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1336-2014 电力通信站光伏电源系统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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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购存运输条件
5.3.4机柜(箱)要求
系统控制器机柜(箱)宜采用墙挂式或 成县生 要求暖通空调管理,设计尺寸应符合GB/T3047.1的规定。室内型机柜(箱)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20;室外型机柜 (箱)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T19183.5的规定。
5.3.5系统控制器的功能要求
a 对输出电压的控制功能。 b) 对蓄电池的充放电控制功能。 防止蓄电池通过光伏组件反向放电的保护功能。 d) 能够承受负载、光伏组件、蓄电池极性反接的电路保护功能。 e) 负载端的过电流与短路的自动保护功能。过电流或短路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或人工恢复正常工 作状态。 f 蓄电池组过电压、欠电压保护功能。系统控制器输出电压的过、欠电压值应可以根据要求设定。 g 系统的交流输入分路应具备断路器保护装置;系统直流输出分路应具备熔断器(或断路器)保 护装置。 h) 远端监控功能。 5.3.5.2 系统控制器应具备以下保护功能: a) 防雷保护。 b) 过电流保护。 ) 防反接保护。 d 防反向充电保护
5.3.5.3 系统控制器应具备以下状态显示功能: a) 系统电压。 b) 蓄电池电压/电流。 c) 负载电流。 d) 光伏方阵电流。 e) 蓄电池工作状态/温度。 f 告警信息。 g) 电池荷电状态。 5.3.5.4 系统控制器宜具备以下设置功能: a) 系统浮充电压设置。 b) 系统均充电压设置。 ) LVD激活和恢复电压设置。 d) 蓄电池电压告警门限设置。 e) 光伏方阵告警门限设置。 f) 温度补偿系数设置。 g) 系统中光伏方阵的数目设置。 h) 通信参数和站名设置。 5.3.5.5 系统控制器应具备以下告警功能: a) 蓄电池电压越限。 b) 蓄电池温度越限。 c) 环境温度越限。 d) 蓄电池、负载熔丝熔断。 e) LVD激活。 f) 系统控制器故障。 g) 光伏方阵故障。 h) 系统总告警。 5.3.5.6 系统控制器应能提供最近31天的日统计数据和最近12个月的月统计数据,其中至少应包括: a) 太阳能发电量(单位:Wh)。 b) 设备累计功耗(单位:Wh)。 ) 电池累计充电量(单位:Ah)。 d) 电池累计放电量(单位:Ah)。 e) 系统最高电压(单位:V)。 f) 系统最低电压(单位:V)。 g) 蓄电池最高温度(单位:℃)。 h) 蓄电池最低温度(单位:℃)。 5.3.5.7 系统控制器应具备以下监控功能: a) 实时监视系统工作状态。 b) 采集和存储系统运行参数。 c) 按照监控中心的命令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 d) 遥测:蓄电池电压、蓄电池充放电电流、蓄电池温度、负载电流、光伏方阵输出电压/电流。 e) 遥信:蓄电池过、欠电压告警,直流输出过流告警,熔断器/断路器告警,光伏方阵工作状态。 f) 干接点输入监视、干接点输出告警。 5.3.5.8 系统控制器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应不少于10万h。
5.3.5.3 系统控制器应具备以下状态显示功能: a) 系统电压。 b) 蓄电池电压/电流。 c) 负载电流。 d) 光伏方阵电流。 e) 蓄电池工作状态/温度。 f) 告警信息。 g) 电池荷电状态。 5.3.5.4 系统控制器宜具备以下设置功能: a) 系统浮充电压设置。 b) 系统均充电压设置。 ) LVD激活和恢复电压设置。 d) 蓄电池电压告警门限设置。 e) 光伏方阵告警门限设置。 f) 温度补偿系数设置。 g) 系统中光伏方阵的数目设置。 h) 通信参数和站名设置。 5.3.5.5 系统控制器应具备以下告警功能: a) 蓄电池电压越限。 b) 蓄电池温度越限。 c) 环境温度越限。 d) 蓄电池、负载熔丝熔断。 e) LVD激活。 f) 系统控制器故障。 g) 光伏方阵故障。 h) 系统总告警。 5.3.5.6 系统控制器应能提供最近31天的日统计数据和最近12个月的月统计数据,其中至少应包括: a) 太阳能发电量(单位:Wh)。 b) 设备累计功耗(单位:Wh)。 c 电池累计充电量(单位:Ah)。 d) 电池累计放电量(单位:Ah)。 e) 系统最高电压(单位:V)。 f) 系统最低电压(单位:V)。 g) 蓄电池最高温度(单位:℃)。 h) 蓄电池最低温度(单位:℃)。 5.3.5.7 系统控制器应具备以下监控功能: a) 实时监视系统工作状态。 b) 采集和存储系统运行参数。 c) 按照监控中心的命令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 d) 遥测:蓄电池电压、蓄电池充放电电流、蓄电池温度、负载电流、光伏方阵输出电压/电流。 e) 遥信:蓄电池过、欠电压告警,直流输出过流告警,熔断器/断路器告警,光伏方阵工作状态。 f 干接点输入监视、干接点输出告警。 5.3.5.8 系统控制器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应不少于10万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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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9系统控制器应具备以下接口
5.3.6系统控制器的安全要求
5.3.6.1绝缘电阻
为直流500V时,交流电路和直流电路对地、 交流部分对直流部分的绝缘电阻均应不低于2MQ
5.3.6.2抗电强度
抗电强度应符合GB/T16935.1的规定:输入对地,交流有效值1500V;输出对地,交流有效值1000V。 5.3.7系统控制器的电磁兼容性要求
系统控制器机柜(箱)静电保护能力、传导骚扰限值、辐射骚扰限值应符合YD/T983的要求 汇流箱
汇流箱输出端应配置防雷器,正极、负极都应具备防雷功能,规格应满足如下要求: a)最大持续工作电压(U):U>1.3Uc。(STC)。 b) 最大放电电流(Imax):Imax(8/20)≥40kA。标称放电电流In:I。(8/20)≥20kA。 c)电压保护水平(U.):Up是在标称放电电流I.下测试所得,具体应用要求见表1。 d)防雷器应具有脱离器和故障指示功能
5.4.2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4.2.1当额定直流电压小于等于250V时,汇流箱的电气间隙应不小于6mm,爬电距离应 mm。 4.2.2当额定直流电压小于等于690V且大于250V时,汇流箱的电气间隙应不小于8mm,爬 不小于1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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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箱体保护接地要求
5.5.6编号、识别标记要求
5.5.6.1柜(箱)都应有设施本身的编号,可根据有利于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编号形式和内容,编号、 标识要醒目、齐全。 5.5.6.2柜(箱)上每一处开关、每一组熔断器,都应有表明控制对象的名称、标记及对应图示,并与 实际情况相符。
5.6高频开关电源 5.6.1高频开关电源一般应有两路交流输入,并能实现手动、自动切换。 5.6.2高频开关整流模块的数量应为N+1(N<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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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高频开关电源的其他要求应符合DL/T5391的规定。 5.7 电缆
.3高频开关电源的其他要求应符合DL/T5391
5.7.2电缆技术要求
5.7.2.1光伏组件间的串联线缆、光伏组件串, 5.7.2.2连接汇流箱与系统控制器的电缆宜采用铠装电缆,铠装层应可靠接地。当采用普通电缆时,应 埋设金属管加以保护,金属管应可靠接地,并能完全保护电缆的室外部分。 5.7.2.3其他户内设备间连接电缆应符合GB50217的规定,
户外电缆应采用带有保护材料的夹子或有一定强度的细软线将电缆固定在支架或光伏方阵 上,不应因摇摆、振动等造成磨损甚至断裂。
6.1光伏电源系统容量计算
最佳倾角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确定:以一年中平均日辐射量最差的月份为依据,计算不同倾角下的 光伏方阵发电量,当发电量达到最大值时,将该数值所对应的倾角确定为该站的最佳倾角。即:支架的 最佳倾角,应使光伏方阵在设计月份中(即平均日辐射量最差的月份)能够获得最大的发电量。 6.1.2光伏方阵的容量计算
6.1.2光伏方阵的容量计算
式中: Wpv 光伏组件的总容量,W; Wp 单个组件容量峰值,W; Ns 串联组件个数; Q 负载的日耗电量,Ah; Imp 组件工作电流,A; Hit 等效的日照小时数(pea 折算所得的小时数,即 效时间; K 综合设计系数,对光伏 充由系数系统 10 年后
6.1.3蓄电池的容量计算
6.1.3.1蓄电池组可以由多只蓄电池串、并联组成,蓄电池并联组数不宜超过4组。 6.1.3.2蓄电池的配置容量,应根据负荷容量参照当地气象数据中连续阴雨天数的情况进行设计。 6.1.3.3对蓄电池配置容量计算时,应考虑蓄电池允许最大放电深度、应用环境对蓄电池容量影响,蓄 电池充放电效率、放电时间对蓄电池容量影响等因素。 6.1.3.4光伏蓄电池容量宜采用下式进行估算:
式中: Qbatt 蓄电池总需求容量,Ah; Q 负载的日耗电量,Ah; Taut 在光伏组件不提供电能的条件下,蓄电池独立工作的时间,h; DODmax 蓄电池允许的最大放电深度: 大 温度折算系数,反映了应用环境对蓄电池容量影响; fe 容量补偿系数,反映了蓄电池充放电效率; 无 寿命折算系数(老化系数); Vsys 系统电压; M 极板活化系数,反映了放电时间对蓄电池容量影响。
6.1.4系统控制器的容量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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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补充电源的配置要求 6.1.5.1采用“市电+高频开关电源”作为补充电源时,高频开关电源的容量配置应满足:系统充电电 流应大于负载额定电流与10h充满电池所需电流之和。 6.1.5.2采用“移动式油机+高频开关电源整流模块”作为补充电源时,油机和整流模块可采用移动组 合的容量配置,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a)小型车辆可以携带。 b)整流模块的容量与油机容量相匹配。 c)用油量为:油机工作时间×耗油量(L/h)
6.2.1供电方式的分划
6.2.2供电方式的选择
6.3光伏电源系统要求
6.3.1.1交流输入
6.3.1.3直流输出
6.3.2.1支架应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光伏组件与支架之间宜采用钢制或铝制金属固定件连接 可靠接地。支架与接地体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90mm的铜排或120mm的镀锌扁钢连接。 6.3.2.2汇流箱应单独引出接地线缆至接地排,防雷接地各项指标应符合DL/T548的规定。 6.3.2.3控制机柜控制器应设计接地排,接地排应可靠连接于机房环形接地母线或接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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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交流配电柜、光伏汇流箱应装有1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过2.5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应不小于20kA。控制器柜内应装有I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 保护器每一保护模式的标称放电电流值应不小于5kA,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不超过2.5kV。 电涌保护器应具有脱离器和故障显示。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
6.3.4.1绝电阻应符合以下要求
7.1安装环境要求 / L
7.2.2.3卡式连接
7.2.3蓄电池组的安装
7.2.3.1蓄电池应安装在专用支架或蓄电池柜中,单体蓄电池应摆放整齐,相邻的蓄电池之间应有 5mm~10mm的空隙,且最大间隙应不超过蓄电池短连线长度的2/3。 7.2.3.2蓄电池组的位置设计摆放原则是蓄电池组与通信设备之间的连线应尽量短。 7.2.3.3安装蓄电池时,应检查电池端电压和极性,保证极性正确连接。 7.2.3.4酸性蓄电池不应与碱性蓄电池安装在同一电池室内。 7.2.3.5蓄电池组应单独安装在温度适宜、通风良好的房间或环境中,应避免将开启式蓄电池与其他电 气设备安装在同一机箱内或同一室内。 7.2.3.6其余要求应符合GB50172的相关规定。 724机柜的安装
7.2.3.6其余要求应符合GB50172的相关规定。 7.2.4机柜的安装 7.2.4.1机柜的安装位置应符合GB50054的规定
7.2.3.6其余要求应符合GB50172的相关规定。
7.2.4.2机柜固定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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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应稳定不动,整齐美观。 b) 机架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mm。 c 机柜的固定螺钉应全部紧,但不应扭伤螺纹和螺母。 d) 机架上的各零件不应脱落和碰坏,连线不应碰伤、碰断。各种标志牌应正确、清晰、齐全。 e) 使用工具时应注意保护机柜,不应使机柜表面受损。 7.2.4.3 整体外观效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设备表面应无污迹,机架内部应无残留物,机架前后门、侧板等应干净无污损。 b) 走线槽、机柜底座及机柜周围的活动地板下应整齐、干净,无施工遗留物。 c) 设备表面应无划伤,各连接部位应无划痕,设备或紧固件应无锈蚀。 7.2.4.4 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171的相关规定
7.2.5.1光伏方阵、交流屏、直流屏、系统控制柜、蓄电池组的位置应合理布置,各部件之间的电缆路 径最优化。电源电缆和通信、控制电缆应分开布放,进入系统控制柜交流电缆、直流电缆应分开敷设, 线缆的布放应便于日后维护和扩容
7.2.5.1光伏方阵、交流屏、直流屏、系统控制柜、蓄电池组的位置应合理布置,各部件之间的电缆路 径最优化。电源电缆和通信、控制电缆应分开布放,进入系统控制柜交流电缆、直流电缆应分开敷设。 线缆的布放应便于日后维护和扩容。 7.2.5.2布放线缆的规格和位置应与设计图纸相符,线缆排列应整齐,外皮无损伤。 7.2.5.3室外电力电缆,采用铠装电缆或穿钢管埋地进入设备间时,应避开暗沟、污染地带等。设备间 内无地槽时,地埋电缆应穿钢管埋地进入。地埋电缆离地面距离应不小于0.7m,钢管或铠皮应做接地 处理。 7.2.5.4 电缆埋地采用外套钢管时,钢管与地网应做良好的电气连通,钢管两端口应采取防损伤及防水 的措施,可用防火泥做堵塞处理。 7.2.5.5电缆应配备相应型号的压接端头并压接结实。较粗的线缆连接时,不应用接线端子的压接力来 承受电缆本身的重力,应额外增加电缆固定端子来固定电缆。电缆应配备相应型号的压接端头并压接结 实,电缆压接头与螺栓应连接紧固。
7.2.5.6其余要求应符
雷与接地的安装,应符合GB50169的规定。
8.1.1系统调试前应确保所有电缆和通信线缆连接正确、接头牢固。检查接入汇流箱内部每串光伏组件 的开路电压、短路电流,应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8.1.2检查汇流箱、控制机柜内接线的电压,应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8.1.3检查单体蓄电池是否有漏液情况,测量单体蓄电池的电压。 8.1.4检查蓄电池组的电压、接入控制机柜内部光伏组件子阵的电压,应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依次闭合电池开关、子阵开关、控制器开关,对光伏部分通电观察,系统应正常稳定运行,无异常 响声、异常发热、冒烟、异常气味、火花现象,发现异常应切断以上开关,待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通电 观察。如有其他电源接入,按照说明书进行通电观察。
备通电观察后,依次测量子阵端口处电压、蓄电池接口处电压、子阵电流、电池电路等,以上 控制器本地显示一致,并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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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按照说明书和使用环境对参数进行设置。 8.4.2根据系统功能要求,按照设备技术要求,调整设备,确认设备功能符合要求。 8.4.3根据系统性能要求,按照设备技术要求,测量设备各关键点,确认设备性能符合要求。 8.4.4确认电压指标符合负载要求后,投入负载,观察系统运行情况。 8.4.5以上各调试步骤出现异常时,应停止调试,待排除故障后再进行。 8.5组合电源调试 8.5.1组合电源调试时,应先根据各独立设备要求单独调试,单独调试正常后,设备再组合调试。 8.5.2组合调试时应首先在组成组合电源的各电源单独为设备供电状态下,检查系统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同时还应对组合电源的各电源同时输出功率的状态下,检查系统各项指标。 8.6调试结束 工具
调试完毕后,应对系统进行恢复,按照实际运行要求设 缆已经移除。整理填写调试单据。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供电系统示意图
A.2光伏独立供电系统示意图见图A.2。
车库设计规范和图纸图A.2光伏独立供电系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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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光伏方阵应朝向正南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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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应确保照射到光伏方阵的光线在冬至日真太阳时9:00~15:00间不受遮挡。 B.3当采用多排支架安装光伏方阵时,宜采用以下方式对间距进行计算,并保证支架最南点间距不小 于计算值,见图B.1。
B.4支架间距公式:
图B.1光伏方阵遮挡计算示意图
技术交底0.707H tanarcsin(0.648cosp0.399si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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