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T 406-2020 建筑物移动通信(5G)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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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竖并、管槽等组成的管网。
梯架、托盘及槽盒的统称。
3.0.1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医药标准,主要包括移动通信机房、屋 面和中间层设施、通信电源、通信管线和防雷与接地等配套基础 设施。
3.0.2移动通信基站站址的选取应能满足各家基础电信企
线通信覆盖质量的要求;建筑方案设计应充分考虑移动通信基础 设施的建设需求。
3.0.3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及工业建筑均应设置室内外分布系统 设施。
3.0.3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及工业建筑均应设置室内外分布系统
施,应根据需要用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设置。
4.1.1移动通信机房耐火等级应与建筑主体一致,且 二级。
1基站机房宜设置在顶层或屋面,室分机房宜设置在单体建 筑几何中心或底层; 2移动通信机房不应设置在卫生间、浴室、厨房或其它经常 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临,如贴临则相应隔墙应 故无渗透、无结露等防水处理; 3移动通信机房内严禁穿越给排水、供暖等与机房无关的有 水管道,不应设供暖及中央空调系统: 4移动通信机房不应贴近强电磁源及振动源; 5移动通信机房不应跨越变形缝。 4.1.3移动通信机房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照度不宜低于300lx,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正 常照明照度; 2光源宜选用三基色荧光灯或LED灯,灯具吸顶安装,分列 控制。 4.1.4 移动通信机房电源插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内插座均为检修插座,宜在机房四周墙壁距地300mm 安装; 2 座电源线采用0.45/0.75kV铜芯阻燃线,穿管敷设。 4.1.5 移动通信机房消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相关规定; 2机房内应采用气体火火系统,严禁接入自动喷水火火 系统。
4.2.1 基站机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站机房宜与建筑同类功能附属用房贴建或合建; 基站机房宜设置在有屋面塔设施的建筑内: 3 基站机房应与屋面设施就近设置: 4 设置于屋面的基站机房,宜与电梯机房、楼梯间或设备间 等贴建。当建筑无上述附属用房时,宜临近弱电间(井)
4.3.1室分机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分中心机房应单独设立,机房至各楼层(包括地下室)、建 筑外的通信管道应有弱电桥架连通;室分设备间宜与建筑弱电间 贴建或合建
.2室分机房数量应按下列原则
1建筑内每50000m应至少设置1个室分中心机房; 2建筑单层面积小于3000m时,各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按 每3000m设置一个室分设备间;建筑单层面积大于3000m时,每 增加3000m增设1个室分设备间,不足3000m的部分按照 3000m计。
1室分中心机房的基本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 规定; 2室分设备间净面积不宜小于6m;当机房净宽小于2.0m 时,应至少有一面墙体为非粘土实心砖墙或混凝土墙,且此墙长度 不应小于3.0m;机房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 3.5kN/m;其它基本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规定。
4.3.4室分机房的建筑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分中心机房建筑构造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4.2.3条的 规定; 2 室分设备间建筑构造标准与建筑主体一致。
5.1.1 新建建筑应在屋面预留屋面设施。 5.1.2高度在45m以上的居住建筑,除预留屋面设施外,应竖向 自下而上每隔10层、水平向每隔(25±5)m在正、背立面外墙空调 室外机安装位置处预留中间层设施。 5.1.3建筑预留屋面和中间层设施应满足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 装空间和荷裁要求
5.1.3建筑预留屋面和中间层设施应满足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 装空间和荷载要求。
5.2.1平屋面屋顶应在四角预留屋面设施,每个屋角预留4个, 布置在屋角两直角边10m范围内;建筑长度超过60m时,沿长度 方向每隔(25~30)m两边各预留4个屋面设施。移动通信基础设 施前应无遮挡物
5.2.2在女儿墙上安装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时,女儿墙应满足下列
1应经过结构计算并采用受力合理的构造措施; 2净高不应小于1.2m; 3预留操作维护空间不宜小于2.0m×2.0m。 5.2.3平屋面屋顶无女儿墙或不满足本标准第5.2.2条要求时 应预留混凝土墩和锚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墩可设置在框架柱、抗震墙等结构构件顶部: 2混凝土墩顶面应超出屋面面层200mm,混凝土墩内应设置 锚栓与主体结构连接; 3主体结构设计应考虑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装和使用荷载; 4 预留操作维护空间不宜小于2.0m×2.0m。 5.2.4 当设置一体化机舱时,屋面应满足下列要求: 预留区域应为矩形,面积不应小于12m,短边尺寸不应小
于3m。 2预留区域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6kN/m。 3预留混凝土墩应能传递同等荷载。混凝土墩间距不应大 于3m,顶面应超出屋面面层200mm,锚栓可采用4M20。 5.3中间层设施 5.3.1高层居住建筑预留中间层设施时应就近预留走线管槽和 接地设施。 5.3.2中间层设施应与建筑立面设计相协调,与空调室外机安装 位置一并考虑,不得有金属遮挡物覆盖。 5.3.3中间层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2主体结构设计应考虑移动通信基
5.3.2中间层设施应与建筑立面设计相协调,与空调室
1 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2主体结构设计应考虑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装和使用荷载; 3预留位置需具有可操作空间及施工可行性。
6.0.1机房应与建筑的最高用电负荷级别相同,机房交流电源标 称电压为220V/380V,额定频率为50Hz。 5.0.2机房用电应从建筑低压配电室或变电所的低压配电柜直 接引电,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
6.0.3移动通信机房用电负荷见下表:
6.0.3移动通信机房用电负荷见下表:
表6.0.3用电负荷需求表
6.0.4供电线路的中性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 6.0.5机房内的导线选择及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 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GB 51194的有关规定。
7.0.1建筑用地红线内所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之间应采用地下 通信管道、弱电竖井、缆线桥架等方式连通, 7.0.2建筑用地红线内地下通信管道应满足各家基础电信企业 的管道资源接人要求,并与建筑内通信线缆通道相连。
7.0.3地下通信管道的容量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少于4孔,内径不宜小于100mm; 2建筑内移动通信机房弓引出的管道管孔数量不应少于3孔, 内径不宜小于100mm; 3建筑用地红线内公共绿地、路灯杆、监控杆等公共设施作 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使用时,连接到机房的通信管道管孔不 应少于2孔,内径不宜小于100mm。 7.0.4建筑内用于通信缆线敷设的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与建筑弱电竖井之间应有专用缆线桥架连通,专用通 道宽度不应小于200mm; 2弱电并内的垂直走线架或在共用的走线架上应预留通信 管线专用位置,预留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非居住建筑应按通信设计要求预留室内覆盖系统水平专 用通道,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00mm: 4弱电井内的垂直走线架应通到各个楼层,并在各楼层设置 引出。 7.0.5桥架等通道穿越楼板、隔墙等处应在穿越处采用防火封堵 材料做好封堵。
8.0.1机房的防雷和接地设计应满足人身安全及通信系统正常
8.0.1机房的防雷和接地设计应满足人身安全及通信系统正常 运行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有 关规定。
8.0.3机房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 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接地。 8.0.4接地线应采用40mm×4mm热镀锌扁钢或线芯截面面积 不小于95mm的多股铜芯绝缘导线连接。 8.0.5 应在下列部位预留局部等电位端子板: 基站机房内及馈线窗外侧: 2 室分中心机房内; 室分设备间内; 4 室分设备处; 5 一体化机舱处; 6 室外天线处
8.0.3机房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
9.1.1移动通信机房的主体及地面、墙面、屋面、门窗等的验收标 准均同主体建筑,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标准的 规定。
9.2屋面和中间层设施
9.2.1屋面和中间层设施预留应满足本标准第5章的相关要求。 混凝土墩内锚栓与建筑接地网相连,混凝土墩表面防水材料应完 整无破损。 9.2.2屋面设施安装前,应根据基础验收资料复核各项数据,并 标注在基础表面上,如设计未做规定的,塔脚锚栓位置、法兰支撑 面的偏差应符合表9.2.2的规定。露出基础顶面的锚栓,应涂防 腐材料,并妥善保护。
9.2.1屋面和中间层设施预留应满足本标准第5章的相关要求。 混凝土墩内锚栓与建筑接地网相连,混凝土墩表面防水材料应完 整无破损。
表9.2.2支承面、支座和锚栓的允许偏差
9.2.3移动通信屋面设施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7、《塔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CECS80中的相关规定。
9.3.1在工程实施、质量检查及验收中,应使用经法定计量检定 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 9.3.2施工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等应符合工程设计
9.3.1在工程实施、质量检查及验收中,应使用经法定计量
要求。所有设备材料均符合供电部门要求,包含在供电采 录中。
9.3.3电力电缆中间严禁有接头
9.3.3电力电缆中间严禁有接
9.3.4沿地槽敷设电源线时,电缆不应直接与地面接触。
9.3.4沿地槽敷设电源线时,电缆不应直接与地面接触。 9.3.5移动通信机房的通信电源安装工程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通信电源设 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GB51199中的相关规定,
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通信电源设 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GB51199 中的相关规定。
9.4.1地下通信管道场地的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等应符合当地市 欧消险等就问的树立
1地下通信管道场地的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等应符合当地市 肖防等部门的规定。 2通信管线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 工及验收标准》GB50374的相关规定,
9.4.1地下通信管道场地的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等应符
9.4.2通信管线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
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 收标准》GB51120的有关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规定”或“应按…·执行”。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CB5000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CB50373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0374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GB50601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CB51120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GB51194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CB51199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 《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120
[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物移动通信(5G)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总则 2 术语· 22 3 基本规定· 24 4 移动通信机房 25 屋面和中间层设施 26 6 通信电源 29
1.0.1移动通信网络是数字经济战略实施的先导领域技术标准,是助力经
1.0.1移动通信网络是数字经济战略实施的先导领域,是助力经 济高速发展,支撑城市高效率运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新一代信 息基础设施。移动通信网络设施建设是新基建的重中之重,为推 进我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规范建设和共建共享,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涉及的民用建筑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的规定,附建在工业厂房的办公、科研用房等非工业部
里付 进我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规范建设和共建共享,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涉及的民用建筑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的规定.附建在工业厂房的办公、科研用房等非工业部 分建筑,以及工业厂区、农业园区中的办公楼、研发楼、宿舍楼等建 筑应执行本标准。用地红线是指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 属范围的边界线。
1.0.2本标准涉及的民用建筑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
1.0.3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作为通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工
程建设前期与土建工程统一规划。
6.0.2建筑有自备柴油发电机时,应从油机转换之后的电源引 人;规范规定供给通信设备用的电源不应与其它民用设施共用回 路食品添加剂标准,主要是为了避免因民用设施的用电安全无法控制而影响通信 供电系统的运行。
6.0.2建筑有自备柴油发电机时,应从油机转换之后的电源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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