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标准设计图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201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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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标准设计图集》宣贯资料之二,全部是图集部分。

    般取0.8, 2.2.1.3公建设施和配套商业用电负荷 (1)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公建设施和配套商业用房应按实际设备容量 计算用电负荷。 (2)住宅小区内配套办公场所可按实际需要容量确定用电容量,实 乐需要不明确时,可采用负荷密度法计算,负荷密度取值100W/m2,需要 系数取0.7~0.8: (3)任宅小区配套商业用房的用电设备容量不明时,可采用负荷密 度法计算,负荷密度取值120W/m,需要系数取0.85~0.9。 (4)以上条款未规定的住宅小区公建设施和配套商业用房应按实际 需要确定用电容量。 (5)计算低压总负荷时,不应考您平时不用的消防负荷。但当消防 用电的计算有功功率大于火灾时可能同时切除的一般电力、照明负荷的计 算有功功率时,计算负荷应按未切除的一般电力、照明负荷加上消防负荷 计算低压总的设备容量。

    2.2.1.3公建设施和配套商业用电负荷

    2.2.1.4电动汽车充电装置用电负荷

    (1)单相交流充电桩单台容量取大不超过7kW, 三相交流充电桩单 台最大容量不宜超过40kW,直流充电桩容量按实际需求确定。

    岩土工程1)防涝用地高程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城市防洪堤内时,防涝用地高程取城市内涝防治水位: 2)在城市防洪堤外时,防涝用地高程取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和当地 内涝防治水位的大者。 (2)符合下列情况的配电站房及用电设施应设置在地面一层及以上,其 室内地面高程且应高于当地防涝用地高程。 1)开关站、配电室、环网室(箱)等10kV公共网络干线节点设备, 应满足配网规划及用户管线规划的要求,且应设在便于线路进出的位置; 2)新建住宅小区室外地面土0.00标高低于当地防涝用地高程或当地历 史最高洪水位的配电站房、备用发电机房、消控中心: 3)新建任宅小区的电梯、供水设施、地下室常设抽水设备、应急照 明、消控中心等重要负荷的用电设施,且应设在移动发电机组容易接入的 位置。 (3)除上述1)、2)之外的配电站房和备用发电机房,宜设置在地 面一层及以上。当建设条件受限,无法建设在地面一层及以上的,10kV 配电站房和备用发电机房可设置在地下一层,且应由当地供电部门审批通 过方可实施,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建筑物有地下二层或有地下多层时: 2)10kV配电设备所在平面应高于防涝用地高程及地下一层的正常标 高的0.3m 3)地下二层的层高不低于2.2m,且建筑面积不应小于地下一层: 4)地下室的出入口、通风口的底标高应高于室外地面±0.00标高及防 劳用地高程: 5)电缆进出口应按终期进出线规模预留,其进出线预埋管应符合《地

    1)在城市防洪堤内时,防涝用地高程取城市内涝防治水位: 2)在城市防洪堤外时,防涝用地高程取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和当地 内涝防治水位的大者。 (2)符合下列情况的配电站房及用电设施应设置在地面一层及以上,其 至内地面高程且应高于当地防荡用地高程。 1)开关站、配电室、环网室(箱)等10kV公共网络干线节点设备, 应满足配网规划及用户管线规划的要求,且应设在便于线路进出的位置; 2)新建住宅小区室外地面土0.00标高低于当地防涝用地高程或当地历 史最高洪水位的配电站房、备用发电机房、消控中心: 3)新建住宅小区的电梯、供水设施、地下室常设抽水设备、应急照 明、消控中心等重要负荷的用电设施,且应设在移动发电机组容易接入的 位置。 (3)除上述1)、2)之外的配电站房和备用发电机房,宜设置在地 面一层及以上。当建设条件受限,无法建设在地面一层及以上的,10kV 配电站房和备用发电机房可设置在地下一层,且应由当地供电部门审批通 过方可实施,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建筑物有地下二层或有地下多层时: 2)10kV配电设备所在平面应高于防涝用地高程及地下一层的正常标 高的0.3m: 3)地下二层的层高不低于2.2m,且建筑面积不应小于地下一层: 4)地下室的出入口、通风口的底标高应高于室外地面±0.00标高及防 涝用地高程: 5)电缆进出口应按终期进出线规模预留,其进出线预埋管应符合《地

    下室工程防水技术规范3GB50108的要求: 6)编制配电站房和备用发电机房的正常运行的防洪涝、通风及灾害 亭电应急措施。 (4)新建住宅配电室的选址宜满足低压供电半径不大于150m:对于 低压供电半径可通过负荷矩校核确定,并经计算在满载负荷时最末端用户 的电压降符合国家标准时,低压供电半径方可适当延长,但不得大于 250m。 (5)高层、超高层建筑的配电室,宜根据负荷分布和供电半径要求 在建筑物中间避难层、设备层或项层设置,但应设置设备的垂直搬运及电 览敷设的措施: (6)配站房位置不应设在卫生间、浴室或其它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 方,且不宜和上述场所相贴邻。 (7)住宅小区内的供配电设施选址和设计应满足噪音等环保方面要 求,配电站房建设在主体建筑内时不应设置在住户正下方、贴邻和住宅建 筑疏散出口的两侧,应与住户隔一个自然层,且不应位于通信机房、有线 电视机房、消防控制室、安防控制室等弱电机房正上方和正下方及相贴邻, 变压器室内应有有效防震、降噪消声措施,并经过坏保验收达标方可止式 下一品成

    2.2.2.2站房土建建设

    (1)站房的土建设计应满足抗震、防火、通风、防洪、防潮、防尘、 防毒、防小动物和低噪声等各项要求,并应满足电气专业的各项技术要求, 建筑设计应符合安全、经济、适用、美观并与小区整体环境相协调的原则。 进出线电缆管线应隐蔽设置

    (2)配电站房为单体建筑时,与其它相邻建筑物应满足消防安全的 同距,且不应小于6米: (3)配电站房板下净高不宜小于3.9m,梁下净高应保证配电装置距 梁底不小于0.8m。当配电装置采用下进下出方式时,应预留设备基础及电 缆沟深度,深度不宜小于1m。 (4)配电站房的屋面应米取防水和隔热措施,且室内和屋面不应有 建筑伸缩缝。当配电站房设置在建筑物内或地下室时,应设置设备搬运通 道(包括设备二次搬运通道)。搬运通道的尺寸及地面的承重能力应满足 股设备的取大不可拆卸部件的要求。当搬适通道为吊装孔或吊装平合 时,吊钩、吊装孔或吊装平台的尺寸和吊装荷重应满足吊装取大不可拆卸 部件的要求,吊钩与吊装孔的垂直距离应满足吊装最高设备的要求。 (5)配电站房的设备运输门应设置在便于设备运输的位置,公共配 电站宜与道路邻近或相通。设备运输门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尺寸,高度 加0.5m,宽度加0.3m确定。配电站房的疏散通道门的最小高度宜为2.0m, 最小宽度宜为750mm。 (6)配电站房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申级 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b)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 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c)位于单层建筑物内或多层建筑物的一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或 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d)位于地下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

    为甲级防火门: e)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f)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g)配电站房的门应向外开,并应装锁。相邻配电室之间设门时,门 应向低电压配电室开启。 (7)配电站房的面积大小应为满足电气设备布置要求的一个或多个 不同几何矩形的有效使用面积叠加的总和,其矩形有效使用面积应符合下 列要求: 1)开关站的有效使用面积宜选宽度为4.5m或宽度为8.5m的两种儿 可矩形面积,开关站的有效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m: 2)环网室的有效使用面积宜选宽度为4m或宽度为7.2m的两种几何 矩形面积,其有效使用面积不应小于80m?: 3)新建住宅配电室的有效使用面积宜选宽度为4.5m或宽度为7.2m 的两种几何矩形面积,其二台配电变压器配电室的有效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20m,四台配电变压器配电室的有效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00m: 4)用户配电站房的有效使用面积可按所选设备类型对照1~3的规定 预留: 8)配电站房应有相应的通风和排水设备,属于内涝高风险地带的 共配电设施,设备基础应考虑抬高措施,原则上要求设备基础面高于防涝 用地高程,同时采取可靠排水措施防止积水没供配电设施。 (9)配电站房的电缆沟、电缆夹层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地面一层及以上公共配电站房应设置水浸装置。 (10)配电站房宜采用自然通风,宜设置事故排风装置。位于地下

    层配电站房、自然通风不满足要求的公共配电站房,应装设通风系统和空 调装置。装有六氟化硫气体绝缘的配电装置的房间,其排风系统应考虑有 氏部排风口。 (11)地上配电站房宜装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均 不宜低于1.8m。临街的一面不宜开设窗户。 (12)电筑进出口应按终期进出线规模预留并做好防水、防火封堵: (13)配电站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设置于高层建筑物内时,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 位分隔。

    2.2.2.3消防配置

    (1)配电站房应设置灭火器。 (2)当配电室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时,应根据相关规范标准设置火灾 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排风装置等,并考虑相关设备安装位置。

    2.2.2.4智能辅助监控系统

    (1)为实现配电系统可视化及远程监控功能,提升自动化水平,减 轻避视工作量,每个配电站房宜配备一套智能辅助监控系统。 (2)系统应具有信息采集汇总,分析等功能,并具预留远传接口。 (3)站房如未安装直流系统时,系统具备可充电锂电池或超级电容 为后备电源,后备电源应按不小于30分钟事故放电时间考虑

    2.2.3.110kV系统接入原则

    (1)接入部分是指用户受电装置(用户专用配电室的进线柜、计量 柜或变压器)的第一个接线柱和杆上变10kV隔离开关电源侧(不包括隔

    高开关)至电网同一电压等级公用供电设备之间的工程。 (2)受电工程接入部分的设计,应以经供电方与用户协商确定的供 电方案为依据,并符合本图集的相关规定。 (3)住宅小区的10kV外部供电线路应根据当地城市规划或配网规划 选用电缆或架空方式供电。对于根据规划需采用电缆方式供电而暂时因客 现原因无法采用电缆方式供电的,也应按电缆方式设计并预留接入点,同 时采取临时接入方案。电缆通道预留规模依据供电方案进行确定(包括低 玉电缆以及通信)。 (4)10kV两路及以上电源接人,其供电电源不应取自同杆架设的双 回及以上架空线路。 (5)住宅小区用户接入方式根据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可分为变电站专 线接入及公用线路接入两种方式。当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10000~ 15000kVA之间时,需根据负荷特性确定是否采用专线供电:当总容量大 于15000kVA时,需采用专线供电:当受电变压器总容量超过600kVA, 而小于10000kVA时,应接入配电站房、架空线路等电网公共连接点。 (6)各地区在开展设计标准化的同时,应结合实际工程所在地的气 象条件开展“五防”(防风、防雷、防冰、防污、防涝)差异化设计,以 应对严重自然灾害和恶劣运行环境的影响

    2.2.3.20.4kV系统接入原则

    (1)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在12kW及以下时可采用低压220V供 电。用户用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及以下或用户受电容量需用变压器在 50kVA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10kV 供电

    (2)0.4kV及以下用户的接人可采用以下儿种方式: 1)通过10kV配电站房的低压出线断路器,采用电缆接入: 2)通过低压电缆分支箱出线断路器,采用电缆接入: (3)住宅小区内的负荷,为公共服务设施供电的低压线路不应与为 住宅供电的低压线路共用一路。 (4)住宅小区中住宅楼、商业服务网点、独立供电的车库及杂物间 等由小区公用变供电,在末端采用一户一表集中表箱供电。 (5)对于地下室照明、抽水、电梯、公共景观及消防等住宅共用设 施设备由小区公用变供电,计量装置宜设于独立配电室内。 (6)住宅小区内同一用电性质或集中用电,且用电总量在250kW以 下的应结合配电室设计、建设,加大配电室变压器的容量,由配电室低压 供电,用电总量测算标准应不低于2.2.1的要求。 (7)住宅小区内同一用电性质或集中用电,且用电总量在250kW及 以上的或集中商业面积2000m及以上,建设单位应自留这部分用电设施 用地,不纳入小区配电室用地范畴内,由小区内配电室高压供电,其中用 电总量测标准应不低于2.2.1的要求,

    2.2.4供电电源点配留原购

    (1)具有一级负荷的住宅小区配电站房应采用双重电源(公共电网) 共电,提供双重电源的电网公共连接点的电源应来自不同变电站或同一变 电站的不同母线,且每个电源应承受100%的负荷。具有二级负荷的住宅 小区配电站房应由双回路(公共电网)供电,当一路电源发生障时,另 路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且每回线路应能承受100%的负荷。只有三 级负荷的住宅小区配电站房可采用单电源供电

    1)一级负荷: a.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用电、客梯用电、排污泵用电、生活水 康用电等: b.1类汽车库、机械停车设备以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车辆疏散出 口的升降机用电。 2)二级负荷:二类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用电、客梯用电、排污泵用 电、生活水泵用电等: 3)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负荷的设备用电 (2)电源点应具备定足够的供电能力,能提供合格的电能质量,以满 足用户的用电需求:在选择电源点时应充分考虑各种相关因素,确保电网 和用户端受电装置的安全运行。 (3)对多个可选的电源点,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根据用户的负荷性质和用电需求,确定电源点的回路数和种类 (5)根据城市地形、地貌和城市道路规划要求,就近选择电源点, 由规划部门审批路径时同时确定电缆或架空方式供电。电源路径应短捷顺 直,减少与道路交叉,避免近电远供、迁回供电。 (6)别墅区以及用户数超过500户及以上的大中型住宅小区配电站 房应采用10kV双重电源(公共电网)或双回路(公共电网)供电, (7)新建小区中压开关站(环网室)每段母线至少应预留1个备用 间隔

    1)一级负荷: a.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用电、客梯用电、排污泵用电、生活水 康用电等: b.1类汽车库、机械停车设备以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车辆疏散出 口的升降机用电。 2)二级负荷:二类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用电、客梯用电、排污泵用 电、生活水泵用电等: 3)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负荷的设备用电 (2)电源点应具备定足够的供电能力,能提供合格的电能质量,以满 足用户的用电需求:在选择电源点时应充分考虑各种相关因素,确保电网 和用户端受电装置的安全运行。 (3)对多个可选的电源点,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根据用户的负荷性质和用电需求,确定电源点的回路数和种类 (5)根据城市地形、地貌和城市道路规划要求,就近选择电源点, 由规划部门审批路径时同时确定电缆或架空方式供电。电源路径应短捷顺 直,减少与道路交叉,避免近电远供、迁回供电。 (6)别墅区以及用户数超过500户及以上的大中型住宅小区配电站 房应采用10kV双重电源(公共电网)或双回路(公共电网)供电, (7)新建小区中压开关站(环网室)每段母线至少应预留1个备用 间隔

    2.2.5应急电源的配置原则

    (1)除正常供电电源之外,住宅小区中的一级负荷应配备自备发电 机等应急电源,二级负荷宜配备自备发电机等应急电源,应急电源和小区

    (2)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标准必须达到一、二级负荷的120%。自 备电源应配备自动或手动转换开关,实现发电机和电网之间的闭锁和互 投,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客户自备发电机向电网倒送电。当有需要时,应急 电源的切换时间、切换方式、允许停电持续时间和电能质量应满足客户安 全要求。 (3)具备一、二级负荷的住宅小区应配置外接应急接口,且应急接 口宜设置在小区地面一层容易接入移动发电车的位置。 (4)配电室应至少预留1个低压接入点,供检修、应急抢修时临时 电源接入使用

    2.2.6继电保护配置原购

    (1)电力设备和线路应装设反应短路故障和异常运行的继电保护和 自动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能及时反应设备和线路的故障和异常运 行状态,并应尽快切除故障和恢复供电。 (2)电力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应有主保护、后备保护和异常运行 保护,必要时可增设辅助保护。 (3)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缴性、速 动性的要求,继电保护装置宜采用成熟可靠的微机保护装置。继电保护和 自动装置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14285和《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2 的规定。 (4)备用电源的自动投入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保证在工作电源断开后投入备用电源

    2)工作电源故障或断路器被错误断开时,自动投人装置应延时动作。 3)手动断开工作电源、电压互感器回路断线和备用电源无电压情况 下,不应启动自动投入装置。 4)应保证自动投入装置只动作一次。 5)自动投人装置动作后,如备用电源或设备投到故障上。应使保护 加速动作并跳闸。 6)自动投人装置申,可设置工作电源的电流团锁回路 7)一个备用电源或设备同时作为几个电源或设备的备用时,自动投 人装置应保证在同一时间备用电源或设备只能作为一个电源或设备的备 用

    2.2.7配电自动化配置原则

    (1)配电自动化配置应遵循“采用标准化设计,开展差异化实施” 原则。 (2)配电自动化终端配置应在一次网架设备的基础上,根据负荷水 平和供电可靠性需求、地区需求合理配置集中、分布或就地式自动化终端。 (3)10kV开关站、10kV环网室、10kV配电室宜配置“三遥”站所 终端。根据一次开关间隔总数量选择相应的站所终端容量。 (4)应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资源,因地制宜地做好通信配套建设,合 理选择通信方式。配电自动化终端的通信方式原则上以电力光纤通信为 主,对于不具备电力光纤通信条件的末梢配电终端,可选用无线公网、无 线专网、电力载波等通信方式,具体通信建设设计方案应综合考您施工难 易、造价及运维成本等因素。 (5)配电自动化三遥终端优先使用光纤通信:无线专网覆盖的区域,

    2.2.8设备选型鼓术原则

    2.2.8.110kV电缆

    (1)10V电压等级应选用三芯统包型交联策乙烯绝缘钢芯电力电 缆。 (2)根据使用环境可采用防水外护套、低烟、低毒的阻燃类铠装电 缆。 (3)单芯电缆的金属护套应满足线路单相接地的通流容量。

    (1)10V电压等级应选用三芯统包型交联策乙烯绝缘钢芯电力电 缆。 (2)根据使用环境可采用防水外护套、低烟、低毒的阻燃类铠装电 缆。 (3)单芯电缆的金属护套应满足线路单相接地的通流容量

    (3)单芯电缆的金属护套应满足线路单相接地的通流容量。

    (4)三相统包电缆的金属电力电缆载流量的计算和选取应结合敷设 环境统筹考虑,应考虑不同环境温度、不同管材热阻系数、不同土壤热阻 系数及多根电缆并行敷设时等各种载流量校正系数来综合计算。 (5)除根据不同的供电负荷和电压损失进行选择后,还应综合考虑 温升、热稳定、安全和经济运行等因素。 (6)充分考患将来负荷增长的需要,按远景规模配置,主十线应选 用3×400mm,3×300mm,支线应选用3×150mm、3×70mm铜芯电 缆

    2.2.8.210kV开关柜

    示器、带电闭锁装置, ,故障指示器应具有故障信号远传功能

    (1)设置在民用建筑内的变压器应选用SCB10型及以上系列的节能、 环保、防潮、低损耗、低噪音的包封绝缘干式变压器,干式变压器应配备 温控器和风机。 (2)考虑满足将来居民负荷增长的需要,建设初期配电室内的单台变 压器容量不应大于800kVA,容量可选择400kVA、630kVA、800kVA,远 景分别增容至630kVA,1000kVA,1250kVA。单个配电室变压器台数不应 超过4台。 (3)变压器的接线组别宜采用Dyn11,变压器的柜门应有防误入带 电间隔的措施,设备应安装防误入带电间隔团锁装置

    2.2.8.40.4kV低压开关柜

    (1)低压开关柜选用同定分隔柜。典型结构方案按功能分为进线柜、 母联柜、馈线柜、无功补偿柜4大类,防护等级不低于IP31。 (2)在规划及实施配电自动化区域,宜采用带通讯功能的智能型低压 开关和T1级电涌保护器:低压进线、分段开关一般采用框架断路器,应 有瞬时脱扣、延时脱扣保护功能:低压出线开关一般采用型壳断路器,具 有分励脱扣器,不宜设置失压脱扣。 (3)开关柜母排规格、进线柜及分段柜断路器壳架电流、开关柜预留 基础等均按终期配变容量一次到位

    2.2.8.50.4kV电缆

    (1)低压电力电缆载流量的计算和选取应结合敷设环境统筹考虑, 应考虑不同环境温度、不同管材热阻系数、不同土境热阻系数及多根电缴

    2.2.9电能计量装置技术原则

    新建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装置包括考核计量装置、公建设施计量装置、 用户低压计量装置三类。 (1)考核计量装置(台区关口和小区配电室站用电考核计量装置) 1)台区关口考核计量装置用于记求台区供电量,设置在小区配电室 0.4kV进线柜内, 2)小区配电室站用电考核计量装置用于记录小区配电室的站用电电 量。计量装置设置在该馈线开关的出线侧。 3)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根据配变容量400kVA、630kVA、800kVA, 分别选取为600A,1000A,1500A

    (2)公建设施计量装置 1)公建设施计量装置用于记录小区公共照明、水泵、电梯、通风以 及消防等公用设施设备(不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用电电量。公建设施 由小区配电室低压供电,采用总表计量方式,由台区集中器采集电量。 2)根据用电设施实际负荷总容量选择计量柜或箱,当总容量大于 100kVA及以上时,应采用计量柜方式计量。当总容量小于100kVA时, 可采用计量箱方式,计量箱型式从用户低压计量箱典设中选取。 3)计量柜不应放置在小区配电室内,设于独立配电室内,该配电室 选址及土建要求与小区配电室要求相同。 (3)用户低压计量装置 1)用户低压计量装置用于记录小区低压用户及公用事业设施(小区 网络通信、广电、景观等)的用电量。 2)计量箱分单相和三相计量箱。三相计量箱分为直接接入式、经互 感器接入式、混合式(直接接入式和经互感器式电能表共用一个箱体)三 种。用户进线保护开关额定电流为64A及以下时,应采用直接接入式:用 户进线保护开关额定电流为64A以上时,应采用经互感器接入式。 3)多层住宅计量箱宜集申安装在1至2层的电表间、楼道间或竖井 内:高层住宅计量箱宜每三层集中装表,一类高层住宅不应集中安装在地 下一层或一层的电表间、楼道间或竖井内。一类高层住宅楼层公共照明、 插座配电箱宜每六层集中设置,且供电范围不应超过六层。 4)严禁计量箱安装在电缆桥架上。计量箱之间供电电源,可通过加 装低压电缆分支箱方式连接,计量箱之间不允许采用链式配电

    2.2.10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原则

    (1)电动汽车充电桩总负荷超过所接人的配电变压器的容量30%时, 或电动汽车充电桩容量合计达到100kW时,宜采用10kV供电电压等级供 电,当电动汽车充电桩为住宅小区配套停车位设置的交流充电桩,且小区 配电变压器容量有预留时,可采用低压供电。 (2)220V供电的充电设备,宜接入低压公用配电箱:380V供电的 充电设备,宜通过专用线路接入低压配电室。 (3)接入10(20)kV电网的充换电设施,容量小于4000(8000 VA宜接人公用电网10kV线路或接人坏网柜、电缆分支箱、开关站等, 容量大于4000(8000)kVA的充换电设施宜专线接入。 (4)充换电设施接入电网的无功补偿装置应按照“同步设计、同步 施工、同步投运”的原则规划和建设。 (5)电动汽车充电桩应合理布设、三相均衡地接入低压配电网,避 免低压系统中性点偏移、电压异常,集中布设的充电桩宜采取装设滤波器 等措施改善电能质量,应安装相应滤波、电能质量检测装置,符合GB/T 29316的规定, (6)任宅建筑电动汽车快充停车位应设置为公共专用充电停车位, 数量配置不应低于充电停车位4%:应建设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泊 位不应低于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的20%,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充电设施 应采用集中布置,统一供电。 (7)住宅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按100%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 电设备位置,并适当预留相关变配电设备设置条件:占建筑配建机动车停 车位20%的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其中快充停车位不应低于充电停车位

    入部分的电缆桥架、管沟需同步建设到位。 (8)新建住宅小区的充换电设施接入电网线路应具有较强的适应性, 其导线截面宜根据充换电设施最终规划容量一次选定,其截面按经济电流 密度选择,并按长期允许发热和机械强度条件进行校核。 (9)已建成住宅小区宜增设专用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低压供电线 路。无法增设时,可通过已有低压干线供电,但应对线路进行载流能力校 验:校验不合格时,应对该低压线路进行增容改造

    2.3.110kV开关站技术方案组合及适用范围

    2.3.210kV环网室技术方案组合及适用范围

    23.210kV环网室技术方率组合及适用范用

    表2.710kV环网室标准设计模块技术方客组合表

    以上成套方案中10kV开关站、10kV坏网室的数量根据所接人的容量 受所需间隔来确定,10kV配电室数量及方案选取,根据小区实际容量设 置及配电室低压供电半径来确定

    (1)标准设计成套方案一概述

    (3)标准设计成套方案三概述

    标准设计成套方案三适用于500户以下小型小区

    (4)标准设计成套方案四概述

    2.3.5成套方案附图

    2.3.5成套方案附图

    (1)住宅小区接入的电源点应具备足够的供电能力,能提供合格的电 能质量,以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在选择电源点时应充分考虑各种相关因 素,确保电网和用户端受电装置的安全运行。 (2)住宅小区变电站专线接入需根据受电变压器总容量进行确定,当 总容量在10000~15000kVA之间时,需根据负荷特性确定是否采用专线供 电:当总容量大于15000kVA时,需采用专线供电。 (3)住宅小区用户专线接入方案应与配电网目标网架规划相衔接,当 采用专线供电的客户所处供电区域的规划变电站未投产时,可根据当地电 网情况,确定接入电网其它公共连接点作为过渡供电方案。 (4)根据用户的负荷性质和用电需求,确定电源点的回路数和种类。 (5)10kV电缆线路设计应遵循统一规划、安全运行、经济合理的原 则。 (6)架空线路的接入,装设分界开关或隔离开关的电杆一般应设置在

    电网公共连接点,架空线路的设计施工及与各类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DLT5220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规定

    3.3路径选择基本要求

    (1)电缆线路应与城镇总体规划相结合,应与各种管线和其他市政设 施统一安排,且应征得规划部门认可。根据发展趋势及统一规划,有条件 的地区可考虑政府主导的地下综合管廊。 (2)电缆敷设路径应综合考虑路径长度、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等因 素,统筹兼顾,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3)应避开可能挖掘施工的地方,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 满蚀等危害。 (4)应便于敷设与维修、应有利于电缆接头及终端的布置与施工。 (5)在符合安全性要求下,电缆数设路径应有利于降低电缆及其构筑 物的综合投资。 (6)供敷设电缆用的土建设施宜按电网远期规划并预留适当裕度 次建成。 (7)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 立满定电缆充许弯曲半径要求。本标准图案设计电缆充许取小弯曲半径采 用15倍电缆外径。 (8)如遇湿陷性黄土、淤泥、冻土等特殊地质应进行相应的地基处理。

    (1)电缆线路应与城镇总体规划相结合,应与各种管线和其他市政设 施统一安排,且应征得规划部门认可。根据发展趋势及统一规划,有条件 的地区可考虑政府主导的地下综合管廊。 (2)电缆敷设路径应综合考虑路径长度、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等因 素,统筹兼顾,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3)应避开可能挖掘施工的地方,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 蚀等危害。 (4)应便于敷设与维修、应有利于电缆接头及终端的布置与施工。 (5)在符合安全性要求下,电缆数设路径应有利于降低电缆及其构筑 物的综合投资。 (6)供敷设电缆用的土建设施宜按电网远期规划并预留适当裕度 饮建成。 (7)电缆在任何数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 满定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本标准图集设计电缆允许取小弯曲半径采 用15倍电缆外径。 (8)如显陷性黄土、淤泥、冻土等特殊地质应进行相应的地基处理

    电现路径应综合考路径长度、施工、适行和维修方便等因系,统筹兼顾: 敬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9)电缆路径通道设计需满足防火、防水等要求。 3.3.2架空线路路径选择 (1)配电线路路径和杆(塔)位置应选择在地质情况稳定、不易道受 雷击及台风袭击的地方,且应避开低洼地、易冲刷地带和影响线路安全运 行的其他地段, (2)多镇地区配电线路路径应与道路、河道、灌架相协调,不占或少 占农田。 (3)配电线路应避开储存易燃、易爆物的仓库区区域,配电线路与有 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和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 (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4)对铁路和高等级公路等重要设施,原则上要求10kV及以下架空 我路不允许横穿跨越,应优先采用“分区供电为主、电缆下穿为辅”的方 案:如现场确实不具备以上条件时,跨越段的架空线路应采用独立耐张档, 且架空导线须具有防脱落措施,

    3.3.2架空线路路径选择

    各地区在开展设计标准化的同时,应结合实际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 开展“五防”(防风、防雷、防冰、防污、防涝)差异化设计,以应对严 重自然灾害和恶劣运行环境的影响

    变电站10kv开关柜 带柱上断路器电缆引下(KL型) 带隔离开关 第一个接线柱 二次融合成套设备 电缆引下(DL型) /1# 2# 3# 33# L 小用户受 变电站 O 10kV架空线路 10kV电缆线路 电装置

    (1)住宅小区接入的电源点应具备足够的供电能力,能提供合格的 电能质量,以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在选择电源点时应充分考虑各种相关 因素,确保电网和用户端受电装置的安全运行。 (2)任宅小区用户受电变压器总容量超过600kVA,而小于10000kVA 时,应接入开关站、环网室、环网箱等电网公共连接点。农村地区和非缆 化城网可根据当地电网情况,从架空电网公共连接点接入。 (3)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或用电负荷较大的用户及紧华地区、街 道获窄地区原则上应按城市规划要求采用电缆线路接人 (4)根据城市地形、地貌和城市道路规划要求,就近选择电源点, 由规划部门审批路径时同时确定电缆或架空方式供电。电源路径应短捷顺 直,减少与道路交叉,避免近电远供、迁回供电。 (5)住宅小区的10kV外部供电线路应根据当地城市规划或配网规划 匹用电缆或架空方式供电。对于根据规划需采用电缆方式供电而暂时因客 现原因无法采用电缆方式供电的,也应按电缆方式设计并预留接入点,同

    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标准设计图集第4童

    第4章开关站(环网室)接入

    时采取临时接入方案。 (6)根据用户的负荷性质和用电需求,确定电源点的回路数和种类。 (7)10kV电缆线路设计应遵循统一规划、安全适行、经济合理的原 则。 (8)架空线路的接入,装设分界开关或隔离开关的电杆一般应设置 在电网公共连接点,架空线路的设计施工及与各类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 合DLT5220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规定

    4.3路径选择基本要求

    (1)电缆线路应与城镇总体规划相结合,应与各种管线和其他市政 设施统一安排,且应征得规划部门认可。根据发展趋势及统一规划,有条 件的地区可考虑政府主导的地下综合管廊。 (2)电缆敷设路径应综合考虑路径长度、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等 因素,统筹兼顾,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3)应避开可能挖掘施工的地方,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 腐蚀等危害。 (4)应便于敷设与维修、应有利于电缆接头及终端的布置与施工。 (5)在符合安全性要求下,电缆敷设路径应有利于降低电缆及其构 筑物的综合投资。 (6)供敷设电缆用的土建设施宜按电网远期规划并预留适当裕度 次建成。

    (7)电缆在任何款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石改变部位, 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本标准图集设计电缆允许最小弯曲半径 采用15倍电缆外径。 (8)如遇湿陷性黄土、淤泥、冻土等特殊地质应进行相应的地基处 理。电缆路径应综合考虑路径长度、施工、运行和维修方便等因素,统筹 兼顾,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9)电缆路径通道设计需满足防火、防水等要求

    4.3.2架空线路路径选择

    (1)配电线路路径和杆(塔)位置应选择在地质情况稳定、不易遣 受雷击及台风装击的地方,且应避开低洼地、易冲刷地带和影响线路安全 运行的其他地段。 (2)多镇地区配电线路路径应与道路、河道、灌渠相协调,不占或 少占农田。 (3)配电线路应避开储存易燃、易爆物的仓库区区域,配电线路与 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和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 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4)对铁路和高等级公路等重要设施,原则上要求10kV及以下架空 我路不允许横穿跨题,应优先采用“分区供电为主、电缆下穿为辅”的方 案:如现场确实不具备以上条件时,跨越段的架空线路应采用独立耐张档, 且架空导线须具有防脱落措施,

    各地区在开展设计标准化的同时,应结合实际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 开展“五防”(防风、防雷、防冰、防污、防涝)差异化设计,以应对严

    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标准设计图集第4童

    重自然灾害和恶劣运行环境的影响

    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标准设计图集第4童

    (1)住宅小区接入的电源点应具备足够的供电能力,能提供合格的电 能质量,以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在选择电源点时应充分考虑各种相关因 素,确保电网和用户端受电装置的安全运行。 (2)任宅小区用户受电变压器总容量超过600kVA,而小于10000kVA 时,应接入开关站、环网室、环网箱等电网公共连接点。农村地区和非缆 化城网可根据当地电网情况,从架空电网公共连接点接入。 (3)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或用电负荷较大的用户及紧华地区、街道 联窄地区原则上应按城市规划要求采用电缆线路接人 (4)根据城市地形、地貌和城市道路规划要求,就近选择电源点,由 规划部门审批路径时同时确定电缆或架空方式供电。电源路径应短捷顺直, 减少与道路交叉,避免近电远供、迁回供电。 (5)住宅小区的10kV外部供电线路应根据当地城市规划或配网规划 选用电缆或架空方式供电。对于根据规划需采用电缆方式供电而暂时因客 观原因无法采用电缆方式供电的,也应按电缆方式设计并预留接入点,同

    时采取临时接入方案。 (6)根据用户的负荷性质和用电需求,确定电源点的回路数和种类。 (7)10kV电缆线路设计应遵循统一规划、安全适行、经济合理的原 则。 (8)架空线路的接入,装设分界开关或隔离开关的电杆一般应设置在 电网公共连接点,架空线路的设计施工及与各类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DL/T5220(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3规定

    5.3路径选择基本要求

    (1)电缆线路应与城镇总体规划相结合,应与各种管线和其他市政设 施统一安排,且应征得规划部门认可。根据发展趋势及统一规划,有条件 的地区可考虑政府主导的地下综合管廊, (2)电缆敷设路径应综合考虑路径长度、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等因 素,统筹兼顾,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3)应避开可能挖掘施工的地方,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 腐蚀等危害。 (4)应便于数设与维修、应有利于电缆接头及终端的布置与施工。 (5)在符合安全性要求下,电缆敷设路径应有利于降低电缆及其构筑 物的综合投资。 (6)供敷设电缆用的土建设施宜按电网远期规划并预留适当裕度 欧建成。

    (7)电缆在任何数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石改变部位,均 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本标准图集设计电缆允许最小弯曲半径采 用15倍电缆外径。 (8)如遇湿陷性黄土、淤泥、冻土等特殊地质应进行相应的地基处理, 电缆路径应综合考虑路径长度、施工、运行和维修方便等因素水利工艺、技术交底,统筹兼顾, 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9)电缆路径通道设计需满定防火、防水等要求

    5.3.2架空线路路径选择

    (1)配电线路路径和杆(塔)位置应选择在地质情况稳定、不易遭受 雷击及台风袭击的地方,且应避开低洼地、易冲刷地带和影响线路安全运 行的其他地段。 (2)乡镇地区配电线路路径应与道路、河道、灌渠相协调,不占或少 占农田。 (3)配电线路应避开储存易燃、易爆物的仓库区区域,配电线路与有 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和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 (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4)对铁路和高等级公路等重要设施,原则上要求10kV及以下架空 线路不允许横穿跨越,应优先采用“分区供电为主、电缆下穿为辅”的方 案:如现场确实不具备以上条件时,跨越段的架空线路应采用独立耐张档, 且架空导线须具有防脱落措施,

    各地区在开展设计标准化的同时,应结合实际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 开展“五防”(防风、防雷、防冰、防污、防满)差异化设计,以应对严

    公路工程重自然灾害和恶劣运行环境的影响。

    (1)住宅小区接入的电源点应具备足够的供电能力,能提供合格的电 能质量,以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在选择电源点时应充分考虑各种相关因 素,确保电网和用户端受电装置的安全运行。 (2)住宅小区用户受电变压器总容量超过600kVA,而小于10000kVA 时,可根据受电变压器总容量的大小确定公共架空线路的接入条件,接入 容量不应超过公共接入线路的允许负载,以确保线路安全可靠运行。 (3)根据城市地形、地貌和城市道路规划要求,就近选择电源点,由 现划部门审批路径时同时确定电缆或架空方式供电。电源路径应短捷顺直, 威少与道路交叉,避免近电远供、迁回供电。 (4)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或用电负荷较大的用户及繁华地区、街道 狭窄地区原则上应按城市规划要求采用电缆线路接入。 (5)10kV两路及以上电源接入,其供电电源不应取自同杆架设的双 回及以上架空线路。 6)任宅小区的10kV外部供电线路应根据当地城市规划或配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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