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1782-2015 风光一体化电动汽车充电站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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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 4. 1 组成
4.2.4.2光伏组件要求
装饰标准规范范本由光伏组件、组件支架、汇流箱、逆变器等部件
4.2.4.3支架设计要求
支架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光伏支架宜采用钢结构且符合GB50017中的相关规定; D 选用主要受力构件及连接件前应进行受力计算,支架结构强度应满足承载要求; C 光伏支架设计时应预留光伏组件及连接件的安装位置; d 光伏支架设计应结合工程实际,材料选用、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施合理,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 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符合抗震、抗风和防腐等要求; e 光伏支架的安装方式应可靠接地
4.2.4.4汇流箱要求
并网变流器的输出波型应是正弦波,波型失真度不应超过土5%。 逆变器并网方式应符合GB/T19939、GB/T19964、GB/T20046、CGC/GG004:2011中的相关规定 功率调节器效率测量应符合GB/T20514相关要求。
DB44/T 17822015
并网逆变器应有低电压穿越和孤岛保护功能。宜实现光伏发电的即插即用、随时随地接入电网的 功能。 并网逆变器的效率应大于95%。应具有最大功率跟踪控制功能,跟踪控制的效率应大于95%。 逆变器应有防雷击措施。 所有变流设备都应具有: a手动输入功能 通过操作面板以手动方式设置设备的运行模式和参数,并具有明确的操作指示信息。 故障报警功能 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时应报警,并具有故障记录、查询和远传功能。故障记录应具有掉电保 持功能。 c 可靠性指标 设备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大于等于8760h。
4. 3. 1系统组成
4. 3.2储能电池组
4.3.3电池管理系统
电池管理系统性能应满足QC/T897一2011中第4章的规定。 电池管理系统应具有对电池的热管理、电池均衡管理等功能。 电池管理系统与功率控制系统装置及监控系统之间的通讯可采用RS485、CAN或以太网总线,
4.3.4储能系统变流器
双向变流器应具有充电、放电一体化设计,能实现交流系统和直流系统的能量双向流动。 双向变流器主功率回路应采用高可靠性智能功率模块,控制器采用总线不出芯片的32位高性能 CPU。 双向变流器应具有高效的矢量控制算法,能实现有功、无功的解耦控制。 支持并网运行、孤网运行,并可以实现并网与孤网状态的自动切换
峰谷电价时,支持在谷电价时储能,高电价时放电的运行模式,实现对负荷的“削峰填谷”,满 足对电动汽车等临时性暂态负荷的需求。 双向变流器应具有完善的继电保护功能,有效防止逆变器的异常损坏。 提供CAN和以太网接口,可接入电池管理系统 (BMS)与微网能量管理系统(MEMS)
4. 4. 2 充电系统
4.4.2.1充电设备
4.4.2.2正常使用环境条件
4.4.2.3正常使用电气
设备的输入频率的变化范围、输入电压波动允许范围、输入电压总畸变因数应符合GB/T3859的规 定,其中: a)单相输入充电设备网侧电压标称值为220V,变流器网侧电压标称值为380V; b)充电设备的网侧额定频率为50Hz; c)充电设备的工作制等级为GB/T3859.1中规定的I级(即100%额定输出电流,连续)。 注:非正常使用条件应由用户和厂商在合同中约定。非正常使用条件是指超出正常使用条件范围或规定值之外的各 种使用条件,
充电站供配电系统应符合GB50052有关规定; 供配电装置的布置应符合GB50053有关规定。
城镇建设标准DB44/T 17822015
充电站监控系统要求应符合GB50966相关规定。
微电网的接入改变了电网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配合特性,使系统原有的保护不再适用于微电 网接入后的电网。为了避免上述影响,必须寻求新的保护控制原理。对新型保护系统提出了要求,在 孤岛运行和并网运行时保持相同的保护策略或是设置限值条件,使孤岛或并网运行时只有一种保护有 效。
4. 5. 2 调度管理系统
周度管理系统接受电网中心调度指含, 电、储能及负荷之间的能量合理分配。 接受电网调度指令或监测电网故障,实现微电网的并网运行或离网运行。 当公共电网功率缺额时,微电网接受电网调度指令,实现微电网对于公共电网支撑。 当公共电网出现严重故障时,微电网接受调度合理出力加快公共电网的恢复。 调度清洁能源发电的出力,即充分利用清洁能源义保障微电网的稳定运行。 通过对发电及负荷的预测,形成对储能系统的充电策略,实现削峰填谷及微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 当微电网出于离网运行或配电网对整个微电网有负荷或出力要求而发电出力一定时,根据负荷的 重要程度分批次切除、恢复、调节各种类型的负荷,保证微电网重要用户的供电可靠性的同时,保证 整个微电网的安全运行。
4. 6.1防雷与接地
光伏发电系统和并网接口设备的防雷 作过电压的保护应符合DL/T620第4 章、5章的相关规定配电网标准规范范本,
4. 6. 2防火与消防
充电站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 电缆在室外进入建筑物内的入口处,以及电缆在穿越各房间隔墙、楼板的孔洞在线路敷设完毕后 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充电站充电区、电池储能系统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如水泥、沥青、水磨石等地面)。 充电站内建筑物灭火器材可按GB50140的要求进行配置,室外充电区应按轻危险级配置灭火器 充电站应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源应有可靠的保证,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基本原则应符合 GB50016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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