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5235-2019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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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 理的场所,包括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
2.1. 7 支持区 (Support Area)
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 括变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不间断电源系统室、电池室、空调机 房、动力用房、进线室、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桥梁标准规范范本2.1.8行政管理区(AdministrativeArea)
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 办公室、客户接待区、客户休息区、会议室、门厅、值班室等。
2.1.9工艺需求(ProcessRequirements)
为满足电子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工艺专业对土建各专业提出 的各类标准和要求。
2.1.10单机架平均运行功率(SingleRackAverageOperating
数据中心机房楼或数据中心机房或机房中某个区域的机架的 平均运行功率,一般为所有设备机架总运行功率除以总机架数
2. 1. 11 机架负荷 (Rack Load)
2.1.12数据机房模块 (Data Center Room Module)
集成了空调末端、电源设备、消防设施、机架、活动地板,具有 统一的输入输出接口,可为用户提供完整的数据中心功能的标准 化数据主设备机房。数据机房模块保障等级、单机架功耗可适当 调节:模块间可相互备份
13梁下净高(UndertheBeam(
建筑梁下皮到建筑楼地面的距离
等效均布活荷载(EquivalentUnif
将楼面上布置的机器设备等不连续荷载转换为平均布置的平 面荷载,该均布荷载对建筑结构的作用与机器设备、走道上的荷载 引起的作用相等。
2. 1. 15监控中心 (Monitoring Center
用于安防系统、消防系统、其他智能化系统的监视控制的房 间,24小时有人值守,通常与各系统主机设备机房贴邻。监控中心 按功能需求可分为智能化(消防)监控中心与生产运维监控中心 两种
2.1.16全淹没火火系统(CombinedDistributionSystem)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放设计规定用量的火火剂,并使 其均勾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2.1.17管网火火系统(PipingExtinguishingSystem)
按一定的应用条件进行设计计算,将灭火剂从储存装置经由 干管、支管输送至喷放组件实施喷放的灭火系统。
2.1.18市电(MunicipalElectricPower)
由公共电网供给的交流电力资源。常用电压等级主要有220kV、 110kV、66kV、35kV、20kV、10kV、380V,其频率为50Hz
1.19双电源(DualPowerSuppl
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内的 两段母线,为同一用户负荷供电的两路供电电源,称为双电源。
2.1.20双回路(DoubleCircuit)
由3套完全独立、互为备用的UPS电源系统构成,每套UPS 系统有独立的输入、输出配电系统。在正常情况下,3套系统同时 句负载供电;当其中任意1套UPS供电系统故障时,其余2套 UPS供电系统承担全部负载供电。“3N”中的N”是指每套UPS
系统中的主用UPS的数量,
2.1.22需要系数(DemandingCoefficient
2.1.23同时系数(SimultaneityFactor)
在多个设备计算时,各设备同时运行时的最天功率与各证 最大运行功率之和的比值。
按照需求在出广前即完成整体装配或者大部分装配的供电 系统。
包括高压配电设备、变压器、低压配电设备,以及相应的 接线、操作电源及控制设备。
包括高压配电设备和相应的,
包括交/直流不间断电源及其上下级配电系统、后备蓄电 池组,
电能利用效率为所有用电设备消耗的总电能与所有电子 设备消耗的总电能之比
表征数据中心水利用效率的参数,其数值为数据中心内所有 用水设备消耗的总水量与所有电子信息设备消耗的总电能之比。
ECO模式(EconomicalModeofO
在交流输人正常的情况下UPS通过静态旁路向负载供电,当
异常时UPS切换至逆变器供电的
3.0.1数据中心主机房根据业务需求及客户要求可划分为A十、 A、B、C四级: 1.A十级机房,其场地设施应按容错系统配置,在电子信息系 统运行期间,场地设施不应因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外电源中断、维 护和检修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 2.A级机房,应按余在线维护系统配置,在电子信息系统运 行期间,可在有计划的情况下在线维护和检修。场地设施不应因 设备故障、外电源中断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 3.B级机房,应按亢余要求配置,在系统运行期间,场地设施 在完余能力范围内,不应因设备故障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 中断。 4.C级为基本型,在场地设施正常运行时,应保证机房各系统 运行不中断。 3.0.2一个数据中心根据需要可由不同级别的主机房组成,各级 主机房面积比例根据业务需求预测确定。楼内主机房的级别不宜 超过两个日宜为连续等级
3.0.4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各组成部分宜按照相同等级的技术要 求进行设计,也可按照不同等级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当各组成 部分按照不同等级进行设计时,数据中心的等级按照其中最低等 级部分确定
3.0.5主机房分级详细要求见附
4.0.1数据中心选址应结合水文、气象、地理、地形、地质、地震 交通、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名胜古迹、环境保护、投资效益等因素 综合比较选定,不应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 林和其他保护区,
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将数据中心纳入城乡建计
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将数据中心纳入城乡建设和 土地利用规划之中
4.0.3超大型、天型数据中心宜优先选择自然冷源充足、有日
的电力供应的区域;对于采用水冷空调系统的,宜优先选择水资源 供应充足的区域
4.0.5选址应避开断层,土坡边缘,故河道,有可能塌方、滑坡
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4.0.7数据中心不宜选在城市广场、闹市地带、汽车停车场、火车 站以及产生较大震动和较强噪声的工业企业附近;大中型数据中 心不宜建在住宅小区和商业区内
4.0.8选址应考虑邻近的高压电站、高压输电线铁塔、交流电气 化铁道、广播电视台、雷达站、无线电台及磁悬浮列车输变电系统 等干扰源的影响。
4.0.8选址应考虑邻近的高压电站、高压输电线铁塔、交流电气
5.1.1数据中心的组成应根据系统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 定,宜由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行政管理区等功能区组成。 5.1.2在确定主机房位置时,应对安全、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 电感应、结构荷载、水患及空调系统设备安装位置等因素进行综合 分析和经济比较
5.2机房布线及上线井
5.2.1机房应根据业务功能做好通信或网络光(电)缆、电力电缆 的路由规划。主机房或主机房楼层内应预置足够数量的用于敷设 通信或网络光(电)缆和电力电缆的垂直上线井道和水平穿墙 孔洞。
5.2.2A十级机房互为备份的两路路由在物理位置上不应相同。
5.2.3机房综合布线应符合GB503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
5.2.4主机房内应采用上走线设计,相邻走线架或光纤槽道间应 预留合理的间距
5.2.4主机房内应采用上走线设计,相邻走线架或光纤槽道间应
5.2.5走线架多层敷设时,其层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信或网络电缆与电力电缆走线架间、电力电缆走线架间 不宜小于0.3m。 2.走线架上部距顶棚、楼板或梁等障碍物不宜小于0.3m。 3.走线架距机架顶部不宜小于0.2m。
5.2.6分期实施的管线或槽道应预留扩容操作空间
操作维护的管线或者布缆的走线架或槽道应预留操作空间,安装 位置宜靠下部
5.2.7相互于扰的线缆原则上不应布放在同一走线架内,放
一走线架内时,应采取相关隔离措施;同一路由无防干扰要求的线 缆可布放在同一桥架内。
5.2.8各种线缆不应穿越或穿人通风管道。
5.2.10上线并道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或线缆通过。 5.2.11 通信电缆与动力馈电线应分设在不同的走线孔洞(管 井)内。
5.2.10上线并道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或线缆通过。
5.3.1数据中心机房楼应设置来自不少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外部 光(电)缆引入,并设置不少于两个相对独立的光(电)缆进线室。 光(电)缆进线室与外线的连接以敷设管道的方式为主,进线室内 预留管道接口。
5.3.1数据中心机房楼应设置来自不少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外部
5.3.1数据中心机房楼应设置来自不少于两个不同方向的外部
5.3.2局前光(电)缆人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在机房楼建筑基础外部的地面以下设置地下光(电)缆弓 人人孔,便丁将通信电缆和光缆引人设在机房内的进线室。 2.人孔的设置类型应由光缆和电缆的敷设型式、引入方式 确定。 5.3.3市政光缆进线室有全地下室、半地下室两种主要模式;条 件允许时应优先选择半地下室模式。 5.3.4全地下光缆进线室净高不宜小于2.0m,半地下光缆进线 室地面至室外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1.0m。光缆进线室的具体要
1.应在机房楼建筑基础外部的地面以下设置地下光(电)缆引 入人孔,便丁将通信电缆和光缆引人设在机房内的进线室。 2.人孔的设置类型应由光缆和电缆的敷设型式、引入方式 确定。
5.3.3市政光缆进线室有全地下室、半地下室两种主要模式;条
室地面至室外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1.0m。光缆进线室的具体要 求执行YD/T5151《光缆进线室设计规定》。
室地面至室外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1.0m。光缆进线室
5.4.1机架的基本结构由框架、前后门、侧板、顶板、底板及相应 的定位、紧固件等组成。机架内部可设置安装立柱、层板及进排 风、供配电装置等。
5.4.2主机房设备机架的外形尺寸宜采用2200mm×600mm×
5.4.4机架内应采用集成布线通道,以便于布设、管理大量缆线。
通信线和电源线宜布设在机架上方并应存储在机架背面,以便于 维护和管理。应避免电源线和通信线阻碍气流组织。
5.5.1单机架功率级别在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时宜考虑远期业务 发展需求,
5.5.2机架引电应分别从电源分配柜或列头柜引接两路独立电
源至机架内电源分配模块。对于无双路供电需求的机架可只引入 一路电源。
5.5.3每个机架内应配置两路及以上负载分担或主备工作方式
5.5.3个机架内应配置两路及以上负载分担或主备工作方式 的电源分配模块,每个电源模块分别设置机架内各个设备用电的 分路。
5.5.4机架内设备不宜跨列、跨机架取电。
5.5.5机架应设有接地点,并配置供设备接地用的接地汇流排。
5.6.1机架通风方式应满足ICT设备的通风需求,并与机房整体 气流组织设计相一致: 1.机架柜门用于通风时,开孔率不应低于60%,在安全隔离 允许时,可采用前后均无柜门的开架式机柜。
2.直接向机架内送风时,送风侧应采用封闭柜门,机架内的送 风口和送风通道尺寸应根据所需风量进行核算,送风口应设风量 调节装置。 5.6.2对于未满装设备的机架,应采用盲板等措施对空位进行封 档一游名汰团古接法人热痛道
5.6.3机架级制冷方式的机架的通风方式及开孔率,应根据制冷
方式和制冷量需求计算确定
5.7.1机架布置宜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排列方式,形成冷、热 通道。 5.7.2同一机房内的各列机架高度、同一列机架的宽度和深度应 统一。对于非标准机架,宜设置专门区域放置。机架宜采用统一 的颜色。
5.7.3主机房内通道与机架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搬运设备的主通道净宽不宜小于1.5m,次通道净宽 不宜小于1.0m。 2.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或机架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2m。 3.背对背布置的机柜或机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0.8m。 4.当需要维修测试时,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宜 小于1.0m。 5.机架列长度超过6.0m时,两端应设置出口通道;当两个出 口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在两个出口通道之间还应增加出 口通道。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0m,局部可为0.8m。
靠,符合YD5059《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能承 受内部设备、顶部线缆及结构件的负载。
5.8.3加固底座应满足机柜与设备以及走线架(承载于机柜顶部 时)的承重要求,并满足YD5059《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的 抗震要求。与机柜连接的部件不应超出机柜宽度及深度尺寸限 界。对需通过加固底座承载架空地板的,还应设有相应的承载装 置。加固底座及机架的承重指标要求如表5.8.3所示
表5.8.3加固底座及机架的承重指标要求
注:①“U”为服务器的主要高度计量单位,1U=44.45mm。 ②机架承重和底座承重中前一个数字表示机柜顶部无其他重力支撑时的承 求,后一个数字表示机柜顶部需支撑走线架时的承重要求,
注:①“U”为服务器的主要高度计量单位,1U=44.45mm。 ②机架承重和底座承重中前一个数字表示机柜顶部无其他重力支撑时的承重要 求,后一个数字表示机柜顶部需支撑走线架时的承重要求
6.1.1建筑、结构设计应满足第4章的工艺要求,根据数据中心 的等级,按本规范附录B执行。 6.1.2主机房、辅助区和支持区用房可不考虑无障碍设计。 6.1.3数据中心建筑的外墙防水应满足JGJ/T235《建筑外墙防 水工程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6.1.4支持数据中心生产的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室、柴油库设 计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74《数据中心设
6.1.4支持数据中心生产的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室、柴油库设 计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74《数据中心设 计规范》和YD5003《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6.1.4支持数据中心生产的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室、柴油库设
计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74《数据中心 计规范》和YD5003《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6.2.1应满足所在地城乡规划条件的要求,应充分利用土地资 源,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和投资运营的经济性。 6.2.2由多栋建筑组成的数据中心,其场地内建筑布局应结合数 据中心的高安全性、人员少等特点,将主机房区、支持区、维护办公 区等不同功能用房进行合理分区。
6.2.1应满足所在地城乡规划条件的要求,应充分利用土地资
1.维护办公区宜与主机房区分开设置。 2.支持区的制冷机房、柴油发电机房、高压室等的设置应根据 冷源、供电的路由远近及能量损耗情况、分期建设情况、运维体制 及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 3.结合各功能区人员出入限制的不同,场地布局应有利于不 同人流的合理组织。
6.2.3场地内各类管线的布局应综合考虑安全性、便利性和经济 性。局部管线密集区域、不易开挖检修区域宜采用综合管廊形式, 方便分期安装和检修维护。
6.2.4场地道路设计应考虑大型设备运输、搬运、堆放和吊装空
6.2.4场地道路设计应考虑大型设备运输、搬运、堆放和吊装空 间的要求。
6.2.5场地设计尚应符合YD5003《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的 有关规定,
6.3.1数据中心机房内的人流和货流组织应符合下列规
1.人员、货物宜有各自独立的出入口。 2.人流一般由客户人员、参观人员和内部员工组成,各类流线 应做到清晰明确,互不干扰。在满足安全、高效的前提下,数据中 心机房内部(机房业主的)人流、货流可以混行。 3.宜设置独立的拆除外包装的场地
6.3.2机房平面应具有灵活性、通用性和兼容性,满足通信设备 安装要求。主机房区、支持区等的设备配置与布局,除应充分考虑 目前系统的容量要求外,还应考虑系统扩展、容量增加和新技术应 用的要求,做好空间上的预留
6.3.3柱网尺寸宜与机架排布匹配,在技术、经济合理
6.3.3柱网尺寸宜与机架排布匹配,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 尽量选用大柱网;减少结构构件、围护墙体对装机的影响,提高装 机率。
6.3.4平面布局应符合YD5003《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日
6.4.1机房净高一般为楼面(或地面)至结构主梁或吊顶的高度: 由工艺生产要求的净高、下送风架空地板(或回风吊顶)及消防管
由工艺生产要求的净高、下送风架空地板(或回风吊顶)及消防管
等高度构成。尺寸可参考表6.4.1
表6.4.1机房净高组成及尺寸
注:①工艺生产要求的净高见表6.4.2。
注:①艺生产要求的净高见表6.4.2。 ②当采用机房专用空调方案时,机房规划应结合机房功率密度、机房进深等因素: 合理组织机房内送、回风气流,计算确定是否设置热风的回风管道或在建筑层高上预留 回风区域,回风管道或回风区域高度不宜小于0.40m。 ③当采用机房专用空调方案时,架空地板有效净空高度应经过计算确定。地板下 断面风速宜控制在2~3m/s,地板高度通常为0.5~1.2m。 ④当采用下走管方式的冷冻水型行级空调、机柜级空调方案时,宜设置架空地板并 预留相应的高度。 ③当采用顶置式空调时,顶置式空调的安装净空要求不宜小于0.5m,在各管道无 交叉的情况下,也可与走线架共用标高。 ③综上,主机房梁下净高宜为3.8~4.4m。对于客户明确要求采用高度超过 2.2m机架的,可视具体情况增加个别楼层层高
6.4.2主机房的ICT设备工艺生产要求的净高,由通信设
6.4.2主机房的ICT设备工艺生产要求的净高,由通信设备或
6.4.2主机房的ICT设备工艺生产要求的净高,由通1
求的净高,田通信设备或 ICT设备的机柜高度、电缆槽道的高度、施工维护所需的高度等综 合确定,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表6.4.2主机房ICT设备工艺生产要求的净高
6.4.3支持区各类机房工艺生产要求的净高.由设备高度及其维
4.3支持区各类机房工艺生产要求的净
6.4.4楼层层高宜由主机房的层高确定。同层内与主机房配套 的支持区和辅助区用房的层高不宜另定。 6.4.5在数据中心走道内应做好管线安装高度的规划,分期实施 的管线或槽道应预留扩容操作空间。需要定期操作维护的管线或 者布缆的走线架或槽道应预留操作空间,安装位置宜靠下部
6.5楼梯、电梯、走道
6.5楼梯、电梯、走道
6.5.1数据中心楼梯设置的数量、位置应满足方便使用和安全疏 散的要求。 6.5.2二层及二层以上数据中心应设一部兼搬运设备的楼梯。 其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5m,平台宽度不宜小于1.8m,楼梯平 台及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3m,楼梯间的门净宽不应小于1.5m,门 净高不应小于2.3m。此楼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 6.5.3二层及二层以上数据中心应至少设一部货梯;货梯轿厢净 尺寸、载重应根据机房最大设备的尺寸及载重量确定;电梯门净宽 不应小于1.5m,净高不应小于2.3m;货梯可兼作客梯;高层数据 中心的货梯可与消防电梯、客梯兼用,满足货梯要求的同时应满足 消防电梯的相关规定
6.5.4二层及二层以上数据中心各楼层宜设吊装平台,当有货梯 无法运输的超大、超重设备时,可通过室外吊装进入楼层。各层吊 装平台宜上下对应;所设平台门的净尺寸应满足设备搬运需求;平 台应设置可开启护栏,既满足装卸需求,又满足人员安全需求;平 台荷载应满足要求;平台对应的下方室外场地应留有天型起重机 吊装工作的场地
6.5.5机房楼走道净宽应满足机房设备的搬运及管线的布放需
6.5.5机房楼走道净宽应满
6.5.6同一楼层机房内部的楼(地)面与公共走道标高不同时,除
6.5.6同一楼层机房内部的楼(地)面与公共走道标高不
6.5.6同一楼层机房内部的楼(地)面与公共走道标高不同时,除 在室内设台阶外,应设置固定或活动的坡道,便于设备搬运
6.6室内外装修和建筑构造
1.建筑造型应适合机房使用,造型设计宜简约、大方,不宜大 量使用装饰性构件。不应设置大面积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 幕墙。 2.室内装修选用的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GB50222《建筑内 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主机房室内装修材料应选用不燃烧、耐久、环保、不起尘、不 易聚集静电的材料。 4.机房采用空调下送风时,应铺设活动地板并有防静电措施; 有抗震要求时,地板支脚应满足抗震要求。活动地板下的楼面或 地面和四壁装饰应采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洁的材料。 5.机房楼(地)面、墙面、顶面的防静电设计应符合YD/T754 《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的有关规定,
6.6.2建筑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
1.除作为空调回风道使用外,机房不宜设吊丁
2.为防止因机房内外温差引起内表面结露,其围护结构应采 取防结露措施。 3.当主机房内使用有水设备时,应采取防止水漫溢和渗漏措 施;与生产无关的各种给水、排水管道不应穿越主机房。 4.机房的楼板内不宜埋设任何管、线。 6.6.3穿过墙体、楼板的电缆孔洞及管井,应采取防火、防水等措 施轻工业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应满足工艺要求外,还应参照CECS154《建筑防火封堵 应用技术规程》和有关数据中心机房防火封堵安全的技术要求。 2.孔洞的防火封堵,应综合考虑贯穿物的形状、类型,贯穿后 间隙大小及机房环境温度、湿度条件等,选择合理的防火封堵 组件。 3.防火封堵组件应保持自身结构的稳定性,应具有防火及避 烟效果,潮湿部位宜采用防潮性能良好的防火封堵组件。
6.6.3穿过墙体、楼板的电缆孔洞及管并,应采取防火、防水争
1.除应满足工艺要求外,还应参照CECS154《建筑防火封堵 应用技术规程》和有关数据中心机房防火封堵安全的技术要求。 2.孔洞的防火封堵,应综合考虑贯穿物的形状、类型,贯穿后 间隙大小及机房环境温度、湿度条件等,选择合理的防火封堵 组件。 3.防火封堵组件应保持自身结构的稳定性,应具有防火及避 烟效果,潮湿部位宜采用防潮性能良好的防火封堵组件
1.主机房不宜设置外窗。当主机房设有外窗时,除满足节能要 求外,应采用固定窗,应有遮阳措施。外窗选用应达到GB/T7106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 《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Ⅱ级以上的规定。设 置气体灭火系统的机房,其围护结构的门窗应满足GB50370《气体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当电池室设有外窗时,应避免阳光 直射。 2.机房门应根据室内最大搬入设备的尺寸确定其门洞宽度及 高度;安装机架及通信电源设备的门洞宽度不宜小于1.5m,门洞 高度不应小于2.3m,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6.5屋面除应具有防渗漏、保温、隔热、耐久等性能外,尚应符 合下列节能要求: 1.当机房楼屋面设置大量空调设备时,其屋面保护层厚度应
充分考虑设备安装及吊装设备安装的固定锚栓长度,避免防水层 被破坏。 2.屋面排水优先考虑外排水,雨水管应设置在室外,不宜理于 墙(柱)内,不应在数据机房内通过。无法避免在数据机房内通过 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产品质量标准6.7.2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符合表6.7.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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