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9706.17-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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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零限东器zeroapplicator 在设备中都设置有不加限束器即防止辐照发生的联锁,零限束器即是对这种联锁起旁路作用的 装置。 2.122 头盔helmet 在MSSR中用于治疗头部的三维多源等中心限束系统(MIBLS)。 2.123 重新摆位repositioning 相对于MIBLS,移动和调节立体定向框架以改变欲治疗的区域。 2.124 重新摆位点repositioningpoint 能够对框架重新摆位的MIBLS缩回的位置。 2.125 重新摆位时间 repositioningtime 设备从出束状态移动到重新摆位点完成重新摆位,然后从重新摆位点返回到出束状态所需要的 时间。 2.126 立体定向stereotaxis,stereotactic 用外部三维框架作为基准定位人体内点的方法。 2.127 传输时间 transitiontime 在快门打开到MIBLS或者载源器处于治疗位置之间以及在MIBLS或者载源器处于治疗位置到 快门关闭的时间。

    传输剂transitionradiation

    在传输时间内接收的剂量。

    路桥工程表格在传输时间内接收的剂量

    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该章适用

    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该章适用

    补充; aa) 本部分所述检验方法通常分为三级,其要求如下: A级: 在型式试验的情况下:对满足设备要求的工作原理和构成方法进行设计分析,如有关规定的辐 射安全预防措施等,其结果应在随机文件中给予说明。 在现场检验的情况下:检验随机文件所要求的资料。 B级: 对设备的直观检查或功能检验或测量,检验应按本部分规定的方法,而且应在运行状态(包括故 障状态)不干预设备的电路或结构的前提下完成的。 C级: 设备的功能检验或测量,检验应按本部分规定的原则,在技术说明书中应包括现场检验方法。

    补充; aa) 本部分所述检验方法通常分为三级,其要求如下: A级: 在型式试验的情况下:对满足设备要求的工作原理和构成方法进行设计分析,如有关规定的辐 射安全预防措施等,其结果应在随机文件中给予说明。 在现场检验的情况下:检验随机文件所要求的资料。 B级: 对设备的直观检查或功能检验或测量,检验应按本部分规定的方法,而且应在运行状态(包括故 障状态)不干预设备的电路或结构的前提下完成的。 C级: 设备的功能检验或测量,检验应按本部分规定的原则,在技术说明书中应包括现场检验方法。

    当该方法所包含的工作状态需要干预设备的电路或结构时,检验应由制造商或在制造商直接监 督下进行。 本专用标准不规定射束治疗设备在工作寿命内,周期检验的检验方法和检验周期。 注:丫射束治疗设备的辐射安全检验要求,在某些国家已列入法规

    在技术说明书中应提供现场检验的资料,它包括下述内容, A级型式试验的结果; B级和C级型式试验的结果和细则; C级现场检验的特殊方法和检验条件; 说明怎样产生一个描述的故障状态,或者,如果产生不了所描述的故障状态,则说明怎样产生 一个与发生故障时所产生的故障信号紧密相关的检验信号,并验证该检验信号模拟了特定故 障状态下的故障来源; 注:在某些情况下,检验信号可以模拟一种以上的故障状态, 说明在现场检验结束后,如何将设备恢复到正常使用状态,并说明如何验证该状态。 通过检查随机文件,检验其是否符合要求。 负责现场检验的人员应在报告中记录检验结果,并将它作为随机文件中的一部分。此外,现场检验 报告至少应含下述内容: 用户现场的名称和地址; 设备型号或型号参数和系列号; ) 所有参加检验人员的姓名、部门、地址和日期; d 环境条件和电源条件; e) 当检验条件、方法或装置与制造商的规定不同,或者不能从本专用标准中得到相关资料时的实 际情况。 注:现场检验不必由制造商完成。

    本项试验条件只适用于已按4.10规定做过潮湿预处理试验的设备部件。

    补充: aa) 随机文件应表明设备的下述部件: 易受潮湿预处理所模拟的气候条件影响的部件; 一已经在本条款条件下试验过的部件。 通过检查随机文件,检验其是否符合要求。

    设备应按第6章中所述的分类进行标记和(或)识别

    符合本部分的设备应是I类设备。

    5.2 按对电击防护的程度分: 除MSSR外,符合本部分的设备应为B型设备,MSSR设备应为B型或者BF型。 5.3按对有害进液的防护程度分: 除非另有规定,符合本部分的设备应是普通设备(即不防进液的封闭设备)。 5.4按制造商推荐使用的消毒或灭菌方法分: 除非另有规定,符合本部分的设备应是可消毒设备(或部件)。 5.5按在有易燃的麻醉气和与空气或与氧或氧化亚氮的混合气情况下使用的安全程度分: 符合本部分的设备应属于不适用于在有易燃的麻醉气和与空气或与氧或氧化亚氮的混合气情况下 使用的设备。

    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该章适用

    6.1设备或设备的外部标记

    Z)可拆卸的保护装置 补充: aa) 在通过正常安装来满足本条款要求的地方进行检查,检验其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检验报告中应包 括该检验结果。

    6.2设备或设备部件内部的标记

    6.3控制器件和仪表的标记

    补充: aa) 有关运动部件刻度和指示的规定: 1 每一运动应提供机械刻度或数字指示,此规定也适用于MSSR,但不包括治疗惠者时所用的治 疗床; 2) 所有运动的刻度应符合GB/T18987的要求,对于MSSR,适用时应采用GB/T18987; 3)应提供光野和辐射束轴的指示,本规定不适用于MSSR; 4)应提供源一皮距的刻度或数字的指示,本规定不适用于MSSR

    a)指示灯的颜色 补充: aa) 治疗控制台或其他控制台上的指示灯,其颜色应符合下述规定: 需紧急终止一个非预期的运行状态用红色; 出束辐照用黄色”; 准备状态用绿色”; 预置状态用其他颜色。

    2)在治疗室内或其他场所,上述标有“2)”的状态可能要求采取紧急动作或引起注意;在上述场所可能使用与 用标准》中表3所规定的颜色不同。

    红色发光二极管(LEDS)在下述情况下不作为红色指示灯考虑: 在任意一台治疗控制台上,对于无专用颜色要求的所有指示均由同样颜色的发光二极管给出; 对于有专用颜色要求的指示应能清楚地加以识别

    补充: aa) 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述内容: 1)所有联锁装置和其他辐射安全装置的功能一览表及其说明; 检验其运行的说明; 推荐进行此类检验的周期; 4) 使用设备时所必需的尺寸图; 5) 紧急状态时,使装置进人关束状态的方法说明(见29.1.1.3); 6) 从关束到出束状态和从出束到关束状态的传输时间以及传输时间中辐射源进行照射的时间 (见29.1.3.3); 7) 主计时器的功能说明,在穴余计时器组合的情况下,应给出两计时器的功能(见29.1.3.3); 8) 在进行特殊治疗时,若次级计时器能终止辐照,则应说明次级计时器的功能(见29.1.3.5); 9) 对于制造商提供的任何辅助设备,在辐射束轴上的相对表面吸收剂量水平若超过29.2的规定 时,则应加以说明; 10)对非正方形野,若已超出29.3的规定,则应说明周围情况和预期水平,本要求不适用于 MSSR; 11 设备外壳的泄漏辐射吸收剂量值超过29.3.2的规定水平的部位应给予说明,并说明其预期 水平; 12) 当快门或载源器驱动机构发生故障时,所应采取的应急措施(见29.4.4.1)的说明; 13)对设备可采用的辐射源源室尺寸及辐射源外形尺寸的说明; 14)对辐射头上可进行擦拭试验的部位以及制造商进行该项试验的结果的说明(见29.4.4.5); 15) 如同29.4.5的要求,在设备结构中使用放射性材料方面的资料。 bb) 使用说明书应对任何具有安全功能的部件推荐其检验或更换周期。这些部件在设备正常使用期 ,易受电离辐射影响,引起电介质强度和(或)机械强度上损伤。 Cc) 为了安全和正确地运行,如果射束治疗设备或某一附件需要以一定速率散热,使用说明书中应对 却要求给出说明,并包含下列适当内容: 每个功耗在100W以上并分别独立安装的部件对周围空气的最大散热速率; 在所述最大的散热速率时强迫空气冷却系统内的气流速率及温升; 当以最大散热速率向除空气之外的任何冷却介质散热时,介质允许的最高温度、最小流动速率 以及最小压力; 其他基本要求,如在规定地点允许的最高温度

    a)概述 补充: aa) 为了帮助用户考虑辐射防护,应提供下述资料: a)专用设备设计使用的放射性核素; b)设备能满足本部分的要求的每种放射性核素的最大放射源活度。最大放射源活度取决于源 的几何条件及其结构; c 满足本部分要求的每种放射性核素,在距放射源1m处辐射束最大横截面上的最大的吸收剂 量率;对于MSSR,满足本部分要求的每种放射性核素,在等中心处或者所有辐射束所确定的 总体积中心处的辐射束最大横截面的最大吸收剂量率; d) 在出束和关束状态下,以辐射头上某一可触及的点作为参考点辐射源前表面中心的位置;本 条款不适用于MSSR; 正常治疗距离和在正常治疗距离处可得到的最大几何野尺寸; f 辐射束的可利用方向; g) 从关束到出束状态和从出束到关束状态传输时间以及在传输时间中辐射源进行照射的时间; 对于MSSR,出束和关束状态的辐射水平的矩阵测量点,在地面处和距地面0.5m、1.0m、 1.5m、2.0m处测量(见图105)。

    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该篇中的各章、条适用

    内容外,《通用标准》该篇中的各章、条适用。

    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该章适用

    [10. 1运输和购存

    除非在随机文件中另有说明,设备应符合《通用标准》的要求。

    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该篇中的各章、条适用

    第三篇对电击危险的防护

    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该章适用: 补充: 在通过正常安装来满足《通用标准》第16章要求的地方,应在每次安装时对这些装置的有 验证。

    18保护接地、功能接地和电位均衡

    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该章适用。 代替b):

    b)射束放射治疗设备每个部件的保护接地端子应借助于一个固定的永久性安装的保护接地导 体系统与外部保护接地系统相连。该保护接地导体系统应足以通过可能发生的最大故障 电流。 现场检验一—B级—方法:通过检查保护接地导体长度和横截面积,检验其是否符合标准。

    19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

    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该章适用。 代替:

    将可以同时发生的电控运动进行组合,在最不利的状态下,在下述a)试验中所测得的值和在b)试 验中所测得的最大值均不得超过19.3中给出的容许值。 现场检验——B级——方法:对地漏电流连续值应在设备通过一个永久性安装电源电路供电的情 况下测量: a)在每个电控运动工作的预置状态下; b)在下述条件下,以最大输出功率运行: 一设备处于正常工作温度; 一通过对与设备各部件互连的任何非永久性安装单相电源极性的正接和反接,

    下述试验测出的值不得超过19.3中给出的容许值。 现场检验——B级——方法:外壳漏电流应在下述位置间测量: 设备外壳每一部分之间(若存在),包括未与设备保护接地导体相连的附件; 设备外壳各部分之间(若存在),包括未与设备保护接地导体相连的附件。

    连续漏电流的容许值为: 对地漏电流:10mA; 外壳漏电流:0.5mA。

    《通用标准》中的19.4e)适用。

    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该章适用。 补充: 如果设备结构中使用的材料,其电介质强度易受辐射影响,则制造商应声明在设备预期使用期内能 够满足本篇的要求。否则,制造商应在随机文件中对设备的这些特定部件规定检查或更换的周期。 第四篇对机械危险的防护

    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该章适用。 补充: 如果设备结构中使用的材料,其机械强度易受辐射影响,则制造商应声明在设备预期使用期内能够 满足本篇的要求。否则,制造商应在随机文件中对设备的这些特定部件规定检查或更换的周期。

    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该章适用

    按住两个开关才能启动。每个开关应能独立地中断设备的运动,其中一个开关作为控制设备 各种运动的总开关。 注:对于MSSR,应需要操作者按住两个开关才能移动治疗床进人治疗位置。治疗完成或者单一故障发生 时,应不需要手动动作,所以不使用开关。 除MSSR外,至少应有一组开关以便操作者在患者附近观察设备可观察到的运动部件。 现场检验一B级一方法:通过检查,检验其是否符合要求。并且通过独立操纵各开关,检 查其中断设备运动的能力。 b) 辐射头可配备一装置,用于在正常使用时减少辐射头与惠者碰撞的危险。随机文件中应对该 装置的操作和限定范围进行说明。 当电源失效或切断电源时,设备的机械旋转运动应在2°以内停止,设备的机械直线运动应在 10mm内停止。 现场检验一一B级一一方法:当设备以最大速度运动时,断开电源并测出停止距离。检验其是 否符合要求。 启动中断辐照或终止辐照电路,应使设备停止运动。设备的机械旋转运动应在2以内停止; 设备的机械直线运动应在10mm内停止。 d)在机架和治疗床机械运动情况下: 一各种运动中至少有一种旋转速度不得超过1°/s,所有旋转速度不得超过7°/s。当运动部 件以接近但不超过1°/s的速度旋转时,在按动停止运动控制器的瞬间,其初始位置与最 终位置之间的角度不得超过0.5°,当运动部件以最高转速旋转时,按动停止运动控制器 瞬间,其初始位置与最终位置之间的角度不得超过2°。 辐射头沿方向12或13[见6.3aa)作直线运动时,应至少有一种的速度不得超过10mm/s。 所有直线运动速度不得超过50mm/s。 当辐射头以最大速度运动时,在按动停止运动控制器的瞬间,其初始位置与最终位置之间 的距离不得超过10mm。 一治疗床的各种运动(6.3中方向9,10,11)中,应至少有一种的速度不得超过10mm/s。所 有运动速度不得超过50mm/s。 当治疗床以最大速度运动时,在按动停止运动控制器的瞬间,其初始位置与最终位置之间 的距离不得超过10mm。 e 如果设备在正常使用中因机械运动失效,存在使患者陷于困境的可能性,则应提供措施使患者 得以从困境中解脱。 现场检验一一B级一一方法:通过直观检查并用适当的仪器测量运动的速度和停止距离,检验 其是否符合要求。在测定停止距离时应进行5次单独的测试。每次测试时,运动部件应在容 许的距离内停止。 f)应提供联锁装置或者机械装置以防止患者被MSSR的快门碰撞或者挤住。 g)如果治疗床不能从MSSR的出束状态下移开,应提供机械装置解脱惠者

    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该章适用。

    补充: 设备运动的气压或液压动力一旦发生变化而导致危险时,设备对应的旋转运动应在2°内停止,直 线运动应在10mm内停止。 型式试验一一C级一一原则:通过检查气动或液压动力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防护装置,检验其是 否符合要求,通过模拟一个故障状态并测量设备以最大速度运动时的停止距离来检查保护装置的功能。

    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该章适用。 补充: 若设备提供了允许附件(特别是辐射束成形附件)在其上安装的装置,该装置应设计成在正常使用 的所有条件下保持附件的安全。 型式试验一一A级一一原则:在考虑到附件运行加速和被制动的情况下,通过对所使用的安全装 置进行分析和检查,检验其是否符合要求,以便确定是否需要这些装置,这些装置的安全是否充分, 现场检验一一B级一一方法:检验所有附件安装是否安全。 如用户要求,制造商应制定有关设计计算方面的资料,特别是所采用的安全系数方面的资料

    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该篇中的各章、条适用

    互篇对不需要的或过量的辐射危险的防折

    代替: 29辐射安全要求 注:本部分给出了有助于确保设备安全的导则: 一一在设备运动时及电源发生故障时维护惠者的安全; 一提供预选的吸收剂量; 一按照患者所预选的辐射束的特性,通过固定放射治疗、移动束放射治疗、射束调整装置等方法提供辐照。 这些方法对患者、操作人员、其他人员或者周围环境不会引起不必要的伤害。 为满足本部分的辐射安全要求,设备及检验方法应与第29章和下列条款一致:1.1范围;1.2目的; .1试验aa);4.6其他条件aa);6.3控制器件和仪表标记aa);6.7aa)指示灯的颜色;6.8.2使用说明书 la)和bb);以及6.8.3技术说明书aa)。 29.1防止患者在治疗体积内受到不恰当的吸收剂量的防护 本条中对选择及显示的要求是按手动控制设备考虑的。对于自动控制设备,这些要求也应满足或 者应提供与其等效的预设参数自动控制。例如,采用自动比较要求值与实际值的方法。 29.1.1载源器或快门 29.1.1.1设备提供的使载源器或快门返回到关束状态的装置应始终(即在关束状态和出束状态时)有 效,它与辐射头的位置无关,也不受外部驱动系统(如电压)的影响。 型式试验一一A级一一原则:对使载源器或快门回到关束状态的机械装置进行设计分析, 现场试验一C级一方法:在下述条件下: 机架角度为0°90°180°、270°; 辐射头仰角为0、45°、90°; 辐射头旋转角度为0。 使用正常的关束控制和产生外驱动系统的故障(例如,断开电源电压)进行“出束返回到关束”状态

    29.1.1载源器或快门

    用于控制显示的开关应由快门或MIBLS直接控制。 型式试验A级原则:设计分析,验证快门或MIBLS是否能直接控制操作开关。 现场检验—B级——方法:在关束、出束和传输时间或者重新摆位时间超过时间限制四种状态下 验证指示灯的正确性。

    29.1.3辐照的控制

    29.1.3.2预选时间的显示

    在治疗控制台上应能显示预选时间,直至为下一次辐照而重新设置。 现场检验一—B级一—方法:选定某一辐照时间进行辐照并验证预选时间的显示,直至为下一次辐 照重新设置仍能保留。 显示应以相同的方式刻度,如同时间显示一样(见29.1.3.4),即单位时间和单位一致。 现场检验一一B级一一方法:且力检验。

    29.1.3.3辐照时间的测定

    五 制造商应在随机文件中说明从关束状态到出束状态和从出束状态到关束状态的传输时间以 及传输时间中辐射源进行照射的时间。如果这些时间超过0.5S,则制造商应说明这一时间内 在正常的治疗距离处辐射束轴上预期的吸收剂量。 对于MSSR: 制造商应规定从出束状态到重新摆位点的时间和从重新摆位点到出束状态的时间,还要说明 在重新摆位时间内患者暴露在辐射源下的时间。 制造商应规定在重新摆位时间内惠者接收的传输剂量和吸收剂量。 现场检验一A级一原则:检验随机文件中所需的资料和测试结果

    29. 1. 3. 4辐照时间的显示

    29.1.3.5辐照时间的控制

    a/ 两计时器中的每一个都应能独立地终止辐照。 型式试验A级原则:对两计时器进行设计分析。 b) 当到达预选时间时,主计时器或允余组合情况下的两计时器都应能终止辐照。当超过预选时 间,并且最多不超过10%(用百分比表示)或0.1min(用固定时间表示),主/次级组合中的次级 计时器应终止辐照。 现场检验——C级—方法:在任一计时器失效情况下,通过另一计时器来验证终止辐照功能 的正确性。 C) 如果采用特殊治疗方式,如移动束治疗,次级计时器可先于主计时器终止辐照,这种情况应在 随机文件中加以说明并给出必要的警告。 型式试验一一A级一方法:检验随机文件中所需的资料。 d 应提供联锁装置,以确保未终止辐照的系统在下次辐照之前经受检验,以验证其终止辐照的 能力。 型式试验一一A级一一原则:分析联锁装置的电路设计,确保在下次辐照之前,所要求的终止 辐照的能力得以验证。 现场检验C级方法:验证联锁装置功能的正确性。

    29.1.3.6移动束放射治疗时辐照时间的控制

    在移动束放射治疗中,通过自动调节移动速度达到预选时间,并且当达到预选位置时,通过动作开 关来终止辐照,在这种情况下,当超过预选时间,并且最多不超过10%(用百分数表示)或0.1min(用固 定时间表示)时,主计时器或组合计时器应终止辐照。 型式试验一一A级一一原则:设计分析,确保所要求的终止辐照的能力得以验证。 现场检验一C级方法:通过产生或模拟规定的故 障状态,验证其终止辐照功能的正确性

    29.1.4固定放射治疗和移动束放射治疗

    9.1.4固定放射治疗和移动束放射治疗

    a) 在治疗控制台上预选好固定放射治疗或移动束放射治疗之前,应不能辐照。每次辐照之前应 重新选择固定放射治疗或移动束放射治疗方式。 现场检验一一B级一一方法:在下述情况下尝试启动辐照: 1)在没有预选固定的或移动束放射治疗时; 2)每次辐照前没有重新选定固定的或移动束放射治疗时。 6) 在进行固定束放射治疗时,如果移动束放射治疗中的任何移动操作起动,则应提供一个联锁 装置终止辐照。 在进行移动束放射治疗时,如果发生运动部件不启动或意外停止时,则应提供一个联锁装置终 正辐照。联锁装置应在5S内动作。 b)和c) 现场检验一一C级一一方法:在规定的故障状态下,验证联锁功能的正确性。 d)如果在治疗室内进行的任何选择操作与治疗控制台上进行的选择操作不一致,应提供一个联 锁装置防止辐照。 现场检验一一B级一一方法:验证联锁装置对所有非一致选择操作防止辐照发生功能的正 确性。 e 在移动束放射治疗期间,如果规定的治疗孤度超出预选限定角度5°以上时,应提供装置停止辐 照和机架的运动。 现场检验一一C级一一方法:通过产生或模拟一个故障状态,在机架为90°和270°,以最大和最 小的额定速度在正反两个方向旋转(若可行)时,验证功能的正确性。 在移动束放射治疗时,设备上应指示出从开始到结束的角度或位置的方向。 现场检验一一B级一一方法:验证指示功能的正确性,

    29.1.4.2固定放射治疗或移动束放射治疗的显示

    对于既能进行固定放射治疗又能进行移动束放射治疗的设备,应在治疗控制台上显示其工作方 求在治疗室内和治疗控制台上预选操作的地方,当两处所需要的选择操作还没有完成时,其中一处 择不得在另一处显示。 现场检验一B级 方法:对规定的选择操作,验证其显示功能的正确性。

    29. 1. 5 束分布系统

    29.1.5.1野均整过滤器的选择

    联锁装置,防止辐照的发生。 现场检验—B级一—方法;对于所有非一致选择的操作,验证联锁装置防止辐照功能的正 确性。

    29.1.5.2野均整过滤器的显示

    如果能使用多于一个的过滤器,所用过滤器的识别应显示在控制台上。 现场检验一B级方法:验证显示功能的正确性。 如果使用手动装卸的任何过滤器,其识别应清晰地标记在过滤器上。在要求操作者在治疗室和治 疗控制台上选择任何操作条件的地方,直到两处所需要的选择操作完成之前,一处的选择不得在另一处 给出显示。 现场检验——B级——方法:目力检查过滤器,对规定的选择操作的显示,验证其功能的正确性

    29. 1. 6 模形过激器

    6.1楔形过滤器的标证

    设备配备的楔形过滤器应清楚地标记 在正常的治 疗距离处)。 现场检验——B级——方法:验证每个楔形过滤 的识别标记

    29.1.6.2楔形过滤器的选择 在配备有楔形过滤器系统的设备中: a 在治疗控制台上未选好特定楔形过滤器或零过滤器时,绝不可能进行辐照; b) 如果预选的楔形过滤器被不正确地插入,应提供一联锁装置防止辐照的发生; ) 如果在治疗室进行的任何选择操作与在治疗控制台上所进行的选择操作不一致时,应提供 联锁装置,防止辐照的发生。 a)、b)和c) 现场检验一B级一方法:按下述方法尝试启动辐照: 1)在治疗控制台上不选择一楔形过滤器(或零过滤器); 2)将楔形过滤器不正确地插人; 3)对所有非一致选择的操作。 d 应给出楔形过滤器薄端相对于辐射野的指示,当楔形过滤器就位后,其指示应清晰可见。 现场检验一—B级方法:目力检查,验证楔形过滤器薄端的指示是否清晰可见。

    29.1.6.2楔形过滤器的选择

    29. 1. 6.3楔形过滤器:

    要求操作者在治疗室里和治疗控制台上进行预选时,两处所需要的选择未全部完成时,其中一处的选择 不得在另一处给出显示

    29.1.7.1限束器的标记

    29. 1.7.2限束器的插

    在配备了限束器的设备中,如果限束器(或零限束器)被不正确地插人,应提供一联锁系统,防止 的发生。

    场检验B级方法:当限束器被不正确地据

    29. 1. 8 启动辐照的装置

    29.1.9中断辐照的装置

    在任何时刻都应能从治疗控制台上中断辐照和各种运动。 辐照中断后,不对29.1.3~29.1.7规定的操作条件进行重新预选,应能重新启动辐照,但仅限于在 台疗控制台上进行操作。 如果在中断期间预选值发生任何变化,则设备应进人终止状态。 现场检验一B级一一方法:验证下述情况下功能的正确性: 中断; 重新启动辐照; 桂换到级止发太

    29.1.10终止辐照的装置

    a)在任何时刻都应能从治疗控制台上终止辐照和各种运动。 现场检验一一B级一一方法:对固定放射治疗和移动束放射治疗,从治疗控制台上验证终止辐 照和各种运动功能的正确性。 b)车 辐照期间,如果29.1.3~29.1.7中规定的预选条件发生任何变化,则设备应进人辐照的终止 状态。 现场检验一—B级一—方法:在辐照期间,当改变29.1.3~29.1.7中任一操作选择时,验证终 止辐照功能的正确性。 设备应有连接附加外部安全联锁装置,以便容许从治疗控制台以外的地方终止辐照。 现场试验一一B级一一方法:通过附加外部安全联锁装置的连接装置,验证终止辐照功能的正 确性。 d 在任何时刻,应能在治疗控制台上从一个中断状态进人到一个终止状态。 现场检验一一B级一一方法:按规定条件验证转换到终止状态功能的正确性, e) 终止辐照后,应在治疗控制台上重新选择必要的全部操作条件。 现场检验一一B级一一方法:进行一次辐照,在治疗控制台上没有重新选择全部操作条件的情 说下,尝试启动一次新的辐照。

    29.1.11辐照的意外终止

    如果通过一个事件而不是通过主计时器(或完余组合情况下任一计时器的动作)或者达到预选位置 见29.1.3.6)来终止辐照,则应在治疗控制台上给出该状态的显示。 现场检验一一C级一一方法:通过每个联锁装置的动作引起辐照的意外终止,验证显示功能的正 角性。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应有联锁装置防止继续辐照: a) 任何一个计时器的电源发生故障(见29.1.3.3); b) 主/次计时器组合中用次级计时器终止辐照(见29.1.3.3); 允余组合中的某一计时器不工作; d) 辐照启动后3s内载源器或快门未到达出束状态;对于MSSR,辐照开始后40s内MIBLS没 有到达出束状态(见29.1.1.2); e) 辐照终止或中断后3s内载源器或快门未到达关束状态;对于MSSR,辐照终止或中断后40s 内MIBLS仍没有到达关束状态; 固定放射治疗期间,辐射头发生移动厂见29.1.4.1b)1

    g) 移动束放射治疗期间,辐照启动后5$内预期的运动不启动,或者在辐照期间移动停止 [见29.1.4.1c)]; h) 在移动束放射治疗期间,超出预选角度5°以上[见29.1.4.1e)]; 按29.1.3.6运行的设备中,用其中一个计时器终止辐照; 对于MSSR:从出束状态到重新摆位点的时间和从重新摆位点到出束状态的时间都不能超出 制造商所规定时间的25%[见29.1.3.3h)]。 型式试验一一A级一一原则:对联锁装置电路进行设计分析。 现场检验一C级一—原则:用产生或模拟每一种规定的意外终止辐照条件,验证联锁装置功 能的正确性。 应用专用工具才能使该联锁装置复位。 现场检验一一B级一方法:不用专用工具复位时剪力墙标准规范范本,尝试启动辐照

    移动束放射治疗期间,辐照启动后5S内预期的运动不启动,或者在辐照期间移动停止 [见29.1.4.1c)]; h 在移动束放射治疗期间,超出预选角度5°以上[见29.1.4.1e)]; 1 按29.1.3.6运行的设备中,用其中一个计时器终止辐照; 对于MSSR:从出束状态到重新摆位点的时间和从重新摆位点到出束状态的时间都不能超出 制造商所规定时间的25%[见29.1.3.3h)]。 型式试验一一A级一一原则:对联锁装置电路进行设计分析。 现场检验一C级—原则:用产生或模拟每一种规定的意外终止辐照条件,验证联锁装置功 能的正确性。 应用专用工具才能使该联锁装置复位。 现场检验一一B级一一方法:不用专用工具复位时,尝试启动辐照

    9.1.12检验联锁系统的

    应提供本部分所要求的所有联锁装置的检验装置。 如果制造商推荐的任何测试或维修程序需要将29.1中所述的任何联锁装置或监测系统不起作用 或被旁路,则应提供装置使这种情况在按键控制的方式下进行或给出该状态的显示。 注:对一般联锁装置的检验要求参见4.1aa)和4.6aa)。 现场检验一—B级一一方法:当采用制造商推荐的试验或维修程序,使29.1中所述的任何联锁装 置不起作用或被旁路时,验证功能的正确性,同时对所要求的按键或所给出的显示进行验证。

    29.2对患者辐射束内杂散

    9.2对患者辐射束内杂散辐射的防护

    纺织标准2. 1相对表面吸收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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