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供电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工作指引(试行)(佛山供电局2019年5月word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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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供电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工作指引(试行)(佛山供电局2019年5月word版)
1定义及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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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报装工作按照省公司业扩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本指引作补充说明。
1.2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是指与电动汽车发生电能交换的相关设施的总称,一般包括充电站、充电塔、分散充电桩等。
1.3充电设施用电报装业务主要分为自用性质充电设施报装、经营性充电设施报装以及统建商住建筑配套充电设施用电报装。
2一般原则
2.1充电设施受电工程由客户投资建设,其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由客户自主选择,接入系统工程执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执行标准(2019年修订试行)》的规定,电网公司在充电设施用电申请受理、现场勘查和确定及答复供电方案、竣工检验、装表接电等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申请高可靠性供电除外)。
2.2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因充电设施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对新建的住宅小区,客户在进行变配电设计时,应按政府部门相关政策和技术规程的要求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2.3充电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电网接入点的电能质量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2.4充电设施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运维”的原则进行运维管理。
2.5本工作指引中未规定的报装服务内容,按《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细则》执行。
3业务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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