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7405-2018 导热油供热站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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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做到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并宜留有扩建余地。对扩 建和改建导热油供热站,应取得原有工艺设备和管道的原始资 料,并应合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同时应 与原有生产系统、设备和管道的布置、建筑物和构筑物形式 相协调。 3.0.2导热油供热站设计应取得热负荷、燃料和导热油资料: 并应取得所在地的气象、地质、水文和电力等有关基础资料。 3.0.3导热油供热站燃料的选用,应做到合理利用能源和节约 能源,并与安全生产、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相协调,选用的燃 料应有物性、成分分析等资料和相应的燃料供应协议。 3.0.4导热油供热站设计应采取减轻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 和噪声对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3.0.5导热油供热站的总负荷应根据计算热负荷确定,计算热 负荷可根据工艺、供暖小时最大耗热量,并计入各项热损失、 余热利用量,同时结合用热单元的用热规律确定。 3.0.6导热油介质参数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热油系统设计供油温度、回油温度,应满足生产工艺的 要求,设计供油温度应低于导热油最高充许使用温度10℃以上。 2供油压力应满足最不利环路中用热单元的工艺要求。 3.0.7导热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综合工艺和经济因素,选用矿物油型或合成型导热油 2应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能够长期在工况温度下使用 在工况温度下有较低的蒸气压。

    3.0.2导热油供热站设计应取得热负荷、燃料和导热

    1导热油系统设计供油温度、回油温度,应满足生产工艺的 要求认证标准,设计供油温度应低于导热油最高允许使用温度10℃以上。 2供油压力应满足最不利环路中用热单元的工艺要求。 3.0.7导热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综合工艺和经济因素,选用矿物油型或合成型导热油 2应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能够长期在工况温度下使用 在工况温度下有较低的蒸气压。 3最高允许使用温度、最高工作温度、最高允许液膜温度

    应符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OOO1的规定。 4应具有良好的热传导性。 5在环境温度下导热油宜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可泵性。 6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 告,且型式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有机热 载体》GB23971的相关技术要求。 3.0.8导热油加热炉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能有效地燃烧所采用的燃料,有较高热效率且能适应 热负荷变化。 2 应符合全自动运行要求和具有可靠的燃烧安全保护装置。 3应有利于保护环境。 4应能降低基建投资和减少运行管理费用。 5应选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导热油加热炉。 6宜选用额定热负荷、燃烧设备相同的导热油加热炉,当 选用不同导热油加热炉时,其额定热负荷和燃烧设备类型均不 宜超过2种。 7其结构应与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相适应。 3.0.9导热油加热炉台数和额定热负荷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运行的导热油加热炉在额定工况时,应能满足导热 油供热站的总负荷需求。 2应保证导热油供热站在较高、较低热负荷运行工况下能 安全稳定运行,并应使导热油加热炉台数、额定热负荷和其他 运行性能均能有效地适应用热单元的热负荷变化,且应考虑用 热单元全年热负荷低峰期导热油加热炉的运行工况。 3导热油加热炉的台数不宜少于2台,当选用1台导热油 加热炉能满足热负荷和检修需要时,可只设置1台。 4新建供热站导热油加热炉总台数不宜超过5台;扩建和 改建时,总台数不宜超过7台。 5供热站设有多台导热油加热炉时,当其中1台额定热负 荷最大的导热油加热炉检修时,其余导热油加热炉应能同时满

    足下列要求: 1)连续生产时工艺用热所需的最低热负荷。 2)供暖用热所需的最低热负荷。 3.0.10导热油加热炉及附属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导热油加热炉系统规范》SY/T0524的有关规定。 3.0.11导热油供热站宜设置必要的修理和生活设施,当与所属 油气地面工程统一考虑时,可不单独设置,

    4.1.1导热油供热站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

    4.1.1导热描供热站位直的选摔应根据下列因系分后确定: 1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区域,使场区导热油管道的布 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2应便于运输车辆、消防车辆、维抢修车辆的通行,并宜 使人流和燃料运输的物流分开。 3宜布置在油气站场或油气生产区边缘。 4宜布置在非防爆区。 5宜布置在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场所和设施的全年最小频 率风向的下风侧。 6宜留有扩建余地。 7应有利于减少颗粒物、有害气体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 响,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4.1.2导热油供热站宜布置在单独的区域内

    4.1.2导热油供热站宜布置在单独的区域内。

    4.2建(构)筑物及场地布置

    4.2.1导热油供热站的各建(构)筑物与场地的平面布置和空 间组合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并应满足工艺流程顺畅、 安全运行、方便运输、有利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4.2.2导热油供热站各建(构)筑物与设备应充分利用地形进 行布置。

    建(构)筑物宜布置在固定端一侧。

    4.2.4导热油供热站各系统设备设施、建(构)筑物

    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的规定,并应满足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4.2.5燃油储罐(区)和燃油卸车场、燃气调压间应布置在导 热油供热站的边缘。 4.2.6导热油供热站内的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至少高出周围 地坪0.15m。

    4.3.1导热油供热站的炉前控制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导热油供热站的炉前控制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至少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出入口,设置的门应向室外 开启。 2宜采用隔声门窗。 3宜布置在采光较好、噪声和振动影响较小的位置。 4.3.2导热油供热站的控制室与所在站场的站控室合建时,导 热油供热站内宜设置就地控制柜。

    当其他房间与炉前操作间贴邻布置且连通时,通向炉育

    4.3.4导热油供热站内辅助房间的净空高度应满足设备安装和

    4.4.1导热油供热站的工艺系统布置应确保设备安装、操作运 行、维护检修的安全和方便,并应使各种管线流程短、结构简 单,使场地和建筑物内的空间使用合理、紧凑。

    4.4.I导热油供热站的工艺系统布置应确保设备安装、操作运 行、维护检修的安全和方便,并应使各种管线流程短、结构简 单,使场地和建筑物内的空间使用合理、紧凑。 4.4.2导热油供热站的导热油工艺设备宜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 置。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选择适合露天布置的导热油加热炉及其附属设备。 2管道、阀门、仪表等应有防雨、防风、防冻、防腐和减 少热损失的措施。

    4.4.2导热油供热站的导热油工艺设备宜采用露天或半露天

    置。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选择适合露天布置的导热油加热炉及其附属设备。 2管道、阀门、仪表等应有防雨、防风、防冻、防腐和减 少热损失的措施。

    3风机、泵、烟气处理装置等辅助设备应有防雨、防风、 防冻、防腐和降噪措施, 4.4.3导热油工艺系统及操作平台应避开防爆门的朝向布置。 4.4.4导热油系统的膨胀罐不应安装在导热油加热炉的正上方。 4.4.5导热油系统的储油罐宜与膨胀罐邻近布置。 4.4.6导热油供热站内所有高位布置的辅助设施及监测、控制 装置和管道阀门等需要操作和维修的场所,应设置方便操作的 安全平台和扶梯。阀门可设置传动装置引至地面进行操作 4.4.7导热油供热站内操作地点和通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2m,并应符合起吊设备操作高度的要求。 4.4.8导热油加热炉与周边建(构)筑物及设备的净距,不应 小于表4.4.8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热油加热炉的安装位置应有更新炉体时能顺利通过的 通道。 2当炉前设有检查门时,炉前净距应能满足检修开启要求, 3导热油加热炉的炉体后部通道应满足后端盖的开启要求

    热油加热炉与周边建(构)筑物及设备

    注:采用快装式炉前操作间时,应至少保证移除操作间后,炉前净距满足本表 的要求,

    4.4.9导热油循环泵或循环泵撬两侧宜留有不小于循环泵宽度 加0.5m的检修空间。 4.4.10 导热油换热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换热器周边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0.7m。 2 应留有检修和抽出换热管的场地 3与换热器连接的阀门应便于操作和拆卸

    1 换热器周边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0.7m。 2 应留有检修和抽出换热管的场地 3与换热器连接的阀门应便于操作和拆卸

    5.1.1燃烧器应与燃油的性质和燃烧室的型式相适应,

    5.1.1 燃烧器应与燃油的性质和燃烧室的型式相适应,并应符 合下列要求: 1 油的雾化性能好。 2 能较好地适应负荷变化。 3 燃烧充分。 噪声较低。 5.1.2 燃用重油的导热油加热炉,当冷炉启动点火时,应采用 重油电加热器或设置轻油、燃气的辅助燃料系统

    4噪声较低。 5.1.2燃用重油的导热油加热炉,当冷炉启动点火时,应采用 重油电加热器或设置轻油、燃气的辅助燃料系统

    5.1.3集中设置的供油泵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油泵的台数不应小于2台。当其中任何1台停止运行 时,其余泵的总排量不应少于导热油加热炉最大计算耗油量和 回油量之和。 2供油泵的扬程不应小于下列各项的代数和: 1)供油系统的压力降。 2)供油系统的油位差。 3)燃烧器前所需的油压。 4)本款上述3项之和的10%~20%的富余量。 5.1.4不带安全阀的容积式供油泵,在其出口的阀门前靠近油 泵处的管段上,应装设安全阀,

    5.1.5集中设置的重油加热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热负荷应根据被加热的油量和油温计算确定,并有 10%的富余量。 2加热面组宜能进行调节。

    5.1.6室内设置的日用油箱总容量,重油不应超过5m3,轻油不

    5.1.7室内设置的日用油箱应采用闭式油箱。油箱上应装设 通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上应设置阻火器和防雨设施。油箱 不应采用玻璃管式油位表,

    5.1.9室内设置的日用油箱应装设将油排放到室外贮油罐或

    故贮油罐的紧急排放管。排放管上应并列装设手动和自动紧急 排油阀。排油管上的阀门应装设在安全和便于操作的地点。 5.1.10室外事故贮油罐的容积不应小于室内油箱的容积,且宜 埋地安装。

    5.1.12燃油导热油加热炉点火用的液化气罐应存放在专用房间 内。气罐的总容积应小于1m3

    .2.1贮油罐的总容量宜符合下列

    .2.1贝油罐的总谷重直合下列安求: 1当汽车槽车运输时,为3d~7d的导热油供热站最大计 算耗油量。 2当管道输送时,为3d~5d的导热油供热站最大计算耗 油量。

    5.2.2重油贮油罐不应少于2个,轻油贮油罐不宜少于

    5.2.3重油贮油罐内油被加热后的温度应低于所在地大气压力 下水沸点5℃,且应低于罐内重油闪点10℃,并应按两者中的 较低值确定。

    5.2.4贮油罐或贮油罐组区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

    5.2.5设置在室内的轻油油箱宜采取防止轻油流失的措

    5.2.6从贮油罐输油至日用油箱的输油泵,不应少于2台,其 中1台为备用。输油泵的排量不应小于导热油供热站小时最大 计算耗油量的110%。 5.2.7在输油泵、供油泵进口管道上应设置油过滤器。滤网流 通截面积宜为其进口管截面积的8~10倍。油过滤器的滤网网 孔宜符合下列要求: 1离心泵为20~30目。 2螺杆泵、齿轮泵为40~80目。 5.2.8室外燃油管道宜采用地上敷设,当采用地沟敷设时,地 沟应填砂,地沟与建筑物外墙连接处应采用耐火材料隔断。

    6.0.1燃烧器应与燃气的性质和燃烧室的型式相适应,并应符 合下列要求: 1 能适应燃气成分在一定范围内的改变。 2 能较好地适应负荷变化。 3燃烧充分。 4噪声较低。 6.0.2燃用液化石油气的炉前操作间和有液化石油气管道穿越 的室内地面处,不应设有能通向室外的管沟(并)等设施, 6.0.3燃气系统燃气贮配、过滤、调压装置和计量装置的设计 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 规定。 6.0.4当燃气含液或含杂质时,应在调压装置前或在燃气母管 的总关闭阀前设置除尘器,气液分离器和排液管

    7.0导热油加热炉的敏、引风机直单炉配置。 7.0.2导热油加热炉风机的配置和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选用高效、节能和低噪声风机。 2风机的风量和风压应根据导热油加热炉的额定热负荷 燃料品种、燃烧方式和通风系统的阻力计算确定,并应按所在 地气压及空气、烟气的温度和密度对风机特性进行修正。 3风量的富余量不宜小于计算风量的10%,风压的富余量 不宜小于计算风压的20%。 4 风机的电动机宜具有调速功能。 5 风机应在正常条件下处于较高的效率范围。 7.0.3 导热油加热炉空气预热器的配置与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单炉配置。 2 宜采用列管式、板式、热管式等。 3 布置在寒冷地区时,应采取防冻排凝措施。 7.0.4导热油加热炉风道、烟道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使风道、烟道短捷平直,气密性好,附件少,阻力小 2 应使导热油加热炉维持微正压燃烧。 3 单台导热油加热炉配置两侧风道或2条烟道时,宜对称 布置,且应使每侧风道或每条烟道的阻力均衡。 4 对烟道和热风道的热膨胀应采取补偿措施。 5 燃气导热油加热炉的烟道和烟图最低点应采取排水措施, 水平烟道宜有1%坡向导热油加热炉或排水点的坡度。 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置必要的热工和环保等测点。 7.0.5导热油加热炉烟窗的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天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和所在地的环保要求

    8.0.1导热油系统宜采用闭式循环系统。 8.0.2导热油系统应采用强制循环系统。 8.0.3场区导热油管网分为2个以上独立环路时,导热油供热 站内宜设分油器和集油器。 8.0.4导热油循环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台数不应少于2台,当其中任何1台停止运行时,其余 循环泵的总流量应满足该导热油系统最大负荷运行的要求。 2单温位导热油系统循环泵和多温位导热油系统的高温位 循环泵,其流量不应低于导热油加热炉额定流量的1.1倍。当设 置精细过滤旁路时,还应再计入流经精细过滤旁路的导热油流 量,过滤流量宜取工作流量的10%~15%。 3多温位导热油系统的低温位循环泵,其流量不应低于计 算流量的1.1倍。 4扬程不应小于所在循环环路中下列各项压力降之和: 1)导热油供热站内设备及管道的压力降。 2)场区导热油管道的压力降。 3)最不利的用热单元内部系统的压力降。 4)本款上述3项之和的10%~20%的富余量。 5并联导热油循环泵的特性曲线宜平缓、相同或近似。 6耐温、承压性能应满足导热油物性和系统设计参数的要求。 8.0.5循环泵的进口管道应装设过滤器,过滤器的滤网网孔宜 为30目,滤网有效过滤面积宜为其进口管截面积的2~3倍。 8.0.6导热油循环泵的泵前和泵后管道之间,宜装设旁路精细 过滤器,过滤精度不宜低于20um。 8.0.7导热油系统应至少设置一个取样冷却器。取样冷却器宜

    装设在循环泵进出口之间或者导热油供油母管和回油母管之间, 取出样品的温度不应高于50℃。 8.0.8导热油系统的供油母管和回油母管之间,应设置装有自 动调节阀的旁路。 8.0.9导热油系统应设置膨胀罐,膨胀罐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膨胀罐的调节容积不应小于系统中导热油从环境温度升 至最高工作温度时因受热膨胀而增加容积的1.3倍。 2采用膨胀罐和储油罐共同容纳整个系统导热油的膨胀量 时,膨胀罐上应设置液位自动控制装置和溢流管,溢流管上不 应装设阀门。 3膨胀罐的设计压力不应低于0.2MPa。 4膨胀罐底部高于导热油系统最高点,且最低液位时应使 导热油循环泵具有足够的可用汽蚀余量。 5导热油系统脱水、脱低沸物时,水蒸气和低沸物应能通 过膨胀罐排出。 6闭式膨胀罐上应设置安全阀。 7膨胀罐的顶部应装设放空管。 8膨胀罐的氮气覆盖系统、膨胀管、溢流管、快速排放阀 或快速切断阀的设计以及与其连接的各管线的管径应符合《锅 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的规定。 8.0.10导热油系统应设置储油罐,储油罐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储油罐的容积应能容纳系统中最大被隔离部分的导热油 和系统所需要的适当补充储备量。 2储油罐的设计压力不应低于0.2MPa。 3 储油罐宜安装在系统中最低位置。 4 闭式储油罐上应设置安全泄压装置。 5 储油罐的顶部应装设放空管。 储油罐的底部应设有排污口,排污口宜串联安装两个阀门。 储油罐的加热装置应根据环境条件和导热油物性确定。 8.0.11 导热油注油泵应选用具有自吸能力的齿轮泵,注油泵的

    入口处应装设过滤器,过滤器的滤网网孔宜为30目,派 过滤面积宜为其进口管截面积的2~3倍

    入口处应装设过滤器,过滤器的滤网网孔宜为30目,滤网有效 过滤面积宜为其进口管截面积的2~3倍。 8.0.12导热油换热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热油换热系统的总热负荷应根据工艺、供暖热负荷确定 2换热器不宜少于2台,可不设备用,当其中1台停止运 行时,其余换热器的换热能力应满足连续生产用热所需的最低 热负荷。 3换热器宜选用管壳式换热器

    9氮气和吹灰用压缩空气系统

    9.1.1闭式导热油系统应设置氮气覆盖系统。 9.1.2氮气供应系统宜采用站内集中供应系统,也可采用氮气 储诸罐或氮气瓶组方式。 9.1.3.氮气集中供应系统的供气压力不应低于0.3MPa。 9.1.4膨胀罐内氮气覆盖压力为1kPa~10kPa。 9.1.5氮气供应量不应低于单台导热油加热炉灭火所需氮气量 的1.1倍,单台导热油加热炉灭火用氮气量应保证15min内至少 可充满3倍炉膛体积

    9.1.1闭式导热油系统应设置氮气覆盖系统。 9.1.2氮气供应系统宜采用站内集中供应系统,也可采用氮气 储诸罐或氮气瓶组方式。 9.1.3.氮气集中供应系统的供气压力不应低于0.3MPa。 9.1.4膨胀罐内氮气覆盖压力为1kPa~10kPa。 9.1.5氮气供应量不应低于单台导热油加热炉灭火所需氮气量 的1.1倍,单台导热油加热炉灭火用氮气量应保证15min内至少 可充满3倍炉体积

    9.2吹灰用压缩空气系统

    9.2.1 燃油导热油供热站可设置压缩空气系统。 9.2.2 压缩空气供应系统宜采用站内集中供应系统,也可采用 单独设置压缩机及储罐的方式。 9.2.3 压缩空气压力不应低于1.0MPa。 9.2.4 空气压缩机宜选用风冷式空气压缩机。当用于沙漠地区

    9.2.4空气压缩机宜选用风冷式空气压缩机。当用于沙漠地区 时,空气压缩机应有较好的密封性能和防尘保护措施,

    时,空气压缩机应有较好的密封性能和防尘保护措施

    10监测和控制10.1监测10.1.1导热油加热炉及燃烧器装设监测参数的仪表应符合表10.1.1的规定。表10.1.1导热油加热炉及燃烧器装设监测参数仪表监测仪表加热炉部分监测项目连续指示积算记录导热油人炉压力导热油出炉压力V导热油入炉温度V导热油出炉温度导热油出炉流量V分管程导热油出炉温度空气预热器出口烟气温度导热油加热空气预热器出口热风温度V炉及燃烧器加热炉出口烟气温度炉膛出口烟气温度炉膛压力燃烧器状态燃料压力燃料油温度燃料耗量VV注:1表中符号:“√”表示需装设,“一”表示可不装设。2采用介质雾化时,应装设指示、记录仪表监测雾化介质压力、温度。3导热油加热炉宜装设指示、记录仪表监测炉膛温度。4额定负荷大于2.8MW导热油加热炉应装设炉膛出口烟气含氧量指示记录仪表,额定负荷不大于2.8MW导热油加热炉宜装设炉膛出口烟气含氧量指示、记录仪表。5燃烧器状态包括运行和故障状态。

    10.1.2导热油供热站各辅助部分装设监测参数的仪表应符合表 10.1.2的规定。燃气调压部分的仪表设置及监测参数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

    表10.1.2导热油供热站辅助部分装设监测参数仪表

    符号:“V”表示需装设,“一”表示可不装

    膨胀罐应各自装设就地指示和远传记录液

    10.1.3导热油供热站的报警信号应符合表10.1.3的规定

    表10.1.3导热油供热站装设报警信号表

    注:表中符号:“”表示需装设,“一”表示可不装设。

    10.1.4导热油供热站应装设供经济核算用的下列计量仪表: 1单台燃料油(气)量指示和积算。 2导热油出炉流量指示、记录。 3导热油供热量积算。 4总耗电量指示和积算。

    10.1.5燃气调压间、炉前操作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 置,并与燃气供气母管总切断阀和排风扇联动。设有站控室时, 应将信号上传至站控室。 10.1.6燃油泵房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宜与燃油供油 管道总切断阀和排风扇联动。设有站控室时,应将信号上传至 站控室。 10.1.7燃烧器的燃油供油切断阀组、燃气切断阀组布置区域应 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10.2.1导热油供热站宜采用集中控制。 10.2.2导热油供热站控制系统应设置通信接口;应能接受上级 系统的紧急停炉信号完成停炉动作,紧急停炉信号应采用硬线 (开关量信号)连接。 10.2.3导热油加热炉出口应设置导热油出炉温度自动调节装 置;换热器出口宜设置被加热介质温度自动调节装置。 10.2.4导热油供热站宜设置烟气含氧量自动调节装置。 10.2.5导热油供热站应设置供、回油差压自动调节装置或流量 自动调节装置。 10.2.6导热油加热炉燃烧器应设置点火程序控制和熄火保护装置。 10.2.7膨胀罐顶部应设置压力控制装置。 10.2.8导热油供热站的系统联锁保护装置,在下列情况发生 时,应能停正燃烧器,并报警: 1导热油出炉温度超高。 2 分管程导热油炉出炉温度超高。 3 导热油出炉压力超高。 4 导热油出炉流量超低。 5 燃烧器故障。 6 燃料压力低。 7 循环泵停泵。

    10.2.9导热油供热站的系统联锁保护装置,在下列任意两种情 况发生时,应能停止燃烧器和循环泵,并报警: 1炉膛出口烟气温度超高。 2加热炉出口烟气温度超高。 3膨胀罐液位超低。 10.2.10当导热油供热站设备及管道发生重大泄漏事故或由导 热油泄漏引发火灾事故情况时,膨胀罐快速排放阀或膨胀罐快 速切断阀动作,并报警。 10.2.11当发生火灾等危急事故时,日用油箱应自动停止进油 并打开紧急自动排油阀

    导然油官道的计流量应根据该官道承担的然贝何和设 计供回油温度计算确定。 11.1.2导热油管道的管径应经水力计算和经济比选确定,管道 计算流速宜取1m/s~2m/s。 11.1.3导热油管道的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压力不应小于导热油循环泵吸入口压力与其最大扬 程相应压力之和。 2设计温度不应小于系统内导热油的最高工作温度。 11.1.4导热油加热炉与导热油母管或分油器之间的导热油管道 上应装设2个阀门,其中1个应位于导热油加热炉出口,另 个宜装在靠近导热油母管处或分油器上。 11.1.5导热油加热炉的进口管道应装设1个切断阀,并应在进 口切断阀和出口切断阀之间装设安全阀,安全阀的排出口宜接 至储油罐。 11.1.6导热油管道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压力管道规范工业 管道》GB/T20801的规定进行柔性分析。 11.1.7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管道热膨胀的要求时,应设置补偿 器,补偿器宜选用方形补偿器。 11.1.8导热油管道及其附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导热油管道及其附件所用材料应满足设计温度的要求 且不应采用铸铁或有色金属制造。 2导热油管道材料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 缝钢管》GB/T8163中20号钢

    3导热油管道的管件应采用钢制对焊无缝管件,不应采用 螺纹连接管件。 4阀门应与导热油的特性相适应,宜采用波纹管密封阀门。 5导热油管道及其附件应采用焊接连接或法兰连接,采用 法兰连接时,应选用突面、凹凸面或样槽面对焊法兰,垫片应 采用金属网加强的石墨垫片或金属缠绕的石墨复合垫片。 6 管件、法兰、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低于1.6MPa。 11.1.9 导热油管道的布置和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宜采用地上敷设。 2 不宜横跨在导热油加热炉的上方。 3 不宜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 4 穿越人员通道上方时,与通道地面的净高不应小于2m。 5 跨越场区道路时,净空高度应满足车辆通行的要求。 6穿越人员通道和跨越场区道路时,在通道和道路上方不 宜设置阀门及易发生泄漏的管道附件。 11.1.10 导热油管道在转向处不应存在淤液死角。 11.1.11导热油管道宜有合理的坡度,在管道的低点和可能积 油处宜装设排放阀,在管道的高点宜装设放气阀。 11.1.12对间歇运行的导热油管道,伴热措施应根据环境条件 和导热油物性确定。 11.1.13场区导热油管道宜采用枝状管道系统,当用热单元较 少且与导热油供热站距离较近时,可采用导热油供热站至各用 热单元的辐射状管道系统。 11.1.14导热油管网宜合理设置阀门,分隔成若干区域,并在 每个区域内设置一个紧急排放口。

    11.2.1燃油供油管道宜采用单母管;常年不间断供热时,宜采 用双母管。采用双母管时,每一母管的流量宜按照最大计算耗 油量和回油量之和的75%计算。燃油回油管道宜采用单母管

    11.2.2重油供油系统宜采用经导热油加热炉燃烧器的循环 系统。 11.2.3重油供油管道应保温。重油温度降低不能满足生产要求 时尚应伴热。 11.2.4通过油加热器及其后管道内油的流速不应小于0.7m/s。 11.2.5燃油管道宜采用顺坡敷设,但接入燃烧器的重油管道不 宜坡向燃烧器。轻柴油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0.3%,重油管道的 坡度不宜小于0.4%。 11.2.6导热油加热炉停运或检修时,设备和管道内重油宜采用 轻油置换。 11.2.7每台导热油加热炉的供油干管上应装设切断阀和快速切 断阀。每个燃烧器前的燃油支管上应装设切断阀。当设置2台 或2台以上导热油加热炉时,应在每台加热炉的回油干管上装 设止回阀。 11.2.8采用压力雾化燃烧器时,燃烧器前应设置油过滤器。油 过滤器的滤网应满足燃烧器的要求,网孔不宜小于50目。滤网 的流通面积不宜小于其进口管截面积的4倍。 11.2.9燃油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 规范》GB50316的规定。 11.2.10燃油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材料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 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中的20号钢:燃油管道 除与设备、阀门、附件可采用法兰连接外,其余宜采用氩弧焊 打底的焊接连接。 11.2.11室内日用油箱间至燃烧器的燃油供油和燃油回油管道宜 采用地沟敷设,地沟内应填砂,地沟上面应采用不燃材料封盖。 11.2.12油箱(罐)的进油管和回油管应从油箱(罐)的顶部 插入,管口应位于油液面以下,并应距箱(罐)底200mm。 11.2.13当室内油箱与贮油罐的油位有高差时,应有防止虹吸 的措施。 11.2.14燃油系统附件不应采用能被燃油腐蚀或溶解的材料。

    11.3.1燃气管道宜采用单母管;常年不间断供热时,宜采用从 不同燃气调压箱接来的2路供气的双母管。 11.3.2引入炉前操作间的室外燃气母管上,在安全和便于操作 的地点,应装设与燃气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联动的总切断阀, 阀后应装设气体压力表。 11.3.3燃气管道宜架空敷设。输送相对密度小于0.75的燃气管 道,应设在空气流通的高处;输送相对密度大于0.75的燃气管 道,宜装设在室外外墙和便于检测的位置。 11.3.4燃气管道上应装设放散管、取样口和吹扫口,其位置应 能满足管道与附件内的燃气或空气吹净的要求。 11.3.5燃气放散管管径,应根据吹扫段的容积和吹扫时间确 定。吹扫量可按吹扫段容积的10~20倍计算,吹扫时间可采 用15min~20min。吹扫气体可采用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 11.3.6每台导热油加热炉燃气干管上,应配套性能可靠的燃气 阀组,阀组前供气压力和阀组规格应满足燃烧器最大负荷需要。 11.3.7燃气供气压力应根据燃烧器要求确定,燃气阀组供气质量 流量应能使导热油加热炉在额定负荷运行时,燃烧器稳定燃烧。 11.3.8燃气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 规范》GB50316的规定。 11.3.9燃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材料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中的20号钢;燃气管道除 与设备、阀门、附件可采用法兰连接外,其余宜采用氩弧焊打 底的焊接连接。 11.3.10燃气管道与附件不应使用铸铁件。阀门应具有耐火性能

    11.4.1氮气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穿越道路时应敷设在管涵或 套管内,跨越道路时净空高度应满足车辆通行要求。

    11.4.2氮气管道内氮气流速宜为15m/s~30m/s。 11.4.3氮气管道进入用气设备所在建筑物时,应在外墙面侧设 置切断阀。 11.4.4氮气灭火管线上除电磁阀以外的手动阀门均应保持铅封 开启状态。 11.4.5氮气管道除与设备、阀门、附件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 外,其余宜采用焊接连接,

    11.5吹灰用压缩空气管道

    11.5.1压缩空气管道可采用架空敷设或埋地敷设,场区架空压 缩空气管道应考虑热补偿;理埋地敷设时,应根据土壤的腐蚀性 做相应的防腐处理。 11.5.2压缩空气管道内空气流速宜为8m/s~10m/s。 11.5.3压缩空气管道进入用气设备所在建筑物时,应在外墙面 侧设置切断阀门。 11.5.4压缩空气管道除与设备、阀门、附件可采用法兰或螺纹 连接外,其他宜采用焊接连接,

    12.1.1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保温: 1外表面温度高于50℃(环境温度为25℃时)且工艺需 要减少散热损失者。 2外表面温度等于或低于50℃且工艺需要减少介质的温度 降低者。 3工艺不要求保温的设备及管道,当其表面温度超过 60℃,对需要操作维护文无法采取其他措施防止人身烫伤的部 位,在距离地面或工作台面2.1m高度以下及工作台面边缘与热 表面间距小于0.75m的范围内,应设置防烫伤保温设施。 12.1.2保温层厚度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 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和《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4272中的经济厚度计算方法确定。当热损失量超过规定值时 可根据最大充许散热损失计算方法复核确定 12.1.3保温材料及其制品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成型制品。 2允许使用温度应高于正常操作时设备和管道内介质的最 高温度。 3宜选用导热系数低、吸湿性小、密度低、强度高、耐 用、价格低、便于施工和维护的保温材料及其制品。 4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 燃烧性能分级》GB8624中的A2级。 12.1.4采用复合保温材料及其制品时,应选用耐高温且导热系 数较低的材料作为内保温层,其厚度可按表面温度法确定。内 层保温材料及其制品的外表面温度应小于或等于外层保温材料

    及其制品的推荐使用温度的0.9倍。 12.1.5采用软质或半硬质保温材料时,应按施工压缩后的密度 选取导热系数。保温层的厚度应为施工压缩后的保温层厚度。 除浇筑型和填充型保温结构外,在无其他说明的情况下,保温 层分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 范》GB50264的有关规定。 12.1.6保温层外保护层应具有阻燃性能。当热力设备和架空热 力管道布置在室外时,保护层应具有防水、防晒和防锈性能。 12.1.7阀门及附件和其他需要经常维修的设备和管道,宜采用 便于拆装的成型保温结构。 12.1.8立式保温设备和保温立管的高度超过3m时,应按管径 大小和保温层重量及厦度、设置保温材料的支撑件

    12.2.1设备和管道的外表面应做防腐处理,敷设保温层前,设 备和管道的表面应清除干净,并刷防腐涂料。除锈等级、表面 粗糙度及清洁度应满足防腐涂料对设备和管道表面处理质量的 要求或设计要求,表面处理施工操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涂 装前钢材表面处理规范》SY/T0407的相关规定。 12.2.2防腐涂料的耐温性能应满足介质设计温度的要求。 12.2.3室外布置的保温设备和架空敷设的保温管道,采用不耐 腐蚀的材料作保护层时,其表面应刷防腐涂料。 12.2.4理地设备和管道的防腐层材料和防腐层厚度应根据设备 和管道的防腐要求及土壤的腐蚀性确定。 12.2.5设备和管道的表面或防护层表面的涂色和标志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油气由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规范》SY/T0043或 有关标准的规定。

    13建筑结构、电气和供暖通风

    13.1.1燃油泵房、日用油箱间、燃气调压间和炉前操作间的火 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油泵房和日用油箱间属于丙类生产厂房,其建筑均不 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 2燃气调压间属于甲类生产广房,其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 火等级。 3炉前操作间属于丁类生产厂房,其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 火等级。 13.1.2燃气调压间泄压面积和泄压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13.1.3燃油泵房、炉前操作间采用封闭式建筑时,安全出口不 宜少于2个,其中1个应直通室外且满足运输最大设备的要求。 当独立炉前操作间总长度小于12m,且总建筑面积小于200m 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13.1.4炉前操作间、燃油泵房、日用油箱间和燃气调压间与相 部辅助房间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隔墙上开设的门应为甲级 防火门。 13.1.5燃气调压间、日用油箱间宜预留能通过设备最大搬运件 的安装洞,安装洞可结合门窗洞或非承重墙设置。 13.1.6建(构)筑物的结构选型、布置宜规则对称,并应满足 工艺安装和生产、检修的要求。 13.1.7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烈度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及《构筑物抗震设计规

    范》GB50191的有关规定。各类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 及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建(构)筑物 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453的有关规定。 13.1.8操作平台宽度不应小于800mm,扶梯宽度不应小于 500mm。经常使用的钢梯坡度不宜大于45°。钢结构斜梯的其 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 2部分:钢斜梯》GB4053.2的有关规定;钢结构平台的其他要 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 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的有关规定。 13.1.9受腐蚀介质侵蚀的建(构)筑物的防腐蚀措施,应根据 腐蚀介质及其对建(构)筑物的作用条件,结合所在环境及自 然因素等影响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 设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 13.1.10建(构)筑物基础设计遇到不良地质,应进行地基处 理。地基处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的规定

    13.2.1导热油供热站的用电负荷级别应根据工艺要求、负荷的 重要性和环境特征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 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有关规定。消防用电设备负荷等 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 关规定。

    13.2.2导热油供热站的供电电源,宜采用电压为380V的外

    导热油供热站的供电电源,宜采用电压为380V的外接

    电源。配电宜采用放射式为主的方式。当有数台机泵时,宜折 机泵为单元分组配电。供配电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 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有关规定

    13.2.3导热油供热站控制系统、通信系统及站内重要负荷应采 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蓄电池后备时间不宜少于0.5h

    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的有关规定。 13.2.5电动机、启动控制设备、配电装置、灯具和导线型式的 选择,应与导热油供热站各个不同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环境分 类相适应。

    13.2.0电动机直就地设置控制按钮箱,其控制联锁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的有关规 定,控制按钮箱宜装设在电动机附近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

    1室内照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的有关规定,室外照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作 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GB50582的有关规定。 2照明设计应包括正常照明、局部照明和应急照明,应急 照明设计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规定。 3应急照明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第1 部分:标志》GB13495.1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的有关规定,并有消防认证标志。 13.2.8导热油供热站室外线路宜采用电缆直理地敷设,室内线 路宜采用电缆穿热镀锌焊接钢管保护理地敷设。当采用电缆沟 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应进行充砂填实。电缆不得与易燃和可燃 液体管道、热力管道同沟敷设。 13.2.9生产设施爆炸危险场所区域的划分和范围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石油设施电气设备场所I级0区、1区和2区的分类推 荐作法》SY/T6671的有关规定。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的 选择和线路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 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13.2.10导热油供热站内建(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 规定。

    1室内照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的有关规定,室外照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作 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GB50582的有关规定。 2照明设计应包括正常照明、局部照明和应急照明,应急 照明设计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规定。 3应急照明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第1 部分:标志》GB13495.1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的有关规定,并有消防认证标志

    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和现行行业标准《油气由防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Y/T 0060的有关规定。 13.2.12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没计规范》GB/T50065的有关规定。供热站内防雷接地、防静 电接地、电气设备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信息系统设备接地宜 采用共用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13.3.1供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设置有集中供暖的站场,宜依托站场热源。如没有可 靠的依托热源或采用依托热源不经济时,可采用自建热源。 2站内主要房间的供暖、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宜符合表 13.3.1 的规定

    表13.3.1供暖、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

    3在控制室、配电室等建筑物内,宜采用电供暖装置。 采用热水供暖时,供暖系统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且房间内不 许安装阀门、丝堵、泄水装置等。

    采用热水供暖时,供暖系统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且房间内不允 许安装阀门、丝堵、泄水装置等。 13.3.2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房间通风宜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工艺 生产要求时,应采用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相结合的联合通风方 式或机械通风方式。 2房间的通风量应根据工艺设计要求计算确定重庆标准规范范本,通风换气 次数不应小于表13.3.2的规定。

    13.3.2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13.3.2通风换气设计参数

    13.3.3空气调节装置宜选用机电仪一体化设备。空调机宜选用 电制冷空调机。 13.3.4导热油供热站建(构)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 计,除符合本规范之外,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天然气 地面建设工程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Y/T7021的有 关规定。

    14.0.1导热油供热站的消防系统设计应与其所在的油气地面工 程统筹考虑。 14.0.2导热油供热站的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 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 14.0.3燃油罐区宜设置灭火系统,且灭火系统宜为低倍数泡沫 灭火系统,其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 计规范》GB50151的有关规定。 14.0.4燃油罐区宜设置消防冷却水系统,其系统设计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规定执行。 14.0.5导热油加热炉炉膛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14.0.6建(构)筑物的灭火器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

    14.0.1导热油供热站的消防系统设计应与其所在的油气地面工 程统筹考虑。 14.0.2导热油供热站的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 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 14.0.3燃油罐区宜设置灭火系统,且灭火系统宜为低倍数泡沫 灭火系统,其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 计规范》GB50151的有关规定。 14.0.4燃油罐区宜设置消防冷却水系统,其系统设计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规定执行。 14.0.5导热油加热炉炉膛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14.0.6建(构)筑物的灭火器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

    交通标准15.1大气污染物防治

    15.1.1导热油加热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和所在地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15.1.2燃油导热油加热炉宜设置除尘装置。 15.1.3导热油加热炉烟气排放中二氧化硫浓度超过标准时,应 设置脱硫装置。 15.1.4当采用湿法脱硫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有防腐措施。 应设置废液收集池,外排废液应经无害化处理。 3 应采取防止烟气带水、后部烟道及引风机结露的措施。 4 严寒地区的装置和系统应有防冻措施。 15.1.5导热油加热炉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超过标准时,宜采用 先进的低氮燃烧装置,仍不能满足标准要求时,应采取烟气脱 销治理措施。 15.1.6导热油加热炉烟气排放系统中采样孔、检测孔的设置,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 规定,并宜设置工作平台。

    15.2噪声与振动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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