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1967-2018 移动通信用50Ω射频同轴连接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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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符合HG/T2902一1997中规定的聚四氟乙烯或满足连接器性能要求的其他
采用镀三元合金,镀层厚度不小于2.0um。
4.3.3螺套和夹紧装置
采用镀镍交通标准,镀层厚度不小于2.5um
应光亮、无氧化、无黑斑、无砂孔、无毛刺、无露铜、无裂纹、无明显机械损伤。 一州
应光亮、无氧化、无黑斑、无砂孔、无毛刺、无露铜、无裂纹、无明显
电气性能要求见表11。
电气性能要求见表11。
4.7.2中心接触件固定性
.2进行试验,试验后,插针或插孔轴向位移不大
4.7.3正常连接力矩
并行试验,试验后,连接机构不失效,正常连接
表13正常连接力矩要求
单位为N·s(牛·米)
单位为N·s(牛·米)
表14连接耐力矩要求
4.7.5连接机构强度
按5.5.5进行试验,试验后,连接机构不应从连接器上松脱或者被破坏,连接机构强度要求见
表15连接机构强度要求
4.7.6夹紧装置抗电缆拉伸的能力
按5.5.6进行试验,抗电缆拉伸力要求见表16。试验后,无论是介质还是护套,都不应相对于 的电缆引出端移动,
4.7.7夹紧装置抗电缆弯曲的能力
按5.5.8进行试验,试验后,接触件镀层不脱落、外表不暴露出基体金属、无龟裂、无鼓泡等 接触电阻和耐电压应满足表11中的规定,标准规保持力应满足4.7.1规定。
按5.6.1进行试验,试验过程中,插合成对的连接器内导体和外导体应无电气中断现象。试验 无外观或机械损伤现象
按5.6.2进行试验,试验后,外观应满足4.5的规定,其接触电阻、绝缘电阻、耐电压、电压 应满足表11中的规定。
4.8.3温度的快速变化
按5.6.3进行试验,试验后,外观应满足4.5的规定,其接触电阻、绝缘电阻、耐电压、电压 应满足表11中的规定。
4.8.4盐雾(腐蚀)
.4进行试验,试验后,外观应满足4.5的规定。
当用户要求时,组件组成材料应根据GB/T26572一2011的规定进行分类。连接器用材料(E )中限用物质含量要求见表17
除非另有规定,全部试验应在温度(23士5)℃,湿度20%~70%条件下进行
采用X射线荧光测厚仪或其他行业 如采用X射线荧光测厚仪进行试验 时,取样点数不少于3个,并且均布在被测表面上 取测试的平均数为测试结果
取同一型号连接器两只装配在特性阻抗为(50土0.3)2的相应电缆两端,电缆长度为200mm~300 mm,将被测连接器按制造厂提供的安装说明书要求安装在电缆上,应使用矢量网络分析仪进行检验, 测试条件要求如下: a)每个测试通道的扫描点数不能少于401点; b)根据表11中的插入损耗要求设置测试频段: c)测试前应使用标准校准件进行校准。 上述测试系统搭建完成后接入安装好的被测连接器,读取矢量网络分析仪中对应频段最小值取绝对 值,本测试结果为两只连接器插入损耗与电缆的衰减之和,必要时可以扣除电缆本身衰减后再除以2。
取同一型号连接器两个装配在特性阻抗为(50土0.3)2的相应电缆两端,电缆长度为200mm~300 mm,将被测连接器按制造厂提供的安装说明书要求安装在电缆上,应使用矢量网络分析仪进行检验, 测试条件要求如下: a)每个测试通道的扫描点数不能少于401点; b)根据表11中的电压驻波比要求设置测试频段: c)测试前应使用标准校准件进行校准。 上述测试系统搭建完成后接入安装好的被测连接器,读取午量网终分析仪中对应频段的最大值
b)根据表11中的电压驻波比要求设置测试频段;
按GB/T11313.1一2013中9.2.3的规定进行,试验要求匹配插合测试,应选用合格的互配连接器或 零件,测试设备测试与被测件接触位置应在距被测件插合部位两边20mm范围内。
按GB/T11313.12013中9.2.5的规定进行。
2013中的9.2.6的规定进行,测试时漏电流设
按YD/T2827.3—2015的规定进行,最小掉落高度300mm,撞击试验金属块的重量均为30
5.5.1标准规保持力
2)插入力试验:再次插入I号标准规,其插入力应不大于35N。 3) 分离力试验:把II号标准规插入连接器外接触件上,在所有接触片的外圆接触直接b后 其拔出力应不小于4N。 e)7/16型插孔连接器中心接触件标准规试验方法如下。 1)稳定尺寸试验:把I号标准规插入中心接触件一次,插入深度至少为2mm。 2)插入力试验:再次插入I号标准规,其插入力应不大于40N。 3)分离力试验:把I号标准规插入中心接触件后,其拔出力应不小于6N
5.5.2中心接触件固定性
表19中心接触件固定性
5.5.3正常连接力矩
将连接器与其标准插合元件啮合 力矩值
5.5.5连接机构强度
连接机构强度的试验应在完成5.4.3和5.4.4规定的试验后,按GB/T11313.1一2013中9.3.11的规 定进行。
5.5.6夹紧装置抗电缆拉伸的能力
夹紧装置抗电缆的拉伸能力的试验按GB/T11313.1一2013中9.3.8的规定进行,持续时间为60s
5.5.7夹紧装置抗电缆弯曲的能力
夹紧装置抗电缆弯曲的能力的试验按GB/T11313.1一2013中9.3.9的规定进行,弯曲半径为对应电 缆标准规定的最小重复弯曲半径,弯曲次数10次。
机械耐久性的试验按GB/T11313.1一2013中9.5的规定进行,使用标准测试件对连接器去除螺套直 接进行插拔。
试验前进行外观检查,振动的试验按GB/T 备合成对的连接器上进 行,试验条件为以下内容。 a)频率范围:10Hz~500Hz。 b)振动幅度:交越频率在57Hz~62Hz之间,加速度幅值10g。 c)持续时间:5个扫频循环。
5.6.3温度快速变化
5.6.4盐雾(腐蚀)
盐雾(腐蚀)的试验按GB/T2423.17一2008试验Ka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为: a)盐溶液的浓度应为(5±1)%; b)试验温度:(35±2)℃; c)喷雾时间为48h。
按GB/T26125—2011规定的进行。
产品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的产品应附有质量检验合格 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1单位产品和检验批
出厂检验的抽样检验应按GB/T2828.1一2012的规定进行,并遵从以下两条规定。 单位产品:一个单位产品应是一个允许交货的连接器成品。 检验批:由同时提交检验的若干相同型号的单位产品组成,这些单位产品应是在同一连续生产期 内采用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制造出来的产品
6.2.2100%检验
所有产品应按5.3进行100%检验,并满足4.5的规定,100%检验时发现不合格品应将不合格 验批中剔除。
油样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组别和抽样方
6.2.4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和处理
若检验批符合6.2.2和6.2.3的规定,则判定该检验批合格;若抽检产品不符合6.2.2和6.2.3的规定, 则判定该检验批出厂检验不合格。 若出厂检验不合格,应对该检验批进行返工,返工后重新加严抽样检验,加严抽样方案为:检验水 平不变,接受质量限(AQL)2.5,若重新加严抽样检验合格,则判定该检验批合格;若重新加严抽样 检验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检验批不合格。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 M 检验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10 只连接器作为检测样品,按表21的规定进行分组试验, 一组的检验项目试验自上而下顺房进行。
6.3.2型式检验的周期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产品试制、定型时; b)正式生产后施工组织设计标准规范范本,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式生产时,每一年进行一次; d)停产半年以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3.3型式检验的合格判定
6.3.4型式检验不合格后的处理
针对连接器的出厂包装形式如下: a)每只连接器(其配件应采取单独隔离)用塑料袋封装,并应有防磕碰的防护措施; b)将封装好的单个或一定数量的连接器和安装说明书放入适宜的纸盒中,纸盒外应标明产品名 称、产品型号、数量、制造厂名(或商标); c)将一定数量的纸盒装入纸箱。
运输和贮存中应注意以下事宜: a)防止受潮和水分进入,严禁产品直接受雨水淋袭或日光暴晒; b)防止高温和接近热源; c)防止挤压变形等任何机械损伤; d)避免酸性、碱性等腐蚀气体。
工程造价标准规范范本表A.57/16型插孔连接器中心接触件标准规尺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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