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5 001 2014-10501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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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5 001 2014-10501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设计规范
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宅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 视为特别重要的负荷;普通居民用电负荷及其它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为三级负荷。各类负荷分级 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宅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 应视为特别重要的负荷;普通居民用电负荷及其它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为三级负荷。各类负荷分级 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2.2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5.2.3 一 级负荷中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不充许中断供 电的负荷,应符合下列要求: 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电源供电系统。 6 设备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要求。 5.2.4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双回线路供电。
a)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电源供电系统。 b)设备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竣工资料,应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要求。 5.2.4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双回线路供电。
新建住宅每户用电负荷宜综合考虑新建住宅所在城市的规模、住宅建筑面积和标准等因素,一般按 以下原则确定: a) 每套住宅建筑面积在60m及以下,用电负荷不宜小于4kW;建筑面积在60m~120m,用电 负荷不宜小于8kW;建筑面积在120m~150m,用电负荷不宜小于12kW;建筑面积在150m 以上时,用电负荷不宜小于16kW,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40W/m~50W/m计算。 新建住宅内公共设施用电负荷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物 业管理类60W/m~100W/m;商业(会所)类100W/m~150W/m。 新建佳宅内公建用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及以下的,可由公用配电变压器引出专用低压回路供 电。对供电电源有特殊要求的一、二级负荷应设置专用的低压配电室,并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超过100kW时,应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
5.3.2配电变压器容量计算
配电变压器容量可按公式(1)确定:
谷里按公式 ()拥定: S, = Z P × K, (1) 式中: St—变压器容量,kVA; P.一—每套住宅或公共设施的用电负荷,kW; K一一每套住宅或公共设施对应的配置系数。住宅负荷的配置系数宜不小于0.5,公共设施用电负 街的配置系数宜按1.0。
5.4.1电能计量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 电能计量装置的设置应保证电气安全、计量准确以及装置的可靠性和封闭性,避免扰民,方便 客户使用,并考虑供电部门对计量装置抄表、换表等日常维护因素。电能表、互感器等计量设 备应设置在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内。 b 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应分别装设电能计量装置。对执行同一电价的,宜相对集中设置电能计 量装置,其配置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的有关要求。 C 住宅用电宜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方式。每套住宅用电负荷不超过12kW时,宜采用单相电源进线 用电负荷超过12kW时,宜采用三相电源进线 d) 电能计量箱应选择在住宅单元内楼梯间公用部位墙面装设,装设在室外的电能计量箱应避免阳 光直晒,电能计量箱下沿距安装处地面不小于1.5m e) 电能计量箱集中安装时,每面墙安装电表数不应超过8块, 4.2 新建住宅公用建筑及公共服务设施用电计量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由公用配电变压器引出专用低压回路供电的用电设施宜设置专用低压电能计量装置,有专用低 压配电室的,电能计量装置宜装设在专用低压配电室计量柜(箱)内。 公用配电变压器应设置台区关口计量装置,宜选择在公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计量。 4.3新建住宅内宜同步配套建设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接入供电部门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4.4公用配电变压器供电的电能计量装置,宜装设公用配变采集终端和低压集中抄表终端(包括低 集中器、低压采集器) 4.5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数据传输通信网络,可以选择专用或公用无线、有线通信网络以及电 1线裁波通信网终。有条件的新建住宝,宜优先采用光纤通信网终
.5.1中压配电电压应采用10kV(20kV供区为20kV),低压配电电压采用220V/380V。 5.2 新建住宅建筑中压配电宜由两路电源供电,电源宜从邻近的电源点取得,并遵循以下原则: 新建住宅公用接入容量较小时(10kV容量在2000kVA及以下,20kV容量在4000kVA及以下), 可接入公用架空线路,有条件时可接入电缆网。 b 新建住宅公用接入容量较大时(10kV容量超过2000kVA,20kV容量超过4000kVA),应由邻近 或新建中压开关站、环网单元供电。 5.3 新建住宅建筑低压配电应根据负荷大小和建筑特点选择接入方式,遵循以下原则: a) 7层及以下住宅、负荷不大于100kW的公共建筑应由低压电缆分接箱出线接入。 b) 7层以上住宅由配电室内配变低压出线开关直接接入。 c) 别墅区,以别墅为供电单元,采用放射式供电,由低压电缆分接箱出线接入。向别墅供电的电 缆分接箱应设置在公共区域内,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7开关站、环网单元、配电室选址
5.7.1开关站、环网单元、配电室应保证与住宅建筑的安全距离,应满足防火、防震、防渍水、防潮、 防尘、防小动物、通风降噪、防盗等各项要求。 5.7.2开关站、环网单元、配电室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设备 运输方便、进出线便利,并留有不小于2.5m的消防、检修通道。 5.7.3对容积率较高的新建住宅,地面上确无开关站、环网单元、配电室用地时,亦可设置在地下, 但不应设置在最底层。开关站、配电室的层高不宜小于4.2m。 5.7.4配电室正上方不应设置卫生间、水箱、水池等易积水建筑,站室地坪应高于同层地面300mm以 上,站室内外应有效隔离阻水,站室内配置自动抽排设施。地下站室应具备运输检修通道。 5.7.5超高层住宅建筑,宜根据负荷分布在建筑物中间楼层或顶层预留配电室的位置,应充分考虑电 气设备的垂直、水平运输通道及楼道的承重水平
5.7.6 当配电室设在任宅建筑内时,不应设在任户的止上方、止下方、贴和住宅建筑疏放出口的两 侧。 5.7.7开关站、环网单元、配电室内不应有与电气设备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5.7.8配电室布点应考虑低压线路首末端的电压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 技术导则》DL/T599的有关规定。由变压器至用电客户电表的低压线路路径长度一般宜在150m以内, 当需超过250m时,应进行允许电压降及电压质量校核
5.8开关站、环网单元、配电室建筑
5.8.1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宜为地面上独立式建筑,并应采用坡屋顶、框架式结构;室内 墙面须刷白色乳胶漆,地面宜采用自流平型环氧地坪。户外环网单元应采用景观式外壳,与外部环境相 协调。
.0. 墙面须刷白色乳胶漆,地面宜采用自流平型环氧地坪。户外环网单元应采用景观式外壳,与外部环境相 协调。 5.8.2 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的门应为防火门,并符合下列规定: a 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 为甲级防火门,通往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b) 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位于多层建筑的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 甲级防火门,通往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位于多层建单元筑的一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 级防火门; d)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位于地下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 甲级防火门; e)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f)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5.8.3 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宽度加0.3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 大高度加0.5m。 5.8.4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5.8.5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宜装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 临街的一面不宜开设窗户。窗户外侧应装设铁丝网或铝合金网。 5.8.6配电室门应向外开,并应装锁。相邻配电室之间设门时,门应能双向开启或向低压配电室开启。 5.8.7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各房间的门,不宜直通含有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 场所。 5.8.8 当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向结构专业提出荷载要求并应设有运 输通道。 5.8.9各设备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5.8.10长度大于7m发配电装置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当开关站、户内环网单 元、配电室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装置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5.8.11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的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当开关站、户内 环网单元、配电室设置在地下层时,其进出地下层的电缆口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5.8.12户外环网单元基础底座应高出地面300mm,底座强度应不低于C20。设备排列应整齐,必要时 应设置防护围栏,同一区域设备外观、标识应保持一致
5.8.4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5.8.5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宜装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 临街的一面不宜开设窗户。窗户外侧应装设铁丝网或铝合金网。 5.8.6配电室门应向外开,并应装锁。相邻配电室之间设门时,门应能双向开启或向低压配电室开启。 5.8.7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各房间的门,不宜直通含有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 场所。 5.8.8 当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向结构专业提出荷载要求并应设有运 输通道。 5.8.9各设备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5.8.10长度大于7m发配电装置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当开关站、户内环网单 元、配电室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装置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5.8.11开关站、户内环网单元、配电室的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当开关站、户内 环网单元、配电室设置在地下层时,其进出地下层的电缆口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5.8.12户外环网单元基础底座应高出地面300mm,底座强度应不低于C20。设备排列应整齐,必要时 应设置防护围栏,同一区域设备外观、标识应保持一致
6.1.1电缆通道设计应与新建住宅道路规划及区内环境相匹配,按终期规模一次建成。通道断面需考 虑信息管网的敷设断面。 6.1.2架空电力线路设计应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和 新结构。 6.1.3城区中压线路供电半径不宜大于3km,近郊不宜大于5km。因电网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 保证电压质量的技术措施。 6.1.4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应便于敷设、维护。 d 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6.1.5 电源布线系统宜考虑电磁兼容性和对其他弱电系统的影响。 6.1.6 供配电线路的敷设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新建架空线路设计应符合《66kV及 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的规定,住宅建筑配电线路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 范》JGJ16的规定。
6.2.1主十道路和新建住宅内应采用排管方式,中压配电线路排管内径应统一按不小于Φ150mm建设。 排管宜采用高强维纶水泥管、涂塑钢管或无碱玻璃纤维钢管等。其中水泥管抗压强度不应小于25MPa, 破璃钢管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0MPa,涂塑钢管抗压强度不应小于410MPa。 6.2.2对于新建住宅红线内绿化及铺砖人行道路地段,宜采用无混凝土包封的排管,其底部应采用素 土夯实后C10混凝土打垫层,排管之间用细沙填充,上部回填土实。 6.2.3对于新建住宅红线外的市政道路及新建住宅红线内的行车道路地段,应采用混凝土包封的排管, 其底部应采用碎石或混凝土打垫层,浇筑不小于0.1m高混凝土底板,排管之间及上部浇筑C20混凝土, 并结合顶部道路荷载选用合适的排管材质。 6.2.4对穿越过街且无法进行明挖敷设电缆排管的地段,宜采用拖管施工方式, 6.2.5电缆工作并的设置应与现有或规划道路建设相结合:电缆通道盖板与路面平齐,并能开启,不 应设在道路中间;盖板表面宜与道路景观材料相协调。 6.2.6电缆工作井宜采用混凝土现浇或预制结构,电缆工作井和设备电缆夹层防水等级应达到3级, 抗渗等级达到P6级。 6.2.7电缆敷设路径起、终点及转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30m~50m处应设置电缆警示桩(带)或行道警 示砖。
6.3.1新建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线路应采取全绝缘化处理。绝缘线外层的绝缘套、绝缘盒及其 它绝缘部件,应有高于绝缘导线的耐压强度。 6.3.2市区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线路路径走廊位置,应与各种管线和其 他市政设施统一安排。 6.3.3中压架空线路的架设,应结合终期电力需求,同一架空线路走廊的中压线路不宜超过三回。对 于单回路杆塔,导线可采用三角排列或水平排列;对于多回路杆塔,导线可采用三角和水平混合排列或 垂直排列。 6.3.4中、低压架空绝缘线路的档距不宜大于50m,中压耐张段的长度不宜大于1km
6.4.1电缆敷设方式的选择,应视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电缆类型、数量等因素,以及满足运行可靠, 更于维护和技术经济合理的要求选择。 6.4.2明敷1kV及以下电力及控制电缆,与1kV以上电力电缆宜分开敷设。当需并列敷设时,其净距 不应小于150mm。相同电压的电力电缆互相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35mm,并不应小于电缆外径,在梯架 托盘内敷设时不受此限。 6.4.3电缆在梯架、托盘或线槽内可以无间距敷设,但敷设后梯架、托盘或线槽横断面的填充率应满 足电力电缆不大于40%,控制电缆不大于50%。新建梯架、托盘或线槽外表面应明确标示电缆回路数、 电缆走向及电压等级(可采取悬挂标识牌或喷印方式处理),标示应清晰、准确,每隔5m间距设置。 6.4.4电缆在屋内埋地、穿墙或穿楼板时,宜采用阻燃硬质聚氯乙烯管。
6.5.17层以上住宅建筑内应设置电气竖井。向高层建筑供电的垂直干线,宜采用插接式密集母线或 预制分支电缆, 6.5.2对于十至十八层的住宅建筑垂直供电干线,宜采用预制分支电缆;对于十九层及以上的住宅建 筑垂直供电干线,应采用插接式密集母线,并宜分段供电。几个垂直干线回路的所供层面应尽可能相等, 垂直干线以三相四线及保护接地干线全长放至各层面。 6.5.3高层住宅建筑内强电和弱电线路宣分别设置竖并,当受条件限制需合用时,应采取分区隔离措 施;重要负荷的不同回路之间、与普通负荷回路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竖井的面积应根据设备的数量、 进出线的数量、设备安装、检修空间等因素确定,强电井尺寸不宜小于0.8mX1.2m。高层住宅建筑利 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 6.5.4竖井内含两回及以上数量预制分支电缆或插接式密集母线时,应明确标示干线供电范围。 6.5.5竖井内接地端子及接地千线在住宅楼建设期间由建设方同步安装。 6.5.6电气竖井内应设置电气照明,楼板处的洞口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 6.5.7同一竖井内不应同时采用预制分支电缆和插接式密集母线。当低压线路采用电缆与密集母线结 合的方式时,竖井内的无负荷楼层亦应采用密集母线。
7.1.1配电自动化的建设应与一次网架相协调,遵循“标准化设计、差异化实施”原则,按照设备全 寿命周期管理要求,充分利用设备资源,优先采用成熟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7.1.2城市配网配电自动化已覆盖区域和正在实施配电自动化区域内的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应同 步建设配电自动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 7.1.3配电网通信系统应满足配电自动化、电能信息采集系统、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储 能装置站点的通信要求。
7.2配电自动化功能配置
7.2.1进出线较多的开关站、重要的环网单元、主干线联络开关和必要的分段开关等关键性节点应配 置“三遥”配电终端,实现遥测、遥信、遥控功能。配电室、一般环网单元和分支开关等一般性节点应 配置“两遥”配电终端,实现遥测、遥信功能。配电变压器利用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的信息交互实 现遥测功能。
7.2.2未同步建设配电自动化的开关站、 配电室及柱上开关应预留配电终端安装空间及配 电自动化接口。 7.2.3实施配电自动化的开关站、环网单元、配电室应配置专用后备电源,后备电源应能保证配电终
7.3配电自动化通信系统
7.3.1对配置有遥控功能的配电自动化应优先采用光纤专网通信方式,宜选用EPON无源光网络等通信 支术。依赖通信实现故障自动隔离的馈线自动化区域应采用光纤专网通信方式,满足实时响应需要;对 于配置遥测、遥信或故障指示器的情形,可采用无线网络等其他有效的通信方式。 7.3.2配电自动化通信光缆的芯数应满足设计要求并作适当预留,光缆路由的设计应满足配电自动化 规划布局的要求,兼顾其他业务的扩展应用;对于沟道和隧道敷设的光缆应充分考虑防水、防火措施。
7.4环境安全智能控制系统
7.4.1开关站内宜配置环境安全智能控制系统,实现通风、温控、防凝露、事故排烟、浸水报警、无 线查询和报警等智能控制功能。 7.4.2环境安全智能控制系统应能对开关站内温度、湿度、含尘量、含氧量、SF6气体浓度、烟雾和 地下水位等因素进行信息采集,并进行调节和优化。 7.4.3环境安全智能控制系统数量应根据设备室内面积及发热量确定。发热量较小的,如单独设置的 开关站宜按每110平方米配置一台;发热量较大的,如开关站与其它配电装置(如变压器、低压柜)在 同一房间宜按每85平方米配置一台。 7.4.4开关站内应预留环境安全智能控制系统的进出风口、系统设备和传感器等安装位置。 7.4.5环境安全智能控制系统的低压电源应就近引入,采用三相五线制,穿PVC管暗敷。 7.4.6环境安全智能控制系统的远程通信模式宜采用无线监控平台方式,预留以太网/CAN通信端口, 敷设8芯网线与配电自动化通信设备连接
8.1.1中压架空线路主干线导线截面宣为150mm~240mm,分支线截面不宜小于70mm。同一区域的 主干线导线截面不宜超过3种。 8.1.2架空绝缘线路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应优先采用定型产品,条件不允许时亦可采用铁塔和钢 管杆,电杆构造的要求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8.1.3基础的型式应根据线路沿线的地形、地质、材料来源、施工条件和杆塔型式等因素综合确定。 B.1.4中压架空线路应采用节能型铝合金线夹。导线承力接续宜采用对接液压型接续管,导线非承力 接续宜采用液压型导线接续线夹或其他连接可靠的线夹,设备连接置采用液压型接线端子。 8.1.5无建筑物屏蔽的中压绝缘线路在多雷地区应逐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雷击断线,具体措施包括安 装带间隙氧化锌避雷器或防雷金具等。 8.1.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所采用的导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 GB12527和《额定电压10kV架空绝缘电缆》GB/T14049的要求。
电缆一般应根据使用环境需要,选用铠装、防水
8.2.2中压电缆宜选用铠装三芯统包型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变电站馈出至中压开关站的干线截 面宜选用400mm,中压馈出至单环网和双射网的干线截面不宜小于240mm。 8.2.3低压主干线、支干线电缆应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在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中性线 截面宜与相线截面相同。低压电缆的缆芯数应根据低压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确定。电缆截面应考虑发展 需要和设施标准化,一般应参照表1进行选择。
表1各类低压线路导线截面标准表
压电力电缆护层类型应根据电缆敷设环境选择,
8.2.4低压电力电缆护层类型应根据电缆敷设环境选择,一般股条件下: a 电缆敷设于理地排管内时,应采用铠装电缆。 b)电缆敷设于地下室托盘内时,应采用阻燃电缆。 c)电缆敷设于高层建筑物内时,应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电缆。 8.2.5电缆载流量根据运行方式、环境温度、敷设方式、并列条数和间距大小等因素综合确定。地下 直埋电缆需考虑土壤热阻系数的修正。 8.2.6各级电缆截面的选择应满足载流量、电压损失及动、热稳定的要求。单环网电缆线路的最大负 荷电流不应大于其额定载流量的50%。 8.2.7中压电缆附件可选用冷缩电缆附件或热缩电缆附件,应考虑防水。电缆铠装层和铜屏蔽层应分 别用绝缘导线单独接地。电缆中间头应绕包防火带。
8.3.1配电变压器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C) 配电变压器的声级水平应符合《6kV~500kV级电力变压器声级》JB/T10088的有关规定,配 电室整体的噪声限值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油浸式变压器噪声水平 应低于45dB,于式变压器的噪声水平应低于48dB d 10kV公用配电室内配电变压器的单台容量不宜大于800kVA,20kV公用配电变压器的单台容量 不宜大于1250kVA。 8.3.2中压开关柜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应优先选用“五防”功能完备的加强绝缘型产品,并能满足现场停电检修和维护等运行使用 要求。 开关柜应符合《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DL/T404的有关规定。应 选用LSC2类(具备运行连续性功能)、IAC级(内部故障级别)产品,应设置压力释放通道。 c) 开关柜内的绝缘件(如绝缘子、套管、隔板和触头罩等)应采用阻燃绝缘材料。 d) 户内开关柜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1。 e) 开关柜母线、进线柜、母联柜的额定容量,宜按中压开关站的最终容量一次配置到位。同一站 至内宜选用技术参数匹配小、缩构一致的开关柜
8.3.2中压开关柜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8.3.5户外环网单元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选用满足环境要求的小型化全绝缘全密封的环网单元柜,母线及进出馈线均应绝缘封闭。当 采用SF6气体作为外绝缘时,宜采用全密封共箱式环网单元柜。 环网宜采用负荷开关柜,负荷开关操作机构具备手动及电动操作方式。每单元装设电流互感器, 二次侧额定电流值宜采用5A,设置二次小室,满足配电自动化要求, C 箱体外壳应采用不锈钢板,表面喷塑,外覆木纹板;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d 宜采用可分离式肘型或T型电缆头,带外屏蔽层,安装时外屏蔽接地。电缆头的三叉分支套宜 设置在环网箱体底部上方,并有效固定。 e)户外环网单元须留有电源PT、配电终端及通信设备安装位置
8.3.6柱上开关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a) 10kV架空线路柱上分段及联络开关宜选用真空断路器或负荷开关,柱上负荷开关额定短时耐 受电流应不小于16kA,柱上断路器额定短路开断电流应不小于20kA。 b) 变电站馈线断路器保护不到的农田或山区10kV架空长线路的中末端适当位置可选用重合器 保护,额定短路开断电流不小于16kA。 10kV架空线路故障多发支线可安装自动隔离相间及接地故障的开关,对10kV架空线路用户宜 在产权分界点处安装用于自动隔离用户内部相间及接地故障的开关。
d)柱上隔离开关额定电流一般选用不低于630A,导体材质为铜T2,触头应镀银处理。 e 规划实施配电自动化的区域,开关性能应与配电自动化要求一致,预留配电自动化接口。 8.3.7 保护及自动化装置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继电保护配置应依据《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的要求配置。开关站采 用微机保护,配电变压器采用熔丝保护,架空线上接入采用柱上断路器保护。 b 微机保护装置应满足《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DL/T769要求,并在国家或电力行 业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型式实验及相关动静模试验,寿命不少于20年。 配网中压设备继电保护均采用就地配置,保护装置应与一次设备成套配置
8.4.1低压开关柜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1低压开关柜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低压开关柜一般选用母线区、设备区、电缆区互相隔离的固定式开关柜,设备导体均绝缘封闭, ? 低压开关宜采用固定式。采取下进风、上出风散热结构,防护等级不低于IP31。 b 主母线一般选用额定电流1000A、1600A、2000A、2500A,额定短时耐受电流不小于65kA/1s。 c) 低压进线、分段开关应采用框架智能型断路器,低压出线开关一般采用塑壳断路器。低压断路 器应具有瞬时脱扣、长延时脱扣三段保护,宜采用分励脱扣器,不宜设置失压脱扣。低压分段 任关可设置低压备自投装置
电缆分接箱的选型应满足
8.4.2低压电缆分接箱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封团闭。宜米用绝 缘箱体,底部严密封堵,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4。每侧箱门外应至少设置一处明显易见 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警告标志“电力符号”及文字“止步,有电危险”。 低压电缆分接箱宜采用力熔开关或断路器,一般采用电缆下进线。 c) 敷设于干线中的低压电缆分接箱,进线壳架一般选用额定电流400A、主母排一般选用额定电 流630A、额定短时耐受电流不小于10kA。 d) 低压电缆分接箱馈出回路数不宜超过3路,壳架一般选用额定电流250A、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不小于10kA、熔断器极限分断能力不小于30kA。 e 箱内配置的低压电气元件必须通过国家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认证。 B.4.3 母线插接箱及表前端子盒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a 低压馈出于线中与密集母线配套的母线插接箱内应配置楼层断路器,与预分支电缆配套的分支 电缆应接入电源检修断路器箱,电源检修断路器箱应具备防窃电功能。 母线插接箱和电源检修断路器箱内的断路器应装设带有消防联动功能的分励脱扣器,并具有剩 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其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0mA。 表前端子盒应采用快接端子,不宜加装断路器:箱体材料宜采用透明的非金属材料,具备防窃 电功能。 8.4.4 低压无功补偿装置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采用半导体开关器件和零过渡过程控制方式投切并联电容器的动态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可采 用三相补偿、分相补偿、分补和共补相结合的方式:具备过电压保护、欠电压保护、三相不平 衡保护、过电流保护、谐波超限保护及缺相保护等功能。 b) 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在自动跟踪无功负荷补偿的情况下,响应时间不应大于40mS;电容器组可 重复投切的最小时间间隔不大于40mS。 应设有电容器组运行状态或开关电器工作位置显示,三相电流、电压和功率因数应采用数字显 示。
8.4.4低压无功补偿装置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要
d)应能存储和查询系统电压、系统电流、三相有功功率、三相无功功率、补偿前后的功率因数、 投切级数、补偿容量、电容电流、故障信息、参数设置信息和通信信息等数据。信息查询应采 用汉字示方式。
8.5.1配电终端应采用模块化、可扩展、低功耗的产品,具有高可靠性和适应性。 8.5.2开关站、环网单元、配电室宜选用6~16路DTU(站所终端)配电终端,柱上开关宜选用具备开 关控制功能的FTU(馈线终端)配电终端。 8.5.3配电终端电源可采用系统供电和蓄电池相结合的供电模式。 8.5.4配电终端的结构形式应满足现场安装的规范性和安全性要求,开关站、配电室应选用落地式安 装,空间较小的户内环网单元可选用挂墙式安装。 8.5.5配电终端应支持以太网或标准串行接口,与配电主站之间的通信宜采用符合《远动设备及系统》 DL/T634规定的101、104通信规约和《循环式远动规约》DL451规定的CDT通信规约。 8.5.6配电终端设备与配电自动化通信设备宜采用一体化安装。
8.7.1电能表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公用变压器用电电能计量装置,应配置多功能智能电能表。低压三相和单相用电电能计量装置, 宜选用具有费控功能、分时功能和电量冻结功能的三相或单相电能表。 b) 公用配变采集终端和低压集中抄表终端(包括低压集中器、低压采集器)技术指标应满足《电 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DL/T698的有关要求,宜安装在电能计量柜(箱)内。 c) 分布式电源关口计量表计应具备双向计量功能,分别计量上、下网电量。表计容量以用电容量 和发电容量的最大值为标准进行配置。 8.7.21 计量专用互感器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绕组的准确度等级应根据电能计量装置的类别确定,应符合《电能计 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中的规定。 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绕组二次端子盒应能实施加封。 8.7.3 电能计量柜(箱)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电能计量柜(箱)应符合《电能计量柜》GB/T16934的规定,宜采用国家统一标准的电能计 量柜。
等类型。计量点分散设置时宜选用单体计量箱,计量点分层设置时宜选用单体组合计量箱,计 量点集中设置时宜选用整体组合计量箱。 公用配电变压器引出专用低压回路供电的电能计量装置和台区关口计量装置,宜选用电能计量 柜或配电计量综合箱。 d 电能计量柜(箱)体内计量单元和辅助单元置分区设计,各单元之间应以隔板或采用箱形结构 体加以区分或隔离,计量室应有足够空间安装电能表、采集终端、试验接线盒等。 e 户外电能计量柜(箱)应满足防雨、防尘、防腐、防阳光直射等环境条件要求,防护等级不低 于IP34D;户内电能计量柜(箱)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 3.7.4公用配变电能信息采集终端和低压集中抄表终端(包括低压集中器、低压采集器)技术指标应 满足《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DL/T698的有关要求,宜安装在低压开关柜内
住宅建筑中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应符合表A.1规定
表A.1新建住宝建筑主要用电负荷分级表
上负荷分级参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 GB50038的有关规定
为新建住宅供配电的中压开关站、配电室典型布置可参考图B.1和图B.2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中压开关站、配电室典型布置图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中压开关站、配电室典型布置图
图B.1开关站典型布置图
图B.2公用配电室典型布置图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新建住宅供电方案典型接线示意图 新建住宅供电的接线方式应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因素,根据住宅规模、负 荷情况及周边电源状况进行设计和规划,可参考以下典型接线: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新建住宅供电方案典型接线示意图 地制宜,综合考虑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规划,可参考以下典型接线:
图C.1典型接线示意图(单电源单射式)
于有重要负荷的小型住宅区。可靠性较高,占地
图C.2典型接线示意图(双电源双射式)
图C.2典型接线示意图(双电源双射式)
注:适用于中小型住宅区
图C.3典型接线示意图(户内环网单元双射式)
注:适用于大中型住宅区
注:适用于大中型住宅区
照明标准规范范本图C.4典型接线示意图(开关站双射式)
图C.5典型接线示意图(户内环网单元单环网)
重用于重要负荷较大的大
图C.6典型接线示意图(开关站单环网)
图C.6典型接线示意图(开关站单环网)
别墅标准规范范本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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