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5190.2-2019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2部分:锅炉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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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现场应有经审批的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并在开工前书面告知特种 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1.2锅炉机组安装前施工图纸应通过图纸会检。 3.1.3锅炉机组安装工程应按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施工。除符 合本部分外,有关泵类、管道、保温防腐、焊接、脱硫脱硝及 除尘器、热工测量仪表等部分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1泵类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3部分:汽 轮发电机组》DL5190.3。 2锅炉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 5部分:管道及系统》DL5190.5。 3锅炉机组的保温防腐的施工应执行《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 及管道保温防腐施工技术规范》DL5714。 4锅炉安装中的焊接工作应执行《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 程》DL/T869。 5锅炉机组的脱硫脱硝和除尘器安装应执行《火力发电厂烟 气净化装置施工技术规范》DL/T5790。 6热工测量仪表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4 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DL5190.4。 7锅炉钢结构及附属机械、设备的钢结构除按本部分执行 外,还应执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电

    3.1.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现场应有经审批的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并在开工前书面告知特种 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1.2锅炉机组安装前施工图纸应通过图纸会检。 3.1.3锅炉机组安装工程应按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施工。除符 合本部分外,有关泵类、管道、保温防腐、焊接、脱硫脱硝及 除尘器、热工测量仪表等部分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1泵类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3部分:汽 轮发电机组》DL5190.3。 2锅炉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 5部分:管道及系统》DL5190.5。 3锅炉机组的保温防腐的施工应执行《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 及管道保温防腐施工技术规范》DL5714。 4锅炉安装中的焊接工作应执行《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 程》DL/T869。 5锅炉机组的脱硫脱硝和除尘器安装应执行《火力发电厂烟 气净化装置施工技术规范》DL/T5790。 6热工测量仪表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4 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DL5190.4。 7锅炉钢结构及附属机械、设备的钢结构除按本部分执行 外,还应执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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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DL/T678。 8锅炉起重设备的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 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DL5190.3,还应执行《起重设备安装工 程施工规范》GB50278。 9锅炉机组的启动试运行应符合《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 运及验收规程》DL/T5437的要求。 10现场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 范第8部分:加工配制》DL5190.8。 3.1.4基建和生产区域之间应有可靠的隔离。 3.1.5锅炉设备出厂时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 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3.1.6新产品和新设备的施工技术要求,如制造厂无明确要求, 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施工中遵照执行。 3.1.7锅炉机组在安装前应按本部分对设备进行复查,如发现制 造缺陷应提交监理单位,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处理并签证。 3.1.8设备吊装前高速铁路标准规范范本,应对设备的临时加固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吊 耳等吊具应经过强度校核,必要时应进行无损检测,合格后方可 吊装。附着或布置在锅炉钢结构上的施工起重机械应根据其荷载 分布情况对锅炉钢结构进行核算确认。 3.1.9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及时进行检查验收;上一工序未经检 查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检查 并办理签证。

    3.2安装与建筑的衔接

    3.2.1锅炉机组安装前,安装现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设备基础、地下沟道和地下设施及厂房内各层混凝土 平台施工,地面应回填夯实,宜做好混凝土毛地面,完成进入厂 房的通道,并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2设备基础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检查、验收合格并办理交接手续:基础强度未达到设计值 70%时不得承重。 3基础的定位轴线和标高已在基础上做好标识及保护措施。 4建筑物上的孔洞和散口部分应有可靠的盖板或栏杆。 5安装现场应有可靠的消防、照明和排水设施。 6建筑施工机具设备、剩余的材料和杂物应清除干净。 3.2.2不得任意在建筑物上打砸孔洞、损坏承力钢筋和预应力钢 筋,并不得在其上施焊。必须进行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开孔 应选用适当工具

    3.3.1锅炉机组绿色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3.3绿色施工与成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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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2安装过程中应有成品保护措施。 3.3.3设备安装前的保管应根据存放地区的自然情况、气候条件、 周围环境和存放时间的长短,按设备技术文件和《电力基本建设 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DL/T855做好保管工作。

    3.3.2安装过程中应有成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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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锅炉钢结构及有关金属结构

    4.1.1本章适用于锅炉钢结构、平台扶梯等有关金属结构的施工。 4.1.2锅炉钢结构和有关金属结构主要尺寸的测量和复查,应使 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的测量工具。 4.1.3锅炉钢结构和有关金属结构在安装前,应根据供货清单、 装箱单和图纸清点数量,对主要部件还应作下列检查: 1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允许偏差符合本部分附录C。 2检查焊缝外观质量,以及设备外观有无锈蚀、重皮和裂纹 等缺陷。 3用光谱逐件分析复查合金钢零部件。 4检查钢结构及有关金属结构油漆的外观质量应符合技术 协议要求。 4.1.4锅炉钢结构和有关金属结构校正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冷态校正后不得有凹凸、裂纹等损伤,环境温度低于零下 20℃时,不得锤击。 2加热校正时的加热温度,对碳钢不宜超过临界温度Ae3, 对合金钢应控制在钢材临界温度A。以下,火电安装中常用钢材 的临界温度可参照本部分附录F。 4.1.5钢结构和金属结构的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并有必要的排 水设施,构件堆放应平稳,垫木间的距离不应使构件产生变形。 4.2锅炉基础检查、划线和垫铁安装 4.2.1锅炉开始安装前应根据验收记录复查基础,并应符合下列

    要求: 1 锅炉基础定位轴线与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部分附 录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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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4.2.1锅炉基础划线允许偏差(mm)

    3钢结构地脚螺栓采用预埋方法时,柱间距离偏差不应大于 间距的1/1000且不应大于5mm:柱间相应对角线差不应大于 3mm。 4.2.2基础表面与柱脚底板的二次灌浆间隙不得小于50mm,基 础表面应全部打出麻面,放置垫铁处应凿平。 4.2.3采用垫铁安装时,垫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垫铁表面应平整。 2每组垫铁不应超过3块,其宽度宜为80mm~200mm,长 度比柱脚底板两边各长出10mm,厚的应放置在下层。 3垫铁应布置在立柱底板的立筋板下方,每个立柱下垫铁的 承压总面积可根据二次灌浆前柱底板荷载和地脚螺栓的紧固拉力 计算,垫铁单位面积的承压力不应大于基础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 的60%。 4垫铁安装应无松动,在灌浆前与柱脚底板点焊牢固。 4.2.4采用带调整螺母的地脚螺栓支撑柱底板结构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检查地脚螺栓垂直度及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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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柱底板表面留有的油漆或油脂,安装前应清理干净。 3调整螺母受力均匀,并按设计要求锁定。 4.3锅炉钢结构安装和二次灌浆 4.3.1立柱对接和构架组合应在稳固的组合架上进行,组合架应 找平。 4.3.2锅炉钢结构安装前,应以第一段立柱柱顶标高为基准,在 第一段立柱上划出1m标高线。 4.3.3锅炉钢结构组合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锅炉钢结构组合件的允许偏差(mm

    汽包、省煤器、事热器、过热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横烫的标高差应为

    刚性平台安装要求与横梁相同

    4.3.4分段安装的锅炉钢结构应安装一层,找正一层,不得在未 找正好的构架上进行上一层的安装工作。 4.3.5锅炉钢结构整体找正时,应根据厂房的基准标高点测定锅 炉的1m标高线,并在钢架立柱上作出永久性标识,以上各层设 备安装均应以该标高线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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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6锅炉钢结构吊装应保证结构稳定,必要时应临时加固;构 架吊装后应复查立柱垂直度、主梁挠曲值和各部位的主要尺寸。 4.3.7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于70%,且边缘处最 大间隙不应大于0.5mm。 4.3.8焊接连接的构架安装时应先找正并点焊固定,且预留适当 的焊接收缩量,经复查尺寸符合要求后正式施焊。焊接时,要注 意焊接方法及顺序,并应控制焊接变形、 4.3.9锅炉构件及金属结构安装螺栓连接应牢固、无松动:焊接 应牢固,无漏焊,焊接形式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无夹渣、咬 边、气孔等缺陷。 4.3.10高强度螺栓的储运、保管、安装、检验和验收除应按《钢结 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的扭矩系数和扭剪型高强度 螺栓连接副的紧固轴力(预拉力)除应有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证 明和检验报告外,还应在使用前及时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 样检验项目。 2钢架安装应按本部分附录D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摩擦 面的抗滑移系数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 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在储存、运输、施工过程中,应按批号 存放、使用。不同批号的螺栓、螺母、垫圈不得混杂使用。 4安装高强度螺栓时不得用锤敲打强行穿装螺栓,如不能自 由穿入应用铰刀修整,不得采用气体火焰修割。 5一层(段)钢架高强度螺栓的终拧宜在同一天内完成。完 成终拧后对接头部位应及时进行防腐,露天锅炉或在海边等有腐 蚀性环境地区的锅炉钢架接头部位的局部缝隙应填补腻子封堵。 6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48h内应进行 终拧扭矩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本部分附录E的规定。检查数量、 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 每个被抽查节点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2 个。叠型顶板梁上下梁接合面如采用高强度大六角 头螺栓连接副紧固应视为一组节点,每根板梁螺栓 抽查数不应少于20个。 2)检验方法应符合本部分附录D。 7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 专用扳手终拧掉梅花头者外,未能终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应大 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对所有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 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并作标记,且按附录E 的规定进行终扭矩检查。检查数量、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但不应少于10个节 点,被抽查节点中梅花头未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 栓连接副全数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2)检验方法应符合本部分附录D。 8高强度螺栓安装、检查应形成下列记录: 1)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复验资料。 2)抗滑移系数试验资料。 3)初拧扭矩、终拧扭矩记录。 4.3.11焊接连接的构件安装时临时定位点焊的总长度应根据构件 重量和临时荷载,以及焊点的数量、厚度和长度通过计算确定。 4.3.12锅炉钢结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12的规定。

    表4.3.12锅炉钢结构安装充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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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mm:刚性平台安装要求与横梁相同 悬吊式结构的顶板各横梁间距是指主要吊孔中心线间的间距。

    **悬品式结构的项板各横采间距是指主要品孔中心线间的间距

    4.3.13锅炉顶板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3锅炉顶板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承顶板梁的柱顶支座安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支座方向应准确,支座上下应接触良好。 2锅炉顶板梁在承重前、锅炉水压试验前、锅炉水压试验上 水后、水压试验完成放水后、锅炉点火启动前应测量其垂直挠度, 则量数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无明确要求时,在全部载 荷作用下其挠度变化值应不大于板梁跨度的1/850。 3叠型顶板梁上下梁紧固螺栓应受力均匀,接合面间隙应符 13

    合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 4.3.14施工单位应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锅炉钢结 构设计规范》GB/T22395的规定,确认下列阶段锅炉基础沉降观 测记录数据: 1沉降观测装置安装结束,应首次测定并作为原始数据。 2锅炉每段构架安装结束后。 3 锅炉顶板梁安装结束后。 4 锅炉受热面设备安装结束后。 5锅炉水压上水前、后。 6整套试运行前、后。 4.3.15有膨胀位移的螺栓连接处应留有足够的膨胀间隙,膨胀方 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4.3.16平台、梯子、栏杆、格栅等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台、梯子、格栅应与锅炉钢结构同步安装,采用焊接连 接的应及时焊牢,采用卡具连接的应及时紧固。 2栏杆的立柱应垂直,间距应均匀,转弯附近应装一根立柱。 围板安装应平直牢固。 3不应随意改变梯子的斜度或改动上下踏板的高度和连接 平台的间距, 4需要上人的炉顶大罩壳顶部必须装设安全围栏 4.3.17锅炉顶部防雨屋盖压型金属板、泛水板和包角板等应固定 可靠、牢固,防腐涂料涂刷和密封材料敷设应完好,连接件数量、 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4.3.18钢架基础二次灌浆前,应检查垫铁、调节螺栓、地脚螺栓 及基础钢筋等工作是否已完毕,并清除底座表面的油污、焊渣等 杂物,钢架基础二次灌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水泥基灌浆材料应 用技术规范》GB/T50448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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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19紧身封闭钢结构及外护墙面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19 的规定。

    1.3.19紧身封闭钢结构及外护墙面安装允许偏差(mm

    4.3.20柱底板单独供货的钢架基础二次灌浆,宜在立柱吊装前完 成;柱底板与立柱整体供货时钢架基础二次灌浆,应在构架第 层找正完毕后进行。

    4.3.20柱底板单独供货的钢架基础二次灌浆,宜在立柱吊装前完 成;柱底板与立柱整体供货时钢架基础二次灌浆,应在构架第 层找正完毕后进行

    4.3.20柱底板单独供货的钢架基础二次灌浆,宜在立柱吊装前完 成;柱底板与立柱整体供货时钢架基础二次灌浆,应在构架第 层找正完毕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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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1锅炉钢结构及有关金属结构安装应分阶进行质量验收。 4.4.2施工质量验收应具备下列记录和签证: 1设备开箱检查记录及设备技术文件、设备出厂合格证书、 检测报告等。 2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抽样复检报告及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 面的抗滑移系数复验报告。 3锅炉基础复查记录。 4 锅炉基础强度检测报告及二次灌浆层强度检测报告。 5 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及签证。 锅炉基础二次灌浆签证单。 锅炉钢架高强度螺栓紧固记录。 锅炉钢架高强度螺栓紧固后复查记录。 9 钢架组合件、立柱安装记录。 10 锅炉顶板梁安装记录。 11 锅炉钢架在安装施工过程中的沉降观测记录。 12 锅炉顶板梁垂直度、挠度测量记录

    5.1.1本章适用于汽包、汽水分离器、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 省煤器、联箱和减温器等锅炉受热面,以及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外 置床受热面、汽(水)冷式分离器等设备的施工。 5.1.2受热面管在安装前应根据供货清单、装箱单和图纸清点, 应检查表面有无裂纹、撞伤、龟裂、压扁、砂眼和分层等缺陷; 表面缺陷深度超过管子规定厚度的5%且大于0.4mm时,应按《火 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438处理;表面缺陷深度超过 管子规定厚度的10%且大于1mm时,应按本部分3.1.7处理。 5.1.3在对口过程中应检查受热面管的外径和壁厚的充许偏差, 允许偏差应符合本部分附录G,如偏差超出标准要求,应按本部 分3.1.7处理。 5.1.4合金钢材质的部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组合安装 前应复查材质,并在明显部位作出标识;安装结束后应核对标识, 标识不清时应重新复查 5.1.5膜式受热面组合安装前,应检查管排尺寸和金属附件、门 孔等定位尺寸,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5.1.6受热面管通球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热面管在组合和安装前必须分别进行通球试验,试验应 采用钢球,且必须编号并严格管理,不得将球遗留在管内:通球 后应及时做好可靠的封闭措施,并做好记录。 2通球压缩空气压力不宜小于0.4MPa,通球前应对管子进 行吹扫,不含联箱的组件应在组合完成后进行二次通球。通球试

    验的球径应符合表5.1.6的规定

    表5.1.6通球试验的球径(mm)

    3外径大于76mm的受热面管可采用木球通球,直管可采用 光照检查;联箱接管座可采用钢球等径的钢丝绳检验;三叉管必 须保证每根管子都通球。 5.1.7受热面管或联箱上布置有节流装置时,应保证节流装置的 通畅。 5.1.8受热面管宜采用机械切割,如用火焰切割,切口部分应留 有机械加工的余量。受热面管对口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做好坡口,对口间隙应均匀,管端内外10mm~15mm在焊接前 应打磨干净,直至显出金属光泽。 5.1.9受热面管对口端面应与管中心线垂直,其端面倾斜值Af应 符合表5.1.9和图5.1.9的规定。

    D为官子内径(进口) X螺纹高度):D。为管子外径:R为售曲半行

    X螺纹高度):D.为管子外径:R为弯曲半径。

    这高度):D.为管子外径:R为弯

    表5.1.9管口端面倾斜值(mm)

    图5.1.9管口端面倾斜示意

    5.1.10受热面管对口应内壁齐平,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壁厚的 10%,且不大于1mm。 5.1.11受热面管对口偏折度应用直尺检查,距焊缝中心100mm 处间隙不大于1mm。 5.1.12受热面管的对接焊口,不得布置在管子弯曲部位,焊口距 离管子弯曲起点不小于管子直径,且不小于100mm(焊接、锻制、 铸造成型管件除外);距支吊架边缘不小于50mm。 5.1.13受热面管直管部分相邻两焊缝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倍管 子直径,且不应小于150mm。 5.1.14受热面组件吊装前,应复查各支点、吊点的位置和吊杆的 尺寸。 5.1.15在承压管道上开孔时,应采取机械加工,不得用火焰切割, 不得掉入金属屑粒等杂物。 5.1.16 受热面管在安装过程中应保持内部洁净,不得掉入任何 杂物。 5.1.17 膨胀指示器安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应安装牢 固、布置合理、指示正确。 5.1.18 受热面钢材加热温度应控制在钢材临界温度A1以下,参

    5.1.10受热面管对口应内壁齐平,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壁厚的 10%,且不大于1mm。 5.1.11受热面管对口偏折度应用直尺检查,距焊缝中心100mm 处间隙不大于1mm。 5.1.12受热面管的对接焊口,不得布置在管子弯曲部位,焊口距 离管子弯曲起点不小于管子直径,且不小于100mm(焊接、锻制、 铸造成型管件除外);距支吊架边缘不小于50mm。 5.1.13受热面管直管部分相邻两焊缝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倍管 子直径,且不应小于150mm。 5.1.14受热面组件吊装前,应复查各支点、吊点的位置和吊杆的 尺寸。 5.1.15在承压管道上开孔时,应采取机械加工,不得用火焰切割, 不得掉入金属屑粒等杂物。 5.1.16受热面管在安装过程中应保持内部洁净,不得掉入任何 杂物。 5.1.17 膨胀指示器安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应安装牢 固、布置合理、指示正确。 5.1.18受热面钢材加热温度应控制在钢材临界温度Al以下,参

    见本部分附录F。 5.1.19膜式受热面鳍片切割时应防止割伤管子,拼缝用的钢板材 质及厚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5.2汽包、汽水分离器、联箱

    5.1.19膜式受热面鳍片切割时应防止割伤管子,拼缝用的钢板材 质及厚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5.2汽包、汽水分离器、联箱 5.2.1汽包、汽水分离器及联箱的设备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汽包、汽水分离器及联箱外观应无裂纹、重皮及疤痕、局 部机械损伤,汽包、汽水分离器凹坑及麻坑深度不超过设计壁厚 的10%且不应大于4mm,联箱凹坑及麻坑深度不应大于1mm。 2汽包、汽水分离器内外部组装部件应齐全、安装位置正确、 固定牢固。 3汽包、汽水分离器及联箱的接管座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4汽包全长的弯曲度应不大于20mm。 5汽包人孔密封面应平整光洁,无径向贯穿性伤痕,局部伤 良深度不大于0.5mm。 6汽包、汽水分离器及联箱的支座和吊挂装置应完好,起吊 耳板的连接焊缝应无裂纹、咬边。 7汽包、汽水分离器、联箱及管座内部清洁、无杂物,设置 有节流装置的联箱应使用内窥镜检查,并彻底清除钻孔底片。 5.2.2汽包、汽水分离器、联箱吊装应在锅炉钢结构找正和固定 完毕后方可进行;汽包、汽水分离器、联箱安装找正时,安装标 高应以钢架1m标高线为基准,根据已复核过的汽包、汽水分离 器、联箱上的中心线进行测量。 5.2.3汽包、汽水分离器、联箱等主要设备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 合表5.2.3的规定。 5.2.4汽包吊环在安装前应检查接触部位,接触角在90°内接触 应良好、圆弧应吻合,且应符合制造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5.2.5汽包内部装置安装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零部件的安装位置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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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汽包、汽水分离器、联箱等主要设备的安装充许保

    2蒸汽、给水等所有的连接隔板应严密不漏,焊缝无裂纹、

    蒸汽、给水等所有的连接隔板应严密不漏,焊缝

    3所有法兰接合面应严密,连接件应有止退装置。 4封闭前必须清除汽包内部的杂物。 5连接件安装后应点焊牢固。 5.2.6不得在汽包、汽水分离器及联箱上引弧和施焊。 5.2.7汽包、汽水分离器、联箱等封闭前应办理隐蔽工程签证。

    3所有法兰接合面应严密,连接件应有止退装置

    3所有法兰接合面应严密,连接件应有止退装置 4封闭前必须清除汽包内部的杂物。 5连接件安装后应点焊牢固。 5.2.6不得在汽包、汽水分离器及联箱上引弧和施焊。 5.2.7汽包、汽水分离器、联箱等封闭前应办理隐蔽工程签证。

    5.3.1水冷壁组合应在稳固的组合架上进行。 5.3.2水冷壁组合、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5.3.1水冷壁组合应在稳固的组合架上进行。

    5.3.1水冷壁组合应在稳固的组合架上进行。 5.3.2水冷壁组合、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水冷壁组合、安装的允许偏差(mm)

    5.3.3刚性梁组合和安装的充许偏差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表5.3.3刚性梁组合和安装的允许偏差(mm)

    表5.3.3刚性染组合和安装的允许偏差(mm)

    刚性梁组合和安装的允许偏

    5.3.4刚性梁与受热面之间、刚性梁之间的校平装置应连接正确、 牢固,且能自由膨胀。 5.3.5水冷壁组件应合理选择吊点并适当加固,在运输和起吊过 程中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5.3.6螺旋水冷壁宜采用地面整体预拼装,拼缝应留有适当的预 收缩量;吊带(垂直搭接板)的基准线应定位准确。 5.3.7螺旋水冷壁应分层找正定位,拼缝应留有适当的预收缩量; 吊带(垂直搭接板)应分层及时安装。 5.3.8螺旋水冷壁安装时螺旋角偏差不应大于0.5 5.3.9 水冷壁密封焊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不得有漏焊、错焊 5.3.10 循环流化床锅炉的水冷壁炉膛内侧焊口焊后应打磨光滑 不得有毛刺和凸凹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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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和减温器 5.4.1奥氏体钢的过热器和再热器在储运、安装、吊装过程中应 符合下列要求: 1奥氏体钢的过热器和再热器应单独存放,严禁与碳钢或 其他合金混放接触。应避免接触地面,管子端部应有堵头。其防 锈、防腐蚀应按《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DL/T855 执行。 2奥氏体钢的过热器和再热器运输及存放应避免材料受到 盐、酸及其他化学物质的腐蚀,且避免雨淋。 3奥氏体钢的过热器和再热器在吊运过程中不应直接接触 钢丝绳,坡口打磨时宜用专用打磨砂轮片。 5.4.2过热器、再热器和省煤器等蛇形管安装时,应先将联箱找 正固定。 5.4.3过热器、再热器组件的组合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3 的规定

    5.4.3过热器、再热器组件的组合安装允许偏差(mm)

    5.4.4省煤器组件的组合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4的规定。 5.4.5折焰角、水平烟道与上部蛇形管底部距离不得小于设计值 5.4.6受热面的防磨装置应固定牢固,接头处应留出膨胀间隙, 且不得碍烟气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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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5.4.4省煤器组件的组合安装允许偏差(mm

    5.4.7顶棚管过热器管排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0mm,管子间距应 均匀。 5.4.8 包墙管过热器组合安装应执行本部分5.3的有关规定。 5.4.9 喷水减温器在安装前应外部检查无缺陷,喷嘴安装方向正确。 5.5锅炉连通管道 5.5.1受热面进出口管及连通管安装前方可拆除管端封口,并确 认管道内无杂物;管口对接应符合《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 5部分:管道及系统》DL5190.5。 5.5.2受热面进出口管及连通管的安装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 计要求。 5.5.3受热面进出口管及连通管应自由膨胀且不得阻碍受热面设 备的膨胀。 5.5.4导向装置应固定牢固、预留膨胀方向正确并有足够的膨胀 间隙。 5.5.5受热面进出口管及连通管支吊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前进行全面检查,应核对尺寸正确、零部件完好,无 变形等缺陷。 2常温下工作的吊架吊杆不得从管道保温层内穿过。 3管道支吊架的活动部件与其支撑件应接触良好,满足管道 设计膨胀要求。

    4支吊架偏装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的,应根据管 系整体膨胀量确定。 5吊杆的调整应在水压前进行,最终调整后应按设计要求锁 定螺母;吊杆不允许施焊或引弧。 5.6炉顶吊挂装置 5.6.1 锅炉吊挂装置纵横中心位置应以锅炉纵横膨胀中心线为 基准。 5.6.2吊挂装置的吊耳、吊杆、吊板和销轴等部件的连接应牢固, 焊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5.6.3球形面垫铁间应涂粉状润滑剂,弧形板安装角度应与设计 要求一致。 5.6.4吊杆紧固时负荷应分配均匀,水压前应进行吊杆受力复查。 5.6.5吊挂装置弹簧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5.6.6受热面吊挂装置弹簧的锁紧销在锅炉水压期间应保持在锁 定位置,锅炉点火前方可拆除。

    4支吊架偏装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的,应根据管 系整体膨胀量确定。 5吊杆的调整应在水压前进行,最终调整后应按设计要求锁 定螺母;吊杆不允许施焊或引弧。 5.6炉顶吊挂装置 5.6.14 锅炉吊挂装置纵横中心位置应以锅炉纵横膨胀中心线为 基准。 5.6.2吊挂装置的吊耳、吊杆、吊板和销轴等部件的连接应牢固, 焊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5.6.3球形面垫铁间应涂粉状润滑剂,弧形板安装角度应与设计 要求一致 5.6.4吊杆紧固时负荷应分配均匀,水压前应进行吊杆受力复查。 5.6.5吊挂装置弹簧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5.6.6受热面吊挂装置弹簧的锁紧销在锅炉水压期间应保持在锁 定位置,锅炉点火前方可拆除。 5.7锅炉门孔安装 5.7.1炉门和窥视孔的内外表面应无伤痕、裂缝和穿孔的砂眼等 缺陷。 5.7.2炉门开启方向应与设计一致,开闭应灵活。 5.7.3用螺栓连接的炉门、窥视孔与炉墙接触面间应垫有密封 材料。 5.7.4门框的固定螺栓头应在炉墙内侧满焊,螺栓紧后螺杆宜 露出螺母外2扣~3扣。 5.7.5门孔的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小于10mm。 5.7.6正压或微正压锅炉的窥视孔门门与空气通道的连锁装置应 调整良好,喷嘴与壳体间间隙应为0.5mm~0.55mm,空气通道应 无堵塞。

    5.7.1炉门和窥视孔的内外表面应无伤痕、裂缝和穿孔的砂眼等 缺陷。 5.7.2炉门开启方向应与设计一致,开闭应灵活。 5.7.3用螺栓连接的炉门、窥视孔与炉墙接触面间应垫有密封 材料。 5.7.4门框的固定螺栓头应在炉墙内侧满焊,螺栓拧紧后螺杆宜 露出螺母外2扣~3扣。 5.7.5门孔的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小于10mm。 5.7.6正压或微正压锅炉的窥视孔门门与空气通道的连锁装置应 调整良好,喷嘴与壳体间间隙应为0.5mm~0.55mm,空气通道应 无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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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1受热面密封使用的密封材料应符合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 合金材料应经光谱检查合格。 5.8.2焊接在受热面上的密封件应在受热面水压试验前安装和焊 接完毕,焊缝严密。 5.8.3炉墙密封的密封件填充应平整,密封焊接应符合厂家技 术文件的要求,刚性梁遮挡部位的密封件焊接应在刚性梁安装 前进行。 5.8.4冷灰斗下部密封装置应安装平整,与设备应连接牢固,焊 缝应严密不漏。在热态下应自由膨胀。 5.8.5锅炉顶棚及穿墙管的密封装置安装位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 件的要求、密封件应固定牢固,焊接位置应正确可靠,管屏或管 子应能自由膨胀。 5.8.6炉顶大罩壳包覆框架应焊接固定在炉顶吊挂装置或受压部 件的预埋件上,按厂家图纸预留足够的膨胀间隙,装设在罩壳顶 部的安全围栏应采用套接或铰接连接,外护板安装应搭接牢靠, 搭口方向一致,吊挂装置穿大罩壳处应设有密封装置。 5.8.7管道、吊架在穿过大罩壳处开孔时,应预留足够的膨胀 间隙。 5.8.8汽包、联箱外壳与密封铁板连接处的椭圆螺栓孔位置应调 整正确,不得影响汽包、联箱的胀。用螺栓固定的密封装置, 其接合面应严密,螺栓应安装紧固,接触面应填有填料。 5.8.9通风梁的通道应畅通,焊缝应严密不漏,安装时应按设备 技术文件要求留出膨胀间隙。 5.8.10金属波形伸缩节的焊缝应严密,波节应完好,安装时的冷 拉值或压缩值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5.8.11非金属补偿器疏水口安装方向应正确,补偿器内导流板应 顺流布置;非金属补偿器安装完成后内部应填实柔性绝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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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循环流化床锅炉受热面设备

    5.9.1气流分布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复核图纸,按图纸要求做好设备清点、编号。 2水冷式风室及布风板安装应符合本部分表5.3.2的规定, 同时应满足风室上部布风板上平面水平度偏差小于3mm,安装完 成后与炉膛水冷壁进行整体找正验收。 3钢板式风室设备安装应待水冷壁下联箱找正验收后进行 安装应符合厂家图纸要求,与联箱连接件应在受热面水压试验前 安装完成。 4风帽安装前应进行设备清点检查,外观应无锈蚀、损伤、 变形,长度允许偏差应不大于3mm,弯曲度应不大于1mm。 5风帽布置与图纸相符,安装方向正确,与布风板连接牢固; 风帽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9.1的规定。

    表5.9.1风帽安装允许偏差(mm)

    5.9.2外置床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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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外置床受热面设备安装应符合本部分5.4

    5.9.3汽冷型旋风分离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旋风分离器设备安装前应进行清点、检查,受热面设备的 检查应按本部分5.1的有关规定执行。 2汽冷型旋风分离器的组合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汽冷分离器的水冷套安装应符合图纸要求,膨胀自由。 2)汽冷分离器管束上现场焊接的爪钉、鳍片及其他密 封焊接应符合厂家图纸要求。 3)汽冷分离器安装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本部分8.3.5的 规定。 4) 旋风分离器膨胀节偏装值应符合厂家图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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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4膜式过热器、屏式再热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外观应无磨损、销钉应无脱落现象。 2管屏的平整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无要求时,平整 度偏差不应大于5mm。 3管屏穿墙位置的设备尺寸应与水冷壁预留的尺寸一致,穿 墙管位置的密封应符合厂家设计要求,不得阻碍管屏热态膨胀。 4管屏宜采用地面组合,管屏组件吊装不得产生永久变形。 5管屏安装的间距偏差应小于5mm,管屏垂直度偏差不大 于1%管屏长度,最大不大于5mm。 5.9.5炉膛密封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炉膛内侧的密封应按照厂家图纸要求全部打磨光滑,表面 凸出物不应大于0.5mm。 2锅炉密相区或厂家技术文件有明确要求的部位密封焊接 应进行渗透检查。 3密封槽的膨胀间隙应符合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密封槽体 的底板、立板(插板)的水平度和平正度应不大于5mm。 4管屏密封槽体应安装平整,与管屏连接处应焊接牢固,槽 插板应有足够的膨胀间隙。

    5.10.1锅炉受热面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整体水压试验,超压 试验压力按制造厂规定执行,若无规定,试验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汽包锅炉一次系统试验压力应为汽包设计压力的1.25倍。 2直流锅炉一次系统试验压力应为过热器出口联箱设计压 力的1.25倍,且不小于省煤器进口联箱设计压力的1.1倍。 3再热器试验压力应为进口联箱设计压力的1.5倍。 5.10.2超临界、超超临界锅炉主蒸汽、再热蒸汽管道水压试验宜 采用制造厂提供的水压堵阀或专用临时封堵装置。水压试验临时 管路与堵头的强度应经计算校核,参照本部分附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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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3锅炉水压试验前,可进行0.2MPa0.3MPa的气压试验, 试验介质为压缩空气。 5.10.4锅炉水压试验时的环境温度应在5℃以上,环境温度低于 5℃时应有可靠的防冻措施。 5.10.5水压试验的水质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无规定时,应 按《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DL/T889的有关规定 执行,试验用水温度应按厂家技术文件执行,试压过程任何情况 下试验水温应不低于受压元件所用钢种的脆性转变温度。 5.10.6水压试验时,锅炉水压系统应安装不少于两块经过校验合 格、精度不低于1.0级的弹簧管压力表,压力表的刻度极限值宜 为试验压力的1.5倍~2.0倍。试验压力以汽包或过热器出口联箱 处的压力表读数为准。再热器试验压力以再热器出口联箱处的压 力表读数为准。 5.10.7水压试验压力升降压速度不应大于0.3MPa/min;当达到 式验压力的10%左右时,应作初步检查;如未发现渗漏,可升至 工作压力检查有无漏水和异常现象:然后继续升至试验压力,超 压阶段升降压速度应小于0.1MPa/min,保持20min后降至工作压 力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水压试验合格标准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无泄漏及湿润现象。 2受压元件没有明显的残余变形。 5.10.8锅炉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办理签证;保养应按照《电力 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DL/T889中水压试验后防腐蚀 保护的规定执行

    5.11.1受热面安装应分阶段进行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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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报告等。 2受热面管通球试验签证。 3 联箱、汽包、汽水分离器、储水箱清理封闭签证。 4 锅炉隐蔽工程签证。 5 锅炉水压试验签证。 6 汽包、汽水分离器安装记录。 7水冷壁组合、安装记录。 8过热器、再热器及省煤器组合、安装记录。 9 膨胀指示器安装记录。 10合金钢材质复核记录。 11汽包内部装置安装检查签证。 12 受热面密封装置签证(指正压和微正压锅炉)。 受热面吊挂装置受力情况检查签证

    DL5190.220196锅炉附属设备6.1—般规定6.1.1本章适用于空气预热器、燃烧器、炉水循环泵及启动循环泵、吹灰设备等锅炉附属设备的施工。6.1.2附属设备在安装前应根据供货清单、装箱单和图纸清点,检查表面有无裂纹、撞伤、龟裂、压扁、砂眼和分层等缺陷。6.1.3合金钢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在使用前应逐件进行光谱复查,并作出材质标记。6.2空气预热器6.2.1管式空气预热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式空气预热器在安装前应检查管箱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部分附录H的规定;应清除管子内外的尘土、锈片等杂物;检查管子和管板的焊接质量,必要时可进行渗油试验或渗透(PT)检验。2管式空气预热器旁路通道焊缝应进行严密性检查,隐蔽位置应会同相关专业进行隐蔽前检查,并做好隐蔽签证。3管式空气预热器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1的规定。表6.2.1管式空气预热器安装允许偏差(mm)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支承框架上部水平度3支承框架标高管箱垂直度高度的1/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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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简的隔热层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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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定子及外壳焊接应严密不漏,应进行渗 油试验检查,转子焊接时应防止转子变形。 7传热元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传热元件装入扇形仓内不得松动,如有松动应增插 波形板或定位板。 2)转子传热元件安装应在转子盘车合格后进行,应保 持整体平衡。 3)转子传热元件间不应有杂物堵塞。 8用传动围带方式的销轴与传动齿的安装间隙应符合设备 技术文件的规定。 9围带安装的轴向跳动值允许偏差小于或等于2mm、径向 跳动值允许偏差小于或等于4mm。 10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密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密封装置的调整螺栓应灵活,并有足够的调整余量。 2)轴向、径向和周界密封的冷态密封间隙应按设备技 术文件规定的数值进行调整;折角板的安装方向应 符合转子的回转方向。 3)径向密封的跟踪装置固定牢固,动作可靠。 4)软密封安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软密封部件 固定牢固。 11冲洗装置的喷嘴与定子或转子端面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设 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12润滑油系统应按本部分10.3的有关规定执行。 6.2.3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分部试运除符合本部分10.2.12外,还应 符合下列规定: 1试运转应平稳,无异常声音。 2空气预热器的转动方向应与设计一致。 3电动机电流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4试运时间不应少于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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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1燃烧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

    1各种燃烧装置不得阻碍受热面的自由膨胀,火嘴喷出的煤 粉不得冲刷受热面。 2固定在水冷壁上的燃烧装置的滑动支架应滑动自由,平衡 锤应安装正确并与杠杆固定牢固。 3与燃烧器相接的风、粉管道,不得阻碍燃烧器的热态膨胀 和正常位移,接口处应严密不漏,不允许风、粉管道等的重力和 轴向推力附加在燃烧器上。 4配风器的焊缝和接合面应严密不漏,宜采用渗油或整体严 密性试验进行检查。 5燃烧器的调节挡板与轴应固定牢固,轴封应密封严密,调 节挡板的操作装置应开关灵活、无卡涩,指示刻度应与挡板实际 位置相符。 6燃烧器喷口标高偏差小于5mm,燃烧器间的距离偏差小 于5mm。 7燃烧器喷嘴深入炉膛的深度偏差小于5mm;喷嘴角度偏 差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6.3.2直流式燃烧装置安装偏差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直流式燃烧装置安装允许

    6.3.3旋流式燃烧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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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1循环泵的安装角度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法兰连接螺栓 紧固力矩及循环泵安装间隙应符合厂家技术图纸要求,连接法兰 的螺栓不应敷设保温材料。 6.4.2循环泵泵壳与管道对口焊接时,主电动机泵壳法兰应保持 水平,水平度偏差不得大于1°且不得大于5mm。 6.4.3循环泵及电动机能够随系统管道自由膨胀,不允许泵体及 电动机承受外力。 6.4.4循环泵的热交换器与电动机壳体托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与热交换器连接的低压冷却水应清洁。 6.4.5电动机保养液排放后应及时注满合格的除盐水进行保养, 6.4.6 循环泵不得参加锅炉整体超压试验。 6.4.7 循环泵的分部试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6.5.1蒸汽吹灰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6.4炉水循环泵及启动循环泵

    炉水循环泵及启动循环

    电动机的高压冷却系统应用合格的除盐水冲洗洁净。 2循环泵启动前电动机腔内应充满合格的除盐水。 首次启动应确认电动机运转方向正确,电流及声音正常。

    地基标准规范范本DL5190.22019

    6.5.3声波吹灰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6.6.1锅炉附属设备安装应分阶段进行质量验收。

    6.6.1锅炉附属设备安装应分阶段进行质量验收。 6.6.2施工质量验收应具备下列记录和签证: 1设备开箱检查记录及设备技术文件、设备出厂合格证书、 检测报告等。 2合金钢材质复核记录。 管式空气预热器风压试验签证。 4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安装记录。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分部试运记录和签证。 6 燃烧装置安装记录。 7 循环泵安装记录。 8 循环泵分部试运记录和签证。 9 吹灰器安装记录。 10隐蔽工程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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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本章适用于锅炉本体范围内的排污、取样、加热、疏放水、 排汽、减温水、启动系统、吹灰、水位计和安全阀等管道及附件 的施工。 7.1.2合金管道、管道附件及阀门在使用前应进行光谱复查,并 作出材质标记。 7.1.3现场布置的小口径管道和支吊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布置宜有二次设计,走向合理便捷,疏水坡度应不小 于0.2%,膨胀补偿应满足管系膨胀要求。 2支吊架应布置合理、安装牢固,管系膨胀自由;支吊架的 间距符合《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DL 5190.5的规定。 3阀门安装应注意介质流向 方便面标准,阀门和传动装置的安装位置应 尽量集中并便于操作和检修、 7.1.4设计有调节阀、流量计等节流设备的管道,节流设备应在 管道化学清洗、冲洗、吹扫后安装

    7.2.1锅炉排污、疏放水等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能自由补偿且不妨碍汽包、联箱和管系的膨胀。 2不同压力、介质的排污、疏放水管不应接入同一母管。 3锅炉定期排污管应在水冷壁联箱与汽包内部清理验收合 格后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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