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3431-2018 通信电缆光缆用护套材料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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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油性试验按GB/T2951.2 试验温度(100土2)℃,试验时间 安5.4的规定进行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试验 一2014第10章的规定计算变化率
5.10低温冲击脆化性能
低温冲击脆化性能试验应按GB/T5470的规定进行,试样为A型,试样长度为(20土0.25)mm, 宽度为(2.5土0.05)mm,厚度为(2.0土0.10)mm。每组取不切口试片30个能源标准,试验后观察试片破裂 数。
燃烧性能等级应按GB/T10707一2008中方法B(垂直燃烧法)的规定进行,样条厚度为(3.0土 0.25)mm。燃烧时释出气体的pH值、电导率应按GB/T17650.2的规定进行。
环保性能试验按GB/T26125的规定进行。
生产厂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使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符合本标准要求。出厂前,产品应经质量检验 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生产厂方应向买方提交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包括表5中出厂检验 项。
一个单位产品应是一个包装袋热塑性聚氨酯弹
出厂检验批应由同时提交检验的若干相同型号的单位产品组成,这些单位产品应是在同一连续 采用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制造出来的产品,每批质量不超过10t。
一个样本单位是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的一个单
个试样应是按适用的试验方法要求的数量从样本
表5检验项目和检验类别
“√”表示型式检验或出厂检验所选择的相应项目
出厂检验按检验项目划分为100%检验及抽样检验。除外观为100%检验项目外,其他出厂检验项 目为抽样检验项目。抽样检验项目根据GB/T2828.1一2012规定进行随机抽样,抽样方案为:正常检查、 一次抽样、一般检查水平I,合格质量水平6.5,具体抽样方案见表6。
6.4.2.1如果表5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单位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 6.4.2.2如果单位产品的出厂检验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品。 6.4.2.3若统计抽样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接收数(Ac),则判该批合格;若不合格品 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Re),则判该批不合格。 6.4.2.4不合格批剔除不合格单位产品后,可组成新的检验批,应采用加严检查重新检验。加严检查 的抽样方案为:加严检查、一次抽样、一般检查水平IⅡI,合格质量水平4.0。
批产品应剔除可能的不合格单位产品后方可交货
型式检验的项目应符合表5的规定
型式检验的项目应符合表5的规定。
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如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
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大批量产品的用户要求在验收中进行型式检验时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随机抽取。 型式检验应根据GB/T2829一2002规定进行抽样。在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竣工资料,采用判别水平Ⅲ、一 次抽样、样本大小3、不合格质量水平(RQL)65、判定数组[AcRe]为[01]。
如果表5规定的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6.5.5型式检验不合格的处理
6.5.5.1型式检验不合格时,生产厂应立即停止生产,同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不合格原因,直 至新的型式检验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 6.5.5.2对于已交付买方的产品,有争议时,可以进行仲裁试验。仲裁试验可委托双方同意的第三方 进行。仲裁检验应根据GB/T2829一2002规定进行抽样,采用判别水平Ⅲ、一次抽样、样本大小5、不 合格质量水平(RQL)40、判定数组[AcRe]为[01]。
6.5.5.1型式检验不合格时,生产厂应立即停止生 同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不合格原因,直 至新的型式检验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 6.5.5.2对于已交付买方的产品,有争议时,可以进行仲裁试验。仲裁试验可委托双方同意的第三方 进行。仲裁检验应根据GB/T2829一2002规定进行抽样,采用判别水平ⅢI、一次抽样、样本大小5、不 合格质量水平(RQL)40、判定数组[4cRe]为[01]。
机械标准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应采用防潮包装,内袋宜采用铝塑复合袋,外袋应采用塑料编织袋或复 或供需双方协商。每袋净质量(25士0.2)kg或供需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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