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572-2010 核电厂工程地震调查与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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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中,地震带或潜在震源区内可能发生 2·

    2.1.11 超越概率

    随机变量超过给定值的概率

    probability of exceedance

    测绘标准表征地震动参数与震级、震源特性、传播特性、场地条件等 计关系的经验公式。

    2.1.14地震动参数

    表征地震引起的地面运动的物理参数,包括峰值、反应 续时间等。

    2.1.15厂址特定地震动

    依据厂址所处地震构造背景和场地条件,获得的厂址地震 数。

    用于核电厂抗震设计的地震动时间过程。

    3.1.1核电厂地震调查与评价应查明核电厂区域、近区域和厂址 附近范围的地震与地质条件,鉴定能动断层,确定工程厂址地震动 参数,评价地震地质灾害。 3.1.2,核电厂的地震调查与评价应充分搜集分析已有资料,根据 地震、地质复杂程度,结合需要查明和研究的重点问题,按照地震 调查与评价的基本工作程序,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采用或综 合采用必要的调查、勘察与分析技术手段,完成调查与评价工作。

    1 区域范围应为以厂址为中心、半径不小于150km的地区。 2 近区域范围应为以厂址为中心、半径不小于25km的地 区。 3厂址附近范围应为以厂址为中心、半径不小于5km的地 区。 3.1.4核电厂地震调查与评价各范围及相应调查目的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区域范围应调查并提供区域地质构造格架、地震活动和地 球动力学背景的资料,并评价影响厂址地震安全性的地质和地震 特征。 2近区域范围应调查获取更详细的地质构造和地震活动资 料,鉴定近区域范围的地震构造特征,并详细表示该范围内的发震 构造。 3厂址附近范围应调查并鉴定厂址附近范围能动断层,评价

    厂址区潜在地震地质灾害

    1.5核电厂地震调查与评价主要成果图件的比例尺应符合 规定:

    3.1.5核电厂地震调查与评价主要成果图件的比例尺

    3.2.1核电厂地震调查与评价工作应针对初步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阶段评价要求,以及厂址普选工作需要,确定调查 与深度。

    3.2.3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调查与评价工作,应在初大

    究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搜集地质、地震和地球物理等资料,开展现 场调查及勘探工作,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内容应包括下列 内容: 1评价厂址所在区域地震活动、地球动力学和地震构造特

    必要的地球物理勘探。

    4.1.5当区域范围内存在可能影响厂址合格性的火山活动时,应 开展调查工作,并初步评价其对厂址的影响。 4.1.6评价给出的适宜厂址应基本排除颠覆性因素,允许在现阶 段工作深度的基础上,对存在不确定性的地震和地质问题进行合 理的保守性处理。

    1搜集和整理区域地质构造资料,划分区域主要大地构造单 元,分析区域地质构造演化特点、区域断裂构造及发育特征,编制 区域地质构造图。 2搜集和整理区域新构造资料,分析新近纪以来区域地层与 地貌发育的基本特征、区域地球动力学背景、区域新构造运动、现 今地壳形变的基本特征,编制区域新构造分区图,说明各新构造分 区特点,论述厂址所在新构造分区的特征。 3搜集和整理区域主要断裂的分布与规模、活动性质、活动 时代、活动强度、活动性分段及相关定量数据等资料,评价区域主 要断裂的活动性,并确定其到厂址的最近距离。 4当区域范围内存在第四纪火山活动,应调查其最新活动时 代、活动类型及特征,初步评价火山活动是否影响厂址的合格性。 5搜集区域重力、航磁和其他地球物理场资料,分析区域地 球物理场特征及其与地震的关系;编制区域布格重力异常、航磁异 常、地壳厚度图。 4.2.2当区域范围内可能存在对厂址评价有较大影响的发震构

    .2.2当区域范围内可能存在对厂址评价有较大影响的发震

    4.2.3近区域地质构造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基本特征;编制近区域地质构造图。 2搜集和整理近区域新构造运动与现今地壳变形资料,简要 分析近区域新构造发育与活动特征。 3分析解译近区域遥感影像资料,当识别出可能为活动断层 的影像时,应进行必要的调查。 4调查和鉴定近区域主要断层活动性,内容宜包括断层规 模、活动时代、性质、运动特性和分段特征等,编制主要断层活动性 鉴定实际材料图。 5分析近区域主要断层活动性特征,编制近区域主要断层 览表和主要断层活动性分布图。 4.2.4当近区域内的第四系覆盖区、水域可能存在影响厂址合格 性的发震构造时,应选用适宜的地球物理勘探等方法进行初步勘 查,并说明所用方法的适宜性。进行地球物理勘探资料解释时,应 充分搜集能够反映第四系厚度、分层及时代的资料,合理地解释物 探剖面,必要时应开展地质探槽、钻探和测年工作。

    4.2.4当近区域内的第四系覆盖区、水域可能存在影响厂

    的发震构造时,应选用适宜的地球物理勘探等方法进行初步 并说明所用方法的适宜性。进行地球物理勘探资料解释时, 分搜集能够反映第四系厚度、分层及时代的资料,合理地解释 剖面,必要时应开展地质探槽、钻探和测年工作。

    4.3.1区域地震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搜集区域地震资料,编制区域破坏性地震目录(M≥4.7) 和区域中小地震目录(1.0

    4.3.2近区域地震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搜集近区域地震资料,编制近区域地震(M≥1.0)目录及 震中分布图。 2.评价近区域地震活动特征。

    4.4.2区域地震构造图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编制区域地震构造图,图中重点应表示地震活动、新构 以来特别是第四纪以来的构造特征。 2编制近区域地震构造图,图中重点表示第四纪以来活动 婴和现代中小地震活动。

    4.5厂址地震动参数估算

    1宜确定基岩水平向峰值加速度衰减关系。 2可选用厂址所在地区现有衰减关系,但宜论证选用衰减关 系的适用性与合理性。

    4.5.3确定性方法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搜集厂址附近范围内现有地质调查资料与图件,阐述厂址 附近范围地震、地质基本特征,编制广址附近范围断层分布图。 2结合近区域地震构造背景,确定厂址附近范围需要进行鉴 定的主要断层。 3鉴定断层的最新活动时代及其活动特征。 4综合评价厂址附近范围是否可能存在能动断层。 4.6.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鉴定为能动断层: 1断层晚更新世(约10万年)以来在地表或接近地表处存在 显著的形变、位移等活动证据,证明其未来在地表或近地表处能够 再次发生类似活动。 2已经证明断层与一条已知能动断层存在明确的构造联系 并且能动断层的活动将引起该断层在地表或近地表的活动。 3能够合理地证明最大潜在地震震级较大,且震源位于某 特定深度处的发震构造,将在地表或近地表处产生断错活动。 4.6.3能动断层鉴定应编制能动断层鉴定结果一览表和能动断

    4.6.4当厂址附近范围初步鉴定存在能动断层时,应重

    6.4当广址附近范围初步鉴定存在能动断层时,应重点评价 厂址合格性的影响。

    4.7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4.7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1搜集厂址附近范围内有关地震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 等方面的资料,以及由地震引起的液化、沉降、塌陷、斜坡失稳等方 面的资料。 2结合厂址地震烈度值,初步评价由地震引起的砂土液化、 软土震陷、塌陷、崩塌、滑坡等潜在灾害的可能性。 3搜集火山、诱发地震、地震海啸和湖涌资料,初步评估其对 厂址可能产生的影响 4.7.2对厂址区是否存在影响厂址适宜性的潜在地震地质灾害 应进行初步评价。

    4.8候选厂址适宜性评价

    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高值、能动断层鉴定、地震地质灾害评价和厂 址区域地壳稳定性评价结果,综合进行评价。

    5.1.1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针对1个厂址开展地震调查与讠

    作。 5.1.2地震调查与评价工作应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的基 础上,补充搜集资料,开展充分的现场调查与勘察,确定厂址设计 基准地震动参数,鉴定广址附近范围是否存在能动断层,评价地震 地质灾害及其影响,

    5.1.3地震调查与评价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坡、崩塌、塌陷及砂土液化等进行评价。搜集相关资料,对诱发地 震、海啸和湖涌、火山等灾害影响作出评价。

    5.2.1区域地质构造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补充搜集区域范围 内陆域、水域新的地质构造资料和成果。对厂址有重要影响的发 震构造,在资料不充分时,应进行补充调查。 2在分析区域地质构造背景、新构造运动特征的基础上,编 制区域地质构造图、区域新构造图,分析区域断裂构造带及其主要 断裂基本特征,并评价其活动性。 3搜集区域重力异常、区域航磁异常数据,编制区域重力异 常分布图、区域航磁异常分布图,以及区域地壳厚度分布图,并应 对区域深部构造特征及其与浅部构造、地震活动等的相关性进行 分析。

    5.2.2近区域地质调查应符合下

    1 应开展近区域1:·100000地质调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的区域地质调查资料、物探资 料、遥感资料和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成果。 2)应以断裂构造、新构造和第四纪地层为主要调查内容。 对近区域主要断裂构造的调查应达到1:100000的精 度要求,查明断裂的基本特征;查明近区域第四纪地层 的时代、岩性、厚度、成因类型和分布特征;对近区域地 貌类型及分布(分区)、新生代地层与岩浆岩发育特征应 进行调查,并应分析近区域新构造运动性质、强度等特 征。 3)在基岩区的调查,每条主要断裂应提供不少于3个典型 地质部面,地质控制点应沿断裂走向合理分布。并应加 强对指向厂址的断裂端部的调查,查明断裂向厂址方向

    的延伸情况。 4)在第四系覆盖区应不遗漏隐伏的主要断裂构造。应根 据基岩区调查情况,布设控制性的物探部面,根据断裂 错断的最新地层和覆盖断层的地层年龄来限定断层的 :最新活动时代。 5)应对遥感影像上规模较大、走向指向广址或距厂址较近 的线性影像进行现场核查,以判定其是否为断裂,并对 判定的断裂构造进行活动性鉴定。 6)应编制1条~2条垂直构造线走向的综合地质地貌部 面,其中一条应通过厂址。 7)应编制近区域地质构造图。 2应在近区域1:100000地质调查基础上开展断裂构造活 动性鉴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基岩区主要断裂应开展现场地质地貌调查、典型观测 点剥露、关键地段槽探,应充分根据断裂的地质地貌特 征、地层错动关系、断层物质构成、上覆地层或断层物质 年代学证据,并参考区域新构造活动背景、断裂所属构 造带总体活动特征等资料,对其活动性进行综合判定。 2)应根据基岩区活动断裂构造向第四系覆盖区内延伸的 情况开展控制性浅层地震勘探调查,确定断裂位置、展 布、规模,并结合第四纪地层与钻孔资料对断裂活动性 进行综合判断。 3)应依据水域断裂调查资料,完成水域断裂活动性鉴定。 3应在调查与分析近区域地质构造背景、近区域第四系分 布、近区域新构造运动表现与特征、近区域断裂及其活动性的基础 上,编制近区域断裂活动性分布图。

    1 应开展厂址附近范围1:25000地质调查,并应符! 规定:

    1)应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的区域地质调查资料、物探资 料、遥感资料和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成果。 2)应以断裂构造调查为主,断裂调查应达到1:25000精 度要求,并应查明规模较大和具有代表性的断裂构造的 基本特征。 3)在基岩区的调查,每条主要断裂应提供不少于3个典型 地质部面,地质控制点应沿断裂走向合理分布。加强对 指向广址的断裂端部的调查,查明断裂向广址方向的延 伸情况。 4在第四系覆盖区应不遗漏隐伏的主要断裂构造。应根 据基岩区调查情况,布设控制性的物探部面,根据断裂 错断的最新地层和覆盖断层的地层年龄来限定断层的 最新活动时代。 5)在卫星遥感影像解译分析基础上,确定调查范围内可疑 线性影像,并进行现场调查。 6)应调查广址附近范围内易导致潜在地震地质灾害的不 良地质条件,重点调查滑坡、岩溶塌陷、软弱土层以及第 四纪火山活动等。 7)编制1条~2条垂直构造线走向的地质剖面,其中一条 应通过厂址。 8)应编制厂址附近范围地质构造图。 2应在厂址附近范围1:25000地质调查基础上开展断裂构 告活动性鉴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基岩区主要断裂,应开展现场地质地貌调查、典型观 测点剥露、关键地段槽探,根据断裂的地质地貌特征、地 层错动关系、断层物质构成、上覆地层或断层物质年代 学证据,并参考区域新构造活动背景、断裂所属构造带 总体活动特征等资料,对其活动性进行综合判定 2)在第四系覆盖区应针对隐伏或推测断裂开展浅层地震

    勘探,必要时应辅以钻探或槽探,结合第四纪地层与钻 孔资料确定断裂错断的最新地层及其时代, 3应根据水域断裂调查资料完成水域断裂活动性鉴定。 3应在调查与分析广址附近范围地质构造特征、第四纪地层 分布、断裂及其活动性的基础上,编制厂址附近范围断裂活动性分 布图。

    5.2.4水域内断裂构造调查应符1

    1区域水域调查应针对那些对厂址地震动参数有重要影响 的发震构造,测线应布设在对厂址有重要影响的部位,确定断点位 置和断错层位的时代。 2近区域水域调查测线方案的布设应能够控制近区域内主 要构造在水域内的延伸和展布。 3厂址附近范围水域测线方案的布设应控制广址附近范围 内主要断裂构造在水域内的延伸和展布。 4宜采用浅层多道地震反射勘探方法。 5应编制地震勘探时间剖面图、地质解释剖面图、断点平面 分布图推测断裂平面分布图,并应编制水域浅层地震勘探报告。

    5.3.1地震调查应在地震资料整理分析和补充调查的基础上,对 区域、近区域以及厂址附近范围内的地震活动特征进行分析和评 价。

    1搜集并复核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使用的地震资料,补充新 的地震资料。 2当存在可能对广址地震动参数有重大影响的历史疑难地 震时,应开展历史地震复核调查。 3搜集对厂址影响烈度达到V度以上的破坏性地震的宏观 资料。

    4搜集区域范围内已有的地震震源机制解和小震综合节面 解资料,对缺乏资料的近代较大地震进行震源机制解分析。 5评价地震资料的完整性与可靠性。 5.3.3编制区域地震目录和震中分布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震目录应包括破坏性地震目录(M≥4.7)和小震目录 (1.0≤M<4.7)两部分。 2地震目录中应包括发震时间、震中位置(包括经度、纬度)、 震级、震中烈度、震源深度、震中精度等基本信息。 3根据区域地震自录,应分别编制区域破坏性地震(M 4.7)和小震(1.0≤M<4.7)震中分布图。 5.3.4区域地震活动特征的分析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根据对区域内地震活动特征的统计分析,以及与区域周边 地震活动背景的对比,评价区域地震活动的总体水平;并应结合地 质构造背景资料,对区域地震活动的空间分布、区域地震震源深度 分布等特征进行分析和评价。 2根据对厂址地震影响烈度达√度以上破坏性地震宏观资 料,编制综合等震线图,并分析历史地震对广址的影响。当宏观地 震资料缺乏时,可利用区域地震烈度衰减关系估计并分析历史地 震对厂址的影响。 3根据区域地震震源机制解与小震综合节面解资料,分析区 域现代构造应力场特征,并编制区域现代构造应力场最大主压应 轴和最大主张应力轴分布图。 5.3.5近区域地震活动特征的分析与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鉴别近区域及其相区域发震构造的需要,开展小震 的重新定位工作。 2编制近区域综合地震目录和近区域地震震中分布图,目录 中应给出地震距广址的距离。

    5.3.3编制区域地震目录和震中分布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对区域内地震活动特征的统计分析,以及与区域周边 地震活动背景的对比,评价区域地震活动的总体水平;并应结合地 质构造背景资料,对区域地震活动的空间分布、区域地震震源深度 分布等特征进行分析和评价。 2根据对广址地震影响烈度达√度以上破坏性地震宏观资 料,编制综合等震线图,并分析历史地震对厂址的影响。当宏观地 震资料缺乏时,可利用区域地震烈度衰减关系估计并分析历史地 震对厂址的影响。 3根据区域地震震源机制解与小震综合节面解资料,分析区 域现代构造应力场特征,并编制区域现代构造应力场最大主压应 力轴和最大主张应力轴分布图。 5.3.5近区域地震活动特征的分析与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鉴别近区域及其相邻区域发震构造的需要,开展小震 的重新定位工作。 2编制近区域综合地震目录和近区域地震震中分布图,目录 中应给出地震距广址的距离。 3分析近区域内地震活动空间分布特征和震源深度分布特 征,评价近区域地震活动强度和频度水平。

    5.4地震构造特征分析

    5.4.1区域地震构造特征分析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根据区域地质构造演化历史、新构造运动、活动构造、现今 地壳形变、深部构造及区域构造应力场特征,分析区域所处的地球 动力学背景及其对地震活动的影响与控制作用。 2分析区域不同地域地质构造条件对地震活动的控制与影 响,分析区域及邻近地区主要地震构造带及其特征。 3分析区域典型地震事件的地震构造背景,总结区域地震孕 育与发生的构造条件。 4编制区域地震构造图。图中重点反映地震活动,以及新近 纪以来特别是第四纪以来的构造特征,区分不同活动时代的断裂, 5.4.2近区域地震构造特征应在近区域详细地震、地质调查基础 上进行分析;并应编制近区域地震构造图,图中重点应反映第四纪

    上进行分析;并应编制近区域地震构造图,图中重点应反映第四纪 以来不同时代活动过的断裂,以及包括现代微震在内的地震活动。

    5.5地震动参数衰减关系确定

    5.5.1基岩地震动参数衰减关系应包括峰值加速度衰减关 反应谱衰减关系。

    5.5.2基岩地震动参数衰减关系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足够强震动记录资料的地区,应采用统计回归方法确 定地震动参数衰减关系。 2缺乏强震动记录资料,但具有丰富地震烈度资料的地区: 可采用转换或类比方法确定本区的地震动参数衰减关系。 3既缺少强震动记录,又缺少地震烈度资料的地区,可选用 地震和地震构造环境类似地区的地震动参数衰减关系。 5.5.3拟采用的地震动参数衰减关系的适用性与合理性应进行 论证并应链合下列规定

    5.5.2基岩地震动参数衰减关系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

    论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论证内容应包括均值和标准差。 2应从大震或小震、近场或远场影响等方面,分析拟采用的 衰减关系是否能反映本区地震环境特征。 3应与本区其他已有的衰减关系进行对比,并应说明所获得 的衰减关系的特点。 4应与搜集的区域和邻区强震动记录资料进行对比,并应论 述拟采用的衰减关系是否适用于本区。 5应论述拟采用的衰减关系在对厂址地震动参数起控制作 用的震级和距离处的合理性

    5.6确定性地震危险性评价

    5.6.1厂址地震危险性确定性评价应包括下列基本步骤:

    5.6.2具备下列条件的地质构造应鉴定为发震构造:

    .1已经发生过M6.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或发现有可靠古地 震遗迹的地质构造。 2与已知发震构造具有相同或相似构造特征的地质构造。 3有可靠证据表明与已知发震构造存在构造联系的地质构造。 4与已知发震构造具有相同或相似小震级地震活动特征的 地质构造。 5具有晚更新世以来活动性的地质构造。 6中等或较低水平地震活动区缺乏晚第四纪活动直接证据 的第四纪早中期地质构造,当它表现出与地震活动的相关性,或已 表现出最新地貌变带,或晚第四纪沉降带,并存在一定的深部构 造背景。

    5.6.3发震构造最大潜在地震应根据发震构造上古地震、最大历

    地震、构造规模、构造活动性、构造性质、与已知发震构造的类比 处地震构造环境地震强度分布特征等基本资料进行综合评定

    ·1地震构造区划分应根据大地构造单元、新构造单元、地球 物理场和地壳结构、现代构造应力场、地震活动等方面的分区特 征,并以新构造活动、地震活动特征为主要根据。 2地震构造区划分应重点分析厂址所在地震构造区的边界 及其弥散地震活动特征。 3应根据地震构造区内与已鉴定出的发震构造无关的最大 地震震级、地震构造区总体地震活动水平、地震构造区所处地震构 造环境及其特征综合评定地震构造区最大弥散地震。 5.6.5地震构造模型建立中的不确定性应充分考虑,并应反映在 确定性地震危险性评价结果中。

    厂址概率地震危险性评价包括

    5.7概率性地震危险性评价

    5.7.2地震区、带划分及其参数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样本统计得到,并考虑未来地震活动水平。 8本底地震震级及其年平均发生率应根据区域和近区域地 震调查结果综合确定。 5.7.3潜在震源区划分及其参数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地震区、带内划分潜在震源区。 2根据发震构造和地震活动特征综合划分潜在震源区。近 区域范围内潜在震源区应重点考虑近区域内地质、地震调查结果。 3根据潜在震源区的地震构造背景和地震活动特征,确定潜 在震源区的地震活动性参数。包括潜在震源区震级上限M:、地震 空间分布函数fi,m:、方向性概率分布函数f()。 4潜在震源区震级上限M.应根据潜在震源区地震构造背 景及其地震分布特征确定。 5潜在震源区空间分布函数fim,应依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 计算方法的需要划分震级档;其确定应根据对潜在震源区地震构 造条件所反映出的各震级档地震危险程度的综合评判,当潜在震 源区内地震资料足够充分时,可采用统计分析得到。 6潜在震源区方向性概率分布函数f(0)应根据潜在震源区 内未来地震破裂方向及其可能性的综合研究结果确定。 5.7.4概率地震危险性计算结果的综合分析与评价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分析主要潜在震源区对概率地震危险性计算结果的概 率责献,并评价该结果与区域地震构造环境和地震活动特征的协 调性。重点分析峰值加速度,加速度反应谱高频、中频与低频段的 潜在震源区概率贡献。 2根据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结果,分析厂址加速度反应谱不 同周期段的主要控制源。 3应充分考虑地震区、带和潜在震源区划分及其地震活动性 参数确定中的不确定性,以合理的方式反映在厂址概率地震危险

    5.8设计基准地震动参数确定

    .8设计基准地震动参数确定

    5.9设计地震动时程确定

    封头标准5.9.3设计地震动时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0~2元之间均匀随机分布的相角。 2在满足时程包络函数的条件下,可采用频域或时域的调整 方法,使设计加速度时程的反应谱能同时包络各给定阻尼比的自 标反应谱。低于目标反应谱的控制点数不得多于5个,其相对误

    差不得超过10%,且反应谱控制点处纵坐标总和不得低于目标反 应谱的相应值。 3在0.03s~5.00s周期域内,反应谱控制点数不得少于75 个,且应大体均匀地分布于周期的对数坐标上,其各频段的频率增 量可按表5.9.3人工生成模拟地震动控制点的频段及其增量采 用。

    表5.9.3控制点的频段及其增量

    5.9.4每条设计地震动时程的总持续时间和平稳段的持续时间 应足够长。地震动的总持续时间宜在10s~25s,并且平稳段的持 续时间宜在6s~15s。 5.9.5人工地震动时程的合成可选择单组时程法和多组时程法,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用单组时程法时,每条人工地震动时程计算出的在频率 0.3Hz24.0Hz区间的功率谱密度曲线,应包络由自标地震动反 应谱计算出的在对应频率区间自标功率谱密度80%的曲线;可按 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执行。 2当选用多组时程法时,至少应计算出4组3个方向人工地 震动加速度时程;同一方向上各人工时程反应谱的平均值应包络 相应的同阻尼的设计反应谱。 3每两条地震动时程间的绝对互相关系数不应大于0.3,当 满足此条件时便可以认定为在统计上相互独立;可按本规范附录 D的规定执行。

    5.10土层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

    锅炉标准规范范本10.1工程场地的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 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等工程地质条件应根据厂址区岩土工程

    察资料分析确定。 5.10.2应进行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探,以及原位测试与室 内试验,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开展场地土层条件的钻孔勘察,钻孔的数量和布设位置 应以能够控制场地主要的工程地质单元分布为基本要求,钻孔不 应少于3个,每个钻孔深度应达到剪切波速不小于700m/s的层 位。 2对钻孔揭示的各土层应连续取样,编制钻孔柱状图。 3应进行钻孔分层岩土剪切波速和纵波速的原位测试,给出 每个钻孔不同深度处岩土层剪切波速、纵波速。测试方法可采用 单孔检层法或跨孔法,测试间距不得大于2m,在地层分界面附近 立加密测试点。 4各层原状土样应同时进行动三轴试验和共振柱试验,共同 测定剪变模量比与剪应变关系曲线、阻尼比与剪应变关系曲线,以 及压缩模量比与轴应变关系曲线、阻尼比与轴应变关系曲线。 5应进行原状土样的试验,获取天然密度等物理指标。 5.10.3场地土层模型应根据场地土层分布与其物理力学指标建 立。进行场地土层地震反应分析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土层地震反应模型建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模型选择:在场地地面、土层界面及基岩面均较平 坦的工程地质条件下,水平成层土层模型能合理地反映 场地条件时,可采用一维场地模型;而在土层节面、基岩 面或地表起伏较大,水平成层土层模型不能合理地反映 场地条件时,需要采用二维场地模型或三维场地模型。 2)地震输入界面确定:应选用剪切波速不小于700m/s的 岩土层顶面作为地震输人界面。 3)土层模型参数确定:场地地震反应分析模型参数应根据 勘察、试验结果确定。 2地震输人界面处人射地震波参数应按自由场基岩地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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