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4121-2018 基于光纤传感的管道安全预警系统 设计及施工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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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2传感光缆敷设时,应根据传感光缆盘长设置光缆接续点。 传感光缆接续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直埋传感光缆接续应安排在地势较高、.较平坦和地质条 件稳定之处,宜避开水塘、河渠、沟坎、道路等施工、维护不 更的地点和振动源。传感光缆接头盒可采用水泥盖板、人(手) 孔或其他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 2传感光缆在接续处盘留长度不应小于12m。 3传感光缆接续应采用熔接法。 4传感光纤接续损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缆线路性能 测量方法第2部分:光纤接头损耗》YD/T1588.2的规定。 5传感光缆加强件在接续处应连接牢固。 6传感光缆接头盒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缆接头 盒第1部分:室外光缆接头盒》YD/T814.1的规定。 3.1.3与管道同沟敷设的传感光缆的最小曲率半径应符合表 3.1.3的要求

    表3.1.3传感光缆的最小曲率半径

    3.1.4光纤拉曼放大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纤拉曼放大器应置于具备机房条件的场站或阀室。 2光纤拉曼放大器应直接从光纤配线架(ODF)引纤直接 溶容接或引缆接入光缆接头盒内;中间不得有接头。 3.1.5传感光纤与传输光纤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的束管里。 3.1.6通信光缆应为管道安全预警系统预留光纤

    安全网标准光缆穿跨越及特殊地段保

    3.2.1传感光缆穿跨越应利用管道穿跨越结构,当条件限制无 法利用时,应采用单独穿跨越方式穿跨越并设置标识。 3.2.2管道采用顶套管穿越公路、铁路时,在套管内有足够空 间的条件下,传感光缆应采用钢管或塑料管保护,在管道和套 管之间的空间内穿越,保护管两端应伸出套管两侧,每端伸出 套管长度不应小于0.5m。当套管空间不足时,传感光缆宜采用 钢管保护后,单独顶管穿越。 3.2.3管道采用大开挖方式穿越公路、铁路、河流时,传感光 览应采用钢管保护,保护管的长度应长于穿越段两端各1m。 3.2.4管道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公路、铁路、河流时,光缆应 采用套管保护单独定向钻穿越。 3.2.5管道采用隧道方式穿越时,传感光缆宜敷设在隧道内设 置的电缆沟或电缆桥架内穿越。 3.2.6传感光缆与已有地下管线及地下光(电)缆交越时,应 采用钢管或型钢保护后,与管道一同在地下管线及地下光(电)

    缆下方通过。 3.2.7传感光缆交越同沟管道时,宜选择在土层较厚的地段, 并应用钢管或塑料管保护后从管道上方交越。 3.2.8传感光缆在沼泽、稻田、石方段及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地 段敷设时,应采用相应的配重方式或原土袋盖压等措施保护; 在有疏浚、拓宽规划或挖泥可能的沟渠地段,光缆上方应覆盖 水泥砂浆袋或水泥盖板。 3.2.9在岩、砾石段,传感光缆同沟敷设在管沟底部时,传感 光缆下方应垫细土或沙,其厚度不应小于0.2m;传感光缆同沟 敷设在与管顶平齐的位置时,传感光缆上方应回填细土或沙, 其厚度不应小于0.3m。 3.2.10传感光缆在管道设置截水墙和固定墩处,应采用套管保 护;光缆线路敷设完成,需要在线路上补砌筑截水墙和固定墩 时,光缆应采用套管保护。

    3.3管道安全预警系统线路部分隔振设计

    3.3.1传感光缆宜避开影响管道安全预警系统性能的振动源; 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加大光缆埋深等物理隔振设计。 3.3.2传感光缆经过场站无预警设备时,宜将传感光纤在站外人 (手)孔内采用跨接该场站的方式进行隔振处理,跨接光缆埋深 应大于1m:如果传感光纤无法跨接,应将光纤直接熔接处理。

    3.4管道安全预警系统设备配置原则

    3.4.1系统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应由传感光缆、光纤拉曼放大器、预警单元(FU)、 预警管理终端(FST)、区域监控中心(DMC)等组成。 2预警单元(FU)宜由智能机箱、电源模块、光源模块、 处理模块、管理模块、监控交换模块、风扇模块等功能模块组成。 3预警管理终端(FST)和区域监控中心(DMC)应由主

    3.4.2设备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警单元(FU)应安装在场站、阀室机房内,预警单元 (FU)至光纤拉曼放大器的光缆长度不宜大于60km。 2预警管理终端(FST)应放在有人值守的场站内,监 控所辖区域预警单元(FU)的预警情况。一个预警管理终端 (FST)管理预警单元(FU)不宜多于8个。 3一个区域监控中心(DMC)管理预警管理终端(FST) 不宜多于8个。系统有2个或2个以上预警管理终端(FST) 时,宜配置区域监控中心(DMC),区域监控中心(DMC)应 留有数据上传接口。

    3.4.3系统软件应具备下列功能

    1应配备地理信息系统(GIS)功能。 2应具备分级报警功能,能够显示报警开始时间、位置, 级别、类型、报警更新时间等信息。 3应具备告警列表、GIS图、二维图等多种方式显示告警事件, 4应将预警事件、预警记录、操作维护记录等数据自动存 储,支持多种形式的信息查询操作和事件追溯功能。 5应具备远程管理预警单元功能。 6应具备远程参数配置与程序更新功能。

    3.5管道安全预警系统通信链路设计

    3.5.1通信链路设计时,可优先考虑利用现有通信网络(如图 3.5.1所示),使用的通信链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1预警单元到预警管理终端、区域监控中心应使用TCP/IP 协议通信。 2单台预警单元(FU)到预警管理终端(FST),链路带 宽应大于或等于1Mb/s。 3单台预警管理终端(FST)到区域监控中心(DMC) 链路带宽应大于或等于10Mb/s

    3.6.1管道安全预警系统(包括FU,FST,DMC)可与通信或 自动化控制设备共用机房,机房土建要求应符合表3.6.1的要求。

    图3.5.1通信链路图(外部通信)组成图

    3.5.2无外部通信系统时,可采用自备通信系统(如图3.5.2所

    3.5.2无外部通信系统时,可采用自备通信系统(如图3.5.2所 示)。应在原有1根传感光纤的基础上,增加1根或2根通信光纤。

    图3.5.2通信链路图(自带通信)组成图

    表3.6.1机房土建要求

    3.6.2设备安装的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3.6.3·电压变动范围

    3.6.4管道安全预警系统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6.6.4管道安全预警系统接地应付个 1预警单元(FU)设备接地系统、直流电源工作接地应从 妾地汇集线上引人。 2预警单元(FU)设备应做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应从机房 设备的机房保护接地排上引人,保护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Q; 其机壳应做保护接地。 3区域监控中心(DMC)、预警管理终端(FST)的工作 接地、安全接地和防雷接地可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接地电阻应 不大于4Q

    4.1.1管道安全预警系统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 求时,应按本规范执行。 4.1.2施工操作人员应经相应的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1.3传感光缆的线路敷设施工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输 油(气)管道同沟敷设光缆(硅芯管)设计及施工规范》SY/T 4108的规定。

    4.2.1开工前应进行现场勘察、核对设计文件、编制并报批施 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配备施工装备。

    .2.1开工前应进行现场勘察、核对设计文件、编制并报批施

    4.2.2开工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1了解施工场地与相邻工程,调查管道沿线振动源。 2调查可利用的电力、通信、消防、劳动力、生活供应及 医疗卫生条件。 3调查施工中对自然环境、生活环境的影响及需要采取的 措施。 4.2.3施工前,设计单位应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单位应全面熟 悉设计文件,并应做好下列工作: 1掌握工程的重点和难点。 2复查对管道安全预警系统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影响较大 的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制订保护措施。 3核对设计文件。

    4.2.4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应包括施工

    4.2.4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应包括施工方法、进度计划、质量计

    划、工程数量、人员配备、主要材料、机械设备、电力、运输 以及健康安全环境等主要措施、内容。 4.2.5应根据地质条件,结合线路长度、工期要求、交通条件、 施工技术力量、安全生产、机械设备、材料、劳动力等情况确 定施工方法。 4.2.6施工前应对员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和培训。

    4.3.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及附件的材质、规格和型号应符合 设计文件要求,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并 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 4.3.2应对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及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 查,当对其质量(或性能)有疑问时应进行复验,严禁使用质 量(或性能)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及附件。 4.3.3传感光缆、材料检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输油(气) 管道同沟敷设光缆(硅芯管)设计及施工规范》SY/T4108的 规定。 4.3.4光纤拉曼放大器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纤拉曼放大器光端面应清洁,尾缆不应小于1.5m。 2应按出厂检测报告提供的方法对输出光功率进行复测并 记录。

    4.4.1新建管线路由复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管线路由复测应以设计图为依据。 2应核定管道沿线振动干扰源性质和所在位置,并核定穿 跨越点、公路并行、特殊障碍点、场站和阀室位置。 3应核定传感光缆路由、敷设位置、接续点和光纤拉曼放 大器安装位置

    4.4.1新建管线路由复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管线路由复测应以设计图为依据。 2应核定管道沿线振动干扰源性质和所在位置,并核定穿 跨越点、公路并行、特殊障碍点、场站和阀室位置。 3应核定传感光缆路由、敷设位置、接续点和光纤拉曼放 大器安装位置

    4应采集和核实管道两侧沿线地理信息。 4.4.2已建管线进行改扩建的路由复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已建管线路由复测应以竣工图为依据。 2应核定管道沿线振动干扰源所在位置,并核定穿跨越 点、公路并行、特殊障碍点、场站和阀室位置。 3应测量、记录人(手)孔的地理信息、建筑地点等。 4应核定传感光缆路由、敷设位置、接续点和光纤拉曼放 大器安装位置。 5采集管道两侧沿线地理信息。 4.4.3路由复测应为管道安全预警系统提供下列资料: 1经复测核实的施工图,包括具体的敷设路由、各接续段 的长度、接续段纤芯标注等内容。 2传感光缆两侧为重点区域的地理信息,标出行政村、厂 区、公路与传感光缆线路交叉点、小手50m的公路(铁路)与 传感光缆线路并行处、水网沟渠处、管道穿跨越点、传感光缆 线路拐点、沿线施工点、接头标桩、人(手)孔及有可能危害 管道安全的区域等明显标志物作为管道安全预警系统数据库的 基础数据。 3传感光缆坐标点所需数据信息。 4传感光缆接续点及光纤拉曼放大器的地理位置。 4.5传感光缆、光纤拉曼放大器敷设安装 4.5.1传感光缆、光纤拉曼放大器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4.5.2传感光纤的长度应按预警单元(FU)对传感光纤要求的 长度配置。 4.5.3传感光缆敷设安装时应保持顺直,无扭绞和缠绕。 4.5.4光纤拉曼放大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纤拉曼放大器尾纤直接熔接接人光纤配线架或引缆接 人光缆接头盒内的纤序应正确。 2引缆接人光缆接头盒密封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 11,

    4应采集和核实管道两侧沿线地理信息。 4.4.2已建管线进行改扩建的路由复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已建管线路由复测应以竣工图为依据。 2应核定管道沿线振动干扰源所在位置,并核定穿跨越 点、公路并行、特殊障碍点、场站和阀室位置。 3应测量、记录人(手)孔的地理信息、建筑地点等。 4应核定传感光缆路由、敷设位置、接续点和光纤拉曼放 大器安装位置。

    4.5传感光缆、光纤拉曼放大器敷设安装

    4.5.1传感光缆、光纤拉曼放大器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4.5.2传感光纤的长度应按预警单元(FU)对传感光纤要求的 长度配置。 4.5.3传感光缆敷设安装时应保持顺直,无扭绞和缠绕。 4.5.4光纤拉曼放大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纤拉曼放大器尾纤直接熔接接人光纤配线架或引缆接 人光缆接头盒内的纤序应正确。 2引缆接入光缆接头盒密封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

    盒第1部分:室外光缆接头盒》YD/T814.1日 光纤拉曼放大器尾纤应顺直,无扭绞。

    4.6.1机柜底座和地面应用膨胀螺栓与基础固定。 4.6.2机柜与底座应采用防锈材料的紧固件连接牢固,不应采 用焊接方式连接。 4.6.3机柜安装垂直偏差不应大于机架高度的1%。 4.6.4列内机柜应相互靠拢,机柜间隙不得大于3mm,列内平 齐,无明显参差不齐现象。 4.6.5光纤配线架(ODF)安装排列及各种标志应符合设计要 求,法兰盘的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方向一致。

    4.7.1线缆布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光缆第1部分 总则》GB/T13993.1的规定,

    .7.1线缆布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光缆第1部分:

    4.7.2光纤连接线布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纤连接线的规格、程式应符合设计规定;技术指标应 符合设计文件及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2光纤连接线的路由走向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定。 3光纤连接线两端的预留长度应统一,并符合工艺要求。 4线槽内光纤连接线拐弯处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40mm。 5光纤连接线在线槽内应加软套管保护。 6无套管保护的光纤连接线宜用防火、耐用的扎带绑扎。 扎带不宜扎得过紧。 7编扎后的光纤连接线在线槽内应顺直,无明显扭绞

    5.1.1机房温度、湿度、电源电压类型和接地应符合设计文件 要求。 5.1.2设备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标签应齐全、正确。 2设备及插板类型、数量、安装位置应与设计文件或设备 说明书相符。 3设备的各种选择开关应置于指定位置上,各输入输出端 子类型和位置应与设计文件相符。 4电源线的引出位置、电源极性应正确。 5机柜、设备等应按要求接地良好。 6尾纤顺序应与设计文件相符。

    5.3.1性能测试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各种设备应按操作程序逐级接通电源,电源接通后,回 路电压应满足要求。 5.2.2设备开机时应检查指示灯的显示情况,确认设备无故障 5.2.3设备正常工作时应无过热现象

    3预警单元(FU)系统性能测试及功能检查

    5.3.1性能测试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源输出功率应满足全线信号的灵敏度及本底噪声范围 的设计要求。 2设备加电稳定后指示灯应显示正常。

    5.3.2应分别在每一个预警单元(FU)传感光缆线路上采取人 工方法按本规范附录A做冲击检验,定位精度、响应时间应符 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5.3.3应分别在每一个预警单元(FU)进行模块模拟故障测试。 5.3.4应分别在每一个预警单元(FU)传感光缆线路上采取人 工方法按本规范附录A做冲击检验,冲击时间超过1min,预警 单元(FU)应三级预警;持续冲击超过3min,预警单元(FU) 应二级预警;持续冲击超过5min,预警单元(FU)应一级预 警,各级预警应显示预警时间、位置、级别、类型、更新时间 等信息,

    预警管理终端(FST)及区域监控中心(DMC

    5.4.1预警管理终端(FST)和区域监控中心(DMC)应显示 预警信息。 5.4.2预警管理终端(FST)、区域监控中心(DMC)应显示预 警时间、位置、级别等预警内容。 5.4.3在按本规范第5.3.3条进行模块模拟故障测试时,预警 管理终端(FST)、区域监控中心(DMC)应有相应FU的告警 显示

    5.5.1预警管理终端(FST)与预警单元(FU)通信,应在 预警管理终端(FST)主机上依次试通所管理的各个预警单元 (FU)的IP地址。 5.5.2区域监控中心(DMC)与预警管理终端(FST)通信, 应在区域监控中心(DMC)主机上依次试通所管理的各个预警 管理终端(FST)的IP地址

    6.0.1应使用定位系统在管道安全预警系统传感光缆沿线采集 地理信息。采集应以传感光缆两侧为重点,标出站场、阀室、 管道和光缆标识桩、行政村、厂区、公路和铁路与传感光缆线 路交叉点、管道穿跨越点及拐点、传感光缆线路拐点、沿线施 工点、接头盒位置、光缆盘留位置、人(手)孔及有可能危害 管道安全的区域等明显标志物。 6.0.2应沿管道安全预警系统传感光缆,对照预警管理终端 (FST)、区域监控中心(DMC)的地理信息系统(GIS),对传 感线路进行坐标点标定,宜每500m做一次,对于站场、阀室 管道和光缆标识桩、行政村、厂区、公路和铁路传感光缆线路 交叉点、管道穿跨越点及拐点、传感光缆线路拐点、接头盒位 置、光缆盘留位置、人(手)孔设标定点。对有可能危害管道 安全的区域或临时施工点应增加临时标定点。

    6地理信息采集与坐标点设定

    好。应设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进行带电作业时, 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 7.0.12施工中应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振动。 7.0.13起重作业时,吊索应可靠,起重物下及旋转区域严禁作业。 7.0.14在进行眼睛可能受到激光照射的操作时,应佩戴防激光 护目镜。严禁眼睛正对光接口板和通光光纤。

    8.0.1当施工单位完成管道安全预警系统工程施工后,应及时 办理交工手续。 8.0.2交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主要技术文件: 1 工程说明。 2 开、竣工报告。 设备、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交底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工程竣工图。 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联络单。 8 安装工程量总表。 设备测试及安装记录。 10 验收报告。 8.0.3设备测试及安装记录应符合本规范表B.0.1至表B.0.8的 规定。

    8.0.1当施工单位完成管道安全预警系统工程施工后,应及时 办理交工手续。 8.0.2交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主要技术文件: 1 工程说明。 2 开、竣工报告。 设备、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交底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工程竣工图。 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联络单。 8 安装工程量总表。 设备测试及安装记录。 10验收报告。 8.0.31 设备测试及安装记录应符合本规范表B.0.1至表B.0.8的 规定。

    A.1.1单套预警单元(FU)的监测距离应大于40km。 A.1.2对引发报警的振动信号,预警单元(FU)显示的传感光 缆轴向地表定位精度为±100m。 A.1.3在传感光缆的探测范围内,对传感光缆施加振动信号, 预警系统管理终端生成的报警记录时间滞后振动发生时间应小 于60s

    A.2.1在监测范围内选取3个光缆桩位置进行测试。使用10kg 铁锤在50cm高度对理深0.8m~1.2m的光缆正上方做自由落体 冲击地面,每分钟冲击地面不少于6次,使预警单元(FU)发 出报警。记录预警单元(FU)输出的定位值和测试点实际位置 值,两个数值的差值为定位偏差,偏差平均值为定位精度。 A.2.2在监测范围内选取3个光缆桩位置进行测试。使用10kg 铁锤在50cm高度对埋深1.2m的光缆桩正上方做自由落体冲击 地面,每分钟冲击地面不少于6次,使预警单元(FU)发出报 警。记录振动发生的时间与预警管理终端(FST)生成的报警时 间。两个时间差为响应时间

    A.1管道安全预警系统设备性能指标

    附录B管道安全预警系统检测表管道安全预警系统检测表见表B.0.1至表B.0.8。表B.0.1光纤拉曼放大器安装位置统计表记录编号单位工程名称:光纤拉曼放大器安装位置统计表(YJ001)工程编号: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光纤拉曼光纤拉曼定位系统信息放大器放大器安装对应FU序号备注型号编号位置经度纬度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20

    表B.0.2预警系统安装通用检查记录表记录编号单位工程名称:预警系统安装通用检查记录(YJ002)工程编号:设备名称安装地点型号规格制造厂家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年月日安装检查及调试序号项目技术要求实测值或符合度2467910故障处理及检查记录:结论检测人:技术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21

    表B.0.3预警系统设备安装测试记录表单位工程名称:记录编号预警系统设备安装测试记录(YJ003)工程编号:设备名称安装地点型号规格制造厂家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年月日基本指标测试初始值mA初始值dBmEDFA拉曼实际值mA实际值dBm出厂测试原始信号图现场线路原始信号图信号本底噪声图结论检测人:技术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22

    表B.0.4光路安装记录表单位工程名称:记录编号(YJ004)光路安装记录工程编号: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FU安装FU编号位置FU检测FU检测范围里程测试长度总衰减光纤编号束管颜色光纤颜色(km)(dB)12n4n6光路连接示意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23

    表B.0.5地理信息系统采集表

    表B.0.7预警系统设备单机调试记录表

    表B.0.8预警系统FU信息表单位工程名称:记录编号(YJ008)预警系统FU信息表工程编号: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序号FU编号安装位置监测范围管道距离光缆距离备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代表:年月日年月27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 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通信光缆第1部分:总则》GB/T13993.1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 《输油(气)管道同沟敷设光缆(硅芯管)设计及施工规 范》SY/T4108 《光缆接头盒第1部分:室外光缆接头盒》YD/T814.1 《光缆线路性能测量方法第2部分:光纤接头损耗》YD/T 1588.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基于光纤传感的管道安全预警系统

    SY/T41212018

    《基于光纤传感的管道安全预警系统设计及施工规范》SY/T 4121一2018,经国家能源局2018年10月29日以第12号公告 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光纤管道安全预警系统设计及施工规范》SY/I 4121一2012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石油 天然气管道通信电力工程总公司,参编单位是中国石油天然气 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是:张金权、秦彦军、林晓晖、 同辉、侯志相、曾科宏、王飞、李刚、杨文明、刘桂志、韩冬 梅、刘勇、梁兴旺、张继来、王红。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传感线路的要求、线路部分 隔振设计、设备配置原则、链路设计、设备与材料的检验、路 由复测、传感光缆与光纤拉曼放大器敷设安装、预警单元(FU) 系统性能测试及功能检查等。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 了管道安全预警系统产品在应用过程中的设计和施工实践经验。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 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本规范编制组按章、 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 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 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 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1.总则 33 2术语 34 工程设计 36 3.1一般规定 36 3.2传感光缆穿跨越及特殊地段保护设计 37 3.3管道安全预警系统线路部分隔振设计 38 3.4. 管道安全预警系统设备配置原则· 38 3.5管道安全预警系统通信链路设计·: 39 3.6机房条件 40 工程安装 41 4.1 一般规定 41 4.2开工准备 41 4.3设备、材料的检验 41 4.4路由复测 42 4.5. 传感光缆、光纤拉曼放大器敷设安装 42 系统功能检查与测试 43 5.1通电前的检查 43 5.2设备通电检查 43 5.3预警单元(FU)系统性能测试及功能检查 44 5.4预警管理终端(FST)及区域监控中心(DMC)主要功能检查·: 44 5.5通信链路测试 45 6地理信息采集与坐标点设定 46 健康、安全与环境 47 工程交工 48 附录B管道安全预警系统检测表 49

    1.0.1本条说明管道安全预警系统设计及施工部分的要求,是 将设计和施工要求在一个规范中合并提出。 管道安全预警系统是一种保护管道安全的新型技术产品, 如何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目前在国内外都没有现成的规范可 以借鉴。随着技术的成熟,管道安全预警系统从三芯升级为单 芯技术,为了使这类产品在今后的设计及施工中能做到有法可 依,特修订本规范。 1.0.2本条说明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与改扩建的管道安全预警系 统的设计及施工。

    1.0.3本条说明本规范与其他现行有关标准的

    在接续点处、重要的穿跨越点、分歧式人(手)孔处等还需要 预留,所以,传感光纤的长度往往和管道长度不一致,而管道 巡护人员在进行管道巡护时一般以管道桩号位置或者管道里程 为参考点。坐标点标定是为了解决管道安全预警系统在显示定 位距离时,光纤长度和管道长度之间的差异,采用标桩GPS和 模拟振动定位方式进行修正。

    3.1.1作为管道安全预警系统分布式传感器使用的传感光缆和 专统的通信光缆比较起来,只是应用领域不同。所以,传感光 览的敷设、接续等技术要求应和现行行业标准《输油(气)管 同沟敷设光缆(硅芯管)设计及施工规范》SY/T4108一2012 中对(通信)光缆的技术要求相同。当传感光缆全程传输衰减 指标大于衰减要求,管道安全预警系统的监控距离会变短,所 以管道安全预警系统的传感光缆应满足衰减要求

    本条规定了传感光缆接级

    1宜将接头点设置在离路由中特殊点(水塘、河渠、沟坎、 首路等施工和维护不便的地点)的位置10m以外。对永久性振动 源,应根据现场情况尽量远离,以减小振动源对系统的影响。 2由于光缆路由与管道路由的差距和光缆在接头处的盘 留,光缆距离和管道地面距离往往不一致,为了减少光缆长度 与管道长度的差距,接续处盘留不宜小于12m。 3.1.3传感光缆和通信光缆比较起来,只是应用领域不同,其功 能的发挥还是依靠传输光信号实现的,为了减小由于弯曲带来的 光信号的额外损耗,对传感光缆的敷设弯曲度也应提出要求。

    3.1.4本条规定了光纤拉曼放大器设置的要求

    1光纤拉曼放大器属于有源光学器件,对工作环境与电力 有一定的要求,应安装在场站或者阀室。 2光纤拉曼放大器的发光功率强,为了防止法兰接头对光 的损耗,应要求直接熔接。 3.1.5管道安全预警系统最多使用两根光纤,其中一根传感光 纤,一根传输光纤。从工作原理上说,传感纤应置于空闲束管

    中便于操作以及防止对其他纤芯的干扰。 3.1.6为节省资源,目前传感光缆多和通信光缆共用一根光缆, 为了确保需要时管道安全预警系统能够实施安装,通信光缆设 计时应考虑为管道安全预警系统预留光纤

    3.2传感光缆穿跨越及特殊地段保护设计

    3.2.1~.3.23为节省工程投资和降低传感光缆单独穿跨越难 度,同沟敷设的传感光缆穿跨越设计应结合管道穿跨越设计, 并尽量利用管道穿跨越结构和便利条件。由于管道经过的地区 环境复杂多样,管道穿跨越方式也多种多样,本规范只列出常 用、典型的管道穿跨越形式时传感光缆的穿跨越设计。 由于条件限制,传感光缆单独穿跨越并且相距大于3m时, 传感光缆应特殊标示。 3.2.4根据国内与管道同沟敷设光缆(硅芯管)的经验,当定 向钻穿越距离较长时,可采用传感光缆带一定强度的套管(多 为钢管)保护后单独定向钻穿越,该穿越方式也相对较为成熟。 按照本规范第3.2.6条的要求,新建管道、光缆与已有管道、光 缆交越时应从下方穿过并保持安全距离。考虑到传感光缆对新 建管道和已有管道、光缆的双重保护作用,经与已有管道、光 缆建设方协商,传感光缆埋深能够达到80cm时,也可以埋在已 有管道、光缆的上方。 3.2.8传感光缆和输油气管道在特殊地段的保护要求不同,因 此传感光缆在这些特殊地段除原则上应充分利用管道的保护措 施外,还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作为补充。 3.2.9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 和《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的规定,输油(气)管 道在岩石和砾石区敷设时,管沟底部先铺0.2m的细土或沙;管 沟回填时,先用细土或沙回填至管项以上0.3m后,方可用土、 沙或粒径小于100mm的碎石回填。

    道保护,防止光缆损伤。

    3.3管道安全预警系统线路部分隔振设讯

    3.3.1管道安全预警系统是通过监测管道周围的土壤振动情况而 发挥保护管道作用的。如果在传感光缆敏感区内有影响管道安全 预警系统性能的振动源,如泵、压缩机、发电机等时,这些非威 胁性振动源的振动会降低管道安全预警系统的性能。因此,对于 已经确认的传感光缆敏感区内的永久性非威胁性振动源应采取物 理隔振设计或者软件设置方式,以减小/消除这些振动源的影响。 3.3.2根据场站和预警设备的设置情况,在中间不安装预警系 统设备的工艺场站,为了避免管道安全预警系统受场站内生产 维修活动的影响,传感光缆经过此类场站时,需进行跨接设计 或者直接熔接处理

    3.4管道安全预警系统设备配置原则

    3.4.1本条规定了系统组成的要求

    1传感光缆、光纤拉曼放大器和预警单元是预警系统的基本 装置,预警管理终端和区域监控中心是预警系统的管理系统。系统 应包括传感光缆系统(FOSS)、光纤拉曼放大器、预警单元(FU)、 预警管理终端(FST)、区域管理中心(DMC),如图1所示。当 FST超过1台时,宜增设区域监控中心。这些名称的划分和命名是 以功能为根据的,同类产品的功能模块的命名不受此限制。

    图1管道安全预警系统组成

    3.4.2本条规定了设备配置的要求。

    4本茶规定了设备配置的要求。 1当前,输油管理处一般是按等级划分,实现整条管线 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的,分别为输油场站、输油管理处(分公 司)、总公司。场站级为管理的基本单位,下属若干个无人阀 室、站,对管线的日常维护又划分若干个,雇用若干个巡线工 对管线进行巡护。为便于管理,一个输油场站管理的总管线长 度一般在几百公里左右,截断阀室之间的距离从几公里到十几 公里不等,管理距离过长会降低管理效率。管道安全预警系统 为了充分和人防结合,单台FU的监控距离不宜超过60km。另 外,限于信号监测灵敏度与光纤线路平均衰耗,超长距离工作 时(大于60km)系统性能也会下降。基于这三个方面的考虑, 单台FU的监控距离并非越长越好,建议应控制在60km以内。 2,3FST和FU之间、DMC和FST之间的监控关系不宜 超过8台,主要也是从当前管道管理现状和系统硬件性能两方 面考虑的。 3.4.3一个设备、系统性能、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系统管 理软件的完善程度,这里所列出的软件功能是对管道安全预警 系统软件系统的最低要求。例如,和GIS系统的结合,是为了 在预警事件现实和预警事件定位方面而必需的;分级报警功能 是对预警事件处理所需要的;设备远程管理、程序更新和事件 追溯功能是预警系统所必需的

    3.5管道安全预警系统通信链路设计

    依靠单台设备是无法实现长输管道的全程管理,即使是在 个管理处(分公司)内部,管道安全预警系统是通过将多台 FU串联起来并最终连接到所属FST,FST再互相连接起来,然 后连接到DMC实现对传输管道的全程全网管理。系统根据可以 利用的外部资源情况,如果外部通信系统链路带宽足够,FU可 以通过外部通信链路实现级联;若没有外部通信链路可利用时 FU可以通过单独的一根通信光纤实现级联。两种级联方式,性 39

    能上没有差别,可以任意选。 3.5.1管道安全预警系统预警单元前端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增强, 相应的传输链路带宽变小

    能上没有差别,可以任意选。 3.5.1管道安全预警系统预警单元前端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增强 相应的传输链路带宽变小。

    4.1.1本规范已对预警系统安装工程的一般要求作了规定,针 对各个工程的特殊性由设计文件做出规定。 4.1.2施工操作人员应经相应的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这是对施工队伍的基本要求,实际执行过程中不能低于此要求。 4.1.3传感光缆和通信光缆比较起来,只是应用领域不同,其 敷设和接续技术要求与通信光缆敷设和接续技术一般要求一样, 故可以采用现有标准

    4.2.2本条规定了开工前应做好的工作。

    本茶规定丁开工前应做好的工作。 1.管道安全预警系统是依靠采集管道沿线的振动信号而发 挥作用的,了解管道沿线施工场地和其他振动源是预警系统安 装工程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采集到的信息要录入数据库,并 及时进行定位更新。 2管道安全预警系统作为管道主干工程的附属工程,可利 用主干工程的HSE环境调查报告。 4.2.4对大型工程、重点工程需要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对小型 工程编写施工方案即可,根据建设方的要求编制相应文件

    4.3设备、材料的检验

    4.3.4光纤拉曼放大器是管道安全预警系统的重要线路部件, 测试指标和方法由生产厂家随机携带,施工队伍安装前应严格 按照随机说明书对光纤拉曼放大器进行测试检验并记录

    4.4.1路由复测的主要目的是采集管道沿线地理信息数据、核 定线路振动干扰源及光纤拉曼放大器安装位置。 4.4.2由于受已经运行管线生产条件的限制,已建管线通过改 扩建而安装管道安全预警系统,其路由复查任务更为艰巨,除 了新建管线要核查的内容外,改扩建线路还要注意核查经过多 年运行的传感光纤的性能、拟安装场站的电源提供情况、接地 网情况等,这些数据都要进人基本资料库。 4.4.3光纤拉曼放大器安装位置有调整的,应在峻工图注明。

    4.5传感光缆、光纤拉曼放大器敷设安装

    4.5.1传感光缆可以采取和通信光缆共用一缆的方式实现。光 纤拉曼放大器通过尾纤或尾缆和通信光缆接头盒T接,从而实 现传感光缆和通信光缆共用。 4.5.4光纤拉曼放大器和传感光纤、传输光纤及FU单元的连接 有严格的对应关系,错乱会导致系统故障,尾纤或尾缆的纤序 应严格按厂家的说明书(单)进行连接,连接完毕后标注并保 存说明书(单)。

    5.1.2管道安全预警系统设备安装完毕,在通电前应进行认真、 仔细检查,以免由于任何疏漏引发安全事故,导致人身、财产 损失。这些检查主要包括电源情况、接地情况、板卡位置、标 示牌(特别要注意收发端口和尾纤的标识)、各种开关位置、纤 序等,各种随机技术资料、合格证要收集齐全,竣工交验时要 随机交接。

    地铁标准规范范本5.2.2指示灯的指示内容、检查方法建议参照表1

    表1管道安全预警系统设备模拟故障试验方法

    续表1检验项目试验方法正常运行状态下,拔撑网络连线,预警单元(FU)屏幕“FST未监控交换连接”同时方框变红。恢复连接,预警单元(FU)屏幕显示“FST模块已连接”同时方框变绿加电后,电源模块PWR指示灯常亮,Fault指示灯灭,即为正常。电源模块Fault指示灯显示黄灯,即电源模块不正常5.3预警单元(FU)系统性能测试及功能检查5.3.1光源模块的输出功率大小是系统性能的重要保证。当输出功率达不到合理范围,应现场对光源模块内部光路进行检查调整理,如不能达到要求时应返回厂家进行调整,确保能保证全线的灵敏度。5.3.2管道安全预警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对设备本身的性能进行检验,主要包括对沿线振动的预警控距离、定位精度、响应时间等,这些指标是设备正常工作的基本保证。管道安全预警系统在对预警事件定位时,测出的定位值具有统计意义,所以在进行性能检验时,应取多次测量的平均值。5.3.3测试方法和要求建议参照表1。5.3.4告警级别的高低各个行业的惯例不一致。这里按石油系统的规定,告警级别越高,严重程度越低考虑。管道沿线的振动形式多种多样,为了检验设备对振动的敏感性,这里使用标准模拟振动源。5.4·预警管理终端(FST)及区域监控中心(DMC)主要功能检查5.4.1FST和DMC的基本功能列在本规范第3.4.3条,系统安装、加电后,应对照该款内容检查预警管理终端和区域监控中心的主要功能。除检查主要功能外,还要注意检查预警管理终

    端和区域监控中心预警信息的一致性。 5.5通信链路测试 通信链路测试主要是保证链路的畅通,确保预警管理终端、 区域监控中心能正确接收预警单元的预警信息。由于管道安全 预警系统从预警单元到预警管理终端、区域监控中心需要传送 的信息很多,除了链路畅通外,还要确保链路带宽。

    房地产标准规范范本6地理信息采集与坐标点设定

    地理信息采集和坐标点标定是管道安全预警系统正式投入 运营前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主要内容是对预警单元监控范围 内的管道沿线主要参考点进行地理信息采集并输入数据库;沿 着监控管道每隔500m左右距离进行一次模拟振动,利用管道安 全预警系统对该系统进行定位,同时通过定位系统和管道工艺 数据对该点地理距离(即管道距离)进行定位,同一点的预警 定位、地理定位以及它们的差值都要录入系统,这就是坐标点 标定的实际意义。其中地理信息采集每隔一定时期要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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