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MI 9-2020 风力发电机组 整锻塔架法兰 制造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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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应在粗加工后逐件进行超声波检测 超声波波检测时锻件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a6.3,至少在两个相互垂直的表面上进行100%扫查。 验收标准应符合NB/T47013.3I级或与客户约定的其它标准的规定
6. 6 表面质量尺寸
6.6.1法兰表面应无肉眼可见的裂纹、折叠、夹渣、砂眼等影响质量的有害缺陷, 5.6.2法兰的形状、尺寸、表面粗糙度应逐件检查并符合图纸要求。客户未明确规定时,法兰尺寸和 形位公差宜按表6执行。 6.6.3法兰不应采用补焊的方式进行修复。对于法兰表面的磕碰、划伤等轻微缺陷允许修磨清理,深 度应不大于1mm,周边圆滑过渡。
6.3法兰不应采用补焊的方式进行修复。对于法兰表面的磕碰、划伤等轻微缺陷允许修磨清理 应不大于1mm,周边圆滑过渡。
表6法兰的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
表6法兰的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续)
法兰应采用无缝热轧环工艺成型,其制造过程应包含锻造、轧环、热处理关键工序,且关键工序不 准许外包。
7.2.1法兰采用钢锭锻造时,钢锭的水口、冒口应有足够的切除量,确保无缩孔、疏松、裂纹、折叠、 严重偏析等影响质量的缺陷。 7.2.2锻压设备应有足够的能力以保证锻件整个截面锻透。锻造时整个截面应得到充分变形,以确保 锻件内部组织均匀。总锻造比最小为4。锻造比计算方法应符合附录A规定。 7.2.3锻造开坏过程应包含下料、镦粗、冲孔、扩孔、平整等工步的几种。 7.2.4锻造工艺应标明材料牌号、工件编号、毛坏重量和尺寸;主要变形过程和变形图;始(终)锻 温度、锻造比,以及锻造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工装、辅具等。 7.2.5法兰应有唯一的标识,具有可追溯性
3.1轧环设备应有足够的能力以保证锻件整个截面轧透。整个截面应得到充分变形,以确保锻 组织均匀。轧制比不宜小于1.5。锻造比计算方法应符合附录A规定。 3.2轧环后及时进行标识移植
7.4.1法兰应进行正火(N)或正火+回火(N+T)处理。 7.4.2热处理工艺应明确材料牌号、工件编号、规格、热处理方式、装炉温度、升温速率、保温温度、 保温时间、冷却方式等工艺参数。工艺参数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列入热处理质量证明书。 7.4.3多件法兰同炉热处理时,法兰之间应放置高度不小于50mm的等高垫铁,垫铁上下对齐、圆周均 布,相邻垫块间隔应不大于1500mm。 7.4.4法兰冷却时宜采取风冷、喷雾等适当措施使法兰各部分快速冷却且冷速均匀。 7.4.5热处理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标识移植,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7.4.1法兰应进行正火(N)或正火+回火(N+T)处理。 7.4.2热处理工艺应明确材料牌号、工件编号、规格、热处理方式、装炉温度、升温速率、保温温度、 保温时间、冷却方式等工艺参数。工艺参数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列入热处理质量证明书。 7.4.3多件法兰同炉热处理时,法兰之间应放置高度不小于50mm的等高垫铁,垫铁上下对齐、圆周均 布技术标准,相邻垫块间隔应不大于1500mm。 7.4.4法兰冷却时宜采取风冷、喷雾等适当措施使法兰各部分快速冷却且冷速均匀。 7.4.5热处理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标识移植,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表B.1整锻塔架法兰常用标准中外对照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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