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TSA 04-2020 智能交通软件定义摄像机功能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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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4逻辑架构.. 5技术要求.
引用文件.. 定义和缩略语. 求
智能交通软件定义摄像机功能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软件定义摄像机的基于软件可定义能力相关的功能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智能交通系统摄像机的软件可定义能力技术要求,包括软件可定义的基本功能及附加 功能,基本功能包含智能交通算法部署、智能交通算法在线升级城市轨道标准规范范本,APP管理及多算法并行,其他领域应 用的摄像机可参照使用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次件定义摄像机software
3. 1. 2许可证 license
软件定义摄像机逻辑架构见图1:
5.1.1智能交通算法部署
智能交通软件定义摄像机应支持根据实际交通应用场景按需部署智能交通分析算法,应满足以下要 求: a 智能交通软件定义摄像机应支持在智能交通车辆卡口场景实现车辆检测、车辆号牌识别、车辆 基本特征识别及机动车流量统计等车辆分析中一种或多种相关算法的部署及加载; b 智能交通软件定义摄像机应支持在智能交通检测场景实现停车检测、逆行检测、抛洒物检测、 交通拥堵检测及行人统计等交通事件检测一种或多种相关算法的部署及加载; 智能交通软件定义摄像机应支持交通应用场景变更后相应算法的部署更换。
5.1.2智能交通算法升级
算法的任线升级,应满定以下要求 a) 支持通过交通监控管理中心对本地及远程摄像机内的智能交通分析算法进行在线升级,无需重 启摄像机系统: b)支持单一算法的升级不影响其他监控业务,不丢失监控数据。
锅炉标准5. 1. 3 APP 管理
智能交通软件定义摄像机具备支持APP管理的能力,应满足如下要求: a)软件定义摄像机应支持APP生命周期管理,包括APP的安装、启动、停止、卸载、升级及许 可证的管理等操作; b 软件定义摄像机应支持用户查看已部署应用的相关信息,包括版本、名称、状态、许可证及其 他相关信息; C 软件定义摄像机应具备APP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能够支持APP许可证校验及算法模型文件加 密,保证算法APP的知识产权不被盗用。
5. 1. 4 多算法并行
智能交通软件定义摄像机应具备支持多算法并行的能力,并满足如下要求: a)应能够支持多算法应用并行运行,算法应用间支持资源及故障隔离,单一算法的管理操作应不 影响其他算法应用; b)应能够支持设置多种算法组合模式,并支持不同算法模式间的切换。
5.2.1基础硬件服务化能力
软件定义摄像机宜具备支持开放, 件资源接口的能力,其申基础硬件资 能力接口应包括音视频订阅、媒体编解码、 算法模型运算推理、图像增强及外设管理能力
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5.2.2公共软件服务化能力
软件定义摄像机宜具备提供公共软件服务化能力接口的能力,其接口应包括协议服务转换接口、鉴 权认证接口、网页门户管理接口、应用管理接口、事件订阅及告警接口、日志及存储管理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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