值守的数据通信系统,系统的终端显示器,每天应至少检查1次有无故障报警,当有 故障报警时,应及时维修。 5.14.5每年应至少对数据通信系统中输入数据的传感器灵敏度进行一次校验,同时应对系统的模拟, 数字变换器的精度进行检验。

    5.15数据采集及应用

    5.15.1系统采集的数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类数据进行过滤,可由系统根据光伏电站运行数据的一般规则对数据采集策略进行配置,或由光伏电站 运行管理人员手动配置采集策略,过滤明显错误的数据值;直接采集的数据不能完全覆盖后续数据服务 或管理的需要,应根据文次数据产生二次数据。 5.15.4数据采集系统需要对采集的数据或二次数据进行本地的存储及维护,保留不低于90天的数据: 以供统计分析使用;系统存储应禁止对本地数据的手工修改,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5.15.5利用系统工具收集、分析、展示生产状况,进行实时监视,通过曲线、模拟图、饼图、棒状图 和参数分类表多种监视方式实时显示主要运行参数和设备状态,通过对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降低设 备故障,提高生产效率。 5.15.6利用系统工具实现对太阳能的资产设备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以及日常检修、运行工作的管 理,具体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设备管理、维修管理、运行管理、培训管理、报表管理、绩效考核管理、 查询统计。 5.15.7利用系统分析结果,在保证安全生产及高效维修的前提下,以降低备件库存量为目标,进行备

    5.15.8从人员管理、行政管理、组织管理、用户管理、技术管理各个方面加强系统防病毒措施,定期 对网络进行检查,对重要的系统软件和数据做好备份;当系统被病毒入侵后,以“先抢救(数据)、后 清除(病毒)”的原则进行处理。

    6.2.3应配备以下用于安全防护的专业

    安全帽; 绝缘手套; 电工专用防护服; 绝缘鞋; 安全带及防坠器; 灭火器及专用放置箱 其它必要工具。 6.2.4电站管理方应保证安全工作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安全设施的配备状况。 6.2.5所有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变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 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 6.2.6涉及定期试验的机具、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具有检验、试 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国

    6.3巡检周期及维护记录

    6.3.1 检查时要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内容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好登记工作。 6.3.2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填写缺陷单,重要的设备缺陷应详细记入交接班记录簿中。 6.3.3对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缺陷,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6.3.4巡检结束后,应在“运行日志”上进行记录,异常问题及时向上一级汇报。 6.3.5巡检周期及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填写巡检记录表。 6.3.6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应在日常巡检基础上对重点部分进行额外检查,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设备大修后试运行; 新设备投入试运行 存在缺陷的运行设备或容易损坏的重要部件: 特殊运行方式; 操作过的设备还处于不稳定状态; 上一班交班的设备异常情况; 自然条件发生变化,如:环境污染、潮湿、大风、大雨、高温、暴晒、严寒、雷击等。 6.3.7对县备条件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宜利用智能化设备进行检测、数据采集和分析。

    表1分布式发电系统巡检要求

    6.4.1应接收、整理、存档、保管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全套竣工图纸、关键设备说明书、操作手册、 维护手册。 6.4.2全套竣工图纸、关键设备说明书、操作手册、维护手册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期限,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 6.4.3应由运行工程师根据电站设备的说明书及工作特性制定设备维护的周期和项目,编制运行规程 6.4.4应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编制设备巡回检查记录表,列明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标准、检查周期、 对异常情况的处理办法等基本要求。 6.4.5接收到工作票后要认真审核该工作的可能性,然后填写接收时间并签名,不能进行工作的将工 作票作废;工作票许可开工后,应记录在《工作票登记表》上。 6.4.6操作票在使用前必须统一编号,一经编号不得撕页或散失;除单项操作及事故处理不用操作票 外,其余所有操作均须写操作票;操作票执行完毕后盖“已执行”章。 6.4.7在设备巡视和监视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应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 6.4.8当值发现的缺陷及处理结果,应记录在《工作日志》上 6.4.9当值无法处理的缺陷,应填写《缺陷延期申请单》。 6.4.10所有文档资料应直实、完整正确、有效,其收集、保管、发放(借用)、使用、流转、回收应

    6.5健康、安全与环境

    光伏发电站的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应按GB/T35694的有关规定执行

    绩效评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 7.1.1人员绩效指标,用于考核运营维护管理人员能力与工作需求的吻合程度、岗位职责的完成度及 个人成长性潜力。 7.1.2设备及生产效率指标,用于考核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实际运行维护效果。 7.1.3经济性评价指标,用于考核在运行管理维护过程中资金投入合理性及产生经济效益的结果。

    7.2.1相关工作主要是基于针对评价对象的人员自评互评、实地计量统计、书面记录报告等手段,将 绩效评价相关人员、设备和经济性数据汇总起来,为系统现状分析及绩效评价提供数据支撑。

    7.2.2搜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基本设计运行情况,如设计方案、总平面布置、主要系统与设备技术参数等; 系统使用情况,如工作票、操作票、巡检记录、故障记录、检修记录、设备测试记录等; 系统外部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风力、风向、降水量、太阳辐照度等; 系统能量输出情况,如发电量、上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等; 系统运行的成本及经济效益。 7.2.3 资料和数据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监测和计量; 生产记录和清单; 供下载 财务和会计记录

    7.3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在确保符合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等强制性指标要求的前提下,不应因片面强调某一方面影响评价对象

    7.3.4指标体系所包含的评价指标的确定和 照有关标准、规范执行,在无标准、规范的情况 下,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制定指标,但应能够准确反映系统绩效水平。

    7.4确定绩效评价目标体系

    应按照系统绩效指标体系包括的具体指标从符合性、适用性、先进性三个方面选取评价目标,组成 绩效评价目标体系。

    7.5.1根据系统实际运行和管理情况,针对系统绩效指标,开展人员绩效、设备和生产效率、经济性 分析,为形成绩效评价结果提供数据支持和分析依据

    7.5.2人员绩效分析

    2.1人员绩效分析应从工作绩效及素质能力两

    7.5.2.2人员绩效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

    里制度遵守情况,如考勤、着装、工作纪律及定

    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情况,所管理的项目应不发生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 故; 日常工作及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如设备定期巡视、养护、检查维修及消缺工作完成比例等; 报表、台账、资料、工器具、备品备件、材料管理情况; 工作票及操作票执行情况; 基本工作技能、规章制度、知识体系等的掌握情况; 参加培训及取得专业资格、相关专业能力提升情况; 进行知识分享、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他人完成工作、获得公开表扬或批评情况等; 对上述评价内容应结合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进行分解并量化,依具体工作安排分阶段进行考核。

    7.5.3设备及生产效率分析

    进行具体项目的设备效率分析时应对以下内容进行统计及计算: 逆变器的可用性; 设备安全事故; 年等效利用小时数; 系统能效比; 计划完成率; 消缺率。 5.4经济性分析

    针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上述主要指标,进行绩效评价照明标准规范范本,得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运行管 工作的评价结果。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设备巡回检查记录表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设备巡回检查记录表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设备缺陷通知单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设备缺陷通知单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工作日志

    稀土标准附录E (资料性附录) 缺陷延期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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