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032-2020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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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件两端电极均暴露在外部环境中的避雷器部分。 注:一个电气元件内可以包含有多个机械元件(见图5),

    机械元件 mechanical unit 元件内部电阻片被机械固定防止轴向移动的避雷器部分。 注1:一个电气元件内可以包含多个机械元件(见图5)。 注2:一个机元件可以有多个电气元件(见图5)。 3.26 避雷器比例单元(比例单元)sectionofanarrester(proratedsection) 一个完整的、组装好的对某种特定试验代表整只避雷器特性的避雷器部件。 注:避雷器比例单元不一定是避雷器元件。对于某些试验,电阻片可以单独构成比例单元。 3.27 电站类避雷器 station class arrester 通常但不限于使用在U≥72.5kV的系统中,用于保护电站电器设备免受瞬态过电压损害的避 雷器。 注1:电站类避雷器的标称标称放电电流I.有5kA、10kA、20kA。 注2:电站类避雷器按负载的高、中、低来分等级,分别表示为SH、SM和SL(见表1)。 注3:电站类避雷器也可用于U,≤40.5kV的系统中。 3.28 配电类避雷器 distributionclass arrester 通常使用在U,≤40.5kV的系统中,主要用于保护配电系统电器设备免受雷电过电压损害的避 雷器。 注1:配电类避雷器的标称放电电流I,为1.5kA、2.5kA、5kA、10kA。 注2:配电类避雷器按负载的高、中、低来分等级,分别表示为DH、DM和DL(见表1)。 3.29 额定电压 rated voltage of an arrester U, 通过工频电压耐受时间特性试验和动作负载试验验证,允许施加到避雷器端子间持续10s的最大 工频过电压方均根值。 注:额定电压是表明避雷器运行特性的一个参考参数。 3.30 额定频率 rated frequencyof anarrester 设计的避雷器所应用到的电力系统频率。 3.31 持续运行电压 continuous operating voltage of an arrester U。 允许持久地施加在避雷器端子间的工频电压方均根值。 3.32 持续电流 continuous current of an arrester 施加持续运行电压时流过避雷器的电流。 注1:持续电流由阻性和容性分量组成,其值会随温度、杂散电容和外部污移情况而变化。因此试品的持续电流可 能会与整只避雷器的持续电流存在差异。 注2.为了便于比较.持续电流可统一用方均根值或峰值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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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8 残压residualvoltageofanarrester Ures 放电电流流过避雷器时其端子间的电压峰值。 3.39 陡波冲击电流 steep current impulse of an arrester 视在波前时间为0.9μs~1.1μs、视在波尾半峰值时间不大于20μs的一种视在波前时间为1μs的 冲击电流。 注:在残压试验时,波尾半峰值时间的偏差不作要求(见8.3)。 3.40 陡波冲击电流保护水平 steep current impulseprotectionlevel;STIPL 在幅值等于标称放电电流值的陡波冲击电流下避雷器的最大残压。 3.41 雷电冲击电流lightningcurrentimpulseofanarrester 视在波前时间为7uμs~9μs、波尾视在半峰值时间为18μs~22μs的一种8/20波形的冲击电流, 注:在残压试验时,波尾半峰值时间的偏差不作要求(见8.3)。 3.42 雷电冲击保护水平 lightning impulse protection level;LIPL Upl 在标称放电电流下避雷器的最大残压值。 3.43 操作冲击电流 switchingcurrentimpulseof anarrester 视在波前时间的测量值大于30us但小于100us、视在波尾半峰值时间的测量值约为视在波前时 间2倍的一种冲击电流。 3.44 操作冲击保护水平 switching impulseprotection level;SIPL Ups 按避雷器分类确定的操作冲击电流值下的避雷器最大残压。 3.45 避雷器的保护特性 protectivecharacteristics ofanarrester 雷电冲击保护水平(LIPL)、操作冲击保护水平(SIPI.)及陡波冲击电流保护水平(STIPL)的组合。 3.46 额定重复转移电荷 repetitive chargetransferrating Qts 由单次或者多次冲击电流产生,通过避雷器转移,并且不会引起电阻片的损坏或者不可接受的电气 性能劣化的避雷器最大电荷转移能力。 注:通过电流对时间的积分(绝对值)来计算电荷值。本标准中桥梁标准规范范本,电荷值是由单次冲击电流或者2s内多次冲击电流 累积的电荷值,并且接下来可在不少于60s的时间间隔再次承受冲击电流。 3.47 额定热转移电荷 thermal charge transferrating Q 在热稳定试验中1min内可以通过避雷器或避雷器比例单元转移而不会导致热崩溃的最大规定

    稳定试验中,1min内可以通过避雷器或避雷器比例单元转移而不会导致热崩溃的最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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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8 端子水平拉力terminal lineforce 垂直作用于避雷器的纵轴,在避雷器中心线上施加的力。 3.79 扭转负荷 torsionalload 作用于垂直安装避雷器外套顶端,但未经过避雷器纵轴的水平力。 3.80 拉伸负荷tensileload 施加在避雷器纵轴上,方向与避雷器的纵轴一致的拉伸力。 3.81 弯矩bendingmoment 垂直作用于避雷器纵轴的力乘以施力点与避雷器安装底座(法兰的下平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3.82 破坏负荷 breaking load 垂直作用于瓷外套或树脂浇铸避雷器的纵轴,导致避雷器外套机械破坏的力。 3.83 平均破坏负荷meanbreakingload;MBL 由试验所确定的瓷外套或树脂浇铸外套避雷器的破坏负荷平均值。 3.84 损伤极限(机械的)damagelimit(mechanical) 垂直作用于复合外套避雷器的纵轴,导致避雷器外套机械性损伤的最小力值。 3.85 型式试验 typetests 设计试验 design tests 完成一种新的避雷器设计时,为确定代表性的性能并证明符合有关标准所做的试验。 注:型式试验做一次即可,但是如果在设计和工艺上有所变更对产品性能有影响时.重新进行相关项目的试验。 3.86 例行试验 routine tests 为保证产品符合设计规范,对每只避雷器或部件进行的试验。 3.87 抽样试验 sampletest 对避雷器产品的主要部件,按批次以一定比例抽取试品进行抽样检查以控制避雷器产品质量 试验。 3.88 定期试验periodictest 制造厂在特殊情况下或规定的年限内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试验。 3.89

    验收试验acceptancet

    验收试验 acceptancetest

    避雷器的铭牌上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型号; 持续运行电压; 直流参考电压; 额定频率,如果与标准额定频率(见5.2)不同; 额定短路电流(kA),对于没有宣称短路额定值的避雷器,应以“0"值表示;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元件装配位置标志(仅用于多元件避雷器); 制造年、月; 编号(额定电压42kV及以上的避雷器)。 如果铭牌有空间,还应包含: 避雷器的等级(见表1的等级栏); 额定重复转移电荷Qrs; 外套的污移耐受水平(见GB/T26218.1一2010)。

    电站类和配电类避雷器的分类 性应至少符合表3的规定, 根据应用情况,无间隙线 种避雷器的分类

    其余电流值由制造商和用户协商规定,不同使用场合的典型避雷器标称放电电流值见表D.1~表D.8。 其余电流值由制造商和用户协商规定,不同使用场合的典型避雷器操作冲击放电电流值见表D.9, 不同使用场合的典型避雷器额定重复转移电荷值、额定热能量值及额定热转移电荷见表D.9

    5标准额定值和运行条件

    避雷器的额定电压标准值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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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额定电压的典型推

    标准额定频率为50Hz和60Hz

    标准额定频率为50Hz和60Hz.

    5.3标准标称放电电流

    标准8/20标称放电电流为:20kA,10kA,5kA、2.5kA、1.5kA

    5.4.1正常运行条件

    符合本标准的避雷器在下述正常运行条件下应能正常运行: a)环境温度在一40℃~+40℃范围内; b)太阳光辐射; 注:最大太阳辐射(1.1kW/m)的影响通过在型式试验中把试品预热的方法予以考虑。如果在避雷器附近有其他 热源,避雷器的使用经供需双方协商。 c)海拔不超过1000m; d) 交流系统的频率不低于48Hz,不超过62Hz; e) 长期施加在避雷器端子间的工频电压应不超过避雷器的持续运行电压; f) 风速≤34m/s; g) 地震烈度И度及以下地区; h) 覆冰厚度不大于20mm; i 垂直安装

    5.4.2异常运行条件

    在异常运行条件下,避雷器的设计、制造及使用应特殊考虑。在异常运行条件下,本标准的使用 供需双方协商。异常运行条件见附录C。

    避雷器外套应能够耐受在避雷器通过雷电冲击电流和操作冲击电流时的残压,以及预期的最大 过电压。外套的外绝缘耐受能力应按8.2进行验证,而内绝缘耐受能力应按8.15进行验证,

    6.2.1工频参考电压

    6.2.2直流参考电压

    测量残压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各种规定的电流和波形下某种给定设计的最大残压。这些残压可从型 式试验数据中得到,也可从制造商规定的和公布的例行试验用的雷电冲击电流下的最大残压中得到。 对于任何电流和波形,某种给定避雷器设计的最大残压可从型式试验时比例单元试验的残压乘以 比例系数计算得出。比例系数等于公布的最大残压(例行试验时已被检验)与在同样电流和波形下比例 单元所测残压之比。典型的避雷器在陡波、雷电、操作冲击电流下残压值应不大于附录D的规定。 例行试验时,对于额定电压42kV及以下的避雷器,可用直流参考电压或工频参考电压进行残压 换算。 对于列出的每种避雷器,制造商的资料里应包含下列残压信息: 至少在0.5倍、1倍和2倍避雷器标称放电电流下的最大雷电冲击残压(见8.3.3); 在表1中规定的操作冲击电流下的最大操作冲击残压(见8.3.4); 在陡波冲击电流等于避雷器标称放电电流下的最大陡波冲击电流残压(不包括等效电感电压) (见8.3.2); 在陡波冲击电流等于避雷器标称放电电流下的最大陡波冲击电流残压(包括等效电感电压) (见8.3.2),陡波冲击电流残压应等于最大陡波冲击电流残压(不包括等效电感电压)(见8.3.2)与等效 电感电压之和。 避雷器端子间的等效电感电压由公式(1)确定:

    式中: U,——等效电感电压,单位为千伏(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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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单位长度的电感值,单位为微亨每米(μH/m),对瓷外套和复合外套避雷器,L=1;对GIS 避雷器、分离避雷器及外壳不带电避雷器,L=0.3 h一一避雷器端子间的高度减去电阻片高度,单位为米(m); T:一一陡波冲击电流的波前时间,等于1μS; I。一标称放电电流,单位为千安(kA)。 注1:等效电感电压仅在陡波冲击电流下变得显著,它实际上增加了避雷器的陡波冲击电流保护水平,超过了按 8.3.2确定的电阻片波冲击电流残压。对于希望进行绝缘配合研究的用户,需提供包含等效电感电压的最 大的陡波冲击电流残压。 注2:对于多柱并联避雷器,计算用的电流值为规定的标称放电电流值除以避雷器并联柱数,

    避雷器在1.05倍持续运行电压下的局部放电量不应大于10pC。

    制造商应规定多柱并联避雷器的电阻片柱( 器元件)间充许的最大电流分布不均匀系数 分布最大不均匀系数应不大于1.10, 公式(2)确定电流分布不均勾系数β:

    式中: 并联柱数: Imax 通过电阻片柱或避雷器元件最大的电流峰值,单位为安培(A); I.rr 通过避雷器的总电流,单位为安培(A)。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按9.2.2进行特殊的热稳定试验

    应对电阻片进行加速老化试验,以提供避雷器在整个预期寿命期间电阻片将会呈现稳定性的保证 (见8.4),

    涉及热稳定试验所用的比例单元应有合适的散热特性,以确保不会导致对避雷器性能的不当 例单元的散热特性应通过试验来验证(见8.6)

    6.10重复转移电荷耐受

    在型式试验时,避雷器应通过 重复转移电荷试验在电阻片上进行,试验程序见8.5.2。

    注1:可能存在某些特殊应用,单次冲击的转 注2:经供需双方协商,重复转移电荷试验也可以在3只避雷器上进行,试验程序参照8.5.2,试验后3只试品无机

    避雷器应能耐受操作冲击的能量或者雷电冲击的转移电荷,并且在接下来施加的暂时过电压和 施加的持续运行电压的情况下能够热稳定。这种能力通过动作负载试验来验证(见8.7)

    6.12工频电压耐受时间特性

    制造商应提供,按照8.7.2.3的要求预热避雷器到起始温度,在没有预注能量(或电荷)负载时和对 于I.≥5kA的避雷器预注额定热能量W(或额定热转移电荷Q)负载时,在不发生损坏或热崩溃的 情况下,允许施加到避雷器上的工频电压的持续时间以及相应电压值的数据。 上述信息应以工频电压耐受时间特性曲线(TOV曲线)表示,并且在曲线上注明施加工频电压前 的能量(或电荷)负载情况。 工频电压耐受时间特性(TOV试验)应在热比例单元上进行验证(见8.8)

    对同种设计的避雷器系列,制造商应宣称额定短路电流。只有当安装点的预期短路电流在1kA 以下时,可宣称额定短路电流值为“0”,同时在铭牌上标注短路电流值为“0”。应按照8.10对避雷器进 行短路试验,以验证避雷器故障时不会发生外套不可接受的爆炸,试验期间如果有明火产生,则应在规 定的时间内自行熄灭。 注:对于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避雷器的预期短路电流通常在1kA以下,可不进行大电流短路试验,但在铭牌上 标注额定短路电流值为“0”

    6.14.1脱离器耐受

    当避雷器装配有(或连接有)脱离器时,脱离器应耐受下列试验而不动作: 对用于配电类避器: 重复转移电荷试验(见8.5.2); 额定热转移电荷Q的动作负载试验(见8.7.2); 供需双方协商的机械试验(见8.9.4.1的注); 温度循环和密封试验(见8.9.5)。 对用于无间隙线路避雷器(NGLA): 采用雷电冲击放电(见附录E)或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见8.5.2)的重复转移电荷试验 额定热能量W的动作负载试验(见8.7.2); 弯曲负荷试验(见8.9.4.2); 拉伸负荷试验(见8.9.4.3); 扭转负荷试验(见8.9.4.4); 温度循环和密封试验(见8.9.5)。

    6.14.2脱离器动作

    按照8.9.3中规定的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或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的三个电流值确定脱离器

    按照8.9.3中规定的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或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的三个电流值确定脱离器的

    时延。脱离器应有有效和永久脱离的清晰标志。

    如果在避雷器中装有内部均压部件,其应耐受在运行中出现的组合应力,并且在使用寿命期间均压 元件的阻抗值应保持稳定,并通过在包括内部均压部件的比例单元上的动作负载试验(见8.7)和工频电 压耐受时间特性试验(见8.8)来验证。 应对均压元件进行加速老化试验和冷热循环试验(见8.16)。 注:如果由于比例单元制备条件所限,内部均压部件无法随电阻片一并进行试验,那么可用一系列的单独试验对其 进行考核,但是其所有的应力(电、热、机械等)耐受能力都要得到者核

    制造商应规定与安装及运行相关的最大允许端部负荷,如弯曲、扭转及拉伸负荷

    避雷器应能耐受制造商宣称的弯曲负荷(见8.11)。在按附录F确定的负荷值(SSL)作用下耐受 60s~90s而不损坏,并可靠运行。 当确定施加在避雷器上的机械负荷时,用户应考虑风、覆冰及电磁力对安装的影响。 装箱的避雷器应能够耐受由用户规定的运输负荷。 注:与瓷外套避雷器不同,复合外套避雷器在运行中可能会出现机械偏移

    6.16.3耐气候特性

    避雷器应能耐受8.12规定的环境作用

    应能耐受8.12规定的环

    6.16.4绝缘底座和安装托架

    当避雷器安装有绝缘底座和(或)安装托架时,其可以单独或与避雷器组装在一起进行弯曲负荷 见8.11)。

    6.16.5平均破坏负荷(MBL)

    对于瓷外套和树脂浇铸外套避雷器,其平均破坏负荷MBL应不小于1.2倍规定的短期负荷SS 应在8.11弯曲负荷试验中加以验证。

    避雷器不受电磁干扰的影响,因此不进行抗干扰试验。 在正常的运行条件下(干燥天气),避雷器应不发射出明显的干扰信号。对于使用在U.≥72.5kV 系统中的避雷器(不包括变压器中性点用避雷器),应进行无线电于扰电压试验(见8.14)

    6.19雷电冲击放电能力

    对于安装在U。>40.5kV架空线路中的无间隙线路避雷器,应按附录E的试验程序来验证雷电 电能力

    6.210.75倍直流参考电压下漏电流

    0.75倍直流参考电压下漏电流通常不超过50μA。多柱并联和额定电压216kV以上的避雷器 由制造商和用户协商规定

    6.22大电流冲击耐受

    大电流冲击耐受用于抽样试验、动作负载试验及内部零部件的绝缘耐受试验。 大电流冲击耐受要求见表4。 注:抽样试验时,经供需双方协商,大电流冲击耐受试验也可以在3只避雷器上进行,试验程序参照8.24,试验评 参照8.15.3

    避雷器外套的统一肥电比距应符合GB/1 d级及以上重污移地区用瓷外套避雷器应做污移试验,污移试验方法见附录G。 对于单元件瓷外套避雷器,附录G不适用,对其耐污性能按避雷器外套的爬电距离进行考核。 对于变压器中性点用避雷器,对其耐污性能不作要求

    6.24包装、运输和保管

    避雷器的包装、运输和保管参见附录H

    7.1测量设备及准确度

    交。除另有规定外,所有工频电压试验的电压频率在48Hz和62Hz之间,且近似于正弦波;直流 式验的电压纹波因数不大于1.5%

    除另有规定,应在相同的避雷器、避雷器元件或避雷器比例单元上进行全部试验。试品应是新的、 十净的、装配完整的(如果有均压环和绝缘底座,应安装上),并且尽可能模拟运行条件布置。 对于涉及热稳定性的试验,比例单元应包含实际设计避雷器外套中所装配的最大并联电阻片柱数。 当试验在比例单元上进行时,比例单元对于特定的试验应能代表制造商公差范围内所有可能的避 雷器性能

    注:由于GIS避雷器内部结构通常很复杂,采用多柱电阻片并联进行试验可能无法进行。另一方面,因为GIS避雷 器具有较好的散热特性,与瓷外套避雷器、复合外套避雷器相比采用单柱电阻片比例单元可实现与GIS避雷器 的热等价性。因此,如果按照附录I能够证明热等价性,则对于GIS避雷器可采用单柱电阻片比例单元。 通常,试品应覆盖使用在避雷器中该规格电阻片的最高残压和最低参考电压。如果动作负载试验 TOV试验中规定了额定热转移电荷(见8.7和8.8),试品应有设计的单位长度最高的雷电冲击保护 平Upl。如果动作负载试验中规定了额定热能量,试品应有制造商宣称范围内的最低参考电压。对于 注并联的避雷器,应考虑电流分布不均匀系数的最大值。为了满足这些要求,应按下述规定执行: a 整只避雷器的额定电压与比例单元的额定电压比定义为n。试品中电阻片的体积应不大于整 只避雷器所用的全部电阻片最小体积除以n。 b 被试比例单元的参考电压应等于kU./n,其中是避雷器最小参考电压与其额定电压之比, 当所选用试品的Urer>kU./n时,系数n应相应减小(Urer

    7.2.2避雷器比例单元要求

    7.2.2.1热比例单元

    对于热稳定试验的比例单元应代表避雷器的热耗散特性。按附录1的程序进行热等价验证。 比例单元的额定电压应不低于3kV。 在验证热等价时,可能需要装人一些不属于避雷器设计中的部件。在能量或电荷注人期间,该部件 的装人应不影响试品的绝缘性能。 热比例单元也可以是避雷器或避雷器元件。 在有两柱或多柱电阻片并联的情况下,热比例单元应包含有与避雷器相同的并联电阻片柱数。 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如果能够验证单柱电阻片的热比例单元与避雷器热等价,多柱并联避雷器热 比例单元可以采用单柱避雷器的热比例单元进行试验。 对于多柱电阻片设计的GIS避雷器,如果验证单柱电阻片的热比例单元与GIS避雷器热等价,则 可采用单柱的热比例单元。 对于热比例单元的设计,没有进一步的要求。因此热比例单元不必是避雷器的一个截切部分,也不 需要只包含与避雷器相同的材料。只要保证热等价,以及在能量、电荷注人时有足够的绝缘强度,热比 单元可以与避需黑有不同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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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2.2介电特性比例单元

    套和支撑结构等。 比例单元的额定电压应不低于3kV。 比例单元应满足下列要求: 比例单元在截面尺寸、材料等方面应是避雷器的复制。其应包含机械支撑结构,以及在避雷器中分 布安装的部件(如支撑件和垫片),芯体周围应有与避雷器内部相同的介质。 介电特性比例单元也可以是避雷器或避雷器元件。 在试验报告中应附有介电特性比例单元的结构图

    7.2.2.3残压试验比例单元

    用于残压试验的比例单元,可以是一个完整的避雷 器元件建筑CAD图纸,也可以是在空气中的多个串联电阻片或 单个电阻片。对于多柱并联避雷器,比例单元可以由实际电阻片数量的并联电阻片柱或并联电阻片柱 组成,也可以由单个电阻片或单柱电阻片柱组成

    7.2.2.4重复转移电荷试验比例单元

    重复转移电荷试验的比例单元应是 比例单元由制造商确定

    8型式试验(设计试验)

    本条所规定的型式试验适用于瓷外套避雷器。按表3的规定进行型式试验。 新产品投产前进行型式试验。当设计或工艺有所变更对产品性能有影响时,应对有关项目进行 试验。

    GB/T110322020

    ”对于单元件瓷外套避雷器不适用,对其耐污性能按避雷器外套的爬电距离进行考核。

    路基标准规范范本GB/T11032—2020

    在下列不同的条款中规定了试品的数量和试验条件。 避雷器仅是安装方式或支撑结构的排列布置不同,并且具有相同的部件和相似的结构,具有相同 包括热耗散和内部介质,可认为是同一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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