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421-2020 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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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421-2020 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
2. 0. 10 角杆
梁空线路转向点处建立的
水利工艺、技术交底线路转向点处建立的电杆。
在同一条线路上,有通往不同地点的光(电)缆,这些光(电)缆 在沿线的某一地点要分线出去,架到另一个方向的线路上;或者两 线路在某一地点合到一个杆路上来。这样的分线点或汇合点建 立的电杆统称分线杆。
2. 0. 12 中间杆
2. 0. 13 跨越杆
crossing pole
为支撑架空线路跨越河流、山容或其他特殊地点大长杆距 使其升到所需高度的电杆称为跨越杆
2. 0. 14 距高比
拉线地锚出土点距电杆杆位的距离(D)与拉线在电杆上安装 立置距地面的高度(H)之比
2. 0. 15 H 杆
杆路设施中需要特别加强电杆杆身强度而采用双电杆且两机 隔似英文字母“H”的电杆组,
2. 0. 16 角深
2. 0. 16 角深
angle depth
线路转角可用角深”表示,通常以标准杆距50m时,角杆至 前后两相邻电杆连线的垂直距离来表示。
3.0.1杆路路由规划应以通信网络规划的线路路由为依据,结合 城乡规划及所经过的现有地形地物,并应考虑城市和工矿建设、铁 路、公路、航运、水利、各类输送管道、电力线路等发展规划的影响。 3.0.2杆路容量规划应贯彻共建共享的原则,应考虑多方使用者 附挂光(电)缆的需求。
穿越强电线路、铁路和公路。 4.1.2杆路路由宜避开下列处所: 1 易燃易爆、重要桥梁、渡口以及军事设施等附近: 2 分蓄洪区、低洼易涝区、沼泽或盐湖地带及严重化学腐蚀 地区; 3 森林、崇山峻岭、大风口以及严重冰凌区、矿区采空区; 4 高压输电线路、电气化铁道、雷达站等对通信有影响的 地区;
4.1.2杆路路由宣避开下列处所:
4.1.3杆路定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架空线路与其他设施接近时,其间隔距离应符合表 的规定。
表4.1.3杆路与其他建筑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m
2当在野外时,杆路应在公路、铁路等交通线的路界红线外。 3当杆路在铁路或公路弯道处,遇到障碍物时可适当绕避, 但距公路不宜超过200m。 4当杆路在市区应立在道路或规划道路的人行道上或与城 建部门商定的位置,应避免跨越房屋等建筑物。 5通信线路不宜与电力线路在道路同一侧。 4.1.4 杆路与铁路、公路、河流的交越应符合下列规定: 交越处应选择在狭窄地段,并应垂直交越; 2 交越处应选择在地势较高、土质坚实地段。 4.1.5杆路与35kV以上电力线应垂直交越,不能垂直交越时, 最小交越角度不得小于45°。 4.1.6架空光(电)缆与电气设施交越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 表4.1.6的规定。
表4.1.6架空光(电)缆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m)
续表 4. 1. 6
注:1通信线应架设在电力线路的下方位置,当供电线为被覆线时,光(电)缆也 可以在供电线上方交越。 2 光(电)缆应在上方交越,跨越档两侧电杆及吊线安装应做电气隔断保护 装置。
4.1.7杆距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4.1.7标称杆距范围(m)
2当杆距超过标准杆距范围上限25%时,宜采用长杆档建 筑方式。 3当杆距超过标准杆距范围上限100%时,宜采用跨越杆建 筑方式。
1.8杆位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规
1应按标准杆距测定杆位;当遇土壤不够稳定或与其他建筑 物隔距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可把杆位适当前移或后移,当在土壤不 够稳定的地点立杆时,应考虑杆根加固及杆位保护措施; 2杆位应选择在比较坚实、周围无塌陷的土质,并应避免在 积水或洪水没等地点; 3杆位应设在使于施工和维护的地点
4.1.9拉线(撑杆)杆位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角杆应设立在杆路路由改变走向的地点,终端杆应设立在 杆路终结的地点,分线杆应设立在杆路中间有光(电)缆需要分出 的地点; 2角杆、终端杆、分线杆、长杆档、跨越杆及抗风杆或防凌杆等 应加装拉线或撑杆,电杆杆位测定应同时测定拉线或撑杆的位置。 4.1.10电杆长度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杆长度应为顶层吊线距杆顶的高度、架挂终期光(电)缆 数量所需空间、最低层光(电)缆的最大垂度时架设高度、电杆理深 和降低杆路坡度需加高电杆的长度之和。 2杆路架挂终期光(电)缆数量所需空间应为光(电)缆架挂 层数减去1后再乘以层间距,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1本表适用于中、轻负荷区新建的通信线路;重负荷区的杆澜深度应按本表 规定值另加100mm~200mm
2当理深达不到要求时可采用石护嫩等保护方式。 5顶层吊线距杆顶的高度宜为0.25m;需安装避雷线的电杆 或跨越杆,顶层吊线距杆顶的高度宜为0.50m。 6当降低杆路坡度时应加高电杆的长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路坡度变更不宜大于20%; 2)当杆路坡度变更大于20%时,可将吊档杆位配置长电 杆,当配置最长的单根电杆、杆路坡度仍达不到要求时, 可来用电杆接高措施。 7接高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电杆可用杆顶槽钢接高装置,但接高高度不宜超过 2m;超过时可采用组装混凝土锥形杆或等径钢筋混凝土 杆接高; 2)木杆杆高不超过12m时,可采用单接杆:杆高在12m~
2当理深达不到要求时可采用石护嫩等保护方式。 5项层吊线距杆顶的高度宜为0.25m;需安装避雷线的电杆 或跨越杆,顶层吊线距杆顶的高度宜为0.50m。 6当降低杆路坡度时应加高电杆的长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路坡度变更不宜大于20%; 2)当杆路坡度变更大于20%时,可将吊档杆位配置长电 杆,当配置最长的单根电杆、杆路坡度仍达不到要求时, 可来用电杆接高措施。 7接高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电杆可用杆顶槽钢接高装置,但接高高度不宜超过 2m;超过时可采用组装混凝土形杆或等径钢筋混凝土 杆接高; 2)木杆杆高不超过12m时,可采用单接杆;杆高在12m~
16m时,宜采用品接杆方式,杆高超过16m以上时,宜采 用三接杆。 8当采取上述措施后杆路坡度仍大于20%时,吊档杆应加 装拉线,拉线数量及规格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计算确定。 4.1.11角杆的测定符合下列规定: 1当标准杆距为50m时,角深与转角、内角度数的关系应符 合表4.1.11的规定。
4.1,11 角深与转角、内角关系对照
2当线路转角角深超过15m时,可分测为两个角杆,两个角 杆的角深和角杆前后的杆距宜相等或相近。
1.12拉线及撑杆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2拉线及撑杆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角杆拉线应装设在角杆内角平分线的反侧。 2 顶头拉线应装设在杆路直线受力方向的反侧。 3 双方拉线应装设方向为杆路直线方向左右两侧的垂直线上。 4 四方拉线应为双方拉线加两个顺线拉线,地形地势限制时 可均偏转45°角装设。 5三方拉线应采用双方拉线加1个顺线拉线;也可采用以顺 线拉线为基准转角120°装设。 6拉线地锚出土位置应依照拉线方向不能左、右改变外,可 依地势采取不同“距高比”做前后移动。 7高桩拉线及吊板拉线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角杆或双方拉线的拉线方向上,遇拉线需跨越道路或 其他障碍物时,可采用高桩拉线; 2)当“距高比”不符合要求的地点时,可采用吊板拉线。 8撑杆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角杆外侧无法做拉线时,可改做撑杆;撑杆应装在角杆 内侧的转角平分线上; 2)当终端杆无法做顶头拉线时,也可在线路顺线侧做撑杆; 3)撑杆的距高比宜取0.6。
4.1.12拉线及撑杆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通信线路气象负荷区划分和气象条件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负荷区划分的气象条件
注:1冰凌的密度为8.82kN/m~,当为冰霜混合体时,可按其厚度的1/2折算
冰厚。 2 最大风速应以气象台自动记录仪上选取10min时段的平均最大风速为计 算依据。架空线路的负荷区,应根据建设地段的气象资料,按平均每十 年为一周期出现的最大冰凌厚度和最大风速选定。个别冰凌严重或风速 超过25m/s的地段,应根据实际气象条件,单独提高该段线路的建筑标准 不度全线提高。
4.2.2水泥杆杆路的使用年限宜30年~50年,木杆杆路的使用
.2.3电杆材质和型号规格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杆路建设地的自然环境条件选用相应材质的电杆, 可选用水泥杆、木杆、钢管杆或钢管塔、钢结构自立式塔榄; 2水泥杆规格程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混凝土电杆》 GB/T4623的有关规定; 3木杆或撑杆应采用防腐杆或根部经防腐处理的木杆;木杆 的防腐和木杆规格程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防腐木材》GB/T 22102和直接用原木电杆》LY/T1294的有关规定; 4钢管杆或钢管塔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架空送电线 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定DL/T5130、《架空输电线路钢管塔设计 技术规定》DL/T5254的有关规定; 5钢结构塔榄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移动通信工程钢 塔结构设计规范》YD/T5131的有关规定; 6杆距和电杆规格应根据杆路建设所在地气象负荷区及杆
8当角杆拉线不能完全替代抗风杆,遇装设拉线或撑杆角杆 或规定装设点的地形无法装设拉线时,可将抗风杆及防凌杆前移 1个~3个杆位,并应从该杆重新计数。 9市区杆路可不装设抗风杆及减少防凌杆安装数。
安装杆根加强装置仍不够稳固时,可加装双方拉线来加固。 4.2.6拉线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角杆角深不大于13m时,可安装1根与光(电)缆吊线 司一程式的钢绞线作拉线。 2下列情况的角杆应采用比吊线高一级的钢绞线作拉线或 与吊线同一程式的2根钢绞线作拉线: 1角深大于13m的角杆; 2)拉线距高比在3/4~1之间且角深大于10m或距高比小 于1/2且角深大于6.5m的电杆。 3终端杆的每条吊线应装设1根顶头拉线,顶头拉线程式应 采用比吊线程式高一级的钢绞线。 4分线杆在分线光(电)缆方向的反侧应加顶头拉线,顶头拉 线应采用比分支吊线程式大一级的钢绞线作拉线。 5跨越铁路及高等级公路的两侧电杆应装设一层三方拉线, 其中双方拉线应与吊线同一一程式钢绞线,顺线拉线应采用比吊线 程式高一级的钢绞线。 6长杆档两侧的电杆应装设顶头拉线,顶头拉线程式应采用 比吊线程式高一级的钢绞线。 7坡度变更大于20%的吊档杆,可采用7/2.2mm钢绞线作 双方拉线,地势限制时双方拉线可作顺线安装。 8杆高大于12m的电杆(接杆)应装设一层7/2.2mm钢绞 线作双方或四方拉线,当为三接杆则应在每一个接口处增加一层 双方或四方拉线。 9抗风杆装置应采用一层双方拉线,拉线程式应为同杆上吊 线中最大一种吊线程式;防凌杆应装设一层四方拉线,其侧面拉线 程式同抗风杆拉线、顺线拉线应为7/3.0mm钢绞线。 10应根据拉线承受的拉力大小选用表4.2.6中相应的拉线 盘规格,
4.2.7接杆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杆接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杆单接杆的下节杆梢径不得小于上节杆根径的3/4; 品接杆的下节杆梢径不得小于上节杆梢径; 2)三接杆的最下部接口应用品接杆;上部各接口应用单接 杆方式。 2水泥杆采用“等径水泥杆”接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杆采用“等径水泥杆”叠加接长时,等径杆规格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混凝土电杆》GB/T4623的有关 规定; 2)接续可采用钢板圈、法兰盘、焊接或其他方式; 3)超过两个接头的接杆,上部接头处应加装双方或四方 拉线。 3水泥杆杆顶槽钢接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水泥杆杆顶接高高度不超过800mm时,可采用单槽 钢接高方式;当接高高度超过800mm但不大于2000mm 时,可采用双槽钢接高;终端杆、角杆等不宜采用槽钢接 高方式; 2)接高单槽钢装在电杆的顺线方向,槽钢上应预留吊线穿 钉孔;双槽钢装在电杆的两个侧向。
4.2.8电杆根部加固及保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4下列电杆应装设单横木或单卡盘: 1)角深小于13m的角杆、抗风杆; 2)跨越铁路两侧的电杆、终端杆前一档的辅助终端杆; 3)松土地点的电杆或坡度变更大于20%的吊杆档。 5下列电杆应装设单垫木或底盘: 1)接杆、撑杆; 2)立在沼泽地的电杆、坡度变更大于20%的拾杆档。 6下列木杆应装设双横木或水泥杆装设卡盘及底盘: 1)角深大于13m的角杆、防凌杆;
7当杆根采取保护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位于斜坡、滑坡地点的电杆,可做木围桩保护; 2)当位于水淹或土壤易流失地点的电杆,可做石笼保护; 3)当位于河中立杆可能受洪水冲刷地点,可用打桩法并在 水流方向上游2m~3m处设立挡水桩。
4.2.9强电线路影响及防护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架空杆路与中性点有效接地的110kV及以上架空输电 线平行或与发电厂及变电站的地线网、高压杆塔的接地装置接近 时,应考输电线故障和工作状况时由电磁感应、地电位升高等因 素对吊线的危险影响; 2跨越档两侧的架空光(电)缆杆上吊线应做接地,杆上地线 应在离地高2.0m处断开50mm的放电间隙,两侧电杆上的拉线 立在离地高2.0m处加装绝缘子,并应设置电气断开; 3跨越档两侧附近电杆上的吊线应加装绝缘子,并应设置电 气断开。
空光(电)缆线路应采取防雷保护措施,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隔250m左右的电杆、终端杆、角深大于1m的角杆、飞 线跨越杆、杆长超过12m的电杆、山坡顶上的电杆等应设置避雷 线,架空吊线应与地线连接; 2吊线应每隔300m~500m利用电杆避雷线或拉线接地, 每隔1km左右加装绝缘子应设置电气断开; 3雷击频繁地段的杆档应架设架空地线,架空地线应每隔 50m~100m接地一次; 4杆上避雷针应高出电杆100mm,木杆可用4.0mm镀锌铁 线作避雷线并沿电杆卡固人地;有拉线的电杆可利用拉线入地;水 泥杆有预留接地螺栓的,可接在接地螺栓入地;无接地螺栓的,可 在杆顶接电杆钢筋入地:
架空电杆避雷线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表4.2.10规定
架空电杆避雷线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表4.2.10规定
表4.2.10接地电阻要求(2)
4. 2. 11 电杆标识设计应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
4.3.1吊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
3. 3 风压高度变
续表4.3.3地面粗糙度类别BAD距地面或海平(指田野、乡村、c(指近海海平面(指有密集建筑面高度(m)丛林、丘陵以及(指有密集建筑和海岛、海岸、湖群且房屋较高的房屋比较稀疏的群的城市市区)岸及沙漠地区)城市市区)乡镇和城市郊区)151.521. 140.740. 62201. 631. 250.840. 62301.801.421. 000.62401. 921. 561. 130.73502.031. 671. 250.84602.121.771. 350. 93702.201.861, 451., 02802. 271. 951.541. 11902.342.021. 621. 191002.402. 091. 701.271502. 642. 382.031. 612002.832.612.301. 922502. 992.802.542. 193003. 122.972.752.453503.123. 122.942. 684003.123. 123. 122. 91≥4503.123. 123. 123. 122应分别计算有冰凌时吊线均布荷载和无冰凌时最大风压吊线均布荷载,比选两者,以数值大者为计算吊线强度要求的基础。.24:
4.3.4吊线(钢绞线)强度的设计值应考虑吊线在平杆档、斜杆
4.3.4吊线(钢绞线)强度的设计值应考虑吊线在平杆档、斜杆档
等各种应用环境以及安全系数,吊线最大强度设计值计算应符合 下列规定:
gl max 1+ (16f+8fc+c) 8fV
式中:Smax 最大拉力(N); 杆档跨长(m); f一垂度(m); g—均布荷载(N/m); c一一斜杆档两端高差(m)。 2 钢绞线吊线强度的设计值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S设计值 = k X Smax
式中:S设计值 一吊线强度的设计值(N)。 k一一设计安全系数,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吊线钢绞线安全系数
3验证吊线钢绞线拉力设计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镀锌钢 绞线》YB/T5004的表3中相同规格钢绞线公称最小破断拉力; 否则,应选高一档的钢绞线,再按上述步骤重新计算和验证。
4.4长杆档及跨越档设讯
4.4.1长杆档两侧的电杆长度配置应考虑由于杆距加天而引 的光(电)缆垂度增大的影响。
的光(电)缆垂度增大的影响。
4.4.2长杆档电杆加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跨越杆长度超过12m时,跨越档两侧的电杆应分别设 终端杆和跨越杆; 2当跨越杆长度不超过12m时,跨越杆和终端杆宜采用终 跨越杆
跨越杆位应选择在无滑坡、方、洪水冲刷淹没的地点; 2 应有稳固的拉线坑位置; 3 电杆和拉线不应影响交通和行人; 4 不应影响河堤等建筑的安全稳固,不应破坏风景区景观。
单杆跨越杆和终端杆使用时,应采用比基本杆强度高一级的电杆; 2当杆上吊线最终容量达到4条或4条以上时,木杆或水泥 杆宜采用H杆结构,杆上应装设槽钢担支撑吊线及光(电)缆,每 层槽钢担宜装设4条吊线; 3H杆跨越杆和终端杆应采用槽钢担连结; 4当用木杆接杆时,上下电杆接合部重叠长度不应小于2.0m; 宜用2个22mm无头穿钉及4.0mm镀锌铁线缠扎5道(每道6 回)紧固; 5终端杆和终端跨越杆及跨越杆上的吊线宜做双向终结,在 面向跨越档侧应做辅助终结; 6单杆上的吊线终结或辅助终结方式可按本标准第4.3.1
条的做法,在终端杆上应设置辅助终结; 7跨越杆及终端杆宜采用直线杆档;当地形限制需要设置角 杆时,应做特殊设计; 8钢管杆、钢管塔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架空送电线 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定》DL/T5130或《架空输电线路钢管塔设 计技术规定》DL/T5254的规定
1终端杆或终端跨越杆应装设四方拉线或转角120°的三方 拉线(单杆用);安装一层吊线应安装一根顶头拉线,顶头拉线程式 应比吊线程式高一级;安装一层侧面双方拉线及顺线拉线,拉线程 式应与吊线程式相同; 2跨越杆应安装一层四方拉线,拉线程式应同吊线的钢绞线 程式; 3当接杆杆高超过15m时,应在电杆接合部位或每隔约7m 处加装四方拉线或三方拉线一层,拉线程式应同吊线的钢绞线 程式; 4拉线的距高比宜取1,当终端杆或终端跨越杆的顶头拉线 距高比小于3/4或跨越杆的双方拉线及顺线拉线的距高比小于 1/2时,拉线程式应用比规定程式高一级的钢绞线: 5在拉线地锚强度范围内,多层拉线宜采用V形拉线装置。
5.1.1检查工程所用电杆及其他线路器材的型、规格,数量应 满足设计要求。
5.1.3电杆及器材应进行外观检查二建标准规范范本,包装应完整。
5.2.1路由复测的一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由复测的一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由复测工作应以批准的设计文件为依据。 2 路由复测工作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复测杆路路由; 2)丈量杆距,确定杆位; 3)确定拉线位置:
4)复核设计杆高; 5)记录测定资料,绘制逐杆定位图;在杆位及拉线出土点补 齐标桩; 6)核定局站站址。 3路由复测时应核定通信杆路穿越铁路、公路、河流、湖泊、 大型水渠、林地、果园等障碍的具体位置和保护措施。 4路由复测时应核定防腐蚀、防白蚁、防强电、防雷等地段的 长度、措施
5.2.2杆路路由及杆位复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光(电)缆杆路应沿交通道路架设,与交通道路应保持 一定间隔距离;当与公路、铁路及其他线路(高压输电线和其他通 信线路)平行接近或交越时,应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杆路路由图的 规定,复测平行接近距离和交越点垂直距离、交越角度值,不得任 意变更; 2杆路路由及杆位与其他建筑物接近的间隔距离应符合本 标准第4.1.3条的规定; 3在跨越宽阔的河流、山谷等飞线处项目管理、论文,应重点复核河流、山谷 的宽度、立杆位置、拉线出土位置和跨越杆距等。 5.2.3 拉线及撑杆测定的一般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测定拉线及撑杆的位置: 2 应根据地形环境测定拉线地锚出土点位置井钉立标桩; 拉线的距高比宜取1。 5.2.4 拉线出土点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头拉线、顺线拉线的出土点应与电杆、吊线在同一平面 上,左右偏移量不应大于50mm; 2角杆拉线的出土点应与角杆内角平分线在同一平面上,左 右偏移量不应大于50mm;当角杆装设两根顶头拉线时,两条拉线 的出土点应相互内移600mm; 3双方拉线的出土点应与杆路直线方向左右两侧的垂直线
在同一平面上,左右偏移量不应大于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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