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096-2015 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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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批风力发电机组或风力发电机组群组成的电站
由一批风力发电机组或风力发电机组群组成的电站。
2.0.2陆上风力发电场
onshore wind farm
纸箱标准在平原、丘陵、山区及滨海狭窄陆地地带、位于平均天潮高潮 线以上的风力发电场。
2.0.3海上风力发电场
offshorewindfarm
在沿海多年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下海域的风力发电场,包括在 相应开发海域内无居民的海岛上开发建设的风力发电场
2.0.4风能资源测量
wind resource measuremeni
包括测风方案的确定、测风塔的配置、测风设备的安装、测风 数据的收集。
2.0.5分布式风力发电场
位于负荷中心附近,不以大规模远距离输送电力为目的,所产 生的电力就近接入当地电网进行消纳的风电项目
2.0.6风力发电机组
将风的动能转化成电能的设备。
wind turbine
identification system
风力发电场主要生产和辅助设施的建设用地,包括风力发电 组及机组变电站、集电线路、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和交通工程 建设用地。
collecting power line
2.0.10风力发电机组变电单
风力发电机组配置的变压器及其高、低压配电设备,用于升高 风力发电机组电压,置于风力发电机组附近或机舱、塔筒内,简称 机组变电单元,
2.0.11箱式变电站
由高压开关设备、电力变压器、低压开关设备、辅助设备和联 等元件组成的成套设备,这些元件在工厂内被预先组装在一 壳内。
2.0.12组合式变压器
将变压器器身或变压器器身与高压开关设备、高压熔断器、分 接开关及相应辅助设备组合于油箱内,并与封闭的高、低压室组成 的组合体。
建造于陆地上用于海上风力发电场集中控制与运行的场所 设施。
海底电缆敷(埋)设的路径通道
风力发电场海底电缆穿越海提或护岸登陆时,为导向、保 施工需要而设置的专门构筑物。
风力发电场每年在电网并网点处送出的电量。
发电场每年在电网并网点处送出
3风能资源及发电量计算
1风力发电场附近气象观测站气象资料,并应选择风力发电 场所在地附近有长期观测记录的气象观测站作为参考气象观 测站; 2风力发电场及附近测风塔各高度不少于一年的风速、风向 及气压、气温资料; 3风力发电场范围内机位、变电站、集电线路、道路等工程地 质、水文气象资料; 4,风力发电场场区1:2000(山区)或1:5000(平原)的地形 图,地形图的范围应包括场区外延1km~2km的区域; 5风力发电机组资料,包括风机风能利用系数、推力系数、设 计风力发电场空气密度下的功率曲线、几何尺寸、技术参数、各种 工况下的基础受力情况,以及设备标定和运输、维护资料。 风能盗源其木状
3.2.1当风力发电场附近缺乏测风资料或测风资料不满足本规 范第3.1.1条要求时,应设置测风塔获取测风资料。风力发电场 测风塔的选址和测风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形较为平坦的风力发电场可选择场址中央处安装测量 设备,一座测风塔控制半径不宜超过5km,地形较为复杂的风力 发电场(含丘陵地区)应区分不同区域和地段,选择各地段有代表
3.2.1当风力发电场附近缺乏测风资料或测风资料不满足本规
性的场址安装测量设备,一座测风塔控制半径不宜超过2km; 2风力发电场测站应避开高大障碍物,测风塔的测风高度不 应低于预装风力发电机组的轮毂高度; 3测风塔应在10m高度和预装风力发电机组的轮毂高度处 各安装一套风速计和风向仪,每隔20m高度处可安装一套风 速计; 4在植被覆盖较密的山区和林区,应根据植被的高度相应提 高测风塔的测风仪器高度
3.2.2测风塔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2测风塔的数量应符合下列
1地形较为平坦,风力发电场区域的海拨高差在50m以内, 50MW及以下风力发电场可在平均海拨的位置安装1座~2座测 风塔; 2地形较为复杂或2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场,风力发电场 区域的海拨高差在50m~200m,可在海拨适中、地势相对开阔的 丘陵岗上安装2座3座测风塔; 3位于山区海拨高差在200m以上的装机容量为50MW~ 200MW的风力发电场,宜在风场区域预装风力发电机组的海拨 最高处、最低处和平均海拔的山脊位置安装3座测风塔,当遇山脊 走势多变时,还应增加测风塔数量; 4当拟建风力发电场下垫面条件变化很大,只能采用实测数 据进行风资源评估时,可根据风力发电场范围内地形起伏变化设 名全一全上的期层色洲
准《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方法》GB/T18709和《风电场风能资 评估方法》GB/T18710的有关规定。对长期测站年平均风速 平均风速变化不合理或突变情况应进行详细分析
3.2.4测风塔缺测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风塔某一时段所有设备缺测,宜采用相关性较好的令 测风塔同期的、相同或邻近高度的测风数据,通过两者之间的利
关系进行插补。同期测风数据的相关系数不宜小于0.8,所有设 备缺测数据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方法》 GB/T18709的有关规定; 2测风塔只有某些设备缺测,宜采用相邻高度同时段的完整 风速数据,计算相邻两高度同时段风切变指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18710中风切变幂律公式进行 插补。 3.2.5+ 长期测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连续30年以上规范的测风记录; 2 应距离风力发电场较近; 3 应与风力发电场同期测风结果相关性较好; 4 应与风力发电场地形条件相似。 3.2.6当有多个长期测站时,宜选择相关性最好的长期测站参与 风力发电场测站数据的订止。 3.2.7当人工测站变为自动测站或测站站址变动时,应收集变化 前后平行或对比观测数据,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风能资源 评估方法》GB/T18710的有关规定,收集长期测站现状和过去的 变化情况,并应分析其对风速、风向变化造成的影响。 3.2.8代表年数据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选择有代表性的连续不少于20年的年平均风速作为长 系列; 2.当长期测站由人工测站变为自动测站或测站站址变动,导 致测风数据不连续时,可选择最近至少连续7年的年平均风速作 为长系列。
关系进行插补。同期测风数据的相关系数不宜小于0.8,所有设 备缺测数据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方法》 GB/T18709的有关规定; 2测风塔只有某些设备缺测,宜采用相邻高度同时段的完整 风速数据,计算相邻两高度同时段风切变指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18710中风切变幂律公式进行 插补。
应具有连续30年以上规范的测风记录; 2 应距离风力发电场较近; 应与风力发电场同期测风结果相关性较好; 4 应与风力发电场地形条件相似。 3.2.6 当有多个长期测站时,宜选择相关性最好的长期测站 风力发电场测站数据的订正。
3.2.7当人工测站变为自动测站或测站站址变动时,应收集
前后平行或对比观测数据,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风能 评估方法》GB/T18710的有关规定,收集长期测站现状和过 变化情况,并应分析其对风速、风向变化造成的影响。
3.2.8代表年数据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选择有代表性的连续不少于20年的年平均风速作为长 系列; 2.当长期测站由人工测站变为自动测站或测站站址变动,导 致测风数据不连续时,可选择最近至少连续7年的年平均风速作 为长系列。
3.2.9代表年数据订正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风能资源
方法》GB/T18710的有关规定执行。当长期测站与同期测风结 果的相关性较差,主导风向及主风能风向扇区相关系数小于0.7 时,可收集临近其他气象站的资料或采用模拟的气象数据做代表 年订正,并应在年上网电量计算中考虑长期风速波动对发电量的
3.2.10风力发电场风能要素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I 18710的有关规定,计算不同高度代表年的平均风速和风功至 度、风速和风能频率分布、风向频率及风能密度方向分布等参 并应绘制风况图表;
3.2.11风力发电机组最大风速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风速年最大值的耿贝尔极值I型概率分布,推算气 象站的50年一遇最大风速 2气象站和测风塔大风时段相关关系应基于测风塔实测年 最大风速统计,宜直接相关到风力发电机组预装轮毂高度,推算预 装轮毂高度5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并应按下式计算标准 空气密度下的5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
式中: Vstd 标准空气密度下5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天风速 (m/s); Vmea 现场空气密度下5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 (m/s); 风场实测观测期最大空气密度(kg/m); βo——标准空气密度,1.225kg/m。 3气象站和测风塔大风时段相关系数不宜小于0.7,并应结 合风力发电场所在地区50年一遇基本风压值,按下式计算离地 10m高处5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
=/2000wo/g
式中:o 10m高处5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m/s); 风场所在地区50年一遇基本风压值(kN/m); 气象站观测计算的年平均空气密度(kg/m")。
3.2.12轮毂高度处5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和流强度等
3.2.12轮教高度处5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和漏流强度等 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要求》GB/T18451.1的 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并应结合轮毂高度处年平均风速,按表3.2.12 风力发电机组安全等级基本参数确定风力发电机组的安全 等级。
2.12风力发电机组安全等级基本参
3.3风力发电场年上网电量计算
1风力发电场不考虑尾流影响的年理论发电量可按下式 :
Eth = 8760 ? p:(v) fi(v)du
式中:Eth 年理论发电量(MW·h): 风力发电机组台数(台); U1 风力发电机组切人风速(m/s); 2 风力发电机组切出风速(m/s); 力:() 第i台风力发电机组在风速为时的发电功率 (MW); f() 第i台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处风速概率分布,对 风速时间序列进行拟合得到的威布尔分布。 应根据修正为代表平均风资源情况的测风资料和风力发电机
应根据修正为代表平均风资源情况的测风资料和风力发电机 组功率曲线,计算风力发电场年发电量,并应根据折减因素计算风 力发电场年发电量综合折减率,估算风力发电场年上网电量、年等 效满负荷小时数、容量系数等。
3.3.2 风力发电机组功率曲线在使用前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 验证。 3.3.3 对测风数据和工作方法导致发电量估算的误差,应进行评 估和说明。
.4发电量折减应符合下列规
1应根据风力发电场场址或附近的观测站多年的温度、气压 和湿度资料,计算平均空气密度,修正风力发电机组功率曲线,并 应对风力发电场年理论发电量进行空气密度修正; 2可利用风能资源评估软件评估风力发电机组尾流影响,计 算尾流影响折减系数; 3应计算风力发电机组可利用率、风力发电机组功率曲线保 证率折减系数; 4应根据风力发电场现场实测气温数据,计算发电量低温折 减系数; 5应计算风力发电场流强度的影响折减系数; 6·应计算电网故障率及电网影响折减系数; 7应计算变压器损耗及线损、风力发电场自用电量损耗折减 系数; 8当风力发电场测风时段与代表性风况不同时,应计算风力 发电场代表性订正对于发电量的影响以及风能资源评估中的不确 定性的修正影响折减系数; 9应计算大规模风力发电场群周围风力发电场的影响折减 系数; 10应计算叶片污垢、覆冰、台风等特殊影响折减系数。
4.1.1风力发电场总体设计应根据区域风能资源分布,满足地区 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运输规划、风电规划以及配套输电规划进行: 海上风力发电场还应根据航运现状、拟建的交通航运设施、海洋功 能区划、用海面积等相协调,并应满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机场 净空、军事设施、军事用海区域、矿产资源、文物保护、风景区保护 等方面的要求。
4.1.2新建的风力发电场选址应避免影响周边已有风力发电场
4.1.3风力发电场设计应满足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总体规划 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讲求效益、有序发展、充 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4.1.4息体设计应包括场址选择与风力发电场总体布置。总体 布置应包含风力发电机组机位布置、风力发电场变电站布置、集电 线路路径设计、风力发电场内道路设计。
4.1.5风力发电场总体设计中,风力发电场变电站布置、集
海洋等部门采用的坐标系统一致。工程所在地使用地方高程系统 的,应与国家高程点联测,并应计算出两个高程系统之间的换算 关系。
4.1.7应根据风力发电场自然环境、风况特征、建设条件和
区域、军事设施、民爆危险品建(构)筑物、文物遗迹等,并应避免与 军事、航空和通信设施的相互干扰。
4.1.9风力发电场场址应根据电网结构、受端电力负荷、场区
受端电力页桐、物区文 通运输条件和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施工条件优化确定。
通运输条件和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施工条件优化确定。
4.2.1风力发电机组、变电站、集电线路等选址应避开不良地质 灾害易发生区域。
4.2.2选择风力发电场场址时,应考虑节约用地,优先利
劣地及非耕地。变电站布置应满足河湖水域、绿化、高压走廊 物保护、微波通道、道路等规划的避让要求
的安全超高确定,或高于最高内涝水位,当受风、浪、潮影响较大 时,应再增加重现期为50年的浪爬高。 3以内涝为主的风力发电场变电站、风力发电机组基础设置 防洪堤,其堤顶标高应按50年一遇的设计内涝水位加0.5m的安 全超高确定;难以确定50年一遇的设计内涝水位时,可采用历史 最高内涝水位加0.5m的安全超高确定。 4山区风力发电场变电站、风力发电机组基础应有防山洪和 排山洪的措施,防排设施应按频率为2%的山洪设计。 4.2.4、风力发电场场址应处于地质构造相对稳定的地段,并与
文二 时,应再增加重现期为50年的浪爬高。 3以内涝为主的风力发电场变电站、风力发电机组基础设置 防洪堤,其堤顶标高应按50年一遇的设计内涝水位加0.5m的安 全超高确定;难以确定50年一遇的设计内涝水位时,可采用历史 最高内涝水位加0.5m的安全超高确定。 4山区风力发电场变电站、风力发电机组基础应有防山洪和 排山洪的措施,防排设施应按频率为2%的山洪设计。 4.2.4、风力发电场场址应处于地质构造相对稳定的地段,并与 活动性大断裂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建于地震区、湿陷性黄土 地区、膨胀土地区、软土地区、永冻土地区、盐渍土地区等特殊自 然条件下的风力发电场,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 建筑规范》GB50025、《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 《盐渍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T50942、《软土地区岩土工程 勘察规程》JGJ83、《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 的有关规定。 4.2.5风力发电场场址宜建在地震基本烈度8度及以下的地区, 当场址选在地质灾害地区或地震断裂地带以及地震基本烈度为9 度及以上的地区时,应进行专项地质灾害评价。
4.2.4风力发电场场址应处于地质构造相对稳定的地
当场址选在地质灾害地区或地震断裂地带以及地震基本烈度为9 度及以上的地区时,应进行专项地质灾害评价
当场址选在地质灾害地区或地震断裂地带以及地震基本烈度
4.3风力发电场场区布置
4.3.1应根据风能资源分布和场地范围,确定风力发电场的装机 容量和风力发电机组的位置。应根据输电规划以及配套的并网接 入点及方向、集电线路的输送容量、输送距离,确定风力发电场变 电站的规模和布置
1集电线路路径应最优; 2交通运输应便利 3土石方工程量应最少。
1集电线路路径应最优; 2.交通运输应便利; 3土石方工程量应最少。
4.3.3风力发电机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力发电机组的塔筒中心与公路、铁路、机场、输电线路 通信线路、天然气石油管线等设施的避让距离宜大于轮毂高度与 叶轮半径之和的1.5倍。 2对装机容量2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场,各期工程之间 可预留一定距离的风能资源恢复带。平坦地形风力发电场之间宜 设置2km~3km隔离缓冲带。 3应根据场区主导风向,合理确定行距、列距,减少风力发电 机组尾流影响。对于分期开发建设的风力发电场,应考虑各期工 程之间的相互影响。 4风力发电机组与有人居住建筑物的最小距离,应满足国家 现行相关标准中对噪声的规定。 5风力发电机组应满足距架空集电线路的安全距离要求,并 应包括下列内容: 1)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机舱、叶片吊装时的安全距离; 2)风力发电机组维护时,机舱放下的吊装绳索,在风力或其 他外力作用荡起后的安全距离: 3)风力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不对架空集电线路安全运行 造成影响的距离。 6平坦地区风力发电场风力发电机组排列宜齐整。 4.3.4风力发电场道路设计应符合风力发电场总体规划,并应满 足运行、检修、消防、大件设备运输和吊装等的要求,综合考虑道路 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宜利用已有道路或路基。 4.3.5风力发电场道路宜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应为15km/h。道路平曲 线半径及通道宽度应满足风机运输的要求,宜采用较高的平曲线 指标。干线道路最大纵坡不宜天于12%,最大坡长不宣超过 150m,支线道路最大纵坡不宜大于15%,最大坡长不宜超过 100m,宜采用较高的纵坡指标。
4.3.5风力发电场道路宜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
.6风力发电机组施工道路宜与检修道路相结合。施工道路 基宽度应考虑施工吊装设备通行宽度的要求。道路最小圆曲线 经、最大纵坡和转弯处道路外侧不得有障碍物
4.3.7风力发电机组施工道路和检修道路宜布置成环形,或具备 回车条件。
4.4风力发电场变电站布置
4.4.1变电站的位置除应满足场址选择和一般规定的要求夕 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靠近风力发电场中心,并宜靠近主于道路; 2宜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入和引出; 3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宜适宜
4.4.2变电站的总平面布置应按最终规模进行规划设计。
外电气设备和减少电缆长度、避开噪声影响的位置。架空线 进出线方向不宜布置在变电站的大门侧。
4.4.4风力发电场易燃易爆设施应布置在站区的边缘地带,
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 GB50229的有关规定。消防器材宜布置在主变压器等带油 附近。
4.4.5站区竖向布置应合理利用地形,自然地形坡度为59
4.4.7屋外配电装置为硬母线时,宜垂直于母线方向放坡,屋外 配电装置放坡方向平行于母线方向时,场地设计坡度不宜大 于1%。
其他建筑物底层设计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0.15m。
置,合理选择排水方式,宜采用地面自然散流排渗,雨水明沟、暗沟 (管)或混合排水方式。
4.4.10变电站进站道路和站内道路设计,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变 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056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22的有关规定执行
4.5.1风力发电场设置的场区标识应包括安全标志(包括禁1 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道路交通机 (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等)和安全警示线。
4.5.2风力发电场安全标识应使用相应的通用图形标志和文
4.5.3应在重要设备安全围栏处设置警告牌,并应对油库、诊
材料库、消防设施、主要道路、排洪沟等重要设施和建(构)筑物 明显标识,
4.5.4建筑物应有明显的出人口和安全通道标识、安全警
4.5.5所有附属设施的孔洞盖板、围栏、平台楼梯栏杆应有
1风力发电机组被确定为航空障碍物时,应对其加以标识。 2除经民航管理部门许可采用其他标识方式外,风力发电机 组的叶片、机舱和塔筒上部2/3的部分宜涂成白色, 3夜间及低能见度环境下需要进行障碍物标识时,应在发电 机机舱上设置A型中光强航空障碍灯,并应能使从任何方向接近 的航空器都能不被遮挡地看到。
5.1.1风力发电场的建设应符合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地区 风力发电发展规划和风电输电规划。 5.1.2风力发电场接人电力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接 人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19963的有关规定。 5.1.3风力发电场的设计应满足有关主管部门批复的接人系统 设计评审意见的要求。
5.2.1风力发电场接入电力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风力发电场接入电力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力发电场的送出能力宜根据风力发电场规划容量、本期 容量和风电出力特性分析; 2电力系统接纳风电的能力宜根据相关电力市场的用电负 荷现状及预测、电源结构及装机规划、负荷特性、电力电量平衡及 调峰平衡、相关地区电网与周边电网之间的送受电情况等分析; 3风力发电场接人的系统电压等级应根据风力发电场规划 容量和送电距离合理选择; 4风力发电场接入的公共连接点应根据电网规划、风电输电 规划和电能质量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5风力发电场的送出线路宜按照风力发电场规划容量选择 可采用一回线路接入电力系统; 6风力发电场变电站的接线型式应满足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的要求。
.2.2风力发电场应符合下列
1主变压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电站主变压器的台数与容量宜按照风力发电场的最 装机容量确定,汇集站的主变压器容量宜按照风电有效 容量选择; 2)变电站的主变压器宜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应能通过调 整主变压器分接头控制风力发电场内电压。 2有功功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力发电场应配置有功功率控制系统,且应具备有功功 率调节能力,以及参与电力系统调频、调峰和备用的 能力; 2)风力发电场在正常运行和非正常运行情况下的有功功率 及有功功率变化应满足电力系统调度机构的要求; 3)风力发电场应配置风电功率预测系统。 B无功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力发电场的无功容量应按照分(电压)层和分(电)区基 本平衡的原则进行配置,并应满足检修备用要求,同时应 与电能质量治理的设备配置相协调; 2)风力发电机组应满足功率因数在超前0.95到落后0.95 的范围内动态可调,风力发电场应充分利用风力发电机 组的无功容量及其调节能力; 3)当风力发电机组的无功容量不能满足电力系统电压调节 需要时,应在风力发电场集中加装适当容量的分组投切 的无功补偿装置,必要时应加装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4)风力发电场应配置无功电压控制系统,且应具备无功功 率调节及电压控制能力; 5)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和非正常运行情况下,风力发电场 无功补偿的调节速度和控制精度应能满足电力系统电压 调节的要求,且应与风电机组高电压穿越能力相匹配。 风力发电场应根据电能质量分析专题报告的结论确定电
能质量治理设备配置方案,且应配置电能质量监测设备。 5风力发电机组应具有低电压穿越能力。 6风力发电场运行适应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力发电场并网点电压在标称电压的0.9倍~1.1倍额定 电压范围(含边界值)内时,风力发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 2)电力系统频率在49.5Hz~50.2Hz范围(含边界值)内 时,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电力系统频率在48Hz~ 49.5Hz范围(含48Hz)内时,风电机组应能不脱网运 行30min。 7电气设备短路电流水平应满足风力发电场和电网近期及 远景短路电流的技术要求
5.3.1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目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力发电场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计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的 有关规定和电力系统反事故措施的要求。 2220kV及以上风力发电场送出线路宜配置两套完整、独 立的全线速动主保护,应包括分段式相间、接地距离保护后备保 护,两套完整、独立的全线速动主保护应配置两套独立的通信设 备。具备光纤通道条件时,全线速动主保护宜采用纵联电流差动 保护;110kV及以下风力发电场送出线路宜配置一套全线速动主 保护。 3风力发电场变电站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每组母线应 装设两套独立的母线保护,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每组母线应 装设一套母线保护。 4风力发电场变电站应配备专用故障录波设备,故障录波信 息量应根据电力系统调度机构的规定确定,且应具备将相关信息 传送到调度端的远传功能。
5220kV及以上风力发电场变电站应配置保护及故障信息 管理系统子站,对保护及故障录波信息进行收集和处理,并应按照 电力系统调度机构颁布的接口规范向调度端的主站传送。 6应根据风力发电场接人系统报告结论确定是否配置相应 的安全自动装置。 5.3.2系统调度自动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力发电场调度自动化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 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5003的有关规定。 2风力发电场调度自动化系统采集及上送的远动信息量应 根据电力系统调度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 3风力发电场计量装置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能计量 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的有关规定。风力发电场内应配 置电能量远方终端,且应具有对电能量计量信息采集、数据处理、 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远方传输、同步对时功能。电能关口计量 点应设置在下列位置: 1)风力发电场与电网产权分界点; 2)具有电气联系的不同风力发电场之间的产权分界点; 3)同一风力发电场内不同上网电价风力发电机组的分 界点。 4接入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风力发电场应配置相角测 量系统(PMU)。 5风力发电场调度自动化系统、电能量信息传输系统、风功 率预测系统、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系统、有功功率控制系统、无功电 压控制系统、相角测量系统等宜采用主/备信道的通信方式,直送 电力系统调度机构。 .6风力发电场应配置电力调度数据网接入设备,调度数据网 接入应符合电力系统调度机构颁布的调度数据网的有关规定。 7风力发电场调度管辖设备应配备两路独立的直流电源或 者UPS电源供电,当采用UPS电源供电时,其维持供电时间应按
下少于 1h 计算。
5.3.3系统通信和场内通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力发电场系统通信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系统 通信设计技术规定》DL/T5391的有关规定和电力系统通信 规划; 2风力发电场通信设计应满足无人值班的技术要求; 3风力发电场至电力系统调度机构应配置两个独立的通道 组织及相应的通信设备,其中应至少有一通道采用光缆通道; 4风力发电场应配置调度程控交换机、综合数据网接入设备 和通信监测设备; 5'风力发电场与电力系统连接的通信设备应具备与系统接 人端设备一致的接口和协议; 6风力发电场通信设备宜采用一48V直流供电,通信设备 应有可靠的事故备用电源,其容量应满足事故期间维持供电 2h3h。
6.1.1风力发电机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 要求》GB/T18451.1和《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 19963的有关规定。
6.1.1风力发电机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设计
19963的有关规定。 6.1.2风力发电机组应根据区域地理环境、风能资源适宜性、安 全等级、安装运输条件、运行检修条件等因素选择。
6.1.2风力发电机组应根据区域地理环境、风能资源适宜性、安
隧道标准规范范本1风力发电机组产品说明书; 2风力发电机组不同容量推荐轮毂高度处的风机性能指标 和参数; 3满足风力电场设计配套的电气设备选型和电气设计资料; 4 满足风力发电机组基础设计、基础环制作和塔架制作 资料; 5风力发电机组运输和吊装的条件资料。
6.2风力发电机组选型
6.2.1风力发电机组选型应结合轮毂高度处平均风速、50年一 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15m/s风速区间的流强度I15、气候 特征、场地地形、技术经济条件、运行检修条件等因素确定。 6.2.2风力发电机组的安全等级应通过轮毂高度处平均风速、50 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和15m/s风速区间的端流强度Ir15 进行判定。 6.2.3.风力发电机组的单机容量应根据不同容量风力发电机组
6.2.1风力发电机组选型应结 度处平均风速 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15m/s风速区间的端流强度I. 特征、场地地形、技术经济条件、运行检修条件等因素确定
6.2.2风力发电机组的安全等级应通过轮毂高度处平
6.2.3.风力发电机组的单机容量应根据不同容量风力
6.2.4在低温地区柴油质量标准,应选择低温型风力发电机组.在高海拔地区
6.2.4在低温地区,应选择低温型风力发电机组;在高海拔地 风力发电机组选型还应结合场址的空气密度、太阳辐射强度 度、气压、温差、雷暴日数、风沙及凝冻等气候环境参数进行
6.2.9风力发电机组应配备助爬器,灭火、逃生装置,可配置电 梯;对于安装在海拔高程2000m及以上且轮毂高度超过70m的风 力发电机组,塔筒内部宜设置升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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