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2378-2020 通信用240V直流供电系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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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系统直流输出标称电压为240V,其变化范围见表1

    YD/T23782020

    系统运行时型钢标准,正常工作电压应根据蓄电池浮充、均充电压的技术参数确定,应能与蓄电池并联 或均充工作方式向通信设备供电。可在系统输出电压范围内调整。 系统的直流输出电压应能在系统输出电压范围内手动或自动连续可调。

    5.3.2系统结构配置

    输出宜采用“单电源系统+独立回路”配电结构

    电容量进行合理配置 系统可根据应用条件和需求选择分立式电源系统或组合式电源系统。系统容量大于400A、采 集中供电方式或需要较好扩充性能时,应选择分立式电源系统

    在每个系统中,整流模块总数不应少于3只,并联使用的整流柜不得超过3个,单个整流柜的容量 不宜大于800A且安装整流模块不宜多于20只。使用两个或以上整流柜时,机柜内整流模块应均匀配 置。 模块配置根据系统最大输出电流采用N+1穴余配置。其中N个主用,N≤10个时,1个备用;N> 10个时,每10个备用一个。

    蓄电池应根据通信网络系统设备供电保障所需要的后备时间进行配置,蓄电池组的容量应满足系统 满载时的放电时长需要,宜选用高倍率放电的铅酸蓄电池组, 根据系统容量大小,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组单体电压可选2V、6V、12V,如表2。系统蓄电池组 并联组数至少2组,最多不应超过4组

    表2蓄电池单体电压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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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输出应采用态浮工作方式开符合下列要求: 系统交流输入应与直流输出电气隔离; 系统输出应与地、机架、外壳电气隔离; 使用时,正、负极均不得直接接地,采用悬浮方式供电: 系统应有明显标识标明该系统输出不能接地; 系统应具备绝缘监察功能,应对总母排的绝缘状况进行在线监测,可对每个分路的绝缘状况进 行监测,

    系统配电设备的标称工作电压应与表2中的标称电压相适应

    系统配电设备的标称工作电压应与表2中的标称电压相适应

    5.8.2额定工作电压

    在系统中使用直流配电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应低于300

    5.8.3额定工作电流

    系统内直流输出上下级配电设备之间应满足级差配合要求。 在系统中使用直流配电设备的额定工作电流值应从GB/T762一2002表1中的标准电流等级选取 见表3。

    表3直流标准电流等级

    系统直流输出配电应根据负载重要程度的不同,采用单路或双路配电。 系统直流输出应按附录A的规定。分立式系统应采用“直流系统总输出柜+电源列柜”的二级配电 结构为设备机架供电。如附录A中图A.1所示。供电区域较大、设备较多时,也可以采用“直流系统 总输出柜+机房直流分配柜+电源列柜”的三级配电结构为设备机架供电。如附录A中图A.2所示。 整流柜宜通过母排与直流总配电柜在机柜内连接。蓄电池组宜通过熔断器与母排相连。 各级配电应满足级差配合要求。 设备柜可选择的配电方式及电源接线标准见附录B。

    5.8.5直流配电部分电压隆

    直流配电部分电压降应满足如下要求: a)全程允许最大压降应满足表2的要求; b)直流配电柜内电压降不应超过1.0V; c)蓄电池单体连接条压降不应超过10mV

    5.8.6直流输出电缆颜

    直流输出电缆颜色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 正极:棕色。 负极:蓝色。 地线:黄绿色

    部分还应符合YD/T25552013中相关条款的规

    5.9.1输入功率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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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4整流模块输入功率因数

    5.9.2输入电流总谐波畸变率

    当输入电压为额定值时,模块的输入电流总谐波畸变率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整流模块输入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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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压为额定值时,模块的效率应满足表6的要

    不同交流输入电压与负载进行组合,各种情况下模块的直流输出电压与输出电压整定值的差值应不 超过输出电压整定值的±0.5%。

    5.9.6负载效应(负载调整率)

    不同负载情况下模块的直流输出电压与输出电压整定值的差值应不超过输出电压整定值的土

    5.9.7源效应(电网调整率)

    不同交流输入电压情况下,模块的直流输出电压与输出电压整定值的差值应不超过输出电压整 1±0.1%。

    5.9.8负载效应恢复时间(动态响应)

    由于负载的阶跃变化(突变)引起的模块直流输出电压变化后的恢复时间应不大于200μS, 量应不超过输出电压整定值的土5%

    5.9.9开关机过冲幅度

    5.9.10启动冲击电流(浪涌电流)

    由于模块启动引起的输入冲击电流应不大于额定输入电压条件下最大稳态输入电流峰值的1

    5.9.11软启动时间

    模块软启动时间宜为3s~10s。

    5.9.12温度系数(1/℃)

    相对于20℃环境温度情况下,温度每变化1℃时,模块的直流输出电压与输出电压整定值的差

    不超过输出电压整定值的土0.02%。

    模块满载工作时的噪声应不大于55dB(A)

    5.9.14环境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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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别按照6.9.14进行高温储存、低温储存、高温工作、低温工作、恒定湿热试验以及振动或运输试 验,试验后模块应能够正常启动工作。 在高温储存、低温储存、高温工作、低温工作和振动或运输试验后应测试模块效率和输出电压稳压 精度,效率符合本标准5.9.3的要求,输出电压稳压精度应符合本标准5.9.4的要求。 在恒定湿热试验后测试模块效率、输出电压稳压精度和绝缘电阻,效率应符合本标准5.9.3的要求, 输出电压稳压精度应符合本标准5.9.4的要求,系统绝缘电阻应符合本标准5.16.2的要求。

    负载率时,系统的输入功率因数应满足表7的要

    表7系统输入功率因数

    5.10.2系统输入总电流谐波畸变率

    同负载率时系统的输入总电流谐波畸变率应满足

    表8系统输入电流谐波

    不同负载率时系统的效率应满足表9的要求

    a)系统应具有缓启动功能,如图1所示; b)系统开始输出后,输出电压应能缓慢上升至设定电压; c)系统在缓启动过程中,蓄电池充电电流不应大于充电限流值

    系统可具有整流模块休眠工作模式,出厂设置为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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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6系统宜备蓄电池单体电压管理功能(

    5.12.1基本功能要求

    系统绝缘监察的基本功能包括: a)系统应有绝缘监察功能,实时在线检测直流输出回路对地的绝缘状况; b)绝缘监察装置本身投入或退出工作以及出现异常时,不得影响直流回路正常输出; c)当发生正负极分别对地短路、单极或双极对地绝缘度下降至绝缘电阻值低于告警值时,绝缘监 察装置应能发出告警并显示出正极及负极对地的电阻值,对故障点进行定位,并及时发出告警 信息。绝缘电阻告警值可由用户设定, 其设定范围及缺省值见表10

    表10绝缘电阻告警值

    5.12.2电阻平衡桥检测要求

    利用电阻平衡桥检测系统直流回路总母排对地绝缘度时,应具有以下功能 a)实时在线检测直流系统直流回路对地的绝缘状况; b)当出现单极对地短路或绝缘故障(绝缘电阻小于告警值)时,应能在10s内发现并发出告警 c)当正负极同时出现对地绝缘故障(绝缘电阻小于告警值)时,应能在短时间内发现并发出告警; d 告警信息应包括对地绝缘故障端的极性、绝缘电阻值(测量误差不大于整定值的15%)及发 生时间;

    YD/T2378—2020 e)并联在直流回路中的电阻平衡桥应可以在现场人工设置投入和退出工作。一个直流回路中应且 只能并联一套电阻平衡桥(含静态和动态)装置: f)电阻平衡桥投入和退出工作时,系统应有明显的状态信息提示。

    5.12.3分支路漏电流检测要求

    利用漏电流检测直流分支路对地绝缘度时,应具有以下功能: 实时或非实时巡检各直流分支路绝缘状况,当出现对地绝缘故障(绝缘电阻小于告警值)时, 应及时发现并发出告警: b 告警信息应包括对地绝缘故障分支路编号、极性、绝缘电阻值(测量误差不大于整定值的15%) 及发生时间; C) 对分支路的漏电流检测,宜只配置到系统总配电柜的输出分支路: d 系统直流回路中对地绝缘故障的定位,可通过系统自动检测及人工逐级排查的方式进行。

    5.13.1交流输入过、欠电压保护

    系统应能监测交流输入电压的变化。当电压过高或过低达到设定保护值时,整流模块应自动关机保 护,系统应能发出告警;当电压恢复正常后,整流模块应能自动恢复工作。 过压保护电压的设定不应低于额定电压值的115%;欠压保护电压的设定不应高于额定电压值的 80%

    5.13.2三相交流输入缺相保护

    5.13.3交流输入过流及短路保护

    系统交流输入过流及短路保护要求如下: a)系统交流总输入应配置交流断路器保护; b) 整流柜交流总输入可配置交流断路器保护; c)每个整流模块的交流输入应配置交流断路器保护; d)过流及短路保护应按满配时的额定电流进行配置

    5.13.4直流输出过、欠电压保护

    系统直流输出电压的过、欠电压值可根据用户要求设定。当系统的直流输出电压值达到其设定值时, 应能自动告警。过压时,应能自动关机保护,故障排除后,需手动才能恢复工作。欠压时,系统应能自 动保护、故障消除后,应自动恢复

    5.13.5直流输出过流及短路保护

    系统应有过流及短路自动保护功能。过流或短路故障排除后应能人工恢复正常工作状态。系统 出过流及短路保护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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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每个整流模块直流输出端应有过流及短路保护; b) 系统直流输出全程正负极各级都应配置保护; 直流输出各级配电(末级除外)应采用直流断路器或熔断器保护: d 直流输出末级配电(通信设备输入端)应采用直流断路器保护; e) 蓄电池组输出端应采用熔断器或直流断路器保护; f 直流输出过流及短路保护应按照满配时的额定电流进行配置: g)直流输出过流及短路保护不得并联使用

    a)每个整流模块直流输出端应有过流及短路保护; b 系统直流输出全程正负极各级都应配置保护; 直流输出各级配电(末级除外)应采用直流断路器或熔断器保护: d 直流输出末级配电(通信设备输入端)应采用直流断路器保护; e) 蓄电池组输出端应采用熔断器或直流断路器保护; 直流输出过流及短路保护应按照满配时的额定电流进行配置: g)直流输出过流及短路保护不得并联使用

    5.13.6直流输出电流限制或输出功率限制功能

    直流输出电流限制或输出功率限制功能要求如下: a)限流范围可在其额定值的20%~110%之间调整,当输出电流达到限流值时,系统以限流值输 出; b)如系统采用恒功率整流模块,当系统直流输出功率达到恒功率值时,系统应以限功率方式输出。

    系统应具有过温保护功能。当系统温度超过过温保护点时,系统应能自动保护;当温度下降到恢复 点后,系统应能自动恢复正常输出

    系统交流输入端应装有浪涌保护装置,至少能承受电流脉冲(8/20us、20kA)的冲击。

    系统接地应满足以下要求: a)设备外壳、机架、走线架实施保护接地 b)蓄电池架应与系统保护地可靠连接

    系统接地应满足以下要求: a)设备外壳、机架、走线架实施保护接地; b)蓄电池架应与系统保护地可靠连接。

    保护接地导体应用铜质导体,接地螺栓的直径应不小于M8。其他接地要求应按照GB50689 YD/T1051执行。

    5.15.1系统主要监控功能

    系统应具有下列监控功能: 生产商、品牌、型号、规格、容量配置及启用日期等属性; 实时监视系统工作状态: 一采集和存储系统运行参数; 设置参数的掉电存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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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局(站)监控中心的命令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通信协议应符合YD/T1363.3的要求。

    5.15.2交流配电部分主要监控功能

    交流配电部分应具有以下监控功能。 遥测:输入电压、输入电流(可选)、输入频率(可选): 遥信:输入过压/欠压、缺相、输入过流(可选)、频率过高/过低(可选)、断路器/开关状态 (可选)。 整流模块主要监控功能: 遥测:整流模块输出电压,每个整流模块输出电流; 遥信:每个整流模块工作状态(开/关机,限流/不限流),故障/正常; 遥控:开/关机,均/浮充/测试

    5.15.3直流配电部分主要监控功能

    直流配电部分应具有以下监控功能。 遥测:输出电压、总负载电流、主要分路电流(可选)、蓄电池充、放电电流、正负极对地电 阻、正负极对地电压(可选); 遥信:输出电压过压/欠压、蓄电池熔丝状态、均/浮充/测试、主要分路熔丝/开关状态(可选)、 蓄电池二次下电(可选)、对地绝缘故障

    当前告警反映了系统当前存在的异常状态信息,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系统异常时,应能在各种保护功能动作的同时,应在30s内发出告警; 告警显示应实时刷新; 当系统恢复正常后,相关告警信息应同步消除: 不得漏告警或误告警: 系统应能通过通信接口将告警信号传送到近端、远程监控设备上,部分告警可通过干接点将告 警信号送至机外告警设备,所送的告警信号应能区分故障的类别

    信息应完整,应包括事件发生和(或)结束时间、告警信息、操作信息、状态信息等。其中。 告警信息:指系统曾出现的各种告警信息,包括市电停电、模块故障、通信故障等。 操作信息:指维护人员曾对系统操作设置的信息,如调整各种参数、密码修改等。 状态信息:指系统状态曾发生的变化信息及电气参数信息,如系统模块数量变化、系统均浮充 转换等。 保存历史记录信息不少于500条。 所有保存信息在系统掉电时不应丢失,来电后应自动恢复。 所有保存信息不能任意删除。存储超出容量时,可以以“先进先出”的方式溢出。

    5.15.6电量统计功能

    系统宜具有直流输出电量统计功能。

    5.16.1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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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柜内两带电导体之间、带电导体与裸露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最小距离,均应符合表11中规定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的要求。

    表11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 值选取。 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 取。 小母线、汇流排或不同极的裸露的带电导体之间,以及裸露的带电导体与未经绝缘的不带电导体之 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小于20mm

    5.16.2 绝缘电阻

    用开路电压以表8规定电压的测试仪器测量有关部位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以下规定: 各独立电路与地(即金属框架)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0M2; 无电气联系的各电路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0MQ。

    产品的下列部位应进行抗电强度试验: 各独立电路与地(即金属框架)之间: 一无电气联系的各电路之间。 上述所列部位应能承受频率为50Hz土5Hz的工频耐压试验,历时lmin,或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 压为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不应出现击穿或闪络现象,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见表12。出厂试验时, 抗电强度试验允许试验电压高于表13中规定值的10%,试验时间为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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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2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

    备注:括号内数据为直流抗电强度试验值

    家电标准5.16.4冲击电压

    产品直流电路对地(即金属框架)之间,交流电路与直流电路之间,应能承受标准冲击全波(1.2/50μus) 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电压值按表13选取。承受冲击电压后,产品的主要功能应符合标准规定。 在试验过程中,允许出现不导致损坏绝缘的闪络,如果出现闪络,则应复查抗电强度,抗电强度试验电 压为规定值的75%。 标准冲击全波是指波前时间为1.2us,半峰值时间为50μs,它以1.2/50μs冲击表示。[GB/T17627.1 1998,标准冲击8.2.1]

    5.16.5系统接触电流

    系统接触电流应不大于3.5mA。 当接触电流大于3.5mA时,接触电流不应超过每相输入电流的5%,如果负载不平衡,则应采用三 个相电流的最大值来进行计算。在大接触电流通路上,内部保护接地导线的截面积不应小于1.0mm。 在靠近设备的一次电源连接端处,应设置标有警告语或类似词语的标牌,即“大接触电流,在接通电源 之前必须先接地”。

    5.16.6材料阻燃性能

    系统机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4208一2017中的IP20的规定。

    排水管道标准规范范本5.16.8直接触电防护

    系统内交流或直流裸露带电部件,应设置适当的外壳、防护挡板、防护门、增加绝缘包裹等措施, 防止在维护和操作过程中意外触及 用外壳作防护时,防护等级也应达到GB4208一2017中的IP2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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