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476T-2015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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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 47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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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时所用建筑部件风电场标准规范范本,应满足企业规定的安装条件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加载试验时 损坏。 加载试验装置应具有对试样施加恒定荷载1min以上的能力。 抗震连接部件试验荷载施加方向应根据使用 进行试验(见图1)
图2侧向管道连接部件加载示意图
7.2.6对于纵向管道连接部件, 管道轴线(见图3)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8.1.1.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正式投产后,如产品结构、材料、工艺、关键工序的加工方法有重大改变时;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d)产品停产三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8.1.1.2产品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
表1型式检验及出厂检验
注:6.3中组件荷载性能只针对管道类组件进行检
3.1.2.1产品出厂检验由产品制造厂或制造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执行。 B.1.2.2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
8.2.1型式检验采取随机抽样,抽样基数不少于10套,抽样数量为3套。 8.2.2出厂检验以每100套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样品数为5套,样品数量少于100套时也应抽取 3套,样品数少于10套时应全检
8.3.1产品出厂检验项和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表1规定要求者判定为合格产品,该批产品方可附带 产品质量合格证包装出厂。 8.3.2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中出现不合格产品时,允许加倍抽样产品数量进行检验。抽样产品全部合 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如仍不合格则判定为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应出厂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9.1.1抗震支吊架应设清晰耐久性标志,至少包括: a)规格型号; b)生产厂名称或商标; c)生产日期或出厂编号。 9.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9.2.1支架在包装箱中应单独固定。
9.2.1支架在包装箱中应单独固定。 9.2.2产品包装中应附有使用说明书和合格证。 9.2.3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放置方向、堆放件数限制、贮存防护条件等。
支架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避免与腐蚀性物质共同贮存,贮存温度为一10℃~十
A.2组件荷载试验步骤
图A.1支吊架组件安装测试装置
A.2.3在试验中,前15次循环加载的力值幅值是固定的,其后每次循环加载的力值幅值都是
试验中,前15次循环加载的力值幅值是固定的,其后每次循环加载的力值幅值都是前次循环
路桥管理及其他CI/T 4762015
载幅值的(号)倍,直至完成55次循环加载,或者达到A.2.4规定的实验终止条件。前15次循环 力值幅值根据A.2.2确定。全程加载公式如式(A.1)和式(A.2): F=X,N≤15次
式中: F —加载力,单位为千牛(kN); X——初始力,单位为千牛(kN); N循环加载次数
水产标准,15次
图A.2加载历程(组件测试)
断裂或产生超过范围的变形,则该组样品试验完成。 通过检查数据并确认样品发生断裂或变形超过范围时所受到的实测力值,以该点为起点,在负 上回退到前一次完整循环并记录其数据,从而确定其试验载荷。由于该抗震支架组件的测试需 验装置中使用四套组件,因此将试验载荷除以4后才是单套支架组件的试验载益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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