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265-2018 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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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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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1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应依据设计文件实施。 3.0.2工程施工中不宜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当确有需要时,应 正式填报工程变更单,由原设计单位执行设计变更,并在建设单位 审核批准后,由施工单位执行。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及施工方 应共同填写工程洽商记录,确认工程变更结果

    3.0.1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应依据设计文件实施

    4.1.1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完成工程开工报批手续。

    焊接标准机房设备安装及布线施工

    4.2.1机房建巩资科应检查下列内谷: 1机房建筑结构竣工文件,重点检查进出机房管线通道工程 竣工文件; 2 机房建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供配电系统技术文件; 4机房建筑物公共接地网验收资料和建筑防雷资料,重点检 查公共接地网接地电阻测试等资料:

    消防安全设施工程验收资料。

    4.2.2机房环境应检查下列内容: 1机房面积、高度、楼板荷载、通风、防尘、防水、环境温湿度 及噪声条件; 2机房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等基础设施的位置、数量 和尺寸; 机房线缆管道与电气、给排水及燃气等其他管道的间距: 机房引人的电源质量: 5 机房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措施; 6机房消防设施,

    3.1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

    4.3线缆敷设施工准备

    1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前应核实过桥、过河、穿堤、穿越道路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交越地下管线以及修建临时管道等的报 建和审批手续: 2施工前应核对线缆的规格、型号和盘长: 3施工人员应具备有效的通信联络手段: 4施工人员应采取戴安全帽、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安全 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前应用试电工具检查电力杆、吊线钢绞线、线 缆、抱箍、支架和人(手)孔托架等导体部分,应无漏电。

    4.3.2直埋线缆、管道敷设施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线电视直理线缆、管道与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最小净距应 符合表4.3.2的规定。隔距达不到表4.3.2要求时.需与有关部 门协商,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注:1表中括号内数值是指直埋线缆采用钢管保护时与水管、燃气管、高压油管 交越时的最小净距; 2对于杆路、拉线、孤立大树和高笃建筑还应考虑防雷要求: 3大树是指直径0.30m及以上树木: 4 穿越埋深与线缆相近的各种地下管线时,直理埋线缆宜在管线下方通过,并 采取保护措施。 2 应核对地下管道和人(手)孔工程的工程验收资料; 3 进入人孔作业前:应符合有限空间作业要求,应按先通风, 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min; 4 穿缆管孔和子孔孔位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5核查管孔应通畅; 6人(手)孔作业前,井口周围应放置施工围挡

    注:1表括号内数值是指直理线缆采用钢管保护附与水管、燃气管、高压油 交越时的最小净距:

    注:1表括号内数值是指直理线缆采用钢管保护与水管、燃气管、高压油管 交越时的最小净距; 2对于杆路、拉线、孤立大树和高笃建筑还应考虑防雷要求: 3大树是指直径0.30m及以上树木: 穿越埋深与线缆相近的各种地下管线时,直埋线缆宜在管线下方通过,并 采取保护措施。 2 应核对地下管道和人(手)孔工程的工程验收资料; 3 进人人孔作业前:应符合有限空间作业要求,应按先通风 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min; 4穿缆管孔和子孔孔位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5核查管孔应通畅; 6人(手)孔作业前,井口周围应放置施工围挡。

    注:在地域获窄地段,拟建架空线缆与已有架空线缆平行敷设时·若间距低于以 规定可以采用杆路共享或其他方式敷设并满足间隔距离要求,

    主:1供电电缆为被覆线且最小净距不符合表要求时,线缆应在供电线上 交越:

    建筑物内线缆敷设工作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核查建筑物内暗管系统的竣工验收资料; 应核查预埋暗管和暗箱的规格: 3 应核查暗管通畅情况和预装牵引!线

    4.4设备和器材进场验收

    1标志(生产厂家名称或代号、产品型号、执行标准或经备案 的企业标准的编号、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等): 2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 产品的认证; 3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产品的认证; 4 列人《产播电视设备器材人网认定产品目录》产品的认证: 5进口设备和器材的产地证明和商检、海关验关证明。 4.4.2检查进场设备和器材的产地、数量、型号和规格.应符合设

    4.4.3检查进场设备和器材的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安装使

    说明和维护、实验技术条件说明,进口设备和器材应附上述 中中文版

    用说明和维护、实验技术条件说明,进口设备和器材应

    主要设备和器材应在使用前进行检验并编制检验记录,检 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4.4主要设备和器材应在使用前进行检验并编制检验

    5.1.1机房设备安装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优房级备安表性厅必付刻规定: 1应确定设备机柜的基础安装牢固,并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合,冉安装设备机柜; 2工艺设备应按产品技术要求试验调整,并应检查确认后安 装到机柜上; 3应确定机房接地装置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后,再与机柜设 备连接; 4应确认信号线缆连接的两端设备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后 进行连接; 5应确认工艺设备负荷和供电容量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后 车接工艺设备电源线加电试运行: 6子系统设备应经过试运行,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设计文件的 要求后,进行系统联调,运行平稳后再连接到有线电视网络。 5.1.2机房内等电位的连接工作应在设备安装前完成。

    5.2机架(柜)、桥架安装

    5.2.1 机架(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 金属框架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且有标志; 3 各类配件应安装齐全、牢固; 机架(柜)应固定在机房地面上;当采用活动地板时,应加 装机架(柜)基础,机架(柜)基础应与机房地面连接固定,机架(柜) 安装固定在基础上,基础高度应与活动地板的高度一致,机架(柜)

    之间宜米用固定螺栓连接; 5安装垂真度偏差不应大于1%;当成列安装时,整列机架 (柜)前面板应在同一平面上,偏差不应大于5mm;并列安装的机 架(柜)应相互靠拢,间距不应大于3mm; 6机架(柜)上的各种零件应安装完整,漆面脱落应予补漆; 7 机架(柜)内的端子板应安装牢固·序号、标志应规范清楚: 机架(柜)安装固定后,应固定机柜的前后门和板。 5.2.2 桥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桥架的安装位置应止确,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 金属桥架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当金属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时,应设置不少 于两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4桥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应满足线缆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 5当桥架穿过楼板洞、墙洞或建筑变形缝时,应加装固定装 置,线缆敷设完毕后,孔洞应米用阻燃材料封堵; 6桥架水平安装应与机架(柜)列保持平行,偏差不得超过 50mm,水平度偏差不应大于2mm/m; 7桥架垂直安装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垂直度偏差不应大 于3mm; 8机房内的桥架宜一次安装齐全; 9楼层之间的垂直金属桥架宜安装在弱电竖井内; 10桥架上的各种零(配)件应安装完整,漆面脱落应予补漆; 螺栓应紧·同类螺丝露出螺帽的长度应致; 11当设计无要求时,桥架水平安装支架应牢固、均匀,支 架间距应为1.5m~~3.0m,紧固支架的螺母位于桥架外侧;当铝 合金走线架与钢支架固定时,应采取相互间绝缘的防电化腐蚀 措施; 12桥架宜通过连接件与机房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连接成 一体。

    5.3.1沟内和桥架内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布放线缆的规格、路由和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 交、直流电源的馈电电缆应分开敷设: 3信号线缆与电力电缆应分开敷设,信号线缆与电力电缆平 行敷设的最小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 及验收规范》GB50462的有关规定; 4线缆敷设安装后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5.3.1沟内和桥架内布线应符盒下列规定:

    表5.3.1线缆最小弯曲半径

    D为线继外径,H为缆芯处扁形护套短

    5当布放线缆时,不应有扭绞、踩踏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 重划伤等现象; 6线缆在两个端接设备之间不应有接头; 7线缆在桥架内应排放整齐,不得交错,不得上下穿越:线缆 垂直敷设或大于45倾斜敷设时,在线缆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 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在线缆的首尾、转弯及每间 隔5m~10m处应与桥架绑扎固定; 8在水平、垂直桥架中敷设线缆时,应对线缆进行绑扎。应

    根据线缆的类别、数量、缆径、线缆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 于1.5m,间距应均匀,不宜绑扎过紧或使线缆受到挤压; 9线缆两端应有标志·内容为线缆编号、两端设备及接口等 信息;标志应清晰、正确、不褪色,并应选择不易损坏材料制作。

    5.3.2光纤跳线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架内光纤跳线转弯处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本标准表 5.3. 1的规定; 2光纤跳线与接人设备的莲接应紧密; 3光纤跳线在桥架上敷设应加套管或使用线槽保护;无保护 部分宜采用活扣扎带绑扎,绑扎松紧适宜;光纤跳线应自然顺直 垃无扭绞现象; 4光纤跳线上方不应有重物压迫。 5.3.3信号电缆布线和成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架内信号电缆布放应顺直规整,出线位置应准确、预留 弧长一致,应均匀绑扎 2信号电缆转弯处应均匀圆滑,对绞电缆及同轴电缆的弯曲 半径应符合本标准表5.3.1的规定; 3信号电缆成端安装应符合本标准第6.7节的规定。 5.3.4设备电源线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源线应采用整条电缆线料.中间不应有接头; 2电源线敷设转弯处应放松,均匀圆滑:塑包电源线及其他 软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 3电源线插头应与插座规格匹配,连接应牢固; 电源线布放应自然顺直,应无明显扭绞和交叉; 5 电源线应绑扎均匀,松紧适度;线缆两端应有明显标志。

    应无扭绞现象; 4光纤跳线上方不应有重物压迫。 5.3.3 信号电缆布线和成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架内信号电缆布放应顺直规整,出线位置应准确、预留 弧长一致,应均匀绑扎; 2信号电缆转弯处应均匀圆滑,对绞电缆及同轴电缆的弯曲

    5.3.3信号电缆布线和成端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艺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架内工艺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工艺设备与机架加固应符合设备装配要求; 3工艺设备安装应牢固,排列整齐;插接模块应插接自然,接 触良好,并应锁定紧固装置; 4当机柜有未放置设备的空插槽时,应采用盲板封堵前 面板; 5工艺设备加电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列架、机架及各种配线架应接地良好; 2)各类信号线、电源线应布放正确.与设备连接应牢固可靠; 3)检查工艺设备的各种选择开关,应置于指定位置; 4)检查工艺设备的各级保险熔丝,规格应符合要求。 6应按操作程序逐级加电;当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7 机架上的工艺设备安装后,不安装设备的机位应安装隔板: 8工艺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做好标志。

    5.5.1机房的电源系统的雷电过电压保护应采用分级保护.各级 保护的防护水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 技术规范》GB50343的有关规定。 5.5.2浪涌保护器安装应牢固,连接应可靠;当安装多个浪涌保 护器时,安装位置、顺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5.5.3机房内的相关设备和设施应进行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 机房应采用联合接地。

    机架(柜)、走线架等应与机房等电位网连接

    6.1.1线缆敷设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线缆敷设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敷设线缆前应核对地下管道和人(手)孔工程的质量验收 记录资料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2)线缆子管敷设后应检套孔位、留长、标志等符合设计文件 的要求再穿缆施工。 2架空线缆敷设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核对市政规划手续、励查文件、设计文件、线路路由、杆 位及拉线坑位; 2)测量埋桩应经检查确认后,挖掘杆坑和拉线坑; 3)应检查杆坑和拉线坑的深度、坑型后,立杆并埋设拉 线盘; 4)应检查架空线缆的吊线、拉线、吊线垂度和架线高度后架 缆施工。 3建筑物内线缆敷设应在核对暗管系统的竣工验收资料后 穿缆施工。 .1.2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前应核对线缆的规格、型号和盘长; 2 线缆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本标准表5.3.1的规定; 3光缆敷设施工前应配盘; 4光缆盘敷设顺序宜按出厂盘号顺序依次安排;

    求,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本标准表6.1.2确定; 7 连接设备之间的线缆不应有接头; 8 预留光缆应使用盘绕架收集: 9盘缆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本标准表5.3.1的规定; 10 线缆两端应有标志,应包括线缆编号、两端设备及接口等 信息; 11 架空线缆在过街位置应有警示标志,并标注限高: 12 架空线缆在跨越建筑物等位置应有警示标志: 13人(手)孔内线缆应有标志;标志应清晰、正确,应选择耐 用及防水材料制作

    表6.1.2光缆数设的重叠、增长和预留缆长

    6.2.1直理线缆的理深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线缆在沟底应目 然平铺,不应有紧腾空现象。 6.2.2直理线缆不应与电力线缆同沟敷设。当与其他线缆同淘敷 设时,应平行排列,不应重叠和交叉。线缆间间距不应小于100mm。 6.2.3直埋线缆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本标准表5.3.1的规定。

    6.2.4当坡度大于20°或坡长大于30m时,宜采用S型

    式,宜采用堵塞加固或分流方式防止雨水冲刷。在坡度大于30 时,宜采用铠装结构线缆

    6.2.5当直埋线缆穿越保护管时,保护管两段应封堵严密

    6.3.1子管布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孔中数根子管应一次性布放到位; 2子管的规格、长度、颜色及管孔中子管数量应符合设计文 件的要求; 3布放于同管孔内的数根子管总等效外径不宜大于管孔内 径的90%; 4相邻人(手)孔间的子管不应有接头; 子管不应跨井敷设: 子管在人(手)孔中应伸出200mm~400mm; 子管内应预放牵引绳; 8 未使用的子管管口应封堵严密。 6.3.2 线缆布放应符合卜列规定: 1 施工前应逐段清刷管孔和试通; 2 线缆在管孔中不应有接头; 3施工时牵引用力应均匀,经过人(手)孔出口、转弯、管孔高 差等处时,应采取减少线缆与之摩擦的措施: 4线缆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本标准表5.3.1的规定; 5施工完成后应做好线缆标志,标志应选择耐用及防水材料 制作; 6管道中多条线缆敷设后,余缆应盘好后合理放置,排列应 整齐,不应有交义;线缆应紧靠并壁牢固绑扎在井内支架或托盘 上,预留线缆应放置在托架上; 7人孔作业进出时应使用梯具,不应踩压井内支架、托板和

    井内线缆; 8敷设线缆后的管道口和未使用的管道口应封堵严密; 9人(手)孔内施工完成后,应清理作业场地·撤出工具设备 盖上并锁好井盖。 6.3.3沿电杆引上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8敷设线缆后的管道口和未使用的管道口应封堵严密; 9人(手)孔内施工完成后,应清理作业场地·撤出工具设备· 盖上并锁好井盖。 5.3.3沿电杆引.上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电杆引上的线缆应使用镀锌钢管保护,钢管与电杆应绑 扎固定;钢管在地面以上的高度不应小于2.5m.钢管理人地下部 分宜为300mm~~500mm; 2钢管内应根据管径大小安装多根·严管,子管布放应符合本 标准第6.3.1条的规定; 3线缆沿电杆引上敷设后应做伸缩预留; 4 线缆敷设完成后,钢管上方管口和子管口应封堵严密。

    6.4.1杆路安装应符合下列

    在吊线上的搭扣方向应一致,应均匀分布

    6.4.2线路接地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进行防腐蚀处理。 6.4.3线缆布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线缆敷设居应自然平直,并应保持不受拉力和应力: 应无扭转,应无机械损伤; 2架空线缆的弧垂度充许偏差应为设计弧垂度的土5%: 3架空线缆与树木等易刷蹭物体交越时应安装护套管; 4当架空线缆与电力线交越时,吊线和线缆应加装绝缘保护 套,保护套管长出交越区域两端不应小卡1m; 5当架空线缆敷设经过电力变压器时,应绕行通过; 6架空线缆进出机房应做伸缩预留。 6.4.4室外沿墙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缆敷设应选择坚固的墙体; 2线缆距地面不应低于3m 3室外沿墙线缆敷设宜采用钢绞线吊挂方式;吊线的支撑横 担应安装牢固;吊线支撑横担应在同一水平线,吊线和线缆应敷设 平直;挂钩间距不应大于500mm,且分布应均匀: 4线缆在墙体转角处应使用转角横担,并应使用护套管; 5光缆余缆应盘绕捆扎牢靠,并应固定在吊线上,盘缆弯曲 最小半径应符合本标准表5.3.1的规定; 6室外沿墙引上线缆敷设应执行本标准第6.3.3条的规定。

    .4.3线缆布放应符合下列规

    建筑物内及户内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采用暗管敷设方式;

    6.5建筑物内及户内线缆敷设

    2建筑物内及户内线缆敷设安装时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 本标准表5.3.1的规定; 3当线缆穿越建筑物墙壁时,应打孔并理埋设穿墙管,穿越外 墙的墙孔应内高外低,线缆在进人建筑物前应制作回水弯;当线缆 需打孔进入建筑物时,应选择其门窗侧墙; 4建筑物内线缆布线完成后,穿缆孔应封堵严密; 5卢内光缆成端处光纤应作标志。 6.5.2暗管敷设应符台下列规定: 1当暗管采用金属材料时.其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 当暗管采用钢管或阻燃聚氯乙烯硬质材料时,直线暗管的管径利 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 2 线缆在暗管内不应有接头; 3当暗管内用带线敷设线缆时.应将带线与线缆的加强构件 相连。 6.5.3 明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线缆在楼内应采用线卡卡固方式沿墙面上方敷设: 2卡子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 6.5.4户内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户内电缆与户内电源线的安装间距不应小于300mm,且 不应将两者同暗管、同线槽、同出线盒、同设备箱安装; 2暗管敷设时,应将电缆沿预理管孔引至户内有线电视终端 盒上; 3明线敷设时,应将电缆在设计文件要求的位置打孔进入户 内,并引至电视终端盒上。

    6.6.1 光纤熔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纤熔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光纤熔接时,熔合处应使用接头套管保护:热缩接头 热缩后应外观平整,应无变形、无烧焦、无缝隙、无脱胶、无杂质

    无气泡等现象; 2当光纤预留在熔纤盘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30mm。 且盘绕方向应一致;带状光缆的光纤接续后应理顺,不得有S弯; 3光纤熔接过程中应实时进行熔接衰减测试并记录,衰减值 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6.6.2光配线架的光缆成端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光配线架的光缆成端施工前,应安排光缆备束管在光配线 架单儿的位置、尾纤在熔纤盘的位置及光纤熔接顺序: 2当光缆号入光配线架时,应按安排进缆和固定位置; 3光配线架内的光缆、光纤束管和尾纤应绑扎固定,应留够 余长; 4 活动接头衰减值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5光缆和束管应编号并标志。 6.6.3光缆接续应符含下列规定: 1光缆接续施工前应检查光缆接续环境,核对接续位置和接 头盒的安装位置,核对光缆端别、序与熔接关系; 2切割光缆、剥除光缆外护套应使用专用工具,并应避免损 伤光纤; 3光缆室外接续施工不应在电杆上和人孔内进行,宜安排在 工作车或临时工作间内进行; 4光缆加强芯在接头盒内应固定牢固,金属构件在接头处应 呈电气断开状态; 5应在光纤熔接并测量合格后,进行收盘和装盒; 6接头盒与光缆固定应可靠,接头盒入位安装应牢固可靠: 7光缆端别和纤序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编号并标志。

    电缆终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终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终接前,应核对线缆标志,内容应正确; 终接处应牢固、接触良好; 3 电缆安装时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本标准表5.3.1的 规定。

    1终接前,应核对线缆标志,内容应止确; 2终接处应牢固、接触良好; 3电缆安装时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本标准表5.3.1的 规定。 6.7.2[ 同轴电缆终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轴电缆连接器安装时,电缆的内外导体应分别连接可 靠,安装前检查电缆端口应十净、整齐; 2安装施工应符合工艺要求,并应正确使用安装工具; 3安装时各类部件应齐全,安装位置应正确,装配应牢固;同 轴电缆屏蔽网部头长度应一致,应与连接器的外导体接触良好; 4同轴电缆连接器与设备接口连接时应牢固可靠; 5F 同轴电缆余留长度应统一,各层的开剥尺寸应与连接器尺 寸相适合; 6室外连接器安装时应做防水保护; 7安装完工后应进行标志。 6.7.3对绞电缆终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 收规范》GB50312的有关规定。

    6. 7.2同轴电缆终接应符合

    7线路节点设备和器材安装

    7.1.1设备安装前,应核对安装位置、进出线缆的接口,应按设备 安装工艺要求正确安装。 7.1.2设备安装应采取防潮、防雨、防霉和防腐蚀措施。 7.1.3设备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牢固、安全,安装位置应便于测试、 检修和更换。

    7.2线路节点设备安装

    7.2.1线路节点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方式、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设备不应置于管道人(手)孔中; 3线缆应与设备端子连接牢固,设备插接模块和插接件应连 接牢固可靠; 4设备引人引出线缆应设置回水弯,并应固定牢靠; 5应在设备箱内预留线缆,并应盘留整齐; 6设备外壳应有接地装置,接地体和接地引入线的安装位 置、材料、规格、长度、间距、理深和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 求; 7设备输出端口空载时应终接匹配电阻; 8 供电应符合设备要求,在安装前应进行通电试验; 9电源线在室外敷设时应使用保护套管; 10逐级加电,当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7.3.1光缆交接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7.3.1光缆交接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缆及尾纤、跳纤、适配器在箱内的安装位置和固定方式 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架空光缆交接箱应安装在H杆工作平台上,工作平台底 部距地面不应小于3m; 3当安装在墙壁时,箱体应选择坚固的墙体,安装高度应符 台设计文件的要求; 4当落地安装时,箱体安装应牢固、安全、可靠;箱体的安装 应置、安装高度、防潮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5光缆交接箱配件应安装齐全,且牢固无损坏; 6箱内的光缆和成端尾纤应排放整齐,绑扎牢固;箱内的跳 纤应排放整齐顺畅,不应相互纠缠; 7光缆交接箱的光纤成端应执行本标准第6.6节的规定; 8光缆交接箱应安装接地线,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文件的 要求。 7.3.2分支器、分配器和用户端口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分支器、分配器固定在吊线上时,输人输出电缆应预留 回水弯; 2分支器、分配器空载端口应终接匹配电阻; 3明装用户端口应采用膨胀螺丝固定,暗装用户端口应采用 面板螺丝固定于底座上; 4分支器、分配器和用户端口外观应十净整洁,标志清楚,安 装端正; 5用户端口底边距房屋地面不应小于300mm,并应与其他 电器插座和接线盒高度一致。

    楼道配线箱和家居配线箱的规格和安装位置应符合

    文件的要求; 2箱体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箱体安装应牢靠、不晃动,并应 无明显歪斜; 3楼道配线箱应明装于弱电竖井内,或嵌装于建筑物公共区 域墙体内; 4家居配线箱体下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300mm; 5家居配线箱的电源供给应符合设计要求

    8.1.1有线电视网络工程的系统检测工作宜由第三方检测机构 实施,并应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8.1.2有线电视网络光缆传输系统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有线数字电视光链路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GY/T300的有关 规定。

    8.1.3用户端口数量为10方个以上时,应选10个~15个测试

    1 应选择用户较密集的区域; 2 应选择传输距离相对较长和较短点: 3 应选择放大级数相对较多点; 4 应选择不同光节点所覆盖的测量点; 5 应选择噪声、失真及干扰影响具有代表性的点。

    8.2.2检测前应编制检测技术方案、落实信号

    范围和选取系统测试点。

    数字图像主观评价评定等级应采用5级损伤制评定,5级 平分分级应符合本标准表8.3.1的规定

    表8.3.15级损伤制评分分级

    1输人前端的信号源质量不得低于4.5分,或采用标准信号 发生器代替; 2系统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电视接收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通 用规范》GB/T10239的相关规定: 4观看位置和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字电视接收设备 图像和声音主观评价方法》GB/T22123的相关规定; 5评价人员不宜少于9名评价人员应在前端对信号源进行 主观评价,然后在选取的测试点视听,独立评价打分,并应取平均 值作为评价结果; 6应按本标准表8.3.1中的项目进行主观评价,每个频道的 得分值均不应低王4分。

    ,4.1电出能位伙 以付口下别定: 1下行模拟电视信号电气性能指标、检测信号条件、检测方 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有线电视系统测量方法》GY/T121的有 关规定;下行数字电视信号电气性能指标、检测信号条件、检测方 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有线数字电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GY/T221的有关规定;

    建筑工程标准规范范本2采用5MHz~65MHz进行上行传输的通道电气性能指 标、检测信号条件、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HFC网络上行 传输物理通道技术规范》GY/T180的有关规定

    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验收。 9.1.2各分部、分项工程应进行随工检验和验收,并应进行记录 9.1.3随工检验应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共同进行 并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9.1.4应按规定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测,确认达到设计要求的单位 工程应判定为竣工验收合格。 9.1.5参与竣工验收各单位代表应签署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单位

    9. 2 验收工作组织

    9.2.1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或监理 单位组织施工单位项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9.2.2分部(子分部)工程应在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施 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报验申请,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

    位、监理和设计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 9.2.3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报 验申请,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项目负 责人进行验收。

    2经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项目, 应判定为验收合格; 3经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 单位核算认为能保证使用要求的检验项自:可判定为验收通过;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虽然改变 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 行验收; 5通过返修后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 位(子单位)工程.应判定为不合格。

    9.3.1工程初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施工完毕并经自检及预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 应对安装工艺、系统电气特性和工程档案等进行全面质量 检测; 3 应对隐蔽工程签证记录进行审查,并可对部分工程实体进 行抽查; 4初验项目应在审查竣工技术文件的基础上按本标准附录 B的内容进行检查和抽测; 5初验中发现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6 工程初验完成后应出具工程初验报告。 9.3.2 工程系统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经初验后,建设单位应按试运行周期安排工程系统试 运行; 2工程系统试运行应由维护部门进行试运行期维护,当发现 可题应由贵征单位返修; 3试运行时间不宜少于3个月。

    园林设计图纸、效果图.3.3工程终验应符盒下列规

    工程试运行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和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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