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ZB 1947-2020 通信用蝶形引入光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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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3 光纤带
光缆中应对称放置两根相同的加强构件。加强构件可以为金属材料也可以为非金属材料。金属加强 构件应选用单根钢丝或钢绞线,非金属加强构件应选用芳纶增强塑料杆(KFRP),也可选用其他的非金 属加强件,KFRP应满足YD/T1181.3一2011的规定。加强构件应嵌入在护套内,不得外露。在光缆制造 长度内,加强构件不允许有接头
6.1. 5 增强构件
6.1.5.1自承式蝶形引入光缆的增强构件主要是吊线,用以架空敷设时承载大部分的张力。吊线应为 具有防锈功能的钢丝或钢绞线。在光缆制造长度内,增强构件不充允许有接头 6.1.5.2管道用蝶形引入光缆的增强构件主要是放置在室内蝶形引入光缆两边分离口处的金属钢丝或 非金属材料圆杆,用以管道敷设时承载张力和保证光缆结构圆整。在光缆制造长度内,增强构件不允许 有接头。
3.1.6.1缆芯(和吊线)外应挤包一层具有保护功能的护套,护套材料应采用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材 料或聚氯乙烯材料。对于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护套玻璃钢管标准,护套材料应符合YD/T1113一2015规定。对于聚氯 乙烯护套,护套材料应符合GB/T8815一2008中“90℃护套级软聚氯乙烯塑料”的规定;也可根据用 户需要采用其他材料,但其性能应能满足本文件的要求。 6.1.6.2加强构件外和增强构件外的护套最小厚度均应不小于0.40mm。 6.1.6.3用于室内的光缆,护套颜色应使用白色或用户要求的颜色。用于室外的光缆,其护套颜色应 为黑色,可抗紫外线。护套表面应光滑、颜色均匀,没有裂痕、气泡和污渍。
6.1.7.1当光缆需要从室外管道引人时,光缆外还应挤包一 层具有保护功能的外护套,外护套的材料 应采用线性低密度、中密度或高密度聚乙烯护套料。它们应分别符合GB/T15065一2009或YD/T1485 2006规定。 6.1.7.2聚乙烯外护套的机械物理性能应满足YD/T901一2018中表3的规定。其常用结构形式可参照 YD/T901一2018中4.1.3的相关规定。 6.1.7.3聚乙烯外护套厚度的标称值为1.0mm,最小值应不小于0.8mm。任何截面上的平均值应不小 于0.9mml
光缆的典型结构尺寸应满足表3的规定。
表3室内端形引入光缆的典型结构尺寸
表3室内端形引入光缆的典型结构尺寸
的标准制造长度系列应符合表4规定。光缆交货长度应为标准制造长度,经买方同意,可以任 货。光缆在交货长度上不应有光纤接头
表4光缆标准制造长度系列
6.4.1光纤性能(仅对B6a类光纤和B1.3光纤要求)
6.4.1.1单模光纤
单模光纤B1.3的尺寸参数、模场直径、截止波长、宏弯损耗等参数应符合GB/T9771.3的规定。单 模光纤B6的尺寸参数、模场直径、截止波长、宏弯损耗等参数应符合YD/T1954一2013的规定。
6. 4. 1. 2 光纤带
寺的各项性能应符合YD/T9792009的相关规定
3.4.1.3成缆后光纤的衰减特性
成缆后光纤的最大衰减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或应不超过用户与制造者双方协议认可值。
表5成缆后光纤的最大衰减值
6.4.1.4成缆后光纤的宏弯损耗
2008进行。 试验样品可为缆中的一段 可为整盘光缆。当样品为整盘光缆时,测试前需先将光缆的一端剥出约2m~4m光纤,然后将该
6.4.3光缆机械性能
6.4. 3. 1一般要求
机械性能包括可分离性、拉伸、压扁、冲击、反复弯曲、扭转和弯折等项目,并应通过YD/T1997.1 2014中6.6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试验条件来检验。对于自承式和管道用蝶形引入光缆,除了拉伸力和压 扁力应满足本文件要求外,其他如冲击、反复弯曲、扭转、曲挠、卷绕和弯折等机械性能应满足YD/T1770 一2008的要求。
6. 4. 3. 2 可分离性
光缆的可分离性应满足如下要求: a)应能从光缆分离口处较容易地将光缆分离200mm,其撕裂力的最小值应不低于5N,最大值应 不大于15N: b 分离后,光纤应能完全裸露出来,且加强构件处的护套应保持完整,加强件无裸露。用手轻轻 持住剩余的光缆端部,不得用力捏住光缆,将分离出来的光纤垂直向下,光纤应不能从剩余的 光缆样品中自由地脱落出来。 该条款只对蝶形引入光缆部分进行检验,而对自承式蝶形引入光缆应将吊线部分剥除后进行
6. 4. 3. 3拉伸性能
光缆的充许拉伸力应符合表8规定。在长期充许拉力下光纤应变应不大于0.2%,光纤应无明显 减;在短暂拉力下光纤应变应不大于0.4%,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护套应无目视可见的开裂
表8光缆允许拉伸力和压扁力
6.4.3.4压扁性能
光缆的允许压扁力应符合表8规定。
6.4.3.5光缆弯曲半径
光缆最小弯曲半径应满足表9的要求,其中室内蝶形引入光缆和自承式光缆的弯曲应在光缆的 向进行。
表9光缆最小弯曲半径
6. 4. 4. 1通则
光缆的环境性能包括衰减温度特性、燃烧性能、低温下卷绕性能等项目,并应通过YD/T1997.1一 2014中6.7规定的相应试验方法和试验条件来检验。但对于自承式和管道用蝶形引入光缆,除了衰减温 度特性应满足本文件规定外,其他环境性能如燃烧性能、渗水性能、低温下卷绕性能等应满足YD/T177C 2008的要求。
6.4.4.2适用温度范围及其衰减温度特性
光缆的适用温度范围及允许的温度附加衰减应符合表10规定。其中温度附加衰减为适用温度下 20℃C时的光纤衰减值差。
表10光缆的使用温度范围和允许温度附加衰减
6.4.4.3燃烧性能
燃烧性能要求如下: 阻燃性:应能通过单根垂直燃烧试验。试验完成后测量上支架下缘与炭化部分上起始点之间的距离 应不小于50mm;测量上支架下缘与炭化部分下起始点之间的距离应不大于540mm。用户要求时,垂直 布放于竖井的光缆阻燃性能应通过GB/T18380.35一2008标准中的C类成束燃烧试验。 当用户有要求时,还需满足: 烟密度:透光率不小于50%:
腐独性:光缆燃烧时产生气体的pH值应不小于4.3,电导率应不大于10μs/mm。
6.4.4.4低温下卷绕性能
应在距光缆端不少于100mm处目视检查其完整性和端面结构。对于自承式的光缆,测量室内蝶 光缆尺寸时,应除开吊线和连接部分的尺寸,缆体处应无明显多余护套料残留堆积。
标志擦拭检查如下: 试验方法:GB/T7424.2—2008中方法E2B《标志磨损》的方法2; b) 负载:5N; O C 循环次数:不少于5次; d) 合格判据:目视仍可辨认外护套上的标志
7.2. 2 计米标志误差
长度计米误差应是在适当长度上用钢皮尺沿光缆量得长度减去用计米数字确定的长度 对值。
光缆长度应从光缆两端的计米标志的数字差来确定,
7.4护套热老化前后的抗拉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该性能应取颗粒料制成哑铃片试机 片程序按照标准GB/T9352一2008进行,哑铃 寸试样的制取及试验按照标准GB/T 9.2的相关要求进行
7.5机械性能试验方法
下列规定的各试验方法及其试验条件用于验证光缆的机械性能,其试验结果符合6.4.2的要求时判 为合格。 机械性能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的监测应采用YD/T629.1规定的传输功率监测法,在试验期间,监测 系统的稳定性引起的监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应优于0.03dB。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量的绝对值不超过0.03 B时,可判为衰减无明显变化。充许衰减有数值变化时,应理解为该数值已包括不确定度在内, 光纤拉伸应变应采用GB/T15972.22一2008中规定的相移法进行监测,其系统的不确定度应优于 0.01%,试验中监测到的光纤应变不大于0.01%时,可判为无明显变化。光缆拉伸应变应采用机械方法
或传感器方法进行监测,其系统的不确定度应优于0.05%,试验中监测到的光缆应变不大于0.05%时, 可判为无明显应变。
可分离力试验要求如下: a) 试验方法:按JB/T10696.7一2007规定的试验设备和方法进行; b) 样品数量:直接从成品光缆上取样,取至少5个试样; C 试样长度:500mm; d 试验步骤:先用刀片或合适的工具将样品从光缆分离口处撕开一小段,然后将撕开的部分分别 夹持到拉力机的两个夹具上,以500mm/min的拉伸速率进行撕裂试验; e 撕裂长度:200mm; 合格判据:记录每个试样的平均撕裂力值,取全部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后的测试结果。测 试结果满足6.4.3.2的要求时判为合格
室内蝶形引入光缆和自承式蝶形引入光缆的拉伸试验要求如下: a 试验方法:GB/T7424.2一2008中方法E1,其中对自承式光缆进行试验时,盘绕在卡盘上的部 分应先将吊线与蝶形部分进行分离,然后将吊线部分缠绕在卡盘上进行试验,但在有效试验段 (即两个卡盘之间的部分)光缆应保持结构的完整性; b 卡盘直径:约250mm; C 保持时间:1min; d 拉伸速率:100mm/min; e) 拉伸负载:见表8的规定: f 受试长度:不小于50m; 验收要求:在长期允许拉力下光纤应变应不大于0.2%,光纤应无明显附加衰减;在短暂拉力 下光纤应变应不大于0.4%,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护套应无目视可见的开裂
5. 3. 2 管道用蝶形引入
管道用蝶形引入光缆的拉伸试验要求如下: a)试验方法:GB/T7424.2—2008中方法E1; D 卡盘直径:不小于30D,但不得大于560mm; 保持时间:1min; d 拉伸速率:100mm/min; 拉伸负载:见表8的规定: f 受试长度:不小于50m; 验收要求:在长期允许拉力下光纤应变应不大于0.2%,光纤应无明显附加衰减;在短暂拉力 下光纤应变应不大于0.4%,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护套应无目视可见的开裂。
压扁试验要求如下: a)试验方法:GB/T 7424.2—2008中方法E
b)压扁负载:见表8的规定; C 受力面:室内蝶形引入光缆和自承式光缆受力面应是扁平面;管道用蝶形引入光缆的受力面应 是任意面: d 持续时间:在长期和短期压力下各持续1min; e 点间隔:500mm; f 试验次数:3次; g 验收要求:在允许的长期压扁力下光纤应无明显附加衰减;在允许的短暂压扁力下光纤的附加 衰减在1550nm处应不大于0.4dB;护套应不开裂,
7.5.5冲击(仅对室内蝶形引入光缆)
冲击试验要求如下: 试验方法:GB/T7424.2一2008中方法E4; b 冲击面半径:12.5mm; C 冲锤重量:1N; d) 冲锤落高:1m; e) 受力面:光缆扁平方向; f) 冲击次数:至少3次,每次冲击点间的间距至少500mm,每个点冲击1次; 验收要求:护套应无目视可见的任何损伤和开裂;试验后,任一根光纤的残余附加衰减在1550 mm处应不大于0.4dB。 .6 反复弯曲(仅对室内蝶形引入光缆) FINE 反复弯曲试验要求如下: a) 试验方法:GB/T7424.2一2008中方法E6; b 弯曲半径:30H; C 循环次数:300次; d) 负载:20N; 验收要求:护套应无目视可见的任何损伤和开裂;试验后,光纤的残余附加衰减在1550nm 处应不大于0.4dB。
反复弯曲试验要求如下: 试验方法:GB/T7424.2一2008中方法E6; b 弯曲半径:30H; 循环次数:300次; d) 负载:20N; e 验收要求:护套应无目视可见的任何损伤和开裂;试验后,光纤的残余附加衰减在15 处应不大于0.4dB。
7.5.7扭转(仅对室内蝶形引入光缆)
扭转试验要求如下: 试验方法:GB/T7424.2—2008中方法E7; b 受扭长度:1m: C) 扭转次数:20次; 扭转角度:±180°; e 张力负载:20N; f 验收要求:护套应无目视可见的任何损伤和开裂;试验后,光纤的残余附加衰减在1550nm 处应不大于0.4dB。
7.5.8 弯折(仅对室内蝶形引入光缆)
弯折试验要求如下: a)试验方法:GB/T7424.2—2008中方法E10; b)最小环直径:光缆静态弯曲半径的两倍:
c)施力方向:光缆扁平方向; d)验收要求:光缆应不发生弯折。
c)施力方向:光缆扁平方向;
7.6环境性能试验方法
下列规定的各试验方法及其试验条件用于验证光缆的环境性能,其试验结果符合规定 时,判为合格
7.6.2温度循环试验
温度循环试验要求如下: a) 试验方法:GB/T7424.2—2008中方法F1; b 试样长度:应足以获得衰减测量所需的精度,应不小于1km; C 温度范围:试验温度范围的低限TA和高限TB应符合表10规定; d 保温时间:应不小于8h; e) 循环次数:2次; f 衰减监测:应按YD/T629.2规定。在试验期间,监测仪表的重复性引起的监测结果的不确定 度应优于0.02dB/km。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量的绝对值不超过0.02dB/km时,可判为衰减无 明显变化。允许衰减有某数值的变化时,应理解为该数值已包括不确定度在内。单模光纤的衰 减变化监测应在1550mm波长上进行; M )验收要求:光纤的温度附加衰减值应满足表10的要求
保温时间:应不小于8h; 循环次数:2次; f 衰减监测:应按YD/T629.2规定。在试验期间,监测仪表的重复性引起的监测结果的不确定 度应优于0.02dB/km。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量的绝对值不超过0.02dB/km时,可判为衰减无 明显变化。允许衰减有某数值的变化时,应理解为该数值已包括不确定度在内。单模光纤的衰 减变化监测应在1550mm波长上进行; 8 验收要求:光纤的温度附加衰减值应满足表10的要求。 T 6.3 燃烧性能(只对室内蝶形引入光缆进行) 燃烧性能试验要求如下: 2 阻燃性:单根垂直燃烧应按GB/T18380.12一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C类成束垂直燃烧应按GB/T 18380.35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 b 烟密度:按GB/T17651.2规定进行试验; O C 腐蚀性:按GB/T17650.2一1998规定进行试验。 6.4 低温下卷绕试验 OUALTV 低温工光线西步加
7.6.3燃烧性能(只对室内蝶形引入光缆进行)
燃烧性能试验要求如下: 阻燃性:单根垂直燃烧应按GB/T18380.12一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C类成束垂直燃烧应按 18380.35一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 b) 烟密度:按GB/T17651.2规定进行试验; 口 C 腐蚀性:按GB/T17650.2一1998规定进行试验
.6.4低温下卷绕试验
T/ZZB1947—2020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光缆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按本文件表11的规定。表11光缆技术要求和试验办法汇总表项日要求试验方法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光缆结构完整性及外观6. 17.1光缆结构尺寸6. 2GB/T 2951.11—2008结构尺寸护套最小厚度6. 1. 6. 2GB/T 2951.11—2008△光缆长度6. 37. 3尺寸参数GB/T 15972.20—2008△7模场直径6. 4. 1. 1GB/T 15972.45—2008△光缆中的截止波长GB/T 15972.44—2017△纤维性能光纤带性能6. 4. 1. 2YD/T 979—2009△V成缆后光纤的衰减特性6. 4. 1. 3GB/T 15972. 40—2008成缆后光纤的宏弯损耗6. 4. 1. 4GB/T 15972.47—2008表6 抗拉强度和断裂伸率GB/T 2951.11—2008△表7序号1和序号2护套性能耐热冲击表6、表7序号3GB/T 2951.31—2008一耐环境应力开裂表6、表7序号4GB/T 2951.41—2008一7机械性能机械性能6. 4. 37. 5一衰减温度特性6.4. 4. 27. 6. 2一环境性能燃烧性能6. 4. 4. 37. 6. 3△低温下卷绕性能6. 4. 4. 47. 6. 4△标志完整性和可识别性9. 2. 2目力检查一光缆标志标志的牢固性9. 2. 37. 2. 1一计米标志误差9. 2. 47. 2. 2△包装包装9. 1~9.2目力检查注:△表示批次抽检,单位产品数抽检比例不低于10%。8. 2术语8.2.1单位产品个单位产品应是一盘标准制造长度的光缆。8.2.2检验批出厂检验批应由同时提交检验的若干相同型号的单位产品组成,这些单位产品应是在同一连续生产期内(例如1天或1周)、采用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制造出来的产品。8.2.3样本单位一个样本单位是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的一个单位产品8.2.4试样14
一个试样应是样本单位的全段光缆或者是从其上取的一小段光缆,该小段可在试验前截取成独立 段,也可试验后再从全段上截取。每一试样的长度应符合有关试验方法的规定
出厂检验项目为表11所规定的项目。
8. 3. 2抽样方案
按照表11规定的比例,根据检验批大小,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每批至少抽1个样本单位。检验样本 单位内的光纤特性时,应检验光缆中的全部光纤。 被试样本如有不合格项目时,应重新抽取双倍数量的样本就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如果是光纤特性 不合格,应重测双倍数量样本单位中的全部光纤。如仍有不合格时,则应对该批全部光缆的这一项目进 行检验。任何样本在检验中有任一个项目不合格,则该样本单位应判为不合格产品。在剔除不合格产品 后的该检验批为合格。
不合格品如果有可能修复或去除缺陷部分后,仍然符合交货长度要求时,可重新单独提交检验。重 新检验时应和新的检验批分开,并作上标记。重新检验项目应包括原不合格项目和其他有关项目。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检验项目应包括表11所规定的项目,检验样本应 合格批中抽取。
8. 4. 2 检验周期
有下列情况之时,一般应对光缆产品进行型式检验: a)光缆产品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正常生产时应每年进行一次,
8. 4. 3抽样方案
如果被抽取检验的样本单位有出厂检验项目不合格时照度标准,允许重新抽取新的样本单位重新检验。如果 1个样本单位未能通过其中任意一项试验,则应判定为不合格。但是,允许重新抽取双倍样本单位就不 合格项目进行试验,如果都能通过试验,则可判定为合格;如果仍有任何一个样本单位不能通过试验 则应判定为不合格。
9包装、标志、运输与购存
9.1.1光缆产品应盘装出厂。每盘应为一个制造长度。对于短段长的光缆,经制造商与用户协商后可 采用无盘具成圈后纸盒包装的方式出厂。 9.1.2盘筒体最小直径应不小于150mm。盘绕光缆应整齐排列,不松散。光缆两端应固定,其盘具内 端应预留1m以上的光缆,且一定要有可见内端米标。 9.1.3成盘或成圈光缆产品应加包装保护
9.2.1包装标识:成盘或成圈光缆产品包装上应标明
a 制造厂名称; b 光缆型号、出厂编号; C 光缆长度,m; d 毛重,kg; e 制造年、月; f 表示缆盘正确滚动方向的箭头: g 保证储运安全的标志。 .2.2 光缆应在护套表面沿长度方向作永久性标志,标志应不影响光缆的任何性能。相邻标志的起始 点间的间隔距离应不大于1Ⅲ。除非用户要求,标志内容应包括: a 光缆产品型号; M b) 阻燃性能分类代号; C 计米长度; d) 制造厂名称(或代号)或(和)商标; e) 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 注:通常情况下,b)阻燃性能分类代号可参见YD/T1258.4一2019中的规定。若用户有特殊要求,也可标志其他的 经过权威机构认证的阻燃等级代码。 .2.3标志应清晰,并与护套粘附牢固,经过磨损试验后应仍可辨认。 .2.4标志中计米长度的偏差应在10m长度内用米尺进行测量,偏差应在0%~1.0%范围内,以保证 真实长度不小于计米长度。
光缆储存和运输时应注意: a)应在室温避光保存; b)避免光缆盘平放,不得堆放; c)运输时应遮蓬,防止雨雪淋、日晒,装卸应小心,防止碰撞
使用说明书中应说明本文件规定的光缆安装和运行要求: a)光缆在施工时受到的拉伸力和压扁力应不超过表8规定的允许短暂力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运行使用时应不超过表 8规定的允许长期力; b) 光缆移动使用时的动态弯曲半径和定位布放时的静态弯曲半径,应大于表9规定的允许最小弯 曲半径值:
T/ZZB1947—2020附录A(资料性)光缆结构示意图室内蝶形引入光缆的典型结构如图A.1所示,自承式蝶形引入光缆的典型结构如图A.2所示,管道用蝶形引入光缆的典型结构如图A.3所示。2.0mm2.0mma)单芯室内蝶形引入光缆b)双芯室内蝶形引入光缆QNOTT2.0mmc)4芯室内蝶形引入光纤带光缆说明:一加强构件;2一一光缆分离口;3一一光纤或光纤带;4一一光缆护套。图1室内蝶形引入光缆典型结构示意图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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