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933.4-2018 塑料光纤信息传输技术实施规范 第4部分:塑料光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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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纤儿何尺寸要求包括包层直径、芯直径、包层不圆度。光缆尺寸要求包括紧套层直径、纤芯/紧 套层同心度。光纤及光缆的儿何尺寸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光纤及光缆几何尺寸

    光缆的光学和传输性能应包括衰减、模式带宽、数值孔径和宏弯损耗。光学和传输性能要求应

    DL/T1933.4—2018合表4规定。当采用A4a.2类多模光纤传输520nm波长的信号时,其传输特性见附录A。表4塑料光缆的光学和传输性能指标项目单位A4a.1A4a.2A4bA4cA4dA4e采用满注入时dB/hm≤40在波长650nm的衰减系数采用注入数值孔径NA=0.3时在波长650nm的衰减系数≤18≤18采用均衡模分布注入时在波长650nm的衰减系数dB/hm≤30≤18≤30一采用均衡模分布注入时在波长520nm的衰减系数*≤10一一在波长650nm的模式带宽b≥10一≥10一一采用注入数值孔径NA=0.3时MHz · hm≥40在波长650nm的模式带宽b≥100≥200数值孔径NA0.50±0.150.485±0.0450.50±0.150.30±0.050.25±0.07在波长650nm的宏弯损耗dB≤0.5衰减系数宜在100m长度上测量,在其他长度上测量的值,允许线性转换为100m长度的值。当用均衡模分布注入法测试A4a、A4b、A4c和A4d光纤的衰减时,扰模器及要求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模式带宽宜在100m到400m长度上测量,其测量值允许线性转换为100m长度的值。5.6光缆的机械性能5.6.1机械性能项目单芯光缆和双芯扁平光缆的机械性能包括拉伸、压扁、冲击、反复弯曲、扭转和卷绕等项目,并应通过6.8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试验条件来检验。多芯光缆的机械性能待定。5.6.2拉伸性能单芯光缆及双芯扁平光缆的拉伸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表5单芯光缆及双芯扁平光缆的拉伸性能指标项目单位A4a.1A4a.2A4bA4cA4dA4e单芯光缆4%伸长率时的拉伸力N≥70≥70≥45≥20≥70≥45双芯扁平光缆4%伸长率时的拉伸力N≥140≥140≥90≥40≥140≥905.6.3允许压扁力光缆允许压扁力要求如下:a)单芯光缆的允许压扁力不应小于7N/mm:b)双芯扁平光缆的允许压扁力不应小于14N/mm。5.6.4允许最小弯曲半径单芯光缆和双芯扁平光缆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为30mm。双芯扁平光缆的弯曲方向与扁平方向垂直。5

    TZZB标准规范范本DL/T1933.42018

    DL/T1933.42018

    5.6.5紧套层剥离性

    5.7.1环境性能项目

    光缆环境性能试验项目应包括温度循环、干热、湿热和湿热试验后的机械性能,并应通过6.9规定 的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来检验

    5.7.2光缆适用温度范围

    光缆的适用温度范围分为2个级别,A级:一40℃~十85℃;B级:一20℃~十70℃。 度级别时应根据光缆实际使用环境选择。

    5.7.3光缆温度循环、干热、湿热试验的附加衰减

    盾环、于热、湿热试验的附加衰减应符合表6的

    表6光缆温度循环、干热、湿热试验的附加衰减

    5.7.4湿热试验后的机械性能

    湿热试验后单芯光缆及双芯扁平光缆4%伸长率时的拉伸力变化值不超过土25%。

    湿热试验后单芯光缆及双芯扁平光缆4%伸长率时的拉伸力变化值不超过土25%。

    5.8阻燃光缆的燃烧性能

    单根光缆应通过GB/T18380.22一2008燃烧试验,试验后上支架下缘和碳化部分起始点 离应大于50mm。

    6.1光缆品性试验总则

    缆的各项品性试验方法应按表7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验证。

    表7光缆各项品性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

    应在距光纤端不少于10mm处用且视检查其完整

    光缆标志试验要求如下: a)试验方法:GB/T7424.2—2008中6.2方法2; b)试验条件:负载20N,循环次数不少于10次; c)合格判据:试验后,目视仍可辨认护套上的标志。

    光缆长度宜用生产线上的计米器测量。其长度计量误差应是在适当长度上用钢皮尺沿光缆量得的 长度减去用计米数字确定的长度对前者的相对差。

    光缆衰减测量要求如下!

    L/T1933.42018 a)试验方法:GB/T15972.40—2008; b)试验条件:扰模器参数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C)合格判据:光缆衰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光缆模式带宽测量要求如下: a)试验方法:GB/T15972.41—2008; b)试验条件:光源波长的标称值为640nm~660nm,FWHM谱宽不应超过5nm; C)合格判据:模式带宽应符合表4的规定。

    6.7光缆宏弯损耗测量

    光缆宏弯损耗测试要求如下: a)试验方法:GB/T15972.47—2008; b)试验条件如下: 1)弯曲半径:25mm; 2)弯曲数目:10个(每个弯曲为1/4圆周); C)合格判据:宏弯损耗应符合表4的规定。

    6.8光缆的机械性能试验

    6.8.1机械性能测试条件

    机械性能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需要监测时,宜采用GB/T15972.46一2008规定的传输功率监测法, 在试验期间,监测系统的稳定性引起的监测结果的不确定性应优于0.05dB。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量的 绝对值不超过0.05dB时,可判为衰减无明显变化。允许衰减有某数值的变化时,应理解为该数值已包 括不确定性在内。下列机械性能试验应在GB/T2421一1999规定的标准试验条件下实施,即应符合如 下规定: a)环境温度:15℃~35℃; b)相对湿度:25%~75%; c) 大气压力: 86 kPa~106 kPa

    6.8.2.1设备要求

    拉伸性能测量设备通常是 以恒定伸长速率平稳移动。为了防 止光纤在夹持点断裂,宜采用适当措施

    6.8.2.2试样要求

    受试试样在两夹持装置之间的长度应为100mm~200mm。试验时,如果试样在夹持点断裂,则试 验应视为无效,应重新进行另一次试验。受试试样的数量应足以进行统计分析,通常不少于3。

    6.8.2.3试验程序

    以拉伸速度100mm/min测得拉伸力一伸长率曲线,并记录4%伸长率下的拉伸力。紧套光缆拉伸

    ,先测试其衰减值,当拉伸伸长率达到4%时,即刻释放张力,张力释放1min后,再次测记 值。

    6.8.2.4合格判据

    光缆压扁试验要求如下: a)试验方法:GB/T7424.2—2008中方法E3。 b)试验条件如下: 1)负载:单芯光缆负载为7N/mm,双芯光缆负载为14N/mm; 2)持续时间:3min; 3)压力方向:双芯扁平光缆时,压力应作用在光缆的扁平面上。 c)合格判据:试验结束1min后,试验期间试样附加衰减值应不超过0.2dB

    光缆冲击试验要求如下: a)试验方法:GB/T7424.2—2008中方法E4。 b)试验条件如下: 1)撞击面半径:12.5mm; 2)冲击能量:0.2N·m; 3)冲击次数:至少3次,每个冲击点1次,每个冲击点至少相隔500mm; 4)冲击位置:双芯扁平光缆时,将两根光缆分开,冲击力作用在一根光缆上。 c)合格判断:紧套层应无目视可见开裂,试验结束1min后,试样附加衰减值应不超过0.2dB。

    6.8.5光缆反复弯曲

    光缆反复弯曲试验要求如下: a)试验方法:GB/T7424.2—2008中方法E6。 b)试验条件如下: 1)弯曲半径:15mm; 2)负载:5N; 3)循环次数:1000次; 4)弯曲方向:双芯扁平光缆的弯曲方向与光缆扁平方向垂直。 c)合格判据:紧套层应无目视可见开裂,试验结束1min后,试样附加衰减值应不超过0.2dB。 如果紧套层在夹持点发生开裂,试验结果视为无效,应重新取样试验

    单芯光缆扭转试验要求如下: a)试验方法:GB/T7424.2—2008方法E7。 b)试验条件如下: 1)轴向张力:20N; 2)受扭长度:250mm:

    1933.4 2010 3)扭转角度:±180°; 4)扭转次数:20次。 C 合格判据:紧套层应无目视可见开裂,试验结束后试样附加衰减值应不超过0.2dB。如果在夹 持点套层发生开裂,试验结果视为无效,应重新取样试验,

    光缆卷绕试验要求如下: a)试验方法:GB/T7424.2一2008方法E11A。 b)试验条件如下: 1)心轴直径:50mm; 2)密绕圈数:每次循环6圈; 3)循环次数:10次; 4)弯曲方向:双芯扁平光缆的弯曲方向与光缆扁平方向垂直。 c)合格判据:紧套层应无目视可见开裂,试验结束后试样附加衰减值应不超过0.2dB。如果在夹 持点套层发生开裂,试验结果视为无效,应重新取样试验

    6.8.8紧套层剥离性

    紧套层剥离试验要求如下: a)试验方法:YD/T1258.2一2009中附录F。 b)试验条件如下: 1)拉伸速率:100mm/min; 2)剥离长度:20mm。 c)合格判断:剥离力在5N~25N,且光纤包层没有明显损伤。

    6.9光缆的环境性能试验

    6.9.1环境性能测试条件

    本条规定的各试验方法及其试验条件用于验证光缆的环境性能,其试验结果符合规定的合格判据 时,判为合格。 环境性能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的监测宜采用GB/T15972.46一2008规定的传输功率监测法。在试验 期间,监测系统的稳定性引起的监测结果的不确定性应优于0.05dB。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量的绝对值 在不确定性限值以内时,可判为衰减无明显变化。允许衰减有某数值的变化时,应理解为该数值已包 括不确定性在内。

    6.9.2温度循环试验

    温度循环试验要求如下: a)试验方法:GB/T7424.2一2008方法F1温度循环。 b)试验条件如下: 1)试样长度:应足以获得衰减测量所需的精度,宜不小于50m。 2)温度范围:A级高温十85℃,A级低温一40℃;B级高温十70℃,B段低温一20℃。 3)保温时间:宜不小于2h。 4)循环次数:2次。

    5)衰减监测:试验前测定和记录光缆的初功率值, 试验中及试验后监测和记录功率的变化 C)合格判据:光缆的温度循环附加衰减应符合表6的规定

    干热试验要求如下: a)试验方法:按GB/T15972.51—2008进行试验,光缆衰减测量按GB/T15972.40—2008执行。 b)试验条件要求如下: 1)试样长度:应足以获得衰减测量所需的精度,应不小于50m。 2)温度范围:A级温度+85℃,B级温度+70℃。 3)保温时间:30d。 C)合格判据:光缆试验结果应符合5.7.3的规定

    湿热试验要求如下: a)试验方法:按GB/T15972.502008进行试验,光缆衰减测量按6.5进行测试。 b)试验条件如下: 1)试样长度:应足以获得衰减测量所需的精度,应不小于50m。 2)温度范围:A级温度+十75℃,B级温度十60℃。 3)保温时间:30d。 c)合格判据:光缴试验结果应符合5.7.3的规定

    6.9.5湿热试验后的机械性能

    湿热试验后的机械性能要求如下: a)试验方法:按6.8.2进行试验。 b)合格判据:塑料光缆拉伸性能应符合5.7.4的规定。

    6.10阻燃光缆的燃烧试验

    光缆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或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或例行检验)。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 7和表8规定。

    项目应符合表8的规定,它们是光缆产品交货时

    1.2.2抽样方案和判定规

    DL/T1933.4—2018

    DL/T1933.42018

    表8出厂检验项目及抽样比例

    7.2.2.2被试样本如有不合格项目时,应重新抽取双倍数量的样本就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如仍有不合 格时,则应对该批全部光缆的这一项目进行检验。 7.2.2.3任何样本在检验中有任一个项不合格,则该样本单位应判为不合格产品。在剔除不合格产品后 的该检验批产品判为合格产品。

    7.2.3不合格样本单位的处理

    不合格品如果有可能修复或去除缺陷部分后, 合交货长度要求时,可重新单独提交检验 检验时应和新的检验批分开,并做上标记。 重新检验项目应包括原不合格项目和其他有关项目。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检验项目应包括表8所列全部项目,并且应在抽取的样本 单位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

    光缆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光缆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一年应进行一次; 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一般情况下,每次检验应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每种型式一个样本单位进行试验。当用户有要 抽样方案可另定。

    首先应检验出厂检验包含的项目,如有不合格时,允许重新抽取新的样本单位检验。出厂检验 格的样本单位才可用于其他项目的检验。如果一个样本单位未能通过其他检验的任一项试验,

    判定为不合格,但是允许重新抽取双倍样本单位就不合格项目进行试验,如果都能通过试验, 定为合格,如果仍有任一个不能通过试验,则应判定为不合格,

    如果型式检验不合格,制造厂应根据不合格原因,对全部产品进行改正处理。在采取可接收的改 进措施以前,应停止产品鉴定或验收。在采取改进措施之后,应重新抽样进行型式检验,对新的样本 单位重做全部试验。

    a)制造厂名称和产品商标; b)光缆标志; c) 光缆长度,单位:m; d)毛重,单位:kg; e) 制造年、月和(或)生产批号; f)表示缆盘正确滚动方向的箭头; g)保证贮运安全的其他标志。

    a)制造厂名称和产品商标; b)光缆标志; c)光缆长度,单位:m; d)毛重,单位:kg; e)制造年、月和(或)生产批号; f)表示缆盘正确滚动方向的箭头; g)保证贮运安全的其他标志。

    使用说明书中除应包括8.2规定内容之外,还应说明本部分规定光缆的安装和运行要求,其中应包括: a)光缆的允许拉伸力和压扁力; b)光缆的允许弯曲半径; C)光缆的允许运行温度和安装环境温度

    DL/T1933.4201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工作波长在650nm以下的A4a.2类多模光纤光缆的附加要求

    暖通空调施工组织设计A4a.2类光纤光缆的附加传输特性要求见表A.

    适用于 A4a、A4b、A4c和A4d类光纤的扰模器

    当用均衡模分布注入法测试A4a、A4b、A4c和A4d光纤光缆的衰减时,注入装置和注入要求应满 足GB/T15972.40一2008中A.1.4中的要求。测试应采用“8字形”扰模器(见图B.1),扰模器上的光 纤应采用和被测光纤同类型的A4类紧套光纤,扰模器参数见表B.1。

    天然气标准图B.1适用于A4类光纤的扰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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