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D 501/08-2020 核动力厂实物保护视频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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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2减顿 可根据需要设定图像存储的减帧顿数,但最小不得小于15/秒。涉及重大事件 的图像存储不应采用减顺存储方式,必须保持源图像的顺数。 2.7.3图像回放质量 图像回放质量应满足本导则2.8的要求

    系统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应依据本导则附进行评价。系统图像质量要求参照《安 全防范高清视屏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1211)中5.2系统图像质量执行。

    视频监控系统宜根据实物保护系统的总体方案、工程投资、出入口人员和车辆数 量等因素,设置视频智能分析措施,主要用于目标物识别和异常侦测等。视频智能分 析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输入视频图像的分辨率应不小于1920×1080像素; 视频智能分析结果留存天数不低于录像保存时间: 视频智能分析功能应易于启动和停止,并能够根据时间设定进行布防和撤防操 作。

    3系统设备性能和安装要求

    3.1.1系统设备应满足实物保护视频复核与监视的功能要求、现场环境及电磁兼容 性要求锻件标准,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核行业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 3.1.2系统设备应优先选择高清视频设备。系统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 协调一致,以保证高清数字系统的图像质量满足系统性能指标

    3.2.1前端采集设备性能 3.2.1.1前端采集设备可采用方向固定式摄像机(包含定焦式和变焦式)或带云 台可转动摄像机。 3.2.1.2摄像机的选型应满足被监视目标环境照度、传输、控制、安装条件和管 理条件,以确保系统总体功能和技术指标的实现。选择不同灵敏度的摄像机应根据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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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目标的环境照度来确定,监视目标的最低环境照度宜高于摄像机要求最低照度的 10倍。当监视目标的照度变化范围大或必须逆光摄像时,宜选用具有逆光补偿的摄 像机。当监视目标可见光照不足或需要隐蔽监视时,需采用光源补偿措施。 3.2.1.3针对地下管网等特殊监控点的摄像机,建议采用带补偿光源的摄像机, 摄像机应具备满足特殊监控点使用环境的性能要求,如防水散热、防起雾结霜、夜视 效果、白天色彩还原等。 3.2.1.4摄像机镜头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镜头焦距的选择应根据监视目标大小和镜头到被监视目标的距离等因素来确 定; b)监视目标照度有变化时,应采用自动光圈镜头; c)需要遥控时,可选用具有可变对焦、可变光圈、可变焦距等功能的遥感镜头装 置。 3.2.1.5镜头像面尺寸应与摄像机靶面尺寸相适应,镜头接口应与摄像机接口配 套。 3.2.1.6可采用摄像机托架或云台将摄像机固定在特定部位上。当一台摄像机需 要监视多个不同方向的场景时,应配置自动调焦装置和电动云台。 云台/支架应满足承载重量、摄像机安装角度、安装环境、现场使用要求。监视目 标固定时,可配备手动云台(万向支架);监视场景范围较大时,摄像机应配备电动 遥控云台。 云台的负荷能力应大于实际负荷的1.2倍。云台的工作温度、湿度范围应满足监 视现场环境要求。 云台的运动速度(转动角速度)和转动角度范围,应满足跟踪移动目标和搜索范 围的要求。云台转动停止时应具有良好的自锁性能,水平和垂直转角回差应不大于 1°。 室内型电动云台在承受最大负荷时,机械噪声声强级应不大于50分贝(dB)。 3.2.1.7摄像机的工作环境温度、湿度范围应能适应现场气候条件的变化,必要时 安装适应环境条件的防护罩。 3.2.1.8隐蔽安装的摄像机宜采用小孔镜头或棱镜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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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设备安装要求 3.2.2.1摄像机的监视范围应覆盖被监视区域,不出现盲区,宜与报警防区相对 应;在满足监视图像质量要求的前提下用最小数量的摄像机覆盖尽可能大的监视区 域。摄像机的安装高度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室内距地面高度通常不低于2.5 米,室外距地面高度通常不低于3.5米。照明灯具的安装应有足够高度,保证不影响 摄像机的视野。 3.2.2.2摄像机应安装在不易遭受外界损坏的位置。摄像机及其配套设备应牢固固 定在支架上,运转灵活,并有防篡改措施。如采用立杆安装,立杆的强度和稳定度应 满足摄像机的使用要求。立杆应固定在混凝土底座上,且不能被用作翻越屏障的攀爬 工具。 3.2.2.3镜头安装应顺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当必须逆光安装时,可降低监视区 或的光照对比度或选用逆光补偿的摄像机。 3.2.2.4云台/支架安装应牢固稳定,转动时不抖动。信号传输系统和电力系统线缆 敷设时应留有足够长的裕量,以免影响云台转动

    3.3.1传输设备性能 3.3.1.1传输设备应确保传输带宽、载噪比和传输时延满足系统总体指标的要求, 接口应适应前端、后端设备的连接要求,确保传输图像质量和控制信号的准确性,信 号输出与输入的一致性。 3.3.1.2传输设备应有自身安全保护措施,有防篡改报警功能。对于需要保密传输 的信号,设备应支持加密/解密功能。 3.3.1.3视频信号传输线缆的衰减、屏蔽、弯曲、防潮等性能应满足有关国家标准 要求。 3.3.1.4视频信号传输电缆部件应根据基带信号的不平坦度、摄像机的分布和监控 距离来设置。视频信号传输电缆部件的视频输入和输出阻抗及电缆的特性阻抗应匹 配。 3.3.1.5光缆芯线数目应根据监视点的个数、监视点的分布和传输方式来确定,并 注意留有一定的裕量。 3.3.1.6光端机、解码箱或其他光部件在室外使用时,应具有良好的密封防水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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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2传输设备安装要求 3.3.2.1传输设备应安装在易于检修和保护的区域,并尽量靠近前端采集设备或后 端的视频设备。布线设计应考虑前端设备分布、线缆选型和管槽的路由分布情况。 3.3.2.2视频信号传输所用传输光缆和同轴电缆的保护层应符合线缆敷设方式和现 场使用环境(如气候条件、有害物质和电磁干扰等)的要求。 3.3.2.3线缆与设备应连接牢固,每根线缆两头和转弯处应做永久性标记,标记应 清晰正确。接线板、接线器、插头和其他端点也应做永久性标记。 3.3.2.4传输线缆的选择和敷设可参照有关国家标准,

    3.4视频切换控制设备

    3.4.1视频切换控制设备性能 3.4.1.1视频切换控制设备功能配置应满足使用要求,并留有一定的裕量。 3.4.1.2视频输入接口的最低路数应留有一定的裕量。视频输出接口的最低路数应 根据管理需要和显示、记录设备的数量米确定。 3.4.1.3视频切换控制设备应能手动或自动操作并能切换,能对摄像机、镜头、云 台、防护罩等的各种动作(如转向、变焦、聚焦、光圈等动作)进行遥控,对输入视 频信号能在指定的监视器上进行固定和时序显示。 3.4.1.4视频切换控制设备应具有信息存储功能,在供电中断或关机后编程设置、 摄像机编号、地址、时间等信息有自动存储功能。在开机或电源恢复供电后,系统应 恢复正常工作。 3.4.1.5视频切换控制设备应具有与其他系统联动的接口。当与报警控制设备联动 时应能切换出相应部位摄像机的图像,并显示和记录。 3.4.1.6当有分控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保卫控制中心以外设立控制终端分控 设备,如控制键盘和视频输出接口等,并能根据需要确定操作权限。 3.4.2视频切换控制设备安装要求 根据核动力厂实物保护等级不同,视频切换控制主设备应设在保卫控制中心或保 卫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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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1显示设备的性能 应根据现场条件和使用要求选择显示设备。当需要多画面组合显示时,可配置多 画面分割器。 3.5.2显示设备的安装要求 3.5.2.1显示设备的设置应与保卫控制中心其他设备统一考虑,做到布局合理、方 便操作、易于维修。 3.5.2.2多台显示设备同时显示时,可安装在显示设备柜或电视墙内,以获得更好 的观察效果。 3.5.2.3显示设备的屏幕应避免受到外界强光直射,当有不可避免的强光直射时: 应采取避光措施。 3.5.2.4显示设备的配置和安装应充分考虑值班人员对显示图像观察的人机关系。

    3.6.1记录和回放设备的性能 3.6.1.1宜选用数字录像设备,并具有防篡改功能;其回放图像质量应满足本导则 2.7及使用要求。 3.6.1.2录像设备应具有联动需要的接口,并具备实时回放功能。 3.6.2记录和回放设备安装要求 图像记录、回放和查询检索设备应安置在便于集中操作和回放显示的位置

    3.7.1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和功能操作应在控制台上进行。 3.7.2控制台应设在保卫控制中心或保卫值班室内。保卫控制中心或保卫值班室设 计和建设应符合核安全导则HAD501/02《核设施实物保护》的要求。 3.7.3接线端子的标志应齐全;控制台机柜应采用钢支架,牢固固定在构筑物上, 并有良好的接地;机柜内的电源插座应可靠固定在机柜上;不间断电源(UPS)柜梁 和板的承重荷载满足使用要求。 3.7.4控制台的装机容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留有扩展余地,设计应考虑安装、维修的 可达性,并应满足人因工程学原理,布局应合理、舒适,便于操作和屏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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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系统设备的安全性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对安全性的要求。 4.2系统设备及其部件应安装牢固、重心稳定,防止由于各种机械原因造成人员伤 害。 4.3系统设备所产生的电磁辐射及其他辐射水平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不能损害人 身健康。 4.4系统和设备应有防人身触电、防火等保护措施。 4.5系统应设置备用电源,防止因突然断电造成信号丢失。 4.6系统应设置复杂的操作密码,操作员应划分操作级别,严格执行操作控制权 限,保证系统运行数据的安全。 4.7信息传输应有防泄密措施。专用计算机不充许与互联网连接。 4.8系统应具备自检功能、视频信号丢失和篡改报警功能。 4.9系统防雷接地应满足本导则第7章的要求

    5.1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应大于5000小时。 5.2系统采用成熟的技术和多重性设计,关键设备设置备份或采用并联式结构,保 正系统局部失效时不影响其他部分正常运行。 5.3采购的设备必须具有证明产品符合要求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5.4系统采用标准化、通用化、模块化设备,设备安装应留有足够的维修空间,便 于维修和更换

    6系统兼容性和可扩展性要求

    6.1视频监控系统应能与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联动,各系统和设备之 间互相兼容。 6.2系统设备的电磁干扰应尽量小,并有抗电磁干扰功能。系统及所用设备的电磁 兼容性应满足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6.3电力系统与信号传输系统的线路应分开敷设,线缆的外露部分应用软管保护。 信号电缆的屏蔽性能和敷设要求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系统应有防电磁干扰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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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系统设计应为系统增容和/或改造升级留有余地,应留有通信接口和备用的数 据输入及输出接口,满足系统可扩展性要求。系统可扩展性应满足系统简单扩容和集 成的要求。

    7系统防雷接地和供电要求

    7.1系统设备应符合电子设备的雷电防护要求。 7.2电源系统、信号传输线路、天线馈线以及进入保卫控制中心的架空电缆入室端 均应采取防雷电感应过电压、过电流保护措施。 7.3尽量避免在建筑物屋顶上敷设电缆,必须敷设时,应穿金属管进行屏蔽并接 地。架空电缆吊线和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应接地。 7.4光缆传输系统中,光端机外壳、光端加强芯和架空光缆接续护套应接地 7.5系统防雷接地可参照有关国家标准。 7.6系统供电应符合核安全导则HAD501/02《核设施实物保护》的要求

    8.1系统完成调试并连续试运行一个月后,应编制试运行报告;经验收通过,达到 设计使用要求后,设计、施工单位应提交工相关资料。营运单位应将设计、施工, 安装、调试、验收的资料和完整的工图纸存档,以备运行维修使用。 8.2系统试运行前营运单位应编制运行规程、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置方案、维护 维修制度,并进行人员培训。 8.3配备合格的运行值班人员、运行管理人员和专门的维修人员,班组之间既要分 工明确文要协作配合。 8.4值班人员应做好系统运行记录,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8.5应对设备、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并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在问题整 改期间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以保持系统的有效性。 8.6根据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和定期试验记录,对发生重大变更的系统作有效性评 价,并编制评价报告。如系统存在监控缺陷,应考虑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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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目前的模拟电视模式,所需的大约6兆赫兹(MHz)或更高带宽的基 带图像信号。

    利用数字化技术将模拟视频信号经过处理,或从光学图像直接经数字转换 获得的具有严格时间顺序的数字信号,表示为特定数据结构的能够表征原始图 像信息的数据。

    利用有线传输介质,直接或通过调制解调等手段,将视频图像信号从一处 传到另一处,从一台设备传到另一台设备的过程。

    视频监控系统的图像信息保持原始场景特征的特性,无论系统中间过程如 可处理,最后显示、记录、回放的图像应与原始场景保持最大程度的一致,且 终端图像显示与现场事件发生之间的延退时间足够短

    指图像信息的完整性,包括图象顺内对原始信息记录的完整性和图象顿连 续关联的完整性。通常按照如下的指标进行描述:像素构成、分辨率、信噪 比、原始完整性等,

    表征图像细节的能力,常称为信源分辨率,通常用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像素 数表示。 主观评价 特定人群组在设定的条件下,按判别项目和分级要求,以个体视觉感观对 图像质量进行主观的定性评价。 视频信号丢失报警 当接收到视频信号的峰值小于设定阈值(视频信号丢失)时,系统给出报 警信息的一种功能。 环境照度

    当接收到视频信号的峰值小于设定阈值(视频信号去失)时,系统给出报 警信息的一种功能。 环境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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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映监视目标所处环境明暗(可见光谱范围)的物理量,其数值等于垂直 通过单位面积的光通量

    通过单位面积的光通量。 视频移动报警 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现场图像变化车库设计规范和图纸,一旦达到设定阅值即发出报警信息的 种报警手段。 篡改 以故意、未经批准或未申报的方式进行的破坏安保设备完整性的干扰。 集成管理系统 将门禁系统、入侵探测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讯系统、巡更系统等 多个子系统集成统一管理的平台。 平均无故障时间 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期间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可用下式计算:

    视频监控系统累计运行时间(h); 视频监控系统累计运行时间内的累计故障数

    核动力厂实物保护视频监控系统

    模拟系统图像质量主观评价采用五级损伤制评价,其评分分级见表1。评 价人员不少于5人,观看距离为图像屏面高度的6倍,评价人独立打分,取算 术平均值;视频监控系统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得分应大于或等于4分。模拟图 像质量主观评价项目包括:随机信噪比、单频干扰、电源干扰、脉冲干扰

    2数字系统图像质量主观评价

    表2给出了数字系统图像质量7项主观评价指标,并根据各项指标对图像 质量的重要程度规定了加权因子。评价人员不少于5人,观看距离应为图像屏 面高度的6倍,评价人独立打分,先计算每个单项指标的算术平均值N;然后 进行加权平均,得到全项评价的平均得分N

    N,为第i项评价指标的平均得分,e.为第i项评价指标所对应的加权值。

    冶金标准核动力厂实物保护视频监控系统

    表2数字系统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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