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3570-2018 灯具开关电子控制装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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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设计代号用以表征与控制装置配套的开关的型式和电路连接模式,见表4。
其他按照GB/T15092.1的规定
控制装置最大额定电流为0.5A,则规格代号用阿拉伯数字05表示;最大额定电流为1A,则用1表示;最大额定 电流为10A,则用10表示,依此类推。 5.2.6辅助代号由功能代号和派生代号组成。辅助代号用以补充说明控制装置的某些控制特性、保护 功能、控制对象、派生产品等。
桥梁标准规范范本5.2.6辅助代号由功能代号和派生代号组成。辅助代号用以补充说明控制装置的某些控制特性、保护 功能、控制对象、派生产品等。
a)功能代号表征控制装置控制特性方式, 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表示,见表5。
b)派生代号作为派生覆盖产品之用,表征控制装置保护功能、尺寸、型式、颜色等,可用相应的 阿拉伯数字表示,由设计(制造)单位自行确定。
5.3.1控制装置上应具有以下标志:
a)制造商名称、商标或识别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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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记。 h)认证标记,已获得认证许可时,可按认证标志的规定在控制装置上标示。 i)等效发热电流(适用时)。 i)带有开关控制的LED模块的分体式控制装置,其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试验周期的标记(如果不 是30天),标记方法和规定应符合GB19510.1一2009中7.1p)的规定,如(D6)表示受试控 制装置的试验周期为60天。 k)其他符号标志及相关规定按GB/T15092.1的规定。 2带有LED模块用控制装置的开关,当其为分体式控制装置时,还应标有: a)恒压控制装置:需标有恒压控制装置的额定输出电压; b)恒流控制装置:需标有恒流控制装置的额定输出电流和最大输出电压; c)如适用,“控制装置仅适用于模块类灯具”的声明。 3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与电源种类可用下述方法表示: a)对电阻性负载: 通常以最大电阻性额定电流作为额定电流,将其写在最前面,后面加上电流单位A,电压
通常以最大电阻性额定电流作为额定电流,将其写在最前面,后面加上电流单位A, 值排在A的右边,再标上电压单位V,再右边是电源种类符号。 最大电阻性额定电流、电压和电源种类可相应表示如下:
b)对电阻性负载和钨丝灯负载:
6A250V 或6/250~
钨丝灯负载的峰值浪涌电流放在方括号内,紧随于电阻性额定电流之后,电源种类符号置 于电流、电压额定值之后。 电阻性额定电流、钨丝灯峰值浪涌电流、电压和电源种类符号可相应表示如下:
对特定负载的数据资料,可用列出图号或型号的方式表示,例如: “LED灯负载,图号,零件编号,制造”,或“5X80W荧光灯负载” 5.3.4额定电流也可采用等效发热电流(适用时)方法表示。等效发热电流表示方法按GB/T15092.1 的规定。
5.3.7控制装置的标志应标在其主体上,允许标在不可拆卸的零件上,但不可标在螺钉、垫圈或其他 在接线和安装时可能拆卸的零件上。 注:对于小尺寸的控制装置,标志可标在不同的表面上。 5.3.8对于带有保护装置的控制装置(如含有锂电池保护功能的控制装置),应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 过放保护电压的最低值、过充保护电压的最高值、过电流保护的最大限制电流值等。 5.3.9对于分体式控制装置,应对控制端子予以标明,除应符合本标准5.3.1d)外,还应符合GB19510.12 2005中7.1的规定。 5.3.10控制装置的标志应清晰耐久,并需经受下列擦拭试验:
用一块浸透蒸馅水的脱脂棉在约15s内擦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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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用一块浸透汽油的脱脂棉在约15s内擦拭15个来回,其中汽油成分按GB/T2099.1一2008的 规定。 试验期间,应用约2N/cm的压力将脱脂棉压在标志上。 试验后,标志仍应易于辨认。 5.3.11集成在开关组成(或开关组件)中的控制装置,其所包含的继电器线圈绝缘等级及开关组成正 常安装后所达到的IP等级,应由制造商在其产品使用说明书上加以规定说明。 5.3.12具有可调节功能(如调光)的控制装置,应对所调特征量调高或调低的方向加以标记,并应满 足GB/T3883.1—2014中8.11的规定。 5.3.13与软线开关拼合在一起的控制装置,不需要“断开”标志。 通过观察来检验。
6.1.1控制装置应能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a)海拨为2000m及以下; b)额定环境温度范围内; c)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90%(25℃)。 6.1.2控制装置检验规则参见附录A。 6.1.3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在下列正常工作条件下进行: a)环境温度为15℃~25℃; b)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75%。 6.1.4控制装置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6.1.5除普通灯具外,组合在开关中的控制装置,其组合结构型式不应采用软线开关方式,除非开关 的IP等级能与灯具的防护等级相同,并满足GB7000.1一2015中4.8的规定。 6.1.6控制装置正常使用时应安全可靠,即使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发生疏忽,也不至对人和周围环境造 成危险。 6.1.7控制装置的PCB板和操动件表面应无裂痕、气泡、缺料、肿胀和溢边等缺陷,同一塑料件应色 泽均匀,无明显影丝或色斑。 6.1.8控制装置的金属壳体不应有毛刺、锈斑等缺陷。 6.1.9集成在开关组成中的控制装置,其开关组成中的继电器线圈或控制装置,应按其控制装置的耐 久性试验周期的标记进行考核;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可能连续工作,则应按连续工作进行考核,
2.1控制装置在正常使用时,应具有足够的防止触电的保护功能,按制造商规定的方法安装与 用时应保证人体不会触及带电零件。 按制造商文件规定的任何方位安装,并拆下易拆卸零件后,对控制装置易触及部分进行检验 注:除非另有规定,与不超过24V的特低安全电压(SELV)电源连接的零件不作为带电零件。
6.2.1控制装置在正常使用时,应具有足够的防正触电的保护功能,按制造商规定的方法安装与正常 使用时应保证人体不会触及带电零件。 按制造商文件规定的任何方位安装,并拆下易拆卸零件后,对控制装置易触及部分进行检验。 注:除非另有规定,与不超过24V的特低安全电压(SELV)电源连接的零件不作为带电零件。 6.2.2按制造商文件规定的方法安装后,控制装置易触及部分应满足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要求。 对等效安全特低电压的控制装置,应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使其易触及部件和带电部件绝缘。 按GB/T15092.1—2010中第9章和GB19510.14—2009中8.1的规定进行检验。 6.2.3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零件的保护装置,不宜采用漆、普通纸、棉织物、氧化膜或受热会软化的密 封胶等材料。
对等效安全特低电压的控制装置,应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使其易触及部件和带电部件绝缘。 按GB/T15092.1一2010中第9章和GB19510.14—2009中8.1的规定进行检验。 6.2.3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零件的保护装置,不宜采用漆、普通纸、棉织物、氧化膜或受热会软化的密 封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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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漆、瓷漆、普通纸、棉织物、金属零件上的氧化膜、玻璃粉或密封胶(自硬性树脂除外)均不认 为会形成防止触及带电零件所需的保护。 6.2.4控制装置中如带有电容器,则电容器不能与任何可触及的金属零件连接,如果电容器外壳由金 属制成,则外壳与可触及金属之间应用附加绝缘隔开。 6.2.5控制装置的易触及金属零件(如传感器表面)可通过保护阻抗接至带电部分。保护阻抗及要求 按GB/T15092.1一2010中第9章的规定。 6.2.6与软线开关拼合的控制装置,应符合GB/T15092.2一2014中第9章的规定。 6.2.7带有USB的控制装置,USB输出端与带电部分应满足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的要求。
3.1.1控制装置应用螺纹型端子、锡焊端 等效的构件来实现连接,接线和拆线时可以使月
如果与不可拆线的软线开关拼合控制装置,且灯具的额定电流不大于3A,则控制装置应采月 类似方式进行连接。 通过观察来检验。 注:不可拆线的软线开关参见GB/T15092.2—2014中3.5.102。 3.1.2接线端子应固定,在按规定方式拆装导线时应不能松动。 通过将一根最大截面积符合表6规定的导线夹紧和松开(或插入和脱开)各10次进行检验
如果与不可拆线的软线开关拼合控制装置,且灯具的额定电流不大于3A,则控制装置 等类似方式进行连接。 通过观察来检验。
3.1.2接线端子应固定,在按规定方式拆装导线时应不能松动。 通过将一根最大截面积符合表6规定的导线夹紧和松开(或插入和脱开)各10次进行检验, (型端子施加的力矩按表7的规定
表6电流与导线截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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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紧后不凸出孔外的无头螺钉以及其他不能用刀头宽度比螺钉直径大的螺钉旋具拧紧的螺钉。 b适用于用螺钉旋具拧紧的其他螺钉。 “适用于不是用螺钉旋具紧的螺钉或螺母。
6.3.1.3螺纹型端子应能连接符合表6规定的导线,导线不应从接线端子内滑脱。 将接线端子接上符合表6规定的最大截面积的导线,用表7规定的力矩拧紧夹紧装置,然后再将接 线端子接上符合表6规定的最小截面积的导线,重复上述试验,导线不应从接线端子内滑脱。 6.3.1.4连接软电缆或软线用的螺纹型端子应保证当部分芯线脱出时,不会触及不同极性的带电零件 或可触及的金属零件,也不应使那些只有通过触头的动作才会呈电气连接的端子之间形成短路。 试验方法如下: 将符合表6规定的最小截面积的软线在端部剥去8mm长的绝缘,留一股导线在外面,其余全部插 入并夹紧在接线端子中,在不使绝缘撕裂的情况下,把留在外面的那股导线扳向所有可能的方向,开关 中若有接地端子,则留出的那股导线也需扳向所有可能的方向。 6.3.1.5如果端子会因导线的过度插入而减小爬电距离和(或)电气间隙,则应设置挡块,阻止导线 过度插入。 6.3.1.6端子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T15092.1的规定。
6.3.2螺纹型接线端子
6.3.2.1螺纹型接线端子的形式与尺寸
a)螺钉接线端子的型式如本标准图1a)所示,尺寸应符合本标准表8的规定; b)螺栓接线端子的型式如本标准图1b)所示,尺寸应符合本标准表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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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螺钉端子和螺栓端子示例
JB/T13570—2018表8螺钉与螺栓接线端子参数表可连接导线截面积螺钉头与安放导线螺纹最小螺钉上螺螺孔中螺杆部之间约束导线的的空间尺螺钉头的纹长度最纹长度最公称直径零件之间最硬线软线公称直径寸D的最高度小值小值的最小差大间隙G小值值mm?mm0.5~1.00.5~1.02.54.01.51.72.51.01.50.75~1.50.75~1.53.04.01.52.03.01.01.81.0~2.51.0~2.53.54.01.52.53.51.51.81.5~4.01.0~2.54.05.52.53.04.01.52.02.5~6.01.5~4.04.06.02.53.54.01.52.44.0~102.5~6.05.07.53.04.55.02.03.5c)螺钉与螺栓接线端子中用的垫圈或压板尺寸应符合本标准表9的规定;表9螺钉与螺栓接线端子中用的垫圈或压板尺寸单位为毫米螺纹公称直径螺纹直径与垫圈内径之间的最大差值螺纹直径与垫圈外径之间的最小差值2.50.43.53.00.4 4.03.50.4 4.5 4.00.4 5.05.00.55.5d)柱式接线端子的型式如GB/T15092.1一2010中图1所示,尺寸应符合本标准表10的规定。表10柱式接线端子的尺寸导线截面积导线端部与夹紧螺螺纹最小公称直径接线孔尺寸D柱中螺纹长度最小值硬线软线钉间最小距离gmm?mm0.5~1.00.5~1.02.52.5~3.01.82.50.75~1.50.75~1.53.03.0~3.62.02.5 1.0~2.51.0~2.53.53.5~4.12.52.52.5~6.01.5~4.04.04.0~4.63.02.54.0~102.5~6.04.04.5~5.03.02.56.3.2.2螺纹型接线端子应能可靠地将导线夹紧在金属表面上,通过下述试验进行检验:端子分别接以符合表6规定的最小和最大截面积的导线,用表7相应栏内所示值的2/3力矩拧紧,如果螺钉是开槽六角头螺钉,则施加表7第Ⅲ栏内所示值的2/3力矩拧紧。每根导线经受表11规定的轴向拉力,拉力不应猛然施加,历时1min,导线在端子内应无明显移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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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导线承受的轴向拉力
6.3.2.3除柱式接线端子外,其他型式的螺纹型接线端子应加入弹簧垫圈,防止松动。 6.3.2.4柱式接线端子中压紧导线的螺钉端部应做成球面或斜台平面,不得有损伤导线的凸缘或尖角, 经导线损伤试验后,导线夹紧部位不得断裂或出现明显的裂纹。 导线损伤试验用本标准图2所示机构(本标准图2中H值按本标准表的12规定),用本标准表7 规定的力矩将软导线夹紧,具体依照GB/T2099.1一2008中表9的规定,使每根导线以(10土2)r/min 的速率做圆周运动15min,在旋转过程中导线不应承受扭矩,经试验后导线不得出现明显裂纹。
图2导线损伤试验示意
表12导线截面与写H值
焊端子应符合GB/T15092.12010中11.2.7的
6.3.4其他类型端子
他类型端子应符合GB/T15092.1一2010中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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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a)木材、棉布等类似纤维或吸水材料,未经过浸渍处理,不能用作绝缘材料。 b)除螺纹部件外,载流部件若用黄铜铸造件或棒料制成,其含铜量(质量分数)至少为50%;如 果是滚轧板制成,其含铜量(质量分数)至少为58%。 通过检查相关合格证或相关试验来判定。
6.4.1材料应符合以下要
a)木材、棉布等类似纤维或吸水材料,未经过浸渍处理,不能用作绝缘材料。 b)除螺纹部件外,载流部件若用黄铜铸造件或棒料制成,其含铜量(质量分数)至少为50%;如 果是滚轧板制成,其含铜量(质量分数)至少为58%。 通过检查相关合格证或相关试验来判定。 6.4.2绝缘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a)当采用双重绝缘结构时,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应能分别测试;如果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不能分 别测试,则该绝缘认为是加强绝缘。 b)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结构的控制装置,经耐久性试验后其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爬电距离和电 气间隙应不会减小到GB/T15092.1一2010中第20章的规定值以下。在正常使用时,控制装置 上的任何导线、螺钉、螺母、垫圈等类似零件,如果可能发生松动或从原来的位置上脱落,爬 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也不应小于GB/T15092.1一2010中第20章规定值的一半。 注1:在维修中不会拆开的由螺钉、螺母固定且具有锁紧性能垫圈的零件,可认为是不会松动或脱出的,弹簧或弹 性零件凡符合6.15和6.16的规定时,也可认为是不会松动或脱出。 注2:固定在接线端子中的软导线认为是易松动的或易脱出的,除非在3cm范围内另有附加固定措施,而硬的导线 在接线端子螺钉松动时,仍能留在原来位置上,则可不附加固定措施。 6.4.3控制装置上的罩壳或盖板应固定牢固,且不能转动,安装在控制装置上供操作使用的手柄必须 使用工具才能拆下。 分体式控制装置按制造商规定方式安装后,应不能转动或移动,不借助工具应不能从灯具上拆下。 采用非螺纹联接方式安装在灯具开关中的控制装置,如果从灯具上拆下之前需使用工具,可认为符 合本要求。 6.4.4使用时与人体接触的控制装置(如穿戴式LED灯具开关),其可触及部分、手柄等应采用绝缘 材料。 6.4.5可按制造商规定方式拆卸的控制装置操动件,按规定方式拆卸时应不会受损。 6.4.6能指示操作位置或调节位置的手柄、操动件及类似零件应不可能装配在错误的位置上。 6.4.7室外使用的与可移式灯具配套的分体式控制装置,按照制造商规定方式装入灯具后,其IP代码 (防护等级)应符合GB7000.207一2008中6.6的规定。 6.4.8除非满足特殊规定,与开关拼合在一起的整体式控制装置(如带开关的电子调光控制装置),不 应只依靠半导体开关器件“闭合”和“断开”灯具供电电路,此电路中仍应串联机械动作的触头,并满 足以下要求: a)与半导体开关器件串联的触头应满足完全断开或微断开的要求; b)与半导体开关器件并联的触头,未规定其断开类型的要求。 6.4.9控制装置及带有电池保护功能的控制装置,应能保证以下功能: a)直流电池电路应与其他任何电源分开,并在电路中配置如熔丝式的保护装置,电路其他要求按 GB8897.4—2008中附录B的规定; b)控制装置应具有过放保护、过充保护、过电流保护和短路保护的功能: c)用于LED灯负载的控制装置,恒压控制装置应能承受GB19510.14一2009中16.1规定的异常状 态考核,恒流控制装置应能承受GB19510.14一2009中16.2规定的异常状态考核; d)控制装置应能满足本标准6.8的要求。 6.4.10与开关拼合在一起的整体式控制装置,应具有一定的耐振动性能,在振动试验时及试验后,控 制装置不应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控制装置山现断刻或引起不安全的变形
6.4.2绝缘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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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紧固件松开或脱落,或其他零件脱落; c)附装的元器件松动或脱落; d)触头连续出现不规则的跳动; e)控制装置(开关组成)在可靠连接电源的情况下出现释放、断电的情况。 振动试验用3只试样分别按垂直、水平和侧向3个状态固定在振动台上,振动台的双向振幅为 0.35mm,扫频范围为10Hz~55Hz~10Hz,扫频速率约为1oct/min,开关组成处于正常连接电源的 启动吸合状态(触头处于闭合位置),振动持续时间为30min。为了观察在试验中开关组成触头跳动情 况,可采用图3所示的电路。用示波器观察,示波器上不得连续出现不规则的脉冲波,整个试验中不规 则的脉冲波累计数不得超过10次。
说明: Q一被试控制装置【触头(如有)处于闭合状态] E一负载指示灯(可以为额定负载功率,也可以小于额定负载功率): U一一试验电源(额定电压,交流或直流电源)。
图3振动试验原理电路图
图3振动试验原理电路图
6.4.11控制装置中电路(包括SELV电路等)应满足GB7000.1一2015中4.31的要求。 6.4.12控制装置中内部接线应满足GB7000.1一2015中5.3的要求。 6.4.13标有IP代码(防护等级)的分体式控制装置,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方式装入相应器具时,应能 满足GB/T42082017中IP试验的要求。 6.4.14带有电池电路保护装置的控制装置,在保护电子电路中使用的软件,应为B级或C级软件, 并参照附录B评估其是否合格。 6.4.15与软线开关拼合在一起的整体式控制装置,离灯具一侧的距离应在300mm范围内,并应符合 GB7000.204—2008中6.4的规定。 软线开关的结构应符合GB/T15092.2一2014中第12章的规定。 6.4.16最大额定电流不超过2A的附装式控制装置,其内部SELV电路导线截面积可以小于0.75mm 或1.0mm,但不得小于0.5mm,并应符合 GB7000.1一2015中5.2.2的规定。
6.5.1与开关拼合在一起的整体式控制装置,其中与半导体器件串联的开关动触头,应只能停留在“按 通”或“断开”位置。放开操动件时,操动件应立即自动占有或留在与动触头相对应的位置。 通过观察和试验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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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摸开关系统(开关组成)应具有启动带电锁定功能。 安制造商规定的条件,将触摸开关系统连接制造商规定的软线,接入开关系统的额定电源电压及 流负载并按下触摸开关后,开关系统所接通电源应保持接通状态。 控制装置中开关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T15092.1一2010中第13章的规定。
6.6防固体异物、防水和防潮
标有IP代码(防护等级)的控制装置, 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方式装入相应灯具或灯具手柄中进行
6.7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表13绝缘电阻与介电强度
注:一个极中的触头若有多个断开点,这里的断开点之间是指首尾两点之间。
6.7.2控制装置应具有足够的电气强度。在按照本标准6.7.1测量绝缘电阻后,绝缘应承受频率为50H 的实际正弦波形电压,最初施加的试验电压不应超过规定值的1/2,然后再将电压迅速均匀地上升到本 标准表13的规定值,并保持该值1min。其他要求按GB/T15092.1的规定。 在出厂常规试验时,允许采用等效方法进行检验,如提高试验电压和缩短电压施加时间等,
6.8LED灯负载用控制装置的性能要求
6.8.1输出电压和电流
6.8.1.1启动和连接要求
在启动和连接到额定负载LED灯具后, 输出电压应在2s内达到额定值的110%。最大电流或最 应不超过制造商的给定值。此性能在最小额定功率下检测
6.8.1.2 工作期间的电压和电流
对于非恒压控制装置,在额定电源电压下,输出电压与LED灯具额定电压的偏差应不超过土10%; 对于恒压控制装置,当电源电压为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之间的任一值时,输出电压与LED灯具 额定电压的偏差应不超过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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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恒流控制装置,在额定电源电压下,输出电流与LED灯具额定电流的偏差应不超过土10%; 对于恒流控制装置,当电源电压为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之间的任一值时,输出电流与LED灯具 额定电流的偏差应不超过+10%
在额定电压下,控制装置与LED灯具一起工作时,电路总功率应不超过制造商给定值的110
6.8.3电路功率因数
当控制装置与额定功率的LED灯具一起工作并且整个组合在额定电压和频率下工作时,测量的电 路功率因数与其标称值的差异应不超过土0.05
当控制装置与额定功率的LED灯具在额定电压下工作时,电源电流与控制装置上所标志的电流或 制造商产品样本所宜称的电流的差异应不超过土10%
6.8.5 空载输出电压
当控制装置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其空载输出电压与控制装置的空载输出电压额定值相 差应不超过±10%。
控制装置根据各自特性,应满足6.9.2~6.9.6的要求。
具有调光功能的控制装置,其调光范围及调光变化率应满足相关产品的设计要求。 试验方法:按正常使用方式接线,电源侧施加额定电压,负载侧接以最大额定电流的规定灯具负载。 用示波器观察其调光范围内的输出电流波形,其最小调光点到最大调光点的调光范围应符合相关设计要 求:无级调光控制装置的调光输出电流波形的导通角或占空比应均匀目连续可调。
具有调光功能的控制装置,其调光稳定性应满足相关产品的设计要求。 试验方法:按正常使用方式接线,电源侧施加额定电压,负载侧接以最大额定电流的规定灯具负载。 用示波器观察其调光范围内的输出电流波形,分别在最大调光点和最小调光点上加载1h,通过示波器 观察其导通角或占空比变化是否稳定,导通角或占空比漂移量应不超过土5%,也可采用产品技术条件 规定的其他方法。
6.9.4定时控制特性
具有定时功能的控制装置应具有在所有正常电压条件下定时控制的功能。 将控制装置接入额定负载(额定电压及最大额定电流)电路,并设置在60min或最长时间设定值 (两者取较小值),在额定电压的85%和106%下各启动控制装置3次进行检查,每次试验均在控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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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断试验电流。在任何情况下,控制装置均应能安全可靠地工作。
6.9.5 遥控控制特性
及制造商规定的有效遥控距离条件下进行遥控控 制的功能。 将控制装置接入额定负载(额定电压及最大额定电流)电路,在额定电压的85%和106%下,分别 借助配套遥控器接通和分断开关组成/控制装置电源3次进行检查,每次试验应在控制装置最大额定电 流时进行。在任何情况下,遥控器及控制装置均应能安全可靠地工作,
6.9.6声控、光控及接近特性
具有声控、光控及接近功能的控制装置应具有在所有正常电压及制造商规定的有效控制距离条件下 进行声控、光控及接近控制的功能。 将控制装置接入额定负载(额定电压及最大额定电流)电路,在额定电压的85%和106%下,分别 借助相关声源、光源或感应物控制接通和分断开关组成/控制装置电源3次进行检查,每次试验应在控 制装置最大额定电流时进行。在任何情况下,控制装置均应能安全可靠地工作。
与触摸开关拼合在一起的控制装置,触摸开关的动作力测量应符合JB/T12618一2016中( 定。触摸开关的释放力测量应符合JB/T12618一2016中6.8.2的规定。
有保护功能的控制装置,应满足6.11.2~6.11.8
当电池快要用完,电压达到一个要求最低值时,保护装置应切断电路中电流并自动关机,使电池不 再放电,达到一种过放保护的目的。 试验方法:将具有保护功能的控制装置安装在相应规格的灯具上,事前灯具电池为满电状态,同时 将灯具电池接入电池充放电试验机中,以制造商规定的电流,对电池放电至一个规定最低电压值时,控 制装置应切断电路中电流并自动关机。
在给灯具电池充电,电压达到电池规定的最高值时,保护装置应切断电路中电流并显示电已充满, 达到一种过充保护的目的。 试验方法:将具有保护功能的控制装置安装在相应规格的灯具上,事前灯具电池为放电状态,同时 将灯具电池接入电池充放电试验机中,以制造商规定的电流,对电池充电至一个规定最高电压值时,控 制装置应切断电路中电流并显示电已充满。
6.11.4过电流保护
控制装置会有一个最大限制电流,当电路中电流超过这个最大限制值时,控制装置应自动切断或限 制电路中电流,达到一种过电流保护的目的。 试验方法:将具有保护功能的控制装置安装在相应规格的灯具负载电路中,施加规定的额定电压,
保护装置应自动切断或限制电路中电流。
当控制装置电源两极意外短路时,控制装置应在几毫秒内自动切断电路电流,使电源不再输出电压, 避免电源短路爆炸,达到一种短路保护的目的。 试验方法:将具有保护功能的控制装置安装在相应规格的灯具上,并放入防爆箱中,施加规定的 额定电压,同时将控制装置电源两极短路,保护装置应在几毫秒内自动切断电路电流,使电源不再输 出电压。
当控制装置使用环境的温度超过或低于限定温度值时,控制装置应自动切断或限制电路中电流,走 到一种保护作用。 试验方法:将具有保护功能的控制装置安装在相应规格的灯具上,并放入高低温防爆箱中,施加 定的额定电压,首先将高低温防爆箱均匀升温至超过上限限定温度值,控制装置应自动切断或限制电路 中电流;然后将高低温防爆箱恢复至常温状态,如果温度保护装置采用不可自复位器件(如熔断器等), 则选用新的试样,重新安装在相应灯具上,并放入高低温防爆箱中,将高低温防爆箱均匀降温至低于 限限定温度值,控制装置应自动切断或限制电路中电流。试验期间,保护装置应能可靠动作,灯具及内 部电池不应发生爆炸或电芯损坏。
房屋建筑标准规范范本6.11.7保护特性的复位
当保护器件动作时,控制装置输出电流经适当延迟后能迅速减小近似为零,且该保护模式应能 定,只有在保护排除后,保护模式才能复位,
6.11.8电池电量的监控
当控制装置具有电池电量的监控指示, 显示对应的正常状态。 试验方法:将具有电池电量监控指示的控制 格的灯具上,事前灯具电池分别为漏 电状态和最低电压状态,此时控制装置电池电 态应与电池电量的状态相一致。
装置应经受6.12.2和6.12.3环境试验。
火力发电厂标准规范范本6.12.2 高、低温循环试验
控制装置在没有包装及不工作状态情况下进行试验,高温试验温度为125℃,低温试验温度为 盾环次数为5个,按照GB/T3797一2016中A.1的规定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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