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041-2014 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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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核岛、常规岛及紧邻的辅助生产、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场 包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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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核电厂厂区,取、排水建(构)筑物地段等在内的各建(构 物场地的总称。
对应于核电厂极限安全要求的地震动,在核电厂设计基准期 超越概率不超过101市政常用表格,其峰值加速度不小于0.15g(g为重力加速
2.1.9抗震I类建(构)筑物
3.1.1、核电厂岩王工程勘察应按照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查明厂址 区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不良地质作用与地 质灾害等岩土工程条件,提供岩土参数,对场地和地基的适宜性以 及边坡稳定性作出评价。
3.12核电岩主工程助察,应在踏勘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期 技术方案、编制勘察工作天纲,综合采用各种勘察方法手段进
3.1.3核电厂建筑场地可分为核岛地段、常规岛地段、水工
物地段、附属建筑地段,并应按各地段的建(构)筑物特点进行表 工程勘察。
3.1.4核岛及其他核安全相关建(构)筑物场地各阶段勘察五 有实物工作量。
3.1.5岩土工程分析应贯穿于岩土工程勘察的全过程。
程勘察报告应在岩土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按不同勘察阶段的要 分别对厂址方案、地基基础方案以及设计、施工需要的岩土参类 作出分析论证及建议。
3.1.6对岩土工程条件复杂的场地应针对具体向题进行专阁 察,并提出原位测试或原体试验、施工检测、工程监测等专项方案 和建议。专门勘察可不受勘察阶段的限制。
3.1.6对者主工程条件复杂的场地应针对具体向题进行专1
承载力特征值对厂址进行分类,厂址分类宜符合表3.1.7的规 定
表 3. 1.7 广址分类
3.1.8核电厂岩土工程各勘察阶段的钻孔岩芯应装箱、作清晰 标记,拍摄岩芯彩照。与核安全有关的和重要的常规岛建筑物 段的钻孔岩芯应长期保留。
3.2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3,2.1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由工程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 级综合确定。 3.2.2核电厂整体工程等级应为一级,核电厂各类建(构)筑物工 程等级应按表3.2.2确定。
2.2核电厂各类建(构)筑物工程等级
3.2.3核电厂建筑场地的复杂程度可按表3.2.3的规定确定
3.2.3核电厂建筑场地的复杂程度可按表3.2.3的
表3.2.3核电厂建筑场地复杂程度
表3.2.4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3.3勘察阶段划分和各勘察阶段主要任务
3.3.1核电厂岩王工程勘察应按照我国基本建设程序分阶段进 行,勘察阶段的划分应与核电厂的设计阶段相适应。按照设计要 求,宜分为下列助察阶段: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以简称初可研勘察); 2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以下简称可研勘察): 3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斯察(以下简称设计阶段勘察); 4 工程建造阶段勘察(以下简称施工察)。 3.3.2 初可研勘察前,宜进行厂址普选工作。 3.3.3 各勘察阶段的任务、要求及一般方法可按表3.3.3的规定 热行
表3.3.3各勘察阶段的任务要求及一般方法
4.1.1开展初可研勘察工作前,应搜集和取得下列资料:
1厂址及周边地区地震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质灾害 等有关文献资料及相关图件: 2压覆矿产、人类活动遗址及有关地下工程资料: 3比例尺1:5000~1:25000地形图; 4勘察技术任务书,包括拟采用的机组类型初步的厂坪设 计标高、勘察技术要求等资料,并附初步的主厂区布置范围及总平 面位置图。 4.1.2本阶段勘察应在搜集已有地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 工程地质测绘、水文地质调查、工程物探、钻探、原位测试和室内试 验等工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查明地质构造,重点查明是否存在断层,并应对厂址稳 定性作出初步分析: 2应查明地层分布、风化程度、地基参数,并应对核岛等主要 建(构)筑物可采用的地基,以及地基稳定性、均匀性进行初步评价: 3应查明是否存在岩溶、場陷、地面沉降、崩塌、滑坡、泥石 流、地裂缝、采空区,地震液化等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并应对 可能影响厂址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作出初步评价: 4应对岸坡、斜坡及人工高边坡稳定性进行初步分析 5应对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调查,并作初步分析: 6应评价各候选厂址的适宜性,并进行分析比选。 4.1.3评价址适宜性应考虑下列因素: 14
否对地基稳定性构成影响; 2是否存在影响场地稳定的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崩塌、滑 坡、泥石流、地裂缝、采空区等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 3是否存在与地震有关的潜在地震地质灾害,如地震液化、 软土震陷等;: 4厂址附近有无有开采价值的矿藏,有无影响地基稳定的人 类历史活动、地下工程等: 5有无满足工程需要的主厂房布置场地和适宜核岛建设的 地基条件: 6厂址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特征和厂址周围地下水补给、径 流、排泄条件是否有利于核电厂的建设。 4.1.4应根据岩土工程条件对各候选厂址的适宜性进行评价,对 各候选址的优缺点进行分析比较,推荐候选厂址顺序,明确存在 的问题琪出下二步正展工作的建议
4.14应根据岩土工程条件对各候选厂址的适宜性进行评价
4.2勘察工作布置原则和技术要求
4.2.1、厂址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绘范围应包括厂址及其周边地区,面积不应小于4km, 比例尺宜选用1:50001:10000,具体调查范围应根据厂址周 边地质环境确定。 2测绘内容应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其平面分布、断层 性质及其规模与展布、岩体节理裂隙及统计,以及岩溶、陷、滑 玻、崩塌、泥石流、火山永久冻结带、井泉等。 3调查应采用布线踏勘、点线结合方法,对重要地质现象应 追踪定位。对可能的主厂房布置区应提高调查精度,必要时应对 覆盖层发育的主厂房区开展井、槽探等调查,以获取更多的地质信 息。对重要的地质现象(断层、不良地质作用)应现场手绘。 4应将测绘范围内获取的重要的地质现象及可能的主厂房 布置区内重要地质界线,填绘在比例尺为1:5000~1:10000的
地形图上。 5应结合工程地质钻孔和调查资料,至少形成2条货穿厂址 并相交的实测程地质剖面。 4.2.2厂址工程地质钻探和测试应根据厂址地形地貌和场地复 杂程度等地质条件,兼顾初步的主厂房布置,有针对性地布置,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厂址探孔不应少于5个,期探孔宜接按十学交叉形布 置,间距不宜大于500m,对岩王工程条件复杂的厂址,勘探孔数量 应适当增加:钻孔深度应为预计设计厂评标高以下30m~60m: 2,每一主要岩、土层应采取3组及以上的试样; 3勘探孔内应进行标准贯人试验或动力触探,标准贯人试验 竖向间距宜为2m~3m; 4每个厂址应布置不少于3个波速测试孔; 5每个厂址应布置不少于3个声波测试孔: 6室内岩石试验项目应包括岩矿鉴定、密度、单轴抗压强度 和岩块声波波速测试等,提供的参数应包括岩石密度、(饱和、十 燥)单轴抗压强度、软化系数和压缩波速度等: 7土工试验项目应包括含水率、密度、粒比重界限含水 率、颗粒分析固结试验和抗剪强度试验,提供的参数应包括天然 含水量、密度、比重、孔隙比、液限、塑限、液性指数、塑性指数、颗粒 级配、黏粒含量、压缩系数、压缩模量、黏聚力和内摩擦角等。 4.2.3本阶段应根据场地岩土工程条件采用适宜的工程物探方 法,应查明覆盖层厚度、基岩面起伏变化特征,判断场地是否存在 可能的隐伏构造、破碎带、软弱带等。 4.2.4在河岸、海岸及山丘边坡地区,应对岸坡和边坡的稳定性 进行调查,并应作出初步分析和评价。 4.2.5本阶段水文地质调查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的有关规定。 4.2.6:当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厂址适宜性的特殊工程地质现象时
4.2.6,当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厂址适宜性的特殊工程地,
4.3.1厂址普选工作应搜集、分析、研究已有地质资料,在图上确 定可能厂址,进行厂址踏勘调查必要时可对部分广址开展针对性 的工程地质调查工作。 4.3.2厂址普选报告应对可能影响厂址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和 地质灾害,以及可能通过广址区的断裂进行分析,对厂址的场地稳 定性、地基条件等应作出初步评价,分析可能的颠覆性因素,并应 提出有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方面厂址适宜性的意见。
H 3:比例尺1:1000或1:2000的地形图: 4岩王工程勘察技术任务书。 5.1.2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在搜集已有地质资料的基础上,进 行工程地质测绘、水文地质调查、工程物探、钻探、原位测试和室内 试验等工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查明厂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特征,重点查明断裂的 规模及展布; 2:应查明厂区范围内地层的成因、时代、分布和风化特征,提 供初步的静态和动态物理力学参数; 3应查明不食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对 河岸、海岸、边坡的稳定性作出初步评价: 4:应判断抗震设计场地类别,划分对建筑抗震有利、一般、不 利和危险地段,初步判定场地地震化的可能性; 5应查明水文地质基本条件和环境水文地质基本特征。 5.1.3: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适宜性评价考虑的因素应符合本规 范第4.1.3条的规定
5.2勘察工作布置原则和技术要求
5.2.1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5.2. 1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测绘范围应为厂址及其周边地区,面积不应小于2km,上
例尺宜选用1:10001:2000; 2测绘内容应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分布、断层性质及 规模、岩体节理裂隙及统计,以及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崩塌、滑坡、 泥石流、地裂缝、采空区、地震液化等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 3应采用布线踏勘、点线结合方法,对重要地质现象道踪定 位,必要时应对覆盖层发育的主厂区布置探槽或探井: 4重要的地质现象应进行现场素描; 5重要的地质现象和地质界线应现场直接勾绘在地形图上: 6宜形成至少3条贯穿主厂区、相交的实测工程地质剖面, 每个核岛不应少于1条部面。 5.2.2工程地质钻探和测试工作应根据厂址地形地貌和场地复 杂程度等地质条件,结合总平面布置方案,有针对性地布置,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孔应结合地形、场地复杂程度、地质条件采用网格状 布置,勘探孔间距宜为100m~150m,对岩主1程条件复杂的厂 址,勘探孔数量应适当增加。控制性勘探孔应按建(构)筑的位置 结合地质条件布置,数量宜为勘探孔总数的1/3~1/2。 2核岛和常规岛中轴线应布置勘探线,探孔间距应适当加 密,并应满足主体工程布置的要求。 3核岛区控制性探孔应进入基础底面以下1.5借~2.0 倍反应堆厂房直径:核岛区一般性探孔,当基岩面埋深较浅时应 进人基础底面以下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体不小于10m,当基岩理 深较深时应进人压缩层底面以下不小于10m。 4常规岛区的勘探孔,当基岩面理深较浅时应进人基础底面 以下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体不小于10m,当基岩面埋深较深时应 进入压缩层底面以下不小于10m。 5水工构筑物勘探孔深度应按照本规范第8章确定。 6每一主要岩土层均应采取不少于6组试样。 7岩土室内试验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的规定外,还应
5.2.2工程地质钻探和测试工作应根据厂址地形地貌和场
包括岩石单轴压缩变形试验和土的渗透试验,应提供岩石弹性模 量、剪切模量、泊松比以及土的渗透系数等。 8水样应结合水文地质调查采取,每个水文地质单元不应少 于2组,应进行水质分析,判定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9当需要时,可采取土样进行土的腐蚀性试验,判定土对建 简材料的腐蚀性
1核岛区应布置单孔波速测试孔,可布置跨孔波速测试,测 定岩土层的剪切波速和压缩波速,计算动态力学参数; 2应采用声波测并测定岩体的压缩波速度,评价岩体的完整 程度和风化程度; 3应根据地层条件布置标准贯入、动力触探、静力触探、旁压 试验、十学板剪切试验或扁铲侧胀试验等,宜根据场地情况布算载 荷试验。
5.2.4可行性研究阶段,每个核岛和常规岛控制性勘探孔不
于1个:每个核岛区至少应有1个单孔波速测试孔。
钻探工作相结合,应香明基岩和覆盖层的组成、厚度和工程特性; 应查明基岩埋深、风化特征、风化层厚度;应查明隐伏岩体的构造 特征、软弱带和洞穴的分布,应查明水下地层分布和基岩面起伏变 化情况。工程物探工作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多种物探方法进行综合探测; 2探测线宜垂直地层和构造线的走向布置,工程物探测线宜 与地质面线重合; 3每个核岛宜布置级纵、横两个方向的物探测线。 5.2.6可行性研究阶段水文地质调查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的有 关规定。
5.2.7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根据需要,进行边坡和天然建筑材
切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
6.1.1本阶段应包括初步设计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勘察。核岛,常 规岛等主要建(构)筑物初步设计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勘察可合并进 行,称为详细勘察,应同时满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要 求,其他建(构)筑物的勘察根据设计阶段可分别进行勘察。 6.1.2本阶段勘察可分核岛、常规岛、水工构筑物和附属建筑四 个地段进行,勘察工作应针对具体建(构)筑物进行布置。 6.1.3勘察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具有坐标系统和地形等高线的厂区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 2岩士工程勘察技术任务书: 3主要建(构)筑物结构特点、荷载组合特点、基础形式及布 置、基础理置深度; 4前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6.1.4本阶段勘察应依据前期岩十工程勘察资料、设计方案和设 计技术要求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进一步查明勘察区内断层分布、性质及其对场地稳定性 的影响,提出治理方案的建议; 2应查明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作出 详细评价,并提出治理方案的建议: 3应查明各建筑地段的岩土成因、类别、分布,并应提供岩土 物理力学参数; 4应查明各建筑地段的水文地质条件; 5应提出各建(构)筑物地基基础的建议,必要时应提出地基 处理方案;
6应对与设计和施工有关的问题作出评价与建议。 6.1.5本阶段勘察报告中应对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 工程问题或环境地质问题进行预测,并应提出监控和预防措施的 建议;应对本阶段补充勘察或下一阶段勘察及工程施工期间的现 场检测和监测提出建议,
6.2勘察工作布置原则和技术要求
6.2.1本阶段应根据各类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场地地基的复杂程 度确定勘探和测试内容,并应按不同建筑地段实施勘察和进行岩 王工程评价。 6.2.2工程地质测绘工作应充分搜集前期已完成的工程地质测 绘成果资料,宜根据现场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补充适量的调查工 作,布置适量的探井、探槽,应查明建筑场地的重点工程地质问题 6.2.3核岛地段勘察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需要,钻孔布置、数量 深度及原位测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深度及原位测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反应堆厂房的钻孔数量不应少于5个,应布置在反应堆厂 房周边和中部:当场地岩土工程条件较复杂时,可沿十学交叉线加 密或扩大范围。勘探点间距宜为10m~30m。 2钻孔数量应能控制核岛地段地层岩性分布,并应满足原位 则试的要求。每个核岛钻孔总数不应少手10个,其中控制性钻孔 不应少手钻孔总数的1/2,取样与原位测试孔数量不应少于钻孔 总数的1/2。 3控制性钻孔深度应达到基础底面以下1.5倍~2.0倍反 应堆厂房直径,一般性钻孔深度应进人基础底面以下中等风化或 微风化岩体10m,非岩石地基和极软岩、软岩地基一般性钻孔应进 入压缩层底面以下不少于10m,并应满足建立土体模型所需的深 度。 4当反应堆厂房为非岩石地基和极软岩、软岩地基时,应进 行载荷试验和旁压试验,试验数量应满足统计要求,每个反应堆厂
6.2.4设计阶段勘察应在反应堆厂房位置进行跨孔法波速视 每个反应堆厂房测试组数不应少于1组,测试深度应达到控 钻孔深度。
6.2.5常规岛地段勘察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钻孔布置、数量,
1钻孔应沿建筑物轮廓线,轴线或主要柱列线布置。钻孔间 距和数量应考虑场地土条件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每个 常规岛钻孔总数不应少于10个,钻孔间距宜为30m~50m。其中 控制性钻孔不宜少于钻孔总数的1/3,取样与原位测试孔数量不 应少于钻孔总数的1/2。 2对岩质地基,控制性钻孔深度应进入基础底面以下中等风 化或微风化岩体不少于3m,股性钻孔深度应进入基础底面以下 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体1m~2m;对非岩石地基,控制性钻孔应进 入压缩层底面以下不少于10m,一般性钻孔应进入压缩层底面以 下3m~5m 3每个常规岛应布置不少于1组单孔波速测试,测试深度应 达到控制性钻孔深度。 4每个常规岛应测定电阻率参数。 5应根据设计需要选择合适的方法在汽轮机厂房基底处测 定地基刚度系数、阻尼比和参振质量等。
6.2.6水工建(构)筑物的勘察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
范》CB50021对建筑物与构筑物的规定执行。每个与核安全有关 的建筑物不应少于1个控制性钻孔,钻孔深度应达到基础底面以 下中等风化基岩或剪切波速大于700m/s的地层3m,并应进行单 孔波速测试。
6.2.8当发现需要香明的地质尚题或建筑物平面位置有变化时, 应进行适量的补充勘察工作,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2.3条~第 6.2.7条的规定
6.2.8当发现需要香明的地质尚题或建筑物平面位置有变个
6.2.9岩土试样可利用钻孔探井探槽采取,并符合下列规定:
1取样孔数量不应少于钻孔总数的1/3: 2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试样不应少于6组: 3基岩应根据不同岩性和风化程度分别取样,每个场地每 主要岩层应采取6组以上的岩样: 4原状土试样的取样设备、操作、试样质量及储存、运输应按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的 有关规定执行; 5岩石试样在采取、运输、储存和制备过程中应避免岩样受 摄
6.2.10本阶段勘察的原位测试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2.3
6.2.10本阶段勘察的原位测试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2.3 条~第6.2.7条的规定外,尚应根据场地岩士性质和设计要求,选 择合适的原位测试方法测求岩土的工程特性参数,每个建筑地段 每一主要岩土层的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个。
1应量测孔内地下水水位: 2应根据岩层的含水条件选择压水试验、注水试验或抽水 试验等,测求岩土体的渗透性参数,压水试验在每个核岛不应少于 2个钻孔; 3每个场地应针对不同地下水类型和地下水位以上的王体 分别采取不少于2件水样和土样进行腐蚀性测试。 6.2.12岩土室内试验项目可根据场地岩土类型和建(构)筑物的
6.2.12岩土室内试验项目可根据场地岩土类型和建(
重要性按表6.2.12选用。核岛和其他核安全相关建筑物,除了进 行岩土常规物理力学试验外,尚应测定岩土的动弹性模量、动泊松 比、动剪切模量、阻尼比等指标。每个建筑地段每一主要岩王层常 规物理力学试验的数据不应少于6个,动力试验的数据不应少于 3个。
表6.2.12岩土室内试验项耳
注:1“表示应做试验项目; 2“十”表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试验项目: 3“一”表示不需要做的试验项目
7.1.1本阶段勘察应对前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成果现场
1.1本阶段勘察应对前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成果现场 验验,应进行工程建设开始后的现场监测,并应对施工中发现的岩 工程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补充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7.1.2在本阶段勘察前,应取得下列资料和文件
技术任务书; 2 已有勘察成果; 3 带坐标位置的建(构)筑物总平面布置图: 4 岩土工程设计文件
7.2勘察工作技术要求
7.2.1应对核岛、常规岛、安全厂用水泵房、安全厂用水管廊基 坑、安全厂用水取排水隧洞、核安全相关边坡和天型常规人工边坡 等进行地质编录:宜对主厂区正挖地坪进行地质编录:应对其他建 (构)筑物基坑进行验槽。 7.2.2主厂区正挖地坪编录比例尺宜采用1:500~1:1000;基 坑负挖地质编录比例尺宜采用1:100~1:200。 7.2.3地质编录应以直观观测为主,需要时可采用回弹仪、点荷 载试验、轻型动力触探等简易仪器与方法作为补充。地质缩编录应 符合下列要求: 1应对施工揭露的地层岩性、岩体风化程度、地质构造、岩体 结构面、地下水状况进行编录,必要时拍摄照片或录像; 2施工揭露的地质条件应与前期勘察成果相对比,确认设计 条件;
7.2.3地质编录应以直观观测为主,需要时可采用回弹仪、点
3应依据编录结果,进一步评价地基、基坑边坡、隧洞、人工 边坡的稳定性; 4应对施工中发现的岩王工程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补充岩 王工程察工作的建议。 7.2.4基坑验槽应以直观观测为主,对非岩石地基可采用轻型动 力触探或其他简易机具进行检验。验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岩士分布、性质、地下水情况; 2地基条件与前期勘察成果的对比,确认设计条件; 3对施工中发现的岩土工程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补充岩土 工程勘察工作的建议; 4必要时拍摄照片或录像。 7.2.5核安全有关的建(构)筑物,在建造期间应进行监测,常规 建筑物宜根据场地条件、岩王特点、建筑物重要性等来确定是否开 展监测工作。建(构)筑物的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坑工程监测内容可包括支护结构应力应变、坑壁变形 基坑周边的地面变形、对邻近工程和地下设施的影响、地下水位、 地下水渗漏、深基坑开挖引起的基底回弹或隆起监测等; 2建筑物变形监测应包括沉降、水平位移、倾的监测: 3边坡监测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有关规定; 4隧洞监测内容可包括洞壁的应力应变、支护结构的应力应 变、地下水情况、对邻近工程和地下设施的影响监测等; 5堤、坝的变形监测应包括沉降和水平位移监测。 7.2.6大面积填方工程应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宜包括施工过程中 的士体变形,孔隙水压力监测和地面沉降的长期观测。 7.2.7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地下水的监测根据需要开展: 监测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
7.2.4基坑验槽应以直观观测为主,对非岩石地基可采用轻型动
7.2.7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地下水的监测根据需要开展
监测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王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 有关规定。
8.1.1核电厂水工构筑物勘察宜按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初 步设计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和工程建造阶段勘察进 行。各勘察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深度,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水 工构筑物工程建造阶段勘察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 规定。
1建(构)筑物安全等级、工程规模及结构特点等,应重点考 慧水工构筑物与核安全的相关性; 2场地岩土工程条件的复杂程度及研究程度; 3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4当地类似的工程建设经验。 8.1.3核电厂水工构筑物应根据与核安全的相关性,划分为核安 全相关水工构筑物和常规水工构筑物。 8.1.4核安全相关水工构筑物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2节~ 第8.7节相应条款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点间距应取本规范第8.2节~第8.7节中相应规定 的较小值,勘探孔孔深度应取较大值。 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应进行单孔波速测试,必要时可布置 跨孔法测试。应至少有1个波速测试孔进人中等风化基岩或剪切 波速天于700m/s的地层3m。 3对土质地基应通过室内试验提供土的动态力学参数。 4岩石室内试验应提供静态和动态参数。
.1泵房勘察应着重研究下列问
1对岸边泵房应搜集岸坡形态、冲淤及变化情况、最高及最 低水位、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水的运动对岸坡稳定性的影 响等资料,应分析评价基坑开挖对岸坡稳定性的影响。 2应提供基坑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抗浮水位,应分 析评价基坑开挖边坡的稳定性,并应提出基坑开挖坡角建议值或 边坡支护设计方案建议和基坑开挖控水(排水、隔水、降水、截水) 措施的建议。
8.2.2泵房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充分搜集利用厂址区已有资料,进行工程地质调查、测 绘、工程物探等工作,进一步查明对泵房可能有影响的地质构造、 不良地质作用。 2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宜与厂址区勘察同步进行,厂址区可 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兼顾泵房区域,对于核安全相关泵房不应少 于1个钻孔,钻孔深度应进入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体或压缩层底 面以下5m~10m。 3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勘探点的布置应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 件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规模综合确定,每个泵房宜布置1个~3 个钻孔。岩石地基勘探孔深度应进入基底以下中等风化或微风化 岩体5m~10m。非岩石地基勘探孔深度应进人压缩层底面以下 不小于10m,预计深度内遇基岩应进人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体不 小于3m。 4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勘探孔应沿建筑物周边和轴线布置, 并应考愿基坑开挖边坡或支护设计的需要,勘察范围宜扩大至开 挖边界以外。勘探点间距宜为25m~50m,遇地质条件复杂、地层 变化较天时宜加密勘探点。岩石地基控制性钻孔深度应进人基底 标高以下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体5m~10m,一般性钻孔深度应进
入基底标高以下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体3m~5m;非岩石地基控 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进入压缩层底面以下不小手10m,一般性钻孔 应进入压缩层底面以下3m~5m:若有岸坡滑动时,所有钻孔均应 进人最深滑动面以下3m~5m,控制性钻孔不应少于钻孔总数的 1/3。 5宜布置波速测试孔,测求各岩土层的剪切波和压缩波速 度,划分场地类别,计算岩王的动弹性模量、动剪切模量、动泊松 比。 6对于岩石地基宜采用声波测试查明岩体完整程度、软弱夹 层的分布,划分基岩风化程度等级。 7、宜选用抽水试验、注水试验和压水试验等水文地质测试方 法,测求各岩土层的渗透性参数。 8助探深度范围内的每一主要地层,均应采取试样进行室内 试验或者进行原位测试,提供设计所需参数,取样孔和原位测试孔 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
8.3.1冷却塔的勘察应看重查明塔基础下岩主的物理力学性质、 地基的均匀性和漏水对地基岩土性质的影响,并应推荐地基基础 方茶
8.3.2冷却塔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3.2冷却塔勘察应符合下列规
1·应充分搜集利用厂址区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调 查和测绘,进一步查明可能对冷却塔有影响的地质构造、不良地质 作用。 2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宜与厂址区勘察同步进行,每个冷却 塔位置不宜少于1个钻孔,钻孔深度应进入基底以下30m~40m, 预计深度内遇基岩应进入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体不小于5m。 3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勘探点应沿环形基础和冷却塔内部呈 网格状布置,冷却塔中心应布置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应根据场地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确定,宜为50m100m。勘探孔深度应进 入基底以下30m~40m,需采用桩基时钻孔深度应进人可能的桩 瑞持力层以下10m~15m,预计深度内遇基岩应进人中等风化或 微风化岩体不小于5m。 4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对于拟采用天然地基的勘察场地,勘 探点应沿环形基础和内部构筑物柱网布置,助探点间距宜为25m~ 60m,探孔深度应进入基底以下30m~40m,并应满足下卧层验 算和地基变形计算深度要求,预计深度内遇基岩应进人基底以下 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体不小于5m。对于拟采用基的场地,勘探 点的平面布置和深度应满足桩基勘察的有关要求。 5宜布置波速测试孔,测求各岩王层的纵、横波速度,划分场 地类别,计算岩王的动弹性模量、动剪切模量、动泊松比。 6对于岩石地基宜采用声波测试查明岩体完整程度、软弱夹 层的分布,应划分基岩风化程度等级。 宜选用抽水试验,注水试验和压水试验等水文地质测试方 法,测求各岩土层的渗透性参数。 8勘探深度范围内的每一主要地层,均应采取试样进行室内 试验或者进行原位测试,提供设计所需参数:取样孔和原位测试孔 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
8.4.1,堤和项的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查明岸边和水底地貌形态: 2、应查明滑坡、崩塌、冲刷、潜蚀、淤积等不良地质作用的分 布规律,评价不良地质作用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3:应查明特殊性岩王的分布和工程性质,评价特殊性岩土对 工程建设的影响; 4应提供基础设计、地基处理所需的岩土参数,提出地基处 理方案的建议。
8.4.2堤和坝的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8.4.2堤和坝的勘察应符合下
1宜通过搜集资料或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水上工程物探,查 明陆域和水域地形地貌、地质结构特征、不良地质作用的分布等。 2可行性研究阶段斯察应结合水下地形布置勘探孔,并应考 虑河岸、海岸类型和最天冲刷深度。宜垂直河床或海岸布置勘探 线:探点间距宜为200m400m,勘探孔深度应进入地面以下 10m,且应进人坚硬的土层或密实的碎石土层3m~5m,预计深度 内遇基岩应进入基岩2m~3m。 3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宜平行于堤坝轴线布置1条3条期 探线,勘探点间距宜为100m~200m,地质条件复杂时应加密。控 制性钻孔深度应进入地面以下40m,一般性钻孔深度应进入地面 以下30m。预计深度内遇基岩应进人基岩2m~3m,遇坚硬的土 层或密实的碎石王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孔深:遇软弱士层应视 情况加深或钻穿软弱土层。控制性钻孔不应少于钻孔总数的1/3。 取原状王样孔不应少于钻孔总数的1/3,其余期探孔为原位测试 孔。 4!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勘探线应平行于堤、坝轴线布置,主 勘探线应布置在堤、项中心线,主勘探线两侧宜各布置一条辅助期 探线,主助探线上助探点间距宜为30m~100m,辅助勘探线上勘 探点间距宜为60m~200m,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适当加密勘探 点。主勘探线和辅助勘探线上的钻孔应能形成横断面。控制性钻 孔深度应满足稳定性和变形验算的要求,或进入基岩不小于3m, 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应穿过主要受力层,进人稳定硬层2m~3m。 控制性钻孔不应少手钻孔总数的1/3,取样和原位测试孔不宜少 于钻孔总数的2/3。对于软土宜采用十字板剪切试验测定土的不 排水抗剪强度和灵敏度。
8.5.1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通过搜集区域地质资料,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通过搜集区域地质资料,现场踏勘
口,且应根据工程需要布置勘探工作量。 8.5.2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应采用工程地质测绘、工程物探、钻探、 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等勘察手段,初步查明隧洞沿线工程地质条 件和水文地质条件。隧洞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查明场地地震地质背景: 2应查明隧洞沿线地形、地貌特征; 3应查明隧洞沿线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特征及岩体的风化程 度 4应查明隧洞区地下水的类型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表 水体的分布及地表水体与地下水的关系; 5应查明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特殊性岩对隧洞的影 响; 6应查明地应力分布情况,地温是否异常,是否存在有害气 体: 7应提供有关物理力学参数; 8应对隧洞围岩进行分类,分析评价洞体和洞口的稳定性; 9应分析评价隧洞穿越地段的地面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等已 有工程和隧洞的相影响。 8.5.3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为1:1000~1:2000,测绘范围 宜为隧洞外侧客50m,对于隧洞进出口及不良地质作用发育地段 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测绘范围。 2对于前期资料和勘察过程中发现的隐伏断层、构造破碎 带、溶洞等宜采用浅层地震部面法或其他有效物探方法进行查明。 3勘探孔宜布置在隧洞外侧3m~5m处,对于水下隧洞宜 布置在隧洞外侧6m~8m的位置。勘探孔布置应根据场地地质 条件确定,间距宜为100m~300m,且数量不宜少于3个,在洞口
位置和洞身不同地貌、不同地质单元处均应有勘探孔控制。取样 孔和原位测试孔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2/3进出口存在高 边坡时,应按本规范第10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4土质隧洞钻孔应进入设计洞底标高以下10m~20m,预定 深度内遇基岩或稳定分布的硬土层孔深可适当减小;岩质隧洞钻 孔应进入设计洞底标高以下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层3m~5m。 5勘探揭露的每一主要地层均应取样,当有地下水时应采取 水样,当存在有害气体时应测试有害气体成分和含量:当地温异常 时应测定地温,对于高应力区应测定地应力。 6宜进行波速测试。 7对岩质隧洞宜进行声波测井。 8对于王质隧洞和全风化强风化岩石应根据岩土层的性状 选用适当的原位测试方法,测试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指标。 9钻孔应进行水位观测和水文地质参数测试,宜测定含水层 的孔隙水压力。
1应进一步查明隧洞沿线地形、地貌特征。 2应查明隧洞沿线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特征。对于岩质隧 洞应着重查明岩体的风化程度,破碎带、软弱夹层的位置、规模、产 状和力学性质,结构面特征及结构面与隧洞的组合关系,对于士质 隧洞应着重查明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及工程性质。 3应香明隧洞区地下水的类型、水位补给、流、排泄条件 地表水体的分布及地表水与地下水的关系。预测开挖期间出水状 态、涌水量,评价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应查明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的类型、性质,分布,分析 评价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对隧洞的影响,并提出防治措施的 建议。 5对于深理及高地应力地区的隧洞,坚硬、致密、性脆岩体应 预测岩爆的可能性,较软岩应预测塑性变形的可能性。
6应分段进行隧洞围岩工程地质分类,确定客类围岩的物理 方学参数,评价洞口和洞体的稳定性,提出隧洞开挖方式,围岩支 护及排水措施等建议。 7·应查明隧洞位置及邻近地段的地面建筑和地下构筑物及 管线情况,预测隧洞开挖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8当需要采用掘进机开挖隧洞时应查明岩石的抗磨性,在含 有大量石英或其他坚硬矿物的地层中应查明其含量。 9采用盾构法施工隧洞应重点查明卵砾石地层、高灵敏度软 土、松散砂层、承压水含水层、软硬混合地层及地层中障碍物的分 布情说并评价其对盾构施工的影响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应符合下列
1本所段的程地质测绘作应进一步查明隧桐进出口部 立的工程地质条件、隧洞沿线不良地质作用的发育情况。 2对手前期资料和勘察过程中发现的隐伏断层、构造破碎 带,溶洞等应采用钻探与工程物探方法进一步查明。 3勘探孔宜布置在隧洞外侧3m~5m处,对于水下隧洞宜 布置在隧洞外侧6m~8m处。勘探孔的位置和数量应视地质条 件的复杂程度面定,勘探孔间距宜为50m~150m,岩石隧洞、工程 地质条件简单、洞顶理深较大的隧洞可取较大值,王质隧洞、浅理 遂洞宜取较小值:隧洞进出口处、不同的地质单元重要的不良地 质作用发育地段、特殊岩土分布地段均应有钻孔控制,工程地质条 牛复杂地段宜加密勘探孔,进出口存在高边坡时,应按本规范第 10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4勘探孔深度可按本规范第8.5.3条的规定执行。 5采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量不应少于探孔 总数的1/2,原位测试及水文地质试验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 8.5.3条的有关规定。
编录,并应结合监测成果牛奶标准,检查验证前期勘察的地质资料
应对可能出现的地质问题进行预报,当发现与勘察资料有较大出 人时应及时修正围岩工程地质分类,并应提出修改设计和施工方 案的建议。水下隧洞宜采用超前勘探验证前期资料,预报前方地 质情况。
8.6.1管道勘察应着重查明下列内
1管道沿线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特征,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 性岩土的分布范围及对管道工程的影响; 2管道穿越或跨越铁路、公路、河谷、沟渠地段的岩王工程条 件,管道穿越河谷的地段尚应对河床,岸坡的稳定性进行评价: 3环境水和王对管道材料的腐蚀性: 4存在饱和砂王、粉土的场地应进行液化判别: 5当采用非开挖工法时,除应查明岩士工程条件外,尚应分 析评价施工可能产生的地面沉降及对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的影 响; 6必要时进行士壤电阻率测定。 8.6.2管道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宜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范围宜为管 道两侧各50m,测绘比例尺宜为1:10001:2000:施工图设计 阶段宜针对前期工作遗留的工程地质问题、不良地质作用发育地 段和管道穿、跨越地段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测绘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宜根据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分区布置勘 探工作量,不同地貌单元、不同地质单元应有勘探孔控制,对可能 采用穿越或跨越的地段宜布置勘探孔,取样和原位测试孔不宜少 于勘探孔总数的2/3。勘探孔深度应进人管道或支墩底标高以下
1管道沿线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特征,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 性岩土的分布范围及对管道工程的影响; 2管道穿越或跨越铁路、公路、河谷、沟渠地段的岩王工程条 件,管道穿越河谷的地段尚应对河床,岸坡的稳定性进行评价: 3环境水和王对管道材料的腐蚀性; 4存在饱和砂王、粉土的场地应进行液化判别: S当采用非开挖工法时,除应查明岩王工程条件外肉制品标准,尚应分 析评价施工可能产生的地面沉降及对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的影 响;
8.6.2管道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 岩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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