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2042-2018 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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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 1.0.5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监理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国家现 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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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 工程监理单位

    衣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 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 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 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 系进行协调涂料标准规范范本,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项目监理机构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 织机构。

    2.0.4注册监理工程师

    .0.5总监理工程师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 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6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 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

    2.0.7专业监理工程师professional supervision engin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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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 务培训的人员。

    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理 训的人员。

    supervisionoutline

    在监理合同签订前,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利 项目信息,编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监理方案性文件

    project supervision planning

    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11监理实施细则detailed rules forproject supervision 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由项目监理机构定期主持召开,相关单位参加,研究解决 监理工作范围内涉及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问题的 会议。

    project alteration

    project alteration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工程在材料 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量及施工方法等方 做出的改变。

    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直 位申报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核验

    劳站keyworkssupervision

    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 的监督活动。

    2.0.16 巡视 patrol inspec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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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平行检验parallel testing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 星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temporaryextension

    发生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时所作 临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2.0.22 工程最终延期批准approval of construction duration final extension

    发生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时所作 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0.23监理日志 daily record of project supervision

    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施工进展情况 的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 工程实施情况等分析总结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约 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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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包括照片、影片、录音 带、录像带、光盘、硬盘等记载声音、图片和影像等历史记录)。

    2.0.27光伏发电工程

    photovoltaicpowerproject

    指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并与公共电网有电气 连接的工程实体,由光伏组件、逆变器、线路等电气设备、监控 系统和建(构)筑物组成。

    以光伏发电系统为主,包含各类建(构)筑物及检修、维护 生活等辅助设施在内的发电站。

    具有封装及内部联结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最小不 可分割的太阳电池组合装置,文称太阳电池组件(solarcell module)。

    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将若干个光伏组件串联后,形成具有 定直流电输出的电路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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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承担光伏发电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应符合相关

    3.0.1承担光伏发电二

    人员构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 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相 关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 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表A.0.1的有关规定。 3.0.4项目监理机构应制定与监理服务内容相适应的监理工作程 序和制度,并向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宣贯。 3.0.5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合同开展工作,针对监理基本工 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等,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 3.0.6项目监理机构履行完成监理合同后,应将建设单位提供给 项目监理机构相关固定资产,以及相关技术资料交还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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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4.1.2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必要时可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人员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 定的任职条件,并应经过相应的岗位培训

    4.1.2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4.2.1总监理工程师宜具有光伏发电工程监理工作经历,且宜只 担任一个光伏发电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 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并配备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4.2.2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权限,并负责管 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2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指导、检查、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4主持工程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5 组织审查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申请、技术 方案与措施、进度计划等。 7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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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支付证书,组织审核 工程结算。 9 组织审核和处理工程变更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宜。 11参与或配合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2审核签认(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资料, 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工程预验收。 13定期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 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主持整理监理档案 14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工程启动、工程试 运行和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5主持监理收尾工作。 4.2.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 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表A.0.2的有 关规定。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 书、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报验单。 3审核签认结算报表、竣工结算报表。 4 组织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5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 程延期与延误。 6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调配,调换不称职 的监理人员。 7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 预案。 8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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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工验收。

    4.2.5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指导、检查监理员的 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交监理工作实 施情况报告。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 4参与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5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 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见证 取样或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6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及相关隐蔽工程验收。 7进行现场巡视,发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惠及时处理,并向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汇报。 8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 凭证。 9 参与审核工程变更与合同争议处理工作。 填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 负责有关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工作。 12参加(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参与启动试运验 收、竣工验收工作。 4.2.6监理员的主要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参加见证取样工作;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 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 原始凭证。 4按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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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 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填写旁站记录表,检查施工单位的作业情 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负责有关的监理记录。

    4.3.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光伏发电工程专业特点,制定监理工

    一个 4.3.2光伏发电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工作总程序应包括下列主要 内容: 签订监理合同。 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 3 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4开展施工准备、施工、调试、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接受 工程质量监督。 5组织工程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验收、工程启动试运与移 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 6 审核工程竣工结算。 7 编写监理工作总结等。 8审查签证施工单位移交档案资料,完成监理资料归档、 移交。 4.3.3光伏发电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工作程序应明确行为主体、具 体内容、工作时限、考核标准等,并应符合监理合同的约定。

    4.4监理工作制度和方法

    4.4.1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 括下列内容: 1技术文件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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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原材料、构配件验收和设备开箱验收制度。 3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4 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签证制度 5 会议制度。 6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和报告制度。 7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8 旁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9 工程信息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 10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11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2 应急预案与响应制度。 13 进度、合同管理制度。

    4.4.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方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文件审查:项目监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文件进行审查,并 签署监理意见。审查记录表见本规范附录A表A.0.3。 2巡视: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 查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的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 监理指令,督促其消除质量、安全事故隐惠。 3见证取样: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 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4旁站: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 量进行的监督活动。 5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 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 活动。 6签发文件:项目监理机构采用签发会议纪要和监理工作联 系单等形式,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施工过程进行相 关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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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监理指令: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有关安 全、质量、进度、造价等方面存在问题或事故隐惠时,以监理通 知、工程暂停令等形式发出的监理指令。 8沟通协调: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争 议,按照确定的沟通程序,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方法,促使各方协 司一致,实现预定目标。 9监理签证: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工程变 更与洽商、工程款结算申请等进行审签。 10工地例会:工地例会主要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7.6.3条的 有关规定。 11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的、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技术与 管理问题的会议

    4.5.1建设单位应根据光伏发电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监理合同约定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的办公、交通、通信和生活等设施。 4.5.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 要的常规检测仪器、设备和工具。

    5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5.1.1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签订监理合同、收到设计文件后,结合 光伏发电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监理规划,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 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5.1.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由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应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5.1.3监理规划编制依据应包括:

    光伏发电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监理规划,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

    1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2与光伏发电工程项目有关的项目审批文件、设计文件和 术资料。 3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以及与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相关的 合同文件。

    1 工程概况。 2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及目标。 3 监理工作依据。 4 监理组织形式、监理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人员分工及 岗位职责。 5 监理工作制度。 6 工程质量控制。 7 工程造价控制。 8 工程进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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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合同与信息管理。 11协调与沟通管理。 12监理工作设施。 5.1.5在实施光伏发电工程监理过程中,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 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专业 监理工程师修改,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监理规划报审表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表A.0.4的有关规定。

    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 监理工程师修改,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 监理规划报审表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表A.0.4的有关规

    5.2.1对光伏发电系统、升压站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外送线路等工 程施工、安装和调试专业性较强,以及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影响 系统长期稳定运行的、涉及光伏组件固定方式分部分项工程,项 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系统长期稳定运行的、涉及光伏组件固定方式分部分项工程,项 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5.2.2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州 编制,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5.2.3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下列资料: 1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2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 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5.2.4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特点。 2 监理工作流程。 3 监理工作要点及目标。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况进行补充、修改,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6.0.1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合同条件、工程标 准和合同目标,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合同项目结构分解。 6.0.2监理人员应熟悉设计文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 和设计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参与会议纪要会签。图纸会审意 见和会议纪要符合本规范C中表C.0.1和表C.0.2的规定。 6.0.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的质量保证 措施,审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 组织机构。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资格。 4 质量检测装置的配备情况。 5 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6.0.4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的职业健康 安全与环境管理措施,审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 组织机构。 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 格证、上岗证,以及全员岗前安全培训计划。 4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及演练方案。 5环境因素识别、环境因素评价、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及演 练方案。 6.0.5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 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审

    6.0.5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

    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 签后报建设单位。审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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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程序。 2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3 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4工程进度计划及保证进度计划的措施。 5涉及合同价款变化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应填写技术文件报审表, 并符合本规范附录B表B.0.1及表B.0.2的有关规定。 6.0.6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 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业绩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 位批准。审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文件等。 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3分包单位的业绩与信誉状况及近三年质量、安全施工 记录。 4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5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 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报审表见附录B表B.0.3。 7其他需要的资料。 6.0.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的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 书及测量(计量)设备检定证书,审查施工单位控制网或加密控 制网的布设、保护、复测和原状地形图测绘的方案。 测量/试验仪器设备检验报审表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表B.0.4 的有关规定。 6.0.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基准点 进行复测,并对施工单位实测过程进行监督和复核,并主持场(站) 区控制网的检查验收工作, 基准点复测成果应填写施工控制测量/线路复测成果报审表 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表B.0.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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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现场试验室(含外委试验检测机构) 的资质、相关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项目范围。 2有效的试验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明。 3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4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试验室(含外委试验检测机构)资质报审应填写资质报审表: 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表B.0.6的有关规定。 6.0.10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 会议,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并经参会各方代表会签。第一次工地 会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现场 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 设计单位介绍供图计划,以及工程重点、难点内容。 5 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 要求。 7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8 确定各方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 地点及主要议题。 6.0.11项目监理机构宜组织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 监理交底,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明确适用的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2阐明有关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 权利和义务。 3介绍监理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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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介绍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5提出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和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等。 6.0.1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 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签发开工指令,报建设单位。开工条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图纸满足开工需要,并且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核。 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现场管理 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施工人员已进驻施工现场 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4进场道路,以及水、电、通信及场平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5现场测量控制网已复测合格。 6与工程开工相关的其他工作。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表B.0.7的有关 规定。 工程开工报审表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表B.0.8的有关规定。 人员资格报审表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表B.0.9的有关规定。 工程开工令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表A.0.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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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光伏发电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工 程质量控制任务,确定控制目标,并对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制定 相应的措施实施控制。 7.1.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设 备、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按照有关规定或建设工程监理合 司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专业监理 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必要时,应要求施工 单位组织专题论证,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对已进场 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 施工单位限期将其撤出施工现场。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表B.0.10 的有关规定。 主要设备开箱检查申请表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表B.0.11的有 关规定。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缺陷通知单及处理报验表应符合本规 范附录B表B.0.12以及表B.0.13的有关规定。 7.1.3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设计的具体 要求进行控制和检查,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 按《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50794进行控制、检查和验收。 7.1.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计量设备的检定报告。 美关

    7.1.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计量设备的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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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填写旁站记录。 旁站记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表A.0.6的有关规定。 7.1.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验的检验批、隐蔽工程 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 员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对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 项目监理机构应拒绝签认,并严禁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申请表应符合 本规范附录B表B.0.14的有关规定。 7.1.7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签发监理 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 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监理通知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表A.0.7的有关规定。监理通 知回复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表B.0.15的有关规定。 7.1.8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 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1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3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的。 4施工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结果进行检查、验 收,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复工令。 工程暂停令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表A.0.8的有关规定;工程 复工令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表A.0.9的有关规定;工程复工申请 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表B.0.16的有关规定。 7.1.9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 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

    7.1.7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签发 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 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 监理通知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表A.0.7的有关规定。监 知回复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表B.0.15的有关规定。

    7.1.8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监理工程师应

    1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3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的。 4施工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结果进行检查、验 收,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复工令。 工程暂停令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表A.0.8的有关规定;工程 夏工令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表A.0.9的有关规定;工程复工申请 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表B016的有关规定

    7.1.9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装修标准规范范本,项且监

    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 处理方案,并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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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 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报验表及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寸 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单位工程竣 验收报审表。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验表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表B.0.17的有 关规定。

    7.1.11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

    7.1.11工程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 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月 报建设单位。

    7.1.12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

    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 的建筑技术论文,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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