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2904.3-2019 集成可调谐激光器组件 第3部分:双通道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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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测试环境要求如下: 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一大气压力:86kPa~106kPa。 当不能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测试时,应在测试报告上写明测试环境条件。

    测试所用的仪器仪表应在规定的有效校准期内,如无特殊说明,其精度应高于所测参数精度至 数量级。

    绿化标准规范范本YD/T 2904.3—2019

    按YD/T2904.1—2015中6.3.7的规定进行测试

    按YD/T2904.12015中6.3.9的规定进行测试

    7.1可靠性试验环境要求

    可靠性试验环境要求同6.1

    可靠性试验要求见表4。

    各项试验完成后,出现下列故障中的任意一种情况即判定为不合格: 外壳破裂或有裂纹,内部元器件发生脱落; 参数不满足表3的要求。

    激光器组件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1出厂检验分类

    YD/T 2904.3—2019

    从批量生产中生产的同批或若干批产品中,按GB/T2828.1规定,取一般检查水平II,接收质量限 (AQL)和检验项目如下: a)外观:

    YD/T2904.3—2019

    一检验方法:目测,符合5.7的要求。 b) 外形尺寸:用满足精度要求的量度工具测量,应符合5.6的要求; C 性能检测: 一AQL取0.4; 一检验方法:按第6章的规定进行测试,检验项目同8.2.2b),其结果符合表3的规定。

    激光器组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时或已定型产品转场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长期停产12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定型时的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别时; e)正常生产24个月后;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3.3检验项目及抽样方案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及抽样方案见表4。

    8.3.4样品的使用规则

    样品的使用规则如下: a)凡经受了型式检验的样品,一律不能作为合格品交付使用; b)在不影响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条件下,一组样品可用于其他分组的检验和试验

    8.3.5产品不合格的判定

    各项试验完成后,不合格判定按7.3条规定执行,若其中任何一项试验不符合要求时,则判该 格。

    8.3.6不合格批的重新提交

    当提交型式检验的任一检验批不符合表4中规定的任一分组要求时,应根据不合格原因,采取 施后,对不合格的检验分组重新提交检验。重新检验应采用加严抽样方案。若重新检验仍有失交 批拒收。如通过检验,判为合格。但重新检验不得超过2次,并应清楚标明为重新检验批。

    8.3.7检验批的构成

    提交检验的批,可由一个生产批构成,或由符合下述条件的几个生产批构成: 这些生产批是在相同材料、工艺、设备等条件下制造出来的:

    一若于个生产批构成一个检验批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若于个生产批构成一个检验批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饲养标准应标明产品型号、规格、编号、批的识别代码及

    YD/T 2904.3—2019

    进行全部试验后,标志应保持清晰。标志损伤了的产品应重新打印标志,以保证发货之前标志

    9.1.3污染控制标志

    产品应有良好的包装及防静电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包装盒上应标有产品名称、型号 和规格、生产厂家、产品执行标准号、防静电标识、激光防护标志等。 包装盒内应有产品说明书。说明书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简要工作原理和主要技术指标,极 限工作条件,安装尺寸和管脚排列,使用注意事项等。

    好的产品可用常用的交通工具运输,运输中避免雨、雪的直接淋袭,烈日曝晒和猛烈撞击。

    施工组织设计标准规范范本YD/T 2904.3—2019

    表A.1激光器组件管脚定义(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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