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3/T 507-2019 湖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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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安装移动通信基站所需的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设备、电源设备、传输设 备、空调设备等的房间。
2.0.6室内覆盖系统机房indoorcoveragesystemroom
用于安装室内覆盖系统所需信号源设备、多系统合路平台(PointOfInterface 以下简称POI)设备以及配套设备的房间角钢标准,包括室分中心机房和室分设备间。室 分中心机房主要用于信号源设备、POI设备、电源设备、传输设备、动环监控等; 室分设备间主要用于安装信号源和POI设备等少量设备。
杆塔基础设施poleandtowerinfrastructur
包括屋面杆塔基础设施和地面杆塔基础设施, 2.0.8屋面杆塔基础设施roofpoleandtowerinfrastructure 屋面杆塔基础设施是指用于安装屋面杆、屋面塔的建筑结构构件,包含钢筋 混凝土女儿墙及构造柱、钢筋混凝土屋面板、钢筋混凝土屋面梁、预留混凝土墩 等。 2.0.9地面杆塔基础设施 2[
地面杆塔基础设施是指用于安装移动通信基站的场地。
3.0.1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并入新建建筑物设计,与主体建筑物“同步设 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设置必须作为新建建筑物施工 图设计审查及验收备案的内容。 3.0.2公共交通类(地铁、机场航站楼、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隧道等)、 建筑楼宇类(大型场馆、大型商务楼宇、党政机关办公楼)等重点场所,应建设 室内覆盖系统基础设施。 3.0.3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必须满足多家基础电信企业无线通信覆盖质量与 平等接入的需求。 3.0.4工程设计时,应根据规划要求的目标点位建设移动通信基站所需的杆塔基 础设施、基站机房、通信电源、通信管线,以及室内覆盖系统所需的室内覆盖系 统机房、通信电源、通信管线。
4.1屋面杆塔基础设施
4.1.1屋面杆基础设施的建设应选取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 1.1.2钢筋混凝土平屋面预留屋面杆基础设施应符合以下规定: 1屋面杆固定在女儿墙时,女儿墙净高不应小于1.2m,屋面杆高度不应大 于3m,屋面杆应安装固定在钢筋混凝土女儿墙或构造柱上,用于安装屋面杆的 钢筋混凝土女儿墙厚度不应小于120mm,构造柱截面尺寸不应小于 240mm×240mm。砌体砌筑的女儿墙构造柱位置应采用以下方式之一标识: 1)女儿墙内侧构造柱表面采用不同外墙涂料颜色区分。 2)构造柱边缘采用设置分隔条区分。 3)采用凸出女儿墙内侧面的构造柱。 2屋面杆固定在屋面板时,应预留安装屋面杆的混凝土墩,混凝土墩应符合 以下要求: 1)屋面面积不应小于10m,其屋面板板厚不应小于120mm,活荷载标准 值不应小于2.0kN/m。 2)应在屋面主要阳角转角处预留,每个屋角预留3座,布局在屋角两直角 边10m范围内。当屋面长度大于60m时,应于屋面长边中部增设3座混凝土墩 述混凝土墩之间的净距宜为1~2m,距屋面边缘净距不宜大于1m。 3)混凝土墩平面尺寸为600mm×600mm,混凝土墩高度应高出建筑完成面 不小于300mm,混凝土墩应设置连接钢筋与屋面板整体现浇,混凝土墩配筋与 沟造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要求。 4)当建筑物利用结构混凝土内钢筋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 时,每混凝土墩内应设置不少于两处直径不小于10mm的热镀锌钢筋或截面不小 于80mm的热镀锌扁钢与建筑物接地网可靠连接,连接钢筋或扁钢露出混凝土
墩表面长度不应小于300mm,连接件要求和连接构造应满足 自 规范》GB50057规定。 4.1.3坡屋面不宜设置屋面杆基础设施,当必须设置时,应进行专案设计。 4.1.4根据规划,需建设屋面塔的建筑,应进行专案设计。
4.2地面杆塔基础设施
4.2.1建设地面杆塔的预留场地应符合规划要求并应满足地面杆塔后期施工安装 场地平整、路通、电通的要求。 4.2.2建设地面杆塔的预留场地应避让边坡、河浜、地下暗浜等不良地质条件。 4.2.3建设地面杆塔的预留场地应满足杆塔基础建设的面积要求,每处不应小于 3m×3m,地面覆土深度不应小于1.6m。 4.2.4地面杆塔预留场地的位置应与建筑物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4.2.1建设地面杆塔的预留场地应符合规划要求并应满足地面杆塔后期施工安装 场地平整、路通、电通的要求。 4.2.2建设地面杆塔的预留场地应避让边坡、河浜、地下暗浜等不良地质条件 4.2.3建设地面杆塔的预留场地应满足杆塔基础建设的面积要求,每处不应小于 3m×3m,地面覆土深度不应小于1.6m。 4.2.4地面杆塔预留场地的位置应与建筑物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移动通信机房防雷接地系统应符合以下规
1机房接地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应满足主体建筑物接 地要求。 2基站机房和室分中心机房接地引入线采用40mm×4mm热镀锌扁钢或截 面积不小于95mm的多股铜线,室分设备间接地引入线采用40mm×4mm热镀 锌扁钢或截面积不小于35mm的多股铜线。接地引入线下端引自建筑物接地网, 引上至机房,在机房内预留接地端子。 (300mm×40mm×4mm热镀锌扁钢,并
5.1.2移动通信机房消防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1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物,移动通信机房内应设置感烟探测器,并 应纳入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机房内宜采用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不应接入水喷淋灭火系统
1基站机房应建于设有屋面杆塔设施的建筑物内。 2基站机房应优先设置在建筑物屋面,当屋面无法设置时,也可设置在建筑 物顶层。 3基站机房不应贴近强电磁源及强振动源,不应设置在消防水箱间下方,不 应设置在建筑物变形缝区域。 5.2.2基站机房建筑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机房平面形状应采用矩形;机房面积不应小于15m,短边净宽度不应小 于3m。 2机房净高不应低于2.6m。 3机房墙体应采用重质实心墙体材料,以满足要求。 4机房门洞净宽不应小于1.0m,净高不应小于2.1m。机房门应采用乙级防 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5建于顶层的基站机房,机房屋面应设置上线井道,上线井道应靠机房墙边 中部设置。上线井道洞口尺寸应为400mm×400mm,洞口外应预留满足施工与 维护的操作空间。 6机房内不应设置上下水、喷淋、中央空调和水暖设施。机房应具备安装独 立空调的条件,机房外应设置空调机搁板,空调机冷凝水应采用管道排至建筑排 水系统。 5.2.3基站机房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5.2.3基站机房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机房楼、屋面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板。 2机房楼面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6.0kN/m,机房屋面活荷载标准值不应 小卜于2.0kN/m
5.3.1室分中心机房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5.3室内覆盖系统机房
1室分中心机房应设在室内覆盖区域的中心位置。机房至各楼层(包括地下 室)、建筑物外的通信管道应有弱电桥架或线槽连通。 2室分中心机房不宜和其他弱电信息系统合用机房。 3室分中心机房工艺要求: 1)机房净高不应小于2.6m,门应向外开启。
2)机房不宜设窗户 3)机房楼面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6.0kN/m。 4)机房内不应设置上下水、喷淋、中央空调和水暖设施。机房应具备安装 独立空调的条件,机房外应设置空调机搁板,空调机冷凝水应采用管道排至建筑 排水系统。 5)机房上方不应有卫生间、厨房等有给排水设施的房间。 4室分中心机房面积应根据各系统设备布置操作、维护等要求确定,并预留 发展空间,机房应采用矩形平面,实际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5m,短边净宽度不 应小于3m。 5建筑物内每50000m应至少设置1个室分中心机房。 5.3.2室分设备间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设在建筑物弱电间。室分设备间应考虑通风散热要求,室分设备间合并设置于弱 电间的弱点井道应垂直贯通并于顶部设置排气设施
2室分设备间工艺要求: 1)室分设备间宽度不应小于1.5m,实际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m。 2)室分设备间净高不应小于2.6m。 3)室分设备间楼面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2.0kN/m。 3室分设备间数量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1)建筑物单层建筑面积小于3000m时,各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按每3000m 没置一个室分设备间(不足3000m的部分按照3000m计)。 2)建筑物单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时,各层超出部分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每 增加3000m增设一个室分设备间(不足3000m的部分按照3000m计)
5.3.3当设置基站机房的建筑同时设置室内覆盖系统机房时,两个机房宜合设, 除满足本标准5.2节和5.3.1条要求外,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设机房应优先建于建筑物屋面,与基站机房位置要求一致。 2合设机房平面形状应采用矩形,机房面积不应小于24m,短边净宽度 应小于4m。 3合设机房用电负荷应不小于基站机房及室内覆盖系统机房二者最低负荷 要求之和
5.1.1移动通信机房用电应为该建筑物最高负荷等级,且应设置单独的计量装置 每个基站机房及室分中心机房应设置三相电源,供电电压等级为AC380V;每 个室分设备间宜设置单相电源,供电电压等级为AC220V。 5.1.2每个基站机房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50kW。每个室分中心机房预留用电负
6.1.3基站机房及室分中心机房应设置明装式交流配电箱,电源进线应引自低压 配电房或建筑总配电室,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 5.1.4交流配电箱内应配置浪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 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规定
5.2.1移动通信机房供电回路应采用中性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的电缆。 5.2.2机房内的电缆必须采用阻燃电缆。 5.2.3应按敷设方式和环境条件确定电缆的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同时应 满足热稳定及机械强度的要求。
7.0.1建筑物用地红线内通信管道应满足红线外各基础电信企业的管道资源接入 要求,并与建筑物内通信线缆通道相连接。 7.0.2基站机房、室内覆盖系统机房与弱电间之间应设置通信线缆通道。 7.0.3建筑物弱电并内垂直通道应预留通信专用桥架或在共用桥架上预留通信线 缆的专用空间,专用桥架或共用桥架预留空间的宽度不应小于200mm,垂直方 向通向各个楼层,并在各楼层设置出口。 7.0.4当建筑物内电井为强弱电共用时,应进行强电和弱电的走线综合设计,强 电和弱电的桥架应分别设置在电井的两侧。 7.0.5室外地面杆塔基础设施与移动通信机房之间应设置通信线缆通道。 1设置通信管道时不应少于2孔,内径不宜小于90mm,且两管孔平行或交 越时最小净距不应小于0.5m。 2.设置桥架时,应设置两根桥架,每根桥架宽度不应小于100mm
7.0.1建筑物用地红线内通信管道应满足红线外各基础电信企业的管道资源接入 要求,并与建筑物内通信线缆通道相连接。 7.0.2基站机房、室内覆盖系统机房与弱电间之间应设置通信线缆通道。 7.0.3建筑物弱电并内垂直通道应预留通信专用桥架或在共用桥架上预留通信线 缆的专用空间,专用桥架或共用桥架预留空间的宽度不应小于200mm,垂直方 向通向各个楼层,并在各楼层设置出口。 7.0.4当建筑物内电井为强弱电共用时,应进行强电和弱电的走线综合设计,强 电和弱电的桥架应分别设置在电井的两侧。 7.0.5室外地面杆塔基础设施与移动通信机房之间应设置通信线缆通道。 1设置通信管道时不应少于2孔,内径不宜小于90mm,且两管孔平行或交 越时最小净距不应小于0.5m。 2设置桥架时,应设置两根桥架,每根桥架宽度不应小于100mm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 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 按执行”。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GB51194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设计规范》DBJ43/T008
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2术语 18 3基本规定 .19 4杆塔基础设施 .20 5移动通信机房 22 6通信电源 25 7通信管线 26
1.0.1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以下简称:5G)全面实现万物互联,已成为数字经 齐战略实施的先导领域,是助力经济高速发展,支撑城市高效率运行,市民高质 量生活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5G处于高频段,基站覆盖面积小,站址需求大 与已有的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相比,在持续提升共建共享方面需求更为迫切 为推进我省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规范建设和共建共享,制订本标准, .0.2本标准涉及的民用建筑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规定 工业建设项目中附建在工业厂房的办公、科研用房等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非工业 部分建筑以及工业厂区、农业园区中的办公楼、研发楼、宿舍楼等建筑应执行本 际准。用地红线是指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 .0.3移动通信作为通信工程重要部分,其基础设施应作为通信专项规划编制的 重要内容,并应在工程建设前期与土建工程统一规划。
本标准所用术语,主要引自国家标准与规范。国家标准与规范无明文规定的 术语,引自国际和国内通用术语。
3.0.1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如同于水、电、气等设施,属于建筑物必备配套,必须 与建筑物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必须与水、电、气等一并纳入市政公用服务报 装手续,竣工后并联办理验收备案。 3.0.2公共交通类(地铁、机场航站楼、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隧道等)、 建筑楼宇类(大型场馆、大型商务楼宇、党政机关办公楼)等重点场所的移动通 信业务量大,移动通信基站信号传播损耗及穿透损耗大,无法满足其通信需求 应建设室内覆盖系统基础设施。 3.0.4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涉及杆塔基础设施、移动通信机房、通信电源、通信管 线等多项内容,与建筑物的位置、高度、平面布局、供电、布线桥架等内容关系 密切,在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目 标点位建设相应设施资源
4.1.2屋面杆可采用后锚固方式优先固定在女儿墙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内侧,或直 接固定于混凝土材质的女儿墙内侧,当屋面无女儿墙时需在屋面板上预留混凝士 墩。 1屋面杆固定在女儿墙时,为保证屋面杆牢固可靠,应安装在构造柱上。当 女儿墙完成饰面工程后,构造柱具体位置很难识别。为使屋面杆安装时能够准确 定位构造柱位置,构造柱应予以标识,减少后期破坏环。 在建筑物楼顶新建屋面杆时,屋面杆高度不大于3m。杆自重(包括天线利 设备)荷载标准值不会大于2.5kN。湖南省内基本风压除南岳外均不大于0.4kN/m 按B类场地及30m屋面高度核算,单面天线(0.6m)所产生的水平风荷载为 0.45kN,荷载值小于施工荷载。 2屋面杆固定在屋面板时,混凝土墩应根据不同形状屋面调整。图1为矩形 屋面典型示例
图 1 混凝土墩布置图
屋面面积较小,不能满足每个屋角预留3座要求时,应按可预留座数最大量 预留,混凝土墩可紧挨屋面边缘。 混凝土墩平面尺寸为600mmx600mm可满足各种屋面塔榄的安装,如抱杆, 美化方柱等。 混凝土墩一般采用与屋面相同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墩与屋面板连接钢 筋采用直径10mm~12mm钢筋,间距宜为100mm~150mm,沿墩周边布置,钢筋 基本锚固长度按受拉考虑;混凝土墩高出混凝土屋面板部分应设置水平箍筋,箍 筋直径宜为6mm~12mm,间距宜为100mm~150mm且不少于2个。 4.2.3上述场地面积及深度要求是根据不大于14米多功能杆的基础预留,大于14 米的杆塔应在总平面设计时进行专案设计。
2基站机房和室分中心机房接地干线应符合《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 没计规范》GB50689第6.7.1条要求。 第7.1.2条要求:“小型通信站防雷接地应在经济合理的基础上,采用恰当 的防雷接地措施”。室分设备间属于小型通信站,由于室分设备间面积小,安装 的设备较少,因此采用截面积不小于35mm的多股铜线即可满足防雷接地要求。 5.2.1 2基站机房建于建筑物屋面时,宜与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楼梯间、设备间 等贴建;当屋面无上述辅助用房时,宜建于弱电间上方;当屋面无上述辅助用房 且弱电间上方无法建设时,应设在顶层,并宜与弱电间贴建。 建筑物屋面一般有电梯机房、楼梯间、设备间等辅助用房,标准中规定基站 机房与其贴建 矿产标准,主要是为了减少基站机房对建筑造型及结构布置的影响,便于设 备的安装和线缆的布放。 3基站机房应避免在大功率无线电发射台(如电视台、水力电力通信塔、电 台等)、雷达站或其他十扰源附近。
3基站机房有设备壁挂安装,因此要求采用重质实心墙体材料。重质实心墙 本材料包括页岩实心砖、混凝土实心砖等。 5基站机房位于顶层时,屋面与机房管线连接应采取在机房屋面板设置上线 井道的形式,上线井道大样图及开设位置可参照图2。
1室内覆盖系统机房位置的确定,主要考虑保证覆盖效果及尽可能减少线缆 长度,机房宜靠近所覆盖区域的中心(平面中心或竖向方向的中间层)。 2室分中心机房一般不考虑和其他弱电信息系统合用机房。主要考虑如下因 素:室分中心机房防干扰的要求较高、机房需设置常年运转的空调、机房内设备 的管理一般由基础电信企业进行管理。
如果受条件限制,需要和其他弱电信息系统合用机房时,应确保系统间不相互十 扰,并应进行分区隔断, 5根据目前多家基础电信企业室分合路建设方案,当采用信号源设备为 6~18台时,覆盖面积约为50000m,至少需要提供一个室分中心机房,以便安 装信号源设备、POI设备、传输设备、电源设备、空调、动环监控等。
3根据目前多家基础电信企业室分合路建设方案,无线信号经过POI合路 后衰减5.5dB,多系统建设时必须满足高频信号覆盖要求,经测算每个室分设备 间的信号源设备所覆盖的区域约3000m,因此每3000m应设置一个室分设备间, 5.3.3实施光纤到户的住宅小区及住宅建筑,室内覆盖系统机房宜优先与小区设 备间合设竣工资料,合设时在小区设备间面积基础上按增加10m预留。
5.1.3标准规定交流配电箱采用明装方式,主要是考虑机房内通信设备引电的施 工便利性;规定供给通信设备用的电源采用专用供电回路,主要是为了避免因其 也民用设施的用电安全无法控制而影响通信供电系统的运行。 5.2.2机房内的电缆应符合《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GB51194第9.0.3 条第6款要求,该条款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将电缆明确为阻燃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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