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145-2019 水电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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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条件应包括: a)建设项目完工可投人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 b)建设资金按计划已落实; c)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不超过核准概算或调整概算总投资的5%:
d)主体工程(除尾工以外)峻工结算已基本完成; e)涉及法律诉讼、工程质量的事项已处理完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基本确定; f)其他影响峻工财务决算编制的重大问题已解决。
6.3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程序
峻工决算报告编制程序主要包括编制方案制定、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基准日期确定、峻工财务清 理、竣工决算报表编制、竣工决算说明书编制等。
布线标准6.4峻工决算报告编制方案制定
6.5峻工决算报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编制峻工决算报告应收集整理的资料主要有: a)核准概算及其调整文件; b)工程设计、筹建、核准或批准、开工和工程实施管理等有关文件资料; c)工程、设备和主材招(投)标有关资料及有关合同执行情况,预备费动用情况; d)会计凭证、账簿和会计报告; e)内部管理制度; f)工程价款结算的有关文件; g)年度投资计划、预算文件和执行情况的文件; h)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的批准文件;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资金支付情况的资料: i)施工主要工程量、材料消耗清单; k)项目验收成果和效益资料; 1)审计、稽查、财务检查结论性文件及整改资料; m)有关会议记录、工程简报、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6.6峻工决算基准日期确定
6.6.1峻工决算基准日期应结合建设项目进度、资金到位时点、峻工结算报账、财务清理情况等 素综合考虑确定。 5.6.2竣工决算基准日期宜确定为月末。 6.6.3与项目建设成本、资产价值相关联的会计业务应在峻工决算基准日期前入账
6.7竣工决算财务清理
6.7.1峻工财务清理主要包括合同清理、债权债务清理、结余资金清理、交付使用资产清理。 6.7.2合同清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6.7.1峻工财务清理主要包括合同清理、债权债务清理、结余资金清理、交付使用资产清理。
a)按编号或类别列示合同清单; b)清理各项合同结算及支付情况; c)确认合同履行结果;
d)梳理合同项目与概算项目的对应关系; e)落实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预计结算金额、履行时限和措施。 6.7.3债权债务清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核对债权债务; b)清理应付、应收款项。 6.7.4结余资金清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逐一盘点核实并填列构成结余资金的实物清单; b)确定处理方式,办理处置手续。 6.7.5交付使用资产清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按核算资料列示交付资产账面清单; b)工程实地盘点,形成交付使用资产盘点清单; c)分析比较交付资产账面清单和盘点清单; d)调整差异,形成应交付使用资产目录清单。
6.8竣工决算报表编制
发工决算报表数值确认原
NB/T10145—2019
水电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各项数值的确认应遵循以下原则: a)峻工决算的概算价值,采用核准概算金额,如有调整概算,采用调整概算金额; b)竣工决算的实际价值,采用会计账面数据,应包括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 c)各项计划指标采用经上级部门批准下达的计划数据; d)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主要材料消耗实际数据,采用项目实际统计的数据
6.8.2编制竣工工程概况表
填列;“竣工日期”栏,按工程实际情况填列; 1)主要工程量、主要材料耗量应按主体工程范围统计数量填列; m)质量总体评价按各专项峻工验收委员会的鉴定意见填列。
6.8.3编制竣工工程决算一览表
竣工工程决算一览表反映工工程概算的执行情况,附录B表B.2是表B.3至表B.9的汇总表, 格式见附录B表B.2至表B.9。项目划分应与核准概算或调整概算一致,“项目名称”栏应按核准概 算或调整概算所列单位工程顺序填列。 a)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独立费用可按二级项目归集,设 备及安装工程宜按三级项目归集,格式见附录B表B.3至表B.9; b)附录B表B.2中,“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概算价值栏按概算数填列,实际价值栏 根据实际情况计列; c)进项税是指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项目法人可进行抵扣的进项税;“进项税”一栏应根据会 计核算数据填写。
6.8.4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反映交付生产或接收单位使用的资产组成情况,是附录B表B.11至表B.1 总表,格式见附录B表B.10,表格各栏应接以下规定填写: a)“资产名称”栏,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分类,并接交付使用资产 明细表项目排序,相应金额接附录B表B.11至表B.15“资产价值”列合计金额填列 b)固定资产主要划分为建筑物、房屋、需安装设备、不需安装设备四项; c)流动资产主要划分为流动资金、移交生产单位的库存材料、移交生产单位的库存设备、移交 生产单位的货币资金、备品备件等; d)无形资产主要有软件、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 权等; e)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有生产职工培训费及提前进厂费性质的生产准备费等; f)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疏浚、航道整治、飞播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 (草)、水土保持、毁损道路修复、护坡及清理等不能形成资产的支出,以及项目未被批准、 项目取消和项目报废前已发生的支出,作为待摊投资处理; g)为项目配套建设的专用设施,包括专用道路、专用通信设施、专用电力设施、地下管道、专 用码头等,产权不归本单位的,作无形资产处理; h)取得土地出让权的土地,作无形资产;未取得土地出让权的土地征用费作待摊投资处理; i)为枢纽工程建设而兴建或购买的辅助工程或设施,如房屋建筑物、永久道路、辅助道路、桥 梁、车辆、办公设备等,项目完工时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资产直接交付使用单位的, 项目建设期间计提折旧的自用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购置成本扣除累计折旧后的金额交付使 用,项目建设期间计提的折旧费用作为待摊投资支出分摊到相关资产价值;资产在交付使用 单位前公开变价处置的,项目建设期间计提的折旧费用和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即公开变价 金额与扣除所提折旧后资产净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待摊投资,不计提自用固定资产折旧的项
8.4.1编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建筑物、房
交付使用固定资产 建筑物、 房屋明细表反映交付生产或接收单位使用的建筑物、房屋情况 见附录B表B.11,表格各栏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a)“项目名称”栏参照GB/T14885资产目录登记对象填列,如固定资产目录没有的,应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能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的建筑费用,可补充填列,如不能单独 构成固定资产的建筑费用,计入待摊投资。交付使用固定资产一一建筑物、房屋的资产价 值,包括建筑工程费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不包括可抵扣进项税; b)“建筑工程费”各行应根据会计核算实际发生数,分别按“建筑物”“房屋”逐行填列,房建 内的配套设备,如电梯、中央空调等列人房建投资; c)“待摊投资”是根据附录B表B.19“待摊投资明细表”按受益对象计算应分摊到建筑工程费 的金额; d)“建筑工程费”“待摊投资”和“资产价值”栏最后一行的合计数,分别填入附录B表B.10 “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中“建筑物”“房屋”行的“建筑工程费”“待摊投资”和“合计”各 对应栏内。
6.8.4.2编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
交付使用固定资产一一需安装设备明细表反映交付生产或接收单位安装的设备情况,格式见附录 表B.12。主要包括需安装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等,表格各栏应接以下规定填写: a)“设备名称”栏参照GB/T14885登记对象填列,GB/T14885没有的可补充填列。交付使用 固定资产一一需安装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需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和 应分摊的待摊投资,不包括可抵扣进项税; b)“设备购置费”各行应根据会计核算资料填列。其中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采保费等,进 口设备还应包括关税、手续费等有关费用。管子、接地、电缆(母线)、一次拉线、轨道、压 力钢管等概算中以安装工程费表示的,决算中也列入安装工程费。电缆(母线)、一次拉线、 压力钢管等作为资产交付;管子、接地、轨道等计人相关设备,不作为资产单独交付; c)“安装工程费”栏,根据会计核算资料填列,先按单位工程列出安装费用,构成固定资产的安 装费用单独登记;如不能单独构成固定资产的安装费用,如保温、油漆、设备照明、金属试 验等费用,摊入有关单位工程;当某一单位工程中由不同设备组成时,单位工程中的安装费, 应在不同设备之间进行分摊,分摊原则一般以实际设备费比例为依据; d)“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待摊投资”和“资产价值”各列最后一行合计数,分别填入 附录B表B.10“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中“需安装设备”行的“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 “待摊投资”和“合计”各对应栏内。
6.8.4.3编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
交付使用固定资产一一不需安装设备明细表反映交付生产或接收单位不需安装设备情况,格式见 附录B表B.13,主要包括不需安装的交通设备,机修设备,试验设备,工器具,家具,观测、监测 设备等,表格各栏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a)不需安装设备的价值,应根据该资产管理部门的登记台账记录和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填列,不 包括可抵扣进项税; b)“合计”行的“资产价值”栏内数值金额,填入附录B表B.10“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中“不 需安装设备”行的相对应栏
6.8.4.4编制交付使用资产一
交付使用资产 流动资产明细表反映交付生产或接收单位流动资产情况,格式见附录 14,表格各栏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抵扣进项税; b)“合计”行的“资产价值”栏内数值金额,填入附录B表B.10“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中“流 动资产”行的相对应栏。
6.8.4.5编制交付使用资产一
交付使用资产一一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表指交付生产单位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 情况,格式见附录B表B.15,表格各栏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a)“项目名称”栏,按资产或费用项目填列。本表实际价值“无形资产”栏,应根据财务部门的 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填列,不包括可抵扣进项税; b)“备注”栏,为便于资产管理,用以说明无形资产形成时有关文件和协议情况,以及资产交 付或资金划拨的说明; c)“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合计数,填入附录B表B.10“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中“无形 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行的相对应栏。
6.8.5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
峻工财务决算表反映建设工程峻工决算基准日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等综合情况,格式见附录互 表B.16。峻工财务决算表采用资金平衡表的形式,即全部资金来源应等于全部资金占用。其中借款 利息计人相应项目,资金的存款利息收人冲减借款利息。表格各栏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a)资金来源列各项,应根据附录B表B.17相应项目“合计”列金额填列; b)资金占用栏“交付使用资产合计”下的各项,根据附录B表B.10内“资产价值”列的相对 应行的金额填列; c)“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项目金额分别按附录B表B.21、附录B表B.22“金额”列 的合计数填列; d)“进项税”项目金额按附录B表B.2“进项税”栏合计金额填列
6.8.6编制历年资金到位明细表
6.8.7编制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明细表
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明细表反映工程在竣工决算基准日后尚有的少量尾工工程及峻工验收等费 用,格式见附录B表B.18,表格各栏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a)“项目名称”应按批准的概算项目填列,建筑工程可按二级项目填列,设备及安装工程可按三 级项目填列; b)预计的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应按计划所需投资数填列,并写明所预留项目已完工程投资及 预计未完工程投资等。
6.8.8编制待摊投资明细表
待摊投资明细表反映包含“待摊投资”的全部项目,格式见附录B表B.19,表格各栏应按以 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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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得摊投资是指项目法人接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 支出。费用项目包括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中航运过坝建筑物的河道整治工程、近坝岸坡 处理工程的护坡及清理工程等,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独 立费用,建设期利息,其他费用等; b)其他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号损、设备盘号及毁损、报废工程损失、毁损道路修 复以及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等; c)概算数按核准概算金额填列,实际数根据会计核算资料填列。若项目实际数包含可直接形成 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部分,该部分金额则应单独填列,待摊投 资按扣除直接形成资产后的剩余投资填列,资产属性确定可参照附录C表C.1。
6.8.9编制待摊投资分摊计算表
待摊投资分摊计算表反映全部待摊投资实际发生数的分摊计算结果,格式见附录B表B.20。待 摊投资可采取分步分摊法或一次分摊法,一般是以工程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作为分摊各项费用的计算基 数,如按实际工作量有困难也可按概算工作量作为计算基数。不需安装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 般不接受分摊;房屋建筑工程仅分摊与此相关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 a)采用分步分摊法,应首先对需分摊的每项费用受益对象进行分析,参照附录D表D.1对各项 需分摊的费用进行第一次分摊:如能直接确认到单项工程项目受益的费用,可直接分摊到单 项工程;如能确认由房屋、建筑物工程或需安装设备工程大类受益的费用项目,就将该项费 用划归房屋、建筑物工程或需安装设备工程大类;如属房屋、建筑物工程和需安装设备工程 共同受益的费用项目,应按两大类工程的工作量求得一个比例,将该项费用分摊到两大类中。 然后求出每大类需分摊费用之和,再接大类中各个单项工程的工作量比率,进行第二次分摊, 将费用分摊到大类中的各个单项工程的明细项目; b)采取一次分摊法,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需安装设备价值总的工作量,计算求出实际 (概算)分配率,直接在各个单项工程明细项目中进行分摊; c)待摊投资的分配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需分摊费用余额一其中可直接分配部分
d)分配率计算出后,可按以下公式计算某项资产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建筑工程待摊投资二该项固定资产的建筑工程成本合计×分配率 安装工程待摊投资二该项固定资产的安装工程成本合计×分配率 需安装设备待摊投资二该项固定资产的需安装设备成本合计×分配率 e)各工程明细项目的分摊数,应分别填人附录B表B.11、表B.12中“待摊投资”栏的相同的 工程项目中。
6.8.10编制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
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反映项目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情况,格式见附录B表B.21。
6.8.11编制转出投资明细表
转出投资明细表反映项目发生的转出投资明细情况,格式见附录B表B.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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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2竣工决算报表间勾稽关系
a)附录B表B.1资金来源中的概算数合计数与附录B表B.2第6列合计数一致,实际数合计与 附录B表B.16资金来源合计一致; b)附录B表B.1实际投资中交付使用资产合计与附录B表B.10第7列交付资产合计数相一致 c)附录B表B.1实际投资中得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进项税分别与附录B表B.16相应项 自合计数一致; d)附录B表B.1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合计数与附录B表B.18第14列合计数一致
附录B表B.2与其分表、附录B表B.10至附录
a)附录B表B.2中的“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机电设 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独立费用”行的“概 算价值”“实际价值”“实际(含进项税)较概算”栏,是根据附录B表B.3至附录B表B.9 相对应项目合计数填列的; b)附录B表B.2第11列合计数与附录B表B.10第7列资产价值相一致; c)附录B表B.2第13列合计数与附录B表B.16资金占用合计一致; d)附录B表B.2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与附录B表B.18第14列合计一致。
a).附录B表B.10中的“建筑物”“房屋”行的“建筑工程费”“待摊投资”“资产价值”栏,是 根据附录B表B.11相应项目合计数填列的; b)附录B表B.10中的“需安装设备”行的“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待摊投资”“资产价 值”栏,是根据附录B表B.12相对应项目合计数填列的; c)附录B表B.10中的“不需安装设备”行的“设备购置费”是根据附录B表B.13“资产价值” 列合计填列的; d)附录B表B.10中的“流动资产”行的“直接形成资产”栏,是根据附录B表B.14“资产价 值”列合计填列的; e)附录B表B.10中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行的“直接形成资产”栏,是根据附录B 表B.15相对应“资产价值”列合计数填列的; f)附录B表B.10中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行对应的“资产 价值”数值与附录B表B.16相应项目金额一致; g)附录B表B.10中的“待摊投资”合计数与附录B表B.19第3列合计数一致; h)附录B表B.10中的“待摊投资”合计数与附录B表B.20“待摊投资”行合计数一致。附录 B表B.11、附录B表B.12“待摊投资”栏,是根据附录B表B.20填列的
付录B表B.16与其附表、附录B表B.18至附录
a)附录B表B.16资金来源合计金额与附录B表B.17表“合计”栏合计数一致; b)附录B表B.16与附录B表B.19、附录B表B.20无勾稽关系; c)附录B表B.16“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金额分别与附录B表B.21、附录B表B.22 合计数一致。
a)附录B表B.16资金来源合计金额与附录B表B.17表“合计”栏合计数一致; b)附录B表B.16与附录B表B.19、附录B表B.20无勾稽关系; c)附录B表B.16“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金额分别与附录B表B.21、附录B表B. 合计数一致。
6.8.12.5附录B表B.19与附录B表B.20的关系
6.9竣工决算说明书编制
图A.1峻工决算报告封面格式
表B.1至表B.23规定了水电工程峻工决算报表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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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竣工工程概况表
表B.1竣工工程概况表(续)
建筑造价、预算、定额NB/T1014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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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101452019
NB/T 1014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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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标准规范范本NB/T1014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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