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316-2018 高压电缆线路试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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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电缆两端的相位检查
4.6金属屏蔽(金属套)电阻与导体电阻比测量
结合其他连接设备一起,采用双臂电桥或其他方法,测量在相同温度下的回路金属屏蔽(金属 体的直流电阻,并求取金属屏蔽(金属套)和导体电阻比水利图纸、图集,作为今后监测基础数据
4. 7 交叉互联系统试验
中将另一侧的三段电缆金属套全部接地,使绝缘接头的绝缘环部分也同时进行试验。在每段电缆金属屏 蔽(金属套)与地之间施加直流电压10kV,加压时间1min,交叉互联系统对地绝缘部分不应击穿。 4.7.2非线性电阻型护层电压限制器要求如下: a)氧化锌电阻片:对电阻片施加直流参考电流后测量其压降,即直流参考电压,其值应在产品标 准规定的范围之内; b)非线性电阻片及其引线的对地绝缘电阻:将非线性电阻片的全部引线并联在一起与接地的外壳 绝缘后,用1000V兆欧表测量引线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其值不应小于10M2。 4.7.3互联箱、护层直接接地箱、护层保护接地箱要求如下: a)接触电阻:本试验在完成护层电压限制器试验后进行。将连接片恢复到正常工作位置后,用双 臂电桥测量连接片的接触电阻,其值不应大于20uQ2; b)连接片连接位置:本试验在以上交叉互联系统的试验合格后密封互联箱之前进行。连接位置应 正确。如发现连接错误而重新连接后,则必须重测连接片的接触电阻。
4.8局部放电检测试验
电缆线路主绝缘交流耐压试验时应同时开展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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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应采用红外测温仪或便携式红外热像仪对电缆线路进行温度检测。
5.1.1应采用红外测温仪或便携式红外热像仪对电缆线路进行温度检测。 5.1.2检测部位为电缆终端、电缆导体与外部金属连接处以及具备检测条件的电缆接头。 5.1.3电缆线路红外测温周期应满足以下要求:
文对电缆线路进行温度检测。 5.1.2 检测部位为电缆终端、电缆导体与外部金属连接处以及具备检测条件的电缆接头。 5.1.3电缆线路红外测温周期应满足以下要求: a) 330kV及以上电缆线路1个月: b 220kV电缆线路3个月; C 110(66)kV电缆线路6个月: .1.4 电缆导体或金属屏蔽(金属套)与外部金属连接的同部位相间温度差超过6K应加强监测,超过 10K,应停电检查:终端本体同部位相间温度差超过2K应加强监测,超过4K应停电检查。
5.2金属屏蔽(金属套)接地电流测量
2.1采用在线监测装置或钳形电流表对电缆金属屏蔽(金属套)接地电流和负荷 2.2金属屏蔽(金属套)接地电流测试周期应满足以下要求: a) 330kV及以上电缆线路1个月; b) 220kV电缆线路3个月; C) 110(66)kV电缆线路6个月; 2.3 单芯电缆线路接地电流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 接地电流绝对值小于100A; b 接地电流与负荷电流比值小于20%,与历史数据比较无明显变化; 单相接地电流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值小于3。
6.1主绝缘及外护套绝缘电阻测
6.1.1按照4.2规定对电缆主绝缘及外护套绝缘电阻进行测量。 6.1.2主绝缘及外护套绝缘电阻测量应在6.2试验项目前后进行,测量值与初值应无明显变
6. 2 主绝缘交流耐压试验
6.2.1采用频率范围为20Hz~300Hz的交流电压对电缆线路进行耐压试验 6.2.2交流耐压试验周期、试验电压及耐受时间见表2。
表2电缆线路交流耐压试验周期、试验电压及耐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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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按照DL/T475规定的接地电阻测试仪法对电缆线路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进行测试。 6.3.2隧道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5Q,综合接地电阻不大于12;电缆沟接地电阻不大于52;工 作井接地电阻不大于10Q
6.4 交叉互联系统试验
4.1交义互联系统对地绝缘的直流耐压试验:按照4.7.1试验方法在每段电缆金属屏蔽(金属 之间施加直流电压5kV,加压时间1min,交叉互联系统对地绝缘部分不应击穿。 4.2按照4.7.2要求对非线性电阻型护层电压限制器进行检测。 4.3按照4.7.3要求对互联箱进行检测。
7.1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
1.1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设备技术参数应满足:测量量程为0dB~55dB,分辨率优于1dB;误差 B以内。 1.2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一般通过接触式超声波探头,在电缆终端套管、尾管以及GIS外壳等 行检测。
7.2高频局部放电检测
7.2.1检测时在电缆及其连接的其他设备上无各种外部作业;进行检测时应避免其它设备干扰源等带 来的影响。 7.2.2采用在电缆终端、接头的交叉互联线、接地线等位置安装的高频传感器或其他类型传感器进行 高部放电检测。 7.2.3首先根据相位图谱特征判断测量信号是否具备50Hz相关性,若具备,说明存在局放,继续如 下步:
.2.1检测时在电缆及其连接的其他设备上无客种外部作业;进行检测时应避免其它设备十扰源等带 来的影响。 7.2.2采用在电缆终端、接头的交叉互联线、接地线等位置安装的高频传感器或其他类型传感器进行 高部放电检测。 7.2.3首先根据相位图谱特征判断测量信号是否具备50Hz相关性,若具备,说明存在局放,继续如 下步骤: a)排除外界环境干扰,即排除与电缆有直接电气连接的设备(如变压器、GIS等)或空间的放电干 扰; b 根据各检测部位的幅值大小(即信号衰减特性)初步定位局放部位; 根据各检测部位三相信号相位特征,定位局放相别; 根据单个脉冲时域波形、相位图谱特征初步判断放电类型; 在条件具备时,综合应用超声波局放仪、示波器等仪器进行精确的定位。
a)排除外界环境干扰,即排除与电缆有直接电气连接的设备(如变压器、GIS等)或空间的放电干 扰; b) 根据各检测部位的幅值大小(即信号衰减特性)初步定位局放部位: C 根据各检测部位三相信号相位特征,定位局放相别; 根据单个脉冲时域波形、相位图谱特征初步判断放电类型; e)在条件具备时,综合应用超声波局放仪、示波器等仪器进行精确的定位。
7.3超高频局部放电测试
7.3.1室内检测避免气体放电灯对检测数据的影响;检测时应避免手机、照相机闪光灯、电焊等无线 信号的干扰。
7.3.3利用超高频传感器从GIS电缆终端环氧套管法兰处进行信号耦合,检测前应尽量排除环境的干 扰信号。检测中对干扰信号的判别可综合利用超高频法典型干扰图谱、频谱仪和高速示波器等仪器和手 段进行。进行局部放电定位时,可采用示波器(采样精度1GHz以上)等进行精确定位。 7.3.4首先根据相位图谱特征判断测量信号是否具备50Hz相关性,若具备,继续如下步骤: a)排除外界环境干扰,将传感器放置于电缆接头上检测信号与在空气中检测信号进行比较,若 致并且信号较小,则基本可判断为外部于扰:若不一样或变大,则需进一步检测判断。
Q/GDW113162018 b 检测相邻间隔的信号,根据各检测间隔的幅值大小(即信号衰减特性)初步定位局放部位。必 要时可使用工具把传感器绑置于电缆接头处进行长时间检测,时间不少于15min,进一步分析 峰值图形、放电速率图形和三维检测图形综合判断放电类型 c)在条件具备时,综合应用超声波局放仪、示波器等仪器进行精确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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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主要原则,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内容.. 1 条文说明 (
制主要原则 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要工作过程... 准结构和内容.. 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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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编制: a 本标准编制遵循“注重传承、结合实际、适应发展、协调统一”的原则。归纳吸取现行标准条 款相关内容,充分结合高压电缆试验现状,统筹考虑电网发展趋势,规范高压电缆交接试验、 巡视试验、例行试验和诊断性试验,进一步提高高压电缆试验水平; b) 本标准编制思路是“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组织编制、意见征求、逐步完善”。编写组充分了 解国内高压电缆试验情况,收集整理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经过集中编制、意见征求、公司 系统内讨论、专家审查等过程,最终形成本标准; c)本标准的高压电缆交接试验、巡视试验、例行试验和诊断性试验等要求,适用于公司系统新建, 改建及在运的高压电缆线路试验工作。 本标准项目计划名称为“电力电缆试验规程”门窗标准规范范本,因配电电缆将单独发布试验规程,经编写组与专家 前定,更名为“输电电缆试验规程”。
3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本标准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使用问题。 本标准主要参考文件: GB/T11017(所有部分)额定电压110kV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GB/T18890(所有部分)额定电压220kV(Um=252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GB/T22078(所有部分)额定电压500kV(Um=55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393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 DL/T664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 Q/GDW455电缆线路状态检修导则 Q/GDW456电缆线路状态评价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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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根据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成立标准编写组,明确各单位编写内容, 2018年4月,编写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标准编写大纲。 2018年7月,编写组完成了标准初稿的编制。 2018年8月,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采用发函方式在系统内及相关单位和专家广泛征求意见。 2018年10月,编写组根据收集到的修改意见,修改形成了标准送审稿。 2018年11月,公司运维检修技术标准专业工作组(TC04)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标准送审稿审查会 审查结论为:审查组协商一致,同意以技术标准形式报批。 2018年11月,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
本标准第4.2.2条和第6.1.2条中,绝缘电阻测量值无明显变化一般指在数量级上没有差异。 本标准第4章中,对交接试验提出更为严苛的要求,以适应目前形势下的电缆线路质量控制需要。 关于交接试验耐压试验电压及耐受时间的规定,与《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DL/T1253)比较,电缆 线路交接试验中不允许采用24h空载试验代替耐压试验;220kV以上电缆线路耐压试验耐受电压均为 1.7Uo,不允许采用较低电压进行试验;对于66kV以上电缆线路,在耐压试验的同时,要求开展局部放 电试验。 本标准第5章中,在重大事件、重大节日、重要负荷、电缆线路负荷突然增加或运行环境恶劣情况 下,电缆线路巡检试验应在条文规定周期的基础上增加检测次数。 本标准第5.1条中,电缆线路红外测温部位通常为电缆终端以及电缆导体与外部金属连接处。电缆 中间接头具备检测条件的可以开展红外带电检测,不具备条件可以采用其它检测方式代替。 本标准第6章中,考虑到例行试验中交流耐压试验的必要性和电缆线路的数量,66kV以上的电缆线 路的交流耐压试验由“6年一次(110(6)6kV)”或“3年一次(220kV及以上)”改为“新投运3年内开展 次,以后根据状态评价结果必要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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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第6.2.2条中,在本标准发布之前已投运的线路有色金属标准,如没有耐压试验条件,例行试验可以采用 24小时空载试验代替交流耐压试验。本标准发布之后新建的电缆线路应考虑满足投运后交流耐压试验的 场地和设备要求
....- 电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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