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214.7-202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 滚筒式干衣机的特殊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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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注101:如果声源发出的噪声中存在纯音成分,在专用混响室中测得的声压级标准偏差的估计值可能会增大。该 情况下,根据GB/T6881.3的规定,可能有必要增加额外的传声器的位置或声源的位置
增加: 注101:如果声源发出的噪声中存在纯音成分,在刚性壁面测试室中或专用混响室中测得的声压级标准偏差的估 计值可能会增大。该情况下,根据GB/T6881.2或GB/T6881.3的规定,可能有必要增加额外的传声器的 位置或声源的位置。
电力弱电图纸、图集6被测器具的运行与定位
4214.1一2017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6.1器具的装配与预处理
增加: 如果有过滤器,在噪声测量之前,应按照制造商的说明进行清洁。 根据制造商的说明,如果滚筒式干衣机需要连接一个排气装置,则连接到图101所示的标准排气装 置。标准排气装置由消声器和管道连接而成。管道应坚硬且内壁光滑,内径应与制造商规定的出风口 连接装置的最大内径一致。如果制造商没有规定,应选用内径最合适的标准管道。消声器的描人损失 应符合图101表中的要求。消声器的横截面应具有与管道相同的内径,消声器的长度应满足图101的 要求,其内部不应存在可能产生额外压降的凸出部分。管道和消声器还应符合图101所有要求,同时应 注意二者不会辐射噪声。管道和消声器可以水平、垂直或者倾斜安装。集成在器具上的软管应代替最 前面的直管和标准排气装置的弯曲部分。此软管直接与消声器连接。 不应使用制造商提供的排气软管。 有可选出气口的器具,应将器具连接到能产生最大声功率级的出气口来进行试验。 注意排出气体的噪声不应对器具的噪声产生明显的影响。 6.1.3 代替: 噪声测量之前,滚筒式干衣机应运行至少2个完整周期。在额定容量下的任何负载均可用于此 运行。 6.1.4
6.2电、水或燃气的供应
.2电、水或燃气的供应
增加: 根据燃气式滚筒干衣机的种类(见器具的铭牌),燃气式滚筒干衣机应在其中一个参考气源的参考 压力下运行
应注意标准试验程序的整个持续过程满足环境条
则试期间器具的加载与运
代替: 滚简式干衣机按照6.101中规定的标准试验程序运行,使用6.102中规定的负载。 6.4.3不适用
6.5器具的定位和安装
修改: D=25cm±1cm 增加: 如果出气口位于器具的后侧,应用另外一个与标准排气系统同类型的90°弯管将器具连接到标准 排气系统。 注101:如果标准排气装置的出气口的终端连接到空气排出系统或是在试验室外,那么其对噪声和压降的影响可 被忽略,以使温度和湿度的变化降到最小。 6.5.5 增加: 对于设计为前面加载,并且制造商规定嵌装到柜台下方或放置于橱柜之间的工作台面下方的器具 (柜下式器具),应按照制造商的安装说明规定,嵌装到GB/T4214.1一2017附录B中规定的一个合适 的测试柜中。 加
D=25cm±1 cm 增加: 如果出气口位于器具的后侧,应用另外一个与标准排气系统同类型的90°弯管将器具连 排气系统。 注101:如果标准排气装置的出气口的终端连接到空气排出系统或是在试验室外,那么其对噪声和压降 被忽略,以使温度和湿度的变化降到最小。
6.101噪声测试的标准试验程序
自动滚筒式十衣机的噪声测试标准试验程序是指按照制造商说明中的程序运行结束后,实现试验 负载的最终含水率达到μ=0%士3%的“干燥棉织物”程序。 非自动滚筒式干衣机,干衣机的运行时间应确保达到上述最终含水率的要求。 注1:干衣机运行所需的时间是通过监控干燥过程来确定的。可通过将滚简式干衣机放置在台秤上或预先测试 得到。 注2:在程序结束后可能发生的操作有监控操作和防皱操作。
试验负载的最终含水率计算见公式(1):
M—最终含水率,%; W—标准试验程序结束后,标准试验负载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6.102噪声测试的标准试验负载
)×100% W. $00000.0000
滚筒式十衣机噪声测试的标准试验负载由调整过的棉织物试验负载组成,其质量接近但在任何情 况下不超过额定容量。 在每次噪声测试开始前,调整过的标准试验负载应加湿到初始含水率为(60士2)%。 试验负载的初始含水率计算见公式(2)
)×100% u= W。
M;一初始含水率,%; W;一加湿后的标准试验负载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W。按照6.102.2的规定调整后的标准试验负载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注:通常,初始含水率是通过洗衣机的1个漂洗周期,然后仅通过大约1100r/min转速的脱水获得。 为了尽量减少棉织物试验负载的织物特性随寿命增加而变化所产生的影响,标准试验负载由寿命 分布均匀的负载组成,其平均寿命在30次到50次标准试验程序之间。系列试验中不允许调整负载的 数量或平均寿命。 标准试验负载的平均寿命计算见公式(3)
XEn;Xai Zn;
ai 单件棉织物试验负载的寿命,以6.102.3中规定的预处理后的试验运行次数表示: n:一一相同寿命棉织物试验负载的数量; A——标准试验负载的平均寿命,以试验运行次数来表示。 棉织物试验负载用于至少10次标准试验程序运行后,应按6.102.4的规定进行正常化。 用超过运行80次标准试验程序的试验负载。
6.102.2棉织物试验负载的调整
2.2棉织物试验负载的
6.102.2.1概速
6.102.2.1概速
调整是在下一个系列试验之前,使棉织物试验负载在正常化和十燥后达到特定剩余含水率的过程。 调整可以在环境受控的房间/间室内进行或用“十分干燥法”进行。 注:棉织物试验负载不需在标准试验程序的连续运行之间进行调整。但是,试验负载需在滚简式干衣机中烘干,直 到其重量在噪声测试标准试验负载初始重量的土2%以内。
6.102.2.2在环境房间/间室调整
在本方法中,棉织物试验负载被放置在GB/T4214.1一2017的6.3中规定的环境温度和湿度
间/间室内。可用以下两种方法: 棉织物试验负载应分别单独悬挂,确保各负载间空气自由流通。悬挂时间至少为15 一棉织物试验负载放置直至:间隔至少2h的连续两次测量,其质量变化低于0.5%
间/间室内。可用以下两种方法: 一棉织物试验负载应分别单独悬挂,确保各负载间空气自由流通。悬挂时间至少为15h。 一棉织物试验负载放置直至:间隔至少2h的连续两次测量,其质量变化低于0.5%。 6.102.2.3使用“十分干燥法”调整 在本方法中,棉织物试验负载在一个已知性能的滚筒式干衣机中干燥,直至剩余含水率降低到“十 分干燥”的水平。每件负载调整后的质量是通过“十分干燥”的质量乘以由干衣机性能特点决定的系数 来确定。 IEC60456:2010的附录G规定了所用滚筒式干衣机的要求、系列试验前使棉织物试验负载达到 “十分干燥”状态的方法和调整后质量的计算方法。
在本方法中,棉织物试验负载在一个已知性能的滚筒式干衣机中干燥,直至剩余含水率降低到“ 燥”的水平。每件负载调整后的质量是通过“十分干燥”的质量乘以由干衣机性能特点决定的系 定。 IEC60456:2010的附录G规定了所用滚简式干衣机的要求、系列试验前使棉织物试验负载达 分燥”状态的方法和调整后质量的计算方法,
6.102.3使用前对新的棉织物试验负载的预处理
6.102.4棉织物试验负载正常化
棉织物试验负载的正常化是指使用IEC60456:2010附录B中的A*标准洗涤剂和60℃ 序进行洗涤。洗涤剂添加量为15g/kg棉织物试验负载。
7.1反射面上方的近似自由场中的传声器的布置、测量表面以及标准声源(RSS)的位置 7.1.1不适用。 7.1.5和7.1.6不适用
增加: 滚筒式干衣机的噪声值是在6.101定义的整个标准试验程序期间的A计权时间平均声压级 7.4.4不适用。
GB/T4214.1一2017中的该章均适用
GB/T4214.1一2017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9.6被测器具的装配和预处理
9.7电源、水源等 9.7.2 不适用。
GB/T4214.1一2017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煤炭标准,均适用
10.3器具的测试条件
图101标准排气装置
图101标准排气装量
T4214.1一2017的附录除下述内容外混凝土标准规范范本,均适用。
GB/T4214.12017的本附录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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