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802.1~6-2007 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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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导管采用材料本身颜色,用户有特殊要求除外。 5.1.1.2导管外观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5.1.2.1导管的公称长度以有效长度表示,为插口端部到承口底部的距离,公称长度偏差为有效长度的 0~+0.5)%。 5.1.2.2氮化聚氯乙烯及硬聚氯乙烯塑料电缆导管(包括实壁结构、双壁结构)的公称长度为6m,玻 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的公称长度为4m、6m,纤维水泥电缆导管的公称长度为2m、3m、4m,承推 式混凝土预制电缆导管的公称长度为1m。公称长度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5.1.2.3导管的公称内径、承口内径允许偏差与承口最小深度要求详见表3,公称壁厚允许偏差详见表 4.承插式混凝士制电缆导管的尺寸要求按DL/T802.6规定。

    公称内径、承口内径允许偏差与承口最小深度

    注1:承口最小深度是从承口端部到承口底部的最小距离: 注2:承口内径偏差为制造与设计的差数; 注3:其他规格尺寸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屋面标准规范范本,其公称内径允许偏差、承口内径允许偏差以及承口最小深度以与表 接近的一档为准。

    表4公称壁厚允许偏差

    DL/T 802.1 2007

    5.1.2.4导管弯曲度(按导管有效长度)

    氯化聚氯乙烯及硬聚氯乙烯塑料电缆导管:公称内径d≤150mm时,弯曲度应不大于有效长度的 1.0%;d>150mm时,弯曲度应不大于有效长度的0.5%。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公称内径d≤150mm时,弯曲度应不大于有效长度的0.5%;d>150mm 时,弯曲度应不大于有效长度的0.25%。 纤维水泥电缆导管:弯曲度应不大于有效长度的0.25%

    纤维水泥电缆导管采用套管套接,除非产品构造土有特殊要求,其他导管一般均采用承插式连接, 采用承插式或套管连接的导管,其接头均应用橡胶弹性密封圈密封连接,橡胶弹性密封圈的性能应符合 HG/T3091的要求。

    5.4.1接头密封性能

    表5塑料电缆导管的环刚度等级

    适用于塑料电缆导管,落锤冲击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冲击锤头要求:锤头球面曲率半衔 50mm,冲头柱直径为90mm

    适用于塑料电缴导管,负荷变形性能见表6

    5.7耐热性能 适用于塑料电缆导管,耐热性能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适用于塑料电缆导管,耐热性能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导管除应满足表2规定的通用技未要求外 如产品标准中另有规定其他非通用技术要求,还应满员 其相应的非通用技术要求,如耐化学介质、 导热、燃等

    6试样、试验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6.1试样的制备、数量要求

    6.1.1试样在试验前需经外观和尺寸检查,符合相应产品标准或试验方法所规定的试样制备要求。 6.1.2试样数量应符合本部分及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6.2.1塑料电缆导管的试验室环境条件应符合GB/T2918的规定。 6.2.2塑料电缆导管以外的导管的试验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产品标准中未作规定的,试 验环境条件为室温。

    适用于塑料电缆导管。 6.3.1试验前,试样需在试验室环境条件下至少放置24h,仲裁试验时需至少放置48h。若不具备试验 室环境条件,试验前,试样可在干燥器内至少放置24h。 6.3.2特殊状态调节条件按需要而定。

    6.4.1试样龄期要求

    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标准中未作说明的,试样龄期不作要求。 6.4.2外观、尺寸

    导管的公称内径和承口内径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6.4.2.3壁厚 导管的壁厚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在导管两端分别进行测量。 6.4.2.4长度 导管的长度用精度为1mm的钢卷尺进行测量

    6.4.2.5 弯曲度

    6.4.2.6承口最小深度

    用精度为0.5mm的钢直尺测量。

    用精度为0.5mm的钢直尺测器,

    从导管上承口以外部位取长度(300土10)mm管段为试样,试样两端应垂直切平,玻璃纤维增强塑 料电缆导管试验按GB/T5352规定,试样垂直方向变形量为原内径的5%;热塑性塑料电缆导管试验按 GB/T9647规定,试样垂直方向变形量为原内径的3%,试验结果按式(1)计算:

    SN= 0.0186+0.025x 4Y dJaY

    DL/T80212007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适用于产品的定型检验、生产过程稳定性检验和质量监督检验,型式检验为周期检验计 抽样检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时间超过3个月恢复生产时。 d)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1次。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供需双方合同有要求时。 g)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4出厂、型式检验项目 按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7.5不合格和不合格品的分类 根据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程度,不合格分为A类、B类、C类不合格,不合格品分为A类、B类 C类不合格品。A类表示极重要质量特性,B类表示重要质量特性,C类表示一般质量特性。 一A类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A类不合格,也可能还有B类和(或)C类不合格的单位 品。 B类不合格品:有个或个以上B类不合格,也可能还有C类不合格,但不包含A类不 格的单位产品。 一C类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C类不合格,但不包含A类和B类不合格的单位产品。 7.6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及转移规则 应符合GB/T2828.1的规定。

    按椎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7.5不合格和不合格品的分类

    根据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程度,不合格分为A类、B类、C类不合格,不合格品分为A类、B类、 C类不合格品。A类表示极重要质量特性,B类表示重要质量特性,C类表示一般质量特性。 一A类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A类不合格,也可能还有B类和(或)C类不合格的单位产 品。 B类不合格品:有个或个以上B类不合格,也可能还有C类不合格,但不包含A类不合 格的单位产品。 一C类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个以上C类不合格,但不包含A类和B类不合格的单位产品。 7.6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及转移规则 应符合GB/T2828.1的规定。

    同一原材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同一型号规格、稳定连续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 个检验批;当两个月内生产总数不足1200根,但不少于150根时,也可作为一个检验批

    样本量由样本量字码确定,对特定 的检验水平使用表7查找适用的字码

    一般检验水平为Ⅱ的一次抽样方案(正常、力

    8.4接收质量限(AOL)与不合格质量水平(ROL)的确定

    质量限(AOL)与不合格质量水平(ROL)的码

    出厂检验按GB/T2828.1进行,根据接收质量限(AQL)、样本量字码和判别水平确定插样方案, 般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抽样方案按表7进行。 示例: 一般检验水平为II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查表7,对批量为91~150,查出样本量字码为F,样 本量为20,对接收质量限(AQL)为2.5时,接收数A。为1,拒收数R为2。对接收质量限(AQL)为 4.0时,接收数A。为2,拒收数R.为3。

    8.51.2样本的抽取

    样本可在批生产出来以后或在批生产期间按简单随机抽样方式从批中抽取,当批由子批或层组成 时,应使用分层抽样。按此方式,各子批或各层的样本量与子批或层的大小是成比例的。 使用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时,每个后继的样本应从同一批的剩余部分中抽取

    8.5.2型式检验抽样方案

    8.5.2.1抽样方案类型的选择

    检验按GB/T2829进行,根据不合格质量水平和判别水平确定抽样方案。一般采用正常检验一

    1 2231019223412201334145164451562014515562556注:A。一合格判定数、R一不合格判定数。表 9 判别水平Ⅱ的二次抽样方案不合格质量水平(RQL)样本盘样本304050LAR.AReAcRe*第一20第二24第一第二m第一42第二412第一5203第二5134第一602313第二6123445第一83135第二8344556第一1013525第二10455667第一121525第二125661第一16 25第二166注:*一使用对应的一次抽样方案;A合格判定数:R。一不合格判定数。14

    8.5.2.3周期检验后的处置

    按GB/T2829的规定进行。

    9.1出厂检验批的可接收性或不可接收性的判定

    9.1.1一次抽样方案

    9.1.2二次抽样方案

    9.2周期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

    9.2.2.2二次抽样方案

    10标志、包装、堆放和出厂合格证

    DL/T 802.E2007

    导管外表面应有明显标志,标志的大小应适当,在堆放、运输、装卸和正常安装中字迹仍应保持清 楚。产品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生产执行的标准编号。 b)产品名称、类别、型号规格。 c)原材料类型。 d)生产厂名称(或商标)、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 e)小心轻放、严淼抛掷。

    10.3.1产品应按类别、型号规格及生产日期分开堆放整齐,产品堆放场地应平整,可采用分层交叉堆 放,承口部位应交错放置,防止挤压变形。底部用垫木、管枕或草包铺好,垫木、管枕间距应在1m以 内,导管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 10.3.2塑料电缆导管宜室内存放,堆放处应远离热源,如确需露天堆放时必须有遮盖或其他防护措施, 露天堆放的存放期不得超过1年。纤维水泥导管及混凝士导管可以露天堆放,其他导管的堆放条件根据

    DL/T802.12007

    发货时须将出厂合格证随货送达用户,同时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用户有特殊要求的性能指 标,产品出厂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生产执行的标准及编号。 b)产品名称、类别、型号规格。 c) 生产厂名称(商标)、地址及生产日期(或批号)。 d)产品数量、批量编号。 e)产品性能检验结果(包括所使用的原材料)。 f)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与专职检验员签章。 名)装卸、运输、施工及安装等注意事项。

    发货时须将出厂合格证随货送达用户,同时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用户有特殊要求的性能指 标,产品出厂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生产执行的标准及编号。 b)产品名称、类别、型号规格。 c) 生产厂名称(商标)、地址及生产日期(或批号)。 d)产品数量、批量编号。 e)产品性能检验结果(包括所使用的原材料)。 f)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与专职检验员签章。 g)装卸、运输、施工及安装等注意事项。

    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cable conduits Part 2: Cable conduits of fiberglass reinforced plastic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政革委员会 发布

    肌 19 范围 20 规范性引用文件 20 3产品分类、型号规格和标记 20 4技术要求 21 5试验方法 6检验规则 24 7判定规则 .24 8标志、包装、堆放和出广合格证、 **2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分离盘法测定机械缠绕管的环向拉伸强度 2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管刚度与环刚度对照表

    DL/T802.22007

    第2部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

    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

    部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

    本部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的产品分类、型号规格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判定规则、标志、包装、堆放和出广合格证。 本部分适用于以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及其制品为增强材料、热固性树脂为基体,采用手工缠绕和机械 缠绕等工艺制成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

    3产品分类、型号规格和标记

    按成型工艺分为手工缠绕和机械缠绕(又分夹砂与不夹砂)两种,其结构形状(为方便脱模 有少许锥度)见图1。

    3.1.2按环刚度(5%)等级划分

    3.1.3按增强材料划分

    按使用的增强材料分为无碱玻璃纤维与中碱玻璃纤维两种

    导管的型号用拼音符号DBJ、DBJ或DBS表示,导管的规格见表1。

    DL/T80222007

    注1:当用户有特殊要求时,也可生产其他规格的导管, 注2:SN25、SN50、SN100分别为环刚度(5%)等级。

    基体材料为不饱和聚酯树脂,其性能应符合GB/T8237的规定。

    宜便用无碱成份的玻璃纤维 无捻粗纱布作增强材科,严禁便用陶土璃 含有高碱成份的玻璃纤 玻璃纤维无拾粗纱和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性能应分别符合GB/T18369和GB/T18370的规定

    导管中允许掺加少许石英砂、氢氧化铝、碳酸钙等无机非金属颗粒材料作为填料,填 应不小于95%,含湿量应不大于0.2%。

    导管颜色应为材料本身颜色或按用户要求,色泽应均匀;导管内外表面应无龟裂、分层、针孔、毛 边、毛刺、杂质、贫胶区、气泡等缺陷;内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凹凸不平;导管两端面应平齐、无 毛边、毛刺;承口、插口两端内外侧边缘均应有倒角,以防止电缆在抽拉时受到损伤。

    尺寸偏差应符合DL/T802.1中表3、表4的规

    路桥施工组织设计 尺寸偏差应符合DL/T802.1中表3、表4的规定

    导管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3环刚度(5%)等级

    样的制备、数量和试验务

    应符合DL/T802.1和本部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要求,试样的试验龄期为导管制作好后5天及以上 5.2外观、尺寸测量 应符合DL/T802.1的规定,

    手工缠绕成型导管按GB/T1447规定,采用I型试样进行试验;机械缠绕成型导管按附录A: 方法进行试验。

    工程技术5.4弯曲强度和浸水后弯曲强度

    弯曲强度按GB/T1449规定试验。浸水后弯曲强度试验时,试样应先在100℃沸水中浸泡2h后按 GB/T1449规定试验,浸水前后的试样应在相邻部位取样。 对手工缠绕成型导管,试样在导管上直接取样;对机械缠绕成型导管,各种规格导管在稳定连续生 产1200根,或当连续生产30天内导管总数不足1200根时,均须在同条件下至少制作一组平板试样, 在平板试样上沿周向取样。

    按GB/T3854的规定试验,试验时允许除去试样外表面的油漆涂层。 5.6环刚度(5%) 按GB/T5352的规定试验,按DL/T802.1中环刚度公式计算试样垂直方向内径的5%变形量时的环 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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